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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風險評估工作實施方案(精選5篇)

欄目: 實施方案 / 釋出於: / 人氣:7.65K

公司風險評估工作實施方案 篇1

根據市委辦、市政府辦《印發〈關於在全市推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株辦發〔20xx〕14號)精神,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提升科學民主決策水平,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不穩定因素,促進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科學快速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特制定本方案。

公司風險評估工作實施方案(精選5篇)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民生為本、人才優先為主線,完善依法行政、民主決策機制,規範行政程式和行為,科學評估重大決策、重大舉措、重大政策的社會風險,充分考慮社會各群體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可承受能力,不斷提高各項政策決策的民主性、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確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保障改善民生與群眾期望要求同步,著力構建幸福株洲。

二、基本原則

(一)權責統一的原則。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決策、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總原則,局屬各科室、各單位負責領導、組織實施職責範圍內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

(二)以人為本的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基本方針,把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把人民群眾是否擁護支援、是否滿意作為基本標準和尺度。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按照規範程式,全面深入分析,科學評估預測,把握群眾長遠利益與現實利益的結合點,準確判斷,最大限度地防止和減少不穩定隱患和問題。

(三)民主決策的原則。堅持群眾路線,增強重大事項分析評估和決策的透明度,運用論證、聽證和公示等公眾參與程式,廣泛聽取和徵求各方面的意見,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特別注意聽取弱勢群體的訴求表達,最大限度地兼顧不同群體的利益要求,提高決策的民主性、科學性。

三、風險評估的責任主體

凡應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事項,有關政策的起草部門、有關工作的實施部門以及事項涉及多個部門共同完成時由局黨組決定的牽頭部門,是負責組織實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責任主體,必須抓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有權作出決定的機關是評價重大事項是否可行的責任主體,依據評估報告作出相應決定,並對此負責。局辦公室和信訪辦負責抓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指導協調和審查監督,並向局黨組提出建議,督促落實防範和化解社會穩定風險工作。

四、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重點領域

(一)重大決策或政策調整。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和最低工資標準等政策的重大調整;積極就業政策和創業扶持政策的重大調整;機關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資福利制度的重大調整;軍隊退役人員轉業安置政策、企業困難軍轉幹部解困政策的重大調整;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的重大調整等。

(二)重大工作事項。國家、省裡重大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實施,統籌城鄉發展中的就業和社會保障事項;被徵地農民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落實事項;就業困難群體幫扶尤其是公益性崗位的開發、安置等事項;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等社會保險待遇的調整;社會保險服務方式、服務程式、服務內涵的變化;公務員招考等人事考試工作;專業技術人才的推薦、評審和職稱評審工作;軍轉幹部的安置分配工作;機關事業單位津補貼和績效評估獎勵的調整;農民工工資支付等合法權益維護事項等。

(三)涉及多數群眾的改革改制事項。國有、集體企業重組改制和關停並轉中的人員分流、人員安置及社會保障等;機關事業單位改革涉及的相關改革程式、人員分流安置、社保關係、職工待遇等。

五、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主要內容

對所涉事項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主要應從安全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是否會有其他誘發不穩定事件的風險性等方面進行評估。

(一)評估合法性。主要評估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出臺是否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規定和規章,是否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重大事項開展是否符合法定程式;涉及群眾利益的問題是否按法律政策全部落實到位。

(二)評估合理性。主要評估是否符合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是否顧及絕大多數群眾的利益,是否兼顧了各方面不同利益群體的利益,是否兼顧了群眾的長遠利益和現實利益,是否遵循了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三)評估可行性。主要評估是否經過民主決策,是否符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水平,是否符合當地財政和群眾負擔的承受能力,是否符合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的長遠規劃,是否具有相對的穩定性、連續性和嚴密性等。

(四)評估安全性。主要評估是否存在引發群體性事件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是否存在影響社會穩定的其他隱患,是否有相應的預警和應急處置預案,是否可控,是否有化解矛盾、解決問題的具體措施。

六、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程式和措施

(一)評估基本程式。在決策作出、政策出臺、改革措施實施之前,都要按照以下基本程式要求,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

1、確定評估專案。需要組織進行社會風險評估的重大事項一般由責任主體確定,也可由局黨組指定或建議確定。

2、制定評估方案。責任主體通過收集相關檔案、資料,採取問卷調查、民意測驗等多種方式,掌握評估物件基本情況,合理制定評估方案,適時組織評估。

3、分析評估風險。圍繞評估事項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及其它相關問題,深入實地、深入群眾瞭解情況,徵求直接利益群體的意見和建議,進行全面分析研究,特別是對評估事項實施後可能出現的不穩定因素逐項分析預測,對可能引發不穩定事件所涉及的人員數量、範圍、方式等作出評估預測。

4、確定風險等級。對社會穩定風險劃分為A、B、C三個等級。群眾反映強烈,可能引發重大不穩定事件的,評估為A級;群眾反映較大,可能引發一般不穩定事件的,評估為B級;部分群眾意見雖有分歧,但僅可能引發個體矛盾糾紛的評估為C級。在形成評估報告前,由責任主體提出風險評估建議,經局領導稽核後報市維穩辦。市維穩辦根據調查、分析情況,核准確定重大決策事項的風險等級,並出據書面意見。

5、形成評估報告。在充分論證評估的基礎上,根據市維穩辦核定的風險等級,由承辦部門就評估事項、風險分析、評估結論、應對措施,編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

6、評估結論採用。對評為A級風險的,不得實施。對評為B級風險的,暫緩實施。或者承辦部門匯同維穩部門制定風險應對處置預案,明確責任,制定化解矛盾方案後方可實施。對評為C級風險的,承辦部門應根據相關預案,針對性做好矛盾防範和化解工作後,可以組織實施。

(二)落實維穩責任措施。對雖存在一些矛盾和問題但經評估決定實施的事項,責任主體部門要認真落實解決矛盾問題、維護社會穩定的具體措施:對經評估決定暫緩實施的事項,要及時研究對策,待化解矛盾、時機成熟後再行實施;對不能使大多數群眾理解支援的事項堅決終止實施;對已經評估付諸實施的重大事項,要堅持全程跟蹤做好後續維穩工作,及時發現和化解遇到的矛盾和問題,確保重大事項順利推進;對可能出現的不穩定隱患,要制定應急預案,有針對性地做好群眾工作,嚴防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發生。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局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領導小組,局長周光耀任組長,副局長劉遂弦、劉澤貴、賀湘原任副組長,其他局班子成員和二級處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劉遂弦兼任辦公室主任,王如海為副主任,其他局屬各科室、二級處綜合科長為成員。局屬各科室、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將其作為維護穩定的重要基礎性工作來抓,作為統籌協調利益關係、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重大任務,作為研判工作舉措是否可行的重要依據。主要負責人作為本科室、本單位維護穩定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對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建立經常化、制度化、規範化的工作流程,從源頭上築牢社會穩定的堅實防線。

(二)嚴格考核追責。從20xx年起,各科室、各單位要全面推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切實強化責任主體責任的落實。局辦公室、監察室、信訪辦要加強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將其納入年度考核工作內容,與評先評優直接掛鉤,嚴格實行維穩工作一票否決制。一旦發生不穩定事件,要按株辦〔20xx〕35號的有關規定,查清事件經過、原因、損失及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開展落實情況,對應評估而未評估或在評估工作中搞形式主義,造成評估失實或防範化解工作不落實、不到位,引發重大不穩定事件,給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影響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堅持統籌兼顧。各有關單位要注重統籌兼顧,正確處理好相互關係,密切協作配合,共同做好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評估工作應邀請相關專家和群眾代表參加,努力提高評估工作的準確性、全面性。

公司風險評估工作實施方案 篇2

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最大限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建立健全重點工程建設領域重大事項科學決策、依法決策機制,切實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影響工程建設穩定的隱患,維護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結合我局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評估內涵

本方案所稱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是指重點工程建設領域重大事項決策和實施是否可能引發群眾大規模集體上訪或群體性事件進行先期預測、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在作出涉及群眾利益的重要決策或組織實施其他重大事項之前,由決策單位或組織單位牽頭,協調重大事項涉及的相關部門,廣泛徵求意見,通過調查研究和科學論證,進行分析研判,提出風險評估報告。對有風險的重大事項,根據風險評估報告,進行風險化解,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信訪和不穩定事件的發生,保障重大事項的順利實施。

二、評估原則

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應堅持以下原則:以人為本、科學決策;預防為主、統籌兼顧;誰主管、誰負責;誰決策、誰負責。

三、評估範圍

根據應評盡評的要求,對與廣大市民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牽涉面廣、影響深遠,易引發矛盾糾紛或有可能影響社會穩定問題的重大事項,都應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重大事項包括:

(一)因重點工程施工,可能對沿線單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造成影響的建設事項。

(二)關係到單位職工人員安置、社保關係、職工待遇及重大資產處置等重大改革改制。

(三)關係到一線建設人員,特別是農民工工資撥付、自身權益維護的重大事項、重大決策。

(四)重點工程建設過程中突發性事故的應急處理、安全隱患的整改。

(五)局黨組、機關認為應當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其他事項。

四、評估內容

按照客觀、準確、公正、實效的原則,對可能出現的影響安全穩定問題進行評估。

(一)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

(二)是否經過嚴謹周密的可行性論證,並遵循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履行了徵詢意見、公示、聽證等程式。

(三)是否給所涉及群眾的生產、生活帶來較大的影響,有引發群眾大規模集體上訪或群體性事件的風險。

(四)是否能通過法律和政策途徑,妥善解決群眾提出的合理異議和訴求。

(五)是否能依據法律和政策,化解消除群眾可能提出的不合理訴求,最終取得大部分群眾的理解和支援。

(六)是否對出臺的群眾補償、安置、保障等政策進行事前調研論證,避免引起其他地區同類或類似事項涉及群眾的攀比。

(七)有可能引發不穩定的其他方面因素。

五、組織領導

評估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成立局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小組,由局農民工權益維護領導小組成員兼任,負責統籌協調局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各處室(部門)依據職能分工,負責具體事項決策的評估工作,部門負責人為風險評估第一責任人,當事人為直接負責人。

六、評估程式

(一)確定評估事項。凡是涉及本方案第四條規定內容的均要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二)組織開展評估,第一責任人牽頭組織專項評估小組,負責具體評估工作,各部門積極配合,廣泛調研論證,預測預判風險。可採取專家諮詢、抽樣調查、實地勘察、公示公告、座談會、聽證會等形式,廣泛徵求意見,充分聽取基層意見和相關利益群體代表的合理訴求,並對意見、建議進行歸納、整理,力求準確判定可能存在的社會穩定風險,提出評估意見。

(三)形成評估報告。評估小組在全面分析論證基礎上形成評估報告,實事求是地對評估事項做出風險很大、有風險、風險較小或無風險評價,並提出是否實施的意見。

(四)制定工作預案。有風險的重大事項,評估主體在提交評估報告的同時,一併提交風險化解和應急處置工作預案。對確有不穩定隱患又必須實施的重大事項,不穩定隱患由責任主體及時提請領導小組、局黨組或上級主管部門排程化解。

(五)評估報告報送。各部門形成評估報告後,需實施雙重備案,在報送局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小組備案的同時,報送局黨組備案。

七、有關要求

(一)切實重視評估。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切實轉變觀念,把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放到全域性工作中來謀劃實施,認真抓好落實,抓出成效。要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作為重大事項能否出臺或實施的前置程式和必要條件,做到重大事項未評估不上會、不決策。

(二)遵守評估程式。要嚴格按照程式進行評估,逐步健全完善風險評估的程式和標準,不斷進行探索研究和總結完善,逐步提升評估工作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提高評估水平。在實施評估時,要依據全面、周到、細緻原則,廣泛徵求涉及群眾的意見,綜合考慮各方利益,不搞閉門評估、想象評估,要深入到群眾中去,掌握瞭解傾向性問題和典型訴求,善於發現真正潛在的隱患風險,不斷提高評估水平。

(四)注重風險化解。對可實施的重大事項,屬本級本部門的,必須明確風險化解的責任主體及工作要求,需要上級協調的,要及時報上級有關部門。

(五)加強評估考核。要把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作為維護穩定的基礎性工作來抓,納入各專案現場日常考核範圍,納入各部門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內容和職工績效考評,納入領導班子和中層幹部年終考評內容。

(六)落實責任追究。對在重大事項決策過程中應評估而未評估或組織實施評估流於形式,防範化解工作不落實、不到位,引發不穩定問題或群體性事件,給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影響的,將依照《合肥市維護社會穩定工作若干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公司風險評估工作實施方案 篇3

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三者之間的關係,處理好我縣經濟發展和審計工作的關係,切實維護全縣社會大局和諧穩定,為我縣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保駕護航,根據縣要求,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堅持主動維護穩定和“關口前移、重心下移、預防為主、標本兼治”的總體思路,對重大事項可能出現的穩定風險先期預知、先期評估、先期化解,努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排解影響穩定的社會矛盾,確保地方社會穩定。社會風險評估採取堅持“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二、範圍和內容

本實施方案所指的重大事項,是我對涉及我縣最廣大人民群眾利益審計專案等。

(一)風險評估範圍。

凡涉及我市群眾利益方面的重大審計專案。

(二)風險評估的內容

1、是否符合大多數群眾的利益需求,是否對涉及群眾的生產、生活帶來較大的影響;

2、是否會引發大規模集體上訪或其它群體性事件,化解的辦法、措施是否切實可行;

3、除上述幾方面外,開展工作中遇到的可能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也要進行風險評估。

三、風險評估的責任主體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責任主體是制定重大事項的職能部門。我局各股室分別對各自工作職責範圍內涉及的重大審計專案進行評估。

四、評估程式和步驟

(一)成立臨時評估組織

根據縣要求,結合我局的工作性質,決定成立臨時評估小組,由各股室負責人組成評估小組並負責制定評估方案。

(二)開展民意調查

各股室應向社會廣泛宣傳審計,讓群眾全面瞭解審計相關內容,要多途徑、多形式、多渠道廣泛徵求意見,特別要注重徵求涉及直接利益群眾的意見和要求。要及時收集、歸納、整理群眾的意見、建議,真實完整地反映廣大廣大群眾的意願。

(三)進行分析論證

如遇有分歧,產生異議的重大審計專案,應及時組織召開聽證會,邀請有關人員代表參加,與會人員進行認真深入討論、協商溝通、分析評議和科學論證,會後形成明確的論證意見。

(四)評估結果處理

局臨時評估小組對該項工作進行全面彙總和分析論證,根據社會穩定風險等級對重大事項的實施作出可實施、暫緩實施或不實施的定性處理。對存在一定風險,但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急需實施事項,責任主體科室、所要提前制定預防和處置應急預案,積極化解社會穩定風險。

(五)評估報告的報送

評估主體必須將存在風險的評估報告報送局臨時評估小組,並研究討論解決辦法和及時上報縣維護穩定辦公室。

五、責任追究

對應該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而不組織評估或雖組織評估但化解和處置措施不落實而又不上報局維護穩定辦公室,導致引發群眾大規模集體上訪或群體性事件的,對有關股室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責任追究由局臨時評估小組提出責任追究的建議,後由局維護穩定領導小組實施。

公司風險評估工作實施方案 篇4

根據上級政府及縣教體局工作安排,為確保我鄉教育大局穩定,進一步推動我鄉教育事業健康、均衡、協調、快速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深入細緻排查我鄉教育內部安全穩定為前提,以確保我鄉教育大局穩定為目標,切實增強各校園領導責任意識,深入紮實地開展好各個層面,各個環節的具體工作,確保我鄉大局穩定,為進一步推動我鄉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目標

狠抓常規管理,把各項制度落到實處,力求實效;進一步健全組織機構,落實職人員,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注重機制體制創新,多方創造條件,推動校園安全穩定工作科學發展;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全力維護段村鄉校園安全穩定。

三、組織保障

為切實將我鄉學校安全工作的落到實處,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特調整段村鄉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穩定工作領導組,詳情如下:

段村鄉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穩定工作領導組:

組 長:(鄉校長)

成 員:(文教室安全專管)

四、工作措施

1.嚴格落實安全穩定工作責任制。學校“一把手”是安全穩定工作第一責任人。各中國小校長幼兒園園長要將安全穩定工作責任細化分解,將安全穩定工作責任落實到崗,落實到人,落實到每項工作的每個環節,逐級層層簽訂安全穩定工作目標責任書,建立覆蓋所有工作環節的安全責任體系,嚴格實行安全穩定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責任追究制和安全穩定工作“一票否決制”,切實做到目標明確,措施得力,責任到人。

2.認真開展安全自查。進一步完善校園的安全檢查制度,每週定期對學校重點要害部位及人員集中場所安全情況進行自查,並形成制度。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實行臺賬管理。對自查的校園安全隱患進行整改。繼續健全和完善校園的安全機構、安全制度、應急預案、安全設施。堅持節假日門衛和教師值班制度。

3.建立健全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各中國小幼兒園要結合實際,對現有的處置突發事件預案進行修訂,尤其對學校重大集體活動、易發性流行性傳染病等預案要進一步細化,增強實用性和操作性。

4.建立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根據我縣教體局的要求,積極與派出所、交通、工商、衛生等部門加強聯絡,建立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努力構建“積極預防、依法管理、社會參與、各負其責”的社會化安全管理格局,切實加強對校園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

5.認真做好傳染病防控和食品衛生宣傳和管理工作。要認真貫徹落實《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學校食堂必須有《衛生許可證》、食堂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並且要切實加強對食堂從業人員的培訓,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積極開展衛生救護知識宣傳教育活動,做好校園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控制工作。

6.繼續推進警務進校園工作。充分發揮法制輔導員的積極性,為學校法制輔導員提供有利條件,協調好法制輔導員與本校安全保衛機構和人員的工作關係,加強對未成年人法律知識專題教育,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識,預防未成年人犯罪,。

7.各中國小幼兒園加強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工作。充分發揮校園安全穩定工作和校園保衛室的作用,加強校園周邊環境治理,對嚴重威脅學校和學生安全的重大隱患,請求掛牌督辦,努力營造平安和諧的校園周邊環境。

8.深入開展“平安校園”建立活動。各中國小幼兒園進一步加大 “平安校園” 建立工作的力度,加強對“平安校園”建立工作的檢查和指導,積極開展建立活動,爭取20xx年使建立“平安校園” 工作再上新高度。

9.加強中國小幼兒園門衛安保工作。抓好中國小幼兒園門口值班工作,各單位配備安保器具、報警器,監控等。加強中國小(幼兒園)各項值班。文教室要經常深入學校進行工作督查,以確保師生生命及學校財產安全,確保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開展。

10.建立學校安全穩定工作零報告制度。各校明確一名報告員,自20xx年10月31日起,每天下午4:00前將學校(幼兒園)安全穩定情況向文教室何老師彙報(電話:重大事情及時向文教室主要領導及縣教體局和鄉政府報告。

公司風險評估工作實施方案 篇5

20xx年,全省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以下簡稱‘兩項制度’)有效銜接”試點工作已全面有序鋪開。宜章縣被省扶貧辦定為兩項制度有效銜接試點縣,經爭取,我鎮香花、高梘兩個村納入試點村。為切實搞好這項工作,根據縣扶貧辦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會議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縣關於建立和完善兩項制度有效銜接試點工作的有關精神,建立健全符合楊梅山鎮實際的兩項制度有效銜接工作執行機制,確保試點工作制度完善、方法科學、管理規範、操作簡便、執行有序,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實現穩定、持久、有效地解決全鎮貧困人口溫飽,構建和諧社會,促進全鎮經濟社會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扶貧開發物件應扶盡扶、應保盡保、應退則退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認真瞭解不同貧困群體收入情況,制定符合本鎮實際的農村低保和扶貧開發物件人均收入標準,客觀的識別兩種物件,努力做到應扶盡扶、應保盡保、並強化動態管理,做到應退則退。

(二)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強化鎮人民政府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政府統一領導,鎮民政辦組織,駐鎮相關單位配合、村落實的兩項制度有效銜接工作機制。

(三)堅持銜接配套、統籌兼顧原則。堅持與新農合、農村養老保險等社會救助措施相配套;堅持與臨時救助、促進就業以及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銜接。

(四)堅持規範操作、陽光作業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做到物件明確、程式規範、措施得當、效果明顯。

三、組織領導

成立楊梅山鎮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銜接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黨委書記陳熙任組長,鎮長歐強彬、人大主席黃志軍任副組長,劉明發、劉齊標、王利生、谷長勇、廖平方、鄧紅洲、謝國招、利勇方等同志為成員。為確保兩項制度有效銜接試點工作順利進行,兩項制度有效銜接試點工作納入試點村目標管理。確定試點的兩個村要由村民大會推舉建立9一15人的農村低保和扶貧開發物件評議小組,具體負責受理識別的申請、核查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對兩種政策物件進行評議和排序,按照各自的識別標準初定農村低保和扶貧開發物件,並張榜公佈,確保識別物件公開、公平、公正。

領導小組將定期對兩個村的兩項制度有效銜接試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各試點村應安排適量的工作經費以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開展。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監督管理,確保試點工作陽光透明

1、加強宣傳發動,增加群眾的知情權,讓廣大群眾積極支援、配合、參與。

2、加強資金監督管理,嚴格執行財政扶貧資金管理制度,推行村務公開制度,試點工作進展情況、資金安排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杜絕資金跑、漏現象。

3、保證公平公正,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的監督。

(二)細化操作標準,確保試點工作公平、公正、公開、規範。

1、扶貧物件評選原則。

(1)五優先原則:①無基本生產生活資料的農村人口優先;②因大病或特發事件導致家庭負債巨大且短期內難以恢復正常生活水平的農村人口優先;③見義勇為付出巨大經濟和健康的農村人口優先;④長期從事基層工作現已離任且家庭困難的基層幹部優先;⑤純兩女困難戶優先。

(2)七不評原則:①打牌賭博、違法亂紀的家庭不評;②好逸惡勞、長期打罵鬧事的家庭不評;③無理干涉、阻撓公益事業建設和當地經濟發展刁歪霸道的家庭不評;④全戶多年外出、家庭基本情況不明的家庭不評;⑤家庭成員中有國家在職人員的家庭不評;⑥從20xx年元月1日以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家庭不評;⑦子女條件較好但不履行贍養義務的家庭不評。

2、扶貧物件的識別和分類標準

(1)扶貧物件的識別標準。扶貧物件中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於國家扶貧標準(1196元)、有勞動能力的人口,包括有勞動能力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物件。

(2)扶貧物件的識別程式。扶貧物件嚴格按照“扶貧物件申請、村民小組評議、村民委員會審查、鎮人民政府稽核、縣扶貧辦審批”的程式進行識別,識別結果張榜公示有效後登記造冊,建立檔案,加強管理,做到“戶有卡、村有冊、鎮有薄、縣有檔”。

3、扶貧物件的幫扶措施。根據識別出來的扶貧物件實際情況,按照以戶為單位、扶貧資金封頂、一定三年的原則,落實幫扶措施。扶貧資金標準為400元/年/人,不發放現金,打卡到戶,重點用於扶持以下專案。

(1)入股產業開發。對本人從事或土地參與(出讓或入股)由鎮龍頭企業或農村專業合作在本鎮組織實施具有一定規模特色農業產業開發活動的,扶貧物件可以申請相應扶貧資金額度入股。

(2)貸款貼息。對有能力進行養殖等產業開發的扶貧物件,要以申請年2萬元/戶以下的貼息貸款。

(3)生產資料補貼。扶貧物件從事種養業,根據其種養規模和實際情況,提供相應扶持額度的扶貧資金。

(4)改善生活條件。扶貧物件進行改灶、改廚、改廁、改房、改水和沼氣池建設等,提供相應扶持額度的建設材料。

(5)勞務技能培訓。扶貧物件進行勞動力轉移培訓、實用技術培訓、初、高中畢業生學歷教育的,按省扶貧辦有關規定進行適當補貼。

(6)互助資金貸款。扶貧物件所有村已開展互助資金試點的,根據扶貧物件的實際需要申請,優先發放貸款。

五、工作步驟

1、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4月3日到4月10日。召開鎮村專題會議。利用標語、宣傳欄等廣泛宣傳,讓試點工作及相關政策家喻戶曉。

2、組織培訓階段。20xx年4月11日到4月15日。由鎮兩項制度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鎮、村相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3、貧困人員識別建檔階段。20xx年4月16日到5月16日。按試點工程程式和操作規程,組織力量進行農村扶貧物件識別語言申請,經審批後進行電腦建檔管理。

4、落實幫扶措施階段。20xx年5月16日到7月16日。按照扶貧物件的申請,落實相應的扶持措施。

5、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7月17日到8月16日。由鎮兩項制度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相關人員、深入進行調查驗收,整理、總結材料上報縣扶貧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