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
一年來,各級團組織在學校黨委和上級團組織的領導下,緊緊圍繞學校中心工作,深入學習貫徹十八大精神,以思想引領和應用型人才培養改革為重點,積極推動工作創新和自身建設,切實服務大局、服務青年,在團員思想政治教育、校園文化建設、大學生科技創新、社會實踐和弱勢群體幫扶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績,湧現出了一大批先進集體和個人。
為表彰先進,樹立典型,激勵廣大團員青年爭先創優,團委、學生工作處決定在五四青年節期間,評選表彰共青團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
各學院團總支、團支部。在校本專科生、研究生。
二 、評選類別及條件
(一)“五四紅旗團總支”、“先進團總支”、“校園文化活動優秀組織單位”、“社會實踐優秀組織單位”評選條件
1.時間範圍:xx年1月1日—12月30日
2.參評集體需提交總結材料1份,字數1500字左右,著重說明工作的效果和成績,同時上交打分表1份。(打分表下載 學院共青團工作考核標準打分表)
3.製作彙報課件,時間不超過6分鐘。
4.以上4項獎項各學院最多可申報2項。(請在總結材料的上方標明申報的獎項)
(二)“五四紅旗團支部”評選條件
1.要符合“有班子、有制度、有活動、有作用”的標準,整體建設情況較好。
2.團支部組織設定完整,工作制度健全,能認真堅持“三會一課”制度,積極帶領團員青年開展團員的各項活動,圓滿完成校團委、團總支交給的任務,團支部工作處於所在團總支的前列。
3.能夠正常發展團員,團員教育、管理和服務有章可循。
4.能從實際出發,創造性地開展團支部工作,積極開展主題教育活動,有1項以上特色活動,並取得良好效果。
5.注重學風建設,團支部成員學習努力,成績優良。
6.積極開展道德實踐和文明修身活動,團支部成員模範遵守校規、校紀,無學生受團紀或校紀處分。
7.積極參加志願服務、社會實踐和科技文化活動,並取得較好成績。
8.認真做好“推優入黨”和團費收繳等工作。
9.申報集體需提交1000字左右的參評材料1份。
(備註:獲選的五四紅旗團支部需編排節目參加學校五四匯演。)
(三)“先進團支部(班集體)”評選條件
1.切實做好團員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帶領團員青年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維護學校穩定、促進優良校風學風建設中發揮了積極作用。
2.在團的教育、學習科學發展觀、校園文化建設、青年志願者服務以及大學生社會實踐等活動中,團員參與面廣、成績顯著,定期開展集體活動,暑期社會實踐參與率達到90%。
3.團支部組織活動正常,堅持“三會一課”制度。宣傳工作得力,組織工作紮實。
4.積極教育團員青年努力學習,學生團支部考試成績在學院名列前茅。
5.積極引導團員學習黨的知識,積極做好“推優”工作。
(四)“優秀團幹部”評選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愛黨、愛國、愛校。
2.模範執行團的章程,團員意識強,積極要求進步。
3.積極參加團內活動,集體榮譽感強,模範作用顯著。
4.學習刻苦,成績優良,專業基礎紮實,無不及格課程,綜合測評成績在班級前50%。
5.努力完成團組織交給的任務,吃苦耐勞,不計較個人得失。
6.關心集體,團結同學,作風正派,在群眾中有較高的威信。
7.注重自身文明修養,尊敬師長,艱苦樸素,情趣高雅。
8.積極投身社會實踐,在社會實踐活動、藝術節活動、“青年志願者服務”等活動中成績突出,各類志願服務活動中成績突出。
9.組織能力強,在所在支部具有較高的威信。
10.優秀團幹部必須是團支部成員。
(五)“優秀學生幹部”評選條件
1.德才兼備,品學兼優,無不及格課程,綜合測評成績在班級前50%。
2.熱情為集體、為同學服務,具有突出成績。具有一定的語言、口頭表達能力、組織管理和協調合作能力,工作有成績。
3.民主作風好。能正確對待成績和榮譽,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有較廣泛的群眾基礎,在同學中具有較高的威信,能起到骨幹帶頭作用。
4.優秀學生幹部必須是班委或學生會成員。
(六)“優秀共青團員”評選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愛黨、愛國、愛校。
2.模範執行團的章程,團員意識強,積極要求進步。
3.積極參加團內活動,集體榮譽感強,模範作用顯著。
4.學習刻苦,成績優良,專業基礎紮實。
5.努力完成團組織交給的任務,吃苦耐勞,不計較個人得失。
6.關心集體,團結同學,作風正派,在群眾中有一定威信。
7.注重自身文明修養,尊敬師長,艱苦樸素,情趣高雅。
8.積極投身社會實踐,在暑期社會實踐活動、藝術節活動及“青年志願者服務”等活動中成績突出。
(七)“學習標兵”評選條件
1.學習目的明確,學習態度端正,熱愛所學專業;
2.學習刻苦,成績優異,能起到良好的帶頭作用,學習成績在班級前5%,最低學科成績不得低於80分;
3.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在思想、工作、學習等方面表現優秀,個人事蹟突出,有標誌性成績。
三、評選步驟
1.各學院團總支要認真總結和回顧一年來的工作,做好評選相關工作。同時,在廣大團員青年中認真組織宣傳發動,確保每一名團員明確評選活動的目的和意義,熟悉評選條件和要求,形成人人蔘評,人人競評的良好氛圍;
2.團支部對照條件,在規定的範圍內進行民主評選,經輔導員、團總支核查後,提交學院黨總支副書記審批;
3.經審查確定的候選人名單,必須在學院公告欄內公示,公示期不少於3天;
4.各學院將經公示無異議的候選者名單報學校審批。
四、評選比例(詳細分配名額請見附件一)
1.“五四紅旗團支部”的評選比例不超過全校團支部數的2%(每學院推1個,附推薦材料);
2.“先進班集體(團支部)”的評選比例不超過學院團支部數的10%;
3.以支部為單位,每個支部評選“優秀團幹部”不超過1人,評選“優秀學生幹部”不超過2人,評選“學習標兵”1人。
4.“優秀團員”評選比例不超過團員總數的10%。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各團總支要高度重視,把此次評選活動與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結合,在認真作好團員教育評議的基礎上開展好此次評選活動;
2.規範程式。各級團組織要本著高度負責的態度,加強領導,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評選,實事求是,嚴格稽核,嚴格公示制度,不得超比例評選;
3.全面動員。要充分動員廣大團員青年積極參與到評選活動中來,並結合此次評選工作,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教育活動,把先進典型作為生動具體的德育資源,激勵引導廣大團員青年奮發向上,不斷進取。
4.加強宣傳。以宣傳欄、條幅、刊板、校園廣播、網路為載體,搞好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提升評選活動的影響力,展示廣大團員青年的良好精神風貌;
5.各班級請於4月16日下午將評選結果紙質版和電子版(所有材料壓縮並命名為“***班級五四評優材料”)報送團總支辦公室(東校區報送至北區1號辦公樓405,西校區報送至西區4號辦公樓610)。優秀團幹部、優秀學生幹部、學習標兵、優秀團員上報時,請使用word版排列,人名和人名之間空4個字元,字型5號。
6、各班評選時請務必通知班主任主持會議。上交的評選名單須有班主任親筆簽字,否則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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