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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復工方案(通用4篇)

欄目: 建設方案 / 釋出於: / 人氣:2.32W

建設單位復工方案 篇1

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各工程監督機構,在肥各建設、監理、施工等有關單位:

建設單位復工方案(通用4篇)

為堅決貫徹中央和省市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認真落實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紮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復產復工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皖安辦〔20__〕3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做好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皖建辦明電〔20__〕2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局《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關於立即開展建築工地疫情防治資訊排查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現就加強我市疫情防控期間建築工地復工檢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復工條件檢查

春節期間未停工的工地在有效落實防疫措施的情況下方可組織既有人員繼續施工,但不得通知外地務工人員返肥。

春節期間停工的建築工地,暫不得復工或新開工,復工時間另行通知,各單位不得通知外地務工人員返肥,可根據疫情形勢,結合工地實際,做好延遲、錯峰復工和新開工的各項準備。

建築工地復工前,應符合下列規定,並通過工程監督機構複查:

(一)復工條件

1.組織機構

各建築工地應成立專案疫情防控小組,由建設單位專案負責人擔任組長,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專案負責人擔任副組長,建設單位現場工程師(業主代表)、總監理工程師代表、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材料員、勞務管理人員、分包單位專案負責人、勞務單位負責人等關鍵崗位人員擔任組員,專人專崗,明確相應崗位職責,並落實專人對接屬地街道(社群)及疾控部門。

2.人員管控

建築工地用工嚴格實行實名制管理,嚴禁臨時招募散工、點工。專案疫情防控小組應在工地入口處設立健康觀察點,對所有進場人員實施體溫檢測,並按規定要求來肥人員填寫《健康資訊登記表》(各專案可根據各自管理要求自制,但應包括姓名、年齡、性別、戶籍地、身份證號、單位、工種、健康狀況、手機號碼、20__年以來的駐留地及時間、何時從何處來肥、是否途經疫情嚴重地區、是否有確診及疑似病例接觸史、是否接觸過疫情嚴重地區人員等資訊),並應核實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碼等關鍵資訊,關鍵資訊應及時與屬地社群共享。

(1)來自疫情嚴重地區的人員,疫情結束前,企業不得通知其來肥,不得允許其進入工地。

(2)途經疫情嚴重地區以及與疫情嚴重地區人員或體溫檢測不合格人員密切接觸的,疫情結束前,原則上不安排來肥進入工地。確需安排的,用人單位應在工地外安排隔離點,安排不少於14天的隔離觀察。

發現應隔離未隔離過的人員,體溫檢測不合格的,通知屬地街道(社群)並落實專車就近送至醫療機構;體溫檢測合格的,通知屬地街道(社群)進行隔離觀察(留驗)。

(3)其他非疫情嚴重地區來肥、也未途經疫情嚴重地區、同時未與疫情嚴重地區人員或體溫檢測不合格人員密切接觸的人員,體溫檢測合格的可進入建築工地;體溫檢測不合格的,通知屬地街道(社群)落實專車送至就近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

3.施工現場管控

(1)建築工地應嚴格實施全封閉管理,只開放一個進、出口,施工現場和生活區24小時單獨設崗,建立進出場登記和體溫檢測制度,測溫處應設有供發熱人員隔離的隔離場所,門衛每崗不得少於2人。

(2)施工單位應每日對施工現場、辦公、生活區域及其他人員活動場所開展消毒,保持室內空氣流通,落實環境消毒制度。

(3)採取在施工現場和生活區顯著位置張貼衛生防疫宣傳廣告等措施,提高現場人員的防控意識,自覺做好自身防護,疫情教育交底應深入到每一家進場單位、每一個進場人員。

4.防疫物資準備

建築工地應配備足夠的口罩、測溫計、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口罩納入勞動防護用品管理,確保每名進場人員每天不少於1只口罩,儲備不得少於1周用量。

5.現場安全管理

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關鍵崗位人員應到崗履職;對大型機械進行維修檢查和執行除錯;對臨邊防護、臨電、腳手架等安全設施進行排查。

6.教育交底

參建各方應對所有進場人員進行復工前的安全、衛生防疫等教育交底。

(二)復工檢查流程

1.自查。參建各方應根據各自職責,對照復工條件開展復工前的全面自查,填寫《合肥市建築工地春節後復工前疫情防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報告》(詳見附件1)。

2.複查和申請。各專案疫情防控小組根據《合肥市建築工地春節後復工前疫情防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報告》的檢查重點,實施複查,由建設、施工、監理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專案負責人分別簽署復工意見,加蓋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法人公章後,向工程監督機構提出復工申請。

3.核查。工程監督機構收到復工申請後,應及時對復工條件進行核查,合格一家復工一家。凡未通過複查或複查不符合的一律不得擅自復工。

二、強化施工過程管控

建築工地復工後,參建各方應落實防控主體責任,嚴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並建檔造冊備查。防疫措施不到位的,視為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

(一)人員管控

1.做好進出場人員登記全覆蓋。建築工地應嚴格進出場管理,實行實名制考勤,對於進場人員每日登記,建立一人一檔,對於出場的去向應做好登記備案工作,並應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新進場人員按照復工前人員管控要求執行。

2.做好現場人員體溫檢測全覆蓋。施工單位應按照衛生防疫要求,每天早晚2次對所有進場人員逐一檢測體溫,一人負責檢測,一人負責複核,記錄在案。

3.做好應急處置全覆蓋。施工現場發現有體溫不合格的,應立即安排場所隔離並及時通知屬地街道(社群)落實專車送至就近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並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後續應急處置。經醫療機構確認疑似病例或確診的,立即停工並封鎖場地、隔離人員,配合疾控部門開展防治。

(二)施工現場管控要求

1.所有進場人員都要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措施。分散開展班前教育、技術交底等活動,減少人員聚集。

2.每日對施工現場、辦公生活區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廁所等場所)及其他人員活動場所進行消毒。尤其要加強對牆地面、物體表面、樓梯扶手、門把手、對講機按鈕、便器、洗手水池、水龍頭、餐飲具、飲水機水嘴及按鈕閥門、通風裝置(空調、排風扇)等的消毒,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有人員活動的房間每日開窗自然通風不少於2次,每次不少於30分鐘,不能自然通風的,可採用排氣扇等裝置進行機械通風)。

3.嚴格執行食品採購、加工、儲存等衛生標準要求,切實保障食品安全。工地食堂不集中堂食(餐桌間可採用隔板、屏風等分隔成單獨就餐區域),採取分餐、錯時用餐(在同一餐桌錯時用餐的,用餐區域需一客一消毒)等措施,減少人員聚集引發的疫情傳播隱患。

4.做好生活垃圾分類,嚴格按照衛生防疫要求處置廢棄口罩等醫用防護用品垃圾。

5.施工現場應將相關衛生防疫教育納入進場和每日崗前教育,全面啟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採取在施工現場和生活區顯著位置張貼衛生防疫宣傳廣告等措施,提高現場人員的防控意識,自覺做好自身防護。

6.疫情防控工作實行日報制度和緊急報告制度。疫情防控小組每天中午十一點前向工程監督機構報送建築工地疫情防控情況(詳見附件2),工程監督機構每天十四點前將轄區專案防控情況報市城鄉建設局(詳見附件3),突發情況立即報送屬地街道(社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衛生防疫部門,各部門逐級上報。

三、強化企業主體責任

參建各方應強化疫情防控責任制,企業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責任人,專案負責人是建築工地第一責任人。

(一)建設單位是專案部落實防控措施的首要責任主體,全面做好施工專案疫情防控的組織工作。因疫情防控導致的工期延誤,屬於合同約定中的不可抗力情形,建設單位應將合同約定的工期順延,防止開工、復工後搶工期、趕進度帶來生產安全風險。建設單位不得以工期緊等理由要求或者變相要求施工單位未經報備、未落實防疫措施擅自開工。

(二)施工單位是疫情防控的直接責任主體,要切實督促所轄專案部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建立貫穿企業管理層、專案部、勞務企業的防控管理體系。用工(勞務)企業是選工用工的第一責任主體,要嚴格落實把第一道關的主體責任。專案部是複核進場人員的直接責任主體,要切實做到清楚瞭解每一名進入現場的務工人員的具體情況。

(三)監理單位是疫情防控的監督責任主體,要切實監督施工單位落實各項防疫措施,並做好進場監理人員的衛生防疫措施。

四、落實政府部門監管責任

(一)建築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統一納入屬地監管,服從屬地防疫管理部門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統一排程、統一監管。

(二)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建築工地的監督檢查,確保主體責任的落實,確保建築工地與屬地街道(社群)、防疫部門對接機制真正落地。建築工地過程管控不滿足本通知要求的,應立即責令停工整改。市城鄉建設局隨機開展督查。

(三)強化責任追究。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建築工地存在以下情況的,依法對責任單位和個人給予行政處罰,並採取通報曝光、記不良行為記錄、聯合懲戒等方式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經批准擅自復工的;

2.過程管控整改不力的;

3.不報、緩報、漏報和瞞報情況的;

4.行動遲緩、措施不力或其他導致疫情發生及傳播的。

五、適時優化完善防控措施

我局將根據疫情發展形勢,進一步優化完善相關建築工地疫情防控措施,具體措施另行通知。

建設單位復工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標

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援和組織推動各類生產企業復工復產,加大金融支援力度,加大企業復產用工保障力度,用好用足援企穩崗政策,加大新投資專案開工力度,積極推進在建專案建設,切實做好相關“調停緩撤”專案、民生專案、生態環保專案、產業專案的開工復工。

二、開復工主要條件

1.防控機制到位。專案單位負責人必須現場指揮排程,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建立疫情防控組織架構,明確疫情防控應急流程、具體工作人員、工作職責,落實專人對接屬地街道(社群)主管部門、疾控部門。作業人員較多的專案需成立防疫專班,專人專崗,落實疫情防控工作主體責任。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應報專案所在行政區域衛生防疫部門備案。

2.員工排查到位。把好專案作業人員入口關,對專案作業人員進行全面排查,填寫《健康資訊登記表》,核實身份證號、手機號碼、家庭住址等關鍵資訊,並與專案所在街道(社群)共享,特別要重點排查涉鄂(湖北)涉漢(武漢)人員或與確定感染者有過接觸史的人員,按照“一人一檔”做好建檔篩查工作。如果有重點防控地區外來務工人員或與確定感染者有過接觸史的人員,必須設定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如沒有條件設定的,在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期間不得接收重點防控地區的返潭務工人員或與確定感染者有過接觸史的人員。必須確保專案施工區域作業人員身體狀態良好。

3.物資保障到位。專案單位要按照衛生防疫部門制定的標準開展疫情防護工作。專案單位防疫物資包括口罩、體溫檢測裝置、消毒水劑、應急藥品、應急車輛等,物資儲備不少於3天用量。

4.阻斷隔離到位。專案開復工前,各作業區域必須進行全面消毒殺菌;開復工後,每天定期進行消毒殺菌。專案作業區域必須確保規範有序、整潔衛生、空氣暢通且具備防控管理條件。專案作業區域只設置一個出入口,24小時設崗,對所有進出專案作業區域的車輛、工作人員或外來人員一律實行“一測二查三詢(測量體溫、查驗身份、詢問動向)”並進行實名制登記,嚴密掌握作業人員身體狀況及行蹤,門衛每崗不得少於2人。專案作業人員在專案建設區域必須佩戴口罩並做好個人防護,同一區域作業人數控制在20人以內,每天早晚2次對作業人員逐一檢測體溫,一人負責檢測,一人負責複核,並記錄在案。一旦發現員工有發熱、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狀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作業現場應立即暫停作業、實行有效隔離阻斷。專案單位應立即報告專案所在行政區域衛生防疫部門並及時安排患者到就近的定點醫院發熱門診就診,配合疾控部門開展防治,同時報告專案所在行政區域重點建設專案行業主管部門。

5.內部管理到位。加強疫情防控知識宣傳,作業現場必須擺放、張貼安全和防疫宣傳展板。專案單位應確保每日監測上報員工身體狀況,督促員工每天佩戴口罩並做好個人防護,發現情況及時報告、採取處置措施,並加強員工下班後管理。做好專案施工區域、廠房、住宿區及食堂等人員密集區的疫情防控,做好場地通風、消毒和衛生管理工作。作業人員不得集中用餐、不得聚餐,應採取分散用餐、錯時供餐、打包配餐等方式就餐。專案單位對住宿區應每天做好通風、消毒和衛生管理,儘量分開、單獨住宿。洗手間要配備足夠的洗手液,保證水龍頭等供水設施正常工作。作業場所及生活區域必須做好生活垃圾分類,嚴格按照衛生防疫要求處置廢棄口罩等醫用防護用品垃圾。

三、開復工手續辦理

1.自查。專案業主單位對照疫情防控相關標準和本通知要求進行開工復工前的全面檢查。

2.備案。全市重點建設專案在疫情防控期間開復工實行備案管理。由專案業主根據重點建設專案開復工條件向各縣市區、園區(示範區)行業主管部門備案。

3.開復工。專案備案後,即可開復工。

四、工作要求

1.強化組織領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示範區)管委會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加強疫情防控期間重點建設專案開復工的組織領導,及時進行研究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加強統籌協調指揮,對疫情防控期間開復工重點建設專案安排專人進行“一對一”蹲點幫扶,確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

2.強化主體責任。各專案業主單位要自覺擔當疫情防控工作主體責任,堅決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堅決做到疫情防控條件不達標不開工復工,堅決支援配合所在地方開展疫情防控工作。

3.強化監督管理。重點建設專案開復工要嚴格落實“五個到位”要求,確保監督管理無死角、無盲區、無遺漏。開復工前,專案單位必須對所有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和疫情防控知識培訓,發放安全和疫情防控手冊,進行嚴格科學的疫情教育宣傳。各重點建設專案行業主管部門要會同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加大對重點建設專案疫情防控情況的監督檢查,如發生對疫情防控不到位的情形,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4.強化協調聯動。各專案業主單位與所在地方一定要暢通訊息渠道,建立聯防聯控聯動機制,服從大局,克服困難,眾志成城,齊抓共管,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推進重點建設專案順利開工復工。

建設單位復工方案 篇3

自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出現以來,公司領導高度重視,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工作部署,按照省市政府相關規定,為確保本企業在復工復產過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處置由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體人員無條件服從領導小組的指揮排程。具體處置過程中,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責任制,各負其責,相互配合。

(二)以人為本,預防為主。以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以職工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依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辦事,防止因處置不當而造成疫情蔓延事件發生。

(三)正確疏導,說服教育。注重教育疏導,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理順情緒,化解矛盾;

廣泛宣傳有關政策,釋疑解惑,教育引導職工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問題,解決矛盾,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四)快速反映,協同應對。疫情發生後,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上報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同時上報礦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與有關單位相互協作、相互配合,確保信.息收集、情況報告,指揮處置等各環節的緊密銜接,在最短的時間內控制事態。

二、成立復工復產領導小組

為了保證復工復產整改期間有計劃、有組織、有秩序進行生產,特成立防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協調建設防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辦公室組長:

職責:

1、負責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綜合協調工作,疫情防控應急問題和突發事件處理

2、負責傳達、落實領導小組的指示意見,及對省教育廳、市委、市政府的信.息報送:

3、負責落實公司的值班制度,做到值班人員在崗、值班電話暢通,如有異常情況及時處理上報;

4、負責做好公司疫情信.息的蒐集統計與分析工作,每日統計信.息並報送。5、做好“一人一檔”建檔工作並及時上報各級政府。6、檢查上班職工口罩佩戴情況,併為上班職工測量體溫,上班前和下班後各1次,並做好登記。

三、如何確保返工前如何排查到位

(一)企業應先制定詳細防控方案,確保防控有章可循企業要明確疫情防控責任機制,制定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方案,方案至少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本企業疫情防控的組織機構、職責分工、疫情防控措施、排查制度、後勤保障、日常管控、應急處置、員工返崗安排等內容。制定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和工作措施。

(二)提前備好防護物資,確保清潔消毒到位。

1、根據員工數量和防控要求,企業要準備足夠的防控物資(包括不少於兩週的口罩、消毒液等),配備快速紅外體溫探測儀,並建立庫存和使用臺賬。

2、使用空調系統的,應定期清洗,對空調過濾網進行消毒;

對不採用空調系統通風的,應採用自然通風、機械通風或兩者相結合的方式加強通風。針對有多人操作的裝置,應每班對操作按鈕、把手等人員接觸較多的物體或部件表面進行消毒。

3、要定時對重點區域(工作臺、電梯、食堂、衛生間等)的清潔消毒。食堂應注意食物安全,推行分餐制,避免聚集就餐,要加強對餐具的消毒及管理。辦公場所公共區域如走廊、地面、電梯和休息區的桌椅等做好清潔消毒;

在電梯內部、衛生間等張貼宣傳畫;

加強廁所的清潔、消毒,張貼洗手步驟示意圖,廁所內增加酒精消毒劑或免洗手消毒凝膠,並提示員工及客戶洗手後進行消毒。

(三)做好員工排查,建立返崗人員登記制度對返回人員登記到人,詳細記錄職工身體狀況、假期外出情況、與重點疫區人員接觸情況等資訊。企業要對每名員工近14天的去向進行排查;

對來自或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員工建立重點監控類清單,規勸其留在當地暫不復工,鼓勵員工延遲返莆上班;

對來自或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返企員工要排查其抵莆時間,按規定落實醫學觀察、隔離等措施,確保其隔離觀察14天並經體溫檢測正常、無不適症狀後方可上崗。進入公司前自覺接受體溫檢測,體溫正常方可進入公司,並洗手消毒。若體溫超過37.3℃,不得進入公司工作,並及時上報,按照當地疫情管控要求採取措施。

建設單位復工方案 篇4

為堅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續強化依法防控、科學防控、聯防聯控,堅持“三個全覆蓋、三個一律”,堅決切斷傳染源、阻斷傳播途徑,認真落實《關於上海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面實施來滬人員健康篩查和重點人員隔離觀察(留驗)工作的通知》(滬肺炎防控辦〔20xx〕22號)、《關於下發九個重點場所預防性消毒技術要點的通知》(滬疾控傳防〔20xx〕32號)、《關於進一步做好建築工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滬建辦綜〔20xx〕2號)、《關於進一步加強建築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滬建辦綜〔20xx〕3號)檔案(以下簡稱3號檔案)的要求,結合本區建設工地實際情況,現制定疫情期間加強建設工地復工管理工作方案。

一、成立工作專班

1.成立松江區疫情期間建設工地復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區委常委、副區長於寧擔任,副組長由區建設管理委主任胡民擔任,區交通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水務局、綠化市容局、民防辦、衛生健康委及各街鎮(開發區)負責人為組員。各單位相應成立工作小組,組織開展好職責範圍內建設工地復工管理。其中,各街鎮(開發區)應做好建築工地屬地化管理及100萬元以下工程的復工管理。

2.建設工地應成立疫情防控小組,明確職責,建立防控體系,編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小組由建設單位專案負責人擔任組長,承擔首要責任;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專案負責人擔任副組長,分別承擔直接責任和監督責任;關鍵崗位人員擔任組員,專人專崗,明確相應崗位職責。

二、開展復工情況排摸

1.各街鎮(開發區)、行業主管部門即時起開展建設工程復工計劃排摸,及時動態掌握工地的復工準備、人員到位及管理情況,對轄區內每個建築工地的人員數量、來源地等資訊進行梳理彙總;對每個工地發放疫情期間建設工地復工管理的告知書,督促建築工地減少務工人員流動,及時調整疫情防控重點、措施以及人員物資配備。

2.自2月10日起,各建設專案按照管理人員優先返崗,其他人員逐步到位原則,編制務工人員返滬計劃,每日向屬地街鎮(開發區)、行業主管部門報告當日返回人員情況。

三、施工現場管控要求

建設工地人員管控、現場措施、防疫物質準備、教育交底、應急處置等除滿足3號檔案外,還需滿足以下要求:

1.所有進場人員均應登入實名制系統,並填寫《健康狀況資訊登記表》和進場人員登記彙總表。

2.確保進場人員資訊暢通,對於來自重點關注地區的人員,及時向所在街鎮(開發區)報告健康情況,報告期為14天。如有涉疫情的病狀,按相關規定檢測、隔離。

3.工地嚴格實施封閉式管理。應設立單獨隔離觀察宿舍,用於臨時隔離觀察人員居住;有條件的設立符合要求的流感觀察場所。廁所應有化糞池,定期投藥消毒。

4.嚴格執行食品採購、加工、儲存等衛生標準要求。食品及生活保障物資由專人外出採買,外出人員做好自身防護措施,出入時間、路線做好登記備案。食堂人員需穿工作服(或防護服)、戴口罩、手套,及時洗手。工地食堂採取分餐、錯時用餐等措施,減少人員聚集引發的疫情傳播隱患。工地未設食堂的,不允許人員外出分散就餐,工地要統一採購食品,並保證食品安全。

5.申請復工前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編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物資保障、現場檢測、日常消毒、應急處置等內容。

6.工地施工現場、辦公區域、施工設施裝置未經清潔消毒的,不得復工。

四、復工申請和核查

1.工地疫情防控小組(建設單位代章)對照《建設工地復工檢查表》複查合格後,向行業管理部門報送加蓋公章的復工申請表,並附相關證明材料。

2.各行業主管部門接到復工申請後,對申請專案嚴格開展核查工作,並經所在街鎮(開發區)主管部門、疾控部門批准後,簽署核准意見,做到“合格一家、復工一家”。復工核查方式採取現場、書面材料、網際網路相結合的方式核查復工申請。重點核查3號檔案關於復工條件的落實情況,具體參照《疫情防控復工檢查重點》執行。

3.除疫情防控必須外,本區建設工地不得早於2月10日前復工。2月9日以後,對於本區重點產業專案和重要民生工程,確因工期有特殊要求的,在承諾滿足復工條件的基礎上,經所在街鎮(開發區)主管部門同意的,防控方案及措施經疾控部門稽核通過後,可申請正常復工。具體參照《重點產業專案(民生工程)復工申請表》。此類專案復工核查方式以書面審查為主。

五、處置要求

1.建設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納入屬地監管,服從屬地管理部門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統一排程、統一監管。

2.各行業主管部門應嚴格核查工地復工條件,不滿足要求,一律不得復工。發現未經批准擅自復工的,立即要求停止施工,依法對責任單位和個人給予行政處罰,並上報上級管理部門採取限制市場進入、黑名單等方式進行懲戒。發現不報、謊報、漏報、瞞報、行動遲緩、措施不力或其他導致疫情發生及傳播的,立即報告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其他要求

1.嚴防疫情輸入性傳播,對近期返回湖北或途經湖北尚未返滬的員工,由員工所在單位負責,勸導其按照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要求,延緩返滬。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觸的員工,應自行向屬地街鎮(開發區)報告,進行集中隔離。

2.做好施工人員的心理安撫,解疑釋惑,消除恐懼心理,保持健康心態,切實提高現場施工人員的防控意識,自覺做好自身防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