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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網咖整合指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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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城鄉網咖整合指導方案

按照“政府引導、企業主體、市場運作”原則,為深入貫徹落實“三敢”精神。轉變網咖行業發展和管理方式,通過網咖整合連鎖,促進網咖“規模化、聯合化、主題化、品牌化”發展,解決網咖行業存在小、散、亂、差”和接納未成年人的問題,使網咖成為豐富群眾文化生活的健康有益場所,進一步提升網咖行業整體社會形象,推動我縣文化產業發展。

二、工作目標

從XX年10月起至XX年12月底,用3個月時間,按照政府鼓勵、部門引導、業主自願的原則,通過收購、兼併、聯合、重組、參股、控股等整合方式,或通過吸收證照齊全的網咖特許自由組合的方式吸引現有的新辦證的網咖加入,積極鼓勵和支援現有網咖形成股份制經營企業,逐步壯大整合網咖經營企業(聯合體)的市場規模。目標為:XX年12月底前努力實現全縣21家網咖整合為一個聯合體(公司)、分設15個以下分店(縣城5個,鄉鎮10個),縣城電腦終端總控制1000臺以內,鄉鎮電腦終端總控制400臺以內。

三、組織領導

為保證工作目標的順利實現,建立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特成立縣網咖整合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四、時間安排

1、第一階段(10月8日—10月20日),宣傳動員、廣泛發動,學習培訓,統一思想,營造有利於推進網咖整合的輿論氛圍。

2、第二階段(10月21日—10月31日),本著資源優化、經營規範、公開公平、自主自願的原則,召開全體業主會議進行全面商討,確定整合的模式;商討制定資產評估等相關政策措施,為實現整合提供有力基礎保障。

3、第三階段(11月1日—11月20日),全面完成資產評估工作,做好資產評估確認,並確定股份等級、利潤分配方式以及經營場所選擇等相關工作。

4、第四階段(11月21日-12月20日),拆除場子,集中整合,規範裝置、完善制度,驗收場所,辦理變更審批手續,掛牌經營。

5、第五階段(12月21日-12月30日),完善檔案,認真總結,嚴格按照上級檔案要求,及時上報反饋資訊,做好整合工作總結驗收工作。

五、具體工作實施

1、嚴格執行網咖總量佈局規劃。根據文化部要求,嚴格執行網咖總量佈局規劃,批覆的規劃指標,要全部用於發展整合後直營門店,不得新增一個單體網咖,並實行屬地管理的原則。按照統一管理模式,統一服務規範,統一形象標識,統一財務管理,統一計算機遠端管理,提升網咖的社會形象,提高網咖的管理水平。

2、停止辦理非整合網咖遷移地址、變更企業名稱和法定代表人。

從XX年10月1日起,文化、工商等部門不再新設非整合網咖核發《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不再辦理非整合網咖遷移地址、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等事項的變更登記或者相關備案手續。

3、加大對網咖場所整治力度。按照省、州要求,嚴厲查處網咖接納未成年人的行為;嚴厲查處上網登記中弄虛作假行為;嚴厲查處利用網際網路傳播淫穢、色情、發動等有害資訊的行為;嚴厲查處各種不亮證、不掛牌等違規經營行為;嚴厲查處為“黑網咖”提供經營場所、介入服務等條件的行為;堅決取締各種形式的“黑網咖”。違規經營達三次以上的,直接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通過嚴查勤管,規範經營行為,整頓網咖經營秩序,優化整合經營環境。

4、加強對網咖場所的日常監管,從嚴年檢稽核工作。各有關部門在日常巡查中,要認真核查網咖場所的經營地址、經營面積、電腦檯數和法定代表人,對於主要專案與實際不符的網咖場所依照《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從嚴處罰,不予年檢,積極引導他們加入整合經營企業;對於主要專案與實際不符的和六個月內無實際經營行為的網咖場所,限期進行辦理落實和實質性經營,對於未按要求進行實質性經營的,一律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5、簡化整合網咖審批變更程式。對於符合條件的、各項變更證件齊全的整合網咖,各有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時要按省、州的規定時限及時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