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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裝置採購方案(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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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裝置採購方案 篇1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提高政府採購工作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政府採購法》)和《河北省省級行政事業單位購置交通工具、辦公自動化裝置政府採購協議供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醫療裝置採購方案(精選3篇)

第二條 縣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以下統稱採購人)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納入縣級集中採購目錄以內、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辦公自動化裝置(以下簡稱辦公裝置),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辦公裝置政府採購協議供貨範圍:

(一)辦公裝置同一產(商)品本次(年度)批量採購金額在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辦公裝置(包括計算機、印表機、掃描器、膠印機、速印機、傳真機及其零配件);

(二)其他產(商)品本次(年度)批量採購金額在5萬元以下(含5萬元)的家電裝置類(包括空調、電視機、錄影裝置、攝像機、照相機、 V C D、冰箱等)均屬於政府採購協議供貨範圍。

第四條 協議供貨除遵循《政府採購法》的有關規定外,還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簡化採購環節;

(二)預先確定(廠家、經銷商、商品型號、優惠率或優惠價格)原則;

(三)保證質量、節約資金、誠信服務;

(四)保護採購人、製造廠、經銷商三方利益;

(五)確定一定時限原則。

第五條 縣級政府採購協議供貨經銷商由縣級集中採購機構按照《政府採購法》規定的採購方式確定:

(一)辦公裝置協議供貨經銷商的確定,由縣級集中採購機構按照《政府採購法》規定的採購方式進行。每一品牌一次確定若干系列,每一品牌在魏縣確定3家(含3家)以下經銷商;

(二)協議供貨期限。一般情況下辦公裝置協議供貨商每半年一定。

第六條 政府採購協議供貨經銷商確定後,縣採購辦代表縣級採購人與中標的辦公裝置協議供貨經銷商簽訂《魏縣行政事業單位政府採購辦公裝置協議供貨協議書》(格式略),經銷商向縣採購辦出具統一格式的《魏縣行政事業單位政府採購辦公裝置協議供貨經銷商承諾書》(見附件1)。

第七條 縣採購辦將中標的協議供貨經銷商以及協議供貨的產(商)品、價格等有關情況通知縣級採購人和有關部門。

第八條 協議供貨採購應遵循的程式。

(一)落實資金。採購專案屬於納入部門採購預算的,採購人持縣財政部門簽字、蓋章的《政府採購專項資金X年度用款計劃書》(格式略),證明資金已經落實;採購人使用單位自籌資金或使用財政已撥入採購人賬戶資金進行協議採購的,應由縣財政集中支付中心提供採購資金已落實證明。為了約束採購人按合同及時向經銷商付款,採購人採購前需向縣採購辦出具簽字、蓋章的《魏縣行政事業單位直接向經銷商支付自籌政府採購資金承諾書》(見附件2);

(二)採購人填寫《魏縣行政事業單位政府採購專案明細表》(見附件3);

(三)採購人在協議供貨經銷商(同一品牌)之間擇優選擇經銷商。採購人在實施協議採購辦公裝置前,若發現協議經銷商銷售的同品牌、同配置、同質量、同售後服務的價格高於其瞭解的非協議經銷商的價格時,在一定條件下享有以下選擇權:

1、按照《政府採購法》的規定,在不指定品牌條件下采取公開招標方式採購;

2、可在辦公裝置協議供貨商之外另行選擇經銷商,但應符合以下條件:

(1)該經銷商除具備《政府採購法》規定的條件外,還應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

(2)該經銷商必須有生產廠家銷售該產品的授權;

(3)在縣內有售後服務人員,且上門服務;

(4)其提供的單臺產(商)品價格應比協議供貨當日價格低5%;

(5)經銷商同意向有關部門出具由法人代表簽字、加蓋公章的基本情況表、承諾書(包括商品名稱、型號、配置、質量、售後服務承諾等)。

3、可在已確定的協議供貨經銷商範圍內自行詢價,但詢價價格高於協議供貨價格的,詢價無效;

4、按近期公開招投標、競爭性談判同品牌、同配置、同質量、同售後服務辦公裝置的價格隨標,但須徵得中標經銷商的同意。

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由採購人提出申請(附有效證明材料),縣政府採購辦公室稽核批准後,可在辦公裝置協議經銷商之外另行選擇其他經銷商。其餘程式與納入協議供貨的相同。

(四)縣採購辦簽發《魏縣行政事業單位政府採購辦公裝置協議供貨通知書》(見附件4)。採購人在辦公裝置協議經銷商之外另行選擇其他經銷商的,經縣採購辦批准後向其簽發《魏縣行政事業單位政府採購辦公裝置一次性供貨通知書》(格式略);

(五)採購人與協議供貨經銷商簽訂《魏縣行政事業單位政府採購辦公裝置協議供貨合同》(該合同文字由縣集中採購機構在招投標前統一擬定,經縣採購辦批准後作為招標檔案組成部分。協議供貨經銷商確定後,由縣採購辦統一印發備用)。採購人與協議供貨經銷商簽訂合同時,須持《魏縣行政事業單位政府採購辦公裝置協議供貨通知書》、《魏縣行政事業單位政府採購專案明細表》、單位證明信及有關資料;

(六)採購人與經銷商簽訂合同後5個工作日內,採購人將《魏縣行政事業單位政府採購辦公裝置協議供貨合同》副本送縣採購辦、集中採購機構各一份備案;

(七)協議供貨經銷商供貨、採購人驗貨。協議供貨經銷商、採購人分別按《魏縣行政事業單位政府採購辦公裝置協議供貨合同》供貨、驗收。採購人應在2個工作日內驗收完畢,並按驗收情況填寫《魏縣行政事業單位政府採購辦公裝置協議供貨驗收報告》(見附件5);

(八)支付資金。採購專案屬於納入部門年度政府採購預算的,縣財政集中支付中心憑採購人出具的《魏縣行政事業單位政府採購財政直接支付申請書》、《魏縣行政事業單位政府採購專案明細表》、《魏縣行政事業單位辦公裝置協議供貨通知書》、《魏縣行政事業單位政府採購辦公裝置協議供貨合同》、《魏縣行政事業單位政府採購辦公裝置協議供貨驗收報告》、發貨票,將貨款直接支付給協議供貨經銷商;使用單位自籌資金或使用財政已撥入採購人銀行賬戶資金的,由採購人按合同約定直接向協議供貨經銷商支付資金。

第九條 權益保護。為使採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保護,縣採購辦和採購當事人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縣採購辦。縣採購辦負責縣級政府採購辦公裝置協議供貨的日常管理、監督和檢查工作,包括:

1、制定協議供貨管理辦法,確定政府採購協議供貨的範圍,對協議供貨經銷商的資質提出具體要求;

2、代採購人委託縣級集中採購機構對辦公裝置按照《政府採購法》規定的採購方式具體組織招標;

3、對縣級集中採購機構初選的預中標經銷商的基本情況、資質、經營狀況、服務質量、銷售價格、優惠率等情況進行全面稽核。將通過稽核後的中標經銷商及產(商)品的有關情況、價格情況通知縣級採購人和有關部門;

4、及時瞭解和掌握協議供貨範圍內的商品價格資訊、協議供貨經銷商及其商品資訊,並及時在“邯鄲市魏縣政府採購網”上公佈;

5、對採購人的採購計劃進行稽核,在採購人選定協議供貨經銷商及其產品、型號、配置、價格後,向協議供貨經銷商簽發《魏縣行政事業單位採購辦公裝置協議供貨通知書》;對採購人與協議供貨經銷商簽訂的《魏縣行政事業單位政府採購辦公裝置協議供貨合同》進行稽核,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6、採購人在辦公裝置協議供貨經銷商之外另行選擇經銷商的,對縣級集中採購機構提出的初步意見進行稽核,稽核批准後向經銷商簽發《魏縣行政事業單位採購辦公裝置一次性供貨通知書》;

7、監督、檢查協議供貨經銷商履行《魏縣行政事業單位政府採購辦公裝置協議供貨合同》(格式略)、《魏縣行政事業單位政府採購辦公裝置協議供貨經銷商承諾書》情況,內容包括:

(1)市場價格、採購價格和採購優惠率執行情況;

(2)向縣集中採購機構報送市場價格以及其他資料情況;

(3)經銷商供貨情況、商品質量、售後服務情況;

(4)採購人進行的詢價情況;

(5)對反映的問題需核實情況;

(6)協議供貨資金結算情況。

(二)縣級集中採購機構

1、接受縣採購辦代採購人的委託,定期按照《政府採購法》的有關規定組織招標;

2、向縣採購辦報告預中標經銷商及其產(商)品和價格(優惠率)、售後服務承諾等全部資料;

3、及時瞭解和掌握協議供貨經銷商供貨範圍內的產品質量、價格資訊;

4、對採購人向其備案的政府採購協議供貨合同進行稽核,發現問題及時反饋縣採購辦查處;

5、對採購人在辦公裝置協議供貨經銷商之外另行選擇經銷商的申請,按本辦法進行稽核並提出意見,報縣採購辦審批;

6、縣採購辦委託的其他事項。

(三)協議供貨經銷商

1、辦公裝置經銷商要認真履行《魏縣行政事業單位政府採購辦公裝置協議供貨經銷商承諾書》的承諾;

2、遵守政府採購規則,履行協議供貨經銷商的義務,不向採購人提供虛假及不符合承諾的資訊,不向採購人提供不合法、不合規的各種返利、回扣(包括物品、有價證券),不以政府採購協議經銷商名義從事超出經銷商權力的任何商業活動,不得損害政府採購形象;

3、恪守誠信、優質服務,認真履行與採購人簽訂的《魏縣行政事業單位政府採購辦公裝置協議供貨合同》;

4、在每月月底向縣採購辦、縣級集中採購機構傳送進貨價格、市場價格、協議價格、優惠率變動資訊,同步調整政府採購協議供貨價格、優惠率並報縣採購辦、集中採購機構備案;

5、配備專人負責政府採購業務,在每月初3日內向縣採購辦、集中採購機構報送《魏縣行政事業單位辦公裝置政府採購協議供貨統計表》(格式略)、上月協議供貨執行情況和非協議同類商品零售價格(發貨票價格)情況;

6、接受縣採購辦、監察、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向檢查人員提交零售發貨票、銷售賬目、進貨合同、有關憑證以及其他相關資料;

7、有權拒絕採購人的不合理要求;

8、自願參加採購人在協議供貨經銷商範圍內進行的自行詢價;

9、縣採購辦認定的其他事項。

(四)採購人

1、認真執行本辦法的有關規定;

2、與協議供貨經銷商簽訂《魏縣行政事業單位政府採購辦公裝置協議供貨合同》,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對經銷商所供貨物按協議供貨合同進行驗收,並在2個工作日內驗收完畢,簽發《魏縣行政事業單位政府採購辦公裝置協議供貨驗收報告》;

4、及時向縣財政集中支付中心簽發《魏縣行政事業單位政府採購財政直接支付申請書》或按合同約定直接向協議經銷商支付貨款;

5、如果發現經銷商有違反協議供貨合同等問題,及時向縣採購辦、監察局、縣級集中採購機構反映;

6、不得代其他單位或個人採購政府採購協議範圍內的辦公裝置;不得向中標經銷商提出超越協議供貨承諾書範圍的其他要求。

第十條 違規處理

(一)採購人

1、對逾期報送本部門年度購置計劃或不執行本辦法的,仍按公開招標程式辦理。對逾期不報年度購置計劃或不執行本辦法,又不按公開招標程式辦理的,責令補報並視情況給予有關責任人員通報批評。

2、對於擅自採購辦公裝置的,一經查出,將按照《政府採購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3、採購人與協議經銷商簽訂政府採購協議供貨合同後未履行合同的,按《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協議供貨經銷商。協議供貨經銷商發生下列行為,一經查出,將按有關規定取消政府採購協議供貨經銷商資格並在媒體上公佈曝光。

1、不按時向縣採購辦、縣級集中採購機構報送月份政府採購協議供貨執行進度情況的;

2、市場價格下調後,政府採購的協議價格未及時按優惠率同比例調整,未及時向縣採購辦、縣級集中採購機構備案的;

3、協議供貨價格與市場零售價格相同或高於市場零售價格的;

4、擅自、變相提高價格的;

5、與採購人串通違反財經紀律的。

第十一條 縣級採購人採購縣級集中採購目錄以內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電器裝置,由縣級集中採購機構提出意見,經縣採購辦批准後,比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縣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20xx年3月23日起執行,20xx年3月23日廢止。

醫療裝置採購方案 篇2

規範辦公用品與裝置採購與管理工作,有效控制辦公費用、合理採購,保障辦公的順利開展,特制訂本辦法;

(一)內容:日常辦公用品與耗材、辦公傢俱、辦公裝置與辦公用具等;

(二)適用範圍:公司各部門;

(三)責任人:誰採購誰負責

(四)實施細則:

1、合肥各部門

(1)公司所有辦公用品與裝置由公司人事行政部統一採購與管理;

(2)各部門應於每月第一週內及時向人事行政部提交《辦公用品與裝置申購單》,行政部會根據各部門所申購的物品,並依據庫存狀況,統計出當月的物品採購量,上報總經理籤批後,統一購置並及時登記、發放到每個部門;每個部門領用物品的時間統一規定為:每週二、週四的下午14:00-16:00,不在此時間範圍內不予領用;

(3)如部門一次性採購物品不足300元的,分別經部門負責人、人事行政部初審後人事行政部即可購置;如部門一次性採購物品滿300元的,需經部門負責人、人事行政部初審後,報總經理批准,人事行政部方可購置;

(4)如因緊急需要,臨時採購的特殊物品,須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辦公用品與裝置申請單》,需經人事行政部初審,報總經理批准,方可購置;

(5)領用人應愛護並妥善保管領用的辦公物品,不得丟失和無故損壞,發現上述情況,將由領用人進行賠償,賠償金額按所丟失或損失物品的淨值計算。

(6)如領用的辦公用品與用具不再使用,應立即辦理歸還手續,交由人事行政部保管。

2、各地辦事處

(1)各地辦事處所需辦公用品與裝置由所在辦事處自行採購與管理;

(2)凡一次性購買物品單價不足300元的,由所在辦事處負責人審批;凡一次性購買物品單價滿300元的,由所在辦事處負責人填寫《辦公用品與裝置申請單》,傳真至人事行政部初審後,報總經理批准,方可購置;

3、採購責任人

公司按照誰採購誰負責的管理原則,採購者對採購的物品負責;屬於保修範圍內的物品,出現任何質量問題,採購者有義務找供應商處理問題,直到處理完畢;

(六)實施流程:

1、一次性採購不足300元物品的申購流程

部門申請人填寫《辦公用品與裝置申請單》

分別提交部門負責人與人事行政部初審

行政部進行物品購置

2、一次性採購滿300元物品的申購流程

部門申請人填寫《辦公用品與裝置申請單》

分別提交部門負責人與人事行政部初審

上報總經理批准

行政部進行物品購置

醫療裝置採購方案 篇3

學校人事處申請為20xx年引進博士及培養博士配備辦公傢俱、裝置,發展規劃處申請購置辦公裝置,資產管理處根據使用部門要求和採購預算制定本採購方案,具體如下:

1、本次辦公裝置採購分兩部分進行

(1)傢俱類:

本次需採購傢俱有辦公桌椅一套、書櫃一個,擬以續標方式在學校20xx年上半年辦公傢俱採購專案的供貨商處進行採購。

(2)電子裝置類:

因本次採購的電子裝置數量不多、金額較小且配置時間要求緊,所有裝置標準統一、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因此擬採用詢價採購方式進行購買。

2、成立學校專項採購工作小組

組長:吳孝

組員: 趙煒 陸建華 金周巨集 魏金和

紀律監督:田曉勇

3、編制詢價書

(1)編制詢價書

資產管理處根據裝置使用單位採購要求和專案特點編制詢價書。詢價書主要應包括以下內容: ①詢價公告;②採購專案要求;③報價單位須知;④報價檔案格式。

(2)詢價書確認

詢價書編制完成後,送申購單位稽核確認,申購單位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5、邀請供應商

按照詢價書確定的供應商資格條件和邀請方式,採取有限邀請方式。邀請歷史上和學校有合作關係,信譽度良好的相關供應商前來參與報價。

電子裝置擬邀請商家名單如下:寧夏西部人科貿有限公司 、銀川嘉翔電氣有限公司、固原恆遠電腦銷售有限責任公司。

6、詢價響應檔案報送截止時間

20xx年11月21日(星期三)下午15:00 。

7、評標原則

在採購專案的技術質量和服務質量相等的情況下,選擇報價最低的供應商。

8、詢價及評價步驟

(1)採購工作小組在詢價截至後及時進行評標。

(2)採購工作小組按照評標原則審閱報價檔案、進行綜合評標

確定成交供應商,在媒體上釋出公告後,向成交供應商簽發詢價結果通知書(成交通知書),並將評價結果通知所有參與報價的供應商。

9、合同簽訂、驗收、檔案整理等均按寧夏師範學院有關規定執行。

10、公開報價時間:20xx年11月22日10時;

11、公開報價地點:寧夏師範學院管理服務中心531#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