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標
1、到20xx年全市實現殘疾兒童人人享有康復服務;
2、高危兒、出生缺陷兒、殘疾傾向兒篩查率≥80%;
3、高危兒、殘疾傾向兒、殘疾兒管理率100%;
4、各種資料資料上報及時、準確率100%。
二、實施措施
(一)明確職責
1、市婦幼保健院:負責全市高危兒篩查、出生缺陷監測、殘疾傾向兒早期干預和殘疾兒康復的實施工作。
(1)成立業務技術指導組織,每月召開一次網路成員例會,對網路成員進行技術培訓和業務指導,並利用例會收集有關工作資料和資料。
(2)對網路成員單位上報的高危兒分別在出生後42天、3個月、6個月、9個月、12個月、18個月、24個月進行追訪和干預。
(3)對各網路成員單位上報的和追訪出的殘疾傾向兒與殘疾兒進行早期干預和康復治療。
(4)定期向市衛生局彙報全市高危兒篩查、出生缺陷監測、殘疾傾向兒干預和殘疾兒康復等工作開展情況,並協助衛生局做好質控工作。
2、市直接產醫療機構:負責做好本單位出生的高危兒篩查、出生缺陷監測登記上報工作。建立出生高危新生兒、出生缺陷兒篩查、登記、報告制度,要把新生兒出生缺陷監測和高危兒評價納入產科工作常規並由專人負責,對篩查出的高危新生兒、出生缺陷兒及時進行登記、填卡,定期上報。
3、鄉鎮衛生院、辦事處社群衛生服務中心:負責做好本轄區內孕產婦圍產期保健和兒童保健工作。建立出生高危新生兒、出生缺陷兒、殘疾傾向兒和殘疾兒篩查、登記、報告制度,要把新生兒出生缺陷監測和高危兒評價納入產科工作常規,把殘疾傾向兒和殘疾兒童篩查納入兒童保健工作常規並由專人負責,對篩查出的高危新生兒、出生缺陷兒、殘疾傾向兒和殘疾兒及時進行登記、填卡,定期上報。減少和預防我市出生缺陷兒和殘疾兒童發生。
(三)、開展培訓
1、培訓物件:市直各接產醫療機構婦產科醫師或助產師、各鄉鎮衛生院和街道辦事處社群衛生服務中心婦產科醫生、兒保醫生。
2、培訓內容:
(1)殘疾傾向兒童的界定
(2)5項簡易篩查法
(3)殘疾兒童的界定
(4)出生缺陷的界定
(5)資訊資料收集與上報
三、督導評價
1、督導評價內容
(1)相關技術掌握情況
(2)相關資料的完整性
(3)高危兒、出生缺陷兒、殘疾傾向兒和殘疾兒漏報率
(4)高危新生兒的回訪率
(5)殘疾傾向兒干預和殘疾兒康復效果
2、督導評價方法
各單位每季度進行一次質量控制,包括相關知識的掌握、上下資料的一致性、資料的完整性,使漏報率控制在3%以下。市衛生局每半年進行一次工作檢查,對工作好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表彰,對工作差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批評,對不履行職責不執行篩查和報告制度導致殘疾兒童發生者,追究有關單位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