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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精選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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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

根據中心校20xx年11月份工作安排及學校20xx年安全教育的安排,在第xx個消防日開展“認識火災、學會逃生”消防主題教育活動。為確保“119”消防日活動有序開展,特制定如下:

校園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精選21篇)

一、組織

組 長:校長 組 員:全體教師

二、活動主題:

認識火災、學會逃生

三、活動內容:

1、營造好宣傳氣氛,學校張貼消防宣傳標語牌,利用板報、廣播等宣傳工具,豐富消防宣傳形式和內容,增強宣傳的針對性、知識性和趣味性。

2、召開一次全校師生消防安全教育大會、上一堂消防安全知識主題班會課、觀看一次消防事故逃生自救宣傳片、出一期消防安全宣傳欄、進行一次緊急疏散演練活動。

四、活動要求

1、制定切實可行的活動,組織,真正把開展消防日宣傳活動納入“安全文明校園”建立的重要內容,作為確保學校和廣大師生安全的重要措施,抓實抓出成效。

2、查改到位,在安全檢查時,要圍繞滅火器等器材設施配備不足、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通暢、疏散指示標誌設定不合理、用電線路佈線不規範、電線老化等問題進行重點查改,徹底消除校園記憶體在的消防安全隱患。

3、宣傳到位,發揮校會、班會、隊會的作用,營造輿論氛圍,增強師生消防意識。

校園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2

為了深入貫徹《學院年春夏期間學校安全教育計劃》、《學院“平安校園”建設活動工作實施》以及學校年度安全穩定工作會議的和要求,提高全體師生消防安全意識以及對發生火災等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初步掌握火場逃生、自救的方法,學習瞭解滅火基本常識,學校決定由學生處、校團委、保衛處牽頭組織,各二級學院、圖書館、後勤總公司等相關單位配合,定於年5月30日(週三)下午3:30舉行消防演練活動。望各相關單位接此通知後,認真組織,周密部署,協調配合,抓好落實。現就此次消防演練活動制定以下預案:

一、演練目的

為了讓廣大師生深入地瞭解消防逃生常識,切實樹立起消防意識,真正掌握好消防安全知識,並具備自救互救的能力,提高抗擊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能有組織、迅速地引導學生安全、快速地疏散,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以及掌握逃生的方法,瞭解並掌握初起火災撲救的措施,即:發現火災後,起火部位工作人員一分鐘內形成第一滅火力量;火災確認後,單位3分鐘內形成第二滅火力量。

二、消防安全知識講座時間、地點

時間:xx年5月30日下午3:30

地點:東區教學樓報告廳

主講人:武警市消防支隊防火處參謀胡啟利

參加人員:化生學院、地科學院部分師生、大學生園學生、各二級學院實驗員和安全責任人、圖書館和後勤總公司安全責任人、保衛處全體人員等。

三、滅火器的滅火演練

時間:xx年5月30日下午4:50

地點:東區圖書館樓前廣場

參加人員:各二級學院實驗員和安全責任人、圖書館圖書管理員、後勤總公司公寓管理中心、飲食管理中心相關人員、保衛處全體人員。

演練內容:

(1)由市消防支隊教官進行講解、操作。

(2)組織現場相關人員進行滅火演練。

四、演練指揮部

總指揮:

指揮部下設以下工作組:

1.組織協調組:負責

職責:負責演練的制定,演練實施期間協調指揮,相關資訊和報告的上傳下達等。

2.宣傳報道組:唐負責

職責:負責演練的宣傳、教育、演練攝影、記錄、演練等。

3.醫療救護組:曹負責

職責:負責對“受傷人員”的搶救,並配合消防隊搶救被困人員。

4.滅火行動組:鄢黃負責

職責:負責滅火演練現場滅火器具的準備。

5.後勤保障組:王、倪等。

職責:負責通訊標識,廣播、救助等演練所需物資的準備,佈置演練場所,維持演練現場秩序,保障觀摩及參演人員的現場需要等。

五、演練

1、參演人員演練結束後在現場集合。

2、總指揮宋紅軍處長對演練進行現場講評,內容主要包括演練組織情況、目標及效果、參演人員的動作等是否規範、態度是否認真、演練中暴露的問題及解決辦法等。

3、後勤保障組對演練的場地進行清理恢復,回收演練物資裝備。

4、宣傳報道組及時做好宣傳報道,並將演練資料文件及時儲存。

校園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3

按照教育局和公安消防大隊檔案精神,我校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明確責任、強化責任、追究責任”為核心,在全校範圍內開展了消防隱患排查與整改工作,為打造平安校園打下了紮實的基礎。

一、健全領導機制,加強防患意識。

學校成立了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格日勒圖任組長,安監辦主任為副組長,其它班子成員及各班班主任為組員。所有行政人員都是責任人並責任到年級到班,落實責任狀,層層負責,人人有責。全校師生齊抓共管,共同營造安全、穩定、文明、健康、和諧的育人環境。我校教職員工清醒地認識到:校園內的各類安全隱患依然存在,舊的隱患消除後,新的安全隱患仍會隨時出現,學校在加強安全管理的同時,突出加強安全教育和安全防範工作。

二、嚴格排查要求,認真排查隱患。

1、把學校消防安全問題放在突出位置。

按照局、公安、消防部門的要求嚴格校園防火管理,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整治期間,學校全面開展了消防安全大檢查,對各科室、計算機室、圖書室、實驗室、教室及各辦公室等師生人員密集場所和易燃易爆場所,對電器、電線、滅火器材、消防水源進行了全面的檢查,對查出的隱患迅速進行了整改。做到了排查不漏處室、不漏班級、不漏設施,排患務盡、不留死角。發現不安全苗頭和現象迅速整改。

2、整改內容:

及時更換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插座。增加滅火器數量。

三、加強安全管理,強化安全教育。

學校在組織活動時能充分考慮安全因素,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能根據本學科的特點,科學、合理、認真組織好教學活動,防止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根據不同年齡學生的特點,積極探索有效的消防安全教育形式,努力增強學生的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四、建立消防隱患排查整治長效工作機制。

組織力量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和存在的薄弱環節,及時按有關要求加以整改。整改工作落實好整改的責任、措施、經費和時間。整改中做到一個環節一個環節落實,不留死角。同時,整改工作和預防工作很好地結合起來,以改促防。確立“一保安全、二保穩定、協調發展”的工作原則。對易於引發事故的環節給予定期檢查,發現隱患要及時處理,進行整改。

我們將把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強管理和防範,充分認識消防安全工作的艱鉅性和長期性,力戒形式主義,堅持下大力氣、不懈努力,狠抓落實,認真總結經驗,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前瞻性和預見性,堅持預防為主,標本兼治,初步建立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長效機制。

校園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4

一、領導小組

我校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實加強領導,全面鋪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整治行動,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華軒

副組長:秦文勝侯寧孫華良王福君

成員:全體中層幹部,各年級年級長及各班班主任

二、治理措施

排查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安全隱患。(時間:9月—12月)

負責人: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一)排查範圍

校園及周邊環境等;水、電、等生活要害部位;其它發生火災可能性大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部位。

(二)排查內容

全面排查電動自行車在學校建築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宿舍走廊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電線路亂拉亂接等安全風險隱患及校內設定集中停放區域。

(三)強化消防安全教育。(時間:9月-12月負責人:校安全辦、各班班主任)

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LED電子屏、班級宣傳欄、家長微信群等載體,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師幼、家長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室內、過道充電。

開展一期主題安全教育活動。充分利用班會活動時間,向學生進行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增強安全防範。(時間:9月-10月負責人:各班班主任)

組織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時間:11月9日負責人:校安全辦)

6.20xx年12月31日前進行總結,(時間:12月30日負責人:校安全辦)

校園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5

近年來,我國電氣火災多發,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有效遏制電氣火災高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國務院安委辦下發《關於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中國華電集團公司下發《轉發國務院安委辦關於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為落實通知精神,決定組織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現就有關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動目標

在產品選型、採購、安裝、除錯、試執行和生產各個階段,全面排查整治電器產品質量,建設工程電氣設計、施工、電器產品及線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隱患和問題,排查整治電氣使用維護的違章違規行為,提升公司安全水平,杜絕電氣火災事故。

二、組織機構

成立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活動小組,活動辦公室設在公司工程部,負責公司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活動活動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等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活動主題和活動時間

活動主題:全面排查整治電氣火災隱患,防止電氣火災發生。

活動時間:

四、活動方案和重點內容

1、工程部:

負責組織電氣設計圖紙審查,發現問題及時聯絡設計院進行處理;加強電氣施工質量管理,落實電氣工程質量責任制,嚴把電氣裝置供貨商資質,嚴格電器產品及電纜驗收關和施工進場驗收關,嚴禁不按設計圖紙施工、偷工減料、使用劣質電線及質量不合格電器產品等問題,嚴禁質量不合格電器產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裝;參加電氣裝置的除錯、移交、竣工驗收等工作。

2、物資部:

負責採購有關電氣產品,落實物資採購保管制度,保證電氣產品符合設計檔案和合同要求,保證電氣產品質量,嚴禁不合格電氣裝置入場。

3、發電部:

參與裝置除錯,發現電氣裝置存在不符合標準的及時上報;參與電氣裝置的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已竣工移交電氣裝置系統巡檢、執行狀況監視、缺陷管理。

4、維護部:

參與裝置除錯工作,發現電氣裝置隱患及時上報;參與電氣裝置的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已竣工移交電氣裝置的巡檢、檢查和維修維護。

5、施工單位:

嚴格按設計圖紙施工,做好電氣裝置的防雷接地工作,杜絕偷工減料、使用劣質電線及質量不合格電器產品等;杜絕質量不合格電器產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裝;杜絕施工不規範造成電線絕緣層損壞、電纜井封堵不嚴密等隱患問題,檢查電氣線路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是否存在亂接線、使用“三無”電器產品等問題;嚴格執行裝置除錯大綱,按照除錯程式進行裝置除錯,嚴禁野蠻除錯和試運電氣裝置,全面進行電氣裝置的安隱患排查整治。

6、監理單位:

參加電氣裝置到貨驗收,嚴把質量驗收關;參加裝置的除錯、竣工驗收工作,嚴格履行監理責任。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落實責任。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電氣火災綜合工作,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把綜合治理工作作為建設本質安全型企業的重要舉措,全面落實各項技術標準和要求,嚴格落實電氣防火安全責任制,嚴密責任鏈條,穩步推進綜合治理。

(二)廣泛宣傳,全員參與。通過辦宣傳欄、收看宣傳片,專家講座、自我學習等形式,普及安全用電常識,形成全員關注參與電氣火災防治的深厚氛圍。

(三)加強電氣相關人員監管和培訓。電氣裝置管理、使用和維護等相關從業人員安全培訓、考核管理工作,做到持證上崗。

(四)強化考核,及時總結。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活動小組對各部門、各單位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實行分階段考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納入消防考核和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各部門、各單位活動方案和總結分別於6月25日和12月30日前報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活動小組辦公室。

校園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6

為切實加強全街道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綜合整治,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全面提升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水平,根據市、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結合我街道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按照“限制地下、鼓勵地上、分類治理、綜合施策”的原則,通過源頭建設、綜合治理、數字治理和長效管控等措施,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管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火災大幅降低、亡人火災有效遏制。

二、整治物件

主要針對公共建築、住宅建築、工業建築以及其他電動自行車充停場所消防安全隱患。

三、整治措施

(一)規範充停場所建設。電動自行車充停場所要採用不燃材料搭建,並採用不燃材料進行防火分隔。鼓勵在地上獨立設定充停場所,或附設在建築一層內。當獨立設定時,充停場所要與建築保持6米以上安全距離,不得佔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等,當設定在敞開式架空層內,充停場所不得正對安全出口、樓梯間;當附設在建築內部,應採取防火分隔等消防技術措施,且應設定發生火災時能自動關閉並反饋訊號的常開式乙級防火門。

(二)強化消防設施配備。集中充停場所要按照消防標準,配置乾粉滅火器等消防器材,設定充電專用插座,安裝電氣線路保護裝置;地下充停場所必須設定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水滅火、防排煙、室內消火栓等系統,並設定發生火災時能自動關閉並反饋訊號的常開式乙級防火門,不具備以上條件之一的,一律不得停放充電;加強智慧充電樁建設,在集中充停場所推廣智慧用電系統和可視監控系統,推廣梯阻系統、小區電動自行車管理場景建設,提高技防和智防水平。

(三)嚴格充停安全管理。各村和各線要落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開展經常性檢查。組織發動網格力量、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小區管理單位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的停放充電管理,落實防火檢查和夜間巡查,全面清理門廳、樓梯間和樓道內的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和違規充電問題。

(四)強消防宣傳教育。深入居民住宅區和流動人口集中區域,面對面宣傳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的火災危險性和安全常識,協調媒體積極報道電動自行車典型火災案例、講解安全常識,集中曝光一些拒不整改的居民小區、違法行為人和物業企業,喚醒群眾對電動自行車火災防範的意識。

四、整治步驟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從即日起至7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排摸起底階段(5月13日前)。根據街道消安委辦部署,各村、各線要結合工作實際和職責要求,制定具體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目標、細化任務、壓實責任。對基層力量開展一輪排查業務的培訓,掌握排查重點、整治標準和工作要求;進行全面宣傳發動,通過召開新聞釋出會,在各小區、單位張貼通告等形式,為專項整治行動營造聲勢;組織村及網格對各場所基本情況進行全面摸排,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分單位、分割槽域整理花名冊,並按時上報排摸起底資料。

(二)攻堅清零階段(6月15日前)。各村、各線要對照整治方案,組織村及網格清查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火災隱患,根據檢查出的問題分類處置,掛賬銷號,一抓到底。嚴格落實“三個一律”,即電動自行車在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室內場所充電,一律採取責令搬離、斷電措施,並對管理單位予以處罰;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或私拉電線和插座給電動車充電的,一律予以處罰;對因違規停放、充電電動自行車導致發生火災事故的,一律從嚴追究法律責任,倒閉主體責任落實。對重大隱患問題實行掛牌督辦,並確保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各類違法行為,派出所及街道應急辦要跟進執法措施,嚴厲打擊違法行為,並對違法人的違法行為予以曝光。

(三)深化整治階段(7月10日前)。各村、各線結合整治工作實際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專項整治行動“回頭看”,重點核查前期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是否整改到位、消防安全防範措施是否落實到位等,嚴防出現隱患“回潮”現象。

(四)鞏固提升階段(7月底)。各村、各線要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全面總結推廣專項整治行動的有效經驗,固化整治成果,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開展;下一步,經科、自規、住建、市場監管、行政執法、消防救援、郵政管理等部門會加強源頭治理;消防救援機構會同住建部門出臺電動自行車充停場所等領域消防安全技術指南,並在辦理工程建設相關手續時落實指南要求,相關各線要按照職責,各司其職,形成合力,齊抓共管,築牢群防群治防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切實加強此項整治工作,街道消安委成立電動自行車整治行動領導小組,以街道黨工委書記陳強、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沈錟為組長、各班子成員為副組長,街道消安委各成員單位人員為組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人大工委副主任張建新擔任,統籌協調、組織指揮此項工作。各村也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成立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整治作為防範群死群傷亡人火災的重要抓手之一。並要清醒認識到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綜合整治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複雜性的工作,定期分析研判,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村、各線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進一步細化任務、明確分工,切實將工作任務和職責落實到具體單位和責任人,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三)嚴格督導問責。街道消安委辦將定期“晾晒”各村、各線整治工作推進情況,並報送街道主要領導。對工作滯後、推進乏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予以通報,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校園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7

為加強對區"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工作的督查檢查工作力度,促進"兩違"綜合治理工作的規範化、常態化和制度化的終端落實,根據《區"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檔案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督查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根據《區"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要求,成立區"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督查工作組,安排如下:

督查工作組下設三個督查小組,具體督查責任區域和人員組成如下:

二、督查內容

緊緊圍繞"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相關工作安排和決策部署,根據《區"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確定的相關職責、任務,重點督查各鎮(街道)、村(居)以及各職能單位推進專項行動的貫徹落實情況,主要督查以下幾個方面:

(一)按照《區"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工作要求的.推進情況;

(二)各鎮(街道)年度、階段性指標完成情況;

(三)各責任單位在綜合治理專項行動中履職情況;

(四)重點對專項行動中重難點工作的督查,如"四重點、六先拆"、"兩違"制止拆除後的跟蹤控制情況等;

(五)黨員領導幹部在參與"兩違"中的各種違規情況;

(六)通過督查及時將存在問題向相關單位進行反饋,並督促整改落實。

三、督查方式

督查工作組下屬三個督查小組對所屬督查責任區域進行督查,推行"一事一單"模式,對督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以《督辦通知單》的形式,責令相關單位、人員立即整改。三個小組適時展開交叉督查。

(一)定期督查。各督查小組根據督查要求,做到每天督查一次,瞭解掌握"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工作的開展情況,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

(二)現場督查。根據各鎮(街道)報送資料,定期對各鎮(街道)完成拆違情況、內頁資料進行現場"對賬單"督查。

(三)節點督查。對專項行動中明確的時間節點以及春節、國慶等"兩違"多發關鍵時間節點進行重點督查。

(四)跟蹤督查。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跟蹤督辦。

四、相關工作要求

(一)督查工作人員務必強化責任意識,勤勉工作。嚴格按照有關要求抓好工作落實。

(二)各督查小組要建立完善督查工作臺賬,於每週四前將本週督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督查工作組。督查工作組於每週一對各督查小組上一週彙報情況進行彙總並上報區"治違辦"進行通報,表揚先進、督促後進。

(三)督查工作組定期、不定期召開督查工作會議,聽取各督查小組彙報,釐清督促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集思廣益,不斷探索研究對策,確保督查工作取得實效。

(四)對督查過程中發現履職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任務完成較差等情況的責任單位以及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相關責任人要嚴格追究責任。

(五)督查結果將納入各項與"兩違"相關的考核、績效評估內容。

校園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8

一、整治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規範停放電動自行車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二、整治重點

電動自行車存放及充電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不集中,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充電區域不按時巡視,無監控設施,室記憶體放場所無自動滅火設施。充電區域亂放、亂堆雜物等。

三、工作措施

(一)嚴格規範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按規定標準設定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慧充電控制設施。做到規定停放充電場所以外無亂停及充電現象。推行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並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二)嚴格開展整治活動。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制,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廣泛運用各類媒體,多渠道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發動校內各條線力量開展宣傳引導,在各類建築(場所)明顯部位張貼部《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並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師生逃生自救能力。

四、時間和步驟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底前)。在市、區部署基礎上,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全面部署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單位先進行自查,並針對停放、充電的管理情況進行整改。

五、職責分工

(一)區教育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分工。

(二)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制定實施方案和電動自行車管理標準,並對各單位的管理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

(三)區教育系統各單位。負責落實自查和整改,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和違規改裝、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的危險性、危害性,力爭做到全面覆蓋、入腦入心。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廣大師生反覆播放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片,普及防火滅火常識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導發動師生積極舉報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自覺加強火災防範。

六、實施標準

各單位在自查和整改過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統一管理,防範到位原則,統一思想、落實標準。

(一)電動自行車庫(室內)

1、分類集中停放,並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慧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安裝自動噴淋裝置(有條件可增加煙感裝置)。

5、功能空間內無易燃材料、無人員居住或辦公。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於2小時/次)並做好相應記錄。

(二)電動自行車棚(室外)

1、分類集中停放,並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慧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棚體為阻燃材料。

5、距車棚15米以內無易燃物。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於2小時/次)並做好相應記錄。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結合進博會安保工作、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各單位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小組,並定期檢查彙總。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單位在自查的基礎上,加強與所屬街道(鎮)和消防部門的協調、溝通,並及時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採取針對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嚴格督導檢查。區教育局、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將組織人員加強過程的檢查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單位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各單位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於20xx年12月28日前傳送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郵箱(),郵件主題和檔名均為:20xx年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單位全稱)。

校園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9

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高發勢頭,維護各學校幹部職工及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寧德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和《福鼎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等有關要求,教育局決定在本系統範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嚴格落實《寧德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和《福鼎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附件1、2),既著眼治標、也放眼治本,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規範停放電動自行車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自行車傷亡火災事故明顯減少的目標。

二、組織領導

教育局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教育局局長董貺永任組長,教育局副局長陳永雄任副組長,教育局各股室長、各校(園)長擔任成員,負責部署、組織、協調全市教育系統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股,承擔日常工作,教育局安全股負責人鄭明發任辦公室主任。

三、職責分工

(一)教育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分工。

(二)教育安全股。制定實施方案和電動自行車管理標準,並對各校的管理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

(三)教育局各股室、全市各學校。負責落實自查和整改,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和違規改裝、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的危險性、危害性,力爭做到全面覆蓋、入腦入心。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廣大幹部職工及師生反覆播放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片,普及防火滅火常識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導發動幹部職工及師生積極舉報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自覺加強火災防範。

四、整治重點

電動自行車存放及充電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不集中,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充電區域不按時巡視,無監控設施,室記憶體放場所無自動滅火設施。充電區域亂放、亂堆雜物等。

五、工作措施

(一)嚴格規範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學校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按規定標準設定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慧充電控制設施;新建建築要從源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庫,或在室外預留空間供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集中充電設施應選用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與其他功能部位進行實體牆防火分隔;鼓勵配置簡易噴淋、消防卷盤、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電氣火災監控、滅火器、可視監測系統等技防措施,做到規定停放充電場所以外無亂停及充電現象,並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二)嚴格開展整治活動。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制,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大力開展宣傳教育。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LED、網際網路等媒介,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利用班(隊)會課、國旗下講話、學校宣傳欄等平臺,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提醒幹部職工及師生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廣大幹部職工及師生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門廳、過道充電。發動校內各處室力量開展宣傳引導,在各類建築(場所)明顯部位張貼《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並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教育系統幹部職工及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強化組織領導。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複雜性的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視,結合各節日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部位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各學校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小組。教育局將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納入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檢查的內容。各學校要相應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彙總,並定期分析研判。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學校在自查的基礎上,加強與所屬街道(鎮)和消防部門的協調、溝通,並及時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採取針對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要嚴格督導問責。教育局將組織人員加強過程的檢查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學校,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要建立長效機制。各學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五)要加強情況報送。各學校要對照實施標準、工作內容和工作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工作。

七、實施標準

各學校在自查和整改過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統一管理,防範到位原則,統一思想、落實標準。

(一)電動自行車庫(室內)

1.分類集中停放,並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慧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安裝自動噴淋裝置(有條件可增加煙感裝置)。

5.功能空間內無易燃材料、無人員居住或辦公。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於2小時/次)並做好相應記錄。

(二)電動自行車棚(室外)

1.分類集中停放,並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慧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棚體為阻燃材料。

5.距車棚15米以內無易燃物。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於2小時/次)並做好相應記錄。

八、時間和步驟

20xx年7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7月至8月下旬)。各學校根據市教育區域性署,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8月底至11月)。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學校先進行自查,並針對停放、充電的管理情況進行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份)。按照《寧德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結合本校工作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請各學校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開展情況、工作聯絡人名單于8月27日前報送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0xx年12月30日前報送工作總結。從9月份起每月20日前報送當月工作進展及相關表格(附件4)。

聯絡電話:,傳真:。

校園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0

一、工作目標

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力爭通過宣傳教育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二、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築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師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佔用汽車停車庫與汽車混合停放,與相鄰建築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嚴禁16歲以下學生騎電動自行車,少部分高中學生騎電動自行車上學的停放地點必須符合規定。

(二)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師生要杜絕購買、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不得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元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電子屏、黑板報、標語、QQ群、微信等各類媒體,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廣大師生及家長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通過製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微信、微博、QQ群等臺向廣大師生及家長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教育,定期組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廣大師生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廣大師生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二)規範停放充電。組織清理校園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師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館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師生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範停放、充電,督促指導學校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校園保安人員要24小時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25日前)。按照縣工作部署和教育局檔案要求,各校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利用暑假培訓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發動師生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學校排查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並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一)各校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具體負責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校園內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縣教育局將此項工作納入校園安全常規檢查範圍,定期組織督導檢查。

(二)各校要督促電動自行車車主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對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校要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其作為校園安全管理重點內容,緊密結合我縣文明城市建立、城市管理、非標三四輪車整治等重點工作部署,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縣教育局成立由局長為組長,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局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排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安保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年度安全穩定目標考核。各校要相應成立工作機構,定期分析研判,實施具體措施的落實。

(二)嚴格自查自糾。各校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排查整改,統一規範要求電動自行車的購買、使用、停放、充電。教育局將加強對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要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資訊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購買使用、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鼓勵技術創新,不斷完善本地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各校要將電動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方案及時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局安保辦313室),每月3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進展情況,12月2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重大案件、重要情況隨時報送。聯絡人:孫超、於班,電話:,郵箱:。

校園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1

為進一步深化安全整治工作,有效遏制電瓶車消防事故多發勢頭,經街道辦決定,在轄區範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安全整治專項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加強違法違規電瓶車停放充電行為治理,建立屬地為主、部門聯動、全民共管的工作機制。採取全面排查、現場聯動處置、後續疏堵結合長效管控的方式,充分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居民生產生活創造整潔、有序、安全的整體環境。

二、工作措施

(一)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治理專項行動

對住宅小區、居民樓院(道)重點場所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為常態化排查整治,重點檢查電動自行車是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停放、是否違反用電安全要求私拉電線和插座給電動自行車充電。

(二)開展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設施建設檢查專項行動

深入摸排居民電瓶車充電剛性需求,加快建設一批集中充電點,努力做到住宅小區特別是老舊小區電瓶車充電設施全覆蓋。對已安裝集中充電設施的居民小區,督促居民在集中充電點充電。對於尚未實施集中充電的居民小區,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物業在小區選定專門的停放充電安全區域,安裝臨時電源集中充電並落實專人看護。無物業服務企業且相對封閉的小區,由社群在封閉區域內選定專門的停放充電安全區域,安裝臨時電源集中充電並落實專人看護。無物業服務企業且相對開放式的小區,由社群就近選定公共區域,安裝臨時電源集中充電並落實專人看護。

(三)開展電動自行車安全宣傳教育專項行動

充分利用居民住宅區板報、公示欄、志願者巡邏、網格員走訪和戶外顯示屏等宣傳陣地,深入宣傳電動自行車安全停放、充電知識,普及初起火災撲救和逃生自救常識,特別是針對電動自行車火災易發多發的城中村、居民住宅區、居住出租房集中區域等場所,大力開展警示性宣傳,曝光典型火災案例,張貼發放標語圖冊,引導群眾自覺購買並安全使用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電動自行車產品以及將電動自行車停放至集中停放充電點。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制定應急預案並組織應急演練,增強群眾安全防範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三、重點任務

(一)全面消除隱患。各社群(村)居委會、物業等相關單位,在6月1日前逐小區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違法違規行為排查整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做到“四個一律”:一律教育勸導,責令撤除;對拒不撤除的,一律法制警示,強制撤除;對阻撓撤除的,一律由公安機關傳喚教育;對涉嫌違反《消防法》的行為,一律由轄區消防救援部門、公安機關依法嚴肅處理。

(二)強化執法管理。進一步明確執法依據和程式規範,依法合規處理處置違法違規和不文明充電行為。重點查處住宅小區電瓶車、電動汽車違規停放、違規充電、佔用和堵塞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行為,由我辦工作人員及時彙總整理上報至縣消防救援中心。

(三)實施網格巡查。針對此次整治工作面廣量大特點,聚焦住宅小區、沿街店面等重點區域,進一步落實網格化管理,提高及時發現、迅速處置能力。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村、社區劃定分片範圍,明確具體網格人員,落實巡查責任;建立立即報告、現場處置的工作流程和規範,確保發現後第一時間穩妥處置。

(四)強化社會宣傳。聚焦住宅小區、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區域,利使用者外視訊、宣傳欄、公示欄等傳統宣傳陣地,持續開展電瓶車安全停放、安全充電知識宣傳。利用報紙、電視、網路等媒體加強堵塞消防通道危害性等與群眾身邊日常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消防安全宣傳。特別是對發生典型火災案例要及時加強警示教育,廣泛發動居民群眾,積極舉報身邊的電瓶車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不斷提高宣傳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充分認識電動自行車整治的重要性、緊迫性,強化責任意識、擔當意識,建立相應的工作專班,健全完善的工作機制,高質量、高標準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強協作配合。此次專項行動納入街道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為此各村、社群、相關單位要切實強化責任落實,加強協同配合,堅決克服推諉扯皮,採取針對性措施,推動形成監管合力,務求治理實效。

(三)加強排程推進。各級要建立通報會商制度,總結分析工作推進的實際成效和鮮活案例,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困難和問題,形成特色亮點。

(四)加強督察督導。採取明察暗訪等方式,隨機抽取兩個社群(村)對電動自行車安全問題整治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整治工作不力,敷衍塞責,不履行、不正確履行或者履行職責不力,造成嚴重後果或惡劣影響的,將及時啟動問責程式,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責問責。

校園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2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以其經濟、便捷等特點,成為群眾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全國保有量已突破3億輛。全省約有1100餘萬輛電動自行車,且每年有10%以上的增加量。由於產品質量不過關、違規改裝改造、停放充電不規範、安全意識不強等原因,電動自行車火災呈多發頻發趨勢,且火災致死率高。20xx年北京市大興區舊宮鎮“4·25”火災造成18人死亡,20xx年浙江省台州市玉環市“9·25”火災造成11人死亡,20xx年廣東省英德市“4·24”火災造成18人死亡。我省電動自行車火災也多發頻發,今年福州閩侯“3·18”火災造成2人死亡、2人受傷,莆田荔城“5·29”火災造成2人死亡、7人受傷,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根據省、市、縣領導批示要求,為切實加強華豐鎮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落實《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附件1),既著眼治標、也放眼治本,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範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建設。力爭通過半年的綜合治理,建立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自行車傷亡火災事故明顯減少的目標。

二、組織領導

華豐鎮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附件2),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消防辦,承擔日常工作,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長陳旅強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流通、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元件。私自更換大功率、非標蓄電池。

(四)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在建築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未進行實體牆防火分隔,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將電動自行車或蓄電池帶入電梯或戶內。

四、整治時間和步驟

20xx年6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6月底前)。各村(社群)委會、鎮直相關單位根據鎮消防辦部署,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7月至11月)。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存在的問題,並進行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按照《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結合工作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五、工作措施

(一)嚴格執行標準規定。參照《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xx)等技術標準要求,督促生產、經營企業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電器裝置、絕緣效能、蓄電池密封性以及欠壓、過流保護功能的相關技術標準。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和停放充電場所建設,按照國家政策要求規範共享電動自行車管理,積極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二)規範停放充電行為。積極推動商業區、居民住宅區、群租房密集區、工業集中區、辦公集中區、村民自建區設定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慧充電控制設施;新建建築要從源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庫,或在室外預留空間供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集中充電設施應選用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與其他功能部位進行實體牆防火分隔;鼓勵配置簡易噴淋、消防卷盤、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電氣火災監控、滅火器、可視監測系統等技防措施。

(三)緊盯重點場所人員。緊盯快遞、物流、外賣等重點領域,部署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體系、組織崗前教育培訓、加大投入硬體設施,強化倉儲物流、分揀中心、中轉站點安全管理,落實作業區、生活區、住宿區與倉儲區防火分隔。緊盯群租房、沿街商鋪等場所,推動落實電動自行車停車充電場所與其他部位進行實體牆防火分隔措施、清理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停放充電場所違規住人,並加強日常和夜間巡查值守。

(四)嚴格執法鐵腕整治。各村(社群)委會、鎮直相關單位按照《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附件1)職責分工,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行為,要督促消除火災隱患。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並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五)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各村(社群)委會、鎮直相關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LED、微信、海報、社群宣傳欄等平臺,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提醒居民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廣大市民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門廳、過道充電。指導物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強化組織領導。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複雜性的工作,各村(社群)委會、鎮直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要加強聯合執法,組織執法人員深入社群、深入企業、深入相關單位和場所,認真查詢隱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工作成效。鎮消防辦將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納入對政府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的內容。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群)委會、鎮直相關單位要壓實屬地管理、部門監管責任,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資訊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

(三)要嚴格督導問責。鎮要加強本地區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地區,鎮消防辦依託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省級指導服務組開展督促指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地區,將予以通報批評。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要加強情況報送。各村(社群)委會、鎮直相關單位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工作。

校園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3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充分發動各村社、小區物業管理人員開展巡邏檢查,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有效防範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

二、組織領導

成立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由鎮政府鎮長任組長,鎮政府副鎮長、xx派出所所長任副組長,相關單位、部門負責人及各村黨支部書記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安監辦,由副鎮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協調日常工作。

三、整治重點

檢查電動自行車是否停放在樓道、門廳、樓梯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處,是否存在電氣線路私拉亂接充電現象;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點設定是否規範合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與住宅、疏散區域採用不燃材料隔斷或保持安全距離,是否配置簡易噴淋、乾粉滅火器、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等必要的消防設施器材,充電裝置是否符合用電安全,是否採用專用插座(帶自動斷電裝置),電氣線路是否安裝短路和漏電保護裝置,並固定設定、穿管保護;是否落實人員開展巡查檢查,對發現問題是否能及時有效處理。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強頻次,定期開展日常巡查檢查。各村為此次巡查檢查工作的落實主體。各村社要定期開展檢查,督促出租房房東、居民小區業主、物業及主管單位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組織發動網格力量加強對電動車管理巡查。村社要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小區管理單位加強防火自查和夜間巡查,按照“電瓶車一律不停放樓道間等區域,電瓶車一律不過夜充電”的“兩個一律”要求,組織人員開展巡查,對違規停放的電動車進行搬離,及時發現和制止違規充電行為。鎮安委會將不定期檢查抽查,並通報反饋檢查整改情況。

(二)加大力度,嚴厲查處違規停放與充電行為。以派出所為檢查主體,加大對居民小區、出租房重點區域的監督檢查力度和頻次,加大對違規停放電動車、違規充電等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拒不改正的要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對因電動車違規存放、充電引起亡人火災事故的,要嚴格實施責任倒查,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五、時間步驟

時間為x年x月上旬至xx月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x年x月xx日前):各村(社)、有關單位、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並召開會議進行專題部署。要組織對所有檢查人員進行培訓,明確工作要求。

(二)重點治理階段(x月xx日至xx月xx日):各村(社)、有關單位、部門重點要發動本轄區對住宅小區、單體居民樓、農村私人住宅樓等開展排查和宣傳;xx派出所重點加強對出租屋的排查和宣傳。工作情況要及時登記造冊,並組織對照整治內容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督促落實整改;存在違法行為的要依法予以處罰,相關工作資料必須歸檔儲存並按要求上報。

(三)全面總結階段(xx月x日至xx月底):各村(社)、有關單位、部門要對專項整治行動情況進行分析,認真總結經驗,查詢工作不足,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鎮安委會將組織對各村(社)委會、各有關單位、部門專項整治行動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精心組織部署。電動車引起的火災多發、頻發,引起了雷州市領導的高度關注。xx市長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加強對電動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各村(社)、有關單位、部門務必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分解任務、明確要求、落實責任,切實將此項工作抓好、抓實、抓出成效。

(二)落實主體責任,實行群防群治。各村(社)、有關單位、部門要督促各轄區的自查自糾,提高行業自律、單位主體責任意識。要結合示範點的建立,及時組織召開現場會,規範和加強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同時,要加大執法工作力度,與相關部門開展聯合檢查,嚴查消防違法行為,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三)加強宣傳教育,形成強大聲勢。要充分運用廣播、宣傳單、宣傳欄、宣傳橫額等公共媒體,向社會公告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的內容和要求,集中開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廣泛宣傳消防法規和消防常識,及時釋出火災預警資訊,提醒社會單位加強自身安全防範,警示群眾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四)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工作實效。要按要求,整治領導小組的領導要帶隊開展檢查督查工作。各村(社)、有關單位、部門實職領導要分片包乾、靠前指揮,蹲點督導、跟蹤問效。鎮安委會將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開展督導檢查,嚴格落實獎懲措施,並通報各村(社)、有關單位開展專項整治情況。

校園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4

為認真吸取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全區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國務院、省、市安委辦統一部署,經區政府同意,區安委辦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區範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範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建設一批智慧電動車集中停放充電點,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不發生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杜絕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無證非法生產、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元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四)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築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群租房”、“三合一”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佔用汽車停車庫與汽車混合停放,與相鄰建築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實標準規定。引導相關單位積極貫徹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xx),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落實國家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政策,督促共享單車企業限期清理回收共享電動自行車。

(二)規範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群眾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範停放、充電,督促指導新建住宅小區、勞動密集型企業、大型商場市場等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同步建設具備過載保護、功率監測、充滿自停、故障報警等功能的電動自行車智慧集中充電系統,老舊住宅小區等要列出計劃逐步增設,20xx年底前,全區推廣建設電動自行車智慧集中充電系統不少於70套、建設面積不少於0.7萬平方米;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的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督促村(居)民委員會、建設管理單位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和宣傳提示,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並督促建立嚴格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嚴防整治過後出現反彈。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並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及時曝光違法生產企業和銷售、改裝單位,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群眾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和我省《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和民用建築燃氣使用場所消防安全須知》,通過製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微信、微博、簡訊、“微警務”等平臺向廣大群眾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教育,轄區內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的,及時開展現場警示教育。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和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群眾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治理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15日之前)。各鎮街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到各社群、行政村和有關部門。要釋出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通告,發動社會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7月15日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並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一)各鎮街安委會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制定有關標準規定,明確相關部門職責,推動落實綜合治理各項工作。

(二)各鎮街具體負責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轄區居民住宅小區和小單位小場所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

(三)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負責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方面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綜合治理工作。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管,強化電動自行車生產許可准入,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無證非法生產、不按標準或降低標準生產行為,嚴厲打擊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違法行為,並向全社會公示曝光嚴重違法企業“黑名單”,嚴把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源頭關。依法負責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維修經營者以及倉庫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網路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監管。對監管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釋出警示資訊,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假冒偽劣和無廠名廠址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經營者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元件行為。

房產、規劃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將電動自行車火災防範工作納入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評比內容。

公安、消防、安監等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負責指導公安派出所、安監辦(站、所)等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事故。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村(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要督促業主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住宅小區、樓院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沒有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樓院,由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協調和組織業主明確安全管理主體單位,確定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街要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一項重點民生工程,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區安委會成立由區政府黨組成員朱啟軍任組長,區公安、安監、經信、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排程。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公安消防大隊,由李棟樑大隊長任辦公室主任(協調小組及辦公室組成人員名單見附件2)。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對各鎮街安全生產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和區安委會安全生產工作巡查及綜合督查檢查內容。各鎮街也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機構,定期分析研判,實施統一指揮排程。

(二)強化部門協作。區經信、公安、房產、市場監管、安監、消防等部門,要切實強化“一盤棋”的治理理念,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協調行動,形成監管工作合力。要組織集中約談電動自行車生產廠家、經銷商和改裝廠家,倒逼企業自覺承擔社會責任。區、鎮街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要及時掌握並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對綜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採取針對性措施,在政策、組織、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動問題及早解決。

(三)嚴格督導檢查。各鎮街安委會要加強本地區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地區,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地區,區安委會將派出督查組重點督辦。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鎮街、有關部門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屬地政府、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資訊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生產標準、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鼓勵技術創新,不斷完善本地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各鎮街及區有關部門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和部署開展情況,請於7月15日前報送區安委會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辦公室;從7月份起,每月25日前報送當月工作小結;12月25日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重大案件、重要情況隨時報送。

校園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5

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高發勢頭,維護各學校幹部職工及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寧德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和《福鼎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等有關要求,教育局決定在本系統範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嚴格落實《寧德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和《福鼎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附件1、2),既著眼治標、也放眼治本,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規範停放電動自行車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自行車傷亡火災事故明顯減少的目標。

二、組織領導

教育局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教育局局長董貺永任組長,教育局副局長陳永雄任副組長,教育局各股室長、各校(園)長擔任成員,負責部署、組織、協調全市教育系統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股,承擔日常工作,教育局安全股負責人鄭明發任辦公室主任。

三、職責分工

(一)教育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分工。

(二)教育安全股。制定實施方案和電動自行車管理標準,並對各校的管理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

(三)教育局各股室、全市各學校。負責落實自查和整改,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和違規改裝、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的危險性、危害性,力爭做到全面覆蓋、入腦入心。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廣大幹部職工及師生反覆播放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片,普及防火滅火常識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導發動幹部職工及師生積極舉報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自覺加強火災防範。

四、整治重點

電動自行車存放及充電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不集中,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充電區域不按時巡視,無監控設施,室記憶體放場所無自動滅火設施。充電區域亂放、亂堆雜物等。

五、工作措施

(一)嚴格規範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學校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按規定標準設定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慧充電控制設施;新建建築要從源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庫,或在室外預留空間供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集中充電設施應選用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與其他功能部位進行實體牆防火分隔;鼓勵配置簡易噴淋、消防卷盤、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電氣火災監控、滅火器、可視監測系統等技防措施,做到規定停放充電場所以外無亂停及充電現象,並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二)嚴格開展整治活動。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制,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大力開展宣傳教育。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LED、網際網路等媒介,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利用班(隊)會課、國旗下講話、學校宣傳欄等平臺,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提醒幹部職工及師生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廣大幹部職工及師生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門廳、過道充電。發動校內各處室力量開展宣傳引導,在各類建築(場所)明顯部位張貼《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並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教育系統幹部職工及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強化組織領導。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複雜性的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視,結合各節日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部位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各學校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小組。教育局將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納入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檢查的內容。各學校要相應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彙總,並定期分析研判。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學校在自查的基礎上,加強與所屬街道(鎮)和消防部門的協調、溝通,並及時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採取針對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要嚴格督導問責。教育局將組織人員加強過程的檢查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學校,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要建立長效機制。各學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五)要加強情況報送。各學校要對照實施標準、工作內容和工作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工作。

七、實施標準

各學校在自查和整改過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統一管理,防範到位原則,統一思想、落實標準。

(一)電動自行車庫(室內)

1.分類集中停放,並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慧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安裝自動噴淋裝置(有條件可增加煙感裝置)。

5.功能空間內無易燃材料、無人員居住或辦公。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於2小時/次)並做好相應記錄。

(二)電動自行車棚(室外)

1.分類集中停放,並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慧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棚體為阻燃材料。

5.距車棚15米以內無易燃物。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於2小時/次)並做好相應記錄。

八、時間和步驟

20xx年7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7月至8月下旬)。各學校根據市教育區域性署,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8月底至11月)。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學校先進行自查,並針對停放、充電的管理情況進行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份)。按照《寧德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結合本校工作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請各學校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開展情況、工作聯絡人名單于8月27日前報送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0xx年12月30日前報送工作總結。從9月份起每月20日前報送當月工作進展及相關表格(附件4)。

聯絡電話:,傳真:。

校園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6

  一、指導思想

以突出特色,塑造典型和樣板,以點帶面,通過建立示範組,實現點上有亮點,有特色,依託(玖瑰園)打造生態人居環境。按照“示範帶動”的要求,以“綠化、美化、淨化、亮化”為標準,以徹底解決“髒、亂、差”等問題為突破口,以建立(示範組)工作長效機制為著力點,高起點,高標準,高質量搞好示範組工作,給廣大村民創造一個全新的生活環境。

二、工作任務

1、建立管理制度,造冊確定衛生保潔員和管理員,掛牌明確責任區域,進一步落實責任。

2、在示範組行人醒目處或交通要道口設立宣傳牌懸掛橫幅,刷寫標語;

3、家禽家畜實行圈養,嚴禁散放;

4、合理設定垃圾點(房),清運積存垃圾,清理房前屋後,垃圾死角,做到日產日清;

5、房前屋後堆放整齊,有礙村容村貌的建築物予以拆除,保持巷道整潔美觀;(擬對全組民區進行風貌打造)

6、對村道進行硬化、綠化、美化、淨化、亮化,路面平整,無坑窪,無露天糞堆,柴堆,做到村容村貌整潔有序;

7、做好旱廁改水廁工作。

8、抓好庭院及個人衛生。做到庭院清潔整齊,乾淨衛生,人人有良好的衛生習慣;

  三、實施步驟及階段劃分

第一階段:組織宣傳動員階段。主要是召開各種會議,建立健全機構,利用多種途徑廣泛宣傳建立衛生示範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做到人人皆知。全面部署建立示範工作,層層落實責任。

第二階段:全面實施階段。按照工作任務,分解表要求時限全面完成。同時做好日常衛生工作。

第三階段:自查階段。搞好查漏補缺,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成立(示範組)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將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2、強化宣傳,全民動員。通過召開會議,張貼標語,更新板報等形式進行宣傳,形成人人關心、參與治理、支援治理的'濃厚氛圍。

3、多方投入,保障經費。為了保證治理經費,社群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嚴格遵循有關程式,在確保一致通過的前提下在農戶中收取每人每月1元的清潔費,以解決資金短短問題,確保治理工作中所需的人力、物力、財力。同時,積極組織廣大群眾投身到建立衛生示範村工作中,為創造乾淨舒適、生態的生活環境做出積極貢獻。

4、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確保整治成果不反彈。社群制定出一套科學高效的管護制度,明確包片的主要負責人,衛生保潔員,衛生監督員的工作職責,並落實好經費和人員報酬,確保環境衛生長期有人抓有人管。

校園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7

為切實加強電氣火災防範工作,根據市消防安全委員會《關於印發全市電氣火災防範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滁防〔20xx〕16號)精神,市局決定從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利用二年的時間開展電氣火災防範專項整治。具體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實施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電氣安全技術規範、規定、標準,按照市消防安全委員會《關於印發全市電氣火災防範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堅持源頭控制、技術防範、綜合整治、長效管理,深入排查整治違法違規,加大對電氣、消防商品經營者的檢查力度,從嚴整治電氣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整治範圍

滁城流通領域中的各類電氣、消防商品及其經營場所;建材市場、燈具店、家居城、電器城、商場超市、五金電器商店、商業集中網點;經銷各類消防栓、消防泵、滅火器、耐火材料等消防器材、消防裝置的經營商店、批發戶等場所。

三、主要職責任務

根據市消防安全委員會《通知》(滁防〔20xx〕16號)內容,工商部門負責打擊和查處流通領域建築假冒電氣產品和仿冒他人註冊商標、商品名稱、包裝、裝潢,擅自使用他人企業名稱,偽造產地,以及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電氣商品做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取締無照生產、經營電氣產品活動。

四、任務分工

企業個體監管科:1、負責牽頭落實電氣防範專項整治工作;2、制定《滁州市工商局關於電氣火災防範專項整治實施方案》;3、組織市局經濟執法局、消保、商標科等科室局開展電氣、消防商品執法檢查;4、組織查處無照經營執法活動;5、組織落實市消防安全委員會安排佈置的專項檢查、工作總結及報表等各項任務。

消保科:1、組織電氣、消防商品抽檢監測,制定抽檢計劃並組織實施。2、加強對電氣、消防商品整治工作的宣傳。

經濟執法局:1、開展電氣、消防商品專項檢查,對抽檢監測不合的加大查處力度;2、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各類製售假冒偽劣、虛假宣傳、以次充好、“三無”等商品。

商標科:參加電氣、消防商品專項檢查,查處流通領域建築假冒電氣產品和仿冒他人註冊商標、商品名稱、包裝、裝潢,擅自使用他人企業名稱,偽造產地等行為。

廣告科:查處虛假宣傳,打擊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電氣商品做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

辦公室:定期檢查辦公大樓電氣、消防裝置安全情況,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填寫《單位電氣火災防範自查表》(附件1)

五、工作步驟及措施

電氣火災防範專項整治工作共2年時間分3個階段。

第一階段: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為集中整治階段。主要結合冬春季防火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制定《滁州市工商局關於電氣火災防範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20xx年第一季度,1、組織市局經濟執法局、消保、商標科等科室局開展電氣、消防商品執法檢查,開展查處無照經營執法檢查;2、開展電氣、消防商品抽檢監測,制定抽檢計劃並組織實施;3、檢查市局辦公大樓電氣、消防裝置安全情況,填寫《單位電氣火災防範自查表》。4、利用315國際消費者日活動加強對專項整治活動的宣傳。

20xx年第二至第四季度,1、組織查處無照經營執法檢查,不少於三次;2、對本單位辦公大樓檢查,不少於三次,及時填寫《單位電氣火災防範自查表》;3、繼續開展電氣、消防商品執法檢查,及時查處流通領域假冒電氣產品和仿冒他人註冊商標、商品名稱、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

第二階段:20xx年1月1日至6月30日為建章立制階段。建立健全市工商局關於加強電氣、消防商品監管相關制度,強化監管力度,規範經營者的經營行為。

第三階段: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為鞏固提升階段。建立電氣、消防商品長效管理機制,從源頭上提升電氣火災防範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確保取得實效。開展電氣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是貫徹實施消防法律法規、嚴格執法的客觀要求,是貫徹落實市消防安全委員會《關於印發全市電氣防範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的具體體現,市局相關科室局要提高對開展電氣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重要性、的認識,切實抓好電氣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二)落實監管責任,強化部門協作。各科室局要明確職責分工,履行監管任務,加強監督檢查,要加強溝通協調,推動職責落實,切實形成部門聯合整治的工作合力。

(三)強化宣傳發動,營造濃厚氛圍。充分315國際消費者日活動,發揮各類媒體作用,廣泛宣傳電氣、消防防範專項整治的意義,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及時總結經驗,建立長效機制。市局企業監管科及相關科室局要及時總結電氣、消防商品專項整治中的經驗做法,鞏固整治成果,固化形成長效機制。同時,及時完成市消防安全委員會安排佈置各項工作任務,及時上報各類報表、工作總結。

校園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8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上級關於迎接黨的十八大做好消防安全保衛戰工作的重要部署,最大限度消除校園火災隱患、減少火災危害,推進“平安學校”的建立,構建和諧校園,我校根據《十八期間學校消防安全保衛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我校安全工作實際,決定自即日起至黨的十八大閉幕,在我校深入開展消防安全保衛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為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在校長黃舒江的統一領導下,以提升火災防控水平為重點,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採取有力舉措,凝聚一切力量,深入排查校園火災隱患,全面整治消防安全問題,努力實現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百分百,最大限度地防控和減少一般火災,堅決杜絕火災亡人和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發生,確保校園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消防安全保衛工作的領導,學校成立消防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三、工作重點

(一)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全面部署我校消防安全工作。各部門、班級、部室、要積極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進一步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確工作重點和目標,制訂具體的消防安全保衛工作方案。要研究

解決重點火災隱患和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對重點消防工作進行督辦,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二)加強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切實整改火災隱患。各班級、部室要開展多角度、多層次的消防安全大檢查。重點檢查教室、實驗室、供電、供水、倉庫、儀器室、體育器材室和電腦室等重點部位和場所。對我校的重大活動場所實施消防安全“定崗、定人、定責”制。全過程進行監控。

(二)強化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

要強化消防安全宣傳,廣泛開展迎接黨的十八大打好消防安全保衛戰火災

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情況宣傳報道。認真落實消防教育培訓制度。學校要通過校園宣傳欄、廣播、圖片展、主題班會課、舉辦安全知識競賽、宣傳橫幅、黑板報、手抄報、網路等形式,對廣大師生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組織開展消防疏散逃生演練。要組織廣大師生通過參觀、體驗和學習等方式,掌握防火知識,增強防火意識,提高消防能力,發動師生查詢身邊的火災隱患,建立獎勵工作機制。計劃在4月中旬組織一次消防安全大演習。

(三)加強執勤備戰,做好滅火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根據我校情況,組織門衛、後勤及相關人員從嚴做好執勤備戰的各項工作,調整滅火救援力量部署,充實義務消防隊的戰鬥力;認真開展校園消防設施的維護,加強器材裝備的維護保養、保持通訊裝置的暢通,修訂、完善重點部位、重點場所的滅火和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開展實地演練;認真開展義務消防隊崗位大練兵,提高滅火救援能力;加強管理教育,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嚴防事故,保持校園的高度穩定。

(四)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發動師生自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要結合火災規律,突出安全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等基本常識,常見火災的撲救方法,以及安全疏散和逃生自救基本要領的宣傳。要充分利用校園網路、校園廣播等媒介,加大消防宣傳的力度,擴大消防宣傳教育面,提高消防宣傳教育效果;利用橫幅標語、板報、牆報以及發放宣傳資報料、設點諮詢、巡迴廣播、知識競賽等,做好防火宣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黨的十八大是我黨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體師生要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全力做好黨的十八大校園消防安全保衛工作。要加強組織領導,迅速動員部署,統一思想認識,研究工作措施,明確工作責任,定期通報情況,堅決預防和遏制校園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要充分利用手抄報、廣播、黑板報、宣傳欄等宣傳陣地,廣泛開展十八大消防安全保衛戰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滅火救援等主題宣傳報道,集中宣傳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識,為打贏黨的十八大校園消防安全保衛戰營造濃厚氛圍。

(三)加強值班,快速反應

從現在開始到黨的十八大閉幕,加強校園值班值日工作,每天要保證1名領導帶班,及時處理涉及校園消防安全和穩定的各類事件。學校領導小組成員要保持通訊暢通,外出要向學校辦公室報備;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按時交接班,及時做好值日記錄;嚴禁遲報、漏報和隱瞞不報,保證資訊暢通。

(四)加強督查,落實責任

建立健全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檢查和督導制度,明確工作責任,發現隱患,落實整改責任人,限期整改,進行跟蹤管理。要對工作中工作能力強,成績突出的個人,在年終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考評、教師評先評優中予以加分;對組織不得力、措施不落實、工作不到位的的人員,依法依規從嚴追究相關責任。

校園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9

為有效遏制電氣火災高發勢頭,根據《銀川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銀川市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銀政辦發[20xx]90號),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xx〕4號)精神,深刻汲取近年重特大電氣火災事故教訓,部署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治理責任,確保綜合治理各項措施落到實處,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

二、治理內容及措施

1、強化局屬各單位電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嚴查各單位用電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實問題;嚴查各單位電氣線路敷設不規範、電氣線路和裝置老化損壞、用電負荷超額、電源插座數量不足以及未設短路保護裝置、私拉亂接電氣線路、使用無證、“三無”電器產品、電纜井、配電箱、變壓器等電力設施周邊堆放可燃雜物、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區域堆放雜物及違規為電動車充電等問題;嚴查各單位未配備專業電工、未按規定定期檢測電氣線路和裝置問題;推動落實電氣系統定期維護保養及檢測,提高各單位發現和消除電氣安全隱患能力。督促落實安全用電管理制度,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定期開展電氣安全檢查,加強安全用電常識宣傳。對整治難度大的電氣安全隱患要實行跟蹤督辦、限期整改。

2、加強文物古建築單位電氣火災防控。各級文物古建築管理單位要嚴格按照文物、消防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20xx〕17號)有關要求,密切合作、聯合執法。根據《文物建築電氣防火導則(試行)》,積極指導文物建築電氣火災風險評估工作,加大檢查督察文物古建築電氣火災隱患排查整改力度,採取有效的電氣火災防護技術措施,切實增強文物古建築電氣火災防控能力,減少火災危害,全面加強文物古建築電氣防火工作,確保文物古建築安全。

3、加強文化經營場所電氣火災隱患排查力度。充分發揮“一戶一檔”監管措施,將電氣火災隱患檢查納入日常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檢查內容當中,嚴查用電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實問題、電氣線路敷設不規範、電氣線路和裝置老化損壞、用電負荷超額、電源插座數量不足以及未設短路保護裝置、私拉亂接電氣線路、使用無證、“三無”電器產品、未按規定定期檢測電氣線路和裝置、電纜井、配電箱、變壓器等電力設施周邊堆放可燃雜物、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區域堆放雜物及違規為電動車充電等問題。推動落實電氣系統定期維護保養及檢測,提高各文化娛樂場所發現和消除電氣安全隱患能力。督促落實安全用電管理制度,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定期開展電氣安全檢查,加強安全用電常識宣傳。對整治難度大的電氣安全隱患要實行跟蹤督辦,限期整改。

4、強化電氣火災防範宣傳教育培訓。各單位要加大對電工等專業技術人員的持證上崗檢查力度,督促物業服務企業聘任持證電工上崗。將電氣安全知識納入日常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活動當中,創新宣傳教育方式方法,加強正面引導和典型案例警示宣傳,通過微博、微信等自媒體平臺及張貼電氣火災防範常識宣傳海報等多種形式,普及電氣火災防範知識,不斷提高全社會電氣火災防範意識。

三、治理時間和步驟

20xx年5月開始至20xx年4月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5月底前)。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嚴格落實本方案,全面動員部署,廣泛開展宣傳,動員各級各單位、廣大群眾積極參與。要組織對單位責任人、相關工作負責人、文物古建築看護人員等開展一次集中培訓,明確治理標準、排查重點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關內容。

(二)自查自糾階段(20xx年6月至20xx年10月)。組織發動電器產品使用單位,自行組織檢查,排查電器產品及其線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規範要求,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階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4月)。各單位結合實際,進一步健全用電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築電氣防火效能、電氣系統維護保養及電氣檢測等方面要求。全面推進電氣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鞏固加強綜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至20xx年4月)。 各單位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成檢查組依法開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經濟、輿論等手段,分階段集中督促整改重大電氣安全隱患。

(五)督促各單位落實主體責任。督促各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將電氣安全作為日常防火巡查、檢查的重要內容,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填寫後報送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和監管部門備案,督促單位、企業邀請具有相關電氣資格證書的人員或聘請具有相關資質的技術服務機構對電氣安全情況進行全面檢測,檢測記錄由單位責任人或管理人簽字後,存檔備查。

四、職責分工

(一)由綜合處牽頭抓總,對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進行督促落實。

(二)銀川文化藝術中心負責局機關、文化藝術中心大樓的綜合治理及知識宣傳工作。

(三)銀川市圖書館、銀川市文化藝術館負責本單位辦公場所的綜合治理及知識宣傳工作。

(四)文物局、文物管理處負責國家級、自治區銀川市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綜合治理及知識宣傳工作。

(五)銀川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負責全市所管轄區域文化娛樂經營場所的綜合治理及知識宣傳工作。

(六)銀川市圖書館、銀川市文化藝術館、銀川藝術劇院有限責任公司負責本單位組織承辦和參與演出活動中的電氣安全檢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市文廣局成立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小組,局長劉濤任組長,副書記鄭強任副組長,各處處長、各單位主要領導為成員,負責統籌安排部署各單位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工作小組辦公室下設至局綜合處,負責組織協調和督導檢查等日常工作。各單位要成立由主要領導負責的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檢查小組,並明確責任人、管理人、聯絡人,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確保檢查工作認真負責,杜絕出現走過場的現象發生。

(二)加強宣傳發動,引導全員參與。各單位要採取多種方式,對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進行廣泛宣傳發動,及時組織報道先進典型和經驗。要充分發揮群眾和輿論監督作用,引導和發動廣大職工參與到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中,對檢查走過場、隱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開曝光,追究責任。

(三)嚴明紀律, 暢通渠道。各單位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職責,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責任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嚴格責任追究,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期間,凡發生火災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堅決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各單位請於20xx年9月25日前報送階段性工作小結;從20xx年起,每年1月2日前報送上半年工作情況總結,每年6月25日前報送當年上半年工作小結;20xx年4月1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

校園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20

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高發勢頭,維護各單位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辦〔20xx〕13號)、公安部《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和市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本市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滬安委辦〔20xx〕24號)、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加強本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滬消防委辦〔20xx〕20號)等有關要求,區教育局決定在本系統範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規範停放電動自行車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二、整治重點

電動自行車存放及充電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不集中,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充電區域不按時巡視,無監控設施,室記憶體放場所無自動滅火設施。充電區域亂放、亂堆雜物等。

三、工作措施

(一)嚴格規範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按規定標準設定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慧充電控制設施。做到規定停放充電場所以外無亂停及充電現象。推行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並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二)嚴格開展整治活動。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制,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廣泛運用各類媒體,多渠道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發動校內各條線力量開展宣傳引導,在各類建築(場所)明顯部位張貼公安部《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並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師生逃生自救能力。

四、時間和步驟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底前)。在市、區部署基礎上,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全面部署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單位先進行自查,並針對停放、充電的管理情況進行整改。

五、職責分工

(一)區教育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分工。

(二)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制定實施方案和電動自行車管理標準,並對各單位的管理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

(三)區教育系統各單位。負責落實自查和整改,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和違規改裝、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的危險性、危害性,力爭做到全面覆蓋、入腦入心。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廣大師生反覆播放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片,普及防火滅火常識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導發動師生積極舉報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自覺加強火災防範。

六、實施標準

各單位在自查和整改過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統一管理,防範到位原則,統一思想、落實標準。

(一)電動自行車庫(室內)

1、分類集中停放,並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慧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安裝自動噴淋裝置(有條件可增加煙感裝置)。

5、功能空間內無易燃材料、無人員居住或辦公。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於2小時/次)並做好相應記錄。

(二)電動自行車棚(室外)

1、分類集中停放,並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慧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棚體為阻燃材料。

5、距車棚15米以內無易燃物。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於2小時/次)並做好相應記錄。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結合進博會安保工作、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各單位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小組,並定期檢查彙總。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單位在自查的基礎上,加強與所屬街道(鎮)和消防部門的協調、溝通,並及時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採取針對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嚴格督導檢查。區教育局、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將組織人員加強過程的檢查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單位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各單位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於20xx年12月28日前傳送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郵箱(),郵件主題和檔名均為:20xx年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單位全稱)。

校園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21

為有效遏制電動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市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全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連安辦〔20xx〕63號)和《縣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全縣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東安辦〔20xx〕24號)精神,按照縣政府5月25日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會議要求,在全縣教育系統範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標

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力爭通過宣傳教育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二、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築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師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佔用汽車停車庫與汽車混合停放,與相鄰建築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嚴禁16歲以下學生騎電動自行車,少部分高中學生騎電動自行車上學的停放地點必須符合規定。

(二)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師生要杜絕購買、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不得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元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電子屏、黑板報、標語、QQ群、微信等各類媒體,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廣大師生及家長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通過製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微信、微博、QQ群等平臺向廣大師生及家長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教育,定期組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廣大師生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廣大師生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二)規範停放充電。組織清理校園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師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館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師生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範停放、充電,督促指導學校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校園保安人員要24小時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25日前)。按照縣政府工作部署和教育局檔案要求,各校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利用暑假培訓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發動師生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學校排查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並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一)各校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具體負責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校園內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縣教育局將此項工作納入校園安全常規檢查範圍,定期組織督導檢查。

(二)各校要督促電動自行車車主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對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校要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其作為校園安全管理重點內容,緊密結合我縣文明城市建立、城市管理、非標三四輪車整治等重點工作部署,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縣教育局成立由局長為組長,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局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排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安保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年度安全穩定目標考核。各校要相應成立工作機構,定期分析研判,實施具體措施的落實。

(二)嚴格自查自糾。各校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排查整改,統一規範要求電動自行車的購買、使用、停放、充電。教育局將加強對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要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屬地政府、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資訊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購買使用、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鼓勵技術創新,不斷完善本地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各校要將電動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方案及時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局安保辦313室),每月3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進展情況,12月2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重大案件、重要情況隨時報送。聯絡人:孫超、於班,電話:,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