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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縣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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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縣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 篇1

為加快我縣棚戶區改造步伐,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國發〔〕2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辦發〔〕4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棚戶區改造工作的通知》(國辦發〔〕36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國家七部委《關於加快推進棚戶區(危舊房)改造的通知》(建保〔〕190號)及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意見》(湘政發〔〕11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2022年縣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通用5篇)

一、改造物件

棚戶區是指城鎮內集中成片、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質量差、人均建築面積小、基礎設施配套不齊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隱患大、環境衛生髒、亂、差的區域,主要是指集中成片不能居住的危房區和不能正常使用需整修的舊房區。棚戶區改造物件為棚戶區原住戶,是指長期居住在棚戶區內的當地原家庭住戶(棚戶區內原改制企業及下崗職工已進行住房改造的不在其中,不屬於原住戶的改制企業下崗職工可優先享受租賃保障房。)

二、總體目標和任務

棚戶區改造包括對棚戶區危房和使用功能不完善需整修的舊房進行新建、改建、擴建、修繕等。棚戶區改造範圍包括縣城區和相關鄉鎮棚戶區。

總體目標:x年至x年完成縣城內棚戶區改造; x年至20xx年完成全縣棚戶區改造。

改造任務:從x年至x年共申報並下達棚戶區改造計劃4700戶,其中縣城區改造2645戶,改造範圍包括原紡織廠、原機械廠、原菸廠、原水泥廠、原無線電廠、原大理石廠、前港公司、建一和建二公司宿舍區等企事業單位居住區,主要分佈在河西、城南、城中、城東、城北、艾坪社群;相關鄉鎮改造2055戶,改造範圍包括芙蓉鎮、松柏鎮、塔臥鎮、萬坪鎮等鄉鎮集中成片居民區。

三、實施原則

(一)科學規劃,分步實施。結合城鎮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合理確定棚戶區改造目標和任務,通過“一區一地一測、一地一議、成熟一塊解決一塊”的方式逐步推進,優先改造縣城區改制企業下崗職工集中成片棚戶區,逐步改造其他棚戶區。

(二)政府主導,市場運作。注重發揮政府組織引導作用,充分利用市場機制,調動企業和棚戶區居民的積極性, 堅持棚戶區改造與保障房建設及房地產開發相結合,不斷吸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

(三)因地制宜,注重實效。堅持整修與改造建設相結合,堅持完善配套設施與住房同步建設,堅持按照不同型別分多種方式進行改造,堅持人民群眾滿意的原則。

(四)合法合理,確保穩定。嚴格執行棚戶區改造相關規定,嚴格規劃控管,堅決打擊棚戶區內非法買賣土地和侵佔國有資產行為。妥善解決棚戶區居民住房困難問題,堅持依法改造中結合實際情況,合理安置棚戶區居民,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四、組織機構

成立永順縣棚戶區改造建設領導小組,由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政府辦聯絡副主任、縣住建局局長任副組長,縣發改局、縣住建局、縣財政局、縣國土資源局、縣公安局、縣房產局、縣商務局、縣經信局、縣行政執法局、縣城鎮規劃局、縣廣播電視臺、縣電力公司、縣移動公司、縣電信公司、縣聯通公司、靈溪鎮政府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肖紹軍同志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負其責,加強配合,共同推進棚戶區改造工作。縣發改局負責棚戶區改造專案立項、招標核准;縣住建局負責棚戶區改造專案的組織實施;縣城鎮規劃局負責棚戶區改造的規劃編制;縣房產局負責棚戶區徵地拆遷、危房認定和房屋產權登記發證;縣財政局負責棚戶區改造財政補助資金的落實;縣國土資源局負責棚戶區改造專案用地的測繪、評估、出讓和供應;縣公安局負責棚戶區改造過程中突發事件的維穩處置;縣行政執法局負責棚戶區內違法違章建築的拆除;靈溪鎮政府負責棚戶區基本情況的調查、摸底和住戶的走訪、穩控;縣廣播電視臺負責棚戶區改造專案的跟蹤報道和輿論引導;其他有關單位負責行業指導及本系統相關優惠政策的落實。

五、改造方式

棚戶區原住戶安置分為就地安置和異地安置,補償方式分為保障房實物補償和貨幣補償。

(一)國有和集體土地性質棚戶區。國有和集體土地性質棚戶區是指未經出讓的國有劃撥土地、集體土地上的棚戶區,其改造可採取以下四種方式:

1、“出讓開發”改造方式:一是根據國土部門土地評估價標定最低出讓價(為評估價的70%)進行公開掛牌出讓,由有資質的開發企業競標,出讓後以開發方式進行改造安置,由開發商給安置住戶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二是其建築面積控制在120平方米/戶以內,具體安置建築面積由原住戶與開發商議定,安置驗收合格簽訂補助協議後,縣棚戶區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棚改辦)對原住戶按2萬元/戶標準進行補助。三是鼓勵採取兩次拍賣方式即先進行投資權拍賣後進行土地使用權拍賣。

2、“公租房建設”改造方式:由縣住建局將棚戶區改造建設成公租房進行安置,或利用其他已建成的公租房進行就近安置。公租房建築面積60平方米,由棚戶區原住戶按規定簽訂租賃合同並交納租金後居住,原住戶只有居住權,沒有房屋產權。

3、“共有產權”改造方式:由縣住建局與棚戶區原住戶共同聯合建設,縣住建局作為業主修建公租房,基本建築面積為60平方米/戶。超出基本建築面積部分由原住戶負責出資,其出資金額按公租房合同承包價測算,總建築面積控制在120 平方米/戶以內,使用五年後,縣人民政府將公租房產權按公租房成本價(包括土地出讓價款)出售給共有產權的原住戶,並可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4、“整修”改造方式:對於棚戶區住房沒有結構安全危險的房屋,可由縣棚改辦或原住戶自行按規定方案整修,自行整修的經驗收合格後按2萬元/戶進行補助。

(二)個人(含共有)具有土地使用權性質棚戶區。個人(含共有)具有土地使用權性質棚戶區是指已出讓並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的土地上的棚戶區,其改造可以採取以下三種方式:

1、“轉讓開發”改造方式:是指原住戶將已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土地轉讓給開發商後,由開發商對其進行安置,縣棚改辦對棚戶區原住戶按2萬元/戶進行補助,其總建築面積控制在150平方米/戶。

2、“整修”改造方式:對於棚戶區住房沒有結構安全危險的房屋,可以由縣棚改辦或原住戶自行按規定方案整修,使原住房使用功能完善,整修驗收合格後按2萬元/戶進行補助。

3、“私建程式”改造方式:棚戶區內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原住戶修建五層及以下房屋的,可按私人建房程式進行建設,建成後按2萬元/戶進行補助。

(三)老舊街道棚戶區

老舊街道棚戶區是指除以上兩類棚戶區以外的城鄉老舊街道棚戶區,其改造可以採取以下兩種方式:

1、“招商引資”改造方式:由開發商按規定方案先投資改造,工程竣工並驗收合格、辦理結算後,由縣棚改辦據實結清改造建設資金。

2、“自行整修”改造方式:由縣棚改辦統一規劃設計,統一施工建設。

六、優惠政策

按照湘政發〔〕11號《關於加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意見》等檔案精神,凡是棚戶區改造專案,均實施以下優惠政策: 一是免收除勞動保險基金外的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其他經營服務性收費按最低下限減半收取;二是土地出讓金除上交省、州規定比例外,全部返還到縣棚改辦用於解決棚戶區基礎設施和市政配套設施建設;三是由縣棚改辦優先安排基礎設施配套資金實施棚戶區其它公共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四是優先辦理棚戶區改造過程中專案立項、建設用地、容積率調整、規劃許可、施工許可、房屋產權登記等手續;五是稅收減免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棚戶區改造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101號)執行。

七、若以後上級出臺相關規定,出現與本實施方案相應條款衝突的情況,按上級相關規定執行,本實施方案相應條款自動失效。

2022年縣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 篇2

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國發〔〕25號)和自治區保障辦《關於做好—x年全區棚戶區改造規劃和x年棚戶區改造計劃編制的通知》(桂保障辦〔〕22號)要求,為加快推進我市各類棚戶區改造工作,有效改善困難群眾住房條件,提升城鎮綜合承載能力,促進地方經濟增長與社會和諧,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要求,堅持以人為本,適應城鎮化發展的需要,以改善群眾住房條件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快推進各類棚戶區改造,使居民住房條件明顯改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水平不斷提高。

二、基本原

(一)科學規劃,分步實施。各縣(市、區)政府要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政府財政能力,結合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合理確定各類棚戶區改造的目標任務,量力而行、逐步推進。市中心城區要結合鬱江堤路園工程、東湖整治工程、高鐵工程、園博園專案、白凹窩整治、城中村改造以及城區交通幹道建設徵拆工作,分步實施棚戶區改造。

(二)政府主導,市場運作。棚戶區改造政策性、公益性強。要堅持全市統一領導和協調,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行政區域內棚戶區改造的實施工作,實行縣(市、區)長負責制。要發揮好各級政府的組織引導作用,在政策和資金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援;注重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充分調動企業和棚戶區居民的積極性,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

(三)因地制宜,注重實效。要按照小戶型、齊功能、配套好、質量高、安全可靠的要求,科學利用空間,有效滿足基本居住功能。堅持整治與改造相結合,合理界定改造範圍。對規劃保留的建築,主要進行房屋維修加固、完善配套設施、環境綜合整治和建築節能改造。要重視維護城市傳統風貌特色,保護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築及不可移動文物。

(四)完善配套,同步建設。堅持以人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規劃、合理佈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方針,組織好新建安置小區的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汙水與垃圾處理等市政基礎設施和商業、教育、醫療衛生、無障礙設施等配套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

(五)因地制宜,多式改造。對列入改造計劃的專案,要在深入調查、摸清底數、精確測算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制定改造方案。對有商業開發價值的棚戶區,應當通過房地產綜合開發方式進行重建。對改造難度大、經當地政府認定不具備商業開發價值的棚戶區,可由政府直接組織實施改造,擇優選擇業主單位,其基礎設施和公用配套設施建設由政府及有條件的工礦企業承擔。

三、改造範圍

列入改造範圍的城市棚戶區是指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建築面積超過20xx平方米或改造戶在50戶以上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集中居住區:一是房屋破損嚴重,房齡超過40年的房屋比重達到50%以上;二是符合《建設部關於修訂〈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的決定》(建設部令第129號)規定的三、四類條件的房屋佔50%以上;三是基礎設施配套不全,公共排水、供熱、供氣、消防等設施達不到規定標準,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列入改造範圍的工礦棚戶區是指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由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集體企業管理的建築密度大、年久殘舊、基礎設施不完善、生活環境差、建築面積在20xx平方米以上或改造戶數超過50戶以上危舊房集中連片的筒子樓或職工住宅區。

國有林區、墾區危房改造參照國務院《意見》和本要點執行。

四、實施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x年8月30日前)

1.城鎮部分以縣(市、區)為單位組織調查摸底,由縣(市、區)政府負責組織;國有林區部分由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國有墾區部分由西江農場負責。各責任單位於8月25日前彙總並上報摸底情況。

2.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廣泛宣傳。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領導小組負責。宣傳工作貫穿於整個改造過程。

3.彙總整理全市摸底情況。由市安居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於x年8月30日前完成摸底情況彙總。

(二)動員部署階段(x年9月1日—10月31日)

1.編制《貴港市-x年棚戶區改造規劃》和《貴港市x年度棚戶區改造實施計劃》,報市人民政府審批後上報自治區。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10月4日前完成編制、審批和上報工作。

2.召開動員大會。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政府七祕具體負責。10月20日前完成。

3.各級政府和責任單位簽訂《棚戶區改造工作責任狀》,10月31日前完成。

(三)組織實施階段(x年至x年)

x年完成282戶;

x年完成五年改造任務總數的25%;

x年完成五年改造任務總數的30%;

x年完成五年改造任務總數的30%;

x年完成五年改造任務總數的剩餘任務。

上述任務,在每年初連同各縣(市、區)年度保障房目標任務一併明確和下達。

(四)檢查驗收階段(每年第四季度)

1.列入“三年目標行動計劃”的專案,每月督查1次以上,通報1次以上。由各專案督查組負責。

2.列入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專案,每月督查1次以上;每季通報1次以上。由各安居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3.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第四季度對各縣(市、區)完成年度改造任務情況進行驗收。考評結果列入當地績效考評和問責內容。

五、組織領導

全市棚戶區改造工作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各縣(市、區)和相關部門要協調聯動,加強合作,共同研究解決棚戶區改造的重大問題,主動提供服務,推進棚戶區改造工作。具體責任分工如下:

縣(市、區)政府: 制定實施細則,搞好前期摸底調查和宣傳動員,組織實施專案管理;負責棚戶區房屋拆遷安置、資金監管和社會穩定工作,制止棚戶區內亂搭亂建行為。

發展和改革部門: 協助制定棚戶區改造規劃、計劃,負責安置住宅建設專案立項審批工作。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負責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牽頭組織國土、規劃、環境、衛生、住房保障等部門落實棚戶區認定工作;負責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的監督檢查;組織新建小區的綜合驗收;編制擬改造片區和異地安置地塊的詳細規劃及規劃設計條件,規劃相應的回遷安置和商業開發用地,審批棚戶區改造中新建小區規劃方案,對棚戶區改造範圍內的違法建設行為進行查處。

財政部門: 協助業主爭取國家、自治區的支援資金,落實本級財政建設資金和其他補貼資金。

國土資源部門:協助制定棚戶區改造規劃、計劃,根據規劃預留棚戶區改造年度土地利用計劃指標,提供異地安置住宅建設地塊,確保土地供給;做好土地出讓金收繳工作;辦理棚戶區改造專案土地手續。

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協助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領導小組開展工作;負責棚戶區改造中住房保障物件資格確認和保障性住房建設的組織協調,指導各縣(市、區)落實住房保障工作。

審計部門:負責棚戶區改造政府投入資金使用的監督審計工作。

監察部門:負責棚戶區改造工作的全程監督、問責。

林業部門:負責國有林區棚戶區改造的調查摸底、彙總上報、專案實施的督導、檢查工作。

西江農場:負責本墾區棚戶區改造的調查摸底、規劃、彙總上報,以及專案的實施、督導、檢查工作。

市建投辦:負責市本級棚戶區改造專案投資平臺建設工作。

2022年縣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 篇3

為確保我市x年棚戶區改造工作順利實施,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有關工作的意見》(國發〔〕37號)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棚戶區改造工作的總體部署,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實事求是,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如期完成”的總體要求,以解決民生、促進發展為目的,著力改善棚戶區居民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改造城市面貌,拉動房地產業,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

二、改造原則

(一)統一領導,區域負責。由市政府統一領導組織,各縣(市)區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棚戶區改造實施工作,實行縣(市)區長負責制。

(二)統一政策,嚴格標準。嚴格執行《xx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市政府令第130號)和市政府《關於國有土地上棚戶區改造推行分散化貨幣化市場化安置的通知》(遼市政發〔〕2號)要求。

(三)政府主導,多方籌資。積極爭取國家、省政策資金支援,充分調動政府、企業、銀行、個人等各方積極性,多方籌措資金,確保棚戶區改造順利進行。

(四)以人為本,確保穩定。充分尊重棚改居民自主選擇安置方式,妥善解決好低收入群體住房困難問題,實現推進棚戶區改造與維護社會穩定和諧發展。

三、任務目標

x年,實施棚戶區改造專案22個,徵收9252戶,徵收面積713963平方米,回遷安置13121戶,回遷安置面積1009047平方米。其中:

(一)河東新城管委會:改造專案1個,徵收712戶,徵收面積49640平方米,回遷安置961戶,回遷安置面積85792平方米。

(二)白塔區:改造專案11個,徵收3908戶,徵收面積319072平方米,回遷安置5358戶,回遷安置面積456127平方米。

(三)太子河區:改造專案1個,徵收353戶,回遷安置706戶,回遷安置面積53000平方米。

(四)巨集偉區:改造專案4個,徵收2158戶,徵收面積124279平方米,回遷安置2224戶,回遷安置面積174220平方米。

(五)弓長嶺區:改造專案1個,徵收527戶,徵收面積58000平方米,回遷安置1054戶,回遷安置面積59000平方米。

(六)xx縣:改造專案1個,徵收49戶,徵收面積6971平方米,回遷安置49戶,回遷安置面積3908平方米。

(七)燈塔市:改造專案3個,徵收1545戶,徵收面積156000平方米,回遷安置2769戶,回遷安置面積177000平方米。

四、資金來源

(一)爭取國家、省補助資金;

(二)開行貸款、河東債券、建行貸款、華夏銀行貸款等專案融資;

(三)市、縣(市)區自籌資金。

五、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一)成立xx市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棚戶區改造組織領導工作。

(二)各成員單位職責: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棚戶區改造總體協調、推進督導工作;負責徵收補償程式制定、審批和監管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負責相關政務督查。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改造專案立項,爭取各類改造資金補助等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改造現場社會穩定、人員安全、涉及有關戶籍等方面工作。

市民政局:負責低保人員稽核認定等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改造資金籌措、融資等工作。

市國土資源局:負責改造區域土地權屬確認、土地報件審批、土地收儲、土地處置及明確集體土地徵收補償標準等工作。

市環保局:負責做好棚戶區改造專案的環境保護管理工作。

市城建公用事業局:負責涉及的供暖、燃氣等相關工作。

市城管執法局:負責棚改區域拆違及強制拆遷等工作。

市農委:負責爭取國家、省對墾區的政策資金支援,完成墾區棚戶區改造任務。

市水務局:負責涉及供水的相關工作。

市文廣新體局:負責改造地塊文物處置等工作。

市監察局:負責改造程式、資金使用、工作人員執行規定等監察監管工作。

市審計局:負責對各項資金使用的審計工作。

市國資委:協助地塊內國有企業及國有資產等處置工作。

市信訪局:負責信訪穩定工作。

河東新城管委會及各縣(市)區政府:負責改造任務落實,具體組織實施房屋徵收工作,制定本區域改造方案和徵收補償方案,做好群眾信訪穩定等工作。

地稅、工商、郵政、電力、通訊、新聞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負責行業指導及本行業、本系統相關工作。

六、有關要求

(一)河東新城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要結合實際制定改造實施方案,建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完成市政府賦予的改造任務。

(二)各有關部門要顧全大局,上下聯動,密切配合,合力推進,杜絕推諉扯皮、矛盾上交等現象,確保改造專案順利實施。

(三)嚴格落實遼市政發〔〕2號檔案要求,未經批准,不得自建回遷安置用房。

(四)領導小組辦公室實行例會制度,定期排程,及時解決改造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選調人員要相對固定,不得隨意調換,確保機制執行順暢。

(五)加大督導督查力度。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會同市政府督查室定期督查督辦,對各棚改專案完成情況要跟蹤督導,及時通報。

(六)廣泛深入宣傳。要通過新聞媒體等多種形式,進行棚戶區改造重大意義的宣傳,讓居民充分認識棚戶區改造是民生工程,不以經濟為直接目的;讓棚改居民瞭解政策執行情況,增強政府公開、公平、公正信譽度,使其積極支援配合房屋徵收工作,實現和諧徵收

2022年縣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 篇4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國發〔〕2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棚戶區改造工作的通知》(國辦發〔〕36號)、《x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棚戶區改造的實施意見》(黔府辦發〔〕16號)精神,全力推進我縣棚戶區改造工作,改善棚戶區居民的居住條件,確保我縣x年—x年棚戶區改造目標順利完成,結合我縣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把改善棚戶區居民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放在第一位,將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房地產開發相結合,統一規劃、分類指導、分佈實施,基本滿足棚戶區居民住房多元化的選擇需求;承接荔波、三都旅遊集散,以商業、服務業、娛樂業為主線實施城區棚戶區改造,拉動投資和消費需求,帶動相關產業發展,促進民生保障和城市人居環境改善,著力打造休閒宜居城市、歷史文化名城。

二、改造範圍

城鎮建成區範圍內集中成片棚戶區(危舊房)、零星棚戶區、建設使用年限久、房屋質量差、基礎設施配套不齊全、安全隱患多、環境衛生髒亂差、社會問題突出、居民改造願望迫切的區域和“城中村”中符合上述條件的連片區域,以及因規劃需要拆除的現有房屋。逐步開展基礎設施簡陋、建築密度大的城鎮舊住宅區綜合整治,積極爭取國有企業行業主管部門支援,推進鐵路工區棚戶區改造。建設年代短,建築質量好,不影響城市規劃的按片區風格進行改造,完善市政基礎設施。

三、目標任務和基本原則

(一)目標任務

根據調查摸底,縣城區屬於上述改造範圍內的棚戶區共有27個,涉及3189戶居民,建築面積約62.34萬平方米;經濟開發區、麻尾鎮、上司鎮、基長鎮、下司鎮、玉水鎮共涉及1306戶,建築面積約11.75萬平方米。力爭在x年前基本改造完畢(具體地塊見附件1)。

(二)基本原則

1、規劃引領,突出風貌。加強獨山歷史、人文資源保護和利用,按照“休閒宜居城市”、“歷史文化名城”建設定位,縣城區重點打造“古城風貌”,要完成“東、南、西、北”四大古城門建設,以古城門為入口,結合路網規劃佈局,實施棚戶區改造。改造地塊的規劃設計以“明清風格、簡歐風格”古建築為主,通過點、面結合的古城風貌建築區域,體現獨山“小上海”美譽。大東門設在黃埔路口,小東門設在北集社群(原自來水公司)路口;南門設在秀峰路與南通路交接處(南門頭);西門設在營上路口(獨秀小區後);北門設在五里一帶(新古城改造範圍及城門選址見附件2)。

各涉及園區、鎮、管委會按城鎮總體規劃風格建設。

2、“一體”鞏固、“兩翼”擴城,“鎮(區)”危舊改新。嚴格控制“一體”範圍建築密度,結合現有樓盤規劃,整體打造視野開闊、功能完整的高品質區域,實施“鞏固型”改造;“兩翼”充分利用新區開發土地使用規劃的優勢,高起點、高規劃建設“城市品位優、設施配套全”的新城,使新城與舊城實現合理、有序開發,體現城市“擴容”改造;各園區、鎮、管委會等以鎮區範圍內的危舊房改造為主,房屋徵收為輔,對符合改造範圍的區域實施改造,達到“危舊換新顏”效果。

3、統一組織,屬地負責。強化政府對棚戶區改造工作的組織引導作用。縣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財政承受能力,制定全縣棚戶區改造規劃和年度改造計劃,據此統籌安排土地供應時序、資金補助等要素保障,有計劃、有重點、有步驟地推進全縣棚戶區改造。各涉及園區、鎮、管委會以及住建(房管)、國土等有關部門,要按照全縣統一部署,具體負責轄區內棚戶區改造工作的組織實施。

4、先急後緩,尊重群眾意願。突出重點,對危舊房屋集中連片、安全隱患多、居住條件差、周邊環境惡劣的棚戶區先行進行改造,同時,充分尊重群眾意願,根據群眾呼聲與願望,合理確定改造時序。

5、因地制宜,多模式改造。對每個棚戶區改造專案都要因地制宜制定具體改造方案。改造難度較大、商業開發價值低的,政府可選擇具有較高資質的開發單位,以委託代建等方式直接組織實施改造;有商業開發價值的,要注重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吸引房地產開發企業、民間資本以及棚戶區居民多方參與。要統籌專案運作,合理配置政府補助資金和政策性貸款,力求轄區內棚戶區改造專案盈虧保持綜合平衡。

6、完善配套,同步建設。棚戶區改造要與城市功能佈局、基礎設施建設、環境綜合整治相結合,與社群建設和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建設相結合,與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相結合。對道路、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汙水與垃圾處理等市政基礎設施同步建設,合理配置,滿足居民基本的生活和居住條件。

四、組織實施

(一)編制完善-改造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各園區、鎮、管委會要依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總體規劃,結合產業結構調整、基礎設施建設、社會事業發展、生態環境建設、文物古蹟保護、歷史文化特色建築物保護等工作,編制完善本轄區內的棚戶區改造規劃和年度改造計劃。每年5月底前將下年度改造計劃上報縣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經審批列入年度棚戶區改造計劃後再組織實施。

(二)加快專案審批。棚戶區改造專案所涉及的州、縣級行政審批或服務事項,由縣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協助辦理。用地手續需報省級審批的,國土部門要建立綠色通道,特事特辦。

(三)搞好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充分尊重群眾意願,支援棚戶區居民採取適當方式參與棚戶區改造專案的方案制定、戶型設計、施工管理等全過程。凡棚戶區改造涉及國有或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的,要嚴格執行國家、省、州的房屋徵收和土地徵收政策,陽光操作、和諧徵收。

補償安置採取房屋產權調換和貨幣補償相結合方式進行,由棚戶區居民自願選擇。貨幣補償標準按照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評估確定;產權調換以市場化安置為主。

安置房屋面積超出最低套型面積或原有面積的,按階梯價格購買並擁有完全產權。對經濟困難、無力購買安置住房的居民,在符合保障條件的前提下,優先納入住房保障體系,通過發放住房租賃補貼、提供公共租賃住房等方式滿足基本居住需求。各房屋徵收實施主體要及時張榜公佈棚戶區改造方案、補償安置方案以及優惠政策等事關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項,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四)優化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的選址,將棚戶區改造與城鎮建設緊密結合,同步規劃新建安置小區的市政基礎設施和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強化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的風貌設計,將具有地方民俗和文化特色的體育文化設施作為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的配套設施,體現地域建築風貌特色。

(五)加強建設監管。落實工程質量責任,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式和標準規範。健全專案資訊公開制度。專案法人對住房質量負終身責任。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質量負相應責任,認真落實單位負責人和專案負責人終身負責制。實行工程質量責任標牌,公示相關參建單位和負責人,接受社會監督;大力支援綠色建築,積極執行綠色建築標準;部分監管措施需由專案單位繳存保證金的,在享受免收保證金優惠政策以後,由涉及園區(鎮)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和專案單位的主體責任,確保監管目標落實到位。

(六)加強社群建設和物業管理。將社群建設納入棚戶區改造專案規劃設計內容,完善社群管理服務設施。加強物業管理,探索與居民支付能力相適應的棚戶區改造專案後續物業管理模式,對居民收入水平相對較高、具備一定條件的,可推行不同等級的專業化物業服務,合理收取服務費用;對於居民收入水平較低、尚不具備引入專業物業服務條件的,可依託居委會和業主委員會,實行小區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務;低保家庭物業服務費,可由各園區、鎮、管委會適當進行補貼。

五、保障措施

(一)資金保障。各園區、管委會可以明確符合條件的融資平臺公司,專門負責棚戶區改造的投融資資金運作。按照各專案實施單位“自願參與、各負其責”的原則,採取統貸統還的方式,通過省平臺公司為全縣納入省棚戶區改造計劃的專案提供融資支援。各專案實施單位根據財力及專案收益情況測算評估承貸能力,將用於還款的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設立還款準備金,確保貸款本息按時足額償還,合理控制債務風險。

縣財政要加大對棚戶區改造的支援力度,從城市建設維護稅、城鎮公用事業附加、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土地出讓收入等渠道,安排資金用於棚戶區改造並列入財政年度支出預算。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增加棚戶區改造信貸資金安排,向符合條件的棚戶區改造專案提供貸款。

同時,通過通過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吸引社會投資,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企業資金通過直接投資、間接投資、參股、委託代建等形式參與棚戶區改造。支援幫助承擔棚戶區改造專案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或中期票據,拓寬棚戶區改造融資渠道。?

(二)用地保障。依據棚戶區改造規劃與棚戶區安置住房建設計劃,結合改造用地需求、具備供應條件地塊的具體情況和實際徵拆進度,編制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用地供應計劃,並根據用地年度供應計劃實行宗地供應預安排,將棚戶區改造和配套設施年度建設任務落實到地塊。棚戶區改造建設用地採取協議出讓與招標、拍賣、掛牌相結合的方式供地。積極支援國有企業棚戶區改造用地,安置住房涉及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專案可以通過劃撥方式供地。棚戶區改造新建安置小區配套的商業、服務業等經營性設施用地中不宜以單獨招標、拍賣、掛牌方式供地的,可以按照市場價格通過協議出讓方式依法供地,所得土地出讓收益按規定計提各種專項資金後的縣級留存部分,全部用於保障性住房非經營性文化體育設施建設。其他騰空土地可將徵拆安置作為條件納入招拍掛方案,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供地。

六、加強組織領導

(一)強化統籌協調。縣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棚戶區改造工作保障措施,統籌協調重大問題,審批棚戶區改造計劃和方案,督促檢查各成員單位的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根據各自職責,積極推進棚戶區改造工作。各園區、鎮、管委會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為推動棚戶區改造提供組織領導保障。

(二)明確工作責任。縣住建局是縣城區棚戶區改造的責任主體,各園區、鎮、管委會是所轄棚戶區改造的責任主體, 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棚戶區改造工作,全面落實工作任務和責任措施。縣住建局負責做好棚戶區改造的規劃計劃編制、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工作;發改、財政、金融辦等部門負責爭取國家、省棚戶區改造補助資金,搭建縣級融資平臺,落實年度棚改啟動資金,監督縣融資平臺資金規範使用;國土、環保、住建(規劃)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確保政策到位、資金到位、管理到位、服務到位、監管到位。

(三)加強監督檢查。縣政府對棚戶區改造工作實行目標責任管理,納入對相關責任部門的目標管理考核。建立日常監管、定期通報制度,縣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工作排程,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實施進度滯後的,予以通報批評,限期整改。監察、審計部門要加強行政監察和跟蹤審計,確保棚戶區改造公開透明、規範有序。

(四)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全方位、多視角宣傳棚戶區改造的重要意義,主動釋出和準確解讀政策措施,深入細緻做好群眾工作,使棚戶區改造深入人心、家喻戶曉,形成濃厚輿論氛圍,為共同推進棚戶區改造工作營造良好環境。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2022年縣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 篇5

為切實改善我縣城鎮棚戶區居民的居住和生活條件,根據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五部委《關於推進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城市棚戶區改造的實施意見》和《中共雙鴨山市委雙鴨山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推進棚戶區和泥草房改造工作的意見》的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xx大精神,堅持以人為本,以改善民生、建設和諧集賢和促進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為目的,著力改善棚戶區居民特別是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條件。

二、棚戶區界定

城鎮棚戶區是城鎮建成區範圍內5000平方米以上集中連片、平房密度相對較大、貧困人口居多、建設使用年限久、結構簡易、人均居住水平低、居住條件惡劣、基礎設施不齊全、道路狹窄、治安和消防隱患大以及環境衛生髒亂差的區域。

三、棚戶區基本情況

我縣棚戶區佔地總面積332.5萬平方米,拆遷房屋面積103.75萬平方米,預計可開發房屋面積432.8萬平方米。

四、工作目標

利用5年時間基本完成全縣城鎮棚戶區改造建設任務,使居住在棚戶區中1.2萬餘戶、4.8萬多人口的居住和生活條件得到明顯改善。

五、改造原則

(一)堅持全縣統一領導、屬地化實施的原則。縣政府是棚戶區改造組織實施主體、責任主體,主要領導要全權負責城鎮棚戶區改造工作。

(二)堅持政府組織、市場化運作為主的原則。棚戶區改造要與廉租房建設相結合,與房地產開發相結合,積極推進住房保障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對有商業價值的棚戶區改造的開發專案,應實行市場化運作。

六、建設標準

(一)棚戶區改造新建住房應以中小戶型為主,戶型設計分別為:45、60、70、80平方米左右。

(二)新建回遷住房要達到基本入住條件,配套設施齊全﹙水、電、熱、通訊﹚,以滿足居民入住使用的基本要求。

(三)棚戶區改造新建小區應按照規劃要求,確保基礎設施配套齊全。建設物業用房、社群用房,保證供熱、供電、供水、排水,搞好硬化、綠化、亮化,做到物業管理規範,道路暢通,環境整潔。

(四)建築節能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並由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物業管理。

七、資金籌措

(一)積極爭取國家對我縣棚戶區改造的資金支援。縣發改委、財政、建設部門要積極爭取國家老工業基地振興、節能減排、資源型城市轉型等政策資金支援的有利契機積極向上爭取政策性資金。

(二)每年在新增財力中安排適當資金作為棚戶區改造專項資金

(三)要加大招商引資的力度,拓寬棚戶區改造投融資渠道。吸引有實力的房地產企業及社會力量參與棚戶區改造工程。同時,積極向銀行推薦誠實守信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城市棚戶區改造專案,爭取金融機構的支援。

八、優惠政策

(一)土地政策。

1、城鎮棚戶區改造專案中的廉租住房建設用地以行政劃撥的方式提供。

2、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的棚戶區改造專案,其土地出讓金按評估地價的40﹪收取。並按收支兩條線規定管理,全部用於棚戶區改造的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建設。

(二)稅費政策。

1、棚戶區改造專案一律免收屬縣級管理許可權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2、棚戶區改造專案原拆遷面積部分免收防空地下室建設費。

3、符合城鎮建設規劃且棚戶區面積小於2萬平方米的,參照棚戶區優惠政策執行。

4、對重點區域其他開發建設專案,由縣政府採取一事一議的辦法確定收費標準。

(三)拆遷安置政策。棚戶區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採取產權調換和貨幣補償的方式,被拆遷人選擇產權調換的,原則上實行有照房屋“拆一還一”,其他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結合我縣實際,確定回遷最低保障戶型和上靠戶型面積標準(最低保障戶型面積不得小於45㎡,上靠戶型面積為60㎡),超出原面積部分按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超出上靠戶型面積部分按市場價格購買。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的,貨幣補償的金額應當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成新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

(四)住房保障政策。實施廉租房建設工程。所謂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在住房領域實施社會保障職能,向具有城鎮非農業常住戶口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對低廉的普通住房。此項工程要以棚戶區改造為切入點,促進住房保障體系的建立。棚戶區改造專案中廉租住房的配建比例必須達到總規模的3%以上,由政府按成本價回購。

(五)城中村改造在符合城鎮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編制規劃方案,報縣棚戶區改造領導小組審批後,享受經濟適用住房的相關優惠政策,堅持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的原則,建設符合農民特點的住房。

九、組織實施

(一)審批提速

對棚戶區改造專案,建立綠色審批通道,實施聯合辦公、實行“一站式”、“一條龍”、“一口式收費”集約化審批服務。相關部門要簡化辦事程式,縮短審批時限。

(二)調查摸底

社群辦、縣房產處要集中力量、集中時間對每片棚戶區逐戶進行排查,摸清計劃改造棚戶區內居民的住房面積、戶型、人口、生活狀況、安置方式等方面的情況,一戶一檔,彙編成冊。

十、強化領導

縣建設局負責改造的總體規劃、綜合協調、推進實施、督辦考核工作;縣發改委、縣財政局負責協調籌集建設資金;縣國土資源局負責棚戶區改造專案土地供應工作,會同縣財政局協調落實騰空土地出讓收益歸集工作;縣民政局負責對棚戶區內低保戶核查認定工作;縣監察局、縣審計局負責改造資金使用的監督;縣財政、發改、國土、稅務、銀行、電力、物價、水務、公安、人防、消防、勞動、統計等有關部門負責相關優惠政策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