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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通用5篇)

欄目: 策劃方案 / 釋出於: / 人氣:5.64K

鄉鎮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 篇1

為加快集鎮改造步伐,改善棚戶區居民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根據區住保辦關於開展-x年棚戶區改造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街道實際,特制定蘇埠鎮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

鄉鎮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通用5篇)

一、指導思想、工作目標、主要原則

(一)指導思想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要求,堅持以人為本,以提高城鎮居民特別是低收入群體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鎮環境為目標,統籌規劃,精心組織,配套建設,高標準完成棚戶區改造任務,,提升城鎮形象,努力把棚戶區改造成房屋質量優良、功能完善、設施齊全、生活便利、環境優美的新型城鎮社群。

(二)工作目標

於x年底完成南外街道廬州路南側片(萬聖國際花園地塊)鎮區棚戶區拆遷戶16戶,拆遷面積20xx.47平方米,佔地面積5畝,安置房建設套數 26套;老供銷社煤油倉庫棚戶區拆遷戶33戶,拆遷面積3000平方米,佔地面積7畝,安置建設套數35套;x年底完成老竹木市場棚戶區拆遷戶22戶,拆遷面積2800平方米,佔地面積6畝,安置房建設套數30套;老銀魚地塊拆遷戶31戶,拆遷面積17000平方米,佔地面積10畝,安置建設套數56套,老街二期改造,拆遷戶580戶,安置房套數650套,拆遷面積520xx平方米,佔地面積520xx平方米,安置房套數650套。

(三)主要原則

1、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原則。鎮黨委、政府統一領導,各責任單位作為政府主導的責任主體組織實施。棚戶區改造專案由棚戶區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管理。堅持統一領導、因地制宜、分工負責、強化配合的原則。

2、堅持政府推進和市場化運作相結合的原則。棚戶區改造與房地產開發、經濟適用房建設、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結合。

3、堅持依法運作、保持社會穩定的原則。在棚戶區拆遷補償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妥善解決好特困群體的住房問題。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土地使用、資金管理、城市規劃、房屋拆遷、工程建設、物業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規定。

4、堅持科學規劃、配套建設的原則。依據蘇埠城鎮總體規劃,按照“科學規劃、合理佈局、因地制宜、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方針,各項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功能完善。依據宜居城鎮建設總體要求,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拆遷、統一配套、分期實施的原則。

5、堅持先易後難、逐步推進的原則。既要立足長遠,又要面對現實,突出重點,先易後難,綜合治理,穩步推進。

6、堅持促進棚戶區改造與維護社會穩定兼顧的原則。正確處理推進棚戶區改造與維護社會穩定的關係,棚戶區改造既要逐步推進,又要充分考慮居民的心理和經濟承受能力。在棚戶區拆遷補償安置過程中,妥善解決好低收入群體的住房問題,在政策上給予合理的照顧。

二、建設標準

1、棚戶區改造的詳細規劃必須符合鎮總體規劃,容積率、日照間距等各項規劃指標嚴格按照六安市統一規定,必須按批准的規劃方案完成改造區域內的公共基礎設施建設。

2、棚戶區改造新建住房要設施齊全,達到節能型住宅要求。樓房立面造型要突出區域特色,小區環境要進行硬化、綠化和建設必要的服務中心,做到道路暢通,環境整潔,辦事快捷。

3、棚戶區回遷居民的樓房戶型面積控制標準以60—85平方米,具體戶型面積的選擇,在結合居民住房實際情況,居民的收入水平在入戶詳細調查瞭解棚戶區居民意願的基礎上確定。

4、改造後的住宅小區實行標準化物業管理,保證居民生活環境有明顯改善,安居樂業,社群和諧健康發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藝、節能標準、施工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規範要求。實施棚戶區改造專案的施工企業,必須具有較高的資質、資信和良好的業績。

三、資金籌措與使用

(一)改造建設資金籌措

1、積極爭取國家和省財政補貼以及區財政支援。

2、積極爭取各商業銀行貸款。

3、區、鎮兩級政府對棚戶區改造投入的相關配套資金。

4、採取招商企業投入及個人出資。

(二)加強資金的使用管理,棚戶區改造資金設立專戶,專款專用,不得擠佔挪用。

四、組織實施

1、入戶調查摸底。由棚戶區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員入戶調查,摸清棚戶區居民住戶的房屋產權歸屬,建築結構、面積及附屬情況,住戶身份、戶籍、人口組成、就業情況、經濟收入、改造安置意願等,一戶一檔,彙編成冊,為棚戶區改造提供詳實資料。

2、宣傳發動。利用廣播、電視、聽證會、入戶調查、宣傳單等各種形式,宣傳棚戶區改造的政策和意義。通過宣傳使廣大棚戶區居民家喻戶曉,達到推動和促進棚戶區改造工作的目的。

3、依法拆遷。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拆遷,實施“陽光拆遷,和諧拆遷”,統一標準,嚴格執行。做到補償安置標準公開、回遷安置方案公開、拆遷和回遷房屋面積公開、評估標準公開、搬遷順序號公開,逐戶簽訂書面拆遷安置協議。

4、建設監管。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和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據棚戶區改造專案建設計劃,依法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招投標工作。

嚴格執行建設程式,確保棚戶區改造工程規範、優質、按期進行建設。施工圖及設計檔案要經過審查;工程竣工後,經驗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5、為保障工程質量,降低建設成本,要選用符合國家與省技術標準要求或推薦的建築材料與裝置,大宗建築材料實行政府統一採購。

6、物業管理。棚戶區改造新建回遷住宅小區實行“政府引導、屬地管理、業主自助、多方籌資、逐步走向市場化”的物業管理模式。

實施業主自助管理的小區工勤服務人員原則上以本小區家庭困難、熱心公益事業、有一定專業技能的低保人員作為首選。

棚戶區改造要為小區管委會或物業服務企業無償提供不低於60平方米的物業服務用房。

棚戶區改造新建樓房的專項維修資金在居民入住前按標準向住戶一次性收取。

五、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一)組織領導

成立以黨委、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棚戶區改造領導小組,負責全鎮棚戶區改造工作。

(二)責任分工

成立棚戶區改造建設指揮部,主要負責棚戶區改造建設工作,組織房屋拆遷補償,綜合工程建設材料、調查確權、拆遷補償、建設安置、現場督辦和宣傳報道。

鎮土地建設環保局、建設所負責棚戶區改造的規劃、推進、綜合和協調工作;經貿發展局負責計劃專案的可研報批,向上級爭取棚戶區改造政策和資金的支援;鎮財政局協助籌集建設資金和商業銀行貸款;國土中心所負責辦理棚戶區改造專案土地供應工作,協調落實騰空土地出讓收益歸集工作;鎮民政辦、勞動和社會保障所負責對棚戶區內低保戶的核查認定工作;鎮紀委負責棚戶區改造資金使用的監督,同時負責棚戶區改造居民的信訪接待工作;鎮宣傳辦、文廣站負責棚戶區改造的宣傳工作;鎮法庭、公安派出所負責棚戶區改造拆遷過程中的強制執行工作;各轄區居委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入戶調查登記、拆遷有關事宜;其他有關部門負責行業指導及本系統有關優惠政策的落實。

鄉鎮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 篇2

為切實改善我縣城鎮棚戶區居民的居住和生活條件,根據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五部委《關於推進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城市棚戶區改造的實施意見》和《中共雙鴨山市委雙鴨山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推進棚戶區和泥草房改造工作的意見》的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xx大精神,堅持以人為本,以改善民生、建設和諧集賢和促進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為目的,著力改善棚戶區居民特別是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條件。

二、棚戶區界定

城鎮棚戶區是城鎮建成區範圍內5000平方米以上集中連片、平房密度相對較大、貧困人口居多、建設使用年限久、結構簡易、人均居住水平低、居住條件惡劣、基礎設施不齊全、道路狹窄、治安和消防隱患大以及環境衛生髒亂差的區域。

三、棚戶區基本情況

我縣棚戶區佔地總面積332.5萬平方米,拆遷房屋面積103.75萬平方米,預計可開發房屋面積432.8萬平方米。

四、工作目標

利用5年時間基本完成全縣城鎮棚戶區改造建設任務,使居住在棚戶區中1.2萬餘戶、4.8萬多人口的居住和生活條件得到明顯改善。

五、改造原則

(一)堅持全縣統一領導、屬地化實施的原則。縣政府是棚戶區改造組織實施主體、責任主體,主要領導要全權負責城鎮棚戶區改造工作。

(二)堅持政府組織、市場化運作為主的原則。棚戶區改造要與廉租房建設相結合,與房地產開發相結合,積極推進住房保障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對有商業價值的棚戶區改造的開發專案,應實行市場化運作。

(三)堅持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原則。棚戶區改造要符合城鎮建設總體規劃,按照“全面規劃、合理佈局、因地制宜、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方針,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拆遷、統一配套、分期實施。

(四)堅持依法運作,確保社會穩定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省法律法規,妥善解決好特困群眾的住房問題。

六、建設標準

(一)棚戶區改造新建住房應以中小戶型為主,戶型設計分別為:45、60、70、80平方米左右。

(二)新建回遷住房要達到基本入住條件,配套設施齊全﹙水、電、熱、通訊﹚,以滿足居民入住使用的基本要求。

(三)棚戶區改造新建小區應按照規劃要求,確保基礎設施配套齊全。建設物業用房、社群用房,保證供熱、供電、供水、排水,搞好硬化、綠化、亮化,做到物業管理規範,道路暢通,環境整潔。

(四)建築節能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並由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物業管理。

七、資金籌措

(一)積極爭取國家對我縣棚戶區改造的資金支援。縣發改委、財政、建設部門要積極爭取國家老工業基地振興、節能減排、資源型城市轉型等政策資金支援的有利契機積極向上爭取政策性資金。

(二)每年在新增財力中安排適當資金作為棚戶區改造專項資金

(三)要加大招商引資的力度,拓寬棚戶區改造投融資渠道。吸引有實力的房地產企業及社會力量參與棚戶區改造工程。同時,積極向銀行推薦誠實守信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城市棚戶區改造專案,爭取金融機構的支援。

(四)棚戶區改造,配建廉租住房的,除向國家爭取補助外,縣財政預算、土地出讓金淨收益10%以上、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部分(扣除風險準備金和管理費)安排廉租房建設。

(五)加強資金的使用管理,發揮監管部門的作用。棚戶區改造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應專款專用,不得挪用,由審計部門負責審計,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

八、優惠政策

(一)土地政策。

1、城鎮棚戶區改造專案中的廉租住房建設用地以行政劃撥的方式提供。

2、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的棚戶區改造專案,其土地出讓金按評估地價的40﹪收取。並按收支兩條線規定管理,全部用於棚戶區改造的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建設。

(二)稅費政策。

1、棚戶區改造專案一律免收屬縣級管理許可權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2、棚戶區改造專案原拆遷面積部分免收防空地下室建設費。

3、符合城鎮建設規劃且棚戶區面積小於2萬平方米的,參照棚戶區優惠政策執行。

4、對重點區域其他開發建設專案,由縣政府採取一事一議的辦法確定收費標準。

5、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的棚戶區改造專案不徵土地契稅;棚戶區居民因拆遷而重新購買的普通住房價款未超出拆遷補償款的免徵契稅;房地產開發企業參與棚戶區改造償還原拆遷面積房屋部分,經地稅部門核准,暫不徵收營業稅、城鎮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被拆遷人依據國家有關城鎮房屋拆遷有關管理辦法規定標準取得的拆遷補償款,免徵營業稅、城鎮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

6、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住房專案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的,由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按廉租住房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開發商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印花稅。

(三)拆遷安置政策。棚戶區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採取產權調換和貨幣補償的方式,被拆遷人選擇產權調換的,原則上實行有照房屋“拆一還一”,其他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結合我縣實際,確定回遷最低保障戶型和上靠戶型面積標準(最低保障戶型面積不得小於45㎡,上靠戶型面積為60㎡),超出原面積部分按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超出上靠戶型面積部分按市場價格購買。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的,貨幣補償的金額應當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成新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

(四)住房保障政策。實施廉租房建設工程。所謂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在住房領域實施社會保障職能,向具有城鎮非農業常住戶口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對低廉的普通住房。此項工程要以棚戶區改造為切入點,促進住房保障體系的建立。棚戶區改造專案中廉租住房的配建比例必須達到總規模的3%以上,由政府按成本價回購。

(五)城中村改造在符合城鎮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編制規劃方案,報縣棚戶區改造領導小組審批後,享受經濟適用住房的相關優惠政策,堅持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的原則,建設符合農民特點的住房。

九、組織實施

(一)審批提速

對棚戶區改造專案,建立綠色審批通道,實施聯合辦公、實行“一站式”、“一條龍”、“一口式收費”集約化審批服務。相關部門要簡化辦事程式,縮短審批時限。

(二)調查摸底

社群辦、縣房產處要集中力量、集中時間對每片棚戶區逐戶進行排查,摸清計劃改造棚戶區內居民的住房面積、戶型、人口、生活狀況、安置方式等方面的情況,一戶一檔,彙編成冊。

(三)編制計劃

依據城鎮住房發展規劃、棚戶區改造方案及資金籌集情況,按照改造任務的要求,編制五年實施規劃和年度改造建設計劃。

(四)依法組織拆遷

嚴格執行國家和省的拆遷法規政策,陽光操作,和諧拆遷。採取科學的工作方法和措施,充分發揮相關部門和社群組織作用,做好群眾工作,堅決杜絕違法違規拆遷。

(五)加強建設監管

要依法組織開發、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招投標;按照住宅設計規範要求,嚴格施工圖設計檔案的審查;按照發展節能省地環保型住宅的要求,推廣新材料、新技術、新裝置、新工藝;強化監管,安全施工,確保房屋建設質量。

十、強化領導

為加強對我縣棚戶區改造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集賢縣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許德東縣長為組長,有關副縣長為副組長,縣直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推進辦公室。工作人員由縣建設局、縣財政局、縣發改委、縣國土局等部門抽調專職人員組成,代表縣政府管理城鎮棚戶區改造有關工作,負責改造工程的計劃管理、資金使用管理、工程建設管理、政策執行、監督檢查、目標考核、資訊綜合反饋等工作。

縣建設局負責改造的總體規劃、綜合協調、推進實施、督辦考核工作;縣發改委、縣財政局負責協調籌集建設資金;縣國土資源局負責棚戶區改造專案土地供應工作,會同縣財政局協調落實騰空土地出讓收益歸集工作;縣民政局負責對棚戶區內低保戶核查認定工作;縣監察局、縣審計局負責改造資金使用的監督;縣財政、發改、國土、稅務、銀行、電力、物價、水務、公安、人防、消防、勞動、統計等有關部門負責相關優惠政策的落實。

鄉鎮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 篇3

為加快我縣棚戶區改造步伐,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國發〔〕2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辦發〔〕4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棚戶區改造工作的通知》(國辦發〔〕36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國家七部委《關於加快推進棚戶區(危舊房)改造的通知》(建保〔〕190號)及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意見》(湘政發〔〕11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改造物件

棚戶區是指城鎮內集中成片、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質量差、人均建築面積小、基礎設施配套不齊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隱患大、環境衛生髒、亂、差的區域,主要是指集中成片不能居住的危房區和不能正常使用需整修的舊房區。棚戶區改造物件為棚戶區原住戶,是指長期居住在棚戶區內的當地原家庭住戶(棚戶區內原改制企業及下崗職工已進行住房改造的不在其中,不屬於原住戶的改制企業下崗職工可優先享受租賃保障房。)

二、總體目標和任務

棚戶區改造包括對棚戶區危房和使用功能不完善需整修的舊房進行新建、改建、擴建、修繕等。棚戶區改造範圍包括縣城區和相關鄉鎮棚戶區。

總體目標:x年至x年完成縣城內棚戶區改造; x年至20xx年完成全縣棚戶區改造。

改造任務:從x年至x年共申報並下達棚戶區改造計劃4700戶,其中縣城區改造2645戶,改造範圍包括原紡織廠、原機械廠、原菸廠、原水泥廠、原無線電廠、原大理石廠、前港公司、建一和建二公司宿舍區等企事業單位居住區,主要分佈在河西、城南、城中、城東、城北、艾坪社群;相關鄉鎮改造2055戶,改造範圍包括芙蓉鎮、松柏鎮、塔臥鎮、萬坪鎮等鄉鎮集中成片居民區。

三、實施原則

(一)科學規劃,分步實施。結合城鎮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合理確定棚戶區改造目標和任務,通過“一區一地一測、一地一議、成熟一塊解決一塊”的方式逐步推進,優先改造縣城區改制企業下崗職工集中成片棚戶區,逐步改造其他棚戶區。

(二)政府主導,市場運作。注重發揮政府組織引導作用,充分利用市場機制,調動企業和棚戶區居民的積極性, 堅持棚戶區改造與保障房建設及房地產開發相結合,不斷吸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

(三)因地制宜,注重實效。堅持整修與改造建設相結合,堅持完善配套設施與住房同步建設,堅持按照不同型別分多種方式進行改造,堅持人民群眾滿意的原則。

(四)合法合理,確保穩定。嚴格執行棚戶區改造相關規定,嚴格規劃控管,堅決打擊棚戶區內非法買賣土地和侵佔國有資產行為。妥善解決棚戶區居民住房困難問題,堅持依法改造中結合實際情況,合理安置棚戶區居民,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四、組織機構

成立永順縣棚戶區改造建設領導小組,由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政府辦聯絡副主任、縣住建局局長任副組長,縣發改局、縣住建局、縣財政局、縣國土資源局、縣公安局、縣房產局、縣商務局、縣經信局、縣行政執法局、縣城鎮規劃局、縣廣播電視臺、縣電力公司、縣移動公司、縣電信公司、縣聯通公司、靈溪鎮政府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肖紹軍同志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負其責,加強配合,共同推進棚戶區改造工作。縣發改局負責棚戶區改造專案立項、招標核准;縣住建局負責棚戶區改造專案的組織實施;縣城鎮規劃局負責棚戶區改造的規劃編制;縣房產局負責棚戶區徵地拆遷、危房認定和房屋產權登記發證;縣財政局負責棚戶區改造財政補助資金的落實;縣國土資源局負責棚戶區改造專案用地的測繪、評估、出讓和供應;縣公安局負責棚戶區改造過程中突發事件的維穩處置;縣行政執法局負責棚戶區內違法違章建築的拆除;靈溪鎮政府負責棚戶區基本情況的調查、摸底和住戶的走訪、穩控;縣廣播電視臺負責棚戶區改造專案的跟蹤報道和輿論引導;其他有關單位負責行業指導及本系統相關優惠政策的落實。

五、改造方式

棚戶區原住戶安置分為就地安置和異地安置,補償方式分為保障房實物補償和貨幣補償。

(一)國有和集體土地性質棚戶區。國有和集體土地性質棚戶區是指未經出讓的國有劃撥土地、集體土地上的棚戶區,其改造可採取以下四種方式:

1、“出讓開發”改造方式:一是根據國土部門土地評估價標定最低出讓價(為評估價的70%)進行公開掛牌出讓,由有資質的開發企業競標,出讓後以開發方式進行改造安置,由開發商給安置住戶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二是其建築面積控制在120平方米/戶以內,具體安置建築面積由原住戶與開發商議定,安置驗收合格簽訂補助協議後,縣棚戶區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棚改辦)對原住戶按2萬元/戶標準進行補助。三是鼓勵採取兩次拍賣方式即先進行投資權拍賣後進行土地使用權拍賣。

2、“公租房建設”改造方式:由縣住建局將棚戶區改造建設成公租房進行安置,或利用其他已建成的公租房進行就近安置。公租房建築面積60平方米,由棚戶區原住戶按規定簽訂租賃合同並交納租金後居住,原住戶只有居住權,沒有房屋產權。

3、“共有產權”改造方式:由縣住建局與棚戶區原住戶共同聯合建設,縣住建局作為業主修建公租房,基本建築面積為60平方米/戶。超出基本建築面積部分由原住戶負責出資,其出資金額按公租房合同承包價測算,總建築面積控制在120 平方米/戶以內,使用五年後,縣人民政府將公租房產權按公租房成本價(包括土地出讓價款)出售給共有產權的原住戶,並可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4、“整修”改造方式:對於棚戶區住房沒有結構安全危險的房屋,可由縣棚改辦或原住戶自行按規定方案整修,自行整修的經驗收合格後按2萬元/戶進行補助。

(二)個人(含共有)具有土地使用權性質棚戶區。個人(含共有)具有土地使用權性質棚戶區是指已出讓並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的土地上的棚戶區,其改造可以採取以下三種方式:

1、“轉讓開發”改造方式:是指原住戶將已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土地轉讓給開發商後,由開發商對其進行安置,縣棚改辦對棚戶區原住戶按2萬元/戶進行補助,其總建築面積控制在150平方米/戶。

2、“整修”改造方式:對於棚戶區住房沒有結構安全危險的房屋,可以由縣棚改辦或原住戶自行按規定方案整修,使原住房使用功能完善,整修驗收合格後按2萬元/戶進行補助。

3、“私建程式”改造方式:棚戶區內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原住戶修建五層及以下房屋的,可按私人建房程式進行建設,建成後按2萬元/戶進行補助。

(三)老舊街道棚戶區

老舊街道棚戶區是指除以上兩類棚戶區以外的城鄉老舊街道棚戶區,其改造可以採取以下兩種方式:

1、“招商引資”改造方式:由開發商按規定方案先投資改造,工程竣工並驗收合格、辦理結算後,由縣棚改辦據實結清改造建設資金。

2、“自行整修”改造方式:由縣棚改辦統一規劃設計,統一施工建設。

六、優惠政策

按照湘政發〔〕11號《關於加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意見》等檔案精神,凡是棚戶區改造專案,均實施以下優惠政策: 一是免收除勞動保險基金外的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其他經營服務性收費按最低下限減半收取;二是土地出讓金除上交省、州規定比例外,全部返還到縣棚改辦用於解決棚戶區基礎設施和市政配套設施建設;三是由縣棚改辦優先安排基礎設施配套資金實施棚戶區其它公共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四是優先辦理棚戶區改造過程中專案立項、建設用地、容積率調整、規劃許可、施工許可、房屋產權登記等手續;五是稅收減免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棚戶區改造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101號)執行。

七、若以後上級出臺相關規定,出現與本實施方案相應條款衝突的情況,按上級相關規定執行,本實施方案相應條款自動失效。

鄉鎮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 篇4

為全力推進我縣棚戶區改造工作,改善棚戶區居民的居住條件,確保我縣20xx年棚戶區改造目標順利完成,根據《大興安嶺地區行署、集團公司20xx年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和《大興安嶺地區20xx年棚戶區改造回遷安置實施細則》,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和主要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提高城鎮居民特別是低收入群體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鎮環境為目標,統籌規劃,精心組織,配套建設,高標準完成棚戶區改造任務。

(二)工作目標

於20xx年底完成塔河鎮城區棚戶區改造建設6萬平方米、1200戶的目標。

(三)主要原則

1、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原則。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各責任單位作為政府主導的責任主體組織實施。棚戶區改造專案由棚戶區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管理。堅持統一領導、因地制宜、分工負責、強化配合的原則。

2、堅持政府推進和市場化運作相結合的原則。棚戶區改造要與房地產開發、經濟適用房建設、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結合。

3、堅持依法運作、保持社會穩定的原則。在棚戶區拆遷補償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妥善解決好特困群體的住房問題。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土地使用、資金管理、城市規劃、房屋拆遷、工程建設、物業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規定。

4、堅持科學規劃、配套建設的原則。依據塔河城鎮總體規劃,按照“科學規劃、合理佈局、因地制宜、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方針,各項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功能完善。依據園林化城市建設總體要求,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拆遷、統一配套、分期實施的原則。

5、堅持先易後難、逐步推進的原則。既要立足長遠,又要面對現實,突出重點,先易後難,綜合治理,穩步推進。

6、堅持促進棚戶區改造與維護社會穩定兼顧的原則。要正確處理推進棚戶區改造與維護社會穩定的關係,棚戶區改造既要逐步推進,又要充分考慮居民的心理和經濟承受能力。在棚戶區拆遷補償安置過程中,妥善解決好低收入群體的住房問題,在政策上給予合理的照顧。

二、建設標準

1、棚戶區改造的詳細規劃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容積率不超過1,日照間距係數不小於2.8,各項規劃指標不能降低,必須按批准的規劃方案完成改造區域內的公共基礎設施建設。

2、棚戶區改造新建住房要設施齊全,達到節能型住宅要求。樓房立面造型要突出林區特色,層數為6層,層高不低於2.8米,住宅室內牆面刮大白、衛生間和廚房鋪地磚、安裝室內門、簡易燈具、衛生間安裝坐便器和洗手盆、廚房安裝水池、水龍頭,滿足居民入住和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小區環境要進行硬化、綠化和建設必要的服務中心,做到道路暢通,環境整潔,辦事快捷。

3、棚戶區回遷居民的樓房戶型面積控制標準以40、48、58、68平方米四種戶型為主,其中40平方米戶型佔25%,48平方米戶型佔45%,58平方米戶型佔20%,68平方米(含少量75平方米)戶型佔10%。具體戶型面積的選擇,在結合居民住房實際情況,居民的收入水平以及通過入戶詳細調查瞭解棚戶區居民意願的基礎上確定。

4、改造後的住宅小區實行標準化物業管理,保證居民生活環境有明顯改善,安居樂業,社群和諧健康發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藝、節能標準、施工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規範要求。實施棚戶區改造專案的施工企業,必須具有較高的資質、資信和良好的業績。

三、資金籌措與使用

(一)改造建設資金籌措

1、積極爭取國家和省財政補貼以及行署、集團公司配套資金。

2、縣(局)財政、財務匹配。

3、積極爭取各商業銀行貸款。

4、政府對棚戶區改造的政策扶持。

5、個人出資。

(二)加強資金的使用管理,棚戶區改造資金要設立專戶,專款專用,不得擠佔挪用。

四、棚戶區改造相關政策

1、土地政策。棚戶區改造專案納入經濟適用住房計劃,所需建設用地以劃撥方式提供,其中開發為商品住宅或者其他商服專案的建設用地,應依法實行有償使用。所得土地收益全部用於棚戶區改造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建設。

2、稅費減免政策。棚戶區改造專案一律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項行政事業收費和政府性基金;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棚戶區改造專案,經稅務部門同意後不徵土地契稅;棚戶區居民因拆遷而重新購買的普通住房免徵契稅;與棚戶區建設有關的經營性收費專案減半收取,其他按地區棚戶區改造相關政策執行。

3、拆遷安置政策。棚戶區房屋拆遷安置,原則上實行“就地”或“就近”安置回遷樓房,對不願回遷的住戶,實行貨幣拆遷,不做產權調換安置。被拆遷人選擇就地或就近回遷安置的,實行結構差價及按“部分面積”結算。

棚戶區改造回遷安置實行拆一補一,原有私產房屋面積回遷部分交納每平方米300元結構差價,超出原面積部分並在合理享受面積內按1000元/平方米結算差價;超出上靠戶型面積部分按1200元/平方米結算,交足購房款享受全部產權。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的,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人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成新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

合理享受面積部分系安置標準與原房屋面積差額部分;超出合理擴大面積部分為按照居民意願要求安置的戶型面積超出正常安置標準部分。

4、回遷的低保戶家庭,私有產權的原面積部分拆一還一,不收結構差,合理擴大面積部分每平方米減收200元房款,如仍無能力出資購買合理擴大面積部分,則允許欠款入住,緩交房款時間定為2年,第一年交房款的60%,第二年交40%。在規定的時間內交夠欠款後,再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到期後仍無能力交納欠款的,則按廉租房管理。

5、對達標的節能住宅,實行取暖費減免政策,按非節能住宅取暖費標準的70%比例收取。

五、組織實施

1、入戶調查摸底。由棚戶區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員入戶調查,摸清棚戶區居民住戶的房屋產權歸屬,建築結構、面積及附屬情況,住戶身份、戶籍、人口組成、就業情況、經濟收入、改造安置意願等,一戶一檔,彙編成冊,為棚戶區改造提供詳實資料。

2、宣傳發動。利用廣播、電視、聽證會、入戶調查、宣傳單等各種形式,宣傳棚戶區改造的政策和意義。通過宣傳使廣大棚戶區居民家喻戶曉,人人皆知,達到推動和促進棚戶區改造工作的目的。

3、依法拆遷。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和《黑龍江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實施“陽光拆遷,和諧拆遷”,統一標準,嚴格執行。要做到補償安置標準公開、回遷安置方案公開、拆遷和回遷房屋面積公開、評估標準公開、搬遷順序號公開,逐戶簽訂書面拆遷安置協議。

4、建設監管。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和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據棚戶區改造專案建設計劃,依法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招投標工作。

嚴格執行建設程式,確保棚戶區改造工程規範、優質、按期進行建設。施工圖及設計檔案要經過審查;工程竣工後,經驗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5、為保障工程質量,降低建設成本,要選用符合國家與省技術標準要求或推薦的建築材料與裝置,大宗建築材料實行政府統一採購。

6、物業管理。棚戶區改造新建回遷住宅小區實行“政府引導、屬地管理、業主自助、多方籌資、逐步走向市場化”的物業管理模式。

當業主入戶率達到50%以上時,要在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指導下,在社群組織下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或成立小區管委會。可選聘專業的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管理,也可實行業主自助式管理,或由林業局房產科進行物業管理。

實施業主自助管理的小區工勤服務人員原則上以本小區家庭困難、熱心公益事業、有一定專業技能的低保人員作為首選。

棚戶區改造要為小區管委會或物業服務企業無償提供不低於60平方米的物業服務用房。

棚戶區改造新建樓房的專項維修資金在居民入住前按每平方米18元向住戶一次性收取。

六、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一)組織領導

成立以縣委和縣政府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棚戶區改造領導小組,負責全縣棚戶區改造工作。

(二)責任分工

成立棚戶區改造建設指揮部,主要負責城市棚戶區改造建設工作,組織房屋拆遷補償,工程建設。設材料綜合組、調查確權組、拆遷補償組、建設安置組、現場督辦組和宣傳報道組。

建設局負責棚戶區改造的規劃、推進、綜合和協調工作;經濟發展和改革局、計劃科負責專案的可研報批,向省和國家林業局爭取棚戶區改造政策和資金的支援;財政局、財務科協助籌集建設資金和商業銀行貸款;國土資源局負責辦理棚戶區改造專案土地供應工作,協調落實騰空土地出讓收益歸集工作;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棚戶區內低保戶核查認定工作;監察局、審計局負責棚戶區改造資金使用的監督;宣傳部、廣播電視局負責棚戶區改造的宣傳工作;信訪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棚戶區改造居民的信訪接待工作;法院、公安局負責棚戶區改造拆遷過程中的強制執行工作;塔河鎮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入戶調查登記、拆遷有關事宜;其他有關部門負責行業指導及本系統有關優惠政策的落實。

鄉鎮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 篇5

為確保我市x年棚戶區改造工作順利實施,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有關工作的意見》(國發〔〕37號)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棚戶區改造工作的總體部署,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實事求是,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如期完成”的總體要求,以解決民生、促進發展為目的,著力改善棚戶區居民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改造城市面貌,拉動房地產業,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

二、改造原則

(一)統一領導,區域負責。由市政府統一領導組織,各縣(市)區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棚戶區改造實施工作,實行縣(市)區長負責制。

(二)統一政策,嚴格標準。嚴格執行《xx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市政府令第130號)和市政府《關於國有土地上棚戶區改造推行分散化貨幣化市場化安置的通知》(遼市政發〔〕2號)要求。

(三)政府主導,多方籌資。積極爭取國家、省政策資金支援,充分調動政府、企業、銀行、個人等各方積極性,多方籌措資金,確保棚戶區改造順利進行。

(四)以人為本,確保穩定。充分尊重棚改居民自主選擇安置方式,妥善解決好低收入群體住房困難問題,實現推進棚戶區改造與維護社會穩定和諧發展。

三、任務目標

x年,實施棚戶區改造專案22個,徵收9252戶,徵收面積713963平方米,回遷安置13121戶,回遷安置面積1009047平方米。其中:

(一)河東新城管委會:改造專案1個,徵收712戶,徵收面積49640平方米,回遷安置961戶,回遷安置面積85792平方米。

(二)白塔區:改造專案11個,徵收3908戶,徵收面積319072平方米,回遷安置5358戶,回遷安置面積456127平方米。

(三)太子河區:改造專案1個,徵收353戶,回遷安置706戶,回遷安置面積53000平方米。

(四)巨集偉區:改造專案4個,徵收2158戶,徵收面積124279平方米,回遷安置2224戶,回遷安置面積174220平方米。

(五)弓長嶺區:改造專案1個,徵收527戶,徵收面積58000平方米,回遷安置1054戶,回遷安置面積59000平方米。

(六)xx縣:改造專案1個,徵收49戶,徵收面積6971平方米,回遷安置49戶,回遷安置面積3908平方米。

(七)燈塔市:改造專案3個,徵收1545戶,徵收面積156000平方米,回遷安置2769戶,回遷安置面積177000平方米。

四、資金來源

(一)爭取國家、省補助資金;

(二)開行貸款、河東債券、建行貸款、華夏銀行貸款等專案融資;

(三)市、縣(市)區自籌資金。

五、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一)成立xx市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棚戶區改造組織領導工作。

(二)各成員單位職責: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棚戶區改造總體協調、推進督導工作;負責徵收補償程式制定、審批和監管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負責相關政務督查。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改造專案立項,爭取各類改造資金補助等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改造現場社會穩定、人員安全、涉及有關戶籍等方面工作。

市民政局:負責低保人員稽核認定等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改造資金籌措、融資等工作。

市國土資源局:負責改造區域土地權屬確認、土地報件審批、土地收儲、土地處置及明確集體土地徵收補償標準等工作。

市環保局:負責做好棚戶區改造專案的環境保護管理工作。

市城建公用事業局:負責涉及的供暖、燃氣等相關工作。

市城管執法局:負責棚改區域拆違及強制拆遷等工作。

市農委:負責爭取國家、省對墾區的政策資金支援,完成墾區棚戶區改造任務。

市水務局:負責涉及供水的相關工作。

市文廣新體局:負責改造地塊文物處置等工作。

市監察局:負責改造程式、資金使用、工作人員執行規定等監察監管工作。

市審計局:負責對各項資金使用的審計工作。

市國資委:協助地塊內國有企業及國有資產等處置工作。

市信訪局:負責信訪穩定工作。

河東新城管委會及各縣(市)區政府:負責改造任務落實,具體組織實施房屋徵收工作,制定本區域改造方案和徵收補償方案,做好群眾信訪穩定等工作。

地稅、工商、郵政、電力、通訊、新聞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負責行業指導及本行業、本系統相關工作。

六、有關要求

(一)河東新城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要結合實際制定改造實施方案,建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完成市政府賦予的改造任務。

(二)各有關部門要顧全大局,上下聯動,密切配合,合力推進,杜絕推諉扯皮、矛盾上交等現象,確保改造專案順利實施。

(三)嚴格落實遼市政發〔〕2號檔案要求,未經批准,不得自建回遷安置用房。

(四)領導小組辦公室實行例會制度,定期排程,及時解決改造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選調人員要相對固定,不得隨意調換,確保機制執行順暢。

(五)加大督導督查力度。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會同市政府督查室定期督查督辦,對各棚改專案完成情況要跟蹤督導,及時通報。

(六)廣泛深入宣傳。要通過新聞媒體等多種形式,進行棚戶區改造重大意義的宣傳,讓居民充分認識棚戶區改造是民生工程,不以經濟為直接目的;讓棚改居民瞭解政策執行情況,增強政府公開、公平、公正信譽度,使其積極支援配合房屋徵收工作,實現和諧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