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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識競賽活動方案(精選3篇)

欄目: 策劃方案 / 釋出於: / 人氣:6.18K

法律知識競賽活動方案 篇1

為全面推進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工作,提高行政執法隊伍整體素質,規範行政執法行為,經研究決定,今年“十.一”前舉辦第二屆城管執法系統法律、法規知識競賽。特制定本方案。

法律知識競賽活動方案(精選3篇)

一、指導思想

通過法律、法規知識競賽活動,調動執法人員學習法律、法規的自覺性,增強綜合運用城管法律、法規、規章解決問題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辦案水平。

二、參賽物件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協管人員及城市管理人員。

三、參賽內容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2、《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及《XX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實施辦法》;

3、《城市綠化條例》及《XX省城市綠化實施辦法》;

4、《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及《XX省城市道路管理實施辦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及《XX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

7、《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XX省道路交通管理處罰規定》;

8、《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

9、“7+1”綜合理論知識。

四、實施步驟

本次競賽活動按照“屬地選撥、淘汰制”的原則,以各城區、開發區城市管理執法局(分局)、督察大隊、環衛處、固廢公司、執法中隊為單位組織競賽,競賽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5月31日至8月30日):宣傳學習階段。各城區、開發區城市管理執法局(分局)、督察大隊、環衛處、固廢公司為單位,按照《實施方案》確立的內容認真搞好宣傳發動工作,合理安排學習時間,組織執法人員、協管人員、管理人員積極參與學法用法活動中來,提高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能力。

第二階段(9月1日至15日):選拔賽階段。各城區、開發區城市管理執法局(分局)、督察大隊、環衛處、固廢公司根據學習內容組織選拔賽,3人為一組,各自選出1-3支代表隊參加市局組織的預賽。

第三階段(9月16日至9月30日):預、決賽階段。市局對各城區、開發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分局)、督察大隊、環衛處、固廢公司選拔出的代表隊進行預賽,預賽通過筆試的形式,以三人總成績為該隊總分,總分前六名的隊伍參加決賽。決賽採取必答題、搶答題、風險題等知識問答的形式決定冠、亞、季軍。

比賽設定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組織獎。對優秀選手和優秀組織單位給予一定物質獎勵。

五、組織領導

市局成立以黨組書記、局長葉傳輝為組長,張德志、魏鵬、沈隨智、韓建平、王智銘、林崇俊為副組長的領導小組, 下設辦公室,法規督察科負責此次活動的組織、實施。各城區、開發區城管執法局(分局)、環衛處相應成立工作專班,保證該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六、具體要求

1、各城區、各開發區執法局要高度重視競賽工作,加強組織領導,積極組織協調,使每個執法隊員、城市管理協管人員及城市管理人員積極投入到學法用法活動中來,通過競賽活動,提高辦案能力和執法水平。

2、各城區、開發區執法局(分局)、環衛處、督察大隊、固廢公司,在市局預、決賽前一週內,將參賽人員名單報市局法規督察科。

3、各參賽選手應按照不同題型要求作答,語言清晰、表達流暢。通過競賽不僅賽出知識、賽出成績,更重要發現和培養一批執法骨幹。

法律知識競賽活動方案 篇2

為深入推進法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引導師生牢固樹立“珍愛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識,進一步提升師生法制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師生生命健康安全、教育教學目標順利完成,推動建立平安和諧校園。經研究決定,在我校開展學生法制安全知識競賽,現制定競賽方案如下:

一、競賽時間: 201x年 10月30日

二、競賽活動地點: 六樓會議室

三、參加競賽物件:6-9年級各班抽取5名學生

四、競賽方式:

1、學校在10月28日下午宣佈抽取學生名單。

2、比賽採用筆答方式進行,筆試時間為30分鐘。

五、競賽內容:法制安全競賽部分複習題

六、獎勵方式:按平均成績評出一、二、三等獎。

七、活動要求:

1、各班級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認真準備,嚴禁走過場敷衍了事。

2、各班級必須按抽取學生代表參加,禁止缺席、棄權。

3、各班級被抽取學生於10月30日上午8:50之前到多功能教室集合,9:00準時開考。

法律知識競賽活動方案 篇3

主辦單位:院學生會紀檢部

協辦單位:各系學生會紀檢部

一、活動主題:促進在校大學生掌握法律知識,增強法制觀念,提高法律素質,促進健康成長。

二、活動目的:目的是通過此次活動提高我校學生的法律意識,普及法律基礎知識。

三、參賽物件:科技學院所有學生。

四、時間:4月27日晚6:30(如有改動另行通知)

五、地點:行政樓六樓多媒體教室。

六、大賽組成團:江西科技學院第二屆法律知識競賽由學工處、院團委、各系老師和院學生會、各系學生會成員組成,紀檢部負責對整個活動自始至終的策劃、宣傳、組織、現場秩序維持、申請經費、經費預算、採購所需物品等事物的管理和安排。院學生會對本次活動擁有最終解釋權。

七、評委組成:

1、此次競賽主席由王學東院長擔任。

2、本次競賽由團委書記胡軼、院學生會主席郭先龍及系法律老師擔任評委。

3、本次競賽評委會必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作處評判。所有參賽選手必須服從安排,如果對大賽結果有任何不滿意可現場向學生會或老師提出,或者在結束後再向學生會反映,如果當場態度惡劣,無理取鬧,於以勸出場外或取消參賽資格。

八、大賽規則:

1、競賽分必答題、搶答題、風險搶答題、自救題四部分組成,題型有選擇題和案例分析題。

2、每系都有100分作為基礎分,在此基礎上進行加減,得出最後得分。

3、必答題共30題,每隊5題,每題分值為10分,答題時間為15秒,各隊輪流作答。每隊3名隊員按從左到右順序輪流獨立回答,其他隊員不得提示或補充,答對加10分,答錯或答題超時不加分也不扣分。

4、搶答題共10題,每題分值為10分,答題時間為20秒,在主持人讀題期間就可進行搶答,答對加10分。在搶到題後,5秒內不能作答或作答超時、答錯,扣10分,並將該題的答題機會給予現場觀眾,觀眾答對的將獲得紀念品一個。搶答以起立的方式進行。由最先起立的同學回答問題。答題隊員可共完成題目,一個主答,同隊隊員可以補充。參賽隊如3次搶到題後不能回答或回答錯誤的,則取消該隊的搶答資格。

5、風險題,共12題。各參賽隊在主持人宣佈題目前同時押分,有10,20,30三個分值,然後由各隊輪流回答。隊員可共同完成,一人主答,同對隊員可作補充。各隊均有兩次機會,須押分,屬必答性質,答題時間為30秒。答對得所押的分值,則加相應的分值,超時、答錯、不答的扣所押的分值。

6、自救題:題型為案例分析題,每隊一次自救機會,分值為30分,各隊自行從1-6題中選擇自救題目。由積分最低的隊先選題作答,一人主答,同隊隊員可作補充。該題由評委商議後作出最後打分。

九、獎項設定

1、本次競賽設個人獎和組織獎。

2、個人獎項:設最佳答辯手三名

3、組織獎,設一、二、三等獎各一名(依團體總積分評選)

4、本賽事結束後,院學生會將頒發證書以及獎品予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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