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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喚讀書筆記3篇

欄目: 讀書筆記 / 釋出於: / 人氣:2.79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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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風咆哮著,瘋狂地侵蝕著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獵犬艱難的踩著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掙扎著向前挪動,有幾隻犬已經累得直喘粗氣,而在其中的一隻犬與它們截然不同,它依舊一個勁的往前挪動。

野性的呼喚讀書筆記3篇

狂風依舊不留情的肆虐著,但他們只好又慢慢的拖著沉重的貨物向前移動,或許北極極地氣候已經完全麻木了它們的肢體,更麻木了它們的精神,它們為了生存為了躲避身後皮鞭的抽打,它們還是得向前,在它們的腦子裡生命已經不是那麼偉大了,在它們眼中只有兩個——前進。每當我翻開這本《野性的呼喚》時,我的內心既感到憤怒有充滿力量。

其實故事很簡單,一隻嬌生慣養的南方犬被賣弄到北極,北方的極地嚴寒氣候一度讓這隻嬌生慣養的南方犬很難適應,它拉過雪橇,被他的群體欺負過,捱過餓,參與過群犬爭首,但它從來沒放棄過在北極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終在它主人死後,擺脫了與人類的關係,成為北極這片荒野上的狼王。傑克。倫敦用他那粗獷豪放的語言把整個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隻嬌生慣養的南方犬被賣弄到了北方,極地氣候讓它擺脫它過去養尊處優時留下的壞脾氣,受過凍,捱過餓,為了生存,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堅持著,奮鬥著,成為北極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動的同時我不禁想問什麼樣的作家會寫出如此悲慘而又令人充滿力量的作品呢?傑克·倫敦,生於舊金山,他來自“佔全國人口十分之一的窮困不堪的底層階級,在一個既無固定職業又無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長大,他做過巡警,做過水手,當過保安,在失去父親的情況下他還邊幹活邊寫作,最後寫出了一本本好書,屹立與書壇。

是啊,他們的成功都必須要熱愛生命併為之去奮鬥,司馬遷在監牢中寫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霍金在全身癱瘓的情況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學說,最令我們驕傲與學習的應該是美籍華人,現役nba球員林書豪,他在大學時想進入籃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萊加州大學、斯坦福大學以及ucla,但都沒能被迴應,但他在哈佛大學開始了他的籃球夢,他帶領哈佛大學獲得ncaa進步最快球隊,他也在比賽中獲得mvp,最佳防守運動員等等榮譽稱號,有幸他參加了 XXnba選秀,被選中,但他的追逐夢想的道路並非一帆風順,他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輾轉幾支球隊,最終在紐約尼克斯對穩定下來,在XX年2月4 日,在一場99-92戰勝新澤西網隊的比賽中,林書豪得到25分,5個籃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場對陣華盛頓奇才隊的比賽中,林書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個兩雙,得分超過了湖人隊的科比·布萊恩特,帶領球隊奪得8連勝,被美國媒體評為進步最快的運動員,他的成功離不開他對籃球的熱愛,他的刻苦訓練幫助他取得了成功。

個人都希望自己擁有一片藍天,但他們只知道等著成功,並不去準備,熱愛生命的人是會去奮鬥,這樣生命才會來呼喚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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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總是人學,儘管小說的主角巴克是一隻狗。1000個人眼中有1000個巴克,作為在校大學生的我,讀出了的是一個青年的轉變過程。

剛開始巴克從嗷嗷待哺到逐漸成長的四年(大學躺著也中槍)來,它在法官家過的是悠閒、富足的貴族生活。恰如優秀青年在學校無憂無慮地學習,常年拿著專業課第一,各種獎項應有盡有。

但是,生活就像心電圖,當一馬平川時你已經掛了,要活著,必然是高低起伏的。巴克被人賣了,先受到了紅汗衫男人的調教,得到了第一條醒悟:

在拿著棒子的人面前永遠沒有機會戰勝他。(在一個高富帥拿著錢向你炫耀時沒有機會戰勝他。所以北愛中吳狄和安迪打賭是很傻很天真的。)

巴克後來又被帶到了北極,正如在校青年正式踏入了社會。作者十歲左右就開始做報童和罐頭工人,在街頭鬥毆中練就了一身本領,成了小流氓頭。經歷融化在作品裡,變成了殘酷社會的真實寫照。第一次對巴克的觸動就是生命的凋零。當同行的一條狗柯利熱情地向前迎向一條愛斯基摩狗時卻被不分青紅皁白,也沒有任何宣告,狠狠地咬了一口,又被三四十隻愛斯基摩犬踩在身下,興奮地叫著、咬著直至死亡。在南方(學校),奉行著愛和友誼法則,尊重私有財產和個人感情是很自然很正常的事情;而在北方(社會),肆虐的卻是棒子和牙齒法則,誰還顧全考慮仁義道德,誰就是傻瓜!誰遵守這些道理,誰就要被淘汰。

於是巴克開始學會了各式各樣的生存,學會了不挑食(剛開始找工作不能挑三拈四的)學會了狡黠詭祕地偷竊(資本的原始積累)最終長成了一條壯壯的狗(扎穩根的青年)。

《這個殺手不太冷》中當小女孩問“生活是一直如此艱辛,還是僅僅小時候如此?”雷諾回答:“一直如此。”過了一關還有一關,接下來巴克碰到了領頭狗(公司老總)的挑戰。“它預料布克會是一個危險的對手。於是,它覺得應該先下手為強,只要有任何展示它牙齒的機會,它絕不錯過。”而巴克學會了“把自己的野心掩藏起來,耐心地等待時機。”最終奪得了領頭狗的位置,很快學會了管理手下的狗,讓大家跑起來“像一條狗一樣”

跟對人很重要,可惜狗不能主宰自己的去向。在第一個主人麾下,他們一同創造了旅程的記錄。因為主人有破紀錄的目標,有作為一個政府的信使經歷了各式各樣的危險,從不退縮的性格,有對狗兒們賞罰分明和愛護。在第二個主人手下,沒有了創紀錄可言,像機器工作一樣死板,但畢竟還有基本的愛護,所以他們歷盡艱險還是完成了任務。在第三個主人手裡,繁重的任務,心毒手狠地對待,徹底把巴克變成了皮包骨頭,經歷了生命最重的磨難。物極必反,在最後的主人桑頓手裡,巴克得到了愛——其他人照顧狗是出於責任感或商業利益,他照顧狗卻如同在照顧自己的孩子。

曾聽過一句話:這輩子所有的挫折與困難是為了某一時刻幸福降臨所做的鋪墊。桑頓給了巴克靈魂的救贖,就像一個闖蕩多年的青年遇到了攜手走入婚姻的至愛。十分懷疑他們上輩子是一對情侶,這一章我看的版本名為:只為一個人的愛。如果你想感受生命的炙熱與美好,就好好讀這一章吧,太多的美好不能詳述,與狂熱赤誠的愛有關,與死亡面前的不離不棄有關,與靈魂的信任有關。

書名揭示了結局。在淘金之旅中,身體內的野性使巴克與狼奔跑在銀色的月光之下(結識道上的兄弟),在主人消失後終於甩掉最後的羈絆與狼共舞(成為黑社會老大)。最後變成當地了傳說,使伊哈特人毛骨悚然地悲嘆。這一結局也折射出作者渴望冒險的性格,身體不時不是充斥著野性奔騰的血液。十三歲時他曾經隻身駕駛小船穿過暴風雨中的舊金山灣;十七歲時他上了一捕獵船做水手,經過朝鮮、日本,到白令海一帶去獵海豹;即使有了豐厚的經濟收入,但他仍不滿足於平靜的生活。一九零六年,他建造一艘船,自己駕著去環遊世界,走到了澳大利亞。

傑克·倫敦與海明威一樣是我喜愛的作家,而他們都在自殺中結束了自己的生命。但我認為他們在結束生命前都是怯懦的,無法面對生活的艱辛鼓足勇氣地活下去。對海明威而言,他沒像《老人與海》中老頭航行到家即使魚只剩下光光的脊骨也安然沉沉地睡去;對傑克·倫敦而言,他沒像《熱愛生命》中被人們發現時“只是一股勁地向前蠕動。”

希望每個人都能在人生的旅途中堅持到底,在七老八十時回憶著年輕時的坎坷與美好,對著膝下的孫輩安然地說:“給你講一個故事,故事裡的人從來沒有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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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讀了一本書,是美國著名作家傑克·倫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喚》。

《野性的呼喚》這本書寫了一條叫做巴克的長毛大狗,從溫暖文明的南方被誘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極荒原,從一隻養尊處優、孤芳自賞、目空一切的貴族犬,到備受折磨不得不順應環境改變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後成為被伊哈特人稱為魔鬼的狼群領頭狗。在它轉變的過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漸漸喚醒。雖然它在人類文明與道德規範的束縛下,在人類的棍棒與皮鞭下也享受著人類認為的幸福和苦難,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從。如果不能順應環境它一定會迅速地走向死亡。這時它把對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壓在心靈的最深處。

就象書中寫的:“巴克身上被喚醒的原始野性活躍著沸騰著,猶如潮汐和季節一樣強有力地在他心頭波動。”“野性同幽靈一樣不斷呼喚著他、誘惑著他、要與他一起去嗅風的氣味,一道去聽森林的音響,支配他的情緒,指導他的行動,讓他超越自身。這種召喚使他的心與人類及人類對他權力越離越遠。”巴克終於在它的最愛的主人――桑頓被害後,背離了人類世界,回到荒原。因為巴克的牽掛斷了“人類及人類所擁有的權力再也束縛不了他,他與他的野性兄弟肩並肩地一邊奔跑一邊嗥叫……”巴克在野性迴歸以後成了狼群的頭領。

與其說這本書寫的是狗的故事,還不如說寫的是嚮往自由的故事,就象書的封面寫的:“所有的生命都應該在蔚藍的天空下自由行動,在張揚的生命裡,尋求自由,讓自己幸福快樂!”

我真的很喜歡《野性的呼喚》這本書,因為從這本書是傑克倫敦先生對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喚,是對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讚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