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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精選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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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報告 篇1

國有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工作的通知

2023年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精選7篇)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各單位、部門:

根據省財政廳《福建省財政廳關於開展2019年全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閩財資2號)和《福州市財政局關於開展2019年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榕財綜【2019】15號)精神,全區資產清查工作正在進行。為確保資產清查工作質量,根據市財政局(榕財綜【2019】15號)精神,針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各行政事業單位應聘請社會中介機構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專項審計或複核。現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審計範圍

1、區直主管部門應按本部門清查單位數的30%委託中介機構進行專項審計,其中:對存在盤盈、盤虧和資金損失掛賬的單位必須納入專項審計範圍。

2、區國資管理中心按區直主管部門清查數的10%進行抽查審計。對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結果中介機構的專項審計或複核,原則上不重複。

二、中介機構的抽取和時間要求

1、資產清查專項審計的中介機構,在區國有資產管理中心審計中介機構庫中隨機抽取。區直各主管部門在接到本通知後,即可聯絡區國資管理中心抽取審計中介機構,並與審計中介機構簽訂委託合同。(聯絡人:楊揚、魏岑83985322)

2、區直各主管部門應於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本部門清查單位數30%的單位專項審計工作,將審計結果上傳至金網際資產管理平臺,並將紙質審計報告報送區國有資產管理中心,以便彙總複核。

三、費用承擔

1、根據福州市財政局(榕財綜【2019】15號)通知,資產清查專項審計費用列入同級財政預算,按照“誰委託,誰付費”的原則,由委託單位承擔。

2、區直各主管部門按清查單位數的30%委託中介機構進行的專項審計費用,由區直各主管部門承擔。

3、區國有資產管理中心抽取的10%的行政主管單位的專項審計費用,由區國有資產管理中心承擔。

4、資產清查專項審計費用的支付,以本通知的規定為準。

二O一七年x月x日

2023年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報告 篇2

各縣、市(區)財政局,市直各部門:

按照《財政部關於開展2019年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財資〔2019〕2號)和《關於開展2019年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桂財資〔2019〕4號)工作部署要求,我市定於2019年3月至7月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為了保證資產清查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資產清查基準日和清查範圍

本次資產清查以2019年12月31日為清查基準日,清查範圍為2019年12月31日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准成立的、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各級各類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並同財政部門有經費繳撥關係的社會團體等單位。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分級實施”的原則,各縣、市(區)財政部門按行政隸屬關係分別組織開展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市直各主管部門按照財務隸屬關係,負責所屬單位資產清查。

二、資產清查要求和報送時間

對於近兩年已經進行過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地方和部門(單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礎上,按照此次資產清查的統一政策和要求,對其資產清查結果進行補充、調整,稽核並更新有關資料後,按要求上報。對於近兩年來沒有進行過資產清查的部門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此次清查的統一政策和要求,認真開展本部門和單位的清查工作。

各縣、市(區)財政局和市直各部門應當於2019年7月31日之前,將清查結果按要求報送市財政局。資產清查報表全部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資訊系統”完成錄入、稽核、彙總及報送工作。其中,紙質材料應當包括正式檔案、本部門資產清查彙總報表和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等;電子材料除提供紙質材料電子版外,還應當包括本部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清查明細表、資產清查報表、資產清查彙總表等。資產清查的具體實施,按照《2019年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方案》(附件)和財政廳有關要求進行。

2023年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報告 篇3

根據《寧波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實施細則》和《奉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財政局 國資局關於開展全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等檔案精神,我們於今年初著手準備全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並於3月份正式啟動。上半年,我們在市政府的重視和領導下,在有關部門的支援配合下,經過近半年時間的努力,目前已經按時完成資產清查的主體工作,並經奉化市廣平、正德、寧波市聯眾等三家會計師事務所的資產清查專項審計,清查工作基本資料已上報寧波市財稅局,我市資產清查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現將有關資產清查的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資產清查基本情況

本市資產清查工作基準日是2019年12月31日;資產清查範圍是2019年12月31日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准成立的、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各類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執行民間非盈利組織會計制度、並同財政部門有經費繳撥關係的社會團體等,全市列入本次清查範圍的共有231家行政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其中行政47家、事業183家、社會團體1家;清查內容是各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情況清理、賬務清理、財產清查、完善制度等四個方面。

二、資產清查工作特點

這次資產清查工作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領導有力、組織有序。為指導和協調資產清查工作,市政府專門成立了由常務副市長為組長的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並在市國資局內設立資產清查辦公室,具體負責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市直屬有關部門和各鎮、街道也根據要求及時成立了本部門的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落實專門人員,明確工作責任。為確保本次資產清查工作有序開展,根據我市實際,我們還制定出臺了資產清查工作的政策檔案和操作規程,按照“單位自查、專項審計、彙總上報”三個步驟,對我市資產清查的目的、基準日、範圍、期限、組織機構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和要求。

(二)加強培訓、精心指導。根據寧波市局的統一部署,我市於3月21日召開了全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動員暨業務培訓會,會議要求各單位要充分認識資產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確各自的目標任務及職責要求,並在會後將資產清查工作落實到專門科室和人員,規範清查程式,嚴肅工作紀律;同時,還對這次資產清查工作的政策性檔案和操作程式作了詳細的講解說明。

按照“分工負責、明確責任、密切協作”的原則,資產清查辦公室為資產清查工作的責任部門,在本次清查工作中,清查辦在做好培訓工作基礎上,對全市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進行監督指導,並通過電話解答和上門解決的辦法,及時解決清查工作操作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指導處理盤盈盤虧,如實反映我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狀況,為下一步制定符合我市實際的資產管理政策提供依據。

(三)專項審計、確保質量。為確保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清查的工作質量,我們採取邀請招標的形式,委託奉化市廣平、正德、寧波聯眾等三家會計師事務所對全市139個行政事業單位進行了專項審計,並對單位資產損溢清查結果作出專業鑑定,出具了《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報告》。這次資產清查工作雖然任務重、時間緊,但我們委託中介機構審計的面仍達到了60%,列寧波市前茅。

三、資產清查工作結果

全市共有231家行政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行政編制2293人,事業編制7232人,實際在職行政人員2481人,事業7015人,離退休3419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止,資產清查賬面值328023.95萬元,資產清查增加2326.70萬元, 資產清查減少3772.68萬元;全市負債賬面值137790.77萬元,清查後負債增加50萬元,減少20.06萬元;淨資產賬面值188298.21萬元;資產待處理淨額1475.89萬元。行政未脫鉤經濟實體累計實際投資3740.34萬元,經濟實體資產總額135021.8萬元,淨資產10711.5萬元;事業單位對外投資1365.3萬元,經濟實體總資產4315.25萬元,淨資產1403萬元(具體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負債表)。

全市申報、確認的資產損溢情況: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全市在資產清查中共申報待處理資產淨損失1475.89萬元,其中待處理收益2326.7萬元;待處理損失3802.62萬元 (具體見固定資產清查明細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負債表)。

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確認的資產收益1734萬元,其中確認流動資產收益70萬元,固定資產收益1664萬元;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確認的資產損失3673萬元,其中確認流動資產損失206萬元,固定資產損失3467萬元。

四、清查工作成效及從中發現的一些問題

這次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由於領導重視,部署周密,各部門大力支援,目前已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主要表現在:

(一)普遍提高了各部門的國有資產管理意識。通過這次清查,各單位、各部門和鎮街道有關人員認真學習了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對國有資產管理流程和業務流程有了新的認識,不同程度地增強了行政事業單位對國資管理工作的重視。在清查過程中,國資局工作人員與各單位業務人員一起邊清查、邊調研,共同探討國資管理業務,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國資管理氛圍達到前所未有的高漲。絕大部分單位在清查工作中專門成立了工作班子,抽調業務骨幹,認真做好本次的清查工作。清查後,許多單位為了更好地管理本部門的資產,還專門增配人員以加強管理力量。如機關事務局、溪口鎮等單位針對財務力量薄弱,管理未到位現象,專門從其他部門中抽調業務好、素質強的同志充實到國資管理崗位中來。

(二)進一步夯實了國資管理工作的基礎。根據這次資產清查工作方案的具體要求,一方面通過清查各行政事業單位都建立健全了固定資產臺賬,進一步完善了實物資產總賬、實物資產明細賬、保管使用登記冊,真正建立了實物資產“戶口本”管理制度,為每項實物資產建立了實物資產卡片資訊,包括資產名稱、數量,購置時間、類別、原值、使用狀態、保管人等最原始的資訊內容,對以後建立全市國有資產動態監管系統提供了資訊支撐;另一方面集中梳理了債權、債務,並對債權債務進行了詳細的記錄,包括資金款項性質、與本單位關係、賬齡、變動原因等,而且還對資金掛賬進行了專業認定,從而理順了各單位的債權債務關係;同時,規範了各單位基建專案竣工決算財務處理辦法;理順了主管部門與下屬部門及下屬部門與部門之間的產權關係;另外,還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劃撥土地進行了登記造冊,防止國有土地流失等。

(三)真實完整地掌握和了解了各單位資產和財務狀況,摸清了家底,從根本上扭轉了賬外資產較多的現象。這次清查,我們對各單位的實物和賬面資產作了認真的清點和清理,並對資產的盤盈、盤虧作了專業鑑定,全面掌握了行政事業單位閒置資產(包括出租、出借)、擔保、資產處置、對外投資等情況,為進一步盤活現有存量,資產得到有效利用奠定了工作基礎;通過清查,我們共發現各單位賬外實物資產達2256.7萬元,其中土地房屋建築物1320萬元,其他裝置辦公用具936.7萬元。目前這部分資產已全部入賬。如某街道在清查過程中,發現一處10多畝的土地沒有戶主,通過老同志回憶、並經有關部門認定,這塊土地確屬街道所有,這樣一下子為街道增加了約500萬元左右的國有資產。

但是,在清查過程中,我們也發現了許多問題和管理上的不足,由於長期以來,行政事業單位普遍存在“重收入、重購置、輕管理”的傳統思想,資產管理意識淡薄,缺乏規範和有效的內部管理機制,“隨意購置、任意處置、不講效益”等現象不同程度存在,具體表現在:

(一)資產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少單位沒有健全資產管理制度,有些單位即使制定了內部管理制度,但未真正執行,把制度束之高擱。

(二)賬務處理不規範、不及時,導致資產賬實不符、賬卡不符,形成大量賬外資產。

(三)資產權證不齊,權屬錯位現象比較嚴重。主管部門與下級以及部分單位與單位之間國有資產產權關係不清,權屬錯位。

(四)個別單位資產處置不規範,隨意性較大。

(五)事業單位對外投資存在風險,資產潛在損失嚴重。

這些問題的發現,為我們以後在加強國資監督管理,改進管理辦法找到了著力點。

五、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針對目前在資產清查中反映的情況和問題,為保證國有資產安全完整,我們認為應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認真做好資產清查的後續工作,鞏固資產清查工作成果。因時間緊難免會出現漏清、漏報和錯報的資產,要求各部門和單位對資產清查工作進行查漏補缺;對資產盤盈、各項資產損失、資金掛帳以及往來賬款等,按資產清查有關規定核實審批後處理。

(二)充分利用資產清查資料建立資產資訊檔案。對資產清查各項資料資料分類、整理、加工,在此基礎上進行綜合分析,認清自身管理“真空”與“漏洞”,以提高各單位自身財務、資產管理水平。

(三)建立完備的資產清查制度,防止前清後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在一個動態的過程,各單位要建立完備的資產清查制度,及時掌握資產的結構、數量、質量,做到“家底”常清、情況常明,有效防止資產管理上的前清後亂,並要建立離任核查制度,單位領導或資產管理使用人員離任時,要組織核查,辦理資產移交和監交手續,確保人走物清,防止資產流失。

(四)要求各單位建立完善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健全資產管理責任制、落實相關人員、明確職責。從資產的購置、驗收、使用、調撥、轉讓、報廢、報損等各個環節加強制度建設,堵住資產流失的漏洞,使資產管理制度化、科學化、規範化,真正杜絕賬外資產和資產流失。

(五)進一步規範資產處置行為,嚴格資產審批制度。產權轉讓、無償調出、出售、報損、報廢等資產處置和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都應嚴格按有關規定,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不得越權擅自處置。同時,針對這次清查中發現的問題,我們認為有必要出臺一項關於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的補充規定,進一步規範資產處置行為。

(六)加強業務培訓,提高財會人員業務素質,規範會計基礎工作。

(七)總結這次清查工作經驗,我們認為應加強對各單位資產的專項審計和檢查力度,必要時,也可藉助中介機構力量對重點單位進行專項審計,以加大對各部門和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管力度。

2023年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報告 篇4

根據財政部、省、市財政管理部門和市科技局資產清查的相關制度、政策,我單位已按時完成資產清查的主體工作,並經主審所經緯會計師事務所的資產清查的專項審計,現將有關資產清查的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 資產清查總體狀況分析;

(一)資產清查基準日:根據財政部《關於開展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財辦〔〕51號)要求,此次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基準日統一確定為12月31日。

(二)資產清查範圍:對市建材所12月31日單位的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清查。

(三)資產清查工作具體實施情況:在清查前,認真執行有關資產清查的制度規定,學習相關檔案,首先,我所成立了由李軍所長任領導小組組長的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及具體負責資產清查日常工作的辦公室(以下簡稱“資產清查領導小組”和“資產清查辦公室”)。並依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資產清查政策、制度及相關檔案,結合我所實際情況制定了具體的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

其次,組織人員按照具體的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開展了資產清查自查工作。主要對單位基本情況清理、賬務清理、財產清查。(1)基本情況清理主要包括:單位全稱、組織機構程式碼、預算程式碼、單位戶數、單位性質、隸屬關係、人員編制、人員數量及人員結構等;(2)賬務清理以資產清查基準日為時點,對各種銀行賬戶、會計核算科目、各類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等基本財務情況進行了全面的核對和清理,以及對各項內部資金往來情況的全面核對和清理,達到了賬賬相符、賬證相符,確保了單位賬務的完整、準確和真實;(3)財產清查是對各項資產和收入進行全面的清理、核對和查實。財產清查按照實物盤點同核實賬務相結合、清理資產同核查負債與淨資產相結合的原則,主要對單位的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對外投資、無形資產、負債以及單位收入和支出情況進行了全面的清查。

(四)資產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問題:

在清查中,做到清查全面徹底、不重不漏,賬實相符,切實摸清了“家底”;對清查核實的固定資產,已按照有關制度規定建立健全了固定資產明細帳和固定資產卡片;對資產清查工作中發現的各項資產盤盈、盤虧、損失和資金掛賬等問題,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存在問題,提出了處理建議,已專項上報資產清查領導小組,經所資產清查領導小組第二次討論通過,最終確認資產損失共696423.36元,其中流動資產損失536825.55元,固定資產損失159597.81元;對資產清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依據資產清查政策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進行分類整理並收集了合法證據,以備中介機構進行鑑證;填制了《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基礎表》,編制了《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報表》等清查報表資料,撰寫了《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報告》,並將清查結果在本單位進行了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

資產清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是未認真清理產成品,未整頓實物管理現場。

二、 資產清查工作結果:

(一)單位清查出的資產損失情況:經所資產清查領導小組第二次討論通過,最終確認資產損失共696423.36元,其中流動資產損失536825.55元,固定資產損失159597.81元。

(二)經經緯會計師事務所專項審計確認資產損失共696423.36元,其中流動資產損失536825.55元,固定資產損失159597.81元。(詳見專項審計報告)

三、 單位資產管理中存在問題、原因、及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實際問題:

1、未建立資產的購置、驗收、保管、使用等內部管理制度;

2、未指定專人妥善保管和維護資產;

3、實物資產堆放雜亂,未認真清理資產,未整頓實物管理現場;

4、帳務處理不及時。

(二)原因分析:

1、單位科技產品停產多年,因資金困難,未及時對資產進行維修和維護;

2、未建立資產的購置、驗收、保管、使用等內部管理制度;

(三)改進措施:

1、建立資產的購置、驗收、保管、使用等內部管理制度;

2、指定專人妥善保管和維護資產;

3、認真清理資產並整頓實物管理現場;

4、及時按規定程式處理帳務。

2023年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報告 篇5

縣財政局(國資委):

根據《霍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20xx年全縣行政事業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霍政辦祕[20xx]62號)檔案的要求,以及縣專題清查培訓會議精神,我鄉在全鄉範圍內積極組織開展了行政事業資產清查工作,經過全面清理和認真核查,基本摸清了全鄉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和財務狀況,現將資產清查工作總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高度重視

我鄉在接到通知後,立即召開會議,傳達學習縣裡檔案,領會精神實質,開展業務培訓。鄉里制定了清查工作方案,明確了工作原則和目標、明確了清查日和工作範圍、明確了工作內容和方法步驟。併成立了國有資產清查工作領導組,由鄉主要領導任組長,鄉分管負責人及鄉紀委書記任副組長,鄉直有關部門負責人任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明確分工,落實到人,配備了強有力的清查隊伍。

二、嚴謹操作

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的原則,我鄉對20xx年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狀況等進行了全面清理核查,鄉屬各預算單位首先認真開展自查工作,對單位現有固定資產逐筆逐項進行實物盤點登記,統計無誤後報財政分局進行復核,然後從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系統中進行清查盤點、並填寫清查明細表和清查彙總表等表格。通過清查沒發現資產盤盈盤虧,與賬面數字一致。基本情況是:全鄉資產合計7197654.36元:其中流動資產4396121.36元、固定資產及無形資產2801533元。

三、建立機制

通過此次資產清查,我鄉準備建立健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基礎資料庫,充實和完善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系統。對資產變化情況情況及時更新,按時上報,防止“前清後亂”現象。實現資產的動態管理,並建立和完善資產與預算、資產和財務有效結合的長效約束機制,以促進資產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存在的問題

資產管理意識淡薄,基礎工作不規範:領用與實際使用人不一致;不按程式辦理報廢:有些部門固定資金不能使用,沒有按照裝置報廢程式辦理報廢;報廢裝置有名無實:有些裝置已經淘汰,目前仍然掛在賬目上。

五、改進措施

針對這些問題我鄉在以後的資產管理工作中從思想認識著手,完善制度、明確責任、定期檢查,加強資產卡片管理,做到賬實相符,以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2023年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報告 篇6

按照國家、省、市財政部門統一部署,要求全市行政事業單位開展繼20xx年以來的第二次全國性的國有資產清查工作。我局在“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的指導下,分步驟、按時點、保實效,進一步摸清家底、盤活資產,於7月底之前順利完成本次資產清查工作任務。

一、領導重視,周密部署。我局成立了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制定了《揚州市統計局資產清查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細化責任分工,強調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合理分工,盤實家底。清查小組統一落實盤點、彙總工作,固定資產分為網路電子裝置和房屋、車輛、辦公傢俱等兩類,盤點工作由計算中心、局辦公室行政科分別負責,流動資產、負債和淨資產核實工作由辦公室財務科負責,局各處室協同配合進行全面細緻的清查盤點。

三、準備充分、高效推進。藉助資產盤點結果,提前預判賬面資產與資產登記系統形成差異的歷史原因,主動與財政局溝通維護登記系統卡片資訊。根據盤查情況逐項核對填寫資產相關資訊,確保資產盤點結果準確無誤的轉換匯入資產清查系統,為在全市率先完成資產清查工作提供了保障。

四、彙總上報,手續完備。經會計師事務所專項審計和經濟鑑證,及時彙總資產清查結果,形成《資產清查工作報告》、《資產清查彙總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損溢、資金掛賬核實申請表》報市級資產清查主管部門。待稽核批覆後進行賬務調整和資產資訊補錄,做到實有資產、賬面資產、登記系統三一致。

2023年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報告 篇7

根據《信陽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理工作實施方案》和縣紀委安排,按照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相關政策、制度和規定的要求,我鎮按時完成了國有資產清查的相關工作,現將國有資產調查清理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領導高度重視,清查工作紮實開展

根據通知要求,我鎮成立了以黨委書記花少鋒任組長、鎮長何秋彥任、常務副書記丁鴻朗、紀委書記黃士華副組長,紀檢、辦公室等相關部門組成的城關鎮國有資產清理工作領導小組,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紀委辦公室。縣國有資產清理工作動員會議後,我鎮及時召開了國有資產清理動員佈置工作會議,進一步明確了本次國有資產清理工作的任務和要求:一是領導親自動員,認真學習領會相關檔案精神,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清查工作實施方案,落實工作機構;二是各職能部門明確職責、分工協作、積極配合;三是工作人員要迎難而上,克服各種困難,吃苦耐勞、努力工作;四是建立了督促檢查機制,責任層層落實。

二、認真細緻做好清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在各級領導的大力支援和關心下,在相關單位的指導下,通過工作人員的共同努力,目前我鎮順利地完成了此次國有資產調查清理工作宣傳發動和自查自糾階段預定的目標和任務,結果如下:

一是在國有資產調查清理工作推進過程中,清查人員認真做好資產核查、資料彙總、往來款項取證、對盈虧、報廢資產的分類清理和技術鑑定工作。做到了以物查賬、以賬對物,賬實相符,規範了單位資產處置行為,履行了資產處置審批程式,防止了資產流失及其他違規現象。

二是進一步增強了我鎮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的意識和緊迫感,對在國有資產調查清理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相關的資產管理辦法,進一步建立健全了資產管理制度。

三是規範了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程式,鍛鍊了國有資產管理隊伍,國有資產管理水平得到極大提高,為實現國有資產的動態監督管理,合理有效地配置相關資源,提高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率創造了條件。

三、存在的問題

按照縣紀委的統一部署,我鎮如期完成了前兩個階段階段的工作,同時也發現了一些存在問題。一是部分工作人員對國有資產清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和業務流程不熟悉,缺乏工作經驗,業務素質不高。二是部分單位對國有資產的日常管理不夠規範。

四、整改措施

一是進一步加強國有資產工作人員培訓和管理。二是進一步加強對國有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檢查,對新增資產尤其是捐贈資產做到及時入帳,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