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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報告範文

欄目: 精選工作報告 / 釋出於: / 人氣:1.28W

我市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在省站的精心指導和各級黨政領導部門的大力支援下,以認真貫徹執行《甘肅省農村集體經濟審計辦法》等政策法規為宗旨,管好用活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為己任,切實維護好廣大農民利益和農村社會穩定為目的,從增強農村集體財務規範化管理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的角度出發開展工作,查處了村級財務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違規違紀問題,有效的保障和防止了集體“三資”保本增值和流失浪費,促進了基層民主建設,受到了基層幹部群眾的好評和有關部門的肯定。現將審計情況報告如下:

我市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報告範文

、基本情況

我市轄區六縣一區1529個行政村、9136個合作社共計10665個會計核算單位,止2019年底已實行會計委託代理的行政村1517個、佔全市行政村總數的99.2%;實現村級會計電算化的村數143個、佔全市行政村總數的9.4%。市、縣(區)、鄉(鎮)三級已成立審計機構116個,配備專職審計人員146名,其中:持證人員18名。

一年來,我市上下共抽組118名專業技術人員組成39個審計組,對全市10565個會計核算單位的集體資金、資產、資源和財務收支、債權債務以及農村土地徵佔補償費、支農惠農補貼等專項資金進行了詳細的內審外調工作。審計資金總額106707萬元,查處各類違規違紀資金434.2萬元,追回貪腐挪用資金120.9萬元。查處追究任期屆滿和離任村社幹部責任38人,收回各類違規違紀資金11.10萬元,結算移交離任村社幹部經濟手續223人 (次)。

二、具體工作

(一)財務審計不留死角

2019年我市村級財務收支審計工作在強化財務混亂村清理整頓的基礎上、繼續推行“鄉鎮自查自審、縣區就地複審、市站以縣區為單位集中送達核審”辦法,計劃審計1529個行政村10665個會計核算單位,實際審計1529個行政村10665個會計核算單位,累計審計資金60431萬元。審計核實全市村社集體固定資產34007.2萬元,較上年淨增128.72萬元;負債總額17506.5萬元,較上年減少10021.58萬元;所有者權益 42942.5萬元,較上年淨增7418.84萬元。查處違紀未違規單位348個會計核算單位,清理出不合理開支730筆183萬元,不規範條據123 張,金額98萬元,未入賬資金114筆10.8萬元,現金白條頂庫131張49萬元。對於審計出的問題,工作組進行了及時處理,對一些記賬出現的差錯進行了糾正;對部分不合理開支進行了賬務登出,票據退還有關當事人員不作報銷;對一些不規範條據,及時督促有關人員規範手續;對收入沒有入賬的重新作了入賬處理。

(二)專項審計逐年拓展

1、糧食生產直補貼及農資綜合補貼。2019年中央、省財政撥付我市糧食直補資金2522萬元、農資綜合補貼16513萬元,兩項合計全市農民人均98.92元。分別為崆峒區451萬元、3104萬元,涇川縣339萬元、2561萬元,靈臺縣459萬元、2687萬元,崇信縣125萬元、991 萬元,華亭縣175萬元、1373萬元,莊浪縣435萬元、2493萬元,靜寧縣538萬元、3304萬元。為了補貼公平合理,全市各縣區均以2019年核產定稅面積和常產為依據,分解到鄉、計算到戶,補貼資金直接撥付到各鄉(鎮)資金核算中心糧食補貼專戶。各鄉(鎮)信用社給每個農戶辦理存摺,由鄉 (鎮)政府、資金中心、信用社共同監督,在各村社設點集中發放存摺,農戶憑身份證、印章領取存摺,然後再到信用社取款。從審計監督情況看,全部兌現到 42.4戶農民手中,兌付率100%。

2、退耕還林補貼。從2019年開始,退耕還林補助由糧、款並用改為全部發放現金,補助資金實行專戶儲存,封閉執行,由所在地信用社採取存摺直接發放,由退耕農戶直接領取。今年我市撥付2019年農戶退耕還林補助資金23682萬元,其中:糧食補助20722萬元,現金補助2960萬元,全部兌現到29.4戶農民手中,兌付率100%,受益農戶人均收入191.30元。

3、良種補貼。2019年國家安排我市實施優質專用小麥推廣試驗示範面積147萬畝,畝均補貼標準10元,共計1470萬元。其中:崆峒區25 萬畝、250萬元,涇川縣250萬畝、250萬元,靈臺縣250萬畝、250萬元,崇信縣8萬畝、80萬元,華亭縣9萬畝、90萬元,莊浪縣25萬畝、 250萬元,靜寧縣30萬畝、300萬元。經審計,各縣區均嚴格按示範區農戶播種面積核發購種卡、農戶憑卡在良種專賣點低價購買良種、種子專賣部門再憑卡與財政部門核兌資金規定落實到農戶、地塊,未發現任何違規違紀問題。

4、大型農機具購置補貼。2019年國家安排我市大型農機具購置補貼專項400萬元,其中:崆峒區60萬元、涇川縣60萬元、靈臺縣100萬元、華亭縣30萬元、靜寧縣150萬元。其補貼內容和物件為以農戶購買小麥、玉米等糧食作物的作業機械為主,兼顧重點產業、支柱產業和特色產業的作業機械;補貼標準為大型農機具買價的10%——30%。受益農戶9.77萬戶,未發現任何違規違紀問題。

5、“一事一議”籌資籌勞。2019年我市“一事一議”籌資涉及33個鄉(鎮)586個個行政村72.4萬人,籌資總額679.27萬元,人均籌資9.40元;籌勞涉及29個鄉(鎮)554個行政村50萬人,籌勞總數191.2萬標準工日,勞均3.8個標準工日,其中收集以資代勞資金 589.69萬元。從審計情況看,各村級組織都能嚴格履行農民籌資籌勞專案、數額和事項議事、審批、備案等程式,實行“報審制”和村民代表大會“決定製”,沒有超範圍、超標準向農戶下達任務和強行以資代勞現象發生。

6、村級財政補助。2019年全市各鄉鎮農經站收到各級財政對村級轉移支付資金2195.4萬元,村均1.44萬元;村內開支2118.95萬元,其中:幹部報酬1655萬元、辦公費用351萬元、五保戶供養98.5萬元、其他支出14.45萬元;所有支付均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但因我市多數村級集體經濟欠發展,低收入村及“空殼”村較多、尚有521個行政村正常運轉相當困難。

7、徵地補償費。2019年全市未發生新的農地徵佔事項,但收回歷年補償費54.44萬元,兌付歷年應兌付農戶土地補償費1220.76萬元、安置補償費67.59萬元;年末集體土地補償費賬戶餘額3724.02萬元。賬務記載清晰、支付手續齊全。

8、幹部任期屆滿或離任審計。2019年我們對全市223個任期屆滿或離任村,414名村社幹部進行了全面的經濟責任審計監督,查處違法違紀幹部49名、違法違紀4.5萬元,追究經濟責任38人,建議當黨政部門談話戒勉15人。提出審計建議書1200份,目前已全部採納。

三、主要做法

1、廣泛宣傳,統一認識。2019年我市農村財務審計工作採取重點審計、專項審計和全面審計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在工作方式上,採取分層召開村社幹部會、民主理財小組會、村民代表或群眾大會等進行廣泛宣傳發動,既使農村基層幹部消除了思想顧慮,統一了思想認識,全力支援配合審計工作,又使廣大農民群眾增強了民主理財意識,積極參與審計工作。

2、嚴肅審計,依法查處。在具體工作中,每個審計組都能抓住幹群反映最強烈、最突出的問題不放,從收支環節入手,按照“堅持兩個原則”、“十查十看”和“四個結合”的要求,採取查閱檔案資料、審查賬據、走訪農戶的辦法,做到了鄉、村、社、戶“四對口”。對審計中查出的違規違紀問題,按照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方法,堅持正面教育和經濟處罰相結合,做到了寬嚴適度,秉公執法,徹底處理。

3、突出重點,強化教育。村級財務管理主體是村社幹部,在審計工作中,我們把財務審計與基層班子建設緊密結合起來,對查處的黨員幹部違規違紀問題,除依據有關法規政策進行處理外,重點進行了政策法規教育,提高了黨員幹部的思想覺悟,增強了遵紀守法、依法辦事的自覺性。對班子散、財務亂,存在一定隱患的村班子,建議所在鄉鎮進行整改,從而有力地促進了基層組織建設,增強了村級班子的凝聚力和號召力。

4、審計公開,民主監管。推行財務公開,實行民主理財是強化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為了解決部分村財務不公開的問題,在實際工作中,審計組對被審計村近幾年的財務收支、公益事業建設、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及審計結果,除採取張榜、村務公開欄等形式公佈外,還採取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的形式,全面公開,接受群眾監督,消除了群眾疑慮,給了群眾一個明白,還了幹部一個清白,受到了群眾的好評。從而使農村財務逐步走上依法管理,規範運作的良性軌道。

四、存在問題和今後工作的方向

雖然我市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還存在一些差距和問題:一是審計工作程式有待進一步完善;二是審計檔案管理需進一步規範;三是農村審計工作只限於財務審計和對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今後我們將根據農村改革發展需要,從切實維護好廣大農民利益的角度出發,在繼續抓好對財務管理混亂村審計的同時,重點拓展加大對惠農政策落實,扶貧基金、有償資金等方面的審計,以促進黨和政府各項農村政策的貫徹落實,使涉農資金得到科學、完整、高效的使用。重點應抓好以下幾個方面:

1、加強農民負擔專項審計。農民負擔審計是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重要內容。審計的重點放在“一事一議”籌資是否履行了民主程式,籌資標準是否符合規定,有無強行以資代勞的現象,“一事一議”資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規定,有無挪用、侵佔的現象。

2、加強農村集體土地徵、佔用補償費專項審計。農村集體資金中,集體土地補償費在部分村社收入中佔有很大的比重,加強對徵地補償費分配和使用監管,建立農村土地補償費專項審計制度

3、加強農村審計的規範化管理。審計質量是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的“生命線”,只有不斷提高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質量,實現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的規範化,才能更有效地發揮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的監督作用。一是進一步規範農村審計工作程式。二是加強農村審計檔案管理。三是搞好農村審計結果公開。四是建立法律責任追究制度。

4、搞好調查研究,不斷開拓創新。要樹立“防範勝於糾正”的觀念,把事後審計與事前、事中審計相結合,實現由事後審計向事前、事中審計的轉變。要把審計監督與民主理財、財務公開監督、農村會計委託代理監督相結合,形成監督合力,提高監督實效。

當前,農村集體經濟審計,要根據新形勢下農村經濟活動的規律和特點,結合審計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著眼於從源頭上制約權利,從管理上提高集體資金的使用效率,從完善制約和制度的角度提出建設性的建議,從而把農村審計的監督職能和服務職能結合起來,實現以監督為主向寓監督於服務之中的轉變,不斷創新工作方法,增強審計工作能力,提高審計工作質量,為農村改革發展和穩定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