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基層法院如何有效提高法官業務素質

欄目: 調研報告 / 釋出於: / 人氣:2.12W

沒有高素質的法官,就不可能有高水平的審判。因此,要實現公正與效率這一人民法院工作的世紀主題,就必須大力加強審判業務建設。基層法院法官的學歷水平普遍不高,其中前學歷為大專以上的法官很少,大部分沒有接受過系統的法律專業教育,而現實又不允許基層法院大量增加編制,通過引進新人來改變這種結構。以筆者所在法院為例,前學歷為本科的只佔10%。基於上述認識,筆者認為,基層法院應遵循“加強指導,全員培訓,重點培養”的思路,來規劃本院的審判業務建設。 一、切實加強業務指導 審判方式改革要求將審判權還給合議庭和獨任審判員,但是,基層法院法官的業務素質有高有低,參差不齊,如何保證“放權不放任”,做到既推行了改革,又提高了案件質量和效率。筆者認為,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就是切實加強業務指導。 首先,要實現院庭長職能的轉換。就基層法院而言,審判方式改革後,院庭長不再直接根據彙報定案,加之院務、庭務等事務性工作任務相對較輕(一把手除外),因此,基層法院的分管院長和庭長應轉變觀念,轉換職能,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審判業務的指導中去,具體方式可以是列席合議庭評議、旁聽庭審、組織業務研討、講評,也可以是親自擔任審判長辦理重大疑難案件等。 審判方式改革後,法院普遍通過追究錯案責任來強化對法官的監督。由於目前錯案責任追究制度的基本設計是“誰發表錯誤意見,誰承擔相應責任”,這種設計勢必造成“兩廂不情願”的尷尬局面:一方面,院庭長不願主動進行指導,不指導不會承擔錯案責任,指導得愈多,承擔錯案責任的風險就愈大;另一方面,合議庭和獨任審判員也不願主動爭取指導,對指導意見聽也不是,不聽也不是,聽了,自己還是要承擔錯案責任,不聽,又有不尊重領導之虞。這一問題在基層法院表現得極為突出。筆者認為,要解決這一問題,可以採取兩步走的方法。第一步,要建立健全院庭長履行職能的程式制度,做好明晰責任的工作,即規定院庭長行使建議權、提議權應制作規範的建議卡、提議卡,對院庭長的建議、提議採納與否,合議庭應當進行評議並作出結論,獨任審判員應當製作有明確意見的工作筆錄,從而免除合議庭和獨任審判員的後顧之憂。第二步,從長遠考慮,要重新設計我國的錯案責任追究制度,使之既有利於對責任人的追究,又有利於業務指導的加強。 其次,要改革審委會,發揮最高審判機構的指導作用。基層法院的審委會一般由院庭長組成,而由於體制的原因,很多院領導系由外單位調入,對審判業務不一定熟悉,審委會的日常工作也僅僅是研究一些個案,總體來看,審委會的人員組成不理想,工作質量不高。這主要是因為對審委會性質認識上存在偏差。筆者認為,審委會是專業的審判機構,而不是領導機構,院庭長不一定當然要成為審委會委員。當前,要提高審委會的指導水平,基層法院必須儘快從兩個方面來對現在的審委會進行改革:一是要按照專業化、專家型的要求,對審委員組成人員進行調整,在審委會委員的產生上,要引入競爭機制,吸收業務骨幹參加審委會,提高審委會委員的素質;二是要加強審委會制度建設,把審委會工作重心轉移到討論研究重大、疑難、新型別案件的法律適用、審判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總結審判工作經驗上來。 二、改進和加強教育培訓工作 由於前述原因,基層法院只能正視現實,通過加強對現有人員的教育培訓來提~警的業務素質。對基層法院來說,教育培訓是提~警業務素質的最經常、最有效、也是最簡捷、最經濟的方法,因此必須予以高度重視。筆者認為,基層法院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改進和加強教育培訓工作:一是積極組織幹警參加上級法院舉辦的各類培訓。這類培訓既有理論性,又有實踐性,帶有較強的指導性。二是結合自身工作特點和實際需要,邀請專家學者來院授課,講授業務知識及現代科技、經濟等相關知識,開拓幹警的視野,針對性地提供指導和幫助。三是探索建立疑難案件研討制度,形成比較成熟的立足崗位學業務的自我教育機制。可以就兄弟法院已結典型案例及本院未結新型、疑難案件組織研討,營造相互學習、相互促進、共同提高的良好氛圍,高水平地開展審判工作。四是實施獎勵政策,鼓勵、支援幹警自學、函授,提升學歷層次。我院多年來一直堅持對參加函授、自學的幹警給予報銷80%的學雜費或給予一次性獎勵,而且,每門課均給予二天考前複習時間。應該說,這樣做的成效還是比較明顯的。截至目前,我院幹警全部達到大專以上學歷,其中,本科學歷已達72%,另有11人正在參加本科專業學習,研究生和在讀研究生有5人。 三、重點培養精英法官 基層法院受理的案件中,重大疑難案件的比例一般佔10%左右,這部分案件已經成為制約基層法院案件質量的“瓶頸”。我們認為,基層法院應該針對性地重點培養一批精英法官,專門審理這類案件。對精英法官,不要求他們“辦最多的案件”,但必須能夠“把最難最新的案件辦得最好”。 重點培養,需要重點投入。基層法院的領導對這部分法官要給予特別的關注,一要充分信任,大膽地使用;二要為他們提供更多的“充電”機會,甚至可以安排他們脫產一段時間,進行系統地學習;三要保證他們享有較高的待遇;四要為他們開展工作創造比較寬鬆的環境,主動為他們排憂解難。 另外,隨著我國加入wto以及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化,我國的經濟更多地融入國際經濟體系,相關的涉外經濟糾紛將愈來愈多。由於人才欠缺等原因,現在基層法院還未承擔相關涉外案件的審判任務。但基層法院絕不能就此而不培養、引進這方面的人才。筆者認為,在不久的將來,隨著涉外案件數的不斷增加,中級人民法院將不堪重負,屆時基層法院必將承擔一定的涉外案件的審判任務。對從事涉外審判的法官,最高法院肖揚院長提出了極高的要求,即“既要有法學家的素養,有正確適用法律的能力,也要有依法治國和放眼世界的胸襟”。然而,從全國情況來看,基層法院基本上還沒有這方面的人才。因此,作為基層法院的領

基層法院如何有效提高法官業務素質

導,必須增強緊迫感,積極採取應對措施,凡具備引進條件的,要儘快引進相應人才;不具備引進條件的,當務之急是從現有法官中挑選若干英語基礎好、法律專業水平高的同志,送出去強化學習英語和世貿組織規則等方面的知識,為迎接涉外審判任務積極做好司法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