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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基層調研報告4篇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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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指出,要“以服務群眾、做群眾工作為主要任務,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農村基層黨組織是領導和團結農民的堅強堡壘。XX多萬名農村黨員是帶領農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骨幹力量。因此,如何按照十八大的部署和要求,加快推進農村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全面提升農村黨組織和廣大農村黨員幹部的服務能力和水平,是新形勢下黨的建設面臨的新課題。通過採取座談交流、實地檢視、發放《調查問卷》等形式,對全區農村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情況進行了調研。

農村基層調研報告4篇大綱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近年來,我區各級黨組織結合實際,不斷創新工作理念、方法和機制,在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服務功能、發揮服務作用上積極探索和實踐,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服務組織體系逐步健全。各地採取行業統建、區域聯建等多種方式,在維穩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基地、農業園區、產業鏈條中建立黨支部或功能黨小組,不斷優化組織設定模式。對尚不具備建立黨組織條件的,先行建立群團組織,以群團組織為紐帶,延伸黨的觸角,實現村黨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探索推行農村“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實現了行政村、責任網格、小組三級組織網路全面覆蓋。全區農村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和農村中心學校、衛生所、防疫站等基層鄉鎮事業單位黨組織覆蓋率達到了99%。

(二)服務幫扶機制逐步建立。把推動各級黨員幹部更好地服務農村、服務群眾擺在突出位置,積極建立健全上下聯動、民需導向、直面農村的服務幫扶體系。一是建立了以“下基層”活動為主體的多種聯絡服務群眾機制。全區3.7萬名機關幹部全員下基層,進村入戶解民憂、幫發展、促和諧。各地也建立了形式多樣的聯絡群眾機制,如靈武市“五送兩帶一包”活動、賀蘭縣“兩集中兩優化兩滿意”直接聯絡服務群眾機制等。二是健全常態化民情收集、辦理和反饋機制。全區“下基層”活動建立以縣為樞紐的工作機制,統籌解決各類問題。各地探索建立了“5188901民生專線”、政務微博等民意收集、民情分析、民事辦理制度。三是健全統籌城鄉的服務幫扶機制。深入推進基層黨組織“連心工程”,通過“三連”結對方式,形成城鄉基層黨組織整合聯建的新格局。設立農村黨員“雙帶”資金,目前已發放6批800萬元,在黨員帶頭致富,帶領群眾共同致富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各地廣泛開展了黨員承諾、黨員志願服務等活動,通過提供資金、專案、資訊、技術等方面的幫扶支援,紮實推進基層組織黨建工作互促、困難黨員共幫、為民實事同辦、和諧社會聯建。

(三)服務保障能力逐步增強。堅持統籌規劃、整合資源、上下聯動,加強農村黨組織的服務平臺建設,努力為農村黨組織和黨員開展服務創造條件、提供保障。一是加大資金支援力度。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設立200萬元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專項資金,以專案化管理的方式,在沿黃城市中選擇試點推行服務型黨組織建設。銀川市設立村(社群)為民服務專項資金,市、縣財政每年支出7000多萬元,按照行政村每年不高於20萬,社群每年不高於10萬的標準給予支援,提高基層黨組織為民辦事能力。二是紮實推進黨員活動陣地建設。加大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和社群組織辦公服務用房建設力度,不斷完善配套設施,提升綜合服務功能。目前,全區所有行政村都已建成功能比較齊全的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大多數活動場所面積達到100平米以上。三是全面加強黨員服務中心建設。在已有縣、鄉、村黨員服務中心(站、點)的基礎上,通過科學規劃,合理佈局,加強黨員服務中心與便民服務中心、公共服務中心的整合,打造共享共用的公共服務平臺,實現黨員服務和便民服務相統一。四是積極構建農村黨建資訊化工作平臺。各地著力加強以工作網站為重點的組織工作資訊釋出平臺、以黨員幹部現代遠端教育網路為重點的黨員教育平臺、以基層黨建工作手機資訊系統為重點的黨內資訊互通平臺、以微博為重點的黨群即時互動平臺等建設,著力打造功能齊全的黨建工作資訊平臺。探索建立網路黨支部、網路黨校,大力推廣網上宣傳黨建知識、受理入黨申請、接轉組織關係、開展組織生活等。五是著力打造黨代表工作室。自治區制定了《關於在全區鄉鎮(村)和街道(社群)建立黨代表工作室的指導意見》,並召開現場會進行安排部署,要求到XX年全區鄉鎮(村)、街道(社群)等基層單位都要建立制度健全、管理規範、運轉有序的黨代表工作室,充分發揮黨代表工作室深入聯絡服務基層黨員和群眾的作用。六是切實提高村幹部待遇。建立村幹部“兩提三保”待遇保障機制,對連續任職20年以上的優秀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給予一定獎勵補貼,全面落實村幹部任職補貼“不低於上年度農民人均純收入的1.5倍”的硬指標。大學生村官待遇比照各地新錄用公務員工資標準發放,並繳納相關保險。

(四)服務考核評價方式逐步完善。在基層黨建工作考核評價方面,突出群眾滿意的導向,努力賦予群眾更大的話語權、評價權、監督權。一是深入推進群眾評議工作。各地認真總結推廣創先爭優活動中開展群眾評議的有效做法,在XX年基層組織建設年分類定級工作中,分領域組織黨員群眾對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情況作出評價、提出意見,把群眾評議與年度考核、黨員民主評議、行風評議等工作相銜接,推動群眾評議工作常態化、制度化。二是優化農村黨建工作考核評價指標。在基層組織建設年考核中,引入群眾對基層黨組織和黨員發揮作用的滿意度指標,把群眾滿意作為評價基層黨組織建設水平的關鍵指標。三是注重考核評議結果運用。XX年在全區鄉鎮推行“兩管三評一推優”管理考核機制,加強對鄉鎮領導班子管理考核。開展農村黨員“評星定格”活動,定期對黨員黨性進行分析評議。深入開展“三級聯述聯評聯考”工作,堅持把服務黨員群眾情況作為專項述職的重要內容,把服務成效作為黨員幹部考核獎懲、選拔任用、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切實發揮評議的導向性作用。

二、存在問題

總體來看,全區各地在建設農村基層服務型黨組織方面認識到位,行動積極,開展了有益探索,但工作開展的深度、廣度有限,需要各級黨組織在創新工作理念、方法和機制,強化服務功能和服務作用等方面進一步探索和實踐。《調查問卷》中,“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存在的問題”一項,選擇“思想認識不高,服務意識不強”的佔25%,選擇“工作經費短缺,無法開展服務”的佔30.6%,選擇“人員素質、配套設施落後、限制了服務”的佔24.8%,選擇“活動形式單一,缺乏針對性,未形成長效機制”的佔29%;對“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關鍵”的看法,比例最高的是“加大財政投入,提高基層的服務保障能力”一項,佔25.8%。這些資料反映出目前我區在服務型黨組織建設中還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有:

(一)服務意識不到位。樹立牢固自覺服務的意識,是建設基層服務型黨組織的思想基礎。從調研情況看,一些鄉鎮、村黨組織和黨員對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認識比較模糊,服務黨員群眾的自覺性、主動性不足。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幹部還存在“官本位”思想意識,以及受計劃經濟時期重管理的工作模式影響,服務意識、服務理念尚未真正樹立起來。

(二)服務體系作用發揮不到位。如在“下基層”活動和各地開展的其他一些聯絡服務群眾的活動中,如何實現單位黨組織和黨員幹部深入有效地聯絡與服務基層黨員群眾,及時發現與解決問題,還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一些地方群眾訴求渠道不暢通,群眾的正常訴求得不到反映、解決,最終演變成持續不斷的上訪,甚至釀成群體性事件或惡性案件。

(三)服務保障能力不足。建設服務陣地、打造服務平臺,是建設服務型基層黨組織的基礎。目前,全區仍有52.87%的村、社群黨組織年度黨建工作經費低於1萬元。此外,農村黨員隊伍年齡普遍偏大,黨組織帶頭人隊伍後繼乏人、知識老化、能力弱化的現象比較突出,村級組織“造血”功能弱、資訊化服務平臺建設尚處於起步階段等現狀也制約著村級黨組織服務能力的提升。

(四)服務標準及評價體系亟需完善。目前,受重視程度、工作基礎、物質條件、黨員隊伍素質等因素制約,各地在探索建設農村基層服務型黨組織方面進展不夠均衡,做法各不相同。如在部分市、縣(區),已逐步形成較為完善的區域化、網格狀的黨組織服務體系,有的還很不完善。目前,由於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準確定位、評價體系尚不統一,沒有完全建立起來,開展服務工作缺乏統一標準和要求,農村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基本還停留在摸索階段和層次。

三、對策建議

通過對我區目前建設農村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基本情況和存在問題的分析調研,我們認為,建設農村基層服務型黨組織,要從認識上提高,從功能上強化,從機制上健全,從保障上增強,逐步形成縣、鄉(鎮)、村三級聯動,黨組織、黨員、群眾積極參與的工作格局,讓聯絡服務黨員群眾成為基層黨組織的自覺行為。

(一)要提高基層幹部的服務意識。建設農村基層服務型黨組織,首要任務是提高鄉村幹部的服務意識,明確自身功能定位,把握好做什麼、怎麼做等問題。黨的xx大提出黨的基層組織要發揮“推動發展、服務群眾、凝聚人心、促進和諧”的作用,明確了基層黨組織的功能定位。黨的十八大和xx同志一系列講話明確指出,要聯絡服務群眾、做好群眾工作。這就決定了基層幹部要將思想認識統一到“服務”這一核心要求上,牢固樹立服務發展、服務群眾、服務黨員的意識。一是服務大局。緊密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實際,始終把農村黨建工作置於發展大局中來思考、來把握、來推動,努力實現基層黨建工作與科學發展的高度對接、深度融合,把握髮展規律,理清發展思路,破解發展難題,使農村黨組織真正成為科學發展的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二是服務民生。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富民利民政策,為謀民生之利、解民生之憂創造條件,幫助群眾解決上學、看病、就業、養老、住房等實際困難,推動基層社會管理創新,主動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三是服務群眾。牢牢牽住群眾利益這個“牛鼻子”,把以人為本、執政為民作為檢驗一切工作的最高標準,深入研究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規律和特點,不斷增強新形勢下服務群眾工作能力,使各項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群眾的意願和要求。四是服務黨員。進一步健全完善關懷服務、素質提升、互助服務等制度機制,保障農村黨員民主權力,使廣大農村黨員真切感受到黨組織關愛和溫暖,更好地發揮先鋒模範作用。

(二)要強化基層黨組織的服務功能。全面覆蓋的服務組織體系是農村基層服務型黨組織服務群眾、做群眾工作的基本前提。要主動適應城鄉協調發展新形勢、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新要求,著眼於構建城鄉統籌基層黨建新格局,不斷創新農村黨的組織設定,密織農村黨組織和黨員聯絡服務群眾網路,構建全面覆蓋的服務組織體系,做到黨員全員參與、黨組織全面覆蓋;積極拓展城鄉基層黨組織的覆蓋,根據農村村莊規模、產業佈局、組織形式、黨員流向等發展變化,在規模較大、黨員較多的村建立黨委或黨總支,在自然村、村民小組、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協會等建立黨支部或黨小組,把黨的基層組織延伸到農村社會各個層面。

(三)要健全服務長效機制。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要緊緊圍繞建立健全長效機制這個重點來深化。一是打造功能完善、管理規範、服務優質的一體化服務平臺。要加強各級黨員服務中心、農村民生服務中心等有形陣地建設,積極搭建民意表達訴求平臺、便民服務平臺、助民增收平臺、惠民保障平臺、安民穩民平臺。充分發揮資訊科技優勢,健全遠端教育網、黨建網、手機網等網路服務陣地,不斷增強服務功能。二是拓展多樣化、便民化的服務渠道。要完善一線工作法、一站式服務、一體化考核和設立黨員先鋒崗、黨員責任區等有效做法,積極組建以黨員為核心的網格服務團隊,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志願活動。三是完善經常化、制度化的服務機制。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幹部“下基層”及領導幹部定期下訪、定期接訪制度,不斷完善“蒐集、分類、流轉、反饋、督查”群眾反映問題五步調處機制,做到思路在一線謀劃、工作在一線推動、矛盾在一線調處、成果在一線體現。

(四)要提高服務保障能力。一要完善農村黨建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為農村服務型黨組織建設提供組織保障。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堅持書記抓、抓書記,全面推行“三級聯述聯評聯考”制度,統籌抓好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組織領導、協調指導、督促檢查工作。建立健全城鄉基層黨組織統籌設定機制、城鄉一體的農村黨員教育管理機制、城鄉互幫互助機制,推動城市和機關優勢資源向農村流動,努力使城鄉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工作目標相協調、工作部署相適應、工作成效相促進。建立村幹部考核評價機制,拓寬群眾參與監督評價農村黨組織服務業績的渠道,努力形成組織評價機制,確保服務型黨組織建設各項工作真正落到實處。著眼於增強黨組織助推經濟發展的功能,採取“產業+服務”、“支部+協會+基地”等方式,把黨組織觸角延伸到新型社群、產業鏈條、合作組織上,通過實現共同利益把農民緊緊團結在黨組織周圍。二要加強村幹部隊伍建設,為農村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提供人才保障。按照守信念、講奉獻、有本領、重品行的要求,建設一支高素質農村黨務工作者隊伍,鼓勵機關幹部到農村掛職任職,大力培養選拔優秀大學生村官黨組織書記,探索在村級組織配備專職黨務幹部,充實工作力量。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通過面向社會公開招、自薦公推民主選、跨村任職能人兼等方式,把各方面優秀人才選拔上來。抓好農村後備人才隊伍建設,形成梯次培養使用機制。加強教育培訓,堅持嚴格管理,提高群眾工作能力;加大考核激勵力度,統籌解決農村黨組織書記幹事動力和創業環境問題,通過辦理養老保險、逐步提高待遇、定期走訪慰問、機關事業單位定向考錄等方式,激勵引導農村黨組織書記熱心服務群眾。三要加大工作投入,為農村基層服務型黨組織提供物質保障。健全和完善農村黨建工作激勵保障機制,不斷加大財政支援力度,將黨建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積極探索建立財政投入為主、社會各方支援、農村黨組織自我補充的多元化基層經費保障機制,切實解決好農村黨組織活動有經費、有場地的問題,確保村幹部報酬待遇增長幅度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推動各類資源向農村傾斜、重心向農村下移,為農村開展工作創造必要的條件;加強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拓展村級陣地服務功能,保證有人管事、有錢辦事、有場所議事,推進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深入發展;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從政策、專案、資金等方面給予支援,探索建立經濟薄弱村財政專項扶持制度,“輸血”與“造血”並重,努力實現富民強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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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委要求,近日,縣委安排縣委辦公室、紀委、組織部組成聯合調查組,對我縣的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執政能力建設情況進行了一次專題調研,本次調研共涉及12個鄉鎮,48個村,經過二個多月的集中調查,初步掌握了我縣農村基層黨組織執政能力建設的基本情況和存在問題。

一、我縣農村基層黨組織執政能力的現狀

**縣是一個擁有98萬人口的農業大縣,下轄16個鄉鎮,現有農民黨員2萬名,全縣共有1909個基層黨支部,其中農村支部1002個。近幾年來,縣委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狠抓了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建設,先後開展了農村基層黨組織三年整頓、村級規範化建設和“三級聯創”等活動。以黨建促經濟,使全縣農村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力、凝聚力進一步加強,廣大農村黨員和基層幹部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得到了很大提高,為全縣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證,有力地促進了全縣農村兩個文明建設。但是,經過這次調研,我們發現:隨著農村改革和發展向深層次的推進和新舊體制的轉換,長期形成的一些矛盾近幾年逐漸暴露出來,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和制約了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執政能力。

(一)村幹部崗位吸引力下降,優秀的“兩委”班子難產生。經過這次調查我們發現,我縣現有村幹部4900人,且大多是年齡偏大和家中有拖累或沒有什麼特長的人,35歲以下的只佔三分之一左右,36—50歲的佔到60%以上,個別地方的村支部書記已達64歲,仍無合適人選接班,造成了農村幹部隊伍的青黃不接。一方面,由於全縣農村集體經濟普遍薄弱,75%以上的村幹部工資不能當年全部兌現,工資待遇低,外出打工比在家當幹部掙錢多,致使農村裡年輕有為的“能人”,經濟意識強於政治意識,個人意識強於團隊意識,外出打工闖天下意識強於留守本土務農意識。另一方面,村幹部的“官位”不大,工作量卻不輕。上面千條線,下邊一根針,中央的各項方針政策要在農村得到全面貫徹落實,需要做大量深入細緻的工作,由於廣大農民的認知水平和接受能力參差不齊,在具體工作中村幹部難免會吃虧受氣,所以造成了“能人不願當幹部,當幹部的沒能人”的現如,即使有些人勉為其難當了村幹部也不安心,如鄭城鎮上小峪村支部書記一年最多寫過5次辭職書,有的甚至不辭而別長年外出打工經商,基本上是“矬子裡面選將軍,選來選去難稱心”。據調查瞭解,因工作壓力大或工資收入低而辭職不幹或外出打工經商的村幹部數量呈逐年上升趨勢,還有的村是幾名黨員輪流坐莊當幹部,“不是張三就是王五,誰當幹部都不服”,甚至相互拆臺,搞對立。由於黨員幹部難培養、難選拔,致使這些村裡的工作比較被動,領導班子的核心作用發揮較差,嚴重影響了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創造力、戰鬥力和凝聚力。

(二)部分農村基層幹部素質不高,不能有效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和發揮應有的服務功能。一是思想政治素質不高。一方面表現在思想保守,觀念陳舊,缺乏開拓進取精神。面對各種新情況、新問題束手無策,對黨的基本路線貫徹不力,對廣大黨員教育、培訓不力,對發展經濟引導、服務不力,工作放不開手腳,邁不開步子。另一方面表現在畏難情緒嚴重,工作主動性差,不安心農村基層工作。面對當前農村工作出現的矛盾和困難,有的基層幹部認為“迴天無術”,思想上產生動搖;有的猶豫觀望,“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有的牢騷滿腹,怨天尤人,動不動就向黨委政府施壓,提出“撂挑子”。二是工作能力較弱。據調查瞭解,全縣的農村幹部中國中以下文化程度的佔60%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佔不到三分之一。相當一部分農村幹部或者因文化水平的問題,或者因工作繁重纏身,或者因忙於掙錢致富,真正能夠靜下心來學點理論、學點適用技術知識的不多,能夠學深學透,靈活運用於農村工作實際的就更少。致使思想觀念陳舊,思路狹窄,缺乏創新,眼界不開闊,工作效率不高。表現之一是工作方法落後,工作抓不住重點。部分基層幹部習慣於靠行政推動來開展工作,知識老化,經驗老化,管理老化。我們這次在與村幹部座談時發現有的農村幹部連產業化、WTO、集約經營這些現代知識的基本術語都不懂,在生產指導上,習慣當“傳聲筒”,“照葫蘆畫瓢”;表現之二是帶領群眾致富的能力弱。有的村幹部無一技之長,發展經濟的技術和能力還不如一般群眾,根本就談不上帶領群眾鬧市場,為群眾提供服務;有的雖有能力,但缺乏帶領群眾共同致富的思想,只顧自己,不管他人,對群眾的困難不聞不問,只向群眾要錢要糧。在調查中,我們發現為數不少的村支部書記認為自己的主要工作任務是計劃生育、社會治安以及上級交辦的工作,而沒有把增加村集體收入、帶領群眾致富放在重要的位置。三是工作作風不過硬。有少數村幹部脫離群眾,官僚主義、形式主義、享樂主義思想嚴重,有的辦事不公、處事不當。特別在宅基地劃分、計劃生育指標安排、土地和集體工副業專案承包上,不能一碗水端平,搞優親厚友。個別人甚至利用手中的權力為自己謀私利,在用電用水、稅費繳納、土地承包和子女安排上,為自己撈取好處,對群眾則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吃拿卡要,失去了群眾的信任和支援。有的工作方法簡單粗暴,傷害了群眾感情。極少數幹部為政不廉、腐化墮落,放鬆學習,個人私慾膨脹,如**鎮顓臾一村原村支書馬付賢侵吞公款54500元,在群眾中影響極壞,最終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三)鄉村集體經濟實力差,農村基層工作無錢辦事的矛盾非常突出。由於自然條件制約和各方面因素的影響,相當部分農村基層組織經濟基礎較差,財務虧損和負債問題嚴重。經過這次調查統計,我們發現80%以上的接受調查者對村集體經濟收入不滿意,原來有點集體積累的村由於隨著農村稅費改革的不斷深入,可支配的資金也在不斷減少,只好寅吃卯糧,甚至靠舉債維持運轉,由於不能安期償還債務,又造成了村的信用下降。集體經濟日益薄弱甚至債臺高築,使農村黨支部興辦各項公益事業舉步維艱,村級各項開支無法正常支出,更談不上為農民致富奔小康提供資金物質上的幫助。主要表現為:一是虧損面大。據縣有關部門統計,全縣入不敷出的村佔76%。二是虧損額大。全縣村級負債總額為3000多萬元,每個村平均負債在4萬元左右,有的村負債額甚至超過100多萬元。三是收入來源少,收入結構單一。全縣村級集體經濟收入平均每年不足2萬元,如**鎮的石盆村集體經濟年收入只有1000元,村幹部的工資都不能兌現,村裡的各項公益事業更無從談起。多數村的集體收入僅限於土地出讓金及林場、荒山的承包費,有工業專案的村很少。雖然有些農村基層組織前幾年通過內引外聯上了一些專案,辦了一些企業,村集體經濟有了一定的起步和發展,但由於受市場、人才、資金、資訊及自然條件的制約,這些村辦企業辦的紅火的不多,辦垮了的不少。由於黨支部缺乏帶領群眾致富奔小康的必要的物質條件,修路、架橋等公益事業無力去辦,村級各項開支無法正常支出,什麼事也辦不成,群眾長期不能得到實惠,對幹部缺乏信任感,認為村支部的話不能聽,從而導致黨組織在群眾中的威信下降,制約了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執政效果。

二、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執政能力的建議和對策

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執政能力需要明確責任、創新思路、落實措施,必須長抓不懈,積極探索,建立健全符合我縣實際的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執政能力的長效機制。

(一)必須緊緊圍繞選好人、用好人,提高農村基層幹部隊伍整體素質這個主題。實踐證明,只有把基層班子建設好了,農村幹部的戰鬥力才能增強,農村各項工作才能有效推動。一是要從源頭上把好選人用人關,積極探索改革農村幹部選任機制。結合這次村兩委換屆工作,拓寬用人視野,積極引導黨員群眾,將那些年富力強、有知識、有文化的高素質人才選拔到農村兩委班子中去。把回鄉知識青年、復員退伍軍人、鎮村企業管理骨幹和在市場經濟中湧現出來的優秀分子,特別是生產能手、致富能手、科技能手、管理能手,以及公推公選落選人員中素質較好的作為後備人才,培養“潛力型”幹部。積極選派大中專畢業生、部隊轉業軍人或頭腦靈活、市場經濟意識強的鄉鎮機關幹部到村任職,指導幫助農村幹部在解放思想、尋找發展思路、規範村務工作等各方面增強工作能力,提高農村幹部的整體素質。本著“適合,發展,既不求全責備,也不委曲求全”的原則,不拘一格的選人用人,配好配強村級班子。二是要抓好基層幹部培訓。要重點圍繞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新階段的任務,改進培訓方法,豐富培訓內容,採取集中培訓與分散培訓相結合、課堂教學與參觀考察相結合、請進來與送出去相結合、理論學習與實地培訓相結合,根據不同鄉鎮、不同村的實際情況,分門別類,分期分批輪訓,通過上大課、觀看錄影、基地實踐、電化教學等多種形式開展培訓,提高學習效果,讓黨員幹部受到實實在在的教育。要制訂好村幹部培訓計劃,採取換屆後集中培訓與平時培訓相結合的辦法,分期分批進行。本著“實際、實用、實效”的原則,強化培訓內容,使村幹部聽得進、坐得住、用得上。同時要創新培訓方式,充分利用縣鎮黨校陣地和黨員電教等手段,採取多種培訓形式。努力改變存在於基層幹部內心深處的亙古未變的小農經濟思想的束縛,切實提高他們的自身致富能力和服務群眾的本領。

(二)因地制宜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解決好農村工作“無錢辦事”的問題。集體經濟能否發展壯大,是關係到黨在農村的執政地位能否鞏固的一個大問題。農村一些矛盾和問題的解決,農村幹部隊伍的穩定,從根本上有賴於農村經濟、特別是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因此,各級黨委要積極引導農村幹部把工作重心放在發展農村經濟,特別是發展村集體經濟上來。一是確立正確的經濟發展路子。要立足鄉情、村情,堅持因地制宜,發展優勢的原則,幫助他們確立正確的經濟發展路子。大力發展種植業、養殖業和以當地農副產品為原料的加工業。結合“百村幫扶工程”、“百萬農戶致富工程”,積極爭取上級有關部門的支援與扶助,加大農業結構調整力度,實施規模效應。二是要制定優惠政策,縣鄉(鎮)和金融部門要在資金、人才、技術、資訊等方面向貧困村實行傾斜。為他們辦企業、上專案、興修水利、開發優高農業,積極提供切實有效的扶持和援助。同時要把“輸血”與構建“造血機制”相結合,教育黨員幹部苦幹實幹,自強不息,艱苦創業。三是要充分利用好現有集體資源,如水利設施、山林、礦產等,實行市場化運作,多途徑增加集體收入。

(三)建立和完善農村幹部任期目標考核機制,進一步調動農村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一是建立農村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要根據中央提出的“五個好”村黨支部的總體目標,認真研究制定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立足實際,因村制宜,量力而行,合理確定各村每年組織實施的具體目標和落實措施。將經濟建設、黨的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目標,進行細化、量化和分解,由黨委和支部簽訂目標責任狀。二是建立健全農村幹部崗位目標責任制。根據支部工作目標,合理細化分工,分解到人,從支部書記到村兩委成員,都要明確各自的崗位責任和工作目標,使兩委成員在工作中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人人頭上有任務,個個肩上有壓力。三是健全完善農村幹部責權利相統一的考核機制。根據各支部和兩委成員的年度工作目標、崗位責任目標完成情況,鄉鎮黨委要建立嚴格合理的考核機制,併合理運用考核結果,做到獎懲分明,責權利統一,適當提高農村幹部的政治待遇和經濟待遇,充分調動廣大農村幹部的工作積極性,保持農村幹部的相對穩定。

(四)健全和完善黨支部村委會的工作執行機制,進一步規範農村幹部的工作。應本著“加強黨的領導、依法建制、民主有序、便於操作、分類指導”的原則,制定和完善村務管理規則,進一步規範農村幹部的工作。村務管理規則要突出建立四大機制:一是建立協調機制,理順村務各項關係。要明確村務管理的主體、村務管理的許可權、村黨支部與村委會的關係,做到各司其職、協調配合。二是建立決策機制,促進村務科學決策。進一步完善農村村務決策的程式,突出村民在決策中的主體地位和“三支隊伍”在決策中的重要作用,使村級決策程式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三是建立管理機制,促進村務按章辦理。進一步規範村集體經濟管理、村財務管理,明確管理許可權,管理職責,作到民主公開,使村務管理由“暗箱操作”轉變為“透明運作”,從“無序”管理到“按規”辦事。四是建立監督機制,保證村務有序執行。進一步落實好村務民主監督機制,實行村幹部任期承諾和踐諾制,讓村幹部接受黨員、村民的監督和評價,落實好對村幹部的違規責任追究制度。把村幹部置身於黨組織和群眾的監督下,促使他們按章辦事,廉潔奉公,從源頭上防止村幹部濫用權力和以權謀私現如的發生。

(五)大力推進基層組織工作機制創新,進一步激發農村黨組織的執政活力。要切實解決農村黨組織“老辦法不管用,新辦法不會用”的問題,建立與新形勢相適的工作機制。首先要建立起富有活力的村級工作機制。鼓勵村“兩委”幹部大膽闖、大膽試,大膽幹,鎮黨委要充分保護和調動他們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要著力於放權村“兩委”,努力解決對村級“統得過多、管得過死”的問題,做到責權利相結合,強化村“兩委”的職能;要著力於減負村“兩委”,堅決克服形式主義,為村幹部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其次是建立科學決策和民主監督機制。高度重視建立深入瞭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廣泛集中民智、切實珍惜民力的決策機制,規範民主決策程式,健全議事規則,實行決策論證制和責任制,用制度確保決策的科學性,儘量避免和減少失誤,同時建立群眾對決策實施監督的機制,讓群眾依法行使自治權利。再次是建立村“兩委”分工負責制、“兩委”聯席會議,民主評議“兩委”幹部等制度,明確村黨支部對村委會實行政治領導、工作指導、思想引導的職能,做到堅持領導不包辦、把握方向不旁觀、保障自治不違法、支援工作不拆臺,村委會在黨支部的領導下依法行使職權,工作到位而不越位,形成“兩委”協調一致,良性互動的執行機制。

關於農村基層政權建設的調研報告農村基層調研報告(3) | 返回目錄

網友珊瑚推薦來王小東授權神州思想文化網釋出的文章,作者介紹說:“在潘岳先生的大力策劃與支援下,在有關部門的熱情協助下,我、楊鵬、歐豔國,於XX年6月去南平進行了調研。以下是這次調研的報告,於XX年7月完成,過去沒有發表過。潘岳先生關於南平的講話,必須與他的官員身份一致;我的這個調研報告,則完全是一個布衣研究者個人的看法。所以,我為我自己的看法負全部責任,但我與潘岳先生關於這些看法多次交流過意見,所以,可以作為潘岳先生講話的一個參考資料看。另外,這篇報告不是我一個人所能完成的,除了前面提到的支援與協助外,楊鵬和歐豔國都付出了極為艱辛的勞動,特別是報告的第四部分,主要出自楊鵬的手筆。XX年1月11日”

農村基層政權是國家政權的基礎。這個基礎的動搖,勢必影響到國家的穩定。基於對於這一問題的關心,我們最近赴福建閩北山區的南平市,從農村基層政權建設的角度出發,對該市大規模下派村支書一事進行了為期20天的專題調研。在20天的時間內,調查組先後走訪了6個縣(市),23個村,與市、縣、鄉鎮、村幹部和村民近200人進行了交流座談,帶回了20多萬的資料和調查筆記。在此次調研中,我們的調研組觀察到了一些十分重要的問題。這些問題雖然可以說是從區域性調研觀察到的,但也很可能具有普遍性。

一.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政權管理機制在村一級出現了斷層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變,隨著毛澤東時代原有的意識形態的逐漸淡出,隨著共產黨從一個革命黨向執政黨的轉變,我們原來的從上到下可以一杆子插到底的政權管理機制,到了村這一級出現了斷層,也就是說,我們黨的方針政策、我們的政權管理機制,乃至經濟生活,從上到下,到鄉鎮一級形成一個迴圈體,而村級以下的廣大農民自己形成一個迴圈體,這兩個迴圈體基本不銜接,形成了斷層。

形成這一斷層的最主要原因有以下三點。

(1)農村經濟基礎所發生的巨大變化是其根本原因。可以說,“斷層”是農村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必然結果。計劃經濟之後,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到戶之後,廣大農民市場經濟化的程度是最高的,上級政權對於農民的生產活動所發揮的影響越來越小,農民在經濟生活上對於上級政權的依賴越來越小。因此,從經濟生活上說,農民的迴圈體與鄉鎮以上政權迴圈體的銜接之處越來越少,甚至與村黨支部的關係都越來越少。過去,管理村裡的資產和組織生產和分配,是村黨支部的主要職能和權力來源,而隨著包產到戶和市場經濟的發展,村民逐漸有了自己的經濟支配權,多數村黨支部,乃至鄉、鎮政府,已找不到自己在市場經濟中的位置和空間,不知道還能幫助村民幹些什麼;而村民們看他們則往往是“吃冤枉”(即貪汙腐敗)的一小撮。

關於農村經濟基礎的變化給農村基層政權建設所帶來的挑戰,我們在後面還有更為詳細的敘述。

(2)農村基層黨組織的潰散是其重要原因。我們黨從革命黨向執政黨轉變是一個歷史發展的必然過程,革命時代高度熱烈的意識形態的消退也是一個無可避免的歷史發展過程。而由於我們沒有及早認識到這一發展過程,所以就沒能及早採取有效措施延緩和制止農村基層黨組織的潰散。

在我們的調查組先後走訪的6個縣(市),23個村中,只有兩個村黨員的平均年齡低於50歲,其餘的都超過50歲,甚至接近60歲;南平市委組織部提供的南平市624個下派村黨員平均年齡也接近50歲。許多村子,除了復退軍人帶回幾個黨員之外,多年沒有自己發展過黨員,因為黨員幹部把入黨看成獲得特權的機會,所以他們要極力壟斷這種特權,不肯讓更多的人加入進來。黨員乃至村支書的年紀老、文化程度低、素質差、致富靠腐敗,即使是在農村這樣相對落後的地區,他們也很難稱得上是先進生產力和先進文化的代表,更談不上代表廣大農民群眾。

值得指出的是,農村基層黨組織潰散不是南平市獨有的現象,如山西省,農村黨員、幹部隊伍也存在著嚴重的老化現象。山西全省的農村黨員、幹部中,50歲以上的黨員佔到黨員總數的55.7%,大多數村的黨支部書記年齡在55歲以上;國中以下文化程度的佔到了74.5%。

利用組織手段實現黨員、幹部隊伍的年輕化、知識化也許並不是一件太難的事,比如說,由組織部門發個檔案,把黨員、幹部隊伍的年輕化、知識化作為一項重要指標來抓。但黨員、幹部隊伍在自然狀態下的潰散絕不僅僅是作為現象表現出來的老化和文化程度低,黨組織的缺乏戰鬥力乃至潰散絕不是可以由組織部門的一紙命令解決的。

(3)其他勢力,包括宗教、家族等民間非政府力量,乃至與腐敗官員結合的黑社會勢力已經形成,它們對於農村社會的影響逐步壯大。

從上述三個形成“斷層”的最主要原因看,第一個原因將隨著市場經濟的存在而長期存在,農民自發、自組織的迴圈體相對獨立於鄉鎮以上政權迴圈體是市場經濟存在的必然結果,我們已經不可能像計劃經濟時代那樣,什麼都一竿子插到底了,在新的經濟基礎條件下,我們必須以新的方法處理農村的基層政權問題。第二個原因,則是我們應該努力解決的,這就是抓好農村的黨建工作,把真正代表先進文化和先進生產力,代表廣大農民群眾的人吸收到黨組織裡來。至於第三個原因,除了與腐敗官員結合的黑社會勢力必須予以堅決打擊之外,我們的黨作為執政黨,必須學會與宗教、家族等民間非政府力量和睦相處,在這個基礎上加以引導和駕馭。

二.農村經濟基礎的變化給農村基層政權建設帶來了新的挑戰

前面所說的改革開放以來,“農村經濟基礎所發生的巨大變化”除了意味著農村經濟從計劃體制向市場經濟轉變、農村生產效率提高、農民收入提高,這些巨大的成就之外,還有著一些關係到政權鞏固的其他方面的具體表現。這些表現主要有:村,乃至鄉、鎮財政基本上破產;大量農民拋棄土地流入城市,土地迅速向大戶手中集中;黨在處理與大戶的關係時面臨十分微妙的局面。

(1)村,鄉、鎮財政基本上破產。我們的調查組走過的鄉村,幾乎無一例外是這個情況。村負債基本在幾十萬元,鄉、鎮負債則在幾百萬元(李川:1998年的統計,南平鄉一級平均負債399萬,村級平均負債39萬)。南平市624個下派村村集體負債在2億元左右,相當於這些村三年的村集體收入。這些債務主要是欠農村信用社的,也有欠幹部、農民或其他人的。

要解決村,鄉、鎮財政的困境,靠從農民手上收取更多的費用是不現實的,只能從村集體經濟汲取,而村集體經濟正面臨著最後一次瓜分。這次最後的瓜分可以帶來較大的一次性收入(反映在南平市624個下派村集體資產情況調查表上的數是XX年這624個村的村集體收入比正常年景的6500萬元左右突然多了1500萬元左右),但此後怎麼辦?幾乎是無法可想。

村集體經濟必須分戶經營。因為村集體經濟控制在少數素質不高的村幹部手中,造成經營無方、貪汙腐敗橫行,成為黨群、幹群矛盾的焦點,是農民集體上訪的主要原因。農民們希望儘快把村集體資產分戶經營或拍賣後分錢。村集體經濟的分戶經營勢在必行,但分掉之後,又產生了一系列的新問題。

首先,村提留和鄉統籌實際上很難直接從農民手中收取,過去主要是依靠村集體經濟墊付,或者靠糧站扣繳。現在村集體經濟沒有了,糧食購銷辦法也改變了,村提留和鄉統籌就沒有辦法收取了。當我們的調查組問到這個問題將來怎麼辦時,基層幹部們都說:沒什麼辦法,我們只能寄希望於稅費改革,即我們不再承擔收取村提留和鄉統籌的任務,改由穿制服的國家稅務部門人員收稅,然後返還給我們一部分,作為村,鄉、鎮財政的開支。這是基層幹部的希望,但從國家的角度看,村,鄉、鎮基層政權收取這些費用尚且如此困難,由國家來直接面對千千萬萬的農戶收稅,恐怕成本會更高。

其次,農村基層幹部的權威進一步降低,農村公益事業的開支現在必須以民主的方式,徵得大多數農民的同意才有可能進行。

再次,村,鄉、鎮負債的償還恐怕更無著落。這就又引出了一個農村信用社的問題:農村信用社吸收的存款來自於農戶,如果農戶要求提款,信用社如何償還?這會不會成為新的群體性事件的緣由?

需要指出的是,我們的調查組所調查的福建省南平市,應該是全國農村中情況較好的。該地區自然資源豐富,人口壓力不大,有大

量的集體山林可以用來搞“集體林改革”,即分戶經營,使村財政得到最後的一次性較大收入。其他自然資源稟賦較差的地區恐怕連這個條件都沒有。

(2)大量農民拋棄土地流入城市,土地迅速向大戶手中集中。在目前中國農村,一般農戶的小規模土地經營幾乎無利可圖。所以,農民們將土地流轉出去,青壯年、有一點文化的人都流向城市謀生,農村只留下“389961部隊”(即婦女、老人和兒童)。土地的大規模流轉的必然結果是土地向大戶手中迅速集中。在我們的調查組走訪的一些村莊,村中幾家大戶經營的土地規模一般是每戶幾百畝。

有些農村問題的專家反對土地使用權的流轉,認為土地不僅僅是生產資料,而且是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一部分。但我們認為,如果農戶的小規模土地經營無利可圖,那麼,土地也起不到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作用;另一方面,在現在的市場經濟條件下,想依靠行政命令乃至法律手段來制止土地使用權的流轉是不現實的,農民們也不認為不讓土地使用權流轉是在幫助他們、保障他們,而認為這是在限制他們、妨礙他們;況且,土地的大規模經營確實帶來了更高的效率。然而,在這一過程中,所謂“先富帶後富”僅僅一種理想而已:市場經濟的邏輯是追求利潤的最大化,先富只有在帶後富對自己有利的情況下才會帶後富,這個前提卻並不是總能夠成立的,如果先富帶後富對自己不利,先富當然就不會去帶什麼後富。在這裡,任何道德說教,樹榜樣之類都是沒有什麼用處的。

一般農民拋棄土地,土地向大戶手中集中的一個必然結果就是農村人口,特別是有活力的農村人口向城市的大規模流動。這本是現代化的一個必然趨勢,有利於經濟發展,有利於現代化,但這個趨勢的另一個含義就是農村的矛盾,將來有可能並不是直接在農村——留在農村的人們本來就沒有指望務農能給他們帶來什麼生活保障,而是在城市爆發出來,由流入城市的一、兩億農民爆發出來——如果他們在城市的生存發生困難,他們的家鄉農村並沒有能夠保障他們生存的生計在等著他們;而農村則由於前面所說的政權管理機制的“斷層”,起著非體制力量的蓄水池、庇護所的作用。

(3)黨在處理與大戶的關係時面臨十分微妙的局面。我們的調查組在與市、縣、鄉鎮、村的幹部們談話時,感到這些黨的基層幹部對於大戶有一種微妙的矛盾態度。一方面,我們訪談的幾乎所有幹部,坦率地說,都認為黨建工作的基本點就在於團結大戶、依靠大戶。一位縣委組織部長總結的三句話非常鮮明:把黨員培養成致富能人,把致富能人培養成黨員,把致富黨員培養成幹部。其他人沒有作如此鮮明的總結,但基本都是同一個意思。另一方面,有些黨的幹部,特別是比較上層的黨的幹部,又感到大戶對於黨的基層組織來說,是一種異己的力量,按他們的話說:“農村的政治力量的演變也是經濟利益的演變。在農村肯定不是赤貧的人在起作用,而是有經濟利益在支撐的一股力量,在左右著基層的群眾。”也就是說,真正有較大能量的非黨異己力量,並非是赤貧的人,而是有經濟實力的大戶,他們才有左右和組織基層群眾的力量。

作為黨的基層幹部,現在在農村做工作,不得不依靠大戶,不得不把大戶團結進來,以免他們發展成為更大的異己力量,這是黨的利益所在。同時,依賴大戶還可能有利於自己個人,這是他們的現實選擇。然而,這樣做也產生了一系列的問題。

首先,我們黨的意識形態畢竟不是依靠大戶,而是依靠工農基本群眾,而現在在現實的黨建工作中卻變成了依靠大戶,這一組織路線的轉變在黨內外還是會造成一定程度的意識形態緊張。同時,這也不可避免的會造成我們黨與廣大中下等收入的群眾,與弱勢群體進一步疏離。更何況,基層黨組織與大戶的這種緊密結合,很難避免“官員傍大款”、官商勾結等種種弊端,這就有可能使黨群、幹群關係產生更多的矛盾。

其次,目前農村頭等大戶的利益往往遠遠超過了本地範圍,基層黨組織想依靠他們,但他們卻不用依靠基層黨組織,你想團結他們還團結不了。他們現在對基層黨組織、對本地政務往往採取敬而遠之的態度,但一旦如果他們的利益需要他們回過頭來關心本地的政務,他們左右基層群眾的能力往往比基層黨組織還強。農村的二等大戶還是需要基層黨組織的支援的,所以,他們往往積極參與村務,與基層黨組織關係密切;但如果基層黨組織不能進一步給他們利益,或者他們的利益與基層黨組織或基層黨組織支援的其他大戶發生矛盾時,情況又會如何呢?大戶的日漸增長的經濟實力早晚會轉化為對於政治權利的要求,以在政治上確保他們的經濟利益。這就是為什麼基層黨組織的幹部一方面在工作中依賴大戶,一方面對他們又有一種矛盾心理。這種微妙的矛盾心理反映了基層黨組織與大戶的關係的微妙現實。

綜上所述,中國的農村矛盾很可能在城市而不是在農村自身爆發出來,而在農村地區非體制力量很可能並非圍繞著赤貧人群,而是圍繞著更有經濟實力和組織能力的大戶形成。我們在考慮整個國家的社會穩定問題時,不能對於這兩個可能性產生盲點。

三.《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已經給農村帶來了巨大的、不可逆轉的變化

我們認為,在新的經濟基礎,即市場經濟條件下,在共產黨由革命黨轉變為執政黨的條件下,由村民們民主直選村民委員會,首先在農村推行民主政治,勢在必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實施無可辯駁的證明了我們黨確實是一個高瞻遠矚,一心為公,真誠地推進人民當家作主的先進政治集團。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在農村的實施,已經在不聲不響之中給農村、給農民帶來了巨大的、不可逆轉的變化。

我們的調查組在此次調查中極為認真地瞭解和研究了《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實施之後,農村究竟發生了些什麼情況,農民究竟發生了些什麼情況。我們現在可以十分肯定地說,那些聲稱農村基層民主選舉是假的,是由上級政府操控的傀儡戲的說法是錯誤的:在農村基層民主選舉中,特別是在XX年的選舉中,雖然還有這樣那樣的問題,但總的來說,選舉是公正的(但村民們反映,XX年以前的選舉往往是做樣子,往往是由內定的候選人自己去找人“陪選”),村民們真正行使了自己的民主權利。我們現在也可以十分肯定地說,那些認為《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實施過早,農民素質過低,自身並不想要民主權利,或者他們要了民主權利之後不會使用,或者會濫用的看法也是錯誤的。我們現在也十分清楚地認識到,黨的基層組織今後在農村開展工作必須適應新的形勢,採用新的工作方法,這就是改變過去主要靠行政命令的做法,不僅要適應民主政治的規則並且應成為運用這些規則的高手,在法治的框架下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實現黨的意志。

我們的調查組對於《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實施之後農村情況的總結具體可以歸結為以下幾點。

(1)農民十分珍視他們現在獲得的選舉村委會主任和村委會委員的民主權利。我們的調查組在調查中反覆問村民和村幹部這樣一個問題:你們認為村委會主任是選舉好還是任命好?除了極為個別的一兩個例子,幾乎所有的村民和村幹部都斷然回答:選舉好。即使是那些認為選舉仍存在一些問題,選舉出來的村委會主任、村委會並不理想的村民,也都斷然回答,無論如何,選舉都比任命好。

我們這次調查的主題是下派村支書的成績。在我們問選舉好還是任命好時,這些下派村支書都是在場的,而且那些請來的村民都是盛讚他們的,即使如此,當我們問道,既然上級下派的村支書很好,為什麼不能由上級任命或下派村委會主任時,村民們還是委婉地表示:下派的幹部不瞭解村裡的具體情況,村委會主任還是選舉的好。村民們往往很明確地回答:村支書下派好,下派的村支書比原來本村的村支書好,但村委會主任還是要選舉。

我們認為,村民們如此一致的回答選舉好說明了兩點:首先,《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實施給了他們切切實實的民主權利,他們感到了有選舉和沒有選舉是不一樣的;其次,他們珍視這種權利。

在調查中我們也瞭解到,村民們參加村委會主任和委員的競選十分踴躍。儘管那些當選的人有時也埋怨現在村務公開了,當村幹部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差事,但都認為,想參加競選的人有的是,民選村幹部絕不缺乏後備軍。

(2)各級地方黨政官員們對於村民們民主直選村民委員會嘖有煩言,但一致認為這一民主程序是不可逆轉的,如果取消村民委員會直選,情況會更糟。我們的調查組就《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與市、縣、鄉各級官員廣泛地交換了意見。一般來說,各級地

方黨政官員們對於《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都有一些看法,認為“超前了”,“農民自私”,“農民們民主權利的意識高漲卻缺乏責任意識”。特別是鄉鎮一級的幹部,他們抱怨說,對上,還是老規則,上面的命令一級一級壓下來,對下,卻有了基層民主,他們不能再把命令往下壓,所以他們現在是受夾板氣。然而,當我們問,退回去或者暫緩村民委員會直選行不行,各級黨政官員們卻無一例外地回答:絕對不行。他們認為,第一,農民們已經享受到的民主權利絕不能再收回來,因為農民們不會同意;第二,即使收得回來,農村的情況會更亂,更沒有辦法管理。

我們認為,各級地方黨政官員們的農村的民主程序不可逆轉的這種感受真實地反映了農村的現實。尤其是他們並不喜歡這一程序卻仍舊得出了這一程序不可逆轉的結論,這就更說明問題了。實際上,我們在前面對於農村狀況的描述已經說明了再用老辦法來管理廣大的農村地區,管理千千萬萬如此分散的農戶是不可能行得通的。現在是市場經濟了,我們手裡還有經濟資源來直接控制千千萬萬分散的農戶嗎?革命時代已過,我們的黨現在是執政黨了,我們再要像革命時代那樣動員我們最基層的黨組織,動員我們的農民黨員,叫他們為了革命事業而無私奉獻,這現實嗎?村級財政已經破產了,要搞公益事業,除非國家掏錢,沒有全體村民的民主決策,錢從哪裡來?不搞村民自治,由國家官吏來治理如此廣大的農村地區,治理千千萬萬如此分散的農戶,處理無數瑣碎的事務、糾紛,國家要付出多高的成本?我們有必要把農村所有的矛盾,包括那些極為瑣碎的,都集中到國家頭上,由國家為之承擔責任嗎?

村民民主自治,是新時期治理農村的唯一選擇。我們的調查組所走過的福建地區,是搞得比較好的。而那些搞得不那麼好的地方則按一些學者的話說,是既沒有民主,也沒有不民主,是真正的失控。這一現實,各級地方黨政官員們認識得很清楚,所以他們即使再不喜歡村民委員會直選,也並不同意從直選退回去,甚至不同意暫緩《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實施。

(3)農民們並不濫用他們的民主權利,他們“有數”,懂得怎樣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前面已經說過,各級地方黨政官員對於村民的權利責任意識仍持有一定程度的懷疑,但同時他們也相當一致的反映,農民心裡“有數”。這具體表現在農民尊重和服從國家對於他們的一些根本性要求。至少在我們的調查組所走過的地區,農民不願意交村提留和鄉統籌,他們認為這些錢都會被貪官汙吏糟踐掉,但對於交公糧和計劃生育都沒有什麼抗拒,基本上消除了我們對於村民民主自治是否會影響到國家對於農民的一些根本性要求,尤其是計劃生育這個基本國策的貫徹執行的擔憂。各級地方黨政官員們也反映,除了一些個別的情況,大多數被選舉出來的村委會主任和村委會,對於黨的領導表現出合作的態度。

有幾種對於農民是否能夠行使好他們的民主權利的懷疑。其中之一是賄選。然而,賄選這個問題很好解決:只要保證祕密劃票,賄選就會成為一件得不償失的事,不會有多少人去搞。另外一個是宗族勢力操縱選舉。這樣的事例肯定是有的,如競選中有“不為例,只為家族爭口氣”之類的口號,但這類事例往往被誇大了。我們的調查組所看到的情況是宗族勢力操縱選舉的現象並不明顯,小姓當選的比例很高。據村幹部和村民介紹,村民們往往故意選那些沒有宗族勢力作背景的人,因為這樣的人往往不太敢搞以權謀私。從這一點我們也可以看出,村民們對於自己的利益有著較為清醒的認識,同一宗族這個因素並不能蓋過利益的因素。村民們很清楚,他們要選的是代表他們利益的人,至於同姓不同姓沒有太大的重要性。實際情況是,在那些不能真正實現公正的民主選舉的地方,不健康勢力才有膨脹的趨勢。不健康勢力既是不能真正實現公正的民主選舉的因,也是果。

從選舉結果看,黨委組織部門的工作人員也承認,村民們選出來的村委會主任和村委會委員一般說來比村党支書和村黨支部成員的受教育程度高、年紀輕、能力強。

(4)各級地方黨政官員,特別是面對農村現實的第一線官員,逐步適應了民主政治的規則,並且正在成為運用這些規則的高手,完全能夠在民主政治的框架下,在法治的框架下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實現黨的意志。在我們的調查組走過的地區,處理與村民自治有關的事務的機構一般是黨委的組織部門。我們的印象是,負責處理這方面事務的幹部的素質、政策水平高於其他部門的幹部。他們已經學會了不是依靠簡單的命令,而是在民主與法制的框架下,依靠黨、團、婦聯等組織,發動和組織群眾,搞競選、啟動罷免程式等,把自己的人選選上去,把那些拒不與黨組織合作,鬧事的刺頭選下去。

幾十年來,我們的黨一直處於不受挑戰的執政地位,這樣一個地位所帶來的一個負面結果就是我們黨的幹部長期得不到政治鬥爭的的鍛鍊,意志消沉了,脫離群眾了,能力退化了。令人欣慰的是,我們恰恰在農村地區看到了經受住鍛鍊的基層黨政幹部。他們不得不面對基層民主政治的考驗,不得不以比過去高得多的政策水平、發動和組織群眾的能力,在民主與法制的框架下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實現黨的意志。包括那些對於農村基層民主嘖有煩言的幹部們也表示:黨組織畢竟是強大的,他們有充分的信心在民主政治的遊戲規則下貫徹好黨的方針政策,實現黨的意志,最多是比過去直接下命令麻煩一些。

那就還是讓我們黨的幹部麻煩一些吧,讓他們在農村基層民主政治中先鍛鍊一下。民主政治是不可阻擋的歷史潮流,我們黨將來會迫切需要一批具有較強的運用民主政治規則的能力的幹部。農村基層民主恰恰能夠為我黨培養這樣一批幹部,迫使黨的幹部在政治競爭中振作起來,學會如何密切聯絡群眾,提高自己的戰鬥能力,這樣一個過程能夠起到其他任何辦法都起不到的健全黨的肌體的作用。所以,我們的黨不能遷就一些黨員幹部對於農村基層民主的懶惰、畏難情緒,而要有意識地把他們推到農村基層民主政治中去鍛鍊,學會在民主政治中游泳。

通過在農村地區的調查,我們認為,我們的黨不必害怕民主政治,我們的黨完全有能力在民主政治的框架下貫徹自己的方針政策,實現自己的意志。農村地區的民主實踐是一個很好的開端。

(5)黨組織對於選舉出來的村委會主任和村委會起到了監督和制衡的作用。民主選舉只是民主政治的一個部分。除了民主選舉,還有民主監督、民主決策和民主管理,還有權力的制衡。民主選舉並不能保證被選舉出來的領導人不以權謀私,對於被選舉出來的領導人的監督和制衡必須是日常的。在當今農村的現實情況下,誰有力量對村委會主任和村委會進行日常的監督和制衡呢?只有村黨支部和上級黨組織。我們看到的是,基層黨組織正是這樣做的。基層黨組織是村務公開、村民民主理財等規章制度的制定者,也是村民實施民主監督、民主決策和民主管理的主要組織者。

應該說,基層黨組織自發地在農村基層民主程序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這就是幫助村民推進和完善基層民主,協助他們實現有效的自治。我們認為,黨應該把基層黨組織自發找到的這個定位明確下來,要求黨的基層幹部在推進和完善農村基層民主,協助村民實現有效的自治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同時防止基層黨政幹部為了自己工作方便,甚至為了以權謀私方便而以種種藉口破壞農村基層民主——這樣做有可能符合某些幹部的個人利益,卻絕不符合黨的整體利益。

(6)村民民主自治是在農村地區建立秩序的唯一選擇,在農村已經不存在其它健康的自組織資源。我們在前面已經講了,要想在農村地區恢復過去計劃經濟時代一竿子插到底的治理形式,由於經濟基礎和政治現實的巨大變化已經是不可能了,農村地區的村民自治勢在必行。那麼,除了民主選舉之外,中國農村還有沒有可能實行其他形式的自治呢?一些學者認為村民選舉是“自上而下的民主賜予”,因而靠不住,他們認為:“中國農村的自治,需要利用傳統的自組織資源”。我們認為,除了民主選舉之外,中國的農村已經不存在其他健康的“自組織資源”。

我們的調查組所走過的閩北山區,由於其獨特的地理、歷史條件,應該是傳統資源保留得比較多的地區。即使在這樣一個地區,1949年的革命,1XX年來的現代化程序,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的市場經濟,已經從根本上改變了農村和農民的面貌。由於城市對於農村的人才資源的汲取,農村已經不再可能出現一個傳統的鄉紳階層這個“傳統的自組織資源”的核心要素。在我們的調查組走過的6個縣(市),23個村,我們的調查組只碰上了一個家在農村的大專畢業生,就是這個唯一的大專畢業生

,主要也是在外跑生意。農村的子弟,只要是考上了學(哪怕只是中專),當上了幹部,經上了較大的商,就絕不會再回到鄉村居住。他們即使暫時回到鄉村,也只是為了獲取某種資源,而絕不會像過去的鄉紳那樣,真正把鄉村當成自己的家去悉心建設。

在我們的調查組走過的地區,唯一還保留著些少傳統文化的影子的,是順昌縣的謨武村。這個村子是宋朝理學大師程頤的高足楊時和遊酢的子孫的聚居地。這個村子自1980年代發起評選“四榜”,即“成材榜”、“功德榜”、“好樣榜”和“能人榜”,體現了中國傳統文化的價值觀。然而,南平市在其他鄉村推行謨武的“四榜”評選則全然沒有任何效果,所有的其他村莊缺乏謨武的傳統文化積澱,硬搞“四榜”評選,則只能是流於形式,沒有任何人理睬,沒有任何意義。即使是在謨武,“四榜”評選雖然在村中一些文化老人的主持下搞得有聲有色,但僅僅是這點傳統文化資源就可以起到“傳統的自組織資源”的作用嗎?回答是否定的。

中國的農民也不再像傳統的農民那樣,對於長輩,對於權威,對於官員還有什麼敬畏了。在我們的調查組訪談的時候,農民駁斥官員的情況比比皆是。總而言之,經過了這100多年來中國社會的幾度滄桑鉅變,中國農民頭腦中殘留的傳統也已經很少了。

斷言中國的農村、中國的農民幾千年來沒有什麼變化,指望回到中國的傳統道路上去,依賴“傳統的自組織資源”實現中國農村的自治的學者們缺乏對於中國農村和中國農民最起碼的瞭解,缺乏對於現代中國最起碼的瞭解。在當今中國農村,拋開了民主選舉,確實還有一些“自組織資源”,那就是不健康的宗族勢力和黑社會,而絕非一些學者理想中的具有儒家傳統的宗族和鄉紳。即使是在中國農村地區,儒家傳統資源是指望不上的,無論是從哪個角度,出於什麼動機,都指望不上了。對於這一點,我們的黨和我們的“新儒家”學者都應該有一個清醒的認識。

四.南平市下派村支書加強農村基層政權建設的經驗值得推廣

XX年6月,福建南平市委、市政府針對村黨支部軟弱渙散、黨群幹群關係緊張、村民集體上訪次數和人數急劇上升(從624個村的統計看,從1997年的村民上訪人數1956人增加到1999年的4456人)的情況,做出了大規模下派村支書的決定。他們從市、縣、鄉三級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中選派624名優秀後備幹部到行政村擔任黨支部書記。剛開始,許多人對此不以為然,認為不過就是新一輪的下派工作隊,起不到多少作用。但隨著此項工作深入持久地堅持了下去,效果卻慢慢顯現了出來。在下派村支書的村,村支部能力明顯改善,凝聚力和戰鬥力得到迅速強化,村級民主自治的各項法律和規章得以建全,下派村經濟發展停滯的狀況開始被打破,黨群幹群關係得到了迅速緩解(下派村支書的624個村,10人以上集體上訪人次從1999年的95次減為XX年的44次,集體上訪人數由1999年的4456人減為XX年的972人)。我們的調查組發現,南平市下派村支書的做法與過去下派工作組有許多不同之處,正是這些不同之處使他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南平市委和市政府的領導認為,過去的村黨支部之所以工作渙散,引發的黨群矛盾大,主要是因為村支書是本村人,有自己的農活要幹,不願分心管理黨務村務,他們的利益在村裡,與民爭利的事難以避免,村支書的整體素質不高,村民不服。下派村支書則有助於克服這些問題。下派時間一定三年,下派村支書成了村裡唯一專職的村務和黨務人員;村支書帶薪下派,不增加村裡的負擔;下派村支書不是本村人,不參與村裡的家族和派系爭鬥,不在村裡與民爭利,能超越村裡的家族和自然村間的利益矛盾,更公平地處理利益糾紛;他們的都受過大專以上教育,見過世面,更懂法律,文化知識素質遠遠高過當地村支書;他們的關係多見識廣,更能從上級政府經濟和科技部門為村裡爭取到專案和資金。南平市委、市政府為鼓勵村支書放心工作,還為村支書下派配套了其它政策條件:下派村支書在原單位的職位保留,有成績的優先提拔使用;除原單位工資外,還發一筆補貼;原單位有責任對下派村支書的村提供專案和資金的扶持,實現全市資源重心下移的目標;向下派村支書的村派出225名科技特派員,支援下派村支書的工作,幫助村裡提高種養技術水平,調整經濟結構;向下派村支書較集中的鄉鎮派出流通助理和金融助理,協調下派村支書村裡的農產品流通和農村小額貸款事宜等。

經過二年多的實踐,下派村支書在下派單位、科技特派員、流通助理、金融助理的統一幫助下,取得了很大成績。從經濟上看,由於他們普遍給村民帶來了經濟實惠(道路、學校、自來水、有線電視、引進種養新品種、技術培訓等),取得了村民的信任;從政治上看,下派村支書成了村民與村民委員會矛盾的調解人和村民委員會的監督者,他們完善了村務公開和民主監督的規章制度,動員廣大村民對村民委員會進行約束和監督,使《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的村民民主權利真正落在了實處,黨支部成了民主的守護人,推進了村級民主政治建設。從道義上看,他們在村裡沒有利益糾紛,不與民爭利,給村民帶來實惠,公正地處理村裡的矛盾,取得了道義的形象。他們動員群眾,取消了村裡一些的封建落後的迷信陋習,將先進的文化生活方式帶入了農村,取得了村民的支援。調查中有的村民說:“共產黨三次好,第一次是土改,第二次是聯產承包責任制,第三次是三個代表。下派村支書帶來了三個代表。”從素質上看,下派支書都受過中專以上教育,而且他們下派後,心無芥蒂,積極發展受過高中以上教育的年輕能人入黨,強化了黨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從下派村支書的624個村看,受過高中以上教育的黨員人員數從1999年的2246人迅速增加到XX年的3092人,提高了黨員的整體素質。

我們的調查組發現,雖然取得了以上這些有目共睹的成績,但南平市下派村支書的工作也有一些有待進一步完善的地方,例如下派村支書素質參差不齊,下派單位對下派村支書的支援力度不完全相同,下派的科技特派員對下派村支書的配合好壞不一,市裡各有關經濟科技部門沒有形成對下派村支書進行支援的統一佈署,市裡對下派村支書的管理和獎罰規定不夠明確細緻等。如果能將配套政策進一步明確化制度化,將其納入地方黨建制度之中來,將其納入地方政府的常規工作日程中來,將下派村支書作為一項長期堅持的制度,這對我黨以村黨支部為核心的基層組織建設將具有深遠意義。

從下派村支書的工作成績看,面對以市場化和村級民主發展以特徵的新形勢和新挑戰,如前所述,黨的村級基層組織仍然有自己廣闊的活動空間:在包產到戶和市場經濟發展中,它是村級公益事業的組織協調者;在村民自治的農村民主政治發展中,它是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監護者,是村務公開和依法治村的倡導者和維護者;從道義上看,它不與民爭利,能公道地協調處理村裡的利益矛盾,代表著絕大多數村民的利益;從黨員隊伍建設上看,它將更高素質的黨員輸入了農村,它積極主動地培養年輕能幹的後備力量,將農村最有活力的人群納入黨的隊伍之中。同時,下派村支書也是一個培養我黨農村後備幹部的重要環節,它使下派幹部受到了農村工作的歷練,學會了與群眾打交道,學會了動員群眾和組織群眾,這對我黨的農村管理也具有重要意義。

以村黨支部為核心的黨的基層組織是我黨政權的重要基礎,這個基礎的軟弱癱瘓嚴重影響著黨和國家的長期穩定和發展。改變過去那種村支書本村化的作法,將村支書下派制度化,將年輕的受過大學教育的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黨員下派任村支書,同時,為下派村支書營造強有力的制度和政策的管理支援環境,是一項十分具有意義的戰略舉措。由於我黨村級黨員普遍受教育水平低下,在短時間內難以從矮子裡面拔出將軍,短期的黨校培訓也同樣難以訓練出合適的人才,因此,要強化村黨支部,就要將人才從上面注入基層村黨支部中,以外來的人才帶動本村的黨員發展。將黨和政府支援農村的各種優惠政策和資源,集中通過下派村支書這個管道輸向農村,實實在在提高村支部的服務能力和政治地位,以此強化黨在農村的威信。從下派人才資源來看,雖然經過了多輪機構改革,但我們各級政府和事業單位冗員仍不少,與其讓他們坐辦公室看報紙還領工資,不如讓他們領著原單位的工資到農村去鍛鍊,去不斷充實村黨支部。如條件成熟的話,還可以逐漸將當過村支書的履歷作為今後年輕幹部提拔的一個先決條件。

基於以上思考,建議將下派村支書提升為我黨當前強化村支部基層組織建設的重

大戰略舉措,以省、市黨委為組織主體,從省、市、縣選拔年輕黨員,配套有力的幹部提拔使用機制和各部門全力支援的經濟科技政策,嚴明獎罰,向國內落後地區的軟弱渙散、癱瘓狀態的後進村、問題村、矛盾村全面下派村支書(幾年前全國曾向約20萬個村下派工作組,我感到範圍還應進一步擴大),將集中在城市裡的資金和技術要素下移一部分,通過村支書輸送到農村,提高黨對農村經濟的服務能力;協助村民推進民主自治,保證民主選舉的公正,嚴格執行黨和國家對村級民主的有關法律和規定,保證黨對村民自治民主程序的領導;以依法治村和公正斷事來提升黨在農村的道義力量,將農村年輕有文化有能力的人群吸納進我黨的隊伍之中來,使“三個代表”真正全面落實在村黨支部基層組織的工作之中。農村基層團組織建設調研報告農村基層調研報告(4) | 返回目錄

為進一步掌握農村團建工作的實際情況,找準存在問題,提高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切實加強農村團的基層組織建設,我們採取發放調查問卷的形式,就農村共青團的現狀、存在的問題,對搞好農村共青團工作的意見、建議進行了調查。本次調查面向農村團幹部,共發出問卷97份,收回79份,回收率為81.4%,調查覆蓋率佔全區農村團書記的56%,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現梳理歸納形成調查報告。

一、農村共青團工作的現狀

1、基層組織情況。目前,全區共有11個鎮(街道)團委,174個村(居),174個村(居)團支部。從調查的情況看,各村(居)團支部組織設定健全,都明確了領導專門分管團工作,並結合村(居)換屆的契機,對團組織進行換屆,選好配齊團支部帶頭人,調整充實團支部骨幹力量。大部分村(居)能按照上級團委的要求,認真配合完成各項中心工作。同時我們也看到,農村團組織存在弱化、戰鬥力不強的現象。不少村(居)反映,目前由於受到多方面的制約,共青團組織的職能正逐步萎縮。個別地方團組織形同虛設,僅僅停留在組織機構的設定形式上,實際工作難以開展,這種情況在經濟較為落後的村居表現尤為突出。

2、團幹隊伍情況。農村團幹整體素質與以往相比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在調查的團幹中,年齡20-35歲的佔了81%,黨員的佔86%,高中和同等學歷以上的佔86%。其中兼職團幹約佔一半的比例,進入村(居)班子的佔42%。大多數農村團幹對當前的政治經濟形勢和共青團組織的職能有著比較清晰的認識,但對如何在新形勢下開拓團工作普遍存在著壓力。同時,大多數團幹在加強理論學習方面還存在薄弱環節,有51%的團幹表示,由於工作忙、家庭負擔重等原因,沒有堅持進行學習。

3、團員隊伍情況。農村團員青年大多數能擁護上級黨組織的政策和決定,在農村的民主政治建設、經濟建設、精神建設、社會建設中發揮生力軍和先鋒隊的作用。但是,隨著經濟社會迅猛發展,團員流動性較大,流失情況嚴重,很多團員青年畢業後自謀職業,團員管理工作難以正常開展;村居一級入團物件減少,發展團員工作難度較大,個別村居只有在徵兵期間才有發展新團員,從而降低了團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團員意識逐漸淡化,共青團組織的政治性、先進性難以體現,部分團員青年入黨動機不純,認為青年為了撈取政治資本、有面子等原因入黨的達到49 %。不少團組織在召開會議、組織活動的時候,團員青年積極性不高,嚴重缺席的情況達到16%。

4、活動開展情況。農村團工作存在活動陣地少,經費缺乏的問題。在調查的村(居)中,有46%有陣地但設施配備不齊全,有50%則完全沒有活動陣地。同時團工作經費也嚴重缺乏,有 60%的團幹表示完全沒有活動經費,活動經費在1000元以下的佔34%。陣地和經費的缺乏,致使團工作難以開展,個別地方長期沒有組織團員開展活動。由於缺乏對農村團員的教育和約束,沒能調動起農村團員的模範帶頭作用,團員失去了榮譽感,團組織失去了應有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制約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1、農村黨組織對基層團組織重視程度減弱。一是思想上重視程度不夠。省、市、區各級團委已就如何加強基層黨建帶團建制訂了綱領性的檔案,但許多具體內容沒能得到有效的貫徹落實。尤其是村居一級由於政務繁多,對團建工作關心和指導力度不夠,團幹部政治經濟待遇也得不到落實。目前在農村團乾的使用、管理上缺乏應有的激勵機制,從事農村團工作沒有相應的津貼和報酬,在政治上對團幹部的培養和關心力度不夠,致使團幹部工作積極性不高,進取思想淡化。二是團的工作經費、活動陣地沒有保障。部分農村黨支部本身渙散,集體經濟較為薄弱,村級團工作經費無從保證。同時,許多村(居)團組織沒有固定的活動場所,致使活動難以開展。

2、團幹缺乏主動性和創造性。面對諸多制約因素,很多團幹不能準確定位,去適應新形勢的發展,主動、創造性地開展工作。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思想認識上存在偏差。由於農村團乾的政治經濟待遇得不到落實,面對困難,一些人存在得過且過的心理,缺乏責任感和使命感,不能主動去開創團的工作。二是工作力度不夠。目前村(居)兩委縮編,很多地方都是從班子中選出最年輕的幹部作為團組織負責人。由於這些人身兼數職,主要精力用在應付黨政佈置的工作上。即使沒有進入班子的團幹,也疲於應付各種臨時任務,不能以主要精力抓團的建設。三是服務意識和創新意識不強。經濟社會發展給農村帶來了巨大的變化,給共青團工作帶來了新的挑戰,不少團幹覺得老的方法不能用,新的活動又想不出來,不能準確把握共青團和農村實際的結合點,在服務青年成長成才方面辦法不多。

3、團員的教育規範缺乏有效的辦法。隨著新形勢的發展,一些管理制度、教育方式顯得呆板、滯後,出現了青年需要的,團組織做不了,團組織要求的,青年不願做的矛盾。而市場經濟發展也帶來了觀念的變革,使部分團員青年出現政治淡化傾向,即使有團的活動,他們也不願意參加,團組織失去了應有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團員發展機制的不完善,導致有的基層團組織發展團員工作遇到了相當大的困難,除了參軍、升學才會想起團組織外,平時主動要求入團的青年很少,不少村連續幾年沒有發展過新團員,造成農村團員數量逐年減少,素質下降。

4、團組織服務青年的功能比較欠缺。許多團組織在職能定位上把握不準,僅僅滿足於形式上和口頭上,沒有積極探索有效的載體和機制,不能為農村青年致富成才提供實實在在的服務。農村的實際要求團組織把握好工作重心,把幫助和帶領農村青年發家致富作為團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將團的每項工作都化為農村重心工作服務的具體舉措。由於團組織的工作方式單一、工作內容滯後,缺少既能與團的工作實際相結合,又能激發青年參與熱情的有效活動載體,導致團組織團結青年、教育青年、服務青年功能得不到充分發揮。

三、加強農村基層共青團工作的建議

1、實施“黨建帶團建”,構建黨團建設一體化的新格局。各級黨組織要增強“帶”的主動性,對團建工作做到“六帶一優化”,即:直接帶領和推動團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班子建設、隊伍建設、帶動工作發展,優化團的工作條件。 重點要做到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要把基層團組織建設納入基層黨組織總體規劃和基層黨組織工作目標,在制定目標管理、檢查指導、考核驗收、總結工作時,要使黨建與團建一併研究、部署、檢查的總結;二是建立區、鎮(街道)二級黨建帶團建聯席工作會議制度,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聽取團委關於團建工作彙報,並幫助解決有關實際工作中碰到的問題;三是按照《黨章》和上級有關檔案精神,落實區、鎮(街道)二級是黨員的團委書記列席同級常委會和黨委會制度,使共青團能及時瞭解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及黨建中的重大事項;四是堅持把團幹部培訓納入全區幹部培訓規劃,至少一年組織一次團幹部的培訓;五是逐步解決鎮、村團委“缺人辦事”、“缺錢辦事”問題,增強團組織的自轉能力和服務功能,要確保鎮團委的行政編制數,對鎮、村團委書記做到隨缺隨配,在經費上,要積極爭取按照青年數列入財政年度預算。

2、按照“強鎮帶村”戰略,切實加強鎮(街道)團委主體地位建設。鎮(街道)團委是農村基層團組織建設的龍頭,而鎮(街道)團委書記更是整個農村基層團組織建設的“領頭雁”,只有充分發揮鎮(街道)團委書記的作用,才能起到“牽一髮而動全身”的作用。除要落實相應的政治、經濟待遇外,鄉鎮專職團幹部要儘可能專職專用。作為團委書記也要認真處理好“鎮街道職能部門的關係,尋找有機結合,整合各項資源,把團工作自覺納入到黨政中心工作的大局之中,使團員青年滿意,使黨委政府滿意。同時要切實加強鎮(街道)團委班子建設,大膽把轄區內的農村、企業、學校的優秀人才選入鎮(街道)團委班子,合理搭配,發揮整體優勢;要積極發揮鎮(街道)團委的示範、導向作用。可根據本鎮(街道)的實際情況,集中精力抓出幾項黨委認可、群眾歡迎的重點(特色)工作,增強自身的輻射力和影響力,帶動基層團支部,帶動農村青年;要積極扶持一批規範化團支部,以點帶面促團建。對部分團員多、開展工作條件好、凝聚力和戰鬥力較強的支部,要積極幫助他們建立規範化團支部,並以此作為團工作的支撐點,發揮典型的示範帶動作用,以點帶面,促進農村團工作煥發生機和活力。

3、改革農村團組織設定,構建新型組織網路。根據農村社會發展趨勢,針對團組織缺乏工作主體,原有的組織形式已很難發揮作用的現狀,按照“有利於加強黨的領導、有利於團結凝聚青年和團組織的作用發揮、有利於團的系統管理、有利於擴大團內民主和團員參與”的原則,採取靈活多樣、符合實際的村村聯建、村企聯建、村校聯建、行業建團等多種方式建立團組織,構建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新型的農村基層團組織網路,實現團組織的多重覆蓋,增強團組織的影響力。

4、切實加強兩支隊伍建設,努力提高整體素質。要抓好農村基層團組織建設關鍵是要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團幹部隊伍和一定數量的團員隊伍。在團幹部建設中要針對不同層面的的團幹部採取不同的方法加以培養。對鎮(街道)團幹部要注重加強學習培訓,以建設“學習型組織”為總體要求,在團幹部中大興學習之風,鼓勵撰寫理論和調研文章,同時要對他們多交任務,多壓擔子,努力提高鎮(街道)團幹部的實踐經驗、能力素質和工作水平;對村級團幹部要十分注重選拔,要嚴格按照村級團幹部的任用標準,可以採取公開競選、組織物色等方法,選好選準團幹部。在發展壯大團員隊伍工作中,要牢牢把握好教育關、管理關,不斷增強團組織的凝聚力和吸引力,讓廣大團員青年在各種活動中感受組織的溫暖,增強團員意識,充分體現團組織的先進性。

5、依託有效載體,為農村青年成長成才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村團員需求多樣化,團組織要多層次設計載體服務青年。一是要加強培訓,提高青年綜合素質。藉助團校、成教中心等為農村青年開展各種科學知識、實用技能培訓;二是要利用團組織的網路優勢及時向青年提供就業、市場、技術資訊服務;三是要開展鄉村青少年文化節,活躍農村文化,通過徵文賽、書畫賽、科技文化衛生下鄉等形式,用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動引導青年,充實農村青年生活。四是要引導青年積極投身新農村建設。要著力培育各類青年專業合作組織和有特色的共青團實驗基地,提升農村青年組織化水平,推動地方經濟的發展。同時要適應形勢,從共青團事業可持續發展的高度,多方位拓展職能,如積極承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農村環境整治、群眾性文化建設等方面的部分社會職能,增強團組織的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