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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地區開展社群矯正工作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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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社群矯正工作目前正從城市向農村全面鋪開,由於農村地區較之城市而言,在經濟、社會、文化等諸方面處於相對落後的局面,這勢必會影響到我國農村地區社群矯正工作的深入開展。我縣位於渝西川東交界處,是全國的畜牧產業核心基地以及渝西川東區域中心城市,全縣幅員面積1075.37平方公里,轄15鎮,6街道。全縣總人口83萬餘人,其中農業人口接近全縣總人口的80%。我縣社群矯正從開展試點,底開始全縣鋪開。本文將對在我國廣大的農村地區如何推行社群矯正進行相關探討。

農村地區開展社群矯正工作調研報告

一、當前我國農村地區社群矯正存在的問題

1、社群矯正知識知曉度不高

基層領導幹部對社群矯正工作的認識和重視不足。社群矯正是需要執法機關,服刑人員和社會群體的三方配合,由國家機關藉助社會綜合資源的幫助而對服刑人員進行的開放式行刑方式。社群矯正如果得不到基層政府領導的重視,工作就很難開展,但現在的狀況是基層領導幹部更換頻繁,部分領導幹部不瞭解社群矯正究竟為何物,更不用說很好的指導社群矯正工作。

村(居)群眾對社群矯正知識的瞭解不夠、認同度不高。由於社群矯正開展的時間還不長,農村群眾普遍認為要控制和打擊罪犯,監禁刑是最好的選擇。大多數農村老百姓認為一個人犯了罪不用“坐牢”,接受其應得的懲罰,卻仍然可以在其生活的社群中服刑,是公眾所不能接受的事實,認為這難以體現社會公平。並且群眾擔心實行了開放式的社群矯正,一旦對社群服刑人員管理過鬆或者矯正不得當,則會讓社群服刑人員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所以,在社群矯正的實施過程中,一些農村群眾表現出過度的憂慮、恐懼,不理解,儘量避免與服刑人員接觸,這給社群矯正工作帶來許多困難。

社群矯正工作存在重幫教輕管理的思想。在目前的社群矯正中,司法行政部門是工作主體但無執行權,而公安派出所又無暇對社群服刑人員進行管理,這樣就導致了對社群服刑人員重幫教、輕矯治的現象出現,以至於使個別地方的社群矯正工作形同於安置幫教。

部分社群服刑人員對社群矯正的思想認識存在偏差,認為法院宣判了,監獄釋放了,就沒事了,什麼社群矯正,國家也沒有法律規定,我不參加公益勞動、思想教育也無所謂。

2、社群矯正隊伍力量薄弱

當前我國的社群矯正隊伍主要由社群矯正專業隊伍和社群矯正志願者兩部分組成。

社群矯正專業隊伍主要包括司法所工作人員和社會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員是具體承擔矯正工作的主要力量,但目前大部分鎮街一般只有1-2名司法所工作人員,他們承擔著轄區社群矯正、安置幫教、普法宣傳、人民調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九項工作職能,工作強度大,使得他們真正用於社群矯正的精力和時間較少。另外司法所工作人員學科背景單一,離社群矯正工作需具備的法學、心理學、社會學和教育學等全方位的人才需要還相差甚遠。社會工作者是由鄉鎮(街道)財政出錢聘請的專職社群矯正工作人員,由於目前農村地區基層政府財力有限,所以很少有鄉鎮(街道)聘請社會工作者從事社群矯正。

矯正志願者是社群矯正工作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他們為幫助社群服刑人員重返社會起到重要的作用。但目前群眾參與志願者活動的意識還較為淡薄,自願來做社群矯正志願者的人數很少。在實際工作中,司法所工作人員每接收一名社群服刑人員,往往只能發展各村(居)的兩委工作人員擔任矯正志願者,不可避免地造成有些志願者的參與並不是完全出於其本人意願,對社群服刑人員的監督管理也只是馬虎了事,起不到日常監督管理作用。

3、社群服刑人員管理困難

首先,農村地區社群服刑人員數量大。由於撤鄉並鎮,我縣部分大鎮如盤龍鎮目前幅員面積達126平方公里,加之社群服刑人員居住分散、司法所工作人員少,這些都給社群服刑人員的管理工作帶來了很大的難度。

其次,農村地區社群服刑人員的犯罪型別與城市有較大區別。在城市社群服刑人員中,職務和未成年人犯罪較多;而在農村社群服刑人員中,侵財型犯罪和傷害類犯罪較多。從而使得農村地區社群服刑人員易重新犯罪的可能性較大。

再次,農村地區社群服刑人員流動性較大。我縣度前三季度請假外出的社群服刑人員達73人次,對這部分迫於生活需要外出打工的社群服刑人員如何實施矯正,在實踐中,司法所多是採取委託管理和要求社群服刑人員採用定期通電話的方式掌握一下資訊,然而目前委託管理並沒有實現全國覆蓋,加之這部分人流動性較強,場所不固定,有的過一段時間就沒了音信,而另一部分人即使保證定期都能夠電話聯絡,但也都是全憑社群服刑人員自己說了算,是真是假,難以考證,實際上等於是讓這部分人處於放任脫管的狀態。

最後,由於傳統思想的影響,部分社群服刑人員存在一定的心理障礙。他們對社 區矯正方式存在一定的社會和心理壓力,不願意回到社群執行刑罰,不願意讓親戚朋友知道自己犯事。對於集中的學習和義務勞動感到恥辱。同時希望司法機關不要做定期的家訪,以免打擾自己正常的工作和家庭生活。

4、社群矯正經費保障不足

社群矯正涉及多方面的工作,需要一定的經費予以保障,兩高兩部的通知中對此沒有規定。《重慶市社群矯正工作實施暫行辦法》(渝司辦[]91號)也只規定財政部門應當將社群矯正工作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但並沒有說明每個社群服刑人員的經費保障款項、使用條件、使用時間、申請及使用的主體和程式,使得經費保障問題在實踐中成為制約社群矯正工作進一步發展的障礙。

5、農村基層社群建設步伐遲緩

社群矯正是一種立足社群、依靠社群的社會化行刑方式,成熟的社群環境是社群矯正賴以發展的前提和基礎,沒有一個結構合理、功能良好的社群,就不可能有效果顯著的社群矯正,加強社群建設對於社群矯正的發展意義重大。當前我國不少農村地區,因社會轉型導致一些基層組織渙散無力,傳統的社會整合機制削弱,同時,現代意義的社群發育緩慢,社會自治機制很不健全,這使得一些社群矯正措施因社會支援不夠而影響了實施效果。推進農村社群建設已經成為一個緊迫的問題

6、社群矯正缺乏相應法律支撐

社群矯正作為國家刑罰執行活動,需要調整的關係具有多樣性和複雜性,必須要有相應的法律作保障。現行社群矯正法律規範的滯後性嚴重製約著社群矯正工作的開展,已成為社群矯正發展的最大障礙。根據現行法律規定來看,社群矯正執法主體與工作主體是相分離的,公安機關是社群矯正的執法主體,司法行政機關是社群矯正的工作主體。然而在實踐中,公安機關往往認為只要將社群服刑人員移交給司法行政機關就“一交了事”,後面的事跟自己沒有關係,加之公安機關對社群矯正缺少相應的考核機制,從而導致了司法行政機關在從事社群矯正工作時,往往缺少公安機關和其它部門的配合,這樣在工作中就會顯得力不從心或者陷入管理不當等尷尬境況。另外,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行政處罰只能由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地方政府規章設定,其他規範性檔案不得設定行政處罰。目前社群矯正的獎懲依據主要是重慶市法、檢、公、司等12部門的聯合行文《重慶市社群矯正實施暫行辦法》,其處罰效力值得商榷。

二、農村地區開展社群矯正探討

1、加大社群矯正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社群矯正氛圍。

首先要擴大社會影響面,增強社會影響力,爭取社會各界的認同和支援。結合“xx”普法開局契機,充分發揮電視、廣播、報紙等媒介的作用,向廣大基層幹部群眾全面宣傳什麼是社群矯正、社群矯正的性質和內容、社群矯正的執行方式等內容,從而讓全社會都知曉和關注社群矯正。

其次要強調社群矯正的管理矯正功能。社群矯正工作者和社群服刑人員要清楚地認識到社群矯正是一種新的刑罰執行方式,社群矯正具有一定的懲罰性、管束性和監督性。社群矯正是在矯正社群服刑人員不良心理和行為的前提下幫助解決其在生活、就業、心理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矯治是根本,幫助是保障,而不是一味地重幫教而輕矯治,同時對於有勞動能力的社群服刑人員必須按規定要求其每月到指定的地點參加一定時間的公益勞動,以體現對其的監管和矯治。也就是說,司法所在從事日常矯治工作中要突出硬的一面,不能老當老好人,更不能把社群矯正做成安置幫教。社群矯正的根本目的是充分利用社會力量和社會資源,加大對非監禁刑罪犯的監督管理和教育矯正力度,提高教育改造質量,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為建設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要提高矯正質量,必須使社群服刑人員能夠從內心深處接受各類教育,感化其罪惡的心靈。

2、充實社群矯正工作隊伍,提升社群矯正隊伍素質

首先,要不斷充實社群矯正工作隊伍力量。第一要招錄一批政治素質好,接受過法學、社會學、教育學、心理學的專業人才充實到社群矯正工作隊伍中去。我縣在將去年新招錄的25名司法助理員全部充實到基層司法所力量的基礎上,今年又針對現有司法助理員普遍只具有單一法學背景的情況,一方面派人蔘加心理諮詢學習,另一方面專門招錄一批心理學等其他專業的司法助理員充實到社群矯正隊伍中去,以彌補當前社群矯正隊伍知識結構單一的局面。第二,有條件的地區要積極聘請社會工作者,以不斷充實和加強社群矯正工作隊伍力量。第三,要制定相關優惠政策,廣泛吸收志願者加入社群矯正工作隊伍,引入大學生村官參與社群矯正工作機制,將大學生村官參與社群矯正與其年終崗位責任制掛鉤,增強其工作責任心。

其次,要提升社群矯正工作隊伍的專業化程度。矯正工作人員隊伍業務素質如何,直接影響著社群矯正工作質量。第一,要加大培訓力度,建立各類培訓載體,科學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社群矯正專業隊伍和志願者參加培訓,提高他們的專業水平、工作能力和職業素養。第二,要充分發揮高等院校、資深專家資源優勢,通過“請進來”的方式讓專家、教授講解社群矯正理論知識和國內、國際社群矯正的先進經驗。第三,要積極向兄弟單位學習取經,通過“走出去”的方式,前往兄弟單位調研取經,引入兄弟單位的成功做法,吸取先進的工作方法,提高整體矯正工作水平。第四,要定期召開工作例會,通過例會交流,剖析典型案例,使全體社群矯正工作隊伍素質不斷提升,不斷掌握社群矯正的新手段、新方法。

再次,要依靠基層,注重發揮農村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等社會力量的作用。在農村地區,村(居)委會等群眾自治組織處在最基層,與人民群眾聯絡最為密切,也最瞭解社群服刑人員的家庭、社會關係、生產生活等情況,能夠全面掌握社群服刑人員的教育改造、監督管理等具體現狀,充分調動村(居)委會、村組幹部的積極性是做好農村社群矯正的必然要求。我縣在以往村(居)“四職幹部”的基礎上特別增設1名村(居)綜治專幹,專門負責轄區內社群矯正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進一步加強了村(居)自治組織的力量,充分發揮了村民自治組織對農村的整合功能,對於促進社群矯正在農村的發展、解決農村與城市發展失衡的問題,具有重要意義,

3、探索社群矯正管理方法,創新社群矯正管理模式

建立全國統一的社群服刑人員外出請假委託管理平臺,確保外出社群服刑人員矯正措施有效落實。當前應該採取以下措施對外出請假社群服刑人員進行有效管理,:一是嚴格把握外出請假社群服刑人員條件。入矯未滿3個月的社群服刑人員、嚴重暴力犯罪的社群服刑人員、風險評估確定為嚴管的社群服刑人員禁止外出。二是對外出請假社群服刑人員實行委託管理。經批准請假外出的社群服刑人員,委託地社群矯正組織應將委託管理書及相關法律文書傳至接收地社群矯正組織。接收地社群矯正組織應在收到材料後,將委託管理書回執及時傳至委託地社群矯正組織。三是對個別外出請假社群服刑人員實行實地回訪制度。矯正工作人員在適當的時候對外出請假的社群服刑人員進行實地考察,加強對這部分社群服刑人員的針對性管理。四是對外出請假社群服刑人員實行監控管理。要求外出請假社群服刑人員必須全部納入移動監控平臺管理,每天24小時開機,便於矯正工作人員隨時掌握社群服刑人員行蹤。

建立社群矯正保證金制度,要求社群矯正組織在接收社群服刑人員時要求其繳納一定的保證金,如果社群服刑人員脫管或不按規定接受矯正教育,保證金給予沒收,上繳國庫,如果社群服刑人員對社群矯正機構的要求均能遵守則於期滿時退還保證金。

建立社群服刑人員生活困難臨時救助金制度,臨時救助金主要由政府財政拔款、個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捐款組成。社群服刑人員生活困難臨時救助金的救助物件為生活困難且不符合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社群服刑人員。通過社群服刑人員生活困難臨時救助金的實施,保障貧困社群服刑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有效預防其因生存問題而重新違法犯罪。

4、加大社群矯正經費投入,完善社群矯正保障機制

建議國家財政部門制定《社群矯正工作經費使用管理辦法》,確定社群矯正經費款項,規範社群矯正經費的使用程式。根據各地的經濟發展情況,確定各地社群矯正所需費用標準,再由地方財政列入當年的政府財政預算,由市、區(縣)級司法局根據社群矯正工作進展情況,及時撥付給基層司法所。完善審計檢查制度,確保專款專用,解決司法所因經費緊張而無法全面開展工作的難題。

5、加快農村社群建設步伐,奠定社群矯正堅實基礎。

農村社群建設步伐已成為制約農村社群矯正工作進一步發展的一個重要制約因素。中共xx屆六中全會《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要問題的決定》中,首次完整地提出了“農村社群建設”的概念,並要求把城鄉社群建設成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在農村社群建設中要整合社群資源,推進農村志願服務活動,逐步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農村基層管理體制、執行機制和服務體系,全面提升農村社群功能,努力建設富裕、文明、民主、和諧的新型農村社群,使農村社群建設成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

6、建立部門間聯動機制,實現社群矯正無縫對接

社群矯正工作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工作,單靠一個部門、一個單位都不可能完成,必須需要有關單位的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相互支援。各級社群矯正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發揮牽頭作用,使法、檢、公、司等相關部門的工作形成合力。首先,要建立每月相互通報、相互核實制度,確保不發生脫漏管現象。其次,要加強各個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通過充分發揮社群矯正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職能作用,建立健全聯席會議、情況通報、資訊交流等制度,充分運用協調機制和工作平臺,研究解決社群矯正工作中遇到的相關實際問題。今年上半年,我縣組織法、檢、公、司等部門對全縣監外執行社群矯正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並組織社群矯正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召開多次聯席會議,及時總結社群矯正工作經驗,協商解決社群矯正工作存在的問題,諸如接收認識上的不統一、撤消緩刑假釋案件中公檢法司的職能職責和辦理的時限要求等,對促進我縣社群矯正工作步入法制化、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管理軌道起到了重要作用。

7、加快社群矯正立法,實現社群矯正有法可依

首先,應該通過立法明確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監獄機關在社群矯正工作中各自的職能,職責和許可權,最好能從法律的高度賦予司法行政機關對社群矯正工作的執法主體地位;其次,對社群矯正銜接環節要有詳細規定,包括交接環節的銜接和監管環節的銜接等;再次,對社群矯正工作的執行和日常管理等諸多細節要有明確規定.對如何進行如參加勞動、申請外出打工的程式和規定、對不按規定參加矯正的不同情況應承擔什麼樣的責任應該有法可依;最後,對社群矯正工作人員和社群服刑人員的具體權利和義務、對兩者獎勵和懲罰的條件及程式應有詳細的規定。

開展社群矯正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根本目是使服刑人員重新順利迴歸社會,為他們架起再次步入社會的橋樑。矯正質量的好壞,關係到社會及公眾的安全,關係到社會的和諧穩定。隨著我國社群矯正工作的深入開展,廣大農村地區必將成為我國社群矯正工作的主戰場,每位社群矯正工作人員一定要高度重視農村社群矯正的重要作用,努力探索社群矯正管理方法,不斷改革完善社群矯正制度,使我國的社群矯正工作再上一個新的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