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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辦理協議書(通用19篇)

欄目: 熱點專題 / 釋出於: / 人氣:3.37K

委託辦理協議書 篇1

甲方:

委託辦理協議書(通用19篇)

乙方:

為了方便職工儲蓄、簡化企事業單位發放工資手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乙方委託甲方代發其單位職工工資。為了明確雙方職責,保證該項工作的順利進行,雙方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負責為本單位參加代發工資的員工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組織員工認真填寫《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此表由甲方提供;並在甲方指定的營業網點開立個人銀行賬戶(代辦時乙方應提供員工身份證影印件和填明員工姓名、身份證號的明細表格,並在表格上加蓋單位公章,員工身份證影印證件的真實性由乙方驗證,如若由此引起的問題,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摺/儲蓄卡(銀行結算賬戶)後三日內發放到職工本人手中,並告知單位職工及時修改存摺/儲蓄卡取款密碼及查詢密碼,如因存摺遺失、密碼洩露等引起的糾紛,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二條: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磁碟格式的要求,製作代發工資資料軟盤(軟盤由乙方自行提供)。

第三條:乙方應在代發工資日前3個工作日(不含代發工作日)內到甲方辦理代發工資手續,然後將轉賬支票、代發工資資料軟盤和“代發工資清單”一併送交甲方。如乙方所提供的軟盤與“代發工資清單”不一致及未交手續費等原因而引起的差錯事故或造成代發工資延誤,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四條:每月日為乙方代發工資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按時發放工資,乙方應向單位職工說明並通知甲方,由此而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負責;如因甲方裝置或通訊故障及其他原因造成賬務差錯時,甲方有權單方面進行賬務更正。

第五條:甲方將乙方提供的代發工資資料入賬後,即列印代發工資明細清單,乙方可在代發工資日後到甲方指定的網點進行核對。

第六條:乙方在向甲方提供磁碟資料前應認真進行核對,甲方業務系統只對乙方提供的磁碟資料中的客戶賬號進行識別,如因乙方磁碟資料錯誤造成賬號串號,責任由乙方負責,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進行查詢。

第七條:如因乙方提供的代發工資磁碟中的賬戶有誤所產生未入賬賬戶,甲方應列印“代發工資未入賬清單”一式兩份,一份由甲方送乙方處理,一份由甲方留存備查。

第八條:根據《服務價格管理辦法》的規定,對批量代發工資的收費按照每筆元收取,對手工代發工資按每筆元。每月代發工資後3日內,經甲乙雙方對代發工資筆數核實後,由甲方使用“特種轉賬”傳票從乙方賬戶主動扣劃。如乙方賬戶存款不足,乙方應在每月代發工資後3日內向甲方補足代發工資費用。

第九條:乙方職工在*銀行開立的活期存摺或儲蓄卡,作為代發工資指定賬戶的,該賬戶不得擅自撤銷和變更。

(一)若遇乙方員工代發工資的存摺或卡遺失,可憑本人身份證明,向其開戶的營業機構書面申請掛失;

(二)若遇乙方職工更換了代發工資賬戶,乙方必須在代發工資前向甲方提供該職工更換後的代發工資帳號,否則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甲方為乙方代發工資編列的代號為: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修改補充。

第十二條:本協議有效期一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協議到期後,可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新的協議。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或負責人):(或負責人):

年月日年月日

委託辦理協議書 篇2

房產委託拍賣合同範本

合同編號: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

委託人(簡稱甲方):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電話:______傳真:______

拍賣人(簡稱乙方),拍賣行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電話______傳真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電掛______郵政編碼______委託代理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和其他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願意就下述拍賣物委託乙方依法公開拍賣:

1、拍賣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

6、存放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拍賣物的交付方式:

第三條拍賣物的交付方式:

第四條拍賣方式:

第五條拍賣期限: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應保證對拍賣物擁有無爭議的處分權,並向乙方提供有關的證明檔案和拍賣物的詳盡資料。必要時,乙方可隨時向甲方要求提供諮詢,甲方不得拒絕。

二、甲方可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確定拍賣物的底價;乙方不得以低於該底價的

價格進行拍賣,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三、甲方在交付拍賣物時,應向乙方提出其知道或應當知道睥拍賣物瑕疵。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四、甲方應向乙預付受理費___元,用於拍賣物進行估價、倉儲保管、運輸、保險和公告、廣告等項費用開支,由乙方按實際開支多退少補。屬於規定情況的,由乙方先行墊付;其金額在拍賣成交後,從所得價款中扣除。

五、甲方應按成交總金額的%向乙方支付佣金;該款項也可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六、乙方應對拍賣物的底價保密,不得委託或代理他人蔘加競價;亦不得委託他人進行拍賣。

七、乙方對其佔管的拍賣物負適當保管責任,並應將拍賣物的變動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確因乙方的過錯而造成拍賣物損失的,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八、拍賣過程結束,乙方在收齊全部應收款項後,應通過其銀行帳戶,將拍賣所得價金一次全部付給甲方,不得延誤。

九、對需要徵稅的拍賣物,由甲方交付稅金;經稅務機關同意,稅金可從拍賣所得價款中取得。

十、拍賣成交後,由乙方按成交價金開給競買人發票或符合稅務機關規定的收據。

第七條有關拍賣程式的中止和終止問題,根據之規定予以處理。

第八條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不得違約。否則,由違約方向他方拍賣的底價的%支付違約金。因合同履行產生糾紛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止。

委託人(公章)______拍賣人(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開戶銀行_____

委託辦理協議書 篇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變電所配電工程委託乙方申請通電至通電驗收完成,經雙方同意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教授新村箱變工程

工程地點:科技學院教授新村

工程內容:教授新村二期20#、21#、22#、23#、24#、25#樓室外電力高低壓施工,包工包料;教授新村1250KVA箱變及低壓裝置的安裝,除錯;教授新村1250KVA箱變及低壓分接箱之間的電纜的採購及敷設及連線,電纜井的砌築;低壓分接箱至樓內表箱之間的低壓電纜採購及連線;1250KVA箱變兩個及所有分接箱有甲方提供。其餘材料採購有乙方購買。

承包形式:總承包,包工包料,交鑰匙工程

(不含配電所土建照明工程費用、配電所內接地網、裝置基礎槽鋼安裝、低壓出線工程、高壓進出線電纜、外線工程費用等)

第二條工程總價

合同總價為(RMB):100萬元整含稅(大寫壹佰萬元整),以最終決算價格結算。

第三條付款方式

1、雙方自正式簽訂合同之日起至供電局答覆意見書出來後,甲方應一次性付給乙方工程預付款(人民幣)40%40,0000元整,(大寫肆拾萬元整);

2、裝置進廠甲方應支付工程款50%(人民幣)50,0000元整(大寫伍拾萬元整)3、工程驗收通電合格後30天內付款10%(人民幣)10,0000元整(大寫壹拾萬元整)

4、雙方蓋章後合同開始生效。

第四條合同範圍

1、合同範圍為配電房內的裝置。(詳細內容見合同附件)

2、合同範圍內的主器材裝置及管路.電線.相關配件,雙方採用包乾方式承包完工結算時不因物價調整或管.線的增減雙方均不辦理加減賬,惟甲方要求追加或變更專案得依原價或市場價辦理加減賬;

3、本合同含代業主辦理申請用電手續至業主送電完成所有工程手續。

第五條甲方職責

1、在乙方提供的圖紙上稽核確定並簽字。

2、保證配合乙方及壽光供電公司施工所需的款項的如期支付;

3、供應乙方及供電公司在工地施工時所需的臨時場地及用水用電;

4、向乙方提供用電申請手續必要的相關檔案及協助;

5、向乙方提供配電房土建(包括照明、接地網、裝置基礎槽鋼安裝、外線工程等)。

第六條乙方職責

1、向供電局申請用電手續至業主送電完成;

2、變電站高低壓系統依設計圖紙施工及送電;

3、協助甲方向供電公司申請10KV外線施工的手續;

4、自櫃體到廠日起履行保固條款;

5、開具本合同價上的工程發票。

第七條技術規範

按甲方提供的圖紙為施工需求方案及報價單所列品牌為驗收依據。

第八條工程日期

1、本合同項簽訂後75天經甲方與供電公司驗收通電(要求外線工程要在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竣工),如因甲方所造成之原因或付款拖延等因素導致工期延誤後果由甲方承擔。

2、甲方若不能如期付款,則乙方按照每逾期一日收取合同總額的千分之一作為甲方的違約金;若甲方不能如期支付定金的,則通電時間順延,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與乙方無關;

第九條解約

甲方認為合同有中止必要時,甲方需徵求乙方同意方可解除合同,其已完成部分,經甲方認可後依報價單所訂定之金額全數付給乙方;

第十條

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各項規定,經甲方訂為無法完成任務,經函告七日內仍無法履約,甲方得通知解約並由乙方賠償甲方遭受之損失。

自櫃體到廠日起一年內如發生裝置安裝、產品質量等原因引起的故障及損害由乙方負責修復;乙方必須保證產品的安全效能,若由於產品安全效能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而造成事故發生,所造成的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若因甲方使用不當或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引起的故障由甲方承擔相應維修費用;乙方提供終身有償維修。

任何一方中途違約應負全部經濟損失之責任不得異議,並放棄一切先訴抗辯權。未盡事宜雙方先行協商解決,如無法解決由簽約所在地法院管轄。

本合同正本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時間:

委託辦理協議書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簡稱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拍賣行(簡稱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根據國家及本地有關拍賣和其他相關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願就下述拍賣物委託乙方依法公開拍賣:(如拍賣物件為股權及某些無形資產,以下專案應作相應調整。)

1.拍賣物名稱: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

4.質量: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

6.存放地:_________

第二條

拍賣標的的交付及其時間、方式:

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乙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將拍賣結果告知甲方。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由乙方將標的交付買受人。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交付乙方,交付地點為_________,交付方式為_________(交物/交單)。

第三條

拍賣物的估價和底價:

_________。

第四條

拍賣方式選擇如下第_________種:

(1)估低價拍賣

(2)估高價拍賣

(3)無估價拍賣

(4)標賣

第五條

拍賣期限:

乙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在舉辦的拍賣會上對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進行拍賣。

第六條

拍賣標的的撤回和撤除:

1.甲方在拍賣公告前撤回拍賣標的的,應當向乙方支付如下費用_________。

2.甲方在拍賣公告後但在拍賣前撤回拍賣標的的,除應當支付上述費用外,還應當承擔乙方已經發生的_________等費用及因甲方撤拍而造成競買人所發生的損失。甲方在約定期限不履行付款義務的,乙方有權從拍賣價款中予以扣除。

3.乙方有足夠理由證明拍賣標的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中止拍賣活動,並有權追究甲方法律責任:

(1)拍賣標的的權屬狀況與甲方宣告的不一致;

(2)拍賣標的存在甲方未宣告的重大瑕疵;

(3)_________。

第七條

拍賣標的未實現交付的約定:

因買受人未交割的原因致使拍賣標的未能實現交付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保證對拍賣物擁有無爭議的處分權,並向乙方提供有關的證明檔案和拍賣物詳盡資料。必要時,乙方可隨時向甲方要求提供諮詢,甲方不得拒絕。

2.甲方可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確定拍賣物的底價乙方不得以低於該底價的價格進行拍賣,由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3.甲方在交付拍賣物時,應向乙方指出其知道或應當知道的拍賣物瑕疵。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4.甲方應向乙方預付受理費人民幣_________元,用於對拍賣物進行估價,倉儲保管、運輸、保險和公告、廣告等項費用開支,由乙方按實際開支多退少補。如乙方先行墊付該項費用的,在拍賣成交後,從所得價款中扣除。

5.甲方應按成交總額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該款項也可由乙方從拍賣所得價款中扣除。

6.乙方不得委託或代理他人蔘加競價;亦不得委託他人進行拍賣。

7.乙方對其保管的拍賣物負適當保管責任,並應將拍賣物的變動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確因乙方的過錯而造成拍賣物損失的,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8.拍賣結束後,乙方在收齊全部應收款項後,應將拍賣所得價金一次全部付給甲方,不得延誤。

9.對需要徵稅的拍賣物,由甲方交付稅金;經稅務機關同意,稅金可從拍賣所得價款中取得。

10.拍賣成交後,由乙方按成交價金開給競買人發票或符合稅務機關規定的收據。

第九條

有關拍賣程式的中止和終止問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條

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如一方違約,由違約方向他方按拍賣物底價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二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五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委託合同書的格式與樣本

·委託理財合同

·委託購買合同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年,自___年___月__日至__年___月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份,送___留存一份。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拍賣行(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託辦理協議書 篇5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加工卷材(下稱貨物)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通知生產:乙方根據自己的生產需要分批次下訂單,每次下單定做貨物時乙方要提前天將貨物的規格、數量以信函或傳真的方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生產。

二、貨物單價:單價由雙方根據交易時的市場情況協商確定,商定後在訂 貨單和送貨單中註明。

三、貨物質量:按照甲方的企業標準執行。

四、貨款結算:

1、雙方每月的日對帳一次,由甲方按乙方當月下達的訂單及乙方指定 送貨地的簽收送貨單據進行彙總,出具對帳單,乙方應積極配合核對,五日內必須完成對帳工作,對賬結果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事先經過傳真對帳的,須在事後當面確認)。

2、貨款按月結算,當月貨款在當月對賬後付清。

五、交貨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的生產通知後,在 天內組織生產並交貨完畢,甲方將貨物送至乙方指定的公司倉庫,乙方需派遣指定人員簽收貨物,送貨單要明確收貨數量、單價、總額等內容,送貨單作為結算的憑證。經雙方協商可以改變交貨地點及方式。

2、交貨地點由乙方指定,顯示在每次的訂單中,指定收貨人名單由乙方提供(加蓋乙方公章),如需變更指定收貨人,應提前將變更宣告寄給甲方。

六、貨物包裝: 。

七、驗收及異議期:

1、乙方在收貨時應當對貨物的數量、質量、包裝及等進行全面的檢查驗收,如無異議的,由指定收貨人簽章確認;

2、貨物驗收後 天為異議期,乙方如在質量異議期內不向甲方提出書 面異議的,則視為貨物的應檢查驗收專案全部符合本合同約定。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貨值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貨款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3、乙方逾期付款超過十天或者乙方開具的支票因乙方原因無法兌付,甲方可單方終止本合同並要求乙方加倍(即每天萬分之十)支付違約金。

九、爭議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的,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由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十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從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十二、其它:

1、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雙方的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生產通知單(訂單)、送貨單、乙方收貨人身份證影印件等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經辦人:經辦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辦理協議書 篇6

合同編號:( )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重慶向陽投資有限公司

根據(明法通則)(擔保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二. 甲方全權委託乙方向合作銀行申請貸款事宜,併為其還款提供擔保;乙方自願接受甲方委託,並同意為甲方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甲方以自有房產(產權證號:),房屋所有權人 ,房屋坐落於 ,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作為貸款抵押物。

1. 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辦理貸款所需的所有證件和相關資料,並保證所提供的資料及資訊的真實,合法和完整。

2. 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辦理貸款,甲方拒不協助乙方貸款,則本協議終止,甲方應承擔乙方在前期代理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3. 因甲方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相關事實所造成的後果由甲方承擔,乙方據此可單方面終止協議,甲方應承擔乙方在前期代理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三. 貸款金額

1.甲方計劃此貸款額度為 萬元。

2乙方應儘可能幫助甲方高評貸款,貸款金額以貸款銀行批准額度為準,評估金額以銀行指定“資產評估機構”的評估報告為依據,最終以銀行批准為準,若甲方最後不能接受銀行的實際貸款金額,須終止本協議時,應承擔乙方在前期代理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四.貸款成功後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貸款金額的%作為辦理貸款所產生的綜合費;如因客戶原因(如徵信問題)和銀行政策要求需要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五.甲方在簽訂貸款協議當日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

六.在辦理貸款過程中,如甲方單方面終止貸款申請,或甲方向銀行提供的資料問題導致的銀行退件,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定金不予退還。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甲方在貸款發放後,承諾每月按時間向貸款銀行還本還息,如發生逾期現象乙方將受銀行委託進行催收。

真誠提示:重慶向陽投資有限公司向客戶收取的所有費用都應公司財務處處理,如出現客戶經理向客戶收取費用的情況,公司會開具委託收款憑證,如沒有委託收款憑證,客戶可以拒絕付款。

業務諮詢電話:

受委託方:重慶向陽投資有限公司委託方:

地址:璧山縣璧興路63號 身份證號:

客戶經理: 電 話:

業務電話 地 址:

年月日

委託辦理協議書 篇7

委託人: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證及地址:

委託人: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證及地址:

受託人: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證及地址:

因本人購買房地產有限公司所開發的專案幢號房向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貸款銀行)借款,需由本人向貸款銀行帶給抵押擔保,承擔連帶還款職責。本人特委託上列代理人全權代理我本人與貸款銀行辦理該貸款抵押擔保所涉的法律事務。代理人的代理許可權為:

1、與貸款銀行洽商、確定貸款抵押擔保等事務;

2、與貸款銀行或借款人簽訂抵押合同、協議或向貸款銀行出具保證書以及簽訂與貸款抵押擔保有關的其他法律檔案;

3、與貸款銀行和借款人協商確定貸款和擔保的延期、展期以及貸款合同(協議)或抵押合同(協議)的變更、補充等事宜。

4、本人授權:貴行在發生與本人有關的下列情形時,能夠透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查詢本人的個人信用報告:

(1)稽核本人的個人貸款申請;

(2)稽核本人的個人擔保申請;

(3)對本人名下存在的個人貸款或個人擔保進行貸後管理;

(4)受理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貸款申請或其作為擔保人,查詢本人作為法定代表人或出資人信用狀況的。

5、與貸款銀行簽訂房屋誠信保證書;同時授權貴行能夠將本人的個人信用資訊向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報送。

代理人在上述代理許可權內所實施的代理行為以及因此所簽署的貸款合同或抵押合同、協議、承諾書等法律檔案,本人概予承認,其法律後果和法律職責概由本人承擔。

委託辦理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自願協商,甲方負責基地小麥收購,乙方負責安排優質小麥種植基地。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訂單小麥收購品種、數量

1.收購品種:_________。

2.收購數量:_________公斤。

二、質量等級要求

1.品種純度達到95%以上。

2.“_________小麥”容重、水分、雜質等指標達到三級以上標準。

三、收購價格

對於質量符合“_________小麥”標準二等以上的小麥,其收購價格為____________元/公斤,二等以下,三等以上的小麥收購價格為_________元/公斤。

四、合作方式

乙方負責優質小麥基地的選定和相關技術服務。甲方對乙方的小麥按本協議第一、第二條質量規定進行檢驗,合格的由甲方入庫。

五、貸款及結算

由甲方負責收購貸款,並按照小麥實際入庫數量和本協議規定價格,即時與乙方結算。

六、其它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法人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委託辦理協議書 篇9

委託單位:_________

監理單位: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根據甲方要求,乙方願意依照本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及條文,承擔_________工程建設監理服務。茲就以下事項簽訂本合同。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工程規模為:_________

2、合同總價_________元。其中工程設計監理費用_________元,土建工程監理費用_________元,安裝工程監理費用_________元,合計監理費_________元。

3、責任期限:從基本設計(第一次設計聯絡會)開始計算起,至_________裝置通過_________小時執行後6個月。

4、下列檔案應被認為是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並應被作為其一部分進行閱讀和理解。未盡事宜(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為基礎),協商解決。

(1)甲方/乙方工程建設監理合同通用條款;

(2)甲方/乙方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附件,即:本章附件a-監理服務範圍;本章附件b-甲方提供的職員、裝置、設施和其他;本章附件c-報酬和支付。

(4)在本合同履行中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與修正檔案。

5、考慮到下文提及的甲方對乙方的支付,乙方在此向甲方承諾將遵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服務。

6、甲方在此同意按本合同中約定承擔責任,按註明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根據合同規定應支付的款項,以此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7、乙方不得將屬於甲方產權內的財產、土地、房屋、設施對外轉讓、出租、變賣。乙方臨建拆除保證金為合同價款的1%(包含在質量保證金之中),施工隊伍人員完全撤離電廠並將各種房屋,土地歸還甲方,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予以退還。

8、乙方拉運材料,裝置離開_________時,應經甲方批准同意;甲方材料節餘部分應完全歸還甲方。

9、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所建的各種生活,生產臨建拆除後,必要時乙方應恢復原來的功能和原貌。

10、未盡事宜,雙方根據需要,經協商可另外簽訂補充合同。

1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至監理合同期滿,提交監理總結,結清監理報酬後自然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正本要求每頁小籤),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十份,雙方各執五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辦理協議書 篇10

協議編號: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確保工程建設質量,提高工程建設水平,充分發揮投資效益,促進工程建設監理事業的健康發展,發包方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工程建設監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單行法律、法規有關監理的規定,委託有監理資質的監理機構依據國家批准的工程專案建設檔案、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對_________工程建設實施的監督管理。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工程專案”是指發包方委託監理方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專案。

2.“發包方”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託監理業務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方”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監理方派駐本工程專案現場直接承擔監理業務實施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5.“建設工程監理”是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協議約定履行其職責,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和額外的監理工作。

6.“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方提名並經發包方同意後,委派到監理方履行本協議的現場負責人。

7.“承包方”是指與發包方簽訂工程建設協議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之前的時間段。

9.“月”是根據公曆從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段。

10.“本協議”指經雙方簽署並生效的本監理協議。

11.“工程建設協議”是指發包方與承包方所簽署並生效的有關本工程專案建設的協議。

12.“進駐”是指監理方和監理方人員進入工地,開始實施或準備實施監理業務的行為。

13.“現場”是指建設專案實施的場所。

14.“地方法規和規章”是指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規和規章。

15.“第三方”是指除發包方、監理單位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第二條 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依據

1.適用於本協議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和規章。法律是由全國人大及常委會制定的。行政法規是由國務院制定的。

2.監理工作的依據是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經有關部門批准的工程專案建設檔案以及工程建設協議檔案和本協議檔案。這裡的技術標準是工程建設標準的一種。工程技術標準是指在工程建設中各類工程的勘查、規劃、設計、施工、安裝、驗收等需要協調統一的事項所需要制定的標準。工程建設標準可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前者時必須執行的標準,後者是自願採用的標準,經過雙方簽訂協議予以確認,經協議確認的推薦性標準也必須嚴格執行。設計檔案是施工的依據,同時也是監理依據。施工單位應該按設計檔案進行施工。監理單位應該按照設計檔案對施工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第三條 監理協議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字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協議文字為準。

第四條 工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_________,靜態:_________,動態: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天,其中:

(1)開工日期:本協議工程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開工,從簽訂協議後第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協議工程定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礎

(二)工程監理

1.監理範圍:本協議監理屬於下列第_________項:

(1)大、中型工程專案;

(2)市政、公用工程專案;

(3)政府投資興建和開發建設的辦公樓、社會發展事業專案和住宅工程專案;

(4)外資、中外合資、國外貸款、贈款、捐款建設的工程專案。

2.監理內容:控制工程建設的投資、建設工期和工程質量;進行工程建設協議管理,協調有關單位間的工作關係。

3.建設監理:本工程監理收費按照國家和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雙方商定監理收費以工程預算額_________計算,估算總收費______元,金額大寫_________待工程結束後進行結算。

(1)本協議生效時,發包方向監理方預付估算監理費總額的20%作為協議定金,監理工作完成後,定金抵做工程監理費。

(2)工程進度過半時,發包方向監理方撥款付應付監理費總額的50%(不含定金)

(3)工程驗收合格後,發包方向監理方按監理概算結清全部工程監理費。

(4)如果發包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監理方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銀行貸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4.工程監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五條 建設監理協議的組成檔案及解釋順序

1.監理委託函或中標函

2.監理協議書

3.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檔案

4.協議條款

5.監理招標書(或委託書)

6.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協議檔案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協議書籤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檔案。

第六條 監理方權利義務

(一)監理方義務

1.向發包方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協議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監理業務。專案監理機構不得從事所監理工程的施工和建築材料、構配件以及建築機械、裝置的經營活動。

2.監理方在履行本協議的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的技能,為發包方提供與其監理機構水平相適應的諮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發包方實現協議預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3.監理方使用發包方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於發包方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發包方,並按協議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此類設施和物品。

4.在本協議期內或協議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洩露與本工程、本協議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5.監理方不得轉讓監理業務。

6.監理方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經營建築材料、構配件和建築機械、裝置。

7.監理方在監理過程中因過錯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應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8.監理方不得與所監理工程的建設單位、建築業企業或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供應單位有其他利害關係。

9.監理方與承包方串通,為承包方謀取非法利益,給發包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與承包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0.工程監理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監理工作職業規範,公正、及時地處理監理事務,不得利用職權謀取不正當利益。

(二)監理方權利

1.發包方在委託的工程範圍內,授予監理方以下監理權利:

(1)選擇工程總設計單位和施工總承包單位的建議權。

(2)選擇發包設計單位和施工分包單位的確認權與否定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發包方的建議權。

(4)工程結構設計和其他專業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並向發包方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於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發包方的同意。

(5)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議,並向發包方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於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發包方的同意。

(6)工程建設有關的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的主持權,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發包方報告。

(7)報經發包方同意後,釋出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於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裝置,有權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規範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項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監理方復工令後才能復工。釋出停、復工令應當事先向發包方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發包方作出書面報告。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承包協議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訂權。

(10)在工程承包協議約定的工程價格範圍內,工程款支付的稽核和籤認權,以及結算工程款的複核確認權與否定權,未經監理方簽字確認,發包方不支付工程款。

2.監理方在發包方授權下,可對任何第三方協議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發包方事先批准。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發包方批准時,監理方所作的變更也應儘快通知發包方。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承建商工作不力,監理方可提出調換有關人員的建議。

3.在委託的工程範圍內,發包方或第三方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方提出,由監理方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發包方和第三方發生爭議時,監理方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議行政主管部門或仲裁機關進行調解和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第七條 發包方權利義務

1.實施監理前,專案法人應當將委託的監理單位、監理的內容、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所賦予的許可權,書面通知被監理單位。

2.發包方應該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係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3.發包方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方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方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4.發包方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方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5.發包方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方聯絡。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單位。

6.發包方應當將授權監理單位的監理許可權,監理機構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第三方,並在與第三方簽訂的協議中予以明確。

7.發包方應當為監理方提供如下協助:

(1)獲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裝置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寫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8.發包方有選定工程總設計單位和總承包單位,以及與其訂立協議的簽訂權。

9.發包方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需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10.監理方調換總監理工程師必須經發包方同意。

11.發包方有權要求監理方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業務範圍內專項報告。

12.發包方有權要求監理方更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協議。

第八條 監理方責任

1.在監理方的責任期即監理協議有效期內,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期限,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協議期。

2.監理方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監理協議中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方過失而造成經濟損失應當向發包方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理酬金數(除去稅金)

3.監理方對第三方違反協議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監理協議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方不承擔責任。

4.監理方向發包方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方應當補償由於該索賠所導致發包方的各種費用支出。

5.監理方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應當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的計算方法: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酬金比率(扣除稅金)

第九條 發包方責任

1.發包方應當履行監理協議約定的義務,如果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發包方如果向監理方提出的賠償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方的各種費用支出。

第十條 協議生效、變更與終止

1.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2.由於發包方或第三方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監理方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發包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附加工作,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並得到額外的酬金。

3.在監理協議簽訂後,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方應當立即通知發包方。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超過42天的時間用於恢復執行監理業務,並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酬金。

4.發包方如果要求監理方部分或全部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或終止監理協議,則應當在56天內通知監理方,監理方應立即安排停止執行監理業務。當發包方認為監理方無證當理由而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方發出致命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發包方發出通知後21天內每收到滿意答覆,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後35天內發出終止監理協議的通知,監理協議即行終止。

5.監理方在應當獲得監理酬金之日起30天內仍未收到單據,而發包方又未對監理方提出任何書面意見時,或根據第3、4點已暫停執行監理方提出任何書面意見時,監理方可向發包方發出終止協議的通知。如果終止監理協議的通知發出後14天內未得到發包方答覆,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協議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發出後42天內仍未得到發包方答覆,可終止協議,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

6.監理方由於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後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7.協議的協議終止並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由發包方原因要求終止協議,發包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監理方,並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2.由監理方原因要求終止協議,監理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並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3.發包方或監理方在接到終止協議通知後,15天內沒有答覆,可視為本協議終止。

4.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事項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

第十二條 合理化建議

監理方在監理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發包方得到了直接經濟效益,發包方應按監理協議條件的約定,給予監理方合理化建議獎勵。專案提前投產獎按條件約定執行。

第十三條 獎懲

1.監理方違反協議約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的處罰,並可處以罰款。

(1)未經批准而擅自開業;

(2)超出批准的業務範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活動;

(3)轉讓監理業務;

(4)故意損害專案法人、承建商利益;

(5)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事故。

2.監理工程師違反協議約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非法所得、收繳《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並可處以罰款。

(1)假借監理工程師的名義從事監理工作;

(2)出賣、出借、轉讓、塗改《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

(3)在影響公正執行監理業務的單位兼職。

3.發包方可視監理方工作成效進行獎罰。獎金在_________元範圍內,罰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內。

4.為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監理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雙方協商確定,監理方使用時受發包方監督並且立賬備查。

5.由於監理方的合理話建議而使發包方獲得實際經濟利益,其獎勵辦法可參照國家頒佈的合理化建議獎勵辦法。

第十四條 特殊條款

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協議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為準。具體條款如下:

1.額外服務:如果發包方委託監理方承擔本協議範圍以外的任務,發包方應另行補籤委託協議。如果發包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監理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的影響通知發包方,發包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2.雙方聯絡方式:重要問題為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為據。

3.在履行協議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協議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監理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籤補充協議。

4.協議簽發後,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的變化,本協議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5.發包方向監理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的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專案有關的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5份,發包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的協議副本2份。監理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洩露,專案結束後歸還發包方。

6.發包方接受監理方提交的需發包方決策的報告、檔案等,應在7天內給予明確指示,並採用書面形式通知監理方。

7.監理方不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的責任。

8.違約金

(1)由於發包方原因終止協議,發包方支付監理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由於監理方原因終止協議,監理方支付發包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3)因發包方決策不當而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發包方負經濟責任。

第十五條 宣告及保證

(一)發包方:

1.發包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發包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發包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發包方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發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監理方:

1.監理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監理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監理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監理方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監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協議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協議。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協議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協議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協議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協議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的原則、協議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協議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協議相牴觸。

第二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   監理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託辦理協議書 篇11

委託方(甲方)西安產權交易中心

受託方(乙方)

依據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頒發的《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及《西安市產權交易暫行辦法》(市政發[]67號),《西安產權交易中心拍賣機構會員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甲乙雙方就企業產權,資產拍賣專案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乙方作為甲方會員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承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及遵守甲方對會員管理的規定實施拍賣。

一,甲方委託乙方拍賣標的的名稱: .

二,拍賣方式: . 三,拍賣標的的底價(保留價) .

四,拍賣會時間: .

五,拍賣會地點: .

六,競買人提交的拍賣保證金應打入甲方指定專用帳戶;拍賣成交後,買受人在 日內將成交價款轉至甲方指定專用帳戶。

七,拍賣標的交割完成後,乙方應依照《西安產權交易中心會員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向“中心”繳納佣金收入的30%.

八,若拍賣未成交,組織拍賣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甲方責任:

(一),甲方保證委託乙方拍賣的標的必須是按規定取得投資主體和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批准,並負責向乙方提供相關的證明檔案和拍賣標的的詳細資料;

(二),協助乙方做好拍賣標的的招商和競買人的推薦及登記工作;

(三),與乙方共同釋出拍賣公告(公告由甲方統一編號);

(四),與乙方共同完成拍賣標的交割工作;

(五),負責收取買受人繳納的成交價款;

(六),對拍賣活動進行監督和管理。

十,乙方責任:

(一),負責拍賣前期策劃以及實施方案的制定和拍賣標的資料的編制工作;

(二),與甲方共同釋出拍賣公告,負責競買招商工作;

(三),負責解答競買人的諮詢和拍賣標的的展示看樣工作,如實向競買人說明拍賣標的的瑕疵;

(四),協助甲方收取競買人提交的拍賣保證金;

(五),負責拍賣會的組織實施工作;

(六),拍賣成交後,負責出具《拍賣成交確認書》;

(七),與甲方共同完成拍賣標的交割工作;

(八),在拍賣活動中接受甲方的監督和管理。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委託人簽字:   授權委託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辦理協議書 篇1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施工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方式

甲方以固定總價款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元)委託給乙方。

四、工期要求

現場具備條件進場施工開始______個日曆天;如遇不可抗為的因素工期給予相應順延。

五、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六、質量標準

工程施工合格。

七、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力到施工現場對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等進行監督。

2、甲方有權利定期或不定期對工程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乙方必須及時整改。

3、甲方應做好施工中的協調工作,儘量為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但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等原因導致工程窩工、停工和延期,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乙方應予理解並承擔由此可能帶來的成本增加風險。

4、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應按規定全面完成各項承包工作,並承擔規定的承包人的全部義務和責任。

5、乙方負責本工程所有安全事宜,如發生意外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本著友好的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託辦理協議書 篇13

於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簡稱乙方),簽訂安裝主機的專案協議。

1.安裝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港口。

3.工程範圍:本協議所附圖紙及估價單。

4.完工期限:本安裝工程將配合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在甲方港口建造工程完工後_____天內,完成安裝工程,其中包括______________主機試驗執行。

5.安裝工程總價格: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6.安裝工程付款進度:

第1期:甲方在本協議開始實施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2期:甲方在a港口造船工程開始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3期:在安裝管路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4期:在主機的主要裝置運抵工地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5期:在安裝工程完畢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_____%,即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6期:在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餘額的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7.違約罰款:因乙方原因未準時完工時,應由乙方負責,應付違約罰款,每天按總價的_____%計算,即____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減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減少其工程計劃時,總價之增減,應按雙方規定之訂單計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雙方應另行協商該項新增加工程之單價。若甲方因修改原計劃而將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運抵工地之材料棄置,甲方在驗收後,應按雙方規定的單價對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費用及材料費,予以支付。

9.監督進度:甲方派去的監督人員或代表對工程進度予以監督並有權予以監工、指導。乙方應按甲方人員或代表的指示正確施工,不得以任何藉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將工程停止,其原因並非應由乙方負責者,乙方可停止並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數量、運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費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保管:在工程開始時,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裝置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災害外,乙方應對保管中的一切,負損害之全責。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災人禍,乙方應詳列損害實情,向甲方提出恢復原狀的價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對付款之用。若甲方決定不再繼續施工,按協議第10條規定結束。

12.工程保證:除天災或因甲方使用不當的原因外,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後保證工程質量良好1年。

13.附帶條款:在工程進行中,若因乙方的過錯,使甲方或其他人員受到損害,乙方應負責賠償。但其損害原因是由甲方或與甲方訂約之其他工程人員的過錯所造成,則應由甲方完全負責。

14.附件:本協議附件應視為本協議的一部份,與其他條款有同等效力。

附件包括:(1)圖樣;(2)估價單。

15.協議形式: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各保留兩份副本供雙方存檔備查。

16.附加條款:主機的保養——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後,提供免費及定期對__________主機保養服務_____年,每_____個月派員一次維護正常執行。

本協議按雙方所籤日期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承包人與欲求安裝工程的業主雙方經洽談或招標、投標達成默契而簽訂協議。承包者必須根據工程圖紙及業主要求的特殊條件予以施工,而且在一定的時間內承擔維修業務。為完成安裝施工任務,承包者還需提供施工裝置、特殊工具、施工監督工程師及所需的勞動力等。

工程承包有綜合承包人(總承包)和專業承包人。承包人對工程進度、質量、保證、驗收等承擔責任。業主必須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

國際間的工程安裝和工程承包是一種比較實用的而且廣泛被人們所接受的經濟技術的合作方式。

委託辦理協議書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更好地繁榮我國新聞事業,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就乙方在由乙方所主辦的_________________網(_________)上代理銷售甲方圖片之合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1.合作內容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天府圖片網上釋出銷售,甲方圖片。

2.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選擇代理銷售的形式為:

□獨家委託全面代理銷售(甲方不得將乙方代理圖片提供給除甲方所在單位以外的其他媒體有償使用);

□獨家委託代理網上銷售(甲方可以將乙方代理圖片提供給除甲方所在單位以外的其他紙質媒體有償使用,但必須在提供圖片時向乙方說明使用單位情況)。

2.2 甲方選擇代理銷售圖片的提交方式為:

□直接上傳;

□e-mail傳送;

□郵寄;

□直接交送。

2.3 甲方圖片必須具有獨立版權,並保證其真實性,如果因為版權或新聞真實性所引發的一切後果由甲方完全承擔。

2.4 經甲方委託後,乙方可以進行甲方提供圖片的網上釋出和銷售,甲方不得擅自將此圖片提供給其他網站進行網上釋出。

2.5 甲方有權利對自己委託交易的圖片的交易情況進行查詢。乙方經營甲方圖片時,一經成交應立即將成交結果(包括數量,價格,用途)通知甲方。

2.6 交易結束後,乙方在收到交易收入的一個月之內與甲方結算。雙方按照扣除乙方營業稅後的收入分成,分成比例為:

□獨家委託全面代理銷售:甲方60%,乙方40%;

□獨家委託代理網上銷售:甲方40%,乙方60%。

2.7 乙方在每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甲方上月應得稿費。

2.8 乙方在甲方委託的許可權內獨立經營,甲方不得干涉。乙方越權經營,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並收回乙方越權經營所得收入。

2.9乙方有責任通過必要的技術手段保護甲方委託經營的圖片的版權及其它合法權益。如發生的第三方侵權,對追討回的收入雙方應在扣除甲乙雙方為追究侵權責任過程中發生的必要費用後,按2.6款中所列明的比例進行分配。

2.10 甲方收入原則上由甲方個人按照國家有關法規交納稅款。甲方要求乙方代扣代繳相關稅款時,乙方有義務代其代理相關手續,並向甲方提交稅單。

2.11甲方允許乙方出於促銷的目的,在印刷樣本,出版電子刊物,網路宣傳等方面使用甲方委託代理的圖片。乙方將通過對圖片的技術處理來保證其版權不受侵犯。

3.協議的生效,變更及解除

3.1 本協議生效期間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3.2 如在本協議有效期滿或在延長期滿時有一方提出終止合同,均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

3.3 除法律認可的不可抗力外,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本協議的執行;

3.4協議條款的任何補充,須經過雙方協商同意後簽定補充,並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本著相互信任和理解的精神協商解決;

4.其他

4.1 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期限屆滿,如雙方均未提出終止本協議的要求,協議自動延長一年;

委託辦理協議書 篇15

甲方: 嘉興市國家稅務局 稅務分局

乙方:

丙方:

為方便納稅人申報納稅,確保國家稅款準確、安全、快捷入庫,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家稅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就乙方委託甲方、丙方辦理扣繳稅款(包括滯納金、罰款、稅務行政性收費,下同)業務,甲、乙、丙三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丙三方承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二、甲方向乙方徵收稅款,以乙方的申報資料(含電子申報資料)為依據,並符合稅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方向乙方徵收滯納金、罰款及稅務行政性收費以實際發生的應納數額為依據,並符合稅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三、乙方授權甲方(或甲方上級機關)與開戶銀行(或開戶銀行的上級行)統一簽訂同意委託繳稅協議。

四、乙方按稅法規定的方式和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同意甲方採用委託繳稅方式在其存款賬戶(戶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收取稅款、滯納金、罰款及稅務行政性收費等。甲方在辦理乙方退稅時,也將通過上述賬戶辦理。乙方保證存款賬戶名與國稅登記的納稅人名稱完全一致(乙方為個人或個體工商戶通過個人賬戶繳納的除外),保證納稅申報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五、甲方符合規定的繳稅電子資訊通過“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到達乙方上述開戶銀行後,由其開戶銀行負責按規定劃款並開具電子繳稅付款憑證,交乙方作繳納稅款的會計核算憑證。

六、乙方保證在辦理委託繳稅時,上述賬戶應留有足夠餘額用於繳納稅款,並能正常結算,否則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當上述賬戶餘額不足時,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就存款賬戶中的餘額部分繳納稅款。乙方將未繳稅款部分資金存入上述賬戶時,應書面通知甲方進行稅款扣繳。未書面通知或通知不及時而造成的稅款滯納金、罰款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保證向丙方發出的繳稅資訊真實、準確。若丙方因甲方的錯誤資訊而誤扣乙方賬戶存款的,責任由甲方負責。

八、丙方保證在收到甲方的繳稅資訊後,在乙方的指定的上述賬戶扣款。若

丙方在沒有收到甲方的繳稅資訊而對乙方指定賬戶或其他非指定賬戶進行了扣款,或丙方收到甲方繳稅資訊但誤對乙方的其他非指定賬戶進行了扣款,或不按甲方指定的數額進行了扣款,責任由丙方負責。

九、甲方、丙方通過“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扣繳稅(費)款時,因系統故障、自然災害、電力中斷、通訊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按期繳納稅款,且乙方已及時按應急預案採用的可行性稅(費)款繳納方式仍未按期繳納稅(費)款的,乙方應予免責。因系統網路通訊故障及其他原因造成的.賬務差錯,由甲方、丙方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進行糾正。

十、乙方需變更付款銀行或賬號、變更主管國稅機關的,均應重新簽訂協議。

十一、甲、乙、丙三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協議,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相關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甲、乙、丙三方發生糾紛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各方如無異議,本協議將長期有效,若其中一方解除協議,甲方、丙方可以書面或公告形式。乙方須攜單位介紹信(個人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本協議書,提前一個月到甲方辦理協議解除手續。甲方應按季向丙方提供解除協議的納稅人名單。

十四、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所涉及政策有調整的,則按新政策執行。

十五、乙方如登出國稅登記,本協議即自行終止。

十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簽章) 丙方:(公章) 徵收機關程式碼: 納稅人識別號: 清算行行號: 地址: 地址: 開戶行行號: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地址: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辦理協議書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自願協商,甲方負責基地小麥收購,乙方負責安排優質小麥種植基地。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訂單小麥收購品種、數量

1.收購品種:_________。

2.收購數量:_________公斤。

二、質量等級要求

1.品種純度達到95%以上。

2.“_________小麥”容重、水分、雜質等指標達到三級以上標準。

三、收購價格

對於質量符合“_________小麥”標準二等以上的小麥,其收購價格為____________元/公斤,二等以下,三等以上的小麥收購價格為_________元/公斤。

四、合作方式

乙方負責優質小麥基地的選定和相關技術服務。甲方對乙方的小麥按本協議第一、第二條質量規定進行檢驗,合格的由甲方入庫。

五、貸款及結算

由甲方負責收購貸款,並按照小麥實際入庫數量和本協議規定價格,即時與乙方結算。

六、其它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法人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託辦理協議書 篇17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___建設局批准,本工程於___ 年___月___日邀請投標、協商議標確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協議條例》的原則,依據建設部和國家工商管理局頒發的(gf——96——0205)《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協議》示範文字,並結合深圳市有關規定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協議。

一、詞語含義及協議檔案

第一條 詞語含義

在本協議中,下列詞語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1 協議:是指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為實施工程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協議有關的全部檔案。

1.2 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範圍、許可權、性質均需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1.3 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格並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1.4 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協議約定甲方在相應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協議的負責人。

1.5 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協議約定乙方在相應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協議的負責人。

1.6 社會監理:協議約定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1.7 總監理工程師:協議約定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1.8 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協議裝飾工程,甲方委託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協議。

1.9 裝飾工程:是指為使建築物、構築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築物、構築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包括對舊有建築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0 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深圳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

1.11 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按《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執行。

1.12 協議價款:甲、乙雙方在協議相應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協議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招標工程的協議價款為中標價格、措施費、工期補償費等。

1.13 追加協議價款:在施工中發生圖紙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經甲方確認後按計算協議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協議價款。

1.14 費用:甲方在協議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15 工期:按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協議相應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曆天數(包括一切法定節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16 開工日期:甲乙雙方在協議相應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約定期不能開工的,由責任方負責)

1.17 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在協議相應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8 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9 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協議相應條款(或補充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1.20 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並在協議相應條款(或補充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1.21 施工裝置和設施:按雙方協議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或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裝置或設施。

1.22 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檔案中提供的、按深圳市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1.23 書面形式:根據協議發生的手寫、列印、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簽證、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1.24 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所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相應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1.25 利息:協議中所指的利息,為單位向銀行貸款利息。

1.26 協議條款中,部分甲方職責由其甲方委託的社會監理機構代為行使的,應在補充條款中明確其代為行使的內容、範圍。

第二條 協議檔案組成及解釋順序

協議檔案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協議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2.1 協議條款;

2.2 協議條件;

2.3 建設工程施工協議,補充協議;

2.4 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2.5 協議約定的標準、規範和有關的技術經濟標準、資料;

2.6 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檔案、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2.7 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2.8 監理協議

當協議檔案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第三十六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 協議使用標準及法律

協議必須首先約定使用國家標準、規範。其次約定使用行業標準、規範;再次約定使用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設計方應提供施工工藝,經甲、乙、丙三方代表批准後執行。設計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所發生購買、翻譯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適用於協議檔案的法律、法規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深圳市的地方法規及規章。

深圳市建設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對雙方也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 工程概況

4.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4.2.1 按定標(或邀請協商議標)價及措施費、工期補償費、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

4.2.2 按國家規定由乙方繳納的各種稅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價內,由乙方向稅務機關繳納。

4.2.3 招標工程除涉及變更外,總價、單價均以定標價為準,一次包定,結算時按4.5條的約定辦理。

4.3 工期:

⑴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⑵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總日曆工期天數:______天。

4.4 質量等級:______

4.5 協議價款:人民幣( 幣) 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含措施費______元。

4.5.1 上述造價為固定價格加風險係數之和。其中,甲方給予乙方的風險金額為:______元,或協議價款 %的金額。風險承擔的範圍:

4.5.2 上述造價為可調價格協議。調整的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5.3 全部工程造價按下列規定計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圖紙

5.1 甲方於協議簽訂後三日內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裝飾施工圖紙 單套(包括標準圖及有關資料兩套)乙方需要超過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5.2 甲方提供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甲方應負責複製、重新繪製、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

5.3 本協議的裝飾工程施工圖紙,甲方委託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協議。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六條 甲方代表

6.1 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職稱(職務)____________

6.2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對本協議約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6.3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後不予答覆,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後24小時內做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協議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6.4 甲方代表應按協議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協議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協議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監理單位及總監理工程師

7.1 本工程甲方委託______監理。

7.2 總監理工程師姓名:____________;職稱:____________

7.3 總監理工程師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經甲方代表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協議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協議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做出公正的處理。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代表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後同時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甲方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8.1 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8.2 乙方任命的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協議約定的權利,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

8.3 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後生效。

8.4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協議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絡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協議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履行協議檔案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甲方工作

甲方按該裝飾工程協議約定的內容,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9.1 協議開工日期前 天,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並清除場地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或承擔乙方在不騰空的場地內施工採取的相應措施所發生的費用,均計入協議價款內;

9.2 協議開工日期前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條款約定的地點,並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

9.3 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絡和協調工作;

9.4 甲方進行分部工程招標,施工中甲方應協調施工場地內交叉作業及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保證協議按約定順利施工;

9.5 協議開工日期前 天,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

9.6 協議開工日期前 天,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乙方負責設計的,組織由設計人員向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9.7 向乙方有償提供的施工裝置和設施有:

甲方不按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協議價款,並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十條 乙方工作

乙方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0.1 甲方委託乙方設計的,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協議約定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10.2 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10.3 在騰空後單獨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和人員由工程發包單位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10.4 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現場環境衛生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違章責任造成的罰款由乙方負責;

10.5 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10.6 按約定保護好建築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裝置;

10.7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協議價款。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一條 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

乙方在協議簽訂生效後 日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組織設計後日內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乙方必須按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趕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十二條 延期開工

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3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請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3天不予答覆,視為已同意乙方請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認為乙方提出的理由證據不足,不同意延期請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請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要求乙方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協議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三條 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給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協議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做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協議,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工期順延

14.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4.1.1 由於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引起施工程式變化;

14.1.2 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電、停水造成停工累計超過八小時;

14.1.3 甲方不能按約定期限交出(騰空)施工場地、清除障礙物、疏通進場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電;

14.1.4 由於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水災、以及颱風、大雨、暴雨、地震等。

14.1.5 甲方不按協議規定預付備料款和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

14.1.6 甲方分包或分部招標的工程,拖延了工程進度。

14.1.7 甲方提供的裝置、材料等,未按乙方計劃進場或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更換而耽誤施工進度。

14.1.8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14.2 上述情況發生後七天內,乙方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書面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兩天內予以確認、答覆。

14.3 非14.1列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每延期 天,由乙方付給甲方罰金 元。罰金不超過協議總造價的 %.

第十五條 工期提前

15.1 工程若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內容包括:提前的時間、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費用的承擔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15.2 乙方按協議規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天,甲方獎給乙方______元。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六條 工程樣板

16.1 根據裝飾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製作樣板間。乙方製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後,由甲乙雙方封存。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製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16.2 乙方報價時提供的樣板,由甲乙雙方封存,作為工程驗收樣品。

第十七條 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設計和樣板間(樣品)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協議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協議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於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返工的全部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十八條 工程質量等級

18.1 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的 標準。

18.2 工程質量經驗收評定為優良標準,並按協議工期竣工,增加工程費用 元。

18.3 工程質量不符合規範、標準和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18.4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按照職能分工由市(或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裁決,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工期拖延,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九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9.1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條件,乙方自檢合格後,於驗收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代表。經驗收合格,甲方代表簽字後即可進行隱蔽和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後24小時內未到場驗收,則視為驗收合格,甲方必須補籤驗收手續。

19.2 隱蔽工程質量符合規定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簽字,視為甲方代表已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甲方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第二十條 重新檢驗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隱蔽或修復後隱蔽。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協議價款,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協議價款的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條 協議價款之調整

協議價款為有條件之可調價款,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21.1 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1.2 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21.3 甲方代表確認的工藝標準變化或材料更換;

21.4 協議雙方確認的市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檔案;

21.5 雙方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雙方在約定的調整協議價款的範圍內,需要調整協議價款時,乙方在上述情況發生後 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7天內不作答覆,視為已經批准。

第二十二條 工程預付款

22.1 協議生效後五天內,甲方付給 價款的 %預付款,計人民幣(幣) 萬元。

22.2 乙方在完成協議價款60%時(以甲方代表簽證的工程量為準),甲方開始按比例每月抵扣預付款的______%,在完成協議總造價的______%時抵扣完。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當時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3.1 乙方於每月二十五日後三天內向甲方代表遞交已完工程量報表,甲方接報表後三天內按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並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

23.2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表後三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四天起,乙方報表中的工程量視為已被確認,作為支付工程款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乙方不同意時作為無效。

23.3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23.4 不符合工程質量標準的工程量,不計入工程量統計範圍。

第二十四條 工程款支付

24.1 甲方根據核實確認的工程量,並按構成協議價款相應專案的綜合單價計算的款額,經甲方代表簽字後 支付。

24.2 乙方按協議約定向甲方遞交已完工程量報表後,甲方在六天內未核實完畢及未支付工程進度款,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生通知七天後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24.3 經甲乙雙方同意並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

24.4 工程款支付達工程總造價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其餘工程款待竣工驗收後辦理竣工結算時支付3%,剩餘2%價款作為質量保脩金驗收半年後付清。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五條 材料樣品和樣本

本裝飾工程除大型和特殊裝置外,其它裝置、材料由乙方採購。

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材料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六條 甲方提供裝置

甲方按照協議提供的裝置型號、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裝置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裝置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並按“深建字[1991]234號”文的規定,另付裝置價款_____%的管理費給乙方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非協議約定的裝置乙方不負責裝置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裝置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26.1 裝置的型號、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乙方可拒絕接受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

26.2 到貨地點與約定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26.3 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26.4 供應時間早於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協議價款,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通過之後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重新採購及返工的追加協議價款,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七條 乙方採購材料裝置

乙方按照設計、規範和樣品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裝置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共同驗收。對與設計、規範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乙方按要求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後發現材料不符合規範、設計和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可相應順延。

第二十八條 材料試驗

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裝置,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採購方運出現場,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採購費用,由採購方承擔。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或設計單位)承擔全部材料採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九條 甲方變更設計

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立即停止施工。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協議價款和相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委託辦理協議書 篇18

授權人(以下簡稱“授權人”):_____身份證號碼:

被授權人(以下簡稱“被授權人”): 身份證號碼:

授權事項:

授權人茲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法規授予被授權人代表授權人辦理與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有關的全部事宜(國家開發銀行及其分行要求務必由授權人親自辦理的除外),包括但不限於:

1。按照國家開發銀行及其分行的要求籤署、續簽、修改《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及國家開發銀行及其分行要求的其他相關檔案;

2。 經國家開發銀行及其分行事先書面許可,依照借款合同及相關檔案的約定及要求履行相關義務。

授權期限:

本授權委託書自授權人、被授權人及見證人簽署本授權委託書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年(填“一或二、三、四、五”)。 宣告及保證:

授權人特此宣告及保證未經國家開發銀行及其分行事先書面許可,不再向被授權人之外的其他任何人授權辦理本授權委託書中約定的授權事項。任何與本授權委託書資料不一致的其他授權委託書的效力均不得對抗本授權委託書。

委託辦理協議書 篇19

甲方:廈門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信用社

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發工資業務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承諾予以遵守履行:

第一條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蓋有單位公章的批量開戶申請書、員工開戶資料(包括員工姓名,身份證號碼,身份證發證機關等)和員工身份證影印件(影印件上所載明人員需在影印件上簽名並留指模)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由乙方財務人員持單位證明及本人身份證到甲方櫃檯辦理。乙方必須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有效,因資料真實有效性而引起的任何糾紛或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對員工身份證進行稽核,對員工身份證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乙方提交上述資料時應確保員工明細清單中記載的身份證要素與員工身份證一致。

第二條甲方批量開戶完畢後,通知乙方財務人員攜帶乙方單位授權領卡/折的證明及本人身份證到甲方櫃檯辦理領卡/折手續,並在甲方打印出此批卡/折的花名冊上做好籤收確認手續,註明領卡/折具體時間。

第三條乙方應加強對批量辦理的卡/折發放工作的管理:

1、乙方在其財務人員領回存摺/儲蓄卡後,應及時將密封的存摺/儲蓄卡發放給員工本人,並做好員工領卡/折的簽收工作。乙方應在其財務人員代辦領卡後天內將員工領卡簽收清單交回甲方。乙方及其財務人員應當對員工提交的身份資訊、《廈門農聯社代發工資存摺/儲蓄卡交接清單》等相關內容進行保密。對乙方財務人員代領卡/折後發生的卡/折內現金被冒領等後果,乙方應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2、鑑於批量辦理的存摺/儲蓄卡密碼是統一生成的,乙方在將存摺/儲蓄卡發放給員工時,應逐一明確告知員工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甲方開戶網點櫃檯修改密碼。

第三條乙方必須在每月發放工資前兩個工作日內開具轉賬支票,將實發工資總額轉至甲方賬戶(戶名:,賬號:),並向甲方提供代發工資總額,代發工資總人數,代發工資明細清單(加蓋財務章)。乙方資金到位後,由甲方核實確認劃入的工資總額與乙方提供的工資明細表上的工資總金額相符且手續完備。

第四條甲方在收到乙方實發工資總額(以甲方進賬回單為準)和加蓋有乙方財務印章及負責人簽名的代發工資清單後,於三個工作日內將工資輸入到乙方指定的員工活期儲蓄賬戶上。

第五條甲方向乙方收取代發工資手續費每月每戶人民幣元,乙方在提供代發工資資料時一同以現金支付。

第六條如有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按時發放工資的,雙方需提前通知對方。

第七條乙方必須確保發放工資清單中的賬號,姓名與代發工資金額的準確性,甲方在處理代發工資業務時以乙方提供的賬號和對應的金額為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賬號與戶名不符而引起的糾紛或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對代發工資清單中出現的差錯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如因乙方失誤造成工資發放中的差錯,由乙方出具加蓋財務專用章及負責人簽名的有效憑證,在乙方員工未取走工資且錯賬時間在一個月以內的情況下,甲方將協助乙方更正差錯,對同一批錯賬乙方只可申請一次衝正。因乙方原因引起的錯賬衝正而導致的經濟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九條因任何原因造成代發工資出現差錯,雙方均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協助對方進行補救,以減少損失。

第十條如甲方因裝置或通訊及其他客觀原因造成賬務差錯時,甲方有權單方面進行賬務更正。若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按時足額繳交代發工資手續費、或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乙方其他各項義務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

第十一條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更改或修改本協議。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互諒互讓的精神進行協商解決,並訂立書面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履行過程當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網點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協議有效期壹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期內,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需提前終止協議,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協議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內如果雙方均未書面告知對方終止協議,則本協議有效期自動順延。

甲方:(單位蓋章)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授權代表:乙方授權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傳真: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