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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規章制度怎麼寫(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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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規章制度怎麼寫 篇1

1、目的:為確保員工離職時,其工作能明確地轉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訂定本辦法。

店規章制度怎麼寫(通用18篇)

2、適用範圍:適用於有限公司員工離職時的處理程式。

3、離職管理

3、1辭職

(1)員工因故辭職,應於個月前向其部門經理及總經理提出

書面申請。

(2)員工主管與辭職員工積極溝通,對績效良好的員工努力挽留,探討改善其工作環境、條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辭職員工填寫《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申請表》及《員工離職面談記錄表》,經各級領導簽署意見審批後,遞交行政人事部。

(4)辭職員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辭職答覆函》後,辦理離職移交手續。部門應安排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和職責。

(5)辭職員工完成所有必須的離職手續後,將《離職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結算薪資。

(6)試用期職員或未簽訂勞動合同者離職申請應於二日前提出。

3、2辭退、除名

(1)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由其部門經理填寫《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申請表》呈准後,作辭退處理。

(2)辭退員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函》後,辦理離職移交手續。部門應安排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和職責。

(3)辭退員工完成所有必須的離職手續後,將《離職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結算薪資。

(4)員工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公司者,視為自動離職,作除名處理。除名員工必須按公司規章制度辦理離職手續,行政人事部方可結算薪資。

3、3離職面談

員工辭職、辭退時,該部門負責人與該員工進行離職面談;如有必要,可請其他人員協助。談話完成下列內容:

(1)審查檔案、資料的所有權;

(2)審查其瞭解公司祕密的程度;

(3)審查其掌握工作、進度和角色;

(4)闡明公司和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5)《員工離職面談記錄表》經員工和談話經理共同簽字,並交行政人事部存入員工檔案。

4、移交、監交

4、1員工獲准離職或作辭退處理時,由行政人事部發給《離職通知書》依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4、2離職員工應填寫《移交清單》式份後,並由移交人及監交人簽名蓋章。移交清冊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份,份送行政人事部備查。

4、3移交事項

(1)現款、有價證券、帳表憑證

(2)原物料、財產裝置、器具、公章

(3)規章、技術檔案、業務等有關資料

(4)其他應交辦事項

4、4監交

(1)經理級以上員工由總(副)經理監交,但情況特殊者,仍由在握董事長指派專人協助監交。

(2)主管級以下員工由直屬經理監交。

5、薪資

5、1除名員工必須按公司規章制度辦理離職手續,行政人事部方可結算薪資。

5、2員工辦妥離職手續後,由行政人事部依《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終止、退保及結算工資等相關手續。

5、3主管級以下員工,行政人事部當日結算薪資後,財務部予以發放。

5、4經理級以上員工,行政人事部將結算的薪資仍做在當月的薪資表中,財務部於次月8日予以發放。

6、管理

6、1員工離職時必須辦妥離職手續,否則員工本人將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必要時將要求其承擔法律責任。

6、2凡違紀辭退、除名的員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補償。

6、3在通知期內,如有關員工故意缺勤或未盡全力執行任務,或因不盡職責而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的,公司有權追究其經濟責任。

6、4移交人於離職6個月內,經發現有虧空、舞弊或業務上不法事情,除應負擔賠償責任外,情節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如監交人知情不報或故意疏失,需受連帶處分。

7、附則

7、1公司員工的離職工作以保密方式處理,並保持工作連貫、順利進行。

7、2辭職員工的辭職手續辦理完畢後,辭職者即與公司脫離勞動關係,公司亦不受理在個月內提出的復職要求。

8、本制度解釋權歸於__行政人事部。

9、本辦法自20__年__月__日起開始試行。

__有限公司

20__年__月__日

店規章制度怎麼寫 篇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本村村民依法自治,加強村民委員會建設,保證村務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促進本村三個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村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村民委員會實施村務管理必須在村黨支部的領導下,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進行,必須體現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原則,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積極協助鄉(鎮)政府做好各項工作,完成鄉(鎮)政府根據法律、法規和政策佈置的各項任務。

第三條 為了保障村務各項工作的依法、規範、有序執行,村民委員會下設治保、調解、文衛計生、社會保障等委員會,接受村民委員會領導,對村民委員會負責。同時,建立村民代表會議制度、村務公開制度、民主理財制度、村規民約制度,以確保村民自治各項規章的貫徹落實。

第四條 本章程在廣泛徵得本村村民意見基礎上由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本章程既是村民委員會實施村務管理工作規程,也是全體村民的行為規範,無論幹部群眾都必須遵守。

第二章 村民委員會制度

第五條 本章程由村民委員會組織實施,村民代表會議監督執行。

第六條 村民會議。一些涉及本村絕大多數群眾利益調整的事項,可採取全體村民公決,但公決結果不得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上級黨委、政府的有關政策規定。村民會議由村民委員會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議,應當召集村民會議。召集村民會議,應當提前十天通知村民。召開村民會議,應當有本村十八週歲以上村民的過半數,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戶的代表參加,村民會議所作決定應當經到會人員的過半數通過。法律對召開村民會議及作出決定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七條 村民代表會議議事程式

(一)村民代表會議由村民委員會或村黨組織負責人召集。村民代表會議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議,應當召集村民代表會議。

(二)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聯席會議決定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有關事宜。

(三)試行村民代表會議主席團、工作委員會等制度的村,可由村民代表會議主席團主席、工作委員會主任等主持會議。

(四)討論決定村民委員會選舉問題的村民代表會議,由村黨組織負責召集。

(五)村民代表會議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組成人員參加方可召開,所作決定應當經到會人員的過半數同意。

(六)村民代表會議議題一般由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提出,經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聯席會議研究後提交村黨員大會或黨員議事會討論。

(七)重要事項應通過民主懇談(聽證)等形式廣泛徵求意見,但不得以此代替村民代表會議。

(八)村民委員會應當在召開村民代表會議的3日前,將需要討論的內容告知村民代表,重要事項應提供相關材料,以便代表廣泛徵求意見。

(九)會議需要討論的內容應當及時告知村民。

(十)村民代表會議按以下程式召開:

1、村民代表簽到,清點參加會議人數;

2、主持人提出會議議題,介紹並說明提供決策的方案;

3、對決議事項進行討論和審議,對方案進行修改;

4、採用無記名投票或舉手的方式進行表決,通過或否決都要形成決定,並當場宣讀表決結果;

5、會議小結。

(十一)村民代表會議應安排專人負責記錄,記錄內容包括:會議名稱、會議時間、會議地點、主持人、參加會議人數、缺席人員、會議議題、討論情況、表決結果等。

會議記錄、決定文字、代表簽名、表決結果等資料應按有關規定整理立卷歸檔。

第八條 村民代表會議決定的執行

(一)村民代表會議作出的決定,應及時通過村務公開欄公告或以其他形式向村民公佈。

(二)村民代表會議作出的決定由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按分工組織實施,並接受村民的監督。

(三)村民代表會議作出的不適當決定,村民會議有權予以撤銷或者改變。

第三章 村務管理

第九條 本村村務實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村民民主理財小組。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在村民代表中推選產生,負責監督村務公開的執行情況,並及時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報告;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從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中推選產生,負責對本村集體財務活動進行民主監督,參與制定本村集體的財務計劃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有權檢查、稽核財務賬目及相關的經濟活動事項,有權否決不合理開支。

第十條 為了增加村務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廣泛吸取村民意見和建議,設立村務公開欄和村民意見簿。村務公開欄公開的內容應包括本章程貫徹執行中有關問題,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的決議、決定,村務監督委員會、民主理財小組公佈的財務清查,審計結果,以及村民關心的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 村民反映問題可以署名,也可以不署名。村民意見箱由村民代表會議指定專人管理,定期或不定期開箱,收集到的村民意見應在村民代表會議上宣讀。村“兩委會”要重視村民意見建議,認真研究處理。處理情況及時在村民代表會議上通報,必要時在村務公開欄上公開。

第十二條 村民委員會承擔的各項行政性事務工作,可以採取簽訂責任狀形式下達給各個村民小組或有關組織,也可以和村民訂立完成任務合同,具體形式由村“兩委會”根據情況決定。

第十三條 村民委員會在管理本村自治事務的同時,應當積極協助鄉(鎮)政府開展工作,保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在本村的貫徹落實。本村村民以及村內各經濟組織、社會團體依法承擔的各項國家任務,村民委員會、村經濟合作社負責督促完成。

第四章 村幹部管理

第十四條 全村村幹部都必須對村民負責,接受村黨支部的領導和鄉(鎮)政府的工作指導,服從村民委員會的管理,恪盡職守,努力做好分工的各項工作。要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村民服務的思想,帶頭履行黨員義務和村民義務,不準做特殊村民,不準侵佔村民利益,不準倚仗職權為自己和親屬謀取私利,不準貪圖享受,不準違法亂紀。

第十五條 建立村民委員會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報告工作制度,每年向村民代表會議報告一次工作,每月組織召開一次村民委員會全體會議,傳達貫徹上級檔案和研究部署本村工作,交流情況,落實任務。

第十六條 實行村幹部分工負責制。根據本村現有幹部和村務管理的要求,實行按崗位分工和按任務定員相結合的辦法,將全部村務工作分解落實到每一位村幹部。

第十七條 建立村幹部任期目標考核制度。根據本村經濟、社會發展現狀,制定本屆村民委員會任期目標,研究落實實現任期目標的辦法和措施,確定分年度工作目標。並將任期考核和年終考評相結合,年終根據各人工作目標完成情況,採取自評、互評和村民評議相結合的辦法,對每個村幹部工作業績進行考評,考評結果與村幹部的補貼直接掛鉤。

第十八條 村主要幹部的補貼,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報鄉(鎮)政府備案;村主要幹部補貼,是由縣、鄉(鎮)政府支付的,則每年根據縣、鄉(鎮)政府制定的責任制完成情況確定。其他村幹部補貼根據財務狀況和崗位工作量和工作目標完成情況,由村民委員會提出意見後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補貼一年一定,年終結算。

第十九條 建立健全村民民主評議幹部制度。每年組織一次評議活動,結合年終工作總結,對照個人年度目標,在村民代表會議上對每一位村幹部進行民主評議,評出優秀、稱職、不稱職的評定結論,對評出的優秀村幹部,要進行宣傳、表彰;對不稱職的村幹部,要限期改正,不適合繼續擔任村幹部工作的,按產生程式進行罷免、勸辭。

第五章 公共公益事業管理

第二十條 建立村民生產服務組織,選用有一定文化基礎和技術專長,熱心為村民服務的人員,成立專項服務小組,以便民利民、促進生產、發展經濟為宗旨,為村民生產、生活提供服務,服務小組在村“兩委會”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二十一條 實行合作醫療,開展大病醫療統籌。組織村民參加社會保障。搞好五保戶統籌供養,生活水平不低於一般村民。

第二十二條 為了確保本村各項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的經費投入,實行義務工、勞動積累工制度,由村民義務出工,用於本村公共建設和公益事業。村民委員會辦理本村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所需費用,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決定,也可以向村經濟合作社、社辦企業或者村民籌集。具體集資辦法、集資物件和數額,由村“兩委會”提出方案,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

第二十三條 凡居住在本村的年滿18週歲至60週歲的男性村民和年滿18週歲至55週歲的女性村民,除在校學生、喪失勞動能力及家庭特困的人員外,都要負擔義務工。凡符合出工條件的村民,每人每年都要負擔義務工和勞動積累工。用於公益事業的“兩工”,由村民委員會統一安排,對投入情況及時登記、公佈,接受村民監督。

第二十四條 對於村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的經費使用情況和收支賬目,村民委員會應一事一公佈,接受村民和合作社監督。

第六章 集體經濟監督管理

第二十五條 本村集體經濟包括村集體企業、村集體種養殖業等經濟實體和集體資產,屬本村村民集體所有,由村經濟合作社負責經營管理,村民委員會尊重和支援合作社獨立進行經濟活動的自主權,並有權對集體經濟的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十六條 本村區域內所有土地、山林、礦產經營權均屬村集體所有,由村經濟合作社管理和分配,由村務監督委員會實施監督。土地承包者和依法使用者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第二十七條 為加強村鎮建設規劃管理,需要新建、擴建、改建任何建築物,鋪設道路和管線都必須向村民委員會提出建議申請,並呈報鄉(鎮)有關方面審批,嚴格服從規劃管理。

第二十八條 村民民主理財小組對村財務工作進行監督管理。村經濟合作社的財務工作要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在農村的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和規定,實行計劃管理和民主管理;發揚自力更生的精神,堅持勤儉辦事業的原則。

第二十九條 村民委員會支援和督促村經濟合作社履行下列職責:

1、遵守法律、法規和政策,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關係,維護村經濟合作社和社員的合法權益;

2、加強對集體所有的土地、山林、灘塗、水面等資源的保護、管理和開發、利用,發展多種經營;

3、興辦、管理集體企業,發展農村第二、三產業,實行農工商綜合經營;

4、組織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管理、維護農業基礎設施,興辦社員生產經營所需的技術、資訊、良種、植保、機耕、排灌和加工、貯運、銷售等服務專案;

5、完善各業生產責任制,管理各業承包合同,按有關政策和合同的規定收取承包租金;

6、協調本社範圍內各業、各隊(組)、各單位之間的經濟關係;

7、維護社員家庭承包經營自主權,支援社員家庭或聯戶發展自營經濟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為社員家庭、聯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生產經營提供服務,提高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

8、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實行財務公開和民主理財;

9、組織實施村內公益事業“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工作。

對沒有很好履行上述職責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在查清責任的基礎上,酌情由責任人賠償。村務監督委員會在鄉(鎮)紀委指導下,有權對村經濟和村務進行監督。

第三十條 上級政府下撥的各種農用物資,農業投入經費等的分配使用,由村“兩委會”和合作社提出方案,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各項款物分配使用情況要張榜公佈,接受村民監督。

第七章 計劃生育管理

第三十一條 本村計劃生育工作由村黨支部書記和村民委員會主任負總責,實行村民委員會成員分片包乾。設立計劃生育專職管理員承擔日常事務。凡居住本村的人員,包括本村的村民、外來暫住人口,都必須遵守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服從村計劃生育管理。對違反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村“兩委會”有權報上級政府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三十二條 符合婚姻法、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並持有《計劃生育證》的夫妻,允許生育子女。違反計劃生育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處理。

第三十三條 實行育齡婦女定期查環查孕制度,掌握本村育齡婦女孕情,及時發現計劃外懷孕,及時進行人流引產,防止大月份流產。

第三十四條 嚴禁棄嬰、溺嬰,違者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不得藏匿包庇外來人員躲避計劃生育。

第八章 社會治安管理

第三十五條 為了維護本村社會秩序的穩定,創造一個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村民委員會設立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委員會,負責本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義務調解隊伍,企業負責人、村民小組組長為義務調解員,協助村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本村的民間糾紛,防止矛盾激化,預防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發生。

第三十六條 大力開展普法教育,利用各種宣傳工具和形式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村民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開展社會治安“群防群治”,加強安全防範,勇於檢舉揭發各種違法犯罪行為,同一切違法行為作鬥爭。

第三十七條 協助公安機關做好易燃、易爆、劇毒、槍支、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的管理;嚴禁賭博,發現為賭博提供場所條件的,應予以批評教育,不聽勸阻的報公安機關處理;對吸毒人員和利用封建迷信招搖撞騙者,應予教育、勸阻並報有關部門處理。

第三十八條 加強對歸正人員、問題青少年的管教和幫教工作,由村民委員會指定專人進行監督、教育和幫助。外來人員在本村居留的,應向村治安保衛委員登記,不得私自留宿不明身份的人員。為外來人員提供違法犯罪場所的,報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執行情況由村民委員會按年度作出總結,向村民代表會議報告。重要情況應隨時報告。

第四十條 村民委員會可以根據本章程有關規定,制定單項工作細則;但不得與本章程的規定相牴觸。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有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牴觸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自制定之日起實施,如有修改變動須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

店規章制度怎麼寫 篇3

(1)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可以保障企業合法有序地運作,將糾紛降低到最低限度;

(2)好的企業規章制度可以保障企業的運作有序化、規範化,降低企業經營運作成本;

(3)規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對職工來講服從規章制度,比服從主管任意性的指揮更易於接受,制定和實施合理的規章制度能滿足職工公平感的需要;

(4)優秀的規章制度通過合理的設定權利義務責任,使職工能預測到自己的行為和努力的後果,激勵員工為企業的目標和使命努力奮鬥。

(5)良好的規則制度為企業節約大量的人力物力為企業的正常執行提供保障。

制定規章制度既是用人單位的法定權利也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根據勞動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可見完善的勞動規章制度有助於保護勞動者的權益。完善的規章制度可以使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行為規範化,從而排除用人單位任意發號施令,亂施處罰權,保障勞動者合法權利。然而不合理的違法的規章制度會大面積的侵犯職工權益,當然最終受損失的還是企業。

合理的規章制度有助於職工明確自己的權利職責,同時遵守規章制度比完全聽從隨意性的長官意志更容易接受。好的規章制度通過賦予特定的職位特定的權利義務責任,使職工能預測到自己的行為和努力可能對自己和單位產生的結果,激勵職工的工作熱情。

對法律明確規定需有職代會或職工大會通過的規章制度,企業制定該類規章制度時必須通過職代會或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的,這是職工通過民主程式參與單位民主管理的形式。

2分類

公司規章制度涉及面很廣,包括經營企業管理制度,組織機構管理制度,辦公總務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會計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員工勤務管理制度,員工培訓制度,員工福利管理制度,生產管理制度,裝置管理制度,質量管理制度,採購管理制度,倉儲管理制度,銷售管理制度,代理連鎖業務管理制度,廣告策劃制度,CI管理制度,進出口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資訊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緊急預案,涉危涉化緊急預案,公司產品、技術、資訊保密制度等方面。我們的興趣是從合法性的角度和規章制度製作技術層面的視角來對待規章制度。

3注意事項

企業在實際操作中,對於規章制度內容的設定要注意如下幾個方面:

合法合理

就是要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的規定,這是企業規章制度能夠被法律認可的大前提。

具有可操作性

不具有可操作性的條款對企業來說沒有比有更好,比如很多企業規定:“員工不遵守執行領導合理指示的視為一般違紀”,何謂“合理”?各有各的說法,實際可操作性極弱。企業一旦按照此條款操作,往往引發勞動爭議。因此,規章制度的條款需要可操作性強的表述。

完備性

儘可能多地考慮生產經營、員工管理中可能發生的情況,避免發生情況後“無法可依”。

邏輯性

特別是在獎懲制度中,對於大錯不犯小錯不斷的員工,採用邏輯遞進的懲罰模式,能夠較好地達到治病救人的效果。

店規章制度怎麼寫 篇4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時間由上午8:00至12:00,下午12:30至16:30,加班是17:00至20:00(特殊情況的加班,聽從領導安排)。

2、上、下班時都必須打卡,如遇特殊情況,須由各自部門主管或人事主管簽名確認才可。

3、 打卡時,不得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一經發現,雙方各扣罰¥20元。

4、在工作期間,不得無故私自離開廠區。確有事者,須請示主管批准,打卡後才可出去(返回也須打卡),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

5、安排加班時,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須提前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6、每月遲到打卡上班超過30分鐘者,處罰¥30元。不到30分鐘,但每月累計超過三次遲到者,底薪扣¥50元;連續三個月都有遲到30分以上者,情節嚴重者,作開除處理。

7、提前下班或有事請假者,須提前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8、請假者,需提前填寫好請假單交到上級領導處;請假超過5天者,須由廠領導批准方可,最長請假時間不得超過10天,否則即時終止勞動關係(特殊情況者,如婚假、喪假、病假,視情況處理)。

9、缺勤(請假)時間,須扣減底薪工資;有加班時間的,按平時加班計時工資計算,但不給予抵扣缺勤時間。

10、員工辭職須以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離開時間,並處理好交接工作,須人事部確認才可,否則工資不予發放。

二、工作責任規定

1、禁止洩露公司機密(包括客戶資訊、技術資訊、生產資訊等),如有違反,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車間內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領導和管理,對未明確事項的處理,應及時請示,遵照指示辦理;員工應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積極進取。不得藉故推搪而影響生產,一經查實視情節之嚴重性作出相應處罰。

3、在生產過程中,如因個人原因長期無故不加班,3次不服從生產安排者,給予警告,超過3次的給予辭退處理。

4、工作消極、不認真、工作態度惡劣,影響他人工作情緒或不能按時完成工作的,將視情節給予處理。

5、須嚴格要求每項工序,如因個人之疏忽而造成問題者,則重重處罰。

6、對待廠方之任何物品,該輕拿輕放,生產工具用完後須清理乾淨放在指定的區域,專組專人保管,不得亂丟,倒置、甚至損壞;若對公物造成損壞者,處罰當事人並作出等價賠償。

7、廠方之任何物品,未經廠領導批准,不準私自拿出廠,一經發現,開除處理。

8、生產車間必須隨時保證乾淨,不可將雜物隨意丟放。各部門各小組必須負責本組的環境衛生,每人/每組必須負責各自所負責的區域清潔。

9、每週六下午須進行大掃除(車間內的門、廁所、窗戶、生產線、零件臺、風扇等都須清潔)。車間的垃圾須倒到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四處亂倒。廢圖紙、廢工具、廢玻璃須及時清理掉,車間物品要按規定位置放置整齊,不得到處亂放。

10、上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停工隨時關水關電,如發現有浪費水電或下班沒有關水、關電、關車間窗戶者對其責任人或工序團體每人進行處罰20-50元不等的罰款。

三、假期薪金規定

1、提供國家法定的有薪假期。

2、除有薪假日外,公司另安排的假期,則不算工資(如春秋提前放假等)。

3、如廠方有特殊情況需放假,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必須服從安排時間補回,不算加班。

影響公司經營、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項同樣列入制度。

四、懲罰獎制度

1、對違反上述制度及影響公司經營、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項將根據影響損失程度進行警告、嚴重警告、罰款(10-1000元)、停工、開除、追究法律責任。

3次警告=1次嚴重警告,1次嚴重警告可以停工,3次嚴重警告可以開除。

2、對堅決遵守擁護公司制度,對公司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建議做出貢獻者,公司將根據程度進行表揚、獎勵(50-1000元)、加薪、加級等。

3次表揚可以獎勵,3次獎勵可以加薪加級別。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廠方人事部會以書面形式事先通知員工。

店規章制度怎麼寫 篇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更好地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以法建制、以制治村,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保證村民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以“生產發展、生活寬裕、村容整潔、鄉風文明、管理民主”為目標,調動村民建設富裕、和諧、文明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積極性,促進本村政治文明、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聯絡我村實際,由全體村民討論,民主制定。

第三條 村民自治是在黨的現行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範圍內,在村黨支部的領導下,由村民委員會具體組織管理本村的政治、經濟及其它社會事務的一種制度。

第四條 本章程是全體村民的行為規範,在章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必須嚴格遵守。

第五條 本章程由村民委員會具體安排實施。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監督執行。

第二章  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

第六條 村民會議由戶口在本村的18週歲以上的村民組成,是全村最高權力機構。村民會議設立村民代表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由村民代表及村裡的各級人大代表、村民委員會成員組成。

村民代表必須是:具有一定的覺悟和參政、議政能力,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熱愛集體,關心群眾,堅持原則,主持正義,有群眾威信的村民,同時能收集村民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向村民委員會反映,協助村民委員會開展工作。村民代表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必要時也可以經村民會議罷免和補選。

第七條 村民會議每半年舉行一次。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議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議,應召開村民會議。召開村民會議,要有本村18週歲以上的村民的過半數參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戶的代表參加; 所作決定,要經到會人員的過半數通過。

村民會議也可分片召開。

村民代表會議每季召開一次,在特殊情況下或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出可以臨時決定召開。召開村民代表會議,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會議成員參加。

村民代表會議議事必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決定問題要經村民代表會議成員的過半數通過;村民代表會議的決定不得與村民會議的決定、決議相牴觸。

第八條 村民會議行使下列職權:

(一)依法選舉、罷免和補選村民委員會成員;審議決定村民委員會成員的辭職請求。

(二)決定聘用本村財會人員和其他村務管理人員;決定本村享受補貼人員及補貼標準。

(三)聽取、審查和批准村民委員會的工作報告、財務收支計劃和執行情況報告;審議決定本村建設規劃、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以及有關公共事務、公益事業的其他重大事項。

(四)審議決定本村集體經濟專案的立項、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業的建設承包方案,決定村集體經濟收益的使用。

(五)審議決定辦公益事業的經費的籌集辦法。

(六)審議決定宅基地分配、計劃生育指標安排的方案。

(七)決定對村級財務和村民委員會主要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評議村民委員會成員的工作。

(八)制定和修改本村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等規章制度,並報鎮人民政府備案。

(九)撤銷或者改變村民代表會議、村民委員會不適當的決議、決定。

(十)審議決定村民會議認為應當由其決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項。

村民會議第二至第七項職權交由村民代表會議代為行使。

第九條 為強化村民代表管理村務作用,在村民代表會議下設會議召集組、監督組和發展組三個獨立工作小組。三個組的人員組成原則上通過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從村民代表中推選產生(發展組組長由村“兩委”幹部擔任,並可吸收非村民代表成員),每組由3至5人組成,分別設組長1名。

會議召集組的職能:根據符合法定人數的村民(村民代表)依法提出召開的會議而村民委員會不作為時,可以召集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村民小組會議,具體負責溝通各方、協調會議召開時間及做好會務有關工作。

村務監督組的職能:主要負責村務監督和民主理財職能,負責監督村務、財務活動。監督村民小組組務公開和財務收支情況,有權否決村、組不合理的開支。在討論村務公開和經費使用議題時可以列席村民委員會會議。

發展組的職能:發展組是村發展經濟的智囊和參謀,負責調研論證本村集體經濟發展專案,收集掌握生產發展資訊,提出本村發展經濟、興辦公益事業的計劃和專案建議,協助籌措發展生產和興辦公益事業資金,併為村民發展生產提供資訊指引。

以上三個組的成員統稱為村務管理人員,任期與村民委員會成員相同,可以連選連任。村民委員會可以對不稱職的村務管理人員通過召開村民代表會議表決罷免。

第三章  村民委員會

第十條 村民委員會是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由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群眾性自治組織,具有法人資格,受政府指導和村黨支部的領導。

村民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一條 村民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一)依照法律規定管理本村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財產,編制並實施本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管理本村財務,教育村民愛護公共財物和設施,珍惜土地,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

(二)鞏固和壯大村集體經濟,管理本村村民集體所有的各類經濟組織;尊重集體經濟組織和其他經濟組織依法獨立進行經濟活動的自主權;維護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支援和組織村民發展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其他經濟;保障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承包經營戶、聯戶或者合夥的合法的財產權及其他合法的權利和利益;承擔本村生產的服務和協調工作,促進本村經濟發展。

(三)編制並實施本村建設規劃,按照規劃修建村道,指導村民建設民房,整頓村容,發展公益事業,搞好公共衛生,改善居住環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四)促進村民團結和家庭和眭,照顧五保戶、困難戶和軍烈屬,依法調解民間糾紛;代表本村處理與鄰村的糾紛,維護村與村之間的團結;協調處理村民小組之間的關係;協助有關部門維護社會治安和生產生活秩序;協助有關部門對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的村民進行教育、幫助和監督。

(五)開展多種形式的精神文明活動,提高村民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水平,移風易俗,樹立社會主義新風尚。

(六)宣傳貫徹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動村民履行納稅、服兵役、計劃生育等依法應盡的義務。

(七)協助鎮人民政府開展工作;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維護村民的合法權益。

(八)召集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並報告工作;執行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的決議、決定。

第十二條 村民委員會的工作制度。

(一)學習制度。每半月學習半天,主要學習黨的農村現行政策和各級黨委、政府的有關檔案,不斷提高思想水平和政策水平。

(二)會議制度。村民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辦公會,半年一次彙報會,年終一次總結會,根據工作需要也可隨時召開。

(三)值班制度。村民委員會實行輪流值日製度,保證每天都有一位成員在村民委員會辦公場所值班,處理村務。

(四)建立任期目標、年度目標和分工負責制度,並定期進行總結檢查。

(五)村務公開制度。凡需要村民知道的村務大事都要公開,主要包括:

1、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上級黨委政府的有關政策規定;

2、村幹部的分工,村民委員會三年任期目標、本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及計劃執行情況;

3、年度財務計劃及各項收入、支出和債權債務情況;

4、集體資產及其經營管理情況,包括土地、物業等生產資料的經營情況以及承包經營方案、投標結果、承包費收繳、合同履行情況;

5、村集體經濟收益及其使用情況;

6、公益事業的經費籌集以及招標投標、建設承包方案及實施情況;

7、徵用集體所有土地各項補償費的收入和使用情況;

8、救災救濟、扶貧助殘、擁軍優屬、社會捐贈等項款物的接收、發放、使用情況;

9、各級政府下撥的補助經費、專項經費的收支情況;

10、村幹部工資、獎金、補貼及其他福利,公務活動方面的開支情況;

11、當年宅基地的申報、批准和使用情況;

12、安排計劃生育指標、落實計劃生育節育措施和計劃外生育費的收繳、管理、使用情況;

13、協助鎮人民政府開展工作情況;

14、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要求公開的其他事項;

公開的形式:設立公開欄,發放明白紙,村幹部述職。

第十三條 村民委員會設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等委員會。各委員會工作由村民委員會成員分工負責。

第四章 村民小組

第十四條 村民小組是在村民委員會領導下,村民開展群眾性自治活動的基層組織,是村民委員會聯絡村民的橋樑和紐帶。

第十五條 本村設立14個村民小組,每個小組設正、副組長各1名,正、副組長由本組村民直接選舉產生。

第十六條 村民小組長的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

(二)召集本組村民小組會議和組織村民的活動,並及時向村民委員會彙報工作。

(三)組織本組村民落實鎮、村交給的各項任務。

(四)按村民委員會的任務和要求,組織本組村民積極推進村的建設,並對村的各項工作進行監督和提出建議。

(五)及時向村民委員會反映本組村民意見和建議。

(六)開展組務公開,並接受村務公開監督小組的稽核監督。

第十七條 村民小組的集體收入收益歸本組全體村民集體所有,單獨核算,由村民小組管理使用,接受村民委員會的監督。

第五章  村 民

第十八條 凡戶口在本村的村民在村內享有以下權利:

(一)享有《憲法》規定的一切權利。

(二)參加村務活動,提出有關村務的批評和建議,對村幹部和村務進行監督。

(三)享受本村舉辦各項公共事業和公益事業的權利。

第十九條 每個村民在村內都有以下義務:

(一)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執行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和村民委員會的決議、決定。

(二)按時完成村民委員會分配的各項任務。

(三)團結互助,尊老愛幼,維護集體利益,同一切危害、破壞村民利益的行為作堅決鬥爭。

(四)自覺開展移風易俗,爭當文明村民、文明戶的活動。

第六章 村民委員會成員

第二十條 村民委員會成員是全村村民的公僕,必須以人為本,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立足於本職工作,努力為村民造福。要求做到: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

(二)認真學習政策,學習經濟管理知識和農業科學技術知識,不斷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堅持實事求是,講究工作方法,遇事同群眾商量,尊重村民意見,善於做耐心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不請吃、不受禮、不以權謀私、清正廉潔,敢同不良傾向作鬥爭。

(五)以身作則,在各項工作中起模範帶頭作用。

(六)堅持原則,主動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七)維護集體團結,執行會議決議,齊心協力共同開展好工作。

第七章 制度建設

第二十一條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村務管理制度。如村務公開民主管理規定;村民代表議事規則;村規民約;財務管理制度;“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辦法;土地、宅基地管理使用制度等規章制度(這些規章制度另行制定,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後公佈實施)。

第八章 社會治安

第二十二條 每個村民都要學法、知法、守法,自覺地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同一切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第二十三條 村民之間要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打架鬥毆、不聚眾滋事,嚴禁侮辱誹謗他人,嚴禁造謠惑眾、搬弄是非。

第二十四條 嚴禁偷盜、敲詐、哄搶國家、集體、個人財物、嚴禁賭博。

第二十五條 愛護公共財產,不得損壞水利、交通、通迅、電力、生產等公共設施。

第二十六條 嚴禁私自砍伐集體或他人林木,執行護林防火“十不準”,不準在村附近或田邊、路邊亂挖土,嚴禁損害莊稼、瓜果及其它農作物。

第二十七條 對違反社會治安規定者,情節較輕,尚未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由村民委員會或調解會、治保會給予批評教育並酌情處理,並限期改正。情節嚴重,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 村風民俗

第二十八條 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提昌婚事新辦,移風易俗;破除舊的喪葬習俗,推行火化 ;反對封建迷信及其它不文明行為,村立良好的社會風尚。

第十章 鄰里關係

第二十九條 村民之間要互相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幫助,和睦相處,建立良好的鄰里關係。

第三十條 依法管理宅基地,執行村莊規劃,不損害整體規劃和鄰里利益。

第三十一條 鄰里間發生糾紛能自行調解的,自行調解,不能自行調解的,要依靠組織解決,不能仗勢欺人,強加他人。對不聽勸阻製造糾紛的當事人,情節輕微的予以批評教育,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的,必須承擔醫療費用,並按損失折價賠償。

第十一章 婚姻家庭

第三十二條 村民要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愛幼的原則,建立團結和睦的新家庭。

第三十三條 婚姻大事由本人做主,反對他人包辦干涉,不借用婚姻索取財物。

第三十四條 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共同管理家庭財產,反對男尊女卑。

第三十五條 計劃生育是國家基本國策,要貫徹執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

第三十六條 不準虐待老人。對喪失勞動力的老人,其子女必須盡贍養義務,保證老人晚年生活。對不贍養老人者,由村民委員會按上級規定供養標準,令其子女均攤。

第三十七條 父母擔負未成人或無生活能力的子女撫養教育,不準虐待病殘兒、繼子女和收養的子女,不得讓國小生輟學。

第十二章 社會保障

第三十八條 鼓勵村民參加農村合作醫療,不斷髮展本村醫療保障事業。

第三十九條 本村發生自然災害,要及時向鎮人民政府報告,並積極協助民政部門做好救災、查災、報告工作。上級發給本村的救濟糧、款物,應根據受災程度,及時地發放到受災戶。

第四十條 貫徹執行黨和政府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做好農村低保工作。

第十三章 附 則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個別條款如與國家和地方性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由村民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由村民會議通過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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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範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1、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3、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一章 會議制度

為有效地實行經理負責制和健全民主管理,特制訂各種會議制度。 一、經理辦公會議

一般每半月召開一次,由總經理主持,管理層次人員參加,必要時請有關負責人列席。會議主要內容:

1、學習和貫徹政府有關建設工作政策; 2、討論年(季)度工作計劃和總結;

3、討論公司發展規劃、經營方針、人事勞資與分配等全域性性的重大事項。 二、工作會議

每週召開一次,由總經理主持,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及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各專案總工作工程師參加。會議內容:

1、各部室負責人彙報工作的執行和完成情況;

2、傳達上級有關的重要規定和內部的工作措施或決定; 3、聽取各種加強管理和改進工作的會議; 4、討論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提出相應的改進措施。

三、職工大會

每半年召開一次,由總經理主持,全體職工參加。也可有外聘人員參加。會議主要內容是向職工報告生產經營的完成情況,年(季)度的工作計劃、行政總結以及表彰先進等。

四、業務會議

按各職能部門所規定的業務職責,根據待討論的具體事項,不定期的有總經理、總工程師或部門負責人分別召開,要求對某事項達到同一認識、協調配合和解決問題的目的。

各種會議的召開,務須做到事前有準備、事後有記錄,凡總經理召開和主持的會議,其會議工作由綜合部負責;其他各種會議由會議主持人的所在部門負責。

第二章 人事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我公司工作人員的管理,調動全體成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不斷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公司以工程工作為中心的各項工作的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一、職工的使用、考核與晉升 (一)職工的聘用原則

公司對所屬人員的調配使用按照學用一致和用其所長的原則,根據工作需要統一調配、雙向選擇,擇優聘用。

(二)職工的考核 1.考核標準、依據及原則

職工的考核制度是實行崗位責任制的關鍵,考核職工以德才兼備為標準,以執行各類人員崗位製為依據,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際的原則。

2.考核時間

年度考核每年一次,隨年度工作總結一起進行。 3.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現和職業道德表現。

能:主要考核業務技術水平,管理能力的運用發揮,業務技術提高,知識更新情況。

勤:主要考核工作態度,勤奮敬業精神和遵守勞動紀律情況。 績:主要考核履行職責情況。 4.考核組織

在年度考核時,設立非常設性的考核委員會或考核小組,負責公司年度考核工作。

5.考核方法

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 第三章 檔案管理制度

為執行國家《檔案法》的規定和加強檔案的管理,特制訂本辦法。一、公司各部門和專案工作在工作活動中形成的檔案材料、照片、碟片、錄影等凡有儲存和利用價值的均應作為檔案材料。

二、檔案是公司的集體財產,由綜合部負責統一管理和保管。

三、所有資料要有專人負責管理,檔案的管理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 1、按檔案類別,制定各類的編號規定;

2、嚴格檔案材料的接收手續,仔細檢點移交的歸檔材料並履行移交簽字手續;

3、檔案材料的立卷及編制總目錄;

4、檔案材料的檢查工具,制定借閱辦法,重視機密檔案,要經領導批准後,方可借出;

5、做好檔案彙編和利用的統計;

6定期清點檔案,經組織鑑定後銷燬無儲存價值的材料。

四、凡檔案材料均要求字跡工整、審簽手續齊全,禁用字跡不牢固和易褪色的書寫工具。

五、材料的整理與歸檔期限

1、行政文書類材料,在完成該專案活動後由專職人員於半月內整理歸檔。

2、工程專案工作類的管理和技術性材料,在完成專案合同任務,後項目工作組一個月內整理歸檔。

六、行政文書類材料的歸檔範圍見附件一專案工作類材料的歸檔範圍見附件二

七、其他如人事、勞資、經營、財務、資產裝置類檔案材料的範圍另行補充。 八、保守機密,防止洩露有可能損害本公司利益的資料資訊。九、遇到有關人員查尋資料要隨時予以協助。 第四章 工程部管理制度

一、工程部由主任負責全面工作,對上做好經理安排的所有工作專案,對下做好人員的協調工作,調動各方積極性,充分創造出最大的積極效益。

二、部屬各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工程建設工作政策、法規、維護國家利益。認真執行國家和省頒佈的設計、施工規範、工程質量驗評標準,建築安裝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管理規定。

三、各專業人員間要團結協作,、密切配合。

四、要積極、熱情、主動、誠懇,以第三方的公正立場維護單位和施工單位的正當合理利益。

五、堅持原則、秉公辦事、自覺抵制不正之風。

六、努力學習工作業務,按時參加每週一次的工作業務學習,不斷提高工作業務水平。

七、認真執行工作服務協議,不得從事授權範圍外的工作。

第五章 財務管理制度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局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巨集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 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帳、算帳、報帳必須

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帳。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於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帳方法採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十、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一、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方可購置。

二十四、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櫃、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二十五、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其它事項

二十六、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 它財務資料。

二十七、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儘量使資金結構趨於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二十八、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專案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二十九、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並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第六章 合同管理制度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使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於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幹部、法人委託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的簽訂

三、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託書的法人委託人,法人委託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

五、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瞭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六、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七、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採用書面格式,並必須採用統一合同文字。 八、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正文部分:建設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期間、材料和裝置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產品合同應註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價格、違約責任等;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註明合同有效期限。九、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九、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審查批准

十、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准後,方能正式簽訂。 十一、合同審批許可權如下:

1、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標的超過50萬元的;投資1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3、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十二、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後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審閱後按合同審批許可權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局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巨集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 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帳、算帳、報帳必須

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帳。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於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帳方法採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十、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一、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方可購置。

二十四、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櫃、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二十五、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其它事項

二十六、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 它財務資料。

二十七、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儘量使資金結構趨於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二十八、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專案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二十九、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並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第六章 合同管理制度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使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於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幹部、法人委託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的簽訂

三、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託書的法人委託人,法人委託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

五、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瞭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六、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七、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採用書面格式,並必須採用統一合同文字。 八、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正文部分:建設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期間、材料和裝置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產品合同應註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價格、違約責任等;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註明合同有效期限。九、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九、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審查批准

十、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准後,方能正式簽訂。 十一、合同審批許可權如下:

1、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標的超過50萬元的;投資1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3、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十二、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後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審閱後按合同審批許可權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局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巨集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 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帳、算帳、報帳必須

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帳。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於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帳方法採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十、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一、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方可購置。

二十四、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櫃、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二十五、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其它事項

二十六、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 它財務資料。

二十七、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儘量使資金結構趨於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二十八、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專案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二十九、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並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第六章 合同管理制度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使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於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幹部、法人委託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的簽訂

三、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託書的法人委託人,法人委託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

五、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瞭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六、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七、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採用書面格式,並必須採用統一合同文字。 八、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正文部分:建設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期間、材料和裝置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產品合同應註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價格、違約責任等;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註明合同有效期限。九、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九、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審查批准

十、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准後,方能正式簽訂。 十一、合同審批許可權如下:

1、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標的超過50萬元的;投資1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3、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十二、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後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審閱後按合同審批許可權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局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巨集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 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帳、算帳、報帳必須

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帳。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於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帳方法採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十、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一、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方可購置。

二十四、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櫃、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二十五、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其它事項

二十六、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 它財務資料。

二十七、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儘量使資金結構趨於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二十八、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專案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二十九、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並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第六章 合同管理制度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使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於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幹部、法人委託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的簽訂

三、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託書的法人委託人,法人委託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

五、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瞭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六、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七、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採用書面格式,並必須採用統一合同文字。 八、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正文部分:建設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期間、材料和裝置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產品合同應註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價格、違約責任等;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註明合同有效期限。九、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九、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審查批准

十、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准後,方能正式簽訂。 十一、合同審批許可權如下:

1、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標的超過50萬元的;投資1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3、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十二、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後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審閱後按合同審批許可權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十三、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鑑證、批准,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四、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五、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並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為準。

十六、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瞭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彙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變更、解除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要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

十七、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從嚴控制。

十八、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法》的規定,並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的手續。

十九、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許可權和程式執行。二十、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一、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採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二十二、以變更、解除合同為名,行以權謀私、假公濟私之實,損公肥私的,一經發現,從嚴懲處。

二十三、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並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合同糾紛的處理

二十四、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應按《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二十五、合同糾紛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二十六、處理合同的原則是:

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2.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後,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3.因對方責任引起怕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並儘量採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第七章 安全管理制度

1.組織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活動,定期不定期的開展對監理組及專案部職工進行遵紀守法教育,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並經常對工地安全員進行灌輸實施,現場的安全指揮知識。

2.負責制定好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章制度及各項安全制度,並監督實施。

3.領導編制安全技術改造計劃,合理安排安全技改經費,並認真組織實施,保證安全技改經費的及時落實。

4.組織建立“安全企業”活動,強化“班組安全建設”工作。

5.加強對施工現場的消防設施的檢查管理,及交通複雜的施工現場管理。

6.安全員上崗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嚴格培訓考核,做到持證上崗。

7.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搞好安全、文明試生產,堅持交接班時必須交清安全情況。

8.遵守勞動制度,認真執行安全員工作制度,制止他人違章操作。

9.按時檢查,發現問題能自己處理的立即解決,不能解決的立即上報領導,以防事故發生。

店規章制度怎麼寫 篇8

為保證良好的會議次序,使會議順利進行,圓滿結束特制定以下紀律和要求。

一、 參會人員首先按時到會議報到處簽到,上交相關材料、領取會議資料,然後到賓館總檯交付押金,領取房卡,入住指定房間。不按要求交齊會議材料,不允許報到,並按缺席會議對峙。會議期間,不得擅自調整房間,否則,將給予嚴肅處理。

二、凡明確規定參加會議物件的,與會人員需準時參加會議,不得無故遲到或離會,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者,必須提前向辦會組織者請假,報告詳細事由,未經批准,不得無故缺席擅自派其他人員頂替參加會議。

三、 嚴禁自帶非參加人員赴會,否則,除責令其離開外,還將對相關人員予以處罰。 參會人員必須按會議通知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提前者不予以接待和安排食宿,遲到每人處以100-500元罰款,並寫書面檢查;私自提前離會,除給以罰款外,還將作其他行政處罰。

四、 參會人員必須遵守會議紀律,服從會議統一安排。如有特殊情況須向會務組組長請假,批准後方可離開,對未經批准擅自離開者,除通報批評外,每人還將處以100-500元得罰款。

五、 尊重賓館工作人員,遵守賓館的一切規章制度,禮貌用語,文明住宿。保持房間衛生,清潔,自覺保護賓館的一切設施,否則,造成損失將按賓館規定的價格由個人承擔。對有意損壞者,除包賠損失外,公司還將作內部處理。

六、 會議期間嚴格作息時間,按會議作息要求起床、開會。接到賓館通知起床後,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入會場、餐廳等會議要求的場所。對開會遲到、早退者每人至少罰款100元,再次違反者,加倍處罰,直至取消其參會資格將採取其他方式予以處理。為體現想互尊重、桌餐就餐,一桌滿10人時開始用餐,本桌全部用餐完畢後方可集體起身離席。如自助就餐,要講究節約,禮貌待人,反對浪費,愛護公物,講究社會公德。 七、

八、 會議期間不得從事違法、違紀以及做一些不文明的活動。一經檢查發現,將對參與開會時務必關閉手機或打至震動,開會要認真聽講,做好記錄,不得交頭接耳說話,者(含旁觀者)每人處以200-20xx的罰款,並予以通報批評。 來回走動;會場內禁止抽菸,亂扔紙屑,隨地吐痰。發現以上以及其他不利於會議進行的行為,每人將處以至少100元得罰款。

九、參會人員要認真聽取領導講話;除大型會議外必須攜帶記錄本和筆,以便作好記錄。

十、 會議期間將嚴格監督執行上述紀律和公司的其他制度。會務組將組成巡查組不定期本次會議由會務組負責管理、指揮、協調,如有什麼困難和要求,可與會務組及時進行巡查,對違反者,將按制度規定嚴肅處理(注:不搞下不為例) 聯絡,會議服務人員將盡力幫助解決。

店規章制度怎麼寫 篇9

1、 食堂環境整潔無汙垢,無雜草生長,無積水,採取有效的除害措施。

2、 炊事員持有效健康證,培訓上崗,炊事員做到“三白潔”:工作服白潔,帽子白潔,口罩白潔;“四勤”:勤理髮、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換衣;工作地不準吸菸,不準手上帶戒指。

3、 食堂必須有冰箱或冰櫃,做到食品全數留樣,留樣24d,做好記錄,冰箱食品生熟分開,冰箱上有明顯生熟標誌。

4、 廚房內吊頂、爐灶檯面及其周圍應貼白瓷磚,水池內外側應鋪白瓷磚,熟食間裝紗門窗。

5、 庫房內堆放整齊,有防蠅、防塵、防鼠滅蟑措施。

6、 食具件件消毒,生熟食具嚴格分開,不使用再生塑料桶、盆和鋁製鍋、分盤裝熟菜。

7、 隔頓、隔夜飯菜必須檢驗無變質後用鍋燒透,方可供應。

8、 食堂設定泔腳桶,泔腳桶容器加蓋,泔腳必須及時清運。

食堂衛生制度

1、 食堂開設有報批手續和“食堂衛生許可”。

2、 周圍做到“三無一通一平”(三無:無雜草、無積水、無孽生地;一通:溝渠暢通;一平:場地平整)。

3、 廚房內應具有排水、排氣、通風、防火、防寒、防塵、除四害、消毒等設施。泔腳缸加蓋,泔腳不外溢,周圍無汙染,外表清潔。

4、 室內牆壁清潔無蛛網,門窗清潔無油灰,地面乾淨無滑膩,排水溝有防鼠措施。

5、 飲用具清潔無汙垢,作臺、灶面、櫥、架、桶蓋等無油膩,操作做好落手清。

6、 飲用具、冰箱應生熟分開,不用再生塑料桶,盆裝食品,不用鋁製盛熟食。

7、 炊事員須持有“健康證”、“衛生教育上崗證”上崗,個人做好“四勤三白”工作。

8、 回收菜票使用翻板箱,飲具、菜票須嚴格消毒,禁用現金買飯票,飲用具堆放整齊合理,無交叉汙染環節。

9、 飯菜燒熟煮透,隔頓隔夜及外購熟菜須回鍋,並做好48小時留樣工作,留樣量不少於100克,不吃涼拌、改刀菜。

10、 生熟食品質量有專人驗收核發,杜絕三無食品(無廠名、無商標、無生產日期)和過期變質食品。

11、 食堂必須設定冰箱,並無異味,主、副、調食品分置並堆放整齊,原料、輔料、缸加蓋,糧食離地隔牆,有防毒、防火、防鼠措施,進貨和發貨有嚴格的手續。

12、 脫排油煙機或排氣扇無油垢,設施裝置無不安全因素。

食品質量管理制度

1、 為提高飯、點、菜餚質量,必須堅持質量標準,做到產品有規、投料有標準、操作有工藝、考核有記錄。

2、 直接操作者應對質量負有自檢責任。

3、 管理員、班組長、質量員應加強檢查、督促,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補救。

4、 對已變質的食品一律停止燒煮、發售,並及時向主管領導和醫務部門如實彙報。

5、 對自行外採購的副食品,必須持有檢疫證或檢驗合格證,並向所在地區防疫站報檢。

6、 對採取進貨的食品,堅持憑發票或原始憑證驗質,並向供應商索取票證。對索取的票證及供應商的有關證件影印件要建立檔案以備相關執法人員監督檢查。

7、 有關質量管理具體要求按職工食堂工作規範第十九條精神執行。

食堂清潔制度

1、 食堂全體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

品安全法》各項規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有關飲食衛生“四無”制度。

2、 有關食品操作衛生、餐劵消毒、個人衛生、環境衛生按照職工食堂工作規範第六條飲食衛生要求精神執行。

3、 食堂應制度分塊衛生責任制,明確分工,全體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並組織力量做好檢查記錄,月終進行考核,列入考評重要依據之一。

4、 發現飲管人員有傳染性疾病,應及時做好調離工作。

5、 發現有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上報,並做好事故分析、調查研究工作,對重大事故必須追究責任。

食堂工作人員交換班制度

1、 各獨立核算班組,每天必須認真做好交換班工作,填好交接班單,上下班辦好交接手續,接班人員應按交接班單,負責進行復點。

2、 交班食品應保證質量合格,對變質食品不得交班,對規格上存在的問題等原因,應說明情況及處理意見,明確責任。

3、 在高溫季節中對交換和為交換物資同樣都要妥善做好冷藏處理工作。

4、 在廠休日值班下班,或者沒有下班接班時,應對廚房四周認真檢查門、窗、煤氣、蒸汽、火種、水、電源,關門上鎖後方能離開,如有剩餘菜送入冷藏。

5、 當班回籠菜劵應辦好入庫手續。

食堂物資保管制度

1、 倉庫保管員應按制度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領料:必須先辦領料手續,實行計劃供應品種,按計劃發料,填好領料單,然後由倉庫保管員進行發料。

收料:有采購員根據發票,每天及時做好收料手續,填好收料單,經驗收簽證,由倉庫保管員復點入庫。

2、 倉庫必須專人管理,負責倉庫儲藏,確保物資不變質。

3、 保管員應每天做好記賬工作,能做出反應庫存動態的報道,供有關人員參考。

4、 每月必須實地盤點一次,核對帳、卡、物。

食堂冰箱管理制度

1、 冰箱應有專人負責保管,冷凍室的溫度應經常保持在-5至-15。

2、 冰箱內的食品採用先進先出發料法,保持食品衛生新鮮。

3、 食品不宜存放過多,堆放有留有空隙,使冷氣流通,防止食品發黃變質。

4、 魚禽類食品要經過加工後才能放入冰箱內。

5、 嚴禁生熟食品混放,必須做到定期除霜。

食堂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1、 機械裝置必須安全、完好。

2、 工作人員必須重視安全生產,定期檢查保養裝置,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做到不出事故,發現問題,立即關閉電源。

3、 機械操作必須定人,人離機械必須切斷電源。

4、 攪拌機運轉時,手不能直接插入桶內,如需操作翻動,必須把車關上才能操作。

5、 操作完畢必須搞好衛生,每月檢查保養一次,發現問題及時提出修理,不帶病操作。

店規章制度怎麼寫 篇10

一、考勤

全園教職工在工作日期間,每天兩次按照規定時間簽到。一月內無遲到、早退、請假、中途外出、脫崗視為全勤。全勤者第一個月獎__元,下一個月連續全勤,每月增加__元(至學期末)。中間出現非全勤月,下一月全勤從__元重新算起。

二、對事假的規定

(一)工作人員因公、因私請假,都必須履行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崗位。

因公請假,應按工作人員管理許可權,事先向園長申請,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外出開會、辦事、學習一律向園長請假。

因私請假,半天向分管園長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向園長請假,一律提前一天申請,批准後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時,應在當天到崗前兩小時內請示,獲得批准後方可請假,上班一天內找園長銷假。離開崗位一律要事先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填寫《請假申請單》(由單位存檔),園長准假後,方可離崗。只有兩位教師在崗的班級,在無人接替的情況下不準請假。

請假超過3天的,報局人事科備案。

事假期滿,須及時向准假人銷假,單位及時將請銷假情況記入《請銷假情況登記表》。無正當理由超假的,作曠職處理。

(二)因私請假期間的工資,7天以內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累計超過7天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5%;學期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2%;超過2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3%;考核年度內請假累計超過4個月的,停發工資,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能參加職稱評聘。

(三)不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人員作曠職處理。曠職期間停發工資。對曠職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20個工作日的,作自動離職處理,終止用人關係;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15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予以辭退。

寒暑假、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外出(本縣以外),1天以內(含1天)的,向園長請假,經批准後方可外出。否則,按事假(三)條相關規定處理。

三、對病假的規定

(一)工作人員因病不能上班,憑醫院病情證明履行請假手續,並按工作人員管理許可權(參照事假)報批。請病假連續超過1個月(含1個月)的,需持縣級及以上醫院主治醫師出具的病情證明、相應醫院醫務科出具證明以及病歷卡和醫藥費賬單(原件及影印件)經縣教育局人事科稽核後,方可按本規定享受病假期間的工資。病情證明若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請假人員作曠職論處。對給其出具假病情證明者通過教育局報請縣政府,建議醫療主管部門予以處理。

(二)工作人員請病假7天以內,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2%;7天以上不滿1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25%;學期病假累計滿1個月,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5%;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工作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5%;病假超過6個月,從第7個月算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2%,工作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5%。

(三)工作人員中獲得國務院工作部門聯合授予的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稱號和獲得國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貢獻的專家稱號、省級勞模,仍保持榮譽的,病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四)享受教科研津貼的人員,其津貼病假期間以實際工作時間計發。

(五)學年累計病假6個月以上,當年不參加年度考核,不能參加職稱評聘。

(六)工作人員病假期間從事有償收入活動的,停發病假期間的全部工資。並視情節,按事假第三條規定處理。

(七)病假期滿,須及時銷假。確因病情原因,需續假的,要及時辦理續假手續。無正當理由超假的,按事假超假處理規定執行。確有重大疾病者,須報請主管部門領導批准。

(八)補充規定

1、教職工請病假應有醫院證明,出示醫生診斷證明、假條、藥費單據等,並及時報告園長。

2、教職工有病當天不能上班,須在上班前兩小時請假,上班後持醫院相關證明補辦手續。

3、教職工在工作時間看病,應事先取得園長同意。急診就醫者可以由家屬代為請假,但病癒後必須持醫院出具的急診證明向園長補假。

四、對上班時間外出的規定

上班時間因私事外出,需持園長簽字的請假條外出,回來銷假。每次超過2個小時的,按請假半天計算;每次不超過2小時,每月累計按每2小時半天計算(四捨五入)。

五、對婚假、生育假、喪假的規定

(一)工作人員享受婚假正常7天,喪假(直系親屬死亡)可批准3~6天的假期。如結婚雙方不在同一縣工作,或者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可根據實際情況另給路程假。婚、喪假期間工資照發,路程費自理。

(二)享受產假的女工作人員,產假90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增加產假15天。對實行晚婚並晚育的女工作人員增加產假60天(共計不超過150天),對實行晚婚並晚育的男工作人員,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可享受7天以內的護理假。

(三)享受上述假期人員,在假期內,工資和各項補貼照發。凡病假、婚假、喪假、生育假髮生在假期間的,上班後假期均不另加。各種假期發生的時間有交叉的,亦不重複計假。期間上班的,按加班執行,每天不少於20元。

六、其他規定

1、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崗、串崗。本班教師有特殊情況確需倒班、替班的,需報園長批准備案。非園長同意,不得自行倒班、替班。自行倒班、擅自離崗串崗的,在班級和個人考核中按規定分別扣分。

2、教師跨班頂班:空班頂副班,每天補助20元;空班頂主班,每天補助40元。

七、附則

(一)每月5日前,將上月考勤彙總表報局人事科,複核無誤後送交局計財科。

(二)以上各項扣發、停發的款項一律由幼兒園收繳後,於每季度末統一交局計財科,由局計財科將該款項計入本單位賬戶,用於本園職工臨時代課、津貼補貼等補充支出,並實行專項審計。

(三)對以上各項規定,本人拒不執行者,從嚴處理。

(四)幼兒園執行不嚴,每學期出現瞞報漏報2人(含)以下者,給予分管園長行政處分,園長通報批評;瞞報漏報4人(含)以下者,分管園長撤職,園長行政處分;瞞報漏報5人(含)以上者,給予園長、分管園長撤職處分。

店規章制度怎麼寫 篇11

為保證食品衛生,保障職工身體健康,根據《食品衛生法》有關規定,制定如下食品衛生管理制度。

一、 食堂有衛生部門發的衛生許可證,炊事員必須有健康證

二、 堅決執行食品衛生法規,嚴格執行“五四”衛生制度,即:

1、 由原料到成品實行“四不”制度:不收、不切、不做、不售腐爛變質食品。驗收員不收腐爛變質食物,炊事員不做腐爛變質食物,售飯口不出售腐爛變質食物。

2、 炊事員個人衛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換工作服。

3、 炊事用具用實行“四過關”:一洗、二刷、三衝、四消毒。

4、 對食物存放“四隔離”:生與熟,成品與半成品,食品與雜物、藥物,食品與天然冰隔離。

5、 對室內外衛生實行“四定”:定人、定時間、定物、定製度。

三、 要求炊事員做到“五不準”制度:

(1) 不準穿背心拖鞋上崗。

(2) 不準在操作間吸菸。

(3) 不準用工作服擦汗

(4) 不準穿工作衣進衛生間。

(5) 不準隨地吐痰

四、 餐廳、操作間、主副食庫做到“四無制度”:無蛆、無蠅、無蟲、無鼠。

五、 服務員工作態度要做到“四個一樣”

1、 領導和職工一樣對待。

2、 生人和熟人一樣熱情。

3、 領導在不在一樣工作。

4、 平時與檢查時間一樣衛生。

六、 違反上述食堂管理規定的每條處罰50元。 炊事員個人衛生制度

1、 炊事員每年進項一次健康檢查,無健康合格證者,不得在食堂工作。

2、 上班要穿工作衣,戴工作帽,售飯人員要戴口罩。

3、 炊事員要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洗工作衣,上班時間嚴禁戴戒指,手鐲耳環等裝飾物品。

4、 嚴禁在操作間吸菸、隨地吐痰、大鬧。

5、 生病時應及時就醫,不準帶病上崗。

店規章制度怎麼寫 篇1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會議程式,提高公司總體決策管理能力和辦事效率,更好地協調工作,研究落實重大事項的對策措施和尋求解決有關問題的方法,預防和糾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順利完成公司預算考核目標,並保證公司各項管理工作規範、高效、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對各級管理者貫徹充分授權管理的指導思想,基於公司頒發的各項管理制度和規定,採用誰主管誰決策、誰主管誰對過程管理的效果和結果負責、誰主管誰有權決定和處理所屬範圍內事務的管理思路。

第三條 與會人員應對會議的各自的表決意見及有關保密內容必須做到:不該說的不說,不該問的的不問,不該看的的不看,並嚴格遵守執行會議的各項決定。

第四條 會議按類別、內容不同由相關單位組織,並做好會議管理。

第五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所屬各車間、部門。

第二章 會議類別

第六條 本制度所指的會議包括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中層幹部會議、經濟分析會、生產經營分析會議、生產經營協調會議、專題會議、部門日常管理例會和接待會議等。

第七條 專題會議指公司生產管理、經營管理、安全管理、質量管理、工程管理、預算管理、合同評審等會議。

第二章 會議的組織管理

第一節 總經理辦公會

第八條 總經理辦公會是對公司發展和管理中的重大事項的研究與決策。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組織實施公司董事會的決議、分解落實公司年度計劃、討論確定公司發展戰略目標和投融資計劃;對公司生產經營中的重大事項進行分析、研究、決策,特別就安全生產、環保和產品質量等問題進行工作部署,明確採購、生產、銷售等關鍵環節的指導意見;討論公司重要人事任免、機構設定以及制度審議等。

第九條 總經理辦公會議原則上每半月召開一次。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

第十條 總經理辦公會議由公司總經理主持,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等經營班子成員參加,參加會議的人員應積極發言、明確表態。

總經理辦公會研究討論專題問題時,如有必要可通知相關部門負責人列席。 第十一條 總經理辦公會由公司辦公室通知、記錄和整理紀要。

第二節 中層幹部會議

第十二條 中層幹部會議是公司圍繞戰略發展、重大決策和重大事項等工作而適時召開的會議。月度、季度、年度經濟分析會議是其中一項重要會議。會議傳達、落實公司管理理念、思想、重大決策、決定。通報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和發展情況,總結工作情況,表揚先進、批評落後,統一思想、明確責任。激發中層幹部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凝聚力、戰鬥力和工作效率。

第十三條 召開中層幹部會議由公司總經理批准,參加人員原則上為公司各車間、部門副職及以上。

第十四條 公司中層幹部會議的組織單位由公司辦公室通知、記錄和整理紀要。

第三節 經濟分析會

第十五條 經濟分析會是公司對月(季)度生產經營完成情況進行總結分析、查詢問題、制定措施並解決問題的會議。會議聽取各車間、部門有關上月工作彙報和總結,由會議主持人對此作出明確的評價,針對存在的問題分析原因,指出計劃完成較差或執行不力的責任部門或人員,提出解決辦法,分析、研究和落實改進方案,明確提出並責成相關部門按照會議要求保質保量完成規定的任務。

第十六條 經濟分析會原則上每月的第一個週二召開,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

第十七條 召開經濟分析會議由公司總經理批准,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主持,參加人員原則上為公司各車間、部門副職及以上。

第十八條 公司經濟分析會議的組織單位由公司辦公室通知、記錄和整理紀要。

第四節 生產經營分析會議

第十九條 生產經營分析會是公司逐項檢查本期制定的各項計劃完成情況和制度執行情況;分析生產各項指標、技術改造、市場動態、產品價格、客戶管理、原料輔料採購情況以及存在問題,通過分析比較,找出差距,落實整改,不斷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研究解決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工作關係,研究落實採購、生產、銷售等有關工作方案;對總經理辦公會、經營分析會各項決議進行貫徹落實,特別就安全生產、環保和產品質量等問題進行具體部署,明確產品銷售、原輔料採購的具體方案;分析公司每週的生產成本、生產經營執行質量,提高生產執行水平、降低生產成本、提升管理水平的會議。

第二十條 生產經營分析會議原則上每半個月召開一次。

第二十一條 生產經營分析會議由公司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主持,公司經營班子成員和生產、經營、質量、倉儲、安全等相關部門及生產車間負責人蔘加。

產經營協調會議由公司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主持,參加人員原則上為公司各車間、部門副職及以上。

第二十六條 生產經營協調會具體由公司生產部通知、記錄和整理紀要。

第六節 專題會議

第二十七條 公司專題會議是研究批准相關部門提出的生產、工藝、技改、質量、安全、工程、預算專案的實施方案;分析、研究近期成本管理、裝置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管理、環境管理、經營管理、預算管理、合同評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解決辦法,明確並責成相關部門按照會議要求保質保量完成規定的任務的會議。

第二十八條 公司有關生產、安全、經營、質量、安全、裝置、技改、預算等方面的專題會議每月至少召開一次。

第二十九條 專題會議由公司總經理批准,分管的副總經理(總助)主持,公司各車間及職能部門的相關負責人蔘加。

第三十條 專題會議由所屬分管部門組織並承辦通知、記錄和整理紀要,辦公室協調安排會議室。

第三十一條 專題會議結束後1個工作日內,由承辦部門將此方面的《專題會議紀要》經會議主持人稽核簽發後執行,同時報送上級組織備案。

第七節 部門日常管理例會

第三十二條 公司所有車間、部門必須有效地召開部門日常管理例會,並保證做到會議的質量達到公司規定的目的。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各車間、部門的會議質量、會議時間、會議效果等進行過程抽查或評估。

第三十三條 部門日常管理例會至少涵蓋如下內容:傳達貫徹股份公司及公司會議、檔案及領導指示精神;瞭解本部門及下屬本期工作完成情況,總結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制訂下期工作計劃,糾正不正確的工作方法和工作行為;利用科學的分析方法(如PDCA迴圈法)進行研究分析部門開展各項工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定改進辦法,制訂有效的預防措施;分析部門員工提出的工作問題並討論研究相關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以恰當的形式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融洽成員之間的關係,營造團結進取的氛圍;安排專題培訓等。

第三十四條 部門日常管理例會原則上每週召開一次,由部門負責人主持,必要時邀請分管領導參加。

第三十五條 公司所有車間、部門必須儲存完整的部門日常管理例會原始簽到記錄和會議記錄,儲存期為1年。

第八節 對外接待會議

第三十六條 對外接待會議主要包括政府機關和上級領導來公司檢查、指導工作的彙報會議。

第三十七條 對外接待會議視來賓級別和來訪目的由公司總經理或相關的分管副總經理(總助)接待,相關部門負責人蔘加;屬於業務對接的由公司分管副總經理(總助)和指定人員接待。

第三十八條 對外接待會議屬公司層面的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聯絡和組織;屬於業務對接和專題內容的由公司對接部門負責聯絡和組織,公司辦公室可協調會議室安排接待等工作。

第九節 其他會議

第三十九條 公司黨委會、黨員大會、職代會(工代會)、董事會、監事會及團隊研討等其他會議,可根據實際或部門職責由公司有關部門對應組織。

第三章 會議的組織、管理和服務

第一節 會議的組織

第四十條 會議的批准

(一)臨時召開的公司級內部小範圍會議須經分管領導批准,公司級大型會議須經總經理批准。

(二)本制度已列出的會議按照規定程式批准。

第四十一條 涉及公司多個部門共同召開並有公司領導參加的會議,由會議主要牽頭部門與辦公室聯絡,備案會議情況;需辦公室協調安排的,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第四十二條 會議組織包括但不限於會議通知、會議時間、會議地點、會議主持人、參會人員、會場安排、會場佈置、會議設施準備、會議材料擬稿和發放、會議記錄、會議錄音錄影攝影、會議紀要以及會場橫幅、會議宣傳等。

第四十三條 會議通知

(一)會議需提前通知,一般會議應提前半個工作日以電話或其他方式通知,大型會議需至少提前2個工作日下發正式書面通知。

(二)會議通知包括但不限於會議時間、地點、參會人員、會議內容和要求等。 第四十四條 會議的準備

(一)做好會議通知。確保應到人員按時參會。

(二)做好會場的落實和安排,包括會場環境的佈置和設施檢查及服務。人員和服務用品。

(三)做好參會人員的引導和組織。

(四)重要接待會議應制定會議及接待方案,方案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接機接站、車輛排程、餐飲、住宿、橫幅、席卡、攝影攝像、公共活動等安排。

第二節 會議室的管理與服務

第四十五條 公司1號、2號會議室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管理,其他會議室按照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由相關部門自行管理。

第四十六條 會議室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於會議室的安排使用、環境保潔、設施管理、會議服務等。

第四十七條 會議室要做到會議召開前30分鐘各項工作準備結束,會後30分鐘會場清潔工作結束,特殊情況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安排。

第四十八條 公司各部門召開會議需要借用其他部門管理的會議室的,由會議主辦單位提前2小時與會議室管理部門聯絡安排。使用時,務必保持環境整潔和設施安全。

第四十九條 1號、2號會議室重要會議的服務,由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其他日常及業務會議由會議組織部門安排服務。

第四章 會議資料管理

第一節 會議紀要的整理與印發

第五十條 會議紀要的整理和會議以其他形式公開內容由會議組織部門負責擬寫和下發。

(一)總經理辦公會議、中層幹部會議、經濟分析會、生產經營分析會議、生產經營協調會議須整理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具有與公司規章制度具有同等的效力。

(二)專題會議根據安排整理會議紀要。

(三)其他各類會議可視情況整理成會議紀要和其他形式的簡報等。

第五十一條 會議紀要的簽發

總經理辦公會議、中層幹部會議、經濟分析會結束後,公司辦公室及時整理會議紀要,報公司總經理稽核、簽發後印發。其他會議紀要由會議組織部門及時整理,報分管領導稽核簽發後印發。

會議紀要的發放範圍是參加會議的領導和有關的部門。

第五十二條 會議紀要整理和印發應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特殊情況除外;若會議紀要決定、事項涉及保密內容,應派人直接送達簽收。

第二節 會議紀要的格式

第五十三條 各種會議紀要行文的印製格式原則上要求按照公司統一要求製作,主要包含以下基本要點:

(一)文字全部使用A4型紙。

(二)文頭用“某某公司某某會議紀要(可分兩行排列)”的指定標題,用小一號宋體套黑字,正文部分用四號仿宋體非套黑字。

(三)如需要標識祕密等級或緊急程度,以三號黑字型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兩字之間空1字;如兩類標識需要同時標識,祕密等級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緊急程度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四)發文字號由年份和序號組成,在發文機構標識下空2行,用小四號宋體非套黑字,居中排版,年份、序號用阿拉伯數碼標識;年份應標全稱,用六角括號“〔〕”括入,如〔20xx〕20號。

(五)成文時間用漢字將年、月、日標全,“零”寫作“○”。

(六)頁碼用4號半形白體阿拉伯數碼標識,置於版心下邊緣之下一行,空白頁不標識頁碼。

(七)會議紀要需有“抄報”或“發”,左空兩格用3號宋體字標識“抄報”,後標全形冒號;抄送機關間用頓號隔開,回行時與冒號後的抄送機關對齊,在最後一個抄送機關標句號。

第三節 會議資料的存檔

第五十四條 各類會議資料必須存檔。總經理辦公會議、中層幹部會議、經濟分析會和公司級專題、接待等會議資料由辦公室負責按季度分類分次存檔。按年度移交公司檔案室;其他會議資料由各承辦部門自行存檔。

第五十五條 公司重大會議等會議資料存檔實行一會一存。存檔內容包括會議通知、會議記錄、文字和宣傳資料、影像錄音資料、圖片及會議紀要等。

第五章 會議精神的督辦

第五十六條 公司辦公室負責對總經理辦公會議、中層幹部會議、經濟分析會及有關專題會議的重大決定事項進行督辦。

第五十七條 對會議的決議和明確的內容,責任部門和人員必須認真履行,按照會議要求的時間完成,相關部門、人員予以支援、配合。

第五十八條 公司辦公室負責對會議決定事項進行分類整理,按照會議要求的時間以《督辦提示函》和《督辦通知書》對有關責任人和責任部門進行逐項督辦,並定期整理《督辦報告》向公司領導彙報。

第六章 會議紀律和要求

第五十九條 會議開始前必須由本人簽到,如不能到會應向會議主持人履行請假手續。 第六十條 不允許遲到、早退,中間有急事需離開會場應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第六十一條 會議期間應將移動通訊工具關機或置於振動位置,如遇緊急事情應到會場外接聽。

第六十二條 會議發言要言簡意賅,按照規定時間發言。

第六十三條 會議務求精簡高效,嚴肅認真,若無特殊情況,會議時間應控制在120分鐘內。各級會議主持人應主動接受監督。

第六十四條 會議期間與會人員注意傾聽他人發言,積極參與討論,充分尊重他人,不提倡對某一問題無休止地爭論。

第六十五條 做好會議保密工作。密級會議原則上禁止撥打手機或錄音。參會人員禁止傳播密級會議內容。

第七章 附則

第六十六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六十七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辦公室。

店規章制度怎麼寫 篇13

公司實行例會制度,主要包括每週例會、月工作總結會、臨時性會議、員工大會和其他部門工作會議。每週例會、月工作總結會須有會議記錄,由人力資源中心行政主管負責記錄。其他會議根據上級要求和規定召開,並且做相應的會議記錄。

月工作總結會

公司月工作總結會每月月末召開一次,會議由總經理主持,公司本部各部門負責人、分公司負責人、辦事處負責人蔘加並簽到。同時要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人力資源中心行政主管在會後一天完成,同時分發公司各部門。

每週例會

公司月每週例會在每週一上午召開,會議由總經理主持,公司本部各部門人員參加並籤 到。同時要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人力資源中心行政主管在會後一天完成,同時分發公司各部門。

四、員工大會

每月月初召開一次,會議由公司總經理主持,公司本部各部門、各分公司、辦事處、各 直營店所有人員參加。會議紀要、錄影由人力資源中心行政主管負責或指定專人負責, 會議紀要由人力資源中心行政主管在會後一天完成,同時分發至參加會議的公司各部門、各分公司、辦事處、各直營店負責人。

六、公司臨時性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召開,各部門可根據需要自行組織時間召開,但原則上要務實簡單。

七、每次會議凡通知到的與會人員,因故不能出席應向部門領導請假。並形成書面理由,主管簽字後同簽到表一併留存。如未請假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按時到達會議現場的,除罰款20元,月度績效考核時扣除績效考核分1分。

八、會議期間,避免頻繁進出或早退,所有參會人員應將手機調至靜音。

店規章制度怎麼寫 篇14

一、會議規定

1、參會對像:全體職員

2、參會時間19:00,人員不遲到,不早退,必須按時參會。提前10分鐘入會場,在簽到表上簽名並記錄簽到時間。

3、參加會議,會議開始前手機關機或設定靜音狀態,不接打電話,不玩手機或上網。如遇必接打電話時,需舉手向主持示意。

3、參會人員未經會議組織者同意,不得中途退出。

4、參會人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參加會議,必須提前2小時以上提出申請,經會議組織者同意後方可不參加會議,但事後必須認真閱讀會議紀要,學習,領會會議精神。

5、參會人員進入會場前,與會人員應修整自己的儀表,做到衣冠整齊,精神飽滿;會議期間要求坐姿端正、集中精力、認真聽取發言、不隨意走動、不得大聲喧譁擾亂會場秩序,討論必須經會議主持者允許。

6、會議結束後,自覺將桌椅歸位,收拾會場,保持會場原有的狀態。

違反以上規定者將處以下獎勵:

店規章制度怎麼寫 篇15

第一章:總則

為改進作用:減少會議,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會議分類及組織

第一條:公司會議歸納為四類:

1. 公司股東大會:主要包括公司各大小股東,勞務出資股東,掛名股東,每半年由總經理負責組織召開,財務室受理安排,協調好會務工作。(或由2/3以上股東要求下,可臨時召開)。

會議內容:①、提出年度目標,設想。

②評價工作,總結上半年。

③對下半年工作作安排。

④對完成全年任務的的討論。

2.董事會會議:主要包括公司董事會成員,一般每個星期的星期一召開,由總經理負責組織召開,財務室受理安排,協調好會務工作,每月的第一個星期的星期一、財務人員要到場旁聽,並對上月公司財務工作作總結。 會議內容:①對上個星期工作總結。

②對這個星期工作安排。

③對上個月工作總結。

④對下個月工作安排。

⑤財務總結工作,資金落實。

3.專業會議:系公司技術性的,生產上,安全上,產品質量上的環境保護上的臨時會議,由總工辦組織召開,化驗室,質檢室,生產部受理安排,協調好會務工作。系公司經營上的,對外關係上的臨時會議,由總經理和副經理組織召開,財務室銷售部受理安排,協調好會務工作。

會議內容:①分析工作情況,事故。②提出改進措施。③檢查事故隱患。④佈置新任務。

4.部門及班級小會:由各部門責任人組織召開。

第二條:上級或外單位在我公司召開的會議(職現場會,報告會,辦公室等),或廠際業務會(如聯營洽談會,使用者座談會等),一律由總經理,副總經理受理安排,財務室協助搞好會務工作。

店規章制度怎麼寫 篇16

為了合理安排和利用會議室,提高會議的質量,體現會議的嚴肅性,整頓會風,從而真正發揮會議的效能,特制定會議室紀律管理規定:

一、會議實行簽到制度,由會議組織者進行考勤,原則上不得請假,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或不能準時參加會議者,要向主管領導請假,不請假又不按時到場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二、與會人員提前5分鐘入場,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不得中途退會。

三、會議期間關閉通訊工具或將通訊工具設在振動位置。

四、不準在會場或有上級領匯出席的任何會議和正規場合接打手機。

五、進入會議室必須著裝整潔。

六、在會議室自覺講普通話,禁止喧譁、說笑、打鬧,說粗話、髒話。

七、辦會部門在使用會議室的過程中,必須愛護公物,保 持會議室的整潔,用完後所有裝置放置原位。不得擅自開關電器裝置,以免損壞。

八、會議室內所使用裝置、工具、辦公用品未徵得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拿出會議室或作為他用。

九、會議室禁止吸菸,與會人員要講究公共衛生。

十、會議期間,凡與會人員不得中途退場(特殊情況須報告辦會組織者)。

十一、會議期間,與會人員要集中精力開會,不得隨意走動,不得辦理與會議無關的事項。

十二、與議題無關的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會議室。

十三、會議涉及到公司機密的內容,與會人員要注意保密,不向會議無關人員談論會議討論情況。

店規章制度怎麼寫 篇17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 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 給假10天

四、批假許可權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多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後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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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食堂衛生管理制度

一、學校從事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1、從事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包括純淨水生產加工人員)上崗前必須到市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進行健康檢查,合格並取得健康證者方可上崗,工作時要佩戴或隨身攜帶健康證。

2、從業人員每年定期體檢,合格者領取當年的健康證,健康證超過一年者,視為無證。

3、本制度執行責任人每年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並掌握結果,發現“五病”人員,及時調離崗位。

4、本制度執行責任人要定期檢查從業人員持證情況,如有關部門檢查時,發現無證上崗人員,除追究無證上崗人員責任外,還要追究本制度執行責任人責任。

二、學校食堂衛生檢查制度

1、建立健全食堂衛生清掃制度,堅持環境衛生清掃“四定”(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劃片分工,包乾負責)制度;

2、主管領導定期檢查(每週三下午);

3、食堂負責人自查(每天上午);

4、衛生領導組成員抽查(不定期);

5、按標準嚴要求,不留死角;

6、查出問題,立即解決,並追究責任人責任。

三、學校食堂餐廳衛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餐廳衛生清掃制度,堅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劃清分工,包乾負責)制度,並定期檢查;

2、餐廳設防蠅、防鼠、防塵設施,消滅“四害”;

3、餐廳地面保持清潔(無水、無油跡、無塵土、無垃圾);

4、餐廳服務人員要經常保持儀表整潔,勤洗頭,洗澡,勤剪指甲,工作時間不得吸菸;

5、餐廳服務人員必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並用流水洗手後上崗;

6、餐廳服務人員出外辦事,前必須脫下工作服,帽等,回來後用流水洗手;

7、餐廳服務人員上崗必須佩戴有效的健康證及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

四、學校食堂庫房管理制度

1、食堂庫房必須專人負責,為保證食品安全,庫房隨時上鎖,除管理員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入庫;

2、客房內設定食品架。原料分類擺設,食品原料等應離地35㎝,離牆45㎝,離棚65㎝放置;

3、嚴格執行出入庫制度,做好出入庫記錄;

4、嚴禁“三無”食品及腐爛變質的食品、原料等入庫存放;

5、保持庫房衛生清潔,物品規整,保證通風良好;

6、設定防蠅、防鼠等設施,安全有效;

7、庫房管理人員必須穿戴工作衣、帽,佩戴有效的健康證及衛生知識培訓證上崗工作;

8、庫房管理工作未按上述規定操作,造成紕漏將追究庫房管理員,負責人責任。

五、學校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員根據每日食譜要求,通知庫管員準備每餐所用食品原料;

(二)、肉、禽類食品專用清洗池清洗,用菜板,專用刀進行切割,裝入專用容器備用;

(三)、蔬菜類根據不同品種進行粗加工

1、葉菜類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乾淨後,用專用案板、專用刀,根據食譜要求切割裝入專用容器備用;

2、根莖類:在洗菜池中清洗乾淨外皮,需打皮處理的,打皮後再次清洗,然後用專用菜板、專用刀,根據食譜要求切割裝入專用容器備用;

(四)、粗加工人員必須穿戴整齊工作衣、帽,佩戴有效的健康證及衛生知識培訓證上崗工作。

(五)、負責人隨時監督檢查各崗位工作人員操作情況。

六、學校食堂原料採購索證制度

1、食堂原料採購必須有專人負責並掌握食品衛生知識和採購常識;

2、定點採購食品及食品原料,採購定型包裝食品時要索取食品的衛生許可證,食品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等,採購肉禽類食品要索取檢疫證明,採購非定型包裝食品時,要檢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狀;

3、建立索證檔案,索取的證明要分類並按時間順序存檔管理;

4、每次採購食物均要向貨主索要收據,並儲存收據至食品進行後無異常;

5、食品原料採購負責人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並佩戴有效的健康證及衛生知識培訓證。

七、學校食物中毒應急處理預案

為了及時處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本校學生的身體健康,特制定學校

食物中毒預案。

(一)、食物中毒搶救領導小組

(二)、發生食物中毒後的報告

當共同就餐人員在就餐後的一段時間內同時出現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等

症狀時,應懷疑食物中毒。此時,第一發現人應立即向學校食物中毒領導小組組長報告,組長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通知領導小組成員立即到崗,部署各項救治及處理工作。

(三)、具體措施及責任

1、應立即聯絡醫療單位,及時向醫院運送患者進行救治;

2、由聯絡人向吉林市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報告電話:20xx165;

3、由聯絡人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說明事故的經過及嚴重程度,必要時請求支援;

4、由聯絡人負責現場的封閉保護。發生中毒的食堂應立即封閉, 任何人不得進入。剩餘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容器用具必須保留,待衛生行政部門的調查人員調查事故原因;

5、由查事維持現場秩序並接待有關來訪人員。

(四)、校食物中毒搶救領導小組組長負責校內搶救工作的組織協調。

八、學校防投毒措施

1、加強門衛管理,嚴格執行校門出入登記制度;

2、嚴把採購、儲存、加工、供應等各項環節的安全關;

3、原料庫專人專管,其他人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入內,庫房隨時上鎖;

4、廚房內除本單位工作人員外,任何人不能隨便進入,工作人員離開時要鎖門;

5、定期對教職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曾強員工防投毒意識;

6、各環節由專人負責,學校衛生管理領導小組定期對投毒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隱患要及時糾正,出現安全事故要追究具體管理人及主管人員責任。

九、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制度

1、學校食堂的衛生管理人員應經常參加食品衛生知識及有關衛生法律、法規學習,掌握與食品衛生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衛生常識,關能對本單位的食品從也人員進行衛生知識教育和培訓;

2、衛生管理人員要定期組織本單位的從業人員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做到從掌握應知應會的食品衛生知識,按要求操作,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3、每年組織一次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每年培訓不少於20學時,並進行衛生知識考試,對衛生知識考試不合格者要重新進行培訓,補考不合格者要調出食品生產經管證;

十、食品新增劑使用管理制度

1、烹調食品時不得使用亞硝酸鹽,學校食堂不得貯存亞硝酸鹽;

2、採購食品新增劑要到正規的食品新增劑商店購買,並索取產品檢驗合格證,化驗單和使用說明書,對產品標籤沒有衛生許可證編號,沒有廠名、廠址,沒有使用範圍,使用量等說明內容的新增劑不能購買;

3、加工烹調食品必須使用食品新增劑時要在使用前看清其產品標籤和說明書,標籤模糊不清的或來源不明的新增劑不得使用;

4、調料罐必須有用量標記,標明罐內調料的品名,購入調料或向調料罐內重新填加調料,必須向下一班操作人員交接,操作人員在不明調料的來源時,不得使用。

十一、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1、使用後的餐具必須在指定的餐具洗滌槽內將食物殘渣和油汙洗滌乾淨,再將餐具置於另一餐具洗滌槽內用洗滌劑沖洗乾淨;

2、確認餐具已洗淨後,將餐具置於待消毒的餐具存放架上;

3、將待消毒後的餐具置於餐具消毒設施中消毒;

4、將消毒後的餐具置於餐具保潔櫃中待用;

5、廚房內待使用的餐具及供客人使用的餐具必須使用餐具保潔櫃中已消毒的餐具,否則不得使用;

6、廚房內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須在指定的容器洗涮槽內洗刷,洗刷後置於指定的消毒器內進行消毒(或以75%的酒精擦拭消毒);

十二、配餐衛生管理

1、配餐間的工作人員必須穿戴工作衣、帽、攜帶健康證衛生知識培訓上崗。

2、每天配餐前後必須將紫外線燈開啟30分鐘,對配餐間進行空氣消毒;

3、配餐間內的一切食品容器、用具、餐具必須洗淨、消毒;

4、操作檯使用前必須用75%的食用酒精擦拭消毒;

5、雜物及水直接入口食品不得進入配餐間;

6、出售食品的從業人員的手不得接觸接觸錢幣等汙物,操作人員必須經常洗手;

7、操作完畢後關閉食品出售窗。

十三、冷盤製作管理制度

1、進入冷盤間的人員必須穿戴工作服、帽、攜帶健康證、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

2、操作前必須洗手,並用75%的食用酒精擦手消毒。

3、進入冷盤間的一切食品必須洗淨、消毒,是直接按可食狀態;

4、進入冷盤間的容器,用具必須經過洗淨、消毒、臺案、刀、墩在每班操作前必須經75%的食用酒精擦拭(或燒灼)消毒;

5、操作人員進入冷盤間前必須將紫外線燈開啟30分鐘;

6、冷藏設施中不得放置水直接入口食品;

7、冷盤間內不得有與本操作間無關的任何物品。

十四、麵食製作管理制度

1、進入麵食間的人員必須攜帶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必須穿戴工作服、帽、操作前必須洗手;

2、加工麵食的機械使用前應檢查是否有汙物,使用後必須清洗乾淨;面板使用後不得有殘留物。

3、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須專用;

4、牆壁、地面應保持清潔;

5、汙物桶必須加蓋;

6、個人物品不得帶入麵食間。

十五、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1、進入烹調間的人員必須攜帶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

2、進入烹調間的人員必須穿戴工作服、帽;

3、所有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須洗淨、消毒。

4、食品加工前應檢查是否有感官異常;

5、進入烹調間的食品必須洗淨,盛裝食品的容器必須放在指定臺案上,不得放置地面;

6、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覆使用二次以上;

7、各崗位工作時必須隨時清掃地面、案臺;

8、廢棄物應置於汙物桶內並將汙物桶加蓋;

9、無防蠅窗紗的窗戶不得開啟;

10、個人物品不得帶入烹調間;

11、負責人定期檢查各崗位人員操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