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專題 > 熱點專題

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精選17篇)

欄目: 熱點專題 / 釋出於: / 人氣:1.97W

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篇1

申請人:

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精選17篇)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請求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傳喚證人(身份證 號: )出庭作證。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訴糾紛案件,貴院已經以()法民X初字第號案件予以立案。證人系參與涉案X人員,瞭解涉案情況,為查明案件事實,申請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十四條的規定,申請出庭作證,證明涉案情況,請予以准許。

此致

X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附:

1、證人基本情況:

,身份證號: ,X公司職員,聯絡電話:

2、證人身份證影印件。

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篇2

申請人:   律師事務所   律師

聯絡電話:

申請事項:通知證人張三出庭作證

申請理由:證人張三系被告人李四被控受賄一案的證人。申請人認為張三的證言對李四的量刑有直接影響,申請人認為需要證人張三出庭作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37條第1款的規定,特提出申請。

請貴院通知。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 (簽名)

律師事務所: (蓋章)

年 月 日

附:

證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篇3

申請人:×××(××律師事務所律師)

申請事項:請求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一條之規定,通知證人×××出庭作證,並接受法庭調查和質證。 【注:證人名單、戶口證明、通訊方式附後】

申請理由:被告人×××涉嫌×××一案,因證人親身感知案件客觀事實,為協助法庭查明事實,公正判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一條之規定,“辯護律師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也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為此,辯護人特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特此申請

×××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律師事務所律師

年 月 日

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篇4

證人證言是民事訴訟中最普遍採用的證據之一,同時也是查明案件事實、正確處理案件的重要依據。在民訴的司法實踐中,筆者發現當事人總是在開庭後,法庭調查中口頭提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並說明

證人已在外等候。一般情況下,法官為了查清事實都會予以許可,但實際上這樣的做法並不符合法律的相關規定。

首先,對於普通程式審理的民事案件,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要在舉證期屆滿十日前提出。最高院《民訴證據規定》第54條規定:“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十日前提出,並經人民法院許可。人民法院對當事人的申請予以准許的,應當在開庭審理前通知證人出庭作證,並告知其應當如何作證及作偽證的法律後果。”可見,申請證人出庭作證不僅要由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屆滿十日前提出,而且應由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這樣證人出庭作證才能規範化。

其次,對於簡易程式審理的民事案件,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也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最高院《簡易程式若干規定》第22條規定:“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民事案件,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和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但其提出申請的期限不受最高法院《民訴證據規定》第19條第1款、第54條第1款的限制。”最高院《民訴證據規定》中的舉證期限只適用於普通程式,簡易程式的舉證期限不受該規定中30日的限制。

簡易程式的舉證期限要根據當事人的要求和案件的難易程度來確定,一般根據以下幾種不同情況來確定案件的舉證期限。

情形一是被告在應訴時明確表示需要15天答辯期,那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13條之規定,答辯期為15天,因而舉證期限不少於15天。雙方當事人可以協商確定舉證期限,並須要得到法院的認可,法院應當製作協商舉證期限筆錄,但協商的舉證期限不宜過長,主審法官應當考慮3個月的辦案期限,最好限制在30日內;如果雙方當事人對舉證期限協商不成,那麼,由法院指定舉證期限,時間一般在15日以上30日內。

情形二是被告在應訴時明確表示不需要15天答辯期的,其舉證期限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協商確定的期限必須在15日之內;如果協商不成,或達不成協議,可由法院指定舉證期限。法院指定舉證期限應徵求被告的意見來確定舉證期限,一般限定在15日之內。

簽名:

日期:年 月 日

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篇5

申請人:廣東環球經緯律師事務所律師盧願光

通訊地址: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12樓

電話:020-83858533手機:

申請事由:通知證人藍X周出庭作證。

申請理由:

藍X周系“陸X誠與何X華返還款項糾紛”一案的重要證人,本案一審訴訟期間,藍X周已回雲浮,不在廣州,無法聯絡,導致上訴人陸X誠客觀無法申請到其出庭作證,現在其已回到廣州,因此,特申請其在二審出庭作證。

藍X周能證明上訴人陸X誠與何X華之間存在口頭轉讓協議,協議內容為:“建藍洗滌廠的機器設施作價26萬元,由何X華支付13萬元給陸建誠

,何X華享有該廠其中50%股份,洗滌廠的所有裝置歸雙方共有,以後經營盈利、虧損均分。協議後,何玉華支付了10萬元款項給陸建誠,該款項屬於轉讓款,而非出資款”。

作為上訴人陸X誠的代理人。我們認為,經查閱證據資料,藍X周是本案關鍵證人,為查清案件事實,需要他出庭作證,特提出申請,並煩請貴院通知(注:如貴院讓我們通知亦可)。

此致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廣東環球經緯律師事務所

律師:盧願光

20xx年11月6日

附:

1、證人:藍X周,男,漢族,身份證住址:廣東省雲浮市云城區思勞鎮古律村43號,現住廣州市荔灣區,聯絡電話:88184

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篇6

章丘市人民法院:

申請追加我作為韓某某等四原告訴其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的共同被告,我業已收悉貴院的《參加訴訟通知書》及20xx年12月6日9:00的開庭傳票。為了查明案情,還原事實真相,我申請韓某某、韓某二人屆時出庭作證,以證明事故發生經過及搶救情況,敬請准許。

申請人:

xx年x月xx日

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篇7

申請人:

申請事由: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申請理由:

×××系"×××與×××返還款項糾紛"一案的重要證人,本案一審訴訟期間,×××已回雲浮,不在廣州,無法聯絡,導致上訴人×××客觀無法申請到其出庭作證,現在其已回到廣州,因此,特申請其在二審出庭作證。

×××能證明上訴人×××與×××之間存在口頭轉讓協議,協議內容為:"××洗滌廠的機器設施作價26萬元,由×××支付13萬元給×××,×××享有該廠其中50%股份,洗滌廠的所有裝置歸雙方共有,以後經營盈利、虧損均分。協議後,×××支付了10萬元款項給×××,該款項屬於轉讓款,而非出資款"。

作為上訴人×××的代理人。我們認為,經查閱證據資料,×××是本案關鍵證人,為查清案件事實,需要他出庭作證,特提出申請,並煩請貴院通知(注:如貴院讓我們通知亦可)。

此致

×××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律師:

××年×月×日

附:

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篇8

申請人:

請求事項:

依法通知證人 、 出庭作證。

事實和理由:

一案,在本案審理過程中,需要本案證人 、 出庭作證證明本案主要事實,根據《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申請人特申請貴院通知上述證人出庭作證,望准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簽名)

申請時間:

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篇9

申請人:個人基本情況介紹

申請事項:

申請證人某出庭作證。

申請理由:

李某訴張某、趙某某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申請人為了辦理涉案房屋的按揭貸款,將申請人與涉案房屋產權人張某的委託代理人趙某某簽訂的申請人手中僅有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及辦理按揭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料交給建設銀行支行個貸部某經理處審查,支行本應把申請人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退還給申請人,但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卻被趙某某從支行個貸部經理處強行取走,致使申請人無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

為查明案情事實,申請人依據《最高院關於民事訴證據的若干規定》54條的相關規定,向貴院申請證人某到庭作證,證明申請人僅有的提供給支行的涉案房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被趙某某強行取走。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請人:李某

申請日期:

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篇10

X縣人民法院:

貴院受理的張訴李xx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為使人民法院查清案件事實,公正審判,需要證人王(男,漢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住Q省H縣xx大街號,身份證號碼123,電話9876。)出庭作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規定,特提出申請。

此致

申請人:張

20xx年x月xx日

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篇11

XX市XX區人民法院:

貴院審理的王某某訴劉某某合同糾紛糾紛一案,需證人出庭證明被申請人(劉某某)有行為,申請人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十四條之規定,申請貴院允許下列證人出庭作證:

姓名:劉某某

住所:XX市XX區新村18號樓XX室。

聯絡電話:138

申請人:王某某

二〇XX年一月十八日

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篇12

人民法院:

貴院受理 與 糾紛一案,為查明案件事實,現申請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申請證人出庭作證(附證人名單),請予准許。

此致

申請人:

年 月 日

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篇13

申請人:江蘇*有限公司,地址江蘇省*縣工業園區8號。

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申請事項:申請證人高出庭作證。

證明物件:證明被告上海齒輪有限公司向申請人交付的齒輪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訴被告上海齒輪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申請人與被告在2019年11月 13日簽訂《工業品買賣合同》一份,約定被告出售的齒輪按上海中船第設計研究院設計的圖紙規定的質量標準制造。根據圖紙的要求,齒輪的硬度需經調質處理並達到220~250的質量標準。然而使用者在實際使用齒輪後不到三個月的時間,就發現齒輪磨損嚴重,遂會同被告單位技術員張、上海中船第*設計研究院工程師高一起到現場對齒輪進行硬度測試,測得被告向原告交付的齒輪平均硬度只有165,遠遠低於約定的220~250的硬度標準。上述現場測試有全體在場人員的簽字認可,高作為圖紙的繪圖人及現場測試人,對被告交付的齒輪因不符合約定的硬度標準導致嚴重磨損的事實一清二楚。為查明案情事實,申請人依據法律的相關規定,向貴院申請證人高到庭作證,證明被告違約向申請人交付不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的齒輪。

證人的基本情況:

此致

上海市**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特別授權代理人:

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篇14

申請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請求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傳喚證人(身份證 號: )出庭作證。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訴糾紛案件,貴院已經以()法民X初字第號案件予以立案。證人系參與涉案X人員,瞭解涉案情況,為查明案件事實,申請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十四條的規定,申請出庭作證,證明涉案情況,請予以准許。 此致 X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附:

1、證人基本情況:

,身份證號: ,X公司職員,聯絡電話:

2、證人身份證影印件。

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篇15

申請人:

請求事項:

1、依法通知證人 、 出庭作證。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本案原告(被告) 糾紛一案,在本案審理過程中,需要本案證人 、 出庭作證證明本案主要事實,根據《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申請人特申請貴院通知上述證人出庭作證,望准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簽名):

申請時間:

附:

1、證人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2、證人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篇16

申請人:張凱

單位:北京市億嘉律師事務所

單位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8號富華大廈*座層

聯絡方式:186116*501

申請事項:本人在“盧光明貪汙、受賄、行賄、私分國有資產罪”一案中,接受當事人盧光明之子盧冠宇的委託,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辯護律師……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向貴院申請“盧光明貪汙、受賄、行賄、私分國有資產罪”一案的證人:牛君佩、樑士印、周金平、盧明亮、盧曉更、杜曉鳳、馮勇、程寶軍、劉靜、牛長衛,出庭作證。

此致

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篇17

申請人:

申請事由: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申請理由:

×××系“×××與×××返還款項糾紛”一案的重要證人,本案一審訴訟期間,×××已回雲浮,不在廣州,無法聯絡,導致上訴人×××客觀無法申請到其出庭作證,現在其已回到廣州,因此,特申請其在二審出庭作證。

×××能證明上訴人×××與×××之間存在口頭轉讓協議,協議內容為:“××洗滌廠的機器設施作價26萬元,由 ×××支付13萬元給×××,×××享有該廠其中50%股份,洗滌廠的所有裝置歸雙方共有,以後經營盈利、虧損均分。協議後,×××支付了10萬元款項給 ×××,該款項屬於轉讓款,而非出資款”。

作為上訴人×××的代理人。我們認為,經查閱證據資料,×××是本案關鍵證人,為查清案件事實,需要他出庭作證,特提出申請,並煩請貴院通知(注:如貴院讓我們通知亦可)。

此致

×××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律師: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