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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監理協議書(通用15篇)

欄目: 熱點專題 / 釋出於: / 人氣:7.16K

工程監理協議書 篇1

發包人(全稱)

工程監理協議書(通用15篇)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____ 專案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批准、核准或備案文號:

工程內容及規模:

工程所在省市詳細地址:

工程承包範圍:

二、工程主要生產技術(或建築設計方案)來源

三、主要日期

設計開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施工開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工程竣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設計質量標準:

工程施工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金額: 元),詳見合同價格清單分項表。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定義與解釋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條件全部滿足之後生效:

發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簽字)                  (簽字)

工商註冊住所:             工商註冊住所:

企業組織機構程式碼:           企業組織機構程式碼: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工程監理協議書 篇2

發包方(甲方):xx公司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上海市建築市場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

1.2 工程地點: 。

1.3 承包範圍: 。

1.4 承包內容: 。

1.5 甲方視需要,可對乙方承包範圍及內容作出增減或調整,也可對乙方承包範圍內的某一分項、某一產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單位或供應商。乙方應無條件接受,也不因此作為對其餘專案合同單價和總價作出調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採用“包工料機消耗、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環境保護、包甲方對業主的所有承諾及業主對甲方所作的規定、約束等”的包乾方式,全面負責本合同範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處理好政府主管部門和社群地方關係。

第二條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進場通知後 日內做好施工現場準備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於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個日曆天。

2.3 工期延誤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每延誤一

天,按本工程總價的 計算,按天累計。

2.4 如遇不可抗力影響,經甲方同意並報業主書面簽字蓋章認可後,可考慮工期延長。

2.5 發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責任積極組織搶補措施並相應調整計

劃,盡一切可能保證工期。

2.6 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均不得延長工期和要求增加費用,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7 對不可抗力的解釋按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相關條款執行,包括對不可抗力的處理辦法。同時進一步明確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費用損失,除業主明確承擔的部分外,其餘部分均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質量

3.1 本工程質量等級為 。

3.2 質量達不到要求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為 。

3.3 乙方必須嚴格按經設計院、業主認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圖紙、設計說明、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單等工程檔案中規定和現行的國家、地方頒發的質量驗收規範、標準和規定要求組織施工。

3.4 甲方為維護自身的聲譽、品牌、形象,將對本工程的質量進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過程中發出的質量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整改完畢,發出的對乙方的罰款通知,須說明罰款理由並由乙方全額承擔。乙方必須在罰款單上簽字接受,乙方拒絕簽字並不影響罰款單的生效。

第四條 環境安全標化

4.1 本工程乙方現場文明施工要求為:建立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通過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認證並達到 標準要求,並承擔安全貫標、一體化貫標和上級部門各種檢查所發生的費用。

4.2 乙方如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安全標化標準,甲方有權責成乙方進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經濟損失全由乙方全額承擔。且乙方願意接受達不到安全標化標準的甲方罰款,罰款金額為總結算金額的 %,由此造成的業主罰款也由乙方全額承擔。

4.3 乙方應識別施工過程中的環境因素和危險源,並採取措施對其進行控制,防止環境汙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發生。

工程監理協議書 篇3

轉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本協議甲方為本協議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之合法擁有者,並同意轉讓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本協議乙方同意受讓本協議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現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本協議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事宜,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1.總則

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_________》及其它有關規定,參照國內和_________市各開發區的通行慣例,由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用於乙方興辦_________。

1.2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土地使用權轉讓及與土地使用權轉讓相關的所有法律、法規、規章及_________與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以下簡稱“出讓協議”)。

2.雙方法律地位及有關檔案

2.1 甲方系經國家批准成立,負責_________土地開發和經營管理的經濟實體,具有中國法人資格。

2.2 乙方系經_________國政府批准成立,從事生產經營_________的經濟實體,具有_________國法人資格。

2.3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檔案: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影印件)。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檔案: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專案批准證書(影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影印件)。

3.甲方的確認與保證

3.1 甲方確認並保證,甲方有權轉讓本協議所定地塊,並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協議的完全能力。

3.2 甲方確認並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協議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定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4.場地位置和麵積

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作為乙方的工業建設用地。該場地面積共計約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為準),其地理位置詳見《場地位置示意圖》。

5.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

5.1 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5.2 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6.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和付款方式

6.1 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計為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總額最終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單價的乘積為準,並實行多退少補。

6.2 本協議雙方簽字後,乙方須按下述時間要求付清前條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本協議雙方簽字日後_________天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本協議簽字日後_________日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餘額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乙方應將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_________

7.場地交接

7.1 甲方應於乙方按本協議第6.2條規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後_________日內,將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交付乙方使用。場地交接時,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應在場地交接單上簽字,以示場地交接完畢。

7.2 甲方應於場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進行場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書面通知所載日期進行場地交接,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視作乙方認可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已交接。

7.3 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備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的全部條件後,由乙方向有關土地主管部門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甲方將積極協助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證,並向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辦理登記手續。

8.場地基礎設施、條件

8.1 除另有說明外,本協議所稱基礎設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電、供水、電訊、煤氣設施管道;

(2)雨水、汙水管道及介面;

(3)道路。

本協議所稱基礎設施管線的介面的含義如下:

(1)雨水、汙水管道的接入點;

(2)經專業管線單位確認的本協議第4.1條所定埸地周邊的其他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入點。

8.2 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為將按該地塊的平均自然標高經過平整、拆除地面建築物和/或構築物、無地下公用設施的_________用地。

8.3 乙方專案建成投產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雨水、汙水管道的介面、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管線和道路。

乙方在受讓地塊內建設施工時,場地應具備供水、供電、進出道路及場地平整之條件,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好有關臨時用電、用水、電話接入使用的申請和批准手續,從介面引進紅線內的工程費用和容量費用由乙方承擔。

基礎設施管線介面以上(包括介面)的公用設施部分由甲方建造,並承擔全部費用;需要向有關部門辦理各類手續的,由甲方負責。

8.4 基礎設施管線介面以下(包括與介面的銜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設施部分由乙方建造,並承擔全部費用。

乙方使用供電、供水、電訊、煤氣、雨汙水排放等配套設施,應向有關公用事業單位申請辦理,甲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貼費(增容費、初裝費)、接裝費及所需器材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8.5 乙方在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內進行建設時,不得損壞該場地周邊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類公用基礎設施。乙方建設造成該類設施損壞的,應負責恢復原樣,並承擔全部費用及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8.6 未經權利人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開挖、佔用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臨時佔用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須得到政府主管部門或有關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7 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協議第4.1條所定埸地內的邊緣地帶敷設熱網管線,並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體實施方案甲方應與乙方協商。

9.其它權利和義務

9.1 乙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不少於總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並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竣工。

9.2 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對依據本協議所取得使用權的土地,有權連同建築物依法自行處置,包括轉讓、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實的發生,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上海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並不得與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和本協議的有關規定相牴觸。上述事實發生時,乙方須將有關法律檔案送交甲方備案。因上述事實的發生而產生的土地使用權後繼者、受讓者,都是本協議所規定的乙方權利和義務的承受人。

9.3 乙方在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內興建的一切建築和設施,包括改建、擴建等涉及交通、通訊、消防、環保、環衛、綠化等方面的,由乙方報請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乙方的上述活動應符合經政府主管部門批准的_________區的有關規劃、_________建設單位規劃、建築管理公約及各類管理要求。

9.4 乙方依據本協議9.1條所定內容轉讓、出租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時,再受讓人投資興辦的專案須符合_________區產業導向和整體規劃等要求。

9.5 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邊界以外的公共衛生、綠化養護、市政養護等事項由園區管理機構承擔,乙方應按_________區市政市容管理機構公佈的有關規定向甲方交納管理費。該管理費應為合理之費用。

9.6 凡涉及土地使用權轉讓、再轉讓、繼承、出租和抵押及有關建築物、附著物的產權變更等的所有經濟協議、契約、憑證等必須進行登記的檔案,均應按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登記。

9.7 轉讓期限內,乙方應按規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繳納土地使用金。

10.續期與協議終止

10.1 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後,乙方欲繼續使用協議所定場地而甲方仍擁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乙方可以申請續期。

乙方申請續期的,應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1)續期的書面申請至遲於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_________年送達甲方;

(2)投資審批部門同意乙方延長經營期限的批准檔案於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_________個月送達甲方。

10.2 乙方提出續期申請後,甲方在轉讓期限屆滿前不得就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的租用或使用權轉讓事宜對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約束力的承諾。

10.3 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後不續期的,乙方應將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完整地交還給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該場地的,乙方應按當時的價格繼續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用。

10.4 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後,乙方欲繼續使用協議所定場地而甲方屆時不擁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續期。轉讓期滿後,乙方不續期的,地面建築物及附著物的處置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11.違約責任

11.1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構成違約:

(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後,甲方未按本協議第7.1條規定的時間提供場地的;

(2)乙方對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的使用和處置與“出讓協議”、_________區建設單位規劃、建築管理公約及本協議的有關規定相牴觸的;

(3)乙方未按本協議第10.3條規定將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交還甲方的;

(4)雙方違反本協議其它條款的(逾期付款不適用本條款,按照11.4、11.5條處理)。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上述違約事項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日計算,方法如下:

(1)日違約金為_________美元;

(2)違約天數=自違約事實發生之日起至糾正之日止日曆天數;

(3)違約金金額=日違約金×違約天數。

11.2 違約造成的另一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違約方還應支付超過違約金部分的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根據經濟損失的程度據實計算,共同核定,也可以由雙方共同委託具有專業權威的第三方核定。

11.3 違約金、賠償金至遲應於明確違約責任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償付;違約事實於償付當日及其之後仍在延續的,違約方應繼續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直至違約行為終止。

11.4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額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滯納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的;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違約金、賠償金。

11.5 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協議第11.4條規定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額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外,若出現下述情況,同時應以下列方式承擔責任:

(1)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並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詳見本條第(3)款);但本款前述情況發生時,經乙方書面要求,甲方書面同意可給予乙方寬限期,寬限期自乙方付款逾期第一日起計_________個月,寬限期內,乙方仍應根據本協議第11.4條之規定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付款而產生的滯納金。

(2)寬限期內,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就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並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詳見本條第(3)款)。

(3)本條第(1)、(2)款所述甲方扣除乙方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具體辦法為:甲方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扣除協議總額的30%及本協議規定的滯納金、違約金後餘額退還;同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違約賠償。

11.6 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第9.1條之規定的期限完成建設工程量的,乙方可至遲在建設期限屆滿之日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延建書面申請,且延期不得超過_________年。

除經甲方書面同意或不可抗力事由引起的遲建外(不可抗力的解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法律為準),自9.1條規定的建設期限屆滿之日起,超出_________個月以內的,罰以本協議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個月不到_________年的,罰以本協議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一年不到二年的,罰以本協議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年未完成的,由甲方無償收回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以及地塊上全部建築物或其它附著物。

11.7 違約事實發生後,守約方有權選擇終止或繼續履行本協議。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協議的,無論違約方是否已實際支付了違約金或/和賠償金,違約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協議。

12.不可抗力

本協議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本協議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出具。雙方可按不可抗力對履行協議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

前款所稱自然災害僅指嚴重水災、火災、颱風以及地震等自然現象引起的災害。

13.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3.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3.2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本協議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並按其仲裁規則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保密

事先未經本協議對方的書面同意,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條款,一經查實,披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5.以往協議

本協議的效力超過甲乙雙方以往就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事宜或與其相關的事宜所達成的協議,上述協議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失效。

16.其它

16.1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協議進行修改。在修改檔案生效前,雙方仍應按本協議規定的內容履行。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辦理公證手續後生效。

16.2 本協議(包括協議正本、附件及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辦理公證手續後生效,公證費用由雙方各自承擔。

16.3 本協議生效後,國家或_________市修改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或頒佈新的法律法規對本協議有追溯力的,雙方應及時修訂本協議,以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16.4 下列檔案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區建設單位規劃、建築管理公約;

(2)場地位置示意圖;

(3)雨水、汙水管道介面圖;

(4)_________區市政基礎設施使用和保護管理辦法。

(5)“出讓協議”(影印件)。

16.5 乙方可以自由決定以美元或人民幣支付本協議6.1條所定土地使用權轉讓金,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由乙方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人民幣兌美元的匯率,按付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兌美元的賣出與買入價的中間價計算。若付款當日無交易,則以付款前上一個交易日的中間價計算。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發生其它費用的,與前款同。

16.6 本協議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字如有不同的解釋、理解或不符時,以中文字為準。

16.7 本協議雙方用電報、電傳和傳真傳送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自用上述方式傳送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本協議中所列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本協議一方或雙方改變其通訊地址的,應於改變之日起_________天內通知協議的另一方)。

16.7 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市公證處及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工程監理協議書 篇4

甲方:

負責人:

乙方:

承辦人:

身份證號: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則,就甲方屋頂的防水、防潮、防漏工程事宜達成並簽訂協議以資遵照執行。

一、 工程名稱及地址: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計算:

四、工程價款:

五、工程工期:

六、工程要求:

1、防水材料、產品名稱:

2、乙方必須安全、文明施工,工完料淨、場地清。

3、乙方應保證嚴格遵守建築法規、嚴格按照國家建築質量規範及屋面工程、防水工程施工規範合理施工,採用符合國家標準的材料,確保工程質量,乙方承諾對維修後的屋面防水質量保修五年,五年內出現滲漏水問題,乙方負責修復,因頂層層面滲漏水造成的裝修損壞或其他問題均有乙方負責無償、及時修復。如在保修期內,甲方通知乙方後,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不予修復或甲方無法通知乙方,甲方有權另行聘請其他人維修,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4、工程施工中,乙方應遵守甲方物業管理規定,避免對物業正常使用的影響,工程施工中安全問題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不對因本工程所產生的任何直接或間接安全事故負任何責任。

5、乙方施工需拆除、移動,不能損壞業主財產,甲方給予必要的協助,否則,由此導致的一切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6、乙方施工時,必須將屋頂沙石垃圾清理乾淨,不得損壞原有防水基礎。

七、結算方式:

1、乙方料進現場預付工程款 %工程款,為 元。

2、乙方施工完畢,驗收合格後付 %工程款,為 元。

3、房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 日內付 %,為 元。

4、剩餘 %工程款,作為工程保證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無質量問題情況下,支付給乙方。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經辦人: 經辦人:

工程監理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居委會四組農戶

乙方:________居委會

為了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當地經濟發展和公益事業建設,改善人民群眾生活水平,依據(________政發[________]____號)《關於________徵地補償和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實施細則的通知》精神,在________鎮________居委會四組部分農戶,徵用土地擴建____________變電所及城建建設,經甲乙雙方同意達成如下意見:

一、徵用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間為____年;

二、被徵用農戶面積為________畝;

三、付款方式為一次性補償。按照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年____號)檔案精神執行;

注:徵用土地為________元每畝。

四、經甲乙雙方同意簽訂後,甲方不得干擾乙方正常施工,不得無理取鬧,如甲方組止、破壞,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乙方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文明施工,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鑑證方一份,甲乙雙方同意後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鑑證方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監理協議書 篇6

中級工程師聘用協議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甲方:聯絡電話:

辦公地址:

乙方: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收件地址:

開戶銀行及賬號:

第二條聘用內容及聘用期

一、因甲方公司業務發展需要,需聘用中級工程師,乙方持有中級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其具備中級工程師職位任職資格。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乙方同意中級工程師證書在甲方單位使用,並達成如下協議:

第三條聘用待遇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1年的工資(稅後),共計人民幣:柒仟元整元整。(¥7000元)。

二、支付方式為銀行轉賬(稅後金額)。甲方收到乙方有效資料並錄入系統後支付一半費用:3500,主管部門稽核通過後付清餘下費用:3500。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授權甲方使用乙方的證書、和相關檔案用於甲方公司的企業資質及年檢方面,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否則由此出現的任何責任均由甲方全部承擔。

二、乙方只是將中級工程師證書放在甲方使用,本人不需要到甲方所在地工作,乙方不承擔甲方的任何工程專案的責任,並不承擔任何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和費用。

三、合同期間,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在未經乙方授權的情況下,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材料,不得外借其它單位。否則,由此出現的任何後果與責任均由甲方全部承擔。

四、乙方不得將自己的相關材料提供給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使用。否則,由此出現的任何後果與責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五、乙方確保身份證資訊錄入甲方為唯一錄入單位,如乙方身份證資訊不能被甲方讀取錄入時,甲方有權追回發放職稱津貼並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

第五條辦理所需證件

一、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證件以供辦理手續

1、職稱證、畢業證、身份證、評審表原件,批文原件(如有便提供)(身份證、畢業證、評審表、批文稽核後退還乙方,職稱證書留在甲方);

2、一寸彩色照片4張提供原件。

第六條相關證書保管

一、完成註冊後,乙方同意將中級工程師證書交由甲方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職稱證書原件。

二、協議到期後,甲方所代管一切材料於解除協議當日退還乙方。以上原件全部歸還。

第七條關於雙方權利義務其他約定

一、在甲方辦理資質註冊、資質年檢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時,乙方應配合甲方及時提供有關證件及檔案。如因乙方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檔案等原因,造成甲方資質年檢未通過,資質降級或資質吊銷等情況,乙方應退還當年聘用工資。如甲方需要乙方到甲方所在地配合檢查,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提供資料,若需要本人親自到場(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但甲方應提前10個工作日以電話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乙方。

第八條解聘

一、在合同有效期內,如甲乙雙方需要變更合同,應本著互相支援與理解的原則,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

二、在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協議,如因此造成損失,由擅自解除協議一方負責。如果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需徵得甲方同意,並退還甲方未到期聘用工資,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算。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無需返還甲方所付聘用工資。

三、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

1、乙方提供虛假證件;

2、乙方原因註冊不成功;

3、乙方有其他違約行為。

四、下列情況下,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資;

2、甲方有其它違約行為。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發生乙方在聘用期滿後無法將中級工程師資格登出或註冊到其他公司,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伍仟元整(¥5000.00元),並按人民幣50元/工作日的滯納金計算,自本合同期滿之第二日起算至實際協助乙方辦理登出或變更註冊之日(含)止。

聘用期滿後如因乙方個人原因造成無法轉註冊,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如因甲方原因發生乙方的證件丟失,甲方應負責為乙方掛失和補辦,費用由甲方承擔。

1、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證書等相關材料的丟失或損毀,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若職稱證書、畢業證(原件)無法補辦,丟失損毀,甲方應賠付乙方每個證件人民幣30000.00元(大寫:叄萬元整);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甲方概不負責。

三、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無需返還甲方所付聘用工資。

四、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後才可以登出或變更註冊,如果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要求提前中止合同,則乙方應退還甲方未到期聘用工資,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算,且賠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一千元整(¥1000.00元)。乙方進行賠償後,甲方應退還乙方所有材料。

第十條附加

1、本合同期滿前二個月,如果雙方有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聘用合同,具體條件由雙方另行商議;如果不能繼續合作,甲方應返還乙方留存在甲方處的所有證明檔案。

2、本協議自簽字日起正式生效,期滿自動失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應誠信守信,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將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對雙方爭議進行裁決。

4、如因本協議簽訂後的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或行業規定,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出現前述事由,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5、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乙方:

法人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日期:20xx年8月13日

工程監理協議書 篇7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以資守信。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量: 以協議預算表為準,發生工程量變更的以實際工程量為準。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項執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條 工期

1、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總用工時間: 天(工期順延的時間未計入)

第三條 工程價款

本工程總造價為:(大寫) (人民幣)

¥: 元

注:此價款為工程結算依據,最終要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計算

第四條 工程質量

本工程質量按以下第 執行

(1)國家標準 (2)地方標準 (3)行業通用標準(4)甲方特殊標準

第五條 圖紙

1、經雙方協商一致決定,採用以下第 項執行

(1)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設計費用為(大寫): 元,圖紙設計費用不包含在工程總價款內;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圖紙

2、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3、施工圖紙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提供圖紙的,應在開工前 天將圖紙交給乙方。

第六條 協議組成檔案

組成本協議的檔案包括:

1、本協議協議書

2、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3、圖紙

4、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5、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第七條 工程變更

1、工程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協議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協議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坦,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施工中承包人無正當理由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裝置的換用,須經發包人同意。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發包人同意採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2、其他變更

協議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確定變更價款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3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發包人確認後調整協議價款。變更協議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協議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協議已有的價格變更協議價款;

(2)協議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協議價款;

(3)協議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發包人確認後執行。

(4)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3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協議價款的變更。

(5)發包人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3天內予以確認,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3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6)發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而實際工程繼續施工的,視為同意承包方人的價款變更要求。

(7)發包人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協議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協議價款。

第八條 雙方一般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工作

(1)開工前 天,全部騰空或者部分騰空房屋,清除障礙物(協議約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對未能全部騰空的房屋內的傢俱和陳設採取保護措施,為承包人進場做好準備工作;

(2)辦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保證乙方能夠順利進場施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辦理的,相關費用應當由甲方償付給乙方,並且工期相應順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電源,負責協調鄰里及管理機構之間的關係;

(4)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確認工作;

(5)施工期間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該房屋的,應當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護等工作,應當注意為施工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6)按照協議約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據規定交納應由其承擔的各種稅費。

2、乙方的工作

(1)參加有關施工圖紙或者作法說明會議或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計劃交由甲方審定確認;

(2)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規範、防火規定,按期按質完成施工;

(3)未經甲方同意或者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試試拆改原建築物主結構及各裝置管線;

(4)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傢俱、陳設及水電管線的完好,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的通暢;

(5)對於施工過程中的在關事項(如材料的進場、隱蔽工程的驗收、竣工驗收等)需要甲方確認的,應當及時並給予其必要的準備時間;

(6)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汙染環境,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九條 有關材料的約定

1、任何一方負責提供的材料和裝置,均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合格產品,還必須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標準和設計的要求。

2、對於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裝置,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者規格有差異的,對方有權要求更換,提供方應當予以更換。由此增加費用,由提供方承擔。

3、材料和裝置進場後,統一由乙方負責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過程中有重大失誤而造成的材料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4、材料運輸費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擔。

5、甲方應將材料和裝置按時、按量運送到施工現場,並通知對乙方現場負責人驗收簽字確認。

第十條 有關施工和工期的約定

1、開工及延期開工

(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的方式向發包人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發包人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承包人。發包人在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發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2、暫停施工

發包人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發包人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發包人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發包人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發包人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協議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3、工期延誤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協議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甲方未按協議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另行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協議檔案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協議價款等內容。

第十一條 關於質量和中間驗收的約定

1、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2、檢查和返工

(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甲方依據協議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現場負責人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發包方現場負責人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甲方現場負責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3)發包方現場負責人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協議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4)因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協議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3、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書式通知發包方現場負責人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發包方現場負責人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發包人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2)發包方現場負責人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應承認驗收記錄。

(3)經發包方現場負責人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後,發包方現場負責人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發包方現場負責人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4、重新檢驗

無論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協議價款,賠償發包人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5、發包方指定的現場負責人為: ,身份證號碼為: 。發包方現場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視為發包方的確認。

第十二條 關於安全施工的約定

1、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安全防護

(1)承包人在動力裝置、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發包方認可後實施,由發包方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十三條 關於竣工驗收和結算

1、竣工驗收

(1)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應自接到乙方驗收通知後 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交移手續。

(2)工程未經驗收合格時,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為,否則視為甲方對該工程已經驗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實際使用之日起計算。

2、結算

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將有關資料移交給甲方,雙方進行工程結算。發包人接到資料後

天內未有異議的,視為認可結算資料,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並簽字確認,若甲方在收到資料後既提不出書面異議又拒絕在結算單上簽字的,視為結算單已經得到了甲方的簽字確認。

第十四條 關於工程價款支付的約定

1、雙方同意工程價款按下列方式進行確定:

(1)固定價格:本工程總價款為(大寫): ;

(2)其他方式: 。

2、雙方同意按下表執行工程款的支付:

支付次數支付金額

支付時間

第一次: %

大寫:

第二次: %

大寫:

第三次: %

大寫:

第四次: %

大寫:

工程驗收後 天內付清。

3、特別費用的約定:

(1)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發生的一切水、電費用由甲方承擔;

(2)施工過程中,因為乙方的因素違規被執法機構或者管理機構罰款的,罰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為是在甲方強行要求或者指揮下發生的,則罰款由甲方負責;

(3)協議附件預算表中沒有列明稅費,稅費由甲方按實際徵收稅額向有關部門交納,已經列明稅費的,由乙方負責交納。

4、增加的工程專案,經雙方簽署增加協議確認後,甲方應就該增加工程專案支付預付款,預付款的金額為增加專案總造價的30%,另外的70%實行分期付款,甲方應在每個月的前三天內支付給乙方。如增加的工程專案造價大於人民幣壹萬元的,則甲方應按上述比例支付給乙方。

第十五條 關於工程保修的約定

1、乙方承諾工程保修期為自竣工之日起 月內。損耗品、使用不當、人為破壞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損壞不在保修範圍。國家行政部門或者行業機構在本協議簽署生效之前已經發布的對工程專案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國家行政部門或者行業機構的規定為準。

2、甲、乙雙方對保修的其他約定: 。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當發生下列情況時發包人違約:

(1)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發包人不按協議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協議義務或不按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2、發包方以上違約行為構成了一般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未能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支付預付款、工程款,發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違約金為: 元,協議繼續履行。發包方其他違約行為應承擔的違約金為 元。

3、未能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支付工程款並經過承包方催告後仍沒有支付,並造成了承包方損失的,為發包方嚴重違約,承包方解除本協議的,發包方應支付本協議暫定總價款百分之二十違約金。

4、當發生下列情況時承包人違約: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協議義務或不按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應向發包人承擔 元/天的違約金;其他違約行為應向發包人承擔 元的違約金。

6、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協議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協議。簽訂本協議後,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協議的,應向對方支付本協議暫定總價款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7、其他約定: 。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

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協議時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協議,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協議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經過協商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響施工的,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避免損失的擴大,並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否則,應當就擴大部分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協議附件

1、工程施工專案確認書

2、施工圖紙或工藝說明確認書

3、專案變更單

4、分項工程,隱蔽工程驗收單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細表

6、發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細表

7、工程驗收單

8、工程結算單

9、工程保修單

10、發包方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影印件

11、承包方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影印件

第二十條 附則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的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碼: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工程監理協議書 篇8

甲方:___

乙方:中國寰宇通訊香港有限公司 身份證號:____12

甲乙雙方為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承接 事宜,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一、乙方負責聯絡並落實以為甲方開拓市場名義,承接__-大雄寶殿施工事宜,並負責最終促成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該工程專案的專業承包施工合同。

二、甲方負責按承包合同施工,需按約定支付給乙方工程諮詢費。

a)本工程造價約 元人民幣,甲方需支付給乙方總造價的 %諮詢費。諮詢費部分所涉及的各項稅費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b)甲方需以現金的方式支付給乙方上述費用,合同簽訂後即立馬報銷乙方前期該專案開展所產生的差旅住宿等費用。

c)甲方在簽訂合同後進場拿到第一筆預付款後,支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 %。

d)剩餘部分在第二筆預付款後全部結清。

e)甲方在與建設方簽訂協議後即全權負責該項工程的質量安全,人員安全,工程進度,及材料裝置的安全及常規維護,如有意外與乙方無關)

f)甲方在工程建設中應嚴格按照建設部相關標準來對該工程等專案進行合理施工,不能有偷工減料事情發生,如有違背建設形象的事情所產生的不良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對此負任何責任)

三、協議終止

本協議簽字生效後,如果至 20__ 年 _月_ 日,乙方仍未協助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該工程專案的專業承包施工合同,本協議自動終止。

四、本協議一式份,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時間: 時間:

工程監理協議書 篇9

於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簡稱乙方),簽訂安裝主機的專案協議。

1.安裝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港口。

3.工程範圍:本協議所附圖紙及估價單。

4.完工期限:本安裝工程將配合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在甲方港口建造工程完工後_____天內,完成安裝工程,其中包括______________主機試驗執行。

5.安裝工程總價格: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6.安裝工程付款進度:

第1期:甲方在本協議開始實施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2期:甲方在a港口造船工程開始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3期:在安裝管路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4期:在主機的主要裝置運抵工地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5期:在安裝工程完畢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_____%,即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6期:在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餘額的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7.違約罰款:因乙方原因未準時完工時,應由乙方負責,應付違約罰款,每天按總價的_____%計算,即____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減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減少其工程計劃時,總價之增減,應按雙方規定之訂單計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雙方應另行協商該項新增加工程之單價。若甲方因修改原計劃而將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運抵工地之材料棄置,甲方在驗收後,應按雙方規定的單價對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費用及材料費,予以支付。

9.監督進度:甲方派去的監督人員或代表對工程進度予以監督並有權予以監工、指導。乙方應按甲方人員或代表的指示正確施工,不得以任何藉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將工程停止,其原因並非應由乙方負責者,乙方可停止並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數量、運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費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保管:在工程開始時,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裝置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災害外,乙方應對保管中的一切,負損害之全責。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災人禍,乙方應詳列損害實情,向甲方提出恢復原狀的價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對付款之用。若甲方決定不再繼續施工,按協議第10條規定結束。

12.工程保證:除天災或因甲方使用不當的原因外,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後保證工程質量良好1年。

13.附帶條款:在工程進行中,若因乙方的過錯,使甲方或其他人員受到損害,乙方應負責賠償。但其損害原因是由甲方或與甲方訂約之其他工程人員的過錯所造成,則應由甲方完全負責。

14.附件:本協議附件應視為本協議的一部份,與其他條款有同等效力。

附件包括:(1)圖樣;(2)估價單。

15.協議形式: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各保留兩份副本供雙方存檔備查。

16.附加條款:主機的保養——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後,提供免費及定期對__________主機保養服務_____年,每_____個月派員一次維護正常執行。

本協議按雙方所籤日期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監理協議書 篇10

甲方(接管單位):

乙方(移交單位):

根據市委、市政府相關檔案精神,由市領導臨時交辦市統建集團承建的新政務中心兩個公交站點已順利完工,經雙方協商,現就設施移交達成如下協議:

一、移交專案

(一)移交數量:移交公交站兩座(詳見附表);

(二)移交範圍:公交站點及其附屬設施;

(三)交接條件:按設施現狀進行移交、接管;

二、甲方責任

(一)自設施移交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擁有該專案的產權,包括使用權、管理權、改造權;

(二)依照相關規定,對移交設施實施佔有、使用;

(三)負責對移交設施的更新改造和日常維護,保證移交設施完好、清潔;

三、乙方責任

(一)同意將移交設施的產權無條件地交給甲方(包括使用權、管理權、改造權);

(二)負責對移交設施的在移交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以確保移交設施正常發揮其功能。

四、其他事項

(一)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進行協商,並予以補充完善;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 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20__年_月__日

工程監理協議書 篇11

甲方

乙方:

甲方、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工程全稱)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

1.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1.1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施工合同約定的所有施工承包範圍內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1.2凡屬於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質量問題和材料裝置質量缺陷問題或其他缺陷,及由於乙方(指購買本專案房屋的客戶)維修造成業主的相關損失,均屬於乙方保修責任範圍。

1.3整體工程及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經竣工驗收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抽檢到分項工程中允許偏差專案中超出允許偏差範圍的、基本專案中未達到優良的專案或者不符合觀感要求的觀感專案,仍屬乙方返修範圍,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進行返修。

1.4由於乙方工程質量問題造成甲方和業主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由乙方無條件承擔。如業主另有索賠要求,則乙方授權甲方全權代表乙方與業主進行索賠談判並確定賠償金額,談判結果經甲方和業主簽字後立即生效,甲方負責知會乙方,並將乙方須承擔的費用總額直接從乙方保修款中扣除,乙方予以無條件承認。

2.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以工程通過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為: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工程的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70年)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衛生間、廚房、陽臺和外牆面的防滲漏(包括颱風、暴雨等自然條件下的影響),為5年;

3、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4、住宅領地凱旋帝景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2年;

5、供熱及制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6、其他專案的保修期為2年。

3.保修的時間性

3.1滲水、漏水、給排水、供電設施及線路出現故障等影響居民正常生活的情況下,乙方承諾在甲方通知後4小時內趕到現場並於6小時內完成維修。

3.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3其他情況下,乙方須在甲方通知後24小時內趕到現場,並於趕到現場之日起二日內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維修專案。

3.4每個維修專案完成後,經業主和甲方驗收並簽字後,方為該維修專案本次維修完畢。所維修專案應保證在六個月內不再出現類似問題。

3.5違反以上規定,視為乙方同意由甲方處理,甲方委派他方處理,處理結果由業主和甲方簽字認可後即生效,不再經由乙方確認(甲方將處理情況知會乙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從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3.6乙方承諾,無論以上質量缺陷屬乙方、甲方或業主責任,在接到通知後,均遵守上述時間性要求不問理由地進行維修,並在維修過程中與甲方及業主共同取證,以判斷責任原因,不屬乙方責任的,由責任方向乙方支付材料及人工費用。

4.維修質量的保障措施

4.1每個維修專案完成後要經業主和甲方驗收簽字方可,所維修專案的保修期限由維修合格之日起重新計算。

4.2維修工作完成後,乙方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乾淨,如維修過程中給業主造成其他損失,則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4.3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發生,甲方有權另行聘請施工單位進行維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a:接到甲方返修通知(口頭或書面)後拒不到現場處理問題;

b:超過規定的到場時間後4小時仍未趕到現場;

c:超過規定的時間仍未完成有關工程返修任務,且不主動向甲方報告;

d:對同一位置經過一次返修仍未徹底解決問題;

e:因現場返修人員服務行為造成客戶強烈投訴。

4.4因乙方責任造成返修、賠償的,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直接和間接損失:直接返修加直接賠償的費用在20xx元以下的,按照3倍計算;直接返修加直接賠償的費用在20xx元以上的,按照2倍計算。

4.5按上述辦法計算出的費用總額由甲方書面知會乙方,無需徵得乙方書面簽收意見即可直接從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4.6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實施保修。

4.7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甲方組織驗收。

5.乙方維修安排

5.1在工程保修期內,乙方必須委派兩名全權代表(土建1名,安裝1名)在現場辦公,專職處理本工程的維修工作;如甲方認為該代表不能勝任工作,乙方在接通知後2日內予以更換。

5.2乙方保修負責人(預設人為專案經理):

a:通訊地址:

b:電話/手機:

c:傳真:

5.3以上內容若有變動需及時書面知會甲方,否則無法聯絡時,視為乙方已收到甲方傳達之資訊。

5.4每一住戶,無論維修專案多少,全部維修人員均應一次到位。

5.5維修人員應按甲方制定的維修程式進行維修,服從甲方管理,服從業主的監督,統一著裝、文明施工、文明用語,不得與業主發生任何爭執,否則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元/每人次。

6.質量保脩金的支付

質量保脩金為工程結算總價的5%。

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方式為:

6.1質量保脩金返還的起止日期為:從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至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限止。

6.2保修期滿2年,監理單位、物業管理單位及甲方對保修質量無異議後7天內無息支付乙方工程質量保脩金總價的80%。

6.3保修期滿五年,監理單位、物業管理單位及甲方對保修質量無異議後7天內辦理完成保脩金結算,甲方在收到完整的結算手續後無息支付乙方工程質量保脩金總價的20%。

6.4若甲方墊付維修費用超出保修款總額,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結算時均不計利息。乙方不願支付超額部分的,甲方有權由應支付乙方的其他任何費用中扣除,仍不夠的,以法律手段追回。

7.其他

7.1乙方同意在免費保修期滿後至工程有效壽命年限內,繼續提供適當維修服務,並按最優惠價收取費用。

7.2本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雙方共同簽署,在工程有效壽命內一直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簽字:簽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工程監理協議書 篇12

徵用土地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

被徵土地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

根據____(審批權力機關)批准的____建設專案的計劃任務書和工程選點報告等檔案,按照《國家建設徵用土地條例》和__省(或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經甲方向徵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機關申請和__縣(或市、省)人民政府審查批准,經甲乙雙方實地檢視、反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徵用土地數量及方位

甲方徵用乙方土地共__畝,其中,稻田__畝,水塘__畝,菜地__畝,坡地__畝,宅基地__畝,林木__畝,共有樹木__株。所徵土地東起____,南起____,西起____,北起____。

第二條 徵用土地的各類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1.根據__省(或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關於徵用土地的補償規定,各類耕地(包括菜地)按該地年產值的__倍(一般為該耕地年產值的三至六倍)補償。徵用無收益的土地,不予補償。(徵用園地、魚塘、藕塘、葦塘、宅基地、林地、牧場草原等的補償標準,按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制定的辦法執行;徵用城市郊區的菜地,還應按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向國家繳納新菜地開發基金。)

2.根據__省(或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的規定,所徵土地上的青苗按該地年產值的__補償,所徵土地上的水井、林木、水塘等附著物按__辦法補償。房屋的補償辦法另訂拆遷合同。乙方人員在開始協商徵地方案以後搶種的作物、樹木和搶建的設施,甲方一律不予補償。

3.各類耕地的年產值按耕地被徵用前三年的平均年產量和國家規定的價格核定,稻田按平均畝產大米為__公斤,每公斤計價__元,年產值每畝核定為__元;旱地按平均畝產玉米(或小麥)__公斤,每公斤計價__元,年產值每畝核定為__元;菜地按平均畝產大白菜__公斤計算,每公斤計價__元,年產值每畝核定為__元。

4.根據《國家建設徵用土地條例》的規定,乙方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徵地前農業人口和耕地面積的.比例及徵地數量計算,共計__人;甲方對乙方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按所徵耕地每畝產值的二至三倍計算(年產值按被徵用前三年的平均年產量和國家規定的價格計算,但每畝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其年產值的十倍);徵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補助費(徵用園地、魚塘、藕塘、林地、牧場、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省、市、自治區政府的標準計算)。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實地勘驗徵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樁後__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於某段時期內幾次)支付全部各類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共__元(其中,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被徵土地年產值的二十倍),付款均通過建設銀行轉帳託付。

第三條 減免公、餘糧交售任務

甲乙雙方按照__人民政府的規定,根據被徵土地的畝數,向__人民政府呈遞減免公、餘糧交售任務的申請報告。實際減免量,以__人民政府的批文為準。

第四條 安置辦法

乙方因被徵用土地造成農業剩餘勞力,甲方應向有關單位聯絡,採取以下第( )項辦法解決:

1.發展農業生產。甲方協助乙方改良土壤,興修水利,改善耕作條件;在可能和合理的條件下,經縣、市土地管理機關批准,適當開荒,擴大耕種面積;也可由甲方結合工程施工幫助造地,但要從安置補助費中扣除甲方的資助費用。

2.發展社隊工副業生產。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條件下,甲方幫助乙方因地制宜,興辦對國計民生有利的工副業和服務性事業,但要從安置補助費中扣除甲方的資助費用。

3.遷隊或並隊。土地已被徵完或基本徵完的生產隊,在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組織遷隊;也可按照自願互利的原則,與附近生產隊合併,甲方要積極為乙方遷隊或並隊創造條件。

(按照上述途徑確實安置不完的剩餘勞動力,經__省或自治區或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勞動計劃範圍內,符合條件的可以安排到集體所有制單位就業,並將相應的安置補助費轉撥給吸收勞動力的單位;甲方如有招工指標,經__省或自治區或直轄市人民政府同意,也可以選招其中符合條件的當工人,並相應核減被徵地單位的安置補助費。乙方的土地被徵完,又不具備遷隊、並隊條件的,乙方原有的農業戶口,經省或自治區、或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查批准,可轉為非農業戶口或城鎮戶口,乙方原有集體所有的財產和所有的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由縣市以上人民政府與有關鄉村商定處理,用於組織生產和不能就業人員的生活補助。)

乙方用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興建生產生活設施所需建設物資,鄉村能夠解決的,由鄉村自行解決;鄉村不能解決的,由當地政府協助解決;地方無法解決的少數統配部管物資,經縣(或市)土地管理機關審查核實後,由甲方隨同建設專案向國家有關部門申請分配,物資價款由乙方支付。

第五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徵用土地上有青苗的,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應當等待乙方收穫,不得鏟毀;凡在當地一個耕種收穫期內尚不要使用的土地,甲方應當與乙方簽訂協議,允許乙方耕種。

2.甲方已徵用二年還不使用的土地(鐵路沿線以及因安全防護等特殊需要,符合國家規定的留用土地,不得視為徵而未用的土地),除經原批准徵地的機關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外,當地縣(或市)人民政府有權收回處理,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侵佔或處理。

3.甲方如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徵地的各種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乙方可憑本合同正本申請建設銀行從甲方銀行帳戶內撥付,並可請求甲方按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償付違約金。

第六條 乙方的責任

1.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乙方有責任告知所屬村民不得在徵用土地內種植作物,不得砍伐林木和損壞其它附著物,有違反者,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的損失。經甲方同意在徵地上種植作物的,乙方應統一安排,不得逾期。

2.乙方在本合同訂立後需在徵用土地上架設電線、興修溝渠等,應經甲方同意,乙方應在不影響建設工程的前提下動工,否則按侵犯公有財產報請有關機關處理。

第七條 工程臨時用地

甲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需要建設材料堆場、運輸通路和其它臨時設施的,應當儘量在徵地範圍內安排。確實需要另行增加臨時用地的,由甲方向原批准工程專案用地的主管機關提出臨時用地數量和期限的申請,經批准後,同乙方簽訂臨時用地協議,並按乙方前三年土地平均年產值逐年給予補償。甲方在臨時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築物。甲方使用期滿,應當恢復乙方土地的耕種條件,及時歸還乙方,或按恢復土地耕種條件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費用。

工程監理協議書 篇1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協議法》及國家建設部、省市建委對裝飾工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定協議如下:

一、工程專案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裝修內容

三、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以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設計要求為依據;

工程造價為:¥ 元。

四、工程期限

工程開工日期: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質量要求

按國家建設部行業標準JGJ73—91《建築裝飾工程施工驗收規範》規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工程質量達到市優。工程竣工後如出現質量問題(竣工後甲方使用,人為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無償保修,保修期為一年,終身維修。

六、付款方式

1、協議簽定後,。

2、工程進展一半時,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即付給乙方全部工程款。

七、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的使用、設計要求;提供現場使用的水、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場地及原樓的設計圖紙;對裝修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管道系統、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施工場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裝飾施工設計圖紙及工程報價。

八、其它事宜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或工程專案的材質、工藝放生變化時,需甲方認定綜合單價後,以“現場簽證”形式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為準,並列入竣工結算追加當中。(如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已經發生或工程專案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甲方已認可,但甲方沒簽證的,其所發生的費用同樣有效。)

3、如甲方或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協議執行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機構申訴。

4、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5、協議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壹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監理協議書 篇14

本協議由下列各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訂立:

a公司,一家依照中國法律組建和存在的國有企業,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

b市人民政府(下簡稱“b市政府”),其地址在:____省b市。

c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公司(下簡稱“c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

d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實體單稱時稱為“一方”,合稱時稱為“雙方”或“各方”。

鑑於:

1.經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號文批准,a公司實施股份制改造;

2.c公司系a公司的惟一出資人;

3.根據c公司及a公司之間的股份制改造方案,a公司解散,c公司以a公司清算後的淨資產作為出資,與d公司共同組建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新公司”);a公司的非經營性資產不進入新公司,而是直接移交給b市政府或由c公司接收;

4.新公司成立後,c公司與b市政府將委託新公司經營或管理其從a公司接收的部分非經營性資產;

故此,各方約定如下:

第一條 非經營性資產的範圍

1.1本協議項下非經營性資產的範圍包括:(1)學校(包括a公司子弟國小、中學);(2)a公司後勤服務公司;(3)a公司工人文化宮;(4)a公司職工醫院;(5)a公司職工住宅。

1.2 各方同意,本協議項下的非經營性資產的移交和接收包括對該資產所對應的人員的接收。

第二條 非經營性資產的剝離

2.1 學校

2.1.1a公司將其所屬的a公司子弟國小、中學(下合稱“學校”)所對應的資產(包括校舍、土地和教學裝置等)及其工作人員(約78人)一次性直接移交給b市政府。

2.1.2上述移交工作完成後____年內,a公司每年向學校撥付辦學經費人民幣______萬元,b市政府同時亦每年向a公司所在地區中國小教育社群化管理委員會足額撥付上述學校的辦學經費,並做到專款專用;上述移交工作完成____年後,學校的全部辦學經費均由b市政府承擔,a公司不再承擔學校的辦學經費。

2.1.3 學校在移交前所負債務,在上述移交工作完成後,仍由a公司負責償還。

2.2 a公司後勤服務公司

2.2.1 a公司解散後,其下屬的a公司後勤服務公司的產權由c公司接收。

2.2.2 c公司將其持有的a公司後勤服務公司的產權從a公司清算後的淨資產中剝離,而不作為出資投入新公司。

2.2.3 新公司成立後,c公司將a公司後勤服務公司委託給新公司經營。委託經營期限及條件由雙方屆時另行商定。

2.2.4 新公司成立後,如a公司後勤服務公司向其或其員工提供服務,則雙方應遵照公平交易的準則另行簽訂服務協議。

2.3 a公司工人文化宮

2.3.1 a公司解散後,其下屬的工人文化宮的資產及工作人員由c公司接收。

2.3.2 c公司將工人文化宮的資產從a公司清算後的'淨資產中剝離,而不作為出資投入新公司。

2.3.3 新公司成立後,c公司將工人文化宮委託給新公司經營。委託經營期限及條件由雙方屆時另行商定。

2.3.4 新公司成立後,如需工人文化宮向其或其員工提供服務,則各方應遵照公平交易的準則另行簽訂協議。

2.4 職工醫院

2.4.1 a公司所屬的職工醫院所對應的資產和工作人員一次性直接移交給b市政府。

2.4.2 上述移交工作完成後,b市政府將該醫院委託給新公司經營。委託經營期限及條件由雙方屆時另行商定。

2.4.3 新公司將把職工醫院逐步建設成面向社會、獨立運作、自負盈虧的醫療康復中心。

2.4.4 新公司成立後,如需職工醫院向其員工提供服務,則雙方應遵照公平交易的準則另行簽訂服務協議。

2.5 職工住宅

2.5.1 a公司解散後,其擁有房屋所有權的住宅全部由c公司接收。

2.5.2 c公司將職工住宅從a公司清算後的淨資產中剝離,而不作為出資投入新公司。

2.5.3 新公司成立後,c公司將上述職工住宅委託給新公司經營。新公司將上述住宅租賃給新公司職工使用,並遵照公平交易準則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5.4 新公司將一定比例的租金上繳b市政府,上述租金分配比例由各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三條 權利、義務的承繼與順延

3.1 各方同意,新公司成立後,a公司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與義務均由新公司承繼,新公司屆時自動成為本協議當事人。

3.2各方同意,d公司系本協議的利害關係人。如c公司或b市政府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或由於c公司或b市政府的原因導致新公司或d公司遭受任何損失,d公司有權作為一方當事人就新公司或d公司所遭受的損失向c公司或b市政府進行索賠或採取其他法律措施。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各方同意,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致使其他方遭受或發生損害、索賠、處罰、訴訟、仲裁、費用、義務和/或責任,違約方須向其他方做出全面賠償。

4.2 上述第4.1條規定在本協議終止後____年內依然有效。

第五條 效力與期限

5.1 本協議在各方授權代表簽署後生效。

第六條 適用法律與爭議解決

6.1 本協議的訂立、生效與解釋適用中國法律。

6.2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各方均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____仲裁委員會並按照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對爭議各方具有最終的法律約束力。

第七條 其他

7.1 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補充必須採用書面形式並由各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

7.2 本協議以中文書就,一式六份,a公司、b市政府、c公司、d公司各執一份,另二份供備案或報批之用。

本協議各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權代表於本協議文首載明之日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a公司 b市人民政府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c公司 d公司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工程監理協議書 篇15

還款人:甲方

收款人:乙方

甲.乙雙方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___酒店改擴建工程達成此協議。

一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人民幣貳百萬元整。

二還款期限20__年05月01日起至20__年03月30日止。

三還款期間,甲方自願支付利息,利息為月利1.5分。

四利息支付時間為每月1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了 ;利息 。

五還款期限屆滿,甲方保證給付工程款,否則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而且乙方有權拍賣___資產來抵付借款。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