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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就業協議書(精選17篇)

欄目: 熱點專題 / 釋出於: / 人氣:2.49W

事業單位就業協議書 篇1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

事業單位就業協議書(精選17篇)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培養單位:________________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 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絡人及電話: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

檔案:_________________

接收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

事業單位就業協議書 篇2

畢業生:______

用人單位:_

學校名稱:____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畢業生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生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稽核列人建議就業計劃,報教育廳批准,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如果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證的依據。

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影印無效。

甲方(用人單位蓋章):

年月日

簽訂地點

乙方(院方蓋章):

年月日

簽訂地點

丙方(學生簽字):

年月日

簽訂地點

事業單位就業協議書 篇3

20__屆上海X大學數理學院專業某某某(學號:),不慎遺失就業協議書,協議書編號:(20__),宣告作廢。

現根據規定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於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20__年6月29日至20__年7月5日)內通過來電反映;公示期滿未有異議,即行補發上述就業協議書。

特此公示!

聯絡電話: 聯絡人:

上海X大學學生職業發展與就業指導中心

20__年6月27日

事業單位就業協議書 篇4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培養單位:________________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 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 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絡人及電話: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

檔案:_________________

接收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

畢業生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學院:_________________ 專業: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 學位類別: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 培養方式:______________

生源地:_______________ 婚姻狀況: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

事業單位就業協議書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XX市供銷合作社

乙方(受聘人):

因工作需要,甲方聘請乙方從事本單位安排的文員工作。本著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協議書,以便明確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乙方自願申請從事此項工作,服從甲方的管理並遵守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愛護甲方的財產、裝置,保證按時完成甲方交辦的工作。

二、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若因違紀違規、失職而不能完成甲方交辦的工作,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扣除相應的的酬金。若有觸犯國家法律的重大事宜,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甲方必須提供相應的工具、場所,以便乙方開展工作。在正常完成工作的前提下,甲方不得無故扣押乙方的酬金。在合同期滿後,原則上甲方應優先與乙方續約。

四、甲方採取非固定性臨時工的形式聘用乙方,聘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XX日。

五、乙方的具體工作為熟練操作office辦公軟體。每月工資1000元,享受部分福利待遇。加班工資,應視具體情況而定。

六、乙方因本人身體有病而發生的意外及在單位外發生的事宜,均由乙方本人自行負責。

七、甲、乙雙方,若需要提前解除協議時,應提前一週(七天)通知對方,以便妥善處理相關事宜。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學校各執一份。

九、本協議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XX市供銷合作社 電話: 乙方: 電話: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X年XX月 日 X年XX月XX日

事業單位就業協議書 篇6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守信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應保證如實向乙方介紹本單位情況,以及乙方應錄(聘)工作崗位的情況,現通過對乙方的瞭解、考核,同意錄(聘)用乙方;乙方應保證如實向甲方介紹自己的情況,現通過對甲方的瞭解,願意到甲方就業並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報到。

二、本協議是甲乙雙方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係前,經雙向選擇,雙方互為確認對方相關資訊真實可靠並承諾在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內建立勞動人事就業關係的依據。

三、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限為自____之日起____年,工作崗位為 ,工作地點為____,報到期限為____年____月前,報到地點為________.

四、乙方被錄(聘)用後,乙方試用期為 天,在試用期內乙方的勞動報酬(包括工資和相關福利)起薪為 元,在試用期滿轉正後乙方的勞動報酬(包括工資和相關福利)起薪為________元。

五、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六、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乙方落戶問題,乙方戶口遷往________落戶;

七、甲乙雙方就乙方因錄用為公務員、升學(留學)參加(選調生、選聘生、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農村特崗教師計劃、入伍等)國家及地方政府專案就業,無法履行本協議的情況達成如下約定:

八、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九、雙方簽訂就業協議書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將本協議的第四聯報甲方上級主管部門備案;由乙方將本協議的第三聯報乙方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登記,並由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列入畢業生就業方案,辦理就業相關手續。

十、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協議。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要求其賠償相關損失。如甲方或乙方未如實向對方介紹自己一方情況或隱瞞不良事實,對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變更或解除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後,本協議解除: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2、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3、乙方被判處拘役以上刑罰或者被勞動教養;4、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況。

十三、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有關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協議一式四份,由乙方所在學校提供。甲方、乙方、乙方所在學校、甲方上級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十五、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甲乙雙方訂立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後,本協議自動終止。

甲方(用人單位公章)   乙方(畢業生)

經辦人簽名:   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公章)

年 月 日

事業單位就業協議書 篇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法定代表人: 性別:

乙方(勞動者)姓名: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工作數量,並達到 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

第十一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二條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第十三條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月工作時間超過167.4小時,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七、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祕密的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四)其他事項的約定:

八、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條件

(一)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的內容可以變更。

(二)勞動合同的解除:

1、試用期內,甲乙雙方均可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同,或以償付七天工資代替通知,乙方違約需繳納培訓費用。

2、試用期滿後,根據崗位不同,一般崗位甲乙雙方均可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或以償付一個月工資代替通知。

3、符合下列情況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因營業情況發生變化,而多餘的職工又不能改換其它工種;

(2)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乙方患病或因公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調整做其它工作或患有慢性疾病及傳染病;

(4)乙方嚴重違反酒店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並造成一定後果,根據酒店有關規定應予以辭退的;

(5)乙方不服從工作分配或不勝任本職工作的;

(6)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一定損害的;

(7)乙方因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動教養、判刑,甲方將作開除處理,本勞動合同隨之終止。

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條件、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了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工資低於當地勞動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

(三)勞動合同的終止:

1、勞動合同規定的期限屆滿時;

2、雙方約定的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

3、勞動合同一方主體消亡,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四)其他事宜:

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當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未及時辦理合同終止、續訂手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關發生爭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九、其 他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事業單位就業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學員)

一、甲方每學期須保障對每位學員授課、輔導、自習,總學時不少於_________學時,全學年不少於_________學時。上機課保障人手一機。教師精講多練,多輔導,耐心細緻提高教學質量,使學員學習順應社會需求。

二、乙方須身體健康、遵紀守法,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在校完成全日制_________年的學業取得至少_________學分;並取得相關工作所需的證書(1.國家資訊產業部職業資格認證證書;2.國家勞動部osta認證證書;3.中國網際網路絡資訊中心cnnic認證證書;4.國家資訊產業部ceac認證證書),甲方應為其安排推薦工作。

三、甲方將根據乙方的學習情況、特長及愛好,依據雙向選擇的原則,為乙方安排推薦首次工作。工作的去向是:_________市城區各企業事業單位、網路公司、電腦公司等單位;工作型別是與所學知識密切相關的各種計算機應用方面的工作;如經理助理、辦公室文祕、專業錄入、平面設計、排版設計、廣告設計、網路管理、網站設計製作等。

四、乙方學習優秀,甲方可優先為其安排推薦工作。甲方為乙方首次安排推薦工作後,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如公司倒閉、轉產、人員精減等),乙方不能繼續工作,_________年內(不含試用期)甲方繼續為乙方安排推薦工作至其它單位,_________年後甲方仍可有償就安排工作事宜繼續為乙方服務。

五、甲方為乙方安排推薦的工作符合所學專業,且用人單位同意接收,視為甲方已為乙方安排推薦工作。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校不予安排工作:

(1)因乙方自身的特殊原因(如有遺傳病史、傳染病等)被用人單位拒絕接收,_________個月之內不能遞交醫院所出示健康證明的;

(2)乙方如有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被用人單位拒絕接收的;

(3)乙方一學期曠課超過_________學時(曠課_________天,按實際上課時間計,事假需出具事假條,並經老師批准;病假需有醫院開具的病假條)者。

六、乙方學習_________年結業時,如未能按照學校的要求取得規定的證書,甲方暫緩為其安排推薦工作,甲方繼續安排乙方學習_________至_________個月,其間乙方取得所缺證書後,甲方仍可給乙方安排推薦工作。否則,甲方不再為其安排工作。

七、乙方學習完成並已取得規定的證書,甲方未能按以上條款為乙方安排工作,則退還乙方所繳學費的_________%給乙方。

八、如因校方原因(除不可抗拒的力量),使學校無法繼續辦學,甲方除扣除乙方已發教材資料費及所上課時費,應退還剩餘學雜費。

九、甲方為乙方安排推薦的工作,其待遇初期每月應_________元左右(試用期除外);乙方工作能力強,公司條件好,待遇將高。

十、乙方如不服從甲方第一次安排推薦的工作,甲方可為乙方進行第二次安排推薦,若乙方仍不服從,則視為違約,甲方不為其再安排。

十一、全學年學雜費交齊後本協議開始生效。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業單位就業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互相考察之後,乙方自願在甲方學習,服從學校的安排,接受學校的培養教育。甲方同意接收乙方在本校學習服裝設計專業,學制三年,經雙方同意,協議如下:

一、收費標準:

學費_______元;第二年獲國家助學金_______元。

二、退費標準:學生入學後三日起至一個月內退學者,收取一個月學費,其餘部分退回;入學超過一個月,不足兩個月的,收取兩個月學費;超過兩個月的,不退學費。

三、助學金髮放:

申報中專學生,一年後由學生本人持身份證、戶口原件,領取助學金卡。離校者,必須隨時和學校保持聯絡,備案電話保持暢通,如因學生本人原因領不到助學金,後果自負。

四、學生做到:

1、遵守學校學習制度:不退到、不早退、不曠課。

2、遵守學校放假制度:不提前請假、不晚歸。

3、遵守學校自習制度:按時上自習、完成作業。

4、遵守學校住宿制度:按時就寢、按時起床。

5、端正學習態度:明確學習目標、克服散慢習慣、成績合格。

6、尊師愛校:尊敬老師、聽從安排、團結同學、愛護公物、熱愛集體。

7、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誠實不撒謊、爭當品學兼優的好學生。

8、每週六評比總結會必須參加,一週學習出勤情況由本人簽字,向家長彙報。

9、通校生人身安全、學習質量由學生自行負責。

五、家長做到:

1、按時交納學費等各項費用,不拖不欠;

2、家長與學校要經常溝通,開學後放假前最少聯絡兩次;

3、若家長聯絡方式改變,及時通知學校,以方便學校及時彙報學生情況,否則一切後果由家長自行負責。

六、學校做到:

1、組織學生參加中專考試,成績合格,為學生建立學籍。

2、畢業發國家承認的中專學歷證書。

校方簽字: 電話:

學生簽字: 電話:

事業單位就業協議書 篇10

畢業生

用人單位

培養單位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 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 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主管部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人及電話 單位性質

檔案接收 單位名稱 郵政編碼

詳細地址

畢業生 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年月

學院 專業 政治面貌

學位類別 學歷 培養方式

生源地 婚姻狀況

聯絡方式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畢業生工作的地點:

第二條 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

第三條 畢業生戶口遷入地地址: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是否簽訂: 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核准後成立

雙方商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 .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XX元。違約方應徵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後方可解除協議。

其他約定:

畢業生意見: 用人單位意見: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意見: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事業單位就業協議書 篇11

畢業生: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一、就業協議書的作用

就業協議書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其一般由國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區就業主管部門統一製表。就業協議書是作為學校列入派遣計劃的重要依據,由學校發給、畢業生簽字,用人意境蓋章,畢業生本人儲存一份作為辦理報到、接轉行政和戶口關係的依據。

簽訂就業協議書是國家為規範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避免混亂,杜絕就業欺詐行為,維護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嚴肅性,為維護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的合法權益而採取的一項必要措施。

二、就業協議書的性質和特徵

從法律意義上說,協議書若要具有法律效力,它就要具備合同(或契約)的性質和特徵。因此,就業協議收應是人(畢業生、用人單位)之間確立蔻關係(聘用關係),明確權利、義務的協議。該協議應具有以下特徵:

1、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必須相一致

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雙方的民事法律行為,必須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相一致才能成產。只有一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或者雙方當事人都有意思表示,但相互之間意思表示的內容不一致,協議都不能成立。

2、協議雙方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協議的雙方當事人,一方是畢業生,另一方不論是行政機關、事業單位還是大型企業集團等,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雙方沒有上下和高低之分。

3、協議應具體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協議是雙方當事人為確立一定的民事權利義務關係而訂立的。因此,不發生任何法律後果、不涉及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協議是沒有法律意義的。

4、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為

協議既然是雙方當事人依法達成的,就會產生相應的法律後果,因而對雙方當事人都具有法律約束力,同時也得到國家法律的承認與保護。因此,雙方當事人必須認真、嚴格地履行各自應承擔的義務。

三、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的區別

1、主體不同

就業協議適用於應屆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學校三方之間,學校是就業協議的鑑證方或簽約方,就業協議對用人單位的性質沒有規定,適用任何單位;而勞動合同只適用於勞動者(含應屆畢業生)與用人單位(不含公務員單位和比照實行公務員制度的組織和社會團體以及軍隊系統)之間,與學校無關。

2、內容不同

畢業生就業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並表示願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願意接受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並列入就業方案,而不涉及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原享有的權利義務。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方面面更為具體,勞動權利義務更為明確。

3、時間不同

一般來說就業協議簽訂再前,就業協議應在畢業生就業之前簽訂,而勞動合同往往在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才簽訂。

4、目的不同

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是對雙方的基本條件以及即將簽訂的勞動合同的部分基本內容的大體認可,並經用人單位的上上級主管部門和高校就業部門同意,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高校、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編制畢業生就業方案和將來雙發訂立勞動合同的依據。

5、適用法律不同

就業協議發生爭議,除根據協議本身內容之外主要依據現有的畢業生就業政策和法律對合同的一般規定來加以解決,尚沒有專門的一部分法律對畢業生就業協議加以調整。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依據《勞動法》來處理。

四、簽訂協議時應注意的問題

1、查明用人單位的主體資格

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須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一般而言用人單位必須具有從事各項經營或管理活動的能力,單位應有錄用指標和錄用自主權。

2、按規定的程式簽訂協議

畢業生憑學校發放的就業協議書,在與用人單位簽約後交學校就業工作部門蓋章。此程式由學校作最後把關,更有利於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

3、有關條款的內容必須明確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在簽約時,儘量採用示範條款。如確有必要進行變更或增加,亦應在內容上必須明確。

4、注意與勞動合同的銜接

由於畢業生就業協議簽訂在先,為避免在日後訂立勞動合同時產生糾紛,應儘可能將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體現在就業協議的約定條款中,並明確表示在今後訂立勞動合同時應予以確認。

5、對合同的解除條件做事先約定

畢業生就業協議一經訂立,就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不得隨意解除,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就業協議的解除

就業協議的解除分為單方解除和雙方解除。

單方解除,包括單方擅自解除和單方依法或以協議解除。單方擅自解除屬違約行為。單方依法或以協議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業協議有法律上或協議上的依據,此類單方解除,解除方無須對另一方承擔法律責任。

雙方解除是指畢業生、用人單位,經協商一致,取消原訂立的協議,使協議不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均不承擔法律責任,但須徵求學校同意。

六、違約責任及畢業生違約的後果

畢業生違約,除本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外,往往還會造成其他不良的後果,主要表現在:

1、就用人單位而言,用人單位往往為錄用一名畢業生作了大量的工作,一旦學生違約,會給用人單位造成被動。

2、就學校而言,用人單位往往將畢業生違約行為認為是學校的管理不嚴,從而影響學校和用人單位的長期合作關係。

3、就其他畢業生而言,違約會影響其他畢業生的就業,造成就業資訊的浪費。

七、就業協議書的簽訂步驟

1、首先由畢業生如實填寫基本情況。

2、用人單位簽字、蓋章,畢業生簽字,將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填寫於備註欄。

3、協議書應加蓋院辦公章。

4、畢業生所在院初審後,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加蓋公章,納入就業計劃。

5、協議書一式三份,學校、用人單位、個人各留一份。

畢業生簽字:_x

用人單位簽章:(公章)

年月日

事業單位就業協議書 篇1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學員)

一、甲方每學期須保障對每位學員授課、輔導、自習,總學時不少於_________學時,全學年不少於_________學時。上機課保障人手一機。教師精講多練,多輔導,耐心細緻提高教學質量,使學員學習順應社會需求。

二、乙方須身體健康、遵紀守法,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在校完成全日制_________年的學業取得至少_________學分;並取得相關工作所需的證書(1.國家資訊產業部職業資格認證證書;2.國家勞動部osta認證證書;3.中國網際網路絡資訊中心cnnic認證證書;4.國家資訊產業部 ceac認證證書),甲方應為其安排推薦工作。

三、甲方將根據乙方的學習情況、特長及愛好,依據雙向選擇的原則,為乙方安排推薦首次工作。工作的去向是:_________市城區各企業事業單位、網路公司、電腦公司等單位;工作型別是與所學知識密切相關的各種計算機應用方面的工作;如經理助理、辦公室文祕、專業錄入、平面設計、排版設計、廣告設計、網路管理、網站設計製作等。

四、乙方學習優秀,甲方可優先為其安排推薦工作。甲方為乙方首次安排推薦工作後,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如公司倒閉、轉產、人員精減等),乙方不能繼續工作,_________年內(不含試用期)甲方繼續為乙方安排推薦工作至其它單位,_________年後甲方仍可有償就安排工作事宜繼續為乙方服務。

五、甲方為乙方安排推薦的工作符合所學專業,且用人單位同意接收,視為甲方已為乙方安排推薦工作。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校不予安排工作:

(1)因乙方自身的特殊原因(如有遺傳病史、傳染病等)被用人單位拒絕接收,_________個月之內不能遞交醫院所出示健康證明的;

(2)乙方如有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被用人單位拒絕接收的;

(3)乙方一學期曠課超過_________學時(曠課_________天,按實際上課時間計,事假需出具事假條,並經老師批准;病假需有醫院開具的病假條)者。

六、乙方學習_________年結業時,如未能按照學校的要求取得規定的證書,甲方暫緩為其安排推薦工作,甲方繼續安排乙方學習_________至_________個月,其間乙方取得所缺證書後,甲方仍可給乙方安排推薦工作。否則,甲方不再為其安排工作。

七、乙方學習完成並已取得規定的證書,甲方未能按以上條款為乙方安排工作,則退還乙方所繳學費的_________%給乙方。

八、如因校方原因(除不可抗拒的力量),使學校無法繼續辦學,甲方除扣除乙方已發教材資料費及所上課時費,應退還剩餘學雜費。

九、甲方為乙方安排推薦的工作,其待遇初期每月應_________元左右(試用期除外);乙方工作能力強,公司條件好,待遇將高。

十、乙方如不服從甲方第一次安排推薦的工作,甲方可為乙方進行第二次安排推薦,若乙方仍不服從,則視為違約,甲方不為其再安排。

十一、全學年學雜費交齊後本協議開始生效。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業單位就業協議書 篇13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培養單位:________________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高校畢業就業協議書 篇6

甲方:__市人才服務中心

乙方:

為進一步規範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管理,拓展畢業生就業渠道,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根據《__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管理暫行辦法》(市人才發【____】1號),甲方批准設立乙方為__市就業見習基地(單位),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共建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單位)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期限:本協議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負責對乙方申報條件進行核准,考察乙方所能提供見習的專業、崗位、見習環境等條件;

2、負責對就業見習基地(單位)的建設進行政策指導,為乙方提供相關服務支援,協助乙方處理畢業生就業見習中的有關問題;

3、負責收取就業見習人員資訊,按照崗位需求向乙方推薦就業見習人員;

4、定期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評估考核,徵求乙方提出的各種建議及意見,對優秀的見習基地(單位)給予公開表彰,對出現虛假申報見習人員資訊、剋扣見習人員生活補貼、變相收取見習人員見習費用等違規情況的見習基地(單位),甲方有權撤銷其見習基地(單位)資格,並在全市通報,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5、負責就業見習人員基本生活補貼的發放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辦理。

三、乙方權利與義務:

1、負責與就業見習人員簽訂《__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協議書》;

2、根據__市就業見習的相關政策及《__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明確對就業見習人員的具體要求,指定培訓師,為就業見習人員提供有一定管理或技術含量的見習崗位;

3、負責就業見習人員的崗位培訓、上崗實踐及日常考核、思想教育等,在見習期間負責對就業見習人員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並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勞動防護用品,防止見習期間出現事故;如因乙方未能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條件或強令見習人員在危險崗位上進行見習而出現事故者,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4、乙方須根據見習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按時申報見習人員資訊資料、人身意外保險資訊表、月度考核資訊表等;對於未能按時申報見習人員資訊而導致見習人員不能享受人身意外保險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見習結束後,對就業見習人員進行見習期滿考核,並出具《__市高校畢業生見習考核表》。

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內容的修訂或變更須經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並履行簽字手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友好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事業單位就業協議書 篇14

方 (單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 (個人)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 年______ 月___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試用期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

第九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二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款、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原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並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並按原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後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款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原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後,亦不得在 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後為甲方工作期限在 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員(蓋章)

鑑證時間: 年 月 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續訂合同終止日期為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續訂合同終止日期為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事業單位就業協議書 篇15

1、本協議書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係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就確立就業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資訊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是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和各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用人單位、畢業生應逐項準確填寫,學校應認真稽核畢業生有關資訊,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依據本協議書,辦理畢業生就業登記稽核和報到證簽發等工作。

2、本協議書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託代理人)和畢業生雙方當事人親自簽訂,代簽無效。

3、本協議書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本協議書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書的附件,與本協議書一併履行。

4、本協議書內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數字填寫,工資報酬等金額一律使用大寫。

5、填寫本協議書一律用藍、黑色墨水書寫,字跡清晰、工整,塗改處必須(簽名)或加蓋校對章,否則無效。

6、畢業生離校後簽訂本協議書的,學校可不簽註意見。

甲方

︵用人單位︶單位名稱 組 織 機構 代 碼 單位隸屬□中屬 □省屬 □設區市屬 □縣(市、區)屬 □縣以下(含鄉鎮、村、居委會等)聯 系 人 單位地址聯絡電話 單位類別□機關 □科研設計單位 □高等教育單位 □中、初等教育單位 □醫療衛生單位 □艱苦事業單位  □其它事業單位 □國有企業 □非公有制企業□艱苦行業企業 □其它企業 □部隊 □農村建制村 □城鎮社群 □社會團體 □民辦非企業□其他單位行業□農、林、牧、漁業□採礦業□製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建築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資訊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金融業 □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與社會組織 □國際組織 □其他檔案接收單位 檔案接收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遷移地址 乙方

︵畢業生︶姓 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畢業時間 入學前戶口所在地 民 族 政治面貌 健康狀況 專 業 學 制 學 歷 身份證號碼 學 位 聯絡電話培養類別□非定向 □定向 □委培 □師範家庭地址 郵政編碼 用人單位意見:

籤 章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人事代理機構意見:

籤 章

年 月 日 學校院(系)意見:

籤 章

年 月 日 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意見:

籤 章

年 月 日學校名稱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學校地址 聯 系 人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錄(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畢業後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限為  年,工作地點為    ,工作崗位為       。

四、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乙方月實際工資收入不低於     元(該項收入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和本省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待遇,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六、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在簽訂本協議前組織體檢,否則以學校畢業時體檢為準。

七、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八、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本協議解除:

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的;

2、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被錄用為公務員,或經選拔參加選調生、選聘生、西部計劃、欠發達計劃、三支一扶、服務社群計劃等國家和地方基層就業專案的;

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十、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要求賠償相關損失。

十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變更或解除協議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十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有關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甲方所在地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十四、甲乙雙方簽訂就業協議後,由甲方在10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交一份報甲方主管部門(或人事代理機構)所屬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稽核備案;由乙方在10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交一份報乙方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稽核登記,並由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列入畢業生就業方案,報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就業報到證。

十五、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於   年 月日前到甲方報到。甲方應當在乙方報到後1個月內為乙方辦理錄用手續,或簽訂勞動(聘用)合同,乙方應當積極配合。本協議中關於工作期限、崗位、地點、薪酬等主要條款應寫入勞動(聘用)合同。

十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甲方為乙方辦理錄(聘)用手續後,本協議終止。

甲方(公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事業單位就業協議書 篇16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同意錄(聘)用乙方。

二、 乙方同意畢業後到甲方工作。

三、 甲方負責辦理錄(聘)用乙方所需的有關手續,乙方予以積極配合。

四、 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限為 年,工作崗位為 ,工種為 。

五、 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乙方月(年)實際工資收入不低於 元(該項收入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六、 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七、 甲方對乙方體檢的特殊要求(如無,則填無):

八、 甲方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應在 個工作日內簽訂本就業協議。

九、 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十、 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2019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範文2019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範文。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十一、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本協議解除: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2、乙方在畢業離校前升學、入伍、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或參加國家及地方誌願服務專案;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4、乙方被判處拘役以上刑罰或者被勞動教養;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況。

十二、 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協議。若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要求其賠償相關損失。

十三、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

十四、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備案、登記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 本協議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十六、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地方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十七、 甲乙雙方簽訂就業協議後,由甲方在10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交一份報甲方所在地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稽核備案;由乙方在10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交一份報乙方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稽核登記,並由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列入畢業生就業方案,報省教育廳簽發就業報到證。

十八、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另有約定的附加條款,從其約定(如無,則填無;如有,則另需雙方簽字才生效):

事業單位就業協議書 篇17

編號:

單位名稱 組織機構程式碼 聯絡人 聯絡電話 單位隸屬部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單位性質□黨政機關 □科研設計單位 □高等教育單位□中等初等教育單位□醫療衛生單位 □國有企業 □三資企業 □民營企業 □部隊□城鎮社群 □農村建制村 □其他組織關係接收單位 檔案轉寄詳細地址 戶口遷移詳細地址畢

見姓名 性別 民族 政治面貌 培養方式 學歷 學制 畢業時間 專業 身份證號 生源地 聯絡方式 家庭住址

特長

本人意見:

畢業生簽名:

年 月 日用

用人單位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主管部門(或人事代理部門)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其

畢業生簽字: 用人單位簽章:學

見聯絡人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協議書郵寄地址 系部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