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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安全協議書(通用16篇)

欄目: 熱點專題 / 釋出於: / 人氣:2.05W

承包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

承包安全協議書(通用16篇)

組織者: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一、此次活動員工及家屬均採取自費制度,即出遊個人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其個人承擔。

二、懷化-桂林出遊活動為非盈利性質活動,並有一定潛在的危險性,如出現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責任均由本人承擔。

三、懷化-桂林出遊活動動是個人自願參加的活動,建議員工及家屬自行購買出遊人身意外保險。

四、出發前所有參加活動的員工及家屬必須提供真實的本人姓名+電話號碼(以及緊急事件聯絡電話),簽署《懷化-桂林出遊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甲方及組織者不承擔任何法律、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

五、如活動前、中、後發生個人物品的壞損或丟失、與他人衝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組織者亦不承擔因意外傷亡或個人的經濟損失而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的費用。

六、該協議生效日期為雙方簽字日期,協議一經簽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動結束。

七、集體活動中員工及家屬必須服從組織者安排,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中途離開務必通知組織者,宣告自願離開,離隊後的安全、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自負。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電話:

日期:X年XX月XX日

乙方(簽字):

電話:

日期:X年XX月XX日

承包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學習部外出旅遊各成員乙方:負責人(潘榮勇)

第一條:甲方由乙方帶隊外出旅遊取於自願,並承諾遵守本協議之規定。

第二條:甲方旅遊可能出現的個人安全、經濟等問題,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甲方自己承擔。

第三條:甲方不得擅自離開團隊,給集體或團隊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否則後果自負。

第四條:在旅遊期間發生事故,甲方使本人或他人人身、財產等造成的傷害,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甲方應切實注意個人財產安全,不得非法佔有他人財物,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如甲方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甲方個人承擔一切賠償責任。

第七條:甲方應切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三份,乙方兩負責人各一份,甲方(學習部外出成員代表)一分。

第九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方可生效,乙方確定甲方也返回學校後自動解除。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承包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20__年7月19日,陽光志願者協會天使媽媽團組織結對幫扶兒童進行常州恐龍園親子一日遊活動,乙方為出行兒童的監護人簽署此協議,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保證兒童出行安全,雙方特約定如下:

1、陽光志願者協會天使媽媽團組織幫扶兒童與結對媽媽的親子活動,應承擔下列職責:

(1)、對出行兒童進行監督和指導。

(2)、提供適宜的交通工具,保證交通工具的安全。

(3)、提供適宜的衛生等條件。

(4)、同意甲方對兒童進行管理和教育。

(5)、向乙方提供適宜的聯絡方式,以便緊急情況發生時可以相互聯絡。

2、乙方作為織的親子活動,保護兒童的身體健康,照顧兒童的生活,應為兒童參加活動的安全負責。甲方應在活動中履行下列監護義務:

(1)、遠離河流、水塘等地,尤其是沒有任何防護設施的地方;

(2)、不帶兒童在靠近馬路的地方玩耍;

(3)、注意地面是否有障礙物,如果有臺階、石塊、磚頭、塑料袋等容易絆倒幼兒的東西,帶著兒童繞開;

(4)、地面是否溼滑,有青苔、積水的地方要告訴幼兒繞過去;

(5)、如果兒童要玩水,乙方一定要寸步不離地看護。

(6)、出發前告訴兒童要去什麼地方,要注意些什麼等等;

(7)、不是所有的遊戲都適合你結對的兒童,代理監護人要會判斷,如果覺得不安全,一定要明確地阻止兒童;

(8)、甲方到了目的地,不要只顧拍照、談天,哪怕是在視野開闊的平地,視線也不要離開兒童;和兒童一起玩耍時,更要時刻提醒兒童,對兒童進行管理和教育。

(9)、甲方應佩帶手機等通訊工具,並將號碼告知陽光志願者協會天使媽媽團負責人。

3、責任承擔:

(1)、監護人違反監護職責和安全協議書,給幼兒造成的傷害或損失,由監護人負責。

(2)、若有證據證明是甲方的故意行為造成兒童權益遭受侵害的,由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年月日

承包安全協議書 篇4

安全協議書為了加強建築隊的安全生產管理,保障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特制定本安全生產協議書: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政策、法令、規定。嚴格遵守國家建設部頒發的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各級領導及施工人員的安全責任制。”

一、甲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甲方對乙方施工安全,應負監督、指導、檢查的責任。

2、甲方對乙方安排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有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辦理交底雙方簽字手續。

3、甲方對乙方新進場的施工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4、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機、電、架等)應完整齊全符合安全要求。

5、甲方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對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穿拖鞋、高空(2米以上)獨立作業不拴安全帶或拆除、破壞安全防護設施等違章者,勒令停工,並按甲方規定給予當事人罰款。

6、甲方有權對安全素質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司索人員令其退場,或終止勞務用工合同

7、工地安全負責人,應對安全隨時檢查,督促個工種,各工序遵守安全防範措施,杜絕事故的發生。

二、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制度。

2、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培訓、考核,或有關部門發給操作許可證後才能上崗操作。

3、乙方必須根據承擔的施工任務和特點,安排身體素質、工藝技術、安全專業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作業。

4、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不能保證安全施工時,應及時提出,或拒絕施工。

6、乙方必須對施工班組進行施工前書面安全技術交底,組織好裝置的安裝、附牆、拆卸、除錯、等相關安全技術工作

7、乙方施工人員對違章指揮和危及人身安全無措施保證的作業,有權拒絕施工。

三、事故的責任

1、由於沒有盡到自身安全責任,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情節嚴重的主要和非直接責任者已觸及刑律,其處理報檢察院和勞動監察機關聽其制裁。

2、對違章作業,冒險進入非施工禁區,及損壞安全防護設施,不按安全技術交底組織施工,造成傷亡事故,應由責任者自已承擔經濟損失和刑事責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使用單位):

乙方(安裝單位):

負責人(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月日

承包安全協議書 篇5

為加強汛期學生的安全管理,杜絕學生野浴現象發生,確保學生生命財產不受侵害,蘇密溝鄉中心校特與全鄉各水庫、塘壩所有單位或使用人簽定如下安全協議:

一、全鄉所有水庫或塘壩要加強安全管理,特別是汛期更要有專人守候,嚴禁學生到水庫或塘壩中野浴、釣魚、划船等戲水活動,水庫或塘壩明顯位置要設立標示牌或警示語。如因管理鬆懈造成學生傷害的,後果由水庫塘壩所有單位或個人承擔。

二、堅決杜絕學生野浴、釣魚、划船等戲水活動,水庫或塘壩管理人員,如不及時制止學生上述活動,出現安全事故的,由管理單位或個人負責。

三、學生不聽勸阻強行戲水造成人身傷害的,後果由學生家長負責。

四、水庫塘壩要有安全防範措施,不允許學生參加防汛搶險活動,私自動員未成年人蔘加搶險的要負法律責任。

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特別是假前要集中對學生進行一次防汛教育。

以上協議經雙方協商達成共識

甲方:蘇密溝鄉中心校法人代表:王軍

乙方:( )水庫 責任人:

承包安全協議書 篇6

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每個員工享有勞動安全衛生保障權力的同時,必須嚴格履行各自對安全生產應盡的義務。依據安全生產責任制,各崗位人員,必須與所在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現將相關內容明確如下:

一、甲方(單位)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

1、建立健全勞動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

2、加強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度,預防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3、貫徹安全知識、規章制度、操作規程,進行相應檢查、對違反規定情況進行處理。

二、甲方(單位)在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1、對乙方進行安全環保技術教育,為乙方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和必要的防護用品。

2、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告知乙方所從事的職業中可能遇到的職業危害及危險。

3、應按相關規定對乙方的實際表現進行獎罰。

三、乙方(員工)在安全生產方面擁有的權利

1、享有參加社會和單位組織的各類安全教育、專業技術培訓和參與各種安全生產活動的權利。享有勞動安全,防止職業病危害的權利。

2、女工及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工種,享有特殊保護或按規定定期體檢的權利。

3、享有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領用必要勞動防護用品、防凍、防暑降溫用品的權利。

4、有權瞭解所從事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5、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及制止他人違章作業。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場所;

6、有權對危險狀況的瞭解、知情權,對安全生產管理提出建議、批評、檢舉和控告。

7、依法享有社會保險和福利及工傷賠償請求權。

四、乙方(員工)在安全生產方面必須履行的義務

1、嚴格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安全環保法律法規和業主、監理、公司、專案部的安全環保管理規定,服從專案部各級管理人員的管理。

2、嚴格遵守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整改或向有關人員(部門)報告;嚴格按照施工操作要求作業,自覺維護安全防護設施。對由自身原因發生的事故,負完全責任。按時完成勞動任務,遵守職業道德。

3、自覺接受各類安全技術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

4、按要求正確佩戴、使用個人安全防護用品,愛護各類安全環保設施。

5、嚴禁酒後作業和未持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從事特殊工種作業。

6、嚴格勞動紀律,不得私自串崗;工作時不得嬉戲打鬧或干與工作無關的其它事情;禁止在施工區域和其他危險水域游泳。

7、參加單位組織的各類安全活動,參與搶險與救援等應急任務。

五、凡未經安全教育和考試合格者,未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者,一律不準安排上崗作業。此安全生產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指用人單位、員工個人)各執一份。

六、本單位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作為本協議書的附件,與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字後視為各方已經對此全面理解。

七、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負責人簽字)乙方:(職工個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承包安全協議書 篇7

為了讓孩子能安全順利地上學,方便家長,確保國小生乘車每個環節的安全,需要和家長密切配合,明確雙方職責,特擬定校車安全協議書具體事項如下:

1、學生上學離學校較遠、我方提供校車接送服務,並承擔行車間學生安全責任。需乘坐校車的學生,應由家長提出申請,學校同意,方能乘坐校車。

2、校車方保證接送校車必須證照齊全,車輛符合校車標準,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具有3年以上的駕駛經驗,對工作認真負責,細心穩重,熱愛兒童。

3、校車司機要做到安全行駛,文明禮讓、不超速、不搶道、不開鬥氣車,確保學生安全,負責做好學生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4、根據各地方學生多少及集中居住地點,選擇安全地段設定停靠站。中途不得隨意停車接送。

5、校車執行途中,學生在車廂內不允許相互打鬧,擅自離開座位,特別是在校車停靠站時,待車停穩後,方允許兒童離座下車,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6、家長必須在指定地點,按規定時間接送自己的孩子,家長和校車方接送人員在學生上、下車時必須確保其安全,注意來往車輛,不允許學生在路口處無人牽領獨自上、下車。家長因事無法接送,必須囑託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發生意外事故,校車方不承擔責任。

7、學生上車時不允許攜帶小刀、針、彈珠、小石子等危險物品及食物,為保護學生人身安全及維護車內衛生,不允許學生在車上吃東西。

8、校車方、家長雙方有義務教育學生在乘坐校車時要遵守校車紀律,瞭解安全乘車常識。每次接、送學生自上車始下車止,下車後的安全由家長負責。

9、以上雙方職責,不按要求執行,如出現事故,各負其責。

10、以上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同意方能生效,此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校車方、家長雙方各一份。

校車方:

家長:

X年XX月XX日

承包安全協議書 篇8

甲方:上海展覽中心浦東開發公司

乙方:

根據雙方20__年_月__日簽約的“上海市展覽場地租賃合同”第二十一條的約定,就滬委辦發〔20__〕26號文通知精神,大型活動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對安全工作全面負責。為確保大型活動安全、有序、順利進行,就本次______的舉辦明確甲乙雙方安全責任,特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的責任

1、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對本次大型活動負總責,並根據政府有關規定和要求,做好防火、防爆、防盜、防治安案件發生、防來賓擁擠、防物品墜落、防臨時構(建)物倒塌和防危險品進入使用等安全防範工作,並全面落實各項安全措施,保證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2、按規定應在舉辦活動預定日前15個工作日向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辦理申請手續,在舉辦活動預定日前10個工作日向市消防局辦理消防安全檢查申報手續。如果在活動場所內需搭建臨時(構)築物及提供大型遊樂設施等特種裝置的,還需在舉辦活動預定日前20個工作日到活動所在地的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及質量技監部門備案(備案內容1-10)。

3、按照公安、消防部門的要求,建立活動安全保衛組,指派專人負責安全組工作,負責制定安全保衛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組織安保人員的崗位培訓,明確崗位及工作職責,負責檢查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對租用場館範圍內的治安、消防、安全生產等承擔安全責任。

4、配備與大型活動安全工作相適應的專職管理人員與安全保衛隊伍(人數配置標準另附)。

5、乙方應與場館安全保衛部門密切聯絡,以書面形式明確各自管轄範圍,互相配合,同時要接受展館安全保衛部門的監督、檢查,對展館保衛部門開出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要及時進行整改。否則須承擔由此造成一切法律責任。

6、乙方應在舉辦活動預定日前3個工作日向甲方提供《大型公共臨時活動安全許可證》;舉辦活動預定日前7個工作日向甲方提供安全工作方案、應急預案、活動計劃、基本情況、出席物件(特別對出席的領導、各類知名人士)和可能涉及公共安全的相關情況(含上述備案材料)。對臨時變更活動計劃、內容要隨時向甲方報告。

7、閉館時,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場館的清場工作與防火安全檢查。

8、乙方對參加大型活動的人員進行安全宣傳和教育,及時勸阻影響活動秩序的行為,發現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報告公安機關,並在活動期間,接受公安、消防、安全生產等管理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二、甲方的責任

9、甲方對乙方所舉辦的大型公共臨時活動負有監督、檢查的責任。如發現有違反政府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定,及可能影響到公眾與甲方的安全時,有勸阻、責成整改和制止的責任。

10、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場所、設施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消防安全技術規範

1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活動場所核定的人員容量、安全出口、安全疏散通道(設定明顯的疏散指示標誌,保證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的暢通)、技防設施等活動場所使用的安全資料與資料,並提供安全責任區域平面圖。

12、甲方提供的應急廣播、應急照明等設施應完好、有效。

13、甲方提供僅可供用的停車場地,指揮好車輛有序停放。

14、甲方負責展館門口的安全,閉館時,甲方在乙方的配合下做好場館的清場工作與防火安全檢查。閉館後,場館內的安全工作由甲方負責。

15、甲方對參加大型活動的人員進行安全宣傳和教育,及時勸阻影響活動秩序的行為,發現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報告公安機關。並在活動期間,接受公安、消防、安全生產等管理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三、違約責任

16、乙方違反約定,甲方以囗頭或書面的形式提出整改意見要求。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見要求如未被採納或在要求的時限內未得到制止和糾正,甲方有權採取其認為必要的措施來促使乙方糾正違反約定或違反法律的安全隱患現象。這些措施包括賠償、暫停輔助服務,直至關閉展館。

17、當甲方根據本約定第三條第1項規定而採取必要措施時,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18、乙方違反本約定,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重大事故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安全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生效。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本協議作為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蓋章):上海展覽中心浦東開發公司

甲方代表(簽字):

20__年_月__日

乙方單位(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

20__年_月__日

承包安全協議書 篇9

公司名稱:瀋陽瑞拓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簡稱甲方)

公司員工姓名:(簡稱乙方)

為保證員工人身安全以及生產的順利進行,爭創文明安全企業,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強化“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思想,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協議書。

第一條: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並建立建全各項勞動安全制度以及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措施。

2、甲方對應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及履行安全職責情況,有權進行檢查、監督、考核。凡不遵守安全規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施工人員,及時進行糾正、處罰,直至停止其工作。

3、甲方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使其懂得安全知識,熟悉安全操作規程,經安全生產技術考核合格後,方可進行施工作業。對經培訓考核不合格、安全技能不具備所在崗位要求不適應所在崗位要求的乙方,有權停止工作或調換其工作崗位。

4、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根據其工種不同,提供相應的安全保障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

5、接受公司員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和意見,並及時答覆和響應。

第二條: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各項勞動紀律和安全管理制度,服從管理,自覺執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嚴格按照安全生產規範操作。

2、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熟悉安全生產施工操作規程,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的能力,未掌握所在崗位應具備的安全基本常識,不得上崗。

3、在現場施工過程中注意同事的安全保護用具是否佩戴齊全,做好相互保護工作,對同事的違章行為及時提醒和糾正。

4、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憑有效的上崗證上崗工作。

5、施工時,需對本工種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裝置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停止施工,及時彙報。達不到安全生產要求時,不得擅自盲目施工。當發生事故時,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報告,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記錄等資料。

6、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及時向甲方提出安全改進建議和意見。

7、乙方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上級部門和領導忽視工人安全、健康的錯誤決定和行為提出批評控告。

8、嚴禁酒後上班作業,嚴禁非專業人員亂拉亂接電源,嚴禁私自動用非自己保管、使用的施工裝置。工作時不得嬉戲打鬧,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紀律。

9、乙方必須保持健康的身體參加施工作業,不得帶病參加工作。如因自然生病醫治或住院治療,一切費用由本人自理。

第三條:違約責任及處理

1、安全生產中發生的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調查應按照國家、和本單位有關規定進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甲方違約造成的責任事故,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並按相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3、乙方違約造成的責任事故,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包括:行政處罰、賠償經濟損失、解除勞動合同等)。

4、甲、乙方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根據雙方各自違約責任的大小,分別承擔相應的責任。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由甲方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四條: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具有等同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不能達成協商的提交當地勞動仲裁

第五條:所籤人員辭職後此責任書自動作廢;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日期:年月日

承包安全協議書 篇10

尊敬的各位家長或監護人:

為了彌補學生學習的不足,強化學生基礎知識訓練,提高學生的知識水平和考試成績,本班決定每週二、三、四下午安排第三節為作業輔導課,為了學生安全,請家長積極配合本班管理學生,家校共同承擔教育責任,協定如下:

一、家長不同意補課的,電話告知班主任,並寫明不願補課的申請交班主任後,學生可以不補課。

二、凡補課期間,校內安全責任事故由上課教師負責,校外一切安全事故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特別教育學生不下河和不到水塘裡遊玩,遵守交通規則,不逃學進入林區遊玩。

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的,家長要向班主任請假,惡劣天氣家長要接送學生,危險路段家長要護送學生。

班主任:

乙方家長或監護人:

學生:

梨坪國小

20xx-10-29

承包安全協議書 篇11

上海泛亞潛力紙業有限公司 (甲方) 甲

立協單位: 以下簡稱 方 培訓單位: (乙方) 乙

應乙方的工作需要,向甲方提出安排員工在甲方的工作場所進行培訓。為了安全有效實施培訓,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明確雙方的責任,為共同做好安全工作。雙方在簽訂培訓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

一.培訓專案:

1.培訓專案名稱:

2.培訓專案內容:

3.培訓活動範圍:

4.培訓的方式:

二.培訓專案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開始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應負安全職責:

1.甲方對乙方培訓人員有講解本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進行培訓前教育的義務。2.甲方有權對乙方培訓人員實行安全監督、檢查,發現違反安全方面的問題,有權向乙方提出要求對相關人員進行教育、制止、罰款,甚至停止其培訓並限期離廠,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指派協助聯絡有關安全事宜。3.根據培訓專案內容,甲方現場負責部門應對乙方做好現場安全的交底。如各類危險源的分佈情況、培訓區域附近建築物或工作場所的特點、性質,並辦理有關培訓手續。

4.甲方相關人員不得擅自變更培訓的內容和活動區域,不得擅自調動乙方人員從事培訓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

5.乙方在培訓期間發生工傷事故,需甲方協助搶救時,甲方有盡力協助的義務,但所涉及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其它

四.培訓單位(乙方)應負安全職責:

1.乙方應根據國家勞動保護法規規定的要求組織培訓。

2.乙方在培訓專案進行前,必須到安全科辦理全體培訓人員登記手續,領取出入證。 3.乙方有責任向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且在培訓中有專人檢查。

4.乙方在培訓中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衛、消防、安全的有關規定,違者按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5.乙方人員進入甲方作業區域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進入甲方作業區域、不得擅自動用甲方裝置、工具,如有違反,按甲方有關規定處理。

6.乙方指定 負責專案的安全工作。

7.乙方培訓前確認培訓現場處於安全狀態,在培訓過程中發生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8.乙方在培訓中遇到危險作業(起重、動用明火、易燃易爆、廠內機動車、臨時用

電等)事先應向甲方(培訓專案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辦理作業審批手續,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後方可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9.乙方對危險性較大的培訓專案,在培訓前應開展事故預想活動,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

10.乙方在培訓期間因違章所發生的任何事故和造成的雙方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11.其它五.本協議的各項規定適用於立協雙方,如遇有同國家有關法規不符者按國家有關

規定執行。

六.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有效,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二份。 七.本協議與培訓合同正本同日生效。

甲 方 乙 方

單位 (蓋章) 單位 (蓋章)

代表 (簽名) 代表 (簽名)

安全科 (簽名) 安全科 (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二O 年 月 日

承包安全協議書 篇12

甲方(發包方): 專案經理部

乙方(分包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保障從業人員的健康與生命安全,保護國家和企業雙方的財產免遭損失,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國家安全環保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本企業的規章制度,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雙方遵守執行。

一、甲方的安全環保職責:

1、負責制定本專案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規章制度、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和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

2、負責安全技術措施、安全專項方案的編制和審批,對乙方的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負責制定本專案安全操作規程併發布實施。

4、對本專案重大危險源和重要環境因素進行辨識、評價,並加強管理。

5、對施工現場和從業人員進行監督檢查,對安全隱患提出整改和指導意見。

6、為施工現場作業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7、按規定對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專案部級的入場安全教育,協助乙方做好崗前培訓。

8、負責本專案的安全環保事故的調查、處理和上報工作。

二、乙方的安全環保職責:

1、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安全環保規章制度及要求。

2、在承擔的工程範圍內對安全環保工作負責。按規定設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並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安全環保管理體系和制度。

3、服從甲方的安全環保管理,接受甲方的安全環保監督檢查,服從對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處罰;乙方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對本單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每年不少於兩次的安全教育培訓,留有書面記錄。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5、認真執行甲方的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要求。乙方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應定期檢查具體落實情況,並進行經常性的督促、指導,確保施工安全。

6、乙方應根據所承擔工程專案的特點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定期演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專案負責人報告。

7、制定安全防範措施並組織落實;根據不同的施工季節和不同的情況採取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防範措施。

8、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裝置、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和隱患,立即整改。

9、未經甲方施工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不得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等擅自拆除、變動。如確需拆除變動的,經甲方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

10、乙方的'“三類人員(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專案負責人、專項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操作人員,應經相關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後,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

三、乙方應定期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環保工作進行自查,及時制止和處理各類違章違紀行為,對查到的隱患應及時組織整改,涉及到甲方的問題應書面告知。

四、甲乙雙方進場的特種機械裝置必須具有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並經有關技術監督管理部門檢驗,取得使用許可證,方可使用。

五、現場的施工臨時用電雙方必須辦理交接手續,做好書面記錄。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如發現不符合安全使用規定的,應及時向對方提出,整改合格後方準使用。

六、施工中產生的汙水、廢棄物、施工揚塵等,按照“誰汙染,誰治理”的原則,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治理,達標排放。

七、在施工過程中,注意地下管線及高、低壓架空線路和通訊設施、裝置的保護。如遇有問題或情況不明時應採取保護措施,停止施工,並及時向甲方彙報。

八、在施工期間發生各類事故,應及時組織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甲乙雙方應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事故處理上予以積極的配合。

九、乙方施工現場的防護設施按《交通基本建設工程安全防護設施量化標準》設定和實施。

十、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防護用品由甲方統一採購,經雙方驗收合格,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後方可使用。發生的費用按雙方簽訂的公路工程承包合同的規定執行。

十一、協議自雙方簽字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甲方公司安全管理部門。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安全協議書 篇13

甲方(施工總承包單位):

乙方(起重機械產權單位):

丙方(起重機械拆裝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等,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三方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以茲信守。

第一條 起重機械概況:

(一)起重機械名稱:

(二)機械規格型號:

(三)機械統一編號;

(四)租用工程名稱:

(五)工程地點:

(六)租用期限: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對乙方、丙方進行安全監督,對乙方、丙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有權制止並處罰,有權要求乙方、丙方對作業過程中存在的隱患限期整改。

(二)甲方為起重裝置進入施工現場和拆裝提供必要的場地、照明等條件。

(三)甲方依據乙方提供的基礎設計方案,負責起重裝置基礎施工,組織基礎驗收,並向乙、丙方移交起重裝置基礎。甲、乙、丙三方驗收合格簽字後方可進行起重機械安裝。

(四)甲方負責按規範要求做好起重裝置的防雷接地裝置。

(五)甲方負責起重裝置的使用登記備案管理工作。

(六)甲方負責組織編制塔吊作業方案,施工現場有多臺起重機械作業時,編制群塔作業方案。

(七)甲方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起重機械的驗收工作。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承擔起重裝置的安裝、頂升、錨固、拆除的安全管理責任,保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二)乙方必須保證出租給甲方的裝置安全可靠,不得將帶病、存在安全隱患的裝置出租,出租前提供起重機械備案證明及自檢合格證明。

(三)起重裝置一經安裝,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基礎地質條件、混凝土的強度報告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等,甲方交於乙方的一切施工條件符合安全及作業要求。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於上述不良因素而導致的事故後果負責。乙方應對基礎驗收負責,若因乙方沒有履行作業前安全檢查職責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負責對起重裝置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的維護、保養和現場檢查,保證裝置正常運轉和各種保險裝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並將維護、保養和現場檢查記錄報甲方備案。

(五)乙方委派的特種作業人員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乙方對上崗證件的有效性負責,並保證所有證件按期進行復檢,且複檢合格。

(六)乙方應選擇資質合格的拆裝單位(丙方)進行裝置的拆裝,並應對丙方拆裝作業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要求其整改。

(七)乙方應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並配備安全有效的防護用品。

(八)乙方負責起重裝置的日常檢驗工作,若發現起重機械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的,應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九)乙方因違反國家或地方關於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規、技術規程等,而導致出現安全責任事故,導致人員傷亡的,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丙方對起重裝置安裝、頂升、錨固、拆除過程中安全生產負總責。

(二)丙方嚴格遵守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同時應服從甲、乙雙方的安全監督。

(三)丙方在進場拆裝前應辦齊拆裝報審手續,在手續不齊的情況下嚴禁進入甲方現場拆裝起重裝置。

(四)丙方在拆裝前應到甲方現場實地考察現場情況,應根據現場情況編制起重裝置拆裝方案及安裝與拆除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報甲方、監理備案。丙方按方案組織安裝、拆卸作業,丙方的專業技術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現場監督。

(五)作業前丙方須對其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並履行簽字手續。

(六)丙方須保證安裝、頂升、錨固、拆除的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對特殊工種上崗證件的有效性負責,保證現場作業人員與拆裝報審表備案登記人員一致,否則,丙方承擔由於人員不一致造成的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

(七)丙方在作業時,須設定警戒區,並指派專人負責統一指揮和監護,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拆裝現場。

(八)丙方在安裝、頂升、錨固作業結束後,須按照要求對起重機械進行檢驗和除錯,出具自檢合格證明,確保起重機械達到安全使用標準要求。

第五條甲、乙、丙三方應共同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施工現場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規定。甲、乙、丙三方必須密切配合,相互監督。在起重裝置進場前、安裝時、投入使用前、執行過程中共同協作,排除一切安全隱患,保證各項任務順利完成。

第六條 起重機械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乙方不得將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起重裝置交於甲方使用。

第七條 塔式起重機使用前,甲、乙雙方應共同對塔司、訊號指揮人員等進行聯合安全技術交底,相關責任人員簽字。

第八條 甲、乙、丙三方均無權指派無操作證人員上崗,因強行指派無證人員操作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由指派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條 乙方、丙方應保證起重機械在使用、拆裝過程中不影響甲方施工現場文明安全達標活動。

第十條 事故處理

(一)起重機械作業中發生事故時,甲、乙、丙三方均應保護現場、積極搶救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配合上級部門調查處理。

(二)屬於甲方的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甲方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乙、丙方傷亡職工或家屬進行一次性經濟補償。但具體善後工作由乙方負責安排和處理,甲方不直接對乙、丙方職工及家屬。

(三)屬於乙、丙方責任或乙、丙方人員不服從管理、違章作業發生的事故,由乙、丙方自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傷亡職工或家屬進行補償,甲方不負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同時乙、丙方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及不良社會影響,甲方有權對乙、丙方進行經濟處罰,處罰標準:重傷事故每人次處以五萬元罰款;亡人事故每死亡一人處罰三十萬元。

第十一條 爭議條款

當甲、乙、丙三方發生爭議時,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進行判決、裁定。

第十二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起重裝置撤離施工現場及裝置租賃合同結算完畢後終止。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無。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兩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丙方代表:

協議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安全協議書 篇14

委託單位: 廣州中煤江南基礎工程公司武漢分公司 (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張曉貨 (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709所電子科技研發實驗樓樁基工程

一、總 則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安全施工無事故。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相關政策法規,為維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合同書。

二、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施工過程期間,甲方監控乙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實施,積極協助乙方,防止施工過程中安全事故的發生。

2、甲方現場安全施工管理代表,本著“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原則精神,積極主動協助乙方抓、管安全工作,對出現的安全隱患,採取“三不放過”的原則,及時整改和制訂安全措施,做好本職工作。

3、甲方管理代表,本著“實事求是”的工作原則,積極主動配合乙方有組織、有計劃,合理有序的施工。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必須按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及總承包單位的要求配備安全設施,並制訂切實可行的安全施工措施,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並將安全制度及責任落實到班組和每個員工,同時與每個員工簽訂安全責任書。在施工期間,乙方必須積極參加並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活動,嚴格遵守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準則,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及各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管理代表指揮,不得違章作業,冒險蠻幹。

2、本工程由乙方承擔一切安全責任及安全事故處理費用。

3、乙方應設立安全管理機構班子,並設專職安全員一人,負責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具體負責對施工現場、建築材料、供電設施、裝置安全及執行狀況、井下操作等安全工作進行重點管理,並與甲方安全管理人員協調溝通安全管理工作事務。

4、若乙方不按有關規定和總承包方的要求配備安全裝置;未制訂安全施工措施;不按施工組織設計規定的工序(尤其是鋼筋砼護壁)施工;不服從甲方的正常管理,盲目搶工程進度、違章操作、亂搭電源、無控制配電箱、冒險蠻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配電設施,生產運輸工具行駛不規範,所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

5、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對員工不斷進行治安條例、勞動紀律、操作規程、作業制度的管理教育與培訓。員工不得打架、鬥毆、飲酒取鬧、違紀違法,造成惡劣影響有損公司信譽,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後果,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6、乙方應加強對機臺班組、員工宿舍、食堂生活重點管理,嚴禁使用電爐,亂搭接電線照明等不規範行為;乙方員工施工期間不請假、不報告擅自外出,上班不穿工作服、防護鞋、不戴安全帽的,一律處以30元一次罰款。員工發生任何意外和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處理費用。

7、乙方必須給下井員工購買保險(即人身意外險)。

三、甲乙雙方有關事宜

本責任合同書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驗收後三月內失效。本責任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原件壹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 表 : 代 表:

專案安全員: 專案安全員: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安全協議書 篇15

安全是所有生產工程的前提條件,安全第一是進來大家所強調的,特別在一些工地專案或者做工程的時候,我們一定要遵守安全準則,下面為大家分享了關於安全的協議書,一起來看看吧!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乙方施工現場和區域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裝置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9、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影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裝置使用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三、協議內容:

(一)登高上架要求

1、施工採用的腳手架、安全網必須由專業人員搭設,由專案經理(工地負責人)組織技術部、安全部門的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應按類別逐項查驗,並應有驗收記錄。

2、高空作業時,嚴禁立體交叉作業。水平作業時,各工位間必須有一定的距離,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相應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眼鏡、防護手套、防護工作服等,並應正確使用,施工作業現場周邊設定相關安全標誌牌,並設專人巡查。

3、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

4、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術人員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履行簽字手續外,必須各施工班組長向施工人員進行班組交底及履行簽字手續。

5、特殊工程施工專案如;電氣、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須持有效證件及上崗證的專業人員操作。

6、拆除施工現場,必須設有臨時急救人員及藥品或設立臨時救助站。

7、嚴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飲酒,不許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應穿防滑鞋。

8、進入施工現場須服從領導和安檢人員的指揮,遵守勞動紀律、嚴守崗位、不串崗,作業時思想要集中。

9、嚴禁隨意拆除或損壞防護欄杆、拉桿、安全網、跳板、腳手板、支撐等防護設施。

10、面磚搬運、安裝時應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磚翻倒而受傷。

11、各種材料加工時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電,不得隨便亂接亂拉電線。

12、施工現場各周邊洞口,必須有符合安全規範要求的.安全防護,若因施工作業場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後,立即恢復。

13、腳手架上禁止有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架上應滿鋪腳手板,腳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漿、磚塊、面磚等物料。

14、不準從正在起吊、運吊中的物件下通過,以防突然事件,不準從高處往下跑、跳;不準在沒有防護的外牆和外懸挑板等建築物上行走;不準站在小推車等不穩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繩索、腳手架、井字架和隨同運料的吊盤和吊籃及吊裝物上下;井架吊籃禁止乘人。

15、作業中不得往下投擲物件、碎磚、灰渣等,清理物料時應設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應隨時放在工具袋中。

16、年齡未滿18週歲者,患有心臟病、貧血、高血壓、低血壓、癲癇病及其他不適於高空作業的病症者嚴禁從事外牆施工作業。

17、遇到雷雨、大風等天氣外牆施工應暫停作業。

18、手持電動工具使用前應進行檢查,空載試驗運轉正常合格後方可使用,轉移工作點應切斷電源,潮溼場所嚴禁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

19、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機械裝置的安全裝置,調整機器或更換刀具時應先切斷電源並由機械員進行。

(二)用電要求

1、配電箱的箱櫃門處應有名稱,用途,分路、標記及內部系統接線圖,以防失誤操作。

2、配電裝置均應配鎖,並有專人負責開啟和關閉上鎖。

3、電工和用電人員用電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使用絕緣工具。

4、施工現場下班停止工作時,必須將班後不用的配電裝置分閘斷電,並上鎖,班中停止工作1小時以上時,相關動力開關箱應斷電上鎖,暫時不用的配電裝置也應斷電上鎖。

5、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氣配置和接線,嚴禁隨意改動、並不得隨意掛接其他用電裝置。

6、配電裝置的漏電保護器,應每次使用時用試驗按鈕試跳一次,只有試跳正常才可繼續使用。

7、用電裝置的保護接地線應並聯接地,並嚴禁串聯接地或接零。

8、使用中的電氣裝置應保持完好的工作狀態,嚴禁帶故障執行。

9、現場臨時用電及照明必須由專案經理同意,由專業電工按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要求進行操作。

10、現場所有用電裝置必須用插頭與插線板連線,禁止將線頭直接插入插線板。

(三)電焊機使用要求

1、操作人員應具有上崗證書,嚴禁無證操作。

2、所有交、直流電的金屬外殼,都必須採取保護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屬和結構本身接地。

3、電焊機二次焊把線,地線需接長使用時,應保證搭接面積,接點處用絕緣膠帶包裹好,地線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遇有雨、雪、霧或六級以上強風,影響施工安全時應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後應先清除施工地點的積水、積雪後方可施焊。

5、焊接時,操作人員應穿戴好所有防護用具。

6、各種用電裝置,照明裝置在露天使用時必須設有防水、防雨設施,各種裝置的防護罩必須齊全。

7無鉻牌的電氣裝置不得隨意接通電源,各種電氣裝置應鉻牌齊全。

(四)動火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向施工班組人員進行消防及動火知識教育。

2施工現場嚴禁吸菸及隨意動火,如需動火必須向專案經理提出申請,經專案經理同意簽字後方可使用。

3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須設專門的臨時存放庫房並設定滅火器,沙袋等,由專人管理。

4施工現場認真執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對木製品的刨花、鋸末、料頭,作到每天工完場清,各類材料都要碼放成垛,整齊堆放。

5電焊、氣焊作業前要明確作業任務,認真瞭解作業環境,確定出動火危險區域,並立出明顯標誌,危險區內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須移走,對不能移走的可燃物,採取可靠的保護措施。

6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能進行操作。

7屬一、二、三級防火範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8、五級風以上禁止動用電氣焊。

(五)室外吊籃施工要求

1、施工前必須檢查吊籃的焊接點、杆件、鋼絲繩、葫蘆,是否存在損壞和生鏽,如存在則必須進行除鏽補焊、更換等,方可使用。

2、上架的施工人員,必須穿工作服、防滑鞋,並正確佩帶安全帶,並與鋼絲繩穩固連線。

3、吊籃內的施工人員,只能保持三人,攜帶的油漆、塗料等不得多於2桶,並用結實的繩索或掛鉤固定在吊籃上。

4、進入施工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的熟練工人進行施工,嚴禁由小工或未經培訓的人員上吊籃操作。

5、上吊藍進行上下移動操作時,必須有兩人協同操作。

6、吊籃底部必須採用建築用的竹膠板,且用結實的繩索捆紮牢固。

7、吊籃四周必須設有護身欄及擋腳板,並用安全網將籃身圍護嚴密。

8、籃內放置的鋼抹子、灰刀等零星工具必須用袋子裝好並固定於籃身上。

(六)安裝施工要求

1安裝隊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要選擇合格產品,有檢驗部門批量驗證和工廠檢驗合格證。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前必須繫好下額帶,以防發生高處墜落,帽飛人落的現象。

2高空施工操作時必須繫好安全帶。安全帶要選用合格產品,有廠家永久字樣的商標,合格證。進入現場必須先檢查安全帶是否完好。安全帶必須掛在牢固結實的地方。

3施工人員應配製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後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內。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時距洞口及樓板沿水平距離為1m以上。收工後,做到工完場清。

1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專案經理負責,設定專職安全員檢查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各項規定。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技術措施時,都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

3做好各分部分項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組每天開班前會,對工人進行鍼對性安全教育,新工人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不得上崗。

4保證和完善各項安全宣傳措施,醒目位置設立安全生產宣傳牌,場內安全生產宣傳牌警告。

(七)文明施工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酗酒,滋事打架及進行各種賭博等違法違章行為,輕者清除現場,重者送執法機關依法處理。

2、寢室休息時間,除夜間加班外,必須保證晚上十點後休息,以保證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狀況。

3、嚴禁帶病上崗操作,一經發現必須由各施工班組長負責安排換崗或休息,以保證所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4、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

5、嚴禁現場人員出現偷盜工具及材料現象,一經發現,必須清除現場,並視情節對班組負責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

6、施工現場嚴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員,更不準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

7、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違反所有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對班組負責人及違反人進行一定的處罰。

(八)施工現場環境要求

1、施工現場分別設定一座10平米的磚砌封閉式建築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磚砌封閉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運施工垃圾。

2、施工現場細顆散體材料裝卸運輸時,必須採取遮蓋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庫存放,出入廠汽車要保證不將渣土遺撒在廠區。

3、施工現場設定封閉式的油庫、油漆庫,必須做防水處理,容量必須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亂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

4、施工現場各種機械使用時必須採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聲頻率,對強噪聲機械採取封閉措施。

5、在容易產生粉塵的場所,施工人員必須佩帶防護口罩,並採取有效地除塵、降塵措施,保障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

(九)工程質量的要求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專案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必須達到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幹、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乙方單位(章)

代表人:_________專案負責人:_________

承包安全協議書 篇16

為了進一步增強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明確安全責任,保障學生安全,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通則》、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與學生家長簽訂本責任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家長委託的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應依法對學生進行監護和教育,其監護關係和責任不因學生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學生父母或其監護人應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和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及紀律的教育。

2、學生在自行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在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請假、無故逃課、曠課期間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3、學校堅決杜絕學生乘坐非法營運車輛、車況不好的車輛、“三無”車輛、農用車輛、超載車輛及電動車、摩托車。家長要教育孩子不乘坐非法營運車輛,更不能帶孩子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學生不遵守交通規則,乘坐非法營運車輛或車況不好的車輛及“三無車輛” 、農用車輛。騎自行車等外出,不遵守交通規則,說笑打鬧,飈車拐彎、搶行、帶人;騎電動車、摩托車和不安全車輛外出,由此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

4、在放學後、節假日、寒暑假、雙休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5、學生私自玩火、電、水、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私帶銳刀鈍器物造成的人身傷害;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沒有向老師、班主任、學校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用暴力解決問題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6、學生違反法律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7、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8、家長或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患有特殊疾病,隱瞞和未告知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或人身傷害及病狀等學校概不負責。

9、未成年學生的身體、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監護人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0、學生在校外商店、攤點等購買食品,發生的飲食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1、學生翻越或推拉圍牆、欄杆、門窗,私自進入施工區,私自下河(塘)游泳,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2、因學生吸菸、酗酒、賭博、甚至吸毒、參與邪教組織或封建迷信活動、迷戀網路遊戲、網上聊天、進入網咖和經營性歌舞廳及與有不良行為的人交往而造成的損害,學校概不負責。

13、家長應積極配合學校和社會做好孩子的禁毒教育和反邪教教育,使他們從小認識毒品和邪教的巨大危害。

14、學生因違反學校明文規定禁止的有關條款,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學校與家長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學年。本協議中沒有涉及到的問題,依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為準。

甲方(學校蓋章): 乙方:(學生家長或其監護人)(簽字):

校長(簽字): ( )年級( )班 學生(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