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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津貼有哪些實施案例

欄目: 人事政策 / 釋出於: / 人氣:1.78W

廣東省

高溫津貼有哪些實施案例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衛生廳、安監局、國稅局、地稅局、總工會聯合出臺《關於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關於公佈我省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明確規定了高溫津貼發放的額度:每年的6-10月,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標準為150元/月。該辦法明確,不論室內室外,符合條件的都可以領取高溫津貼。需發放高溫津貼但用人單位沒有發放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處20xx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同時《通知》對津貼發放額度作出了明確規定,符合高溫津貼發放條件的用人單位需發放150元/月的高溫津貼。同時對不正常出勤等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情形也作出明確,每人每天6.9元。

此外,《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

陝西省

陝西省企業在崗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為: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天2元;其他工人每人每天1.2元。

重慶市

20xx年6月1日,《重慶市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正式施行。根據該辦法,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不含37℃)為一般高溫天氣,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不含40℃)為中度高溫天氣,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則為強度高溫天氣。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除按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外,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補貼,其中中度高溫天氣下按每人每天5元至10元標準發放,強度高溫天氣下按每人每天10元至20元標準發放。

北京

針對高溫天氣,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工資處表示,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或室內工作場所溫度不能降低到33℃以下的單位,須按月給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北京市自20xx年7月起上調勞動者高溫津貼標準。北京市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於120元;在33攝氏度(含33攝氏度)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於90元。[5]

山東省

山東是我國大省之一,其氣候條件為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具有降水集中,雨熱統計,冬夏較長的特點。而正值山東夏季炎熱的時候,一到炎熱的夏天人們就會想起高溫補貼,尤其是戶外工作者。

在20xx年,山東省就下發過《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的通知》,其中有明確規定,“企業在崗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人員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7、8、9月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青島市人社局工作人員稱,我市一直按照省裡部署執行,每年還會對高溫津貼政策進行改進。

20xx年7月,《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中規定,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標準發放防暑降溫費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20xx元以上20xx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職工的權益,但高溫津貼的發放似乎依舊艱難,不少在崗職工根本不瞭解自己是否能獲得高溫津貼。“高溫津貼”[6] 是和工資一樣的勞動報酬,如果企業拒絕發放,市民可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尋求幫助。

20xx山東高溫補貼標準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7]

成都市

20xx年7月24日, 根據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川人社辦〔20xx〕241號),成都市釋出市高溫津貼標準調整通知。

全市高溫津貼標準在20xx年確定的每人每天8元—10元的基礎上相應調整為每人每天10元—12元,全市各類用人單位應將日高溫津貼標準至少上調2元。高溫津貼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範圍內。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高溫津貼屬於勞動者工資組成部分,要據實單列,同時應計入企業的工資總額。調整後的高溫津貼標準從20xx年6月26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8]

湖北省

湖北高溫補貼標準由每天8元漲至12元 本月起發放

20xx年6月9日起,職工可領取高溫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天12元,發放時間為6月至9月。

20xx年9月,省人社廳、財政廳、安監局等七部門聯合釋出,沿用6年的全省高溫津貼標準由8元/天上調為12元/天,漲幅達50%。發放時間新增6月,調整為6、7、8、9四個月。包括武漢市在內全省將實施這一新的高溫補貼標準。[9]

20xx年7月,福建、遼寧、山東等地都發布了關於調整夏季高溫補貼標準的通知,不同程度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條件下露天工作時,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的溫度降低到33度以下,不含33度,應在高溫的月份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而且不能以藿香正氣水、菊花茶、涼茶等等食物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