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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檢察院頂崗實習報告(精選3篇)

欄目: 學習總結 / 釋出於: / 人氣:1.26W

2022檢察院頂崗實習報告 篇1

我從小到大,做大的夢想就是要成為一名為人民伸張正義的檢察官,就在20x年9月22日至20x年11月22日,我在海口市人民檢察民事行政檢察處進行了實習.這是我第一次來貴單位實習,對這裡的一切還很陌生.學會去適應它,是一種鍛鍊自我的過程.我的心情是非常地激動,因為貴單位能給我這種實習的機會,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海口市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人員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讓我不斷地補充自己,完善自己!實習時間雖不長,只有2個月,但我心得甚多.

2022檢察院頂崗實習報告(精選3篇)

民行處工作是針對民事和行政案件終審作出後當事人申訴展開工作的.只有做好檢查工作才能真正的捍衛法律的尊嚴,保障社會的正義,保衛人民的生活.民行處的工作讓我瞭解到,檢察院的工作不一定處處直接與法相關,但處處都是為了更好的執法而服務.司法工作不僅是正面與不法分子突擊,提高當事人對法律的認識,糾正錯誤,平息民怨也是依法治國的重要途徑.如何更好更有效的解決申訴問題是司法工作中不可忽視的環節.經過短短兩個月的見習,對此我有了深刻的瞭解.立志成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我也接受了一次無形的培訓.

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群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檢察院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著重要的角色,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因此,對人才的培養,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很強,所以採用理論聯絡實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是比較可行的,所以,大學的法學院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係,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的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避免畢業後的眼高手低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現在我看來是非常有必要的.

我從學校走向臨時的工作崗位,在各級組織和領導的熱心關懷下,我堅持繼續學習,不斷提升理論素養,努力實踐,自覺進行角色轉化,培養責任心,磨礪方法論,以不辜負組織和領導的殷切期望.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檢察人員交辦的工作,得到院領導及全體檢察幹警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穫和意義可見一斑.

首先,"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結合在民行處的工作和自身的專業,我深刻地認識到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採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說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係":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課堂為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係,以暑期實踐為主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係,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模同步調進展.

再次,"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標準",通過這次實習,我深覺自己有許多不足之處,在今後的生活中,我會朝著自己的目標,不斷努力學習,彌補不足,為自己的理想而奮鬥!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得到了鍛鍊;其次,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檢察工作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接人對事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檢察員和優秀的工作人員,他們對於我的實習提供了良好的環境和悉心的指導,在指導我理論學習的同時,也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心得體會良多.略述一二.

一,要認識自我,提高自身實踐能力.

在資訊時代,學習是不斷地汲取新資訊,獲得事業進步的動力.作為一名大學生更應該把學習作為保持自身先進性的重要途徑.在見習過程中,我結合工作實際,不斷學習理論,業務和社會知識,用理論知識武裝頭腦,用學來的業務知識提升能力,以有限的社會知識不斷拓展視野.社會本身就是一個大學堂.作為一名大學生,要經常性地和社會打交道.與各種各樣的人交往,從某種程度上可以決定一個人工作的成功和失敗.因而,豐富的社會知識是工作順利開展的潤滑劑.我想只有以海納百川的開闊胸懷,接納吸收各種各樣的社會知識,才能豐富自己作為一個社會人的內涵,拓展自己的視野,促進自己工作的順利開展.

自參加見習工作後,我繼續保持自己在上學期間養成的讀書看報的習慣,在工作之餘,每天堅持一定時間的自學,以瞭解和吸收最新的資訊.在各項工作中積極完成專案任務,參與各種會議,瞭解工作情況與工作要求,樹立工作責任心.對工作和生活進行經常性的反思和總結,在生活中學習生活,在工作中學習工作,在理論學習中關注理論的實踐特性,在實踐中對實踐進行理論反思,以提高實踐活動的品格."理論是灰色的,生活之樹常青".只有將理論付諸於實踐才能實現理論自身的價值,也只有將理論付諸於實踐才能使理論得以檢驗.同樣,一個人的價值也是通過實踐活動來實現的,也只有通過實踐才能鍛鍊人的品質,彰現人的 意志.

二,在不同的社會環境中做好自己.

雖然自己是法律科班學生,從學校走向社會,首要面臨的問題便是角色轉換的問題.從一個學生轉化為一個單位人,在思想的層面上,必須認識到二者的社會角色之間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學生時代只是單純的學習知識,而社會實踐則意味著繼續學習,並將知識應用於實踐,學生時代可以自己選擇交往的物件,而社會人則更多地被他人所選擇.諸此種.種的差異.不勝列舉.但僅僅在思想的層面上認識到這一點還是不夠的,而是必須在實際的工作和生活中潛心體會,並自覺的進行這種角色的轉換.

三,做事先做人

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他人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師之善教,曰如坐春風之中;感師之造成,曰仰沾時雨之化."我向他們學習到很多知識和做人的道理.

此外,一個大學生的個人形象直接影響著工作單位對海南大學學生的形象的認識.一個法科大學生的形象直接關係著人們對高等學校法學教育的公正的判斷.高尚的人格獲得工作單位認可的條件.真誠所至,金石為開.我在工作中,始終注意對自己人格的塑造,勤奮工作,謙虛謹慎,對人待事和顏悅色,以禮相待,自覺以一名法科大學生的角色來要求自己.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這兩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樑,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必不可少的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著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幹警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我將會孜孜不倦的在這個領域內不斷奮鬥。

2022檢察院頂崗實習報告 篇2

這個假期,我在家鄉的人民檢察院公訴科學習。

早在大一上半年,法理老師就鼓勵我們深入實際,走進公檢法部門,設身處地的去感受——也許那就是以後與我們為伴的地方。

我的家鄉,一個美麗的城市。在城區的處,矗立著三座巍峨挺拔的大樓,那就是代表著全縣80多萬人民的權利、真正維護人民利益的公檢法辦公大樓。因為地勢高,遠遠就能看到。對於外界人來說,它們就像是三座城堡,總是那麼的神祕,而又是那麼使人尊敬,對於我,卻又多了一份嚮往……

一.初到檢察院

7月5日,我真是來到人民檢察院學習。來到這嚮往已久的地方,站在門口,一股神祕感迎面襲來,我有些興奮了。走進大廳,“公生明廉生威”六個鎦金大字映入眼簾,來來往往的工作人員都穿著x胸戴國徽,我這個一身便裝的倒真有點兒格格不入了。這樣,興奮之餘的我又增添了幾分緊張。

我被安排到了公訴科。接待我的是一位姓孟的科長,一個年近六旬的老者,但精神矍鑠,而且總是面帶微笑,我親切的稱他“孟大爺”。孟科長簡單詢問之後就向我介紹了供公訴科的全體成員,他們每個人都很親切,並不是我想象中的“眉頭緊鎖,一臉的嚴肅”。很快,我融入了這個“特殊的集體”。

由於大二才學,我對刑事訴訟法瞭解的並不多。孟科長送給我一本《法律法規選編》,讓我先對刑訴有初步的瞭解。一起刑事案件首先要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刑訴法第89條規定:“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第九十條規定:“公安機關經過偵查,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的案件,應當盡進行預案,對收集、調取的證據材料予以核實。”偵查的主要內容有: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勘驗,檢查;搜查;扣押物證、書證;鑑定;通緝等。偵查終結後,由公安機關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起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公訴科。

檢察院公訴科收到起訴意見書後,要對“犯罪事實、情節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刑訴法第137條)等作進一步調查,“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刑訴法第141條)。

人民法院對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公訴案件進行審查後,“對於起訴書中有明確指控的犯罪事實並且附有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影印件或者照片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刑訴法第150條)人民法院對案件判決和裁定後,要將判決返回檢察院進行審查。判決和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執行。並且“人民檢察院對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如果發生有違法的情況,應當通知執行機關糾正。”。

通過學習,我對檢察院的任務和作用有了初步的瞭解。檢察院主要是起一個檢察監督的作用,是保證整個案件的全過x合法的根本。如上所述,一起刑事案件在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後要移交檢察院,檢察院需要對所有案卷材料再次調查,經確認無疑後才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判決下達後還需檢查員審查,若有異議,檢查員有權提出抗訴。以上這些都由檢察院的公訴部門完成,也就是說,公訴部門是連線公安機關與法院的重要紐帶。並且在執行刑罰的活動中還需人民檢察院實行監督。

瞭解了這些基本情況後,孟科長便幫著我熟悉他們的具體工作內容。幾乎每天都有從公安機關送來的新案子、法庭下達的“出庭通知書”和“刑事判決書”;被害方前來詢問案情;整理裝訂案卷……公訴科的工作人員每天都忙忙碌碌的,但他們總還是抽出一點時間給我介紹講解,並讓我親身體驗。在他們的精心指導下,我很快掌握了一些基本情況,我很是喜歡這些工作,既鍛鍊了自己又增長了知識。其中讓我經歷最深的則是法院和看守所。

二.走進法院

經過在檢察院幾天的學習後,我便跟隨他們去法院開庭。從沒去過法院的我滿腦子都是它的莊嚴與神祕。那天第一次跨進法院的大門還真有些緊張。大門很寬,由兩個巨大的大理石獅子守護著,張著大口,從它們身邊經過,似乎能聽見那響徹天地的吼聲,它們保護著人民的權利,象徵著法院的威嚴,更震懾這不法分子的罪行!走進主樓,迎面是一幅巨大的浮雕,一個巨大的銅製天平鑲在中央,也展示了法院的根本意志。此時的我又緊張轉為激動,又由激動變為興奮,我很慶幸自己是個學法之人,能夠有機會來到這神聖的地方,身臨其境的區感受……

經常跟著他們去法院開庭,法庭的基本程式也略知一二。刑事審判庭(以下簡稱刑庭)一般是由一名審判長、兩名審判員(或一名審判員,一名人民陪審員)、檢察院公訴方和被告方組成。公訴方一般有兩名公訴人員,其中一人負責記錄。開庭後,首先由審判長核實被告人身份,宣佈法庭組成人員,本告人在法庭上的權利和義務等;其次是法庭調查。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向法庭停工證據;第三步是法庭辯論。由公訴方與被告人就本案有疑問的地方進行討論;最後由審判長宣佈休庭合議。案件不能當庭宣判,因此判決書幾天後才能下達。

真正走進法庭,親眼目睹許多案件,卻也看到了犯罪嫌疑人那鮮為人知的一面,竟也讓人感動……

記得一個不過25歲的男青年因多次盜竊、搶奪、搶劫被捕。開庭那天,他的父母早早的坐在旁聽席上,很是安靜,但仍掩飾不住臉上的緊張,不時地抬頭張望。當男青年被法警帶上法庭是,他們騰地站起來,母親緊緊地抓住父親的手,而那老父親早已全身顫抖,小夥子抬頭看了看年邁的父母又馬上低下頭,轉身過去。審判過程中,小夥子態度很好,閉庭後法官告訴他他家裡已經賠償了7萬元,還需3萬元,小夥子聽到這愣了一下,突然回過頭說:“媽!您哪來的錢?!”母親哽咽著:“想辦法湊唄,你媳婦把戒指都賣了……”小夥子再也忍不住了,哭著對法官說:“求求您別讓我媽再賠那3萬了!我寧願多判幾年!我家真的是沒錢,我媽還有心臟病,受不了折磨了,都是我的錯……”他的父母失聲痛哭……回來的路上,一位檢察人員感嘆道:“還真是個孝順兒子,早知現在何必當初呢?”我什麼也沒說。原以為這些人都是十惡不赦的大壞蛋,沒有一點兒人性,卻不知也有如此之孝心。幾天後,判決書送到檢察院,數罪併罰,他被判了19年“等出來後再盡孝吧……”我又會想起法警上的一幕幕,也許以前他是一個無惡不作的壞人,他的快樂都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指導在法庭上看到為他而身心憔悴、白髮蒼蒼的父母,違法而支離破碎的家庭,才良心發現……

現在犯罪越來越趨向於年輕化,他們還沒有完全成熟就步入社會,憑著一股子猛勁、所謂的哥們兒義氣,頭腦一熱鑄成大錯。當他們戴著x鐐再次見到父母時,才明白還有比自己更痛苦的人——自己的至親,才懂得傷害最深的是自己的父母……此時的他們淚流滿面,企圖用悔恨的淚水洗刷自己的罪行——但一切為時已晚,等待他們的是漫長的監獄生活……“好好改造吧,出來後做個好人,回報父母。”我想。

三、看守所之體驗

去看守所提訊也是公訴科的工作之一。公安局將案件送至檢察院後,公訴人員要去看守所再次審訊犯罪嫌疑人,核實口供,嫌疑人的供認態度等。

這看守所可不是個一般的地方,恐怕這世上沒有人希望進去享受一番“人間仙境”。第一次去那,雖然是跟著好幾位檢察官去的,心裡卻還是緊張,害怕之餘還得加上“恐怖”二字。四面高牆,每個牆頭都有武警端著槍來回巡邏;中間一道大鐵門,估計得有10多公分厚,站在門外,裡面顯得十分的安靜,安靜得讓我更有些害怕……好容易鼓足勇氣走進大門口,來到“大牆內”,院子很大,大部分是菜園,只在院子最深處有一棟二起小樓,被密密的鐵絲“纏繞”著,一種壓抑感很快產生。菜園中有十幾個人在勞動,有人看管著,想必就是所謂的“x吧!

檢察院的人員到看守所提訊需要填寫“提押證”,經有關人員簽字後,由看守所的管教將犯罪嫌疑人押至審訊室,檢察人員進行審訊。看守所關押的犯人是統一著裝,有三種不同的顏色:綠色是指被拘留的人;橙色則代表已經判了刑的;而x是將要受到法庭審判的人。

去了幾次看守所,親眼看到“大牆內”的他們的生活,“單調乏味,沒有自由”,這個地方,也許只有鳥兒才是自由的,一次跟一位姓李的檢察官(我稱她李姐)去提訊,提的是一個涉嫌詐騙的婦女,有40多歲。整個審訊過程,她都是滿臉的後悔,不時地說自己真的只是一時糊塗,為了養家餬口……我看看她的資料:五個孩子,的上高中,最小的才四歲。快結束時,她突然站起來,卻又小心翼翼的說:“請、請問您能不能借我電話用用,我想給孩子打個電話,我家有五個孩子……”李姐問:“看守所沒有電話嗎?”“有,可輕易不讓我們用,唉,有人管著的……”說罷又央求我們,無奈,李姐說:“我們沒帶手機,而且我們也有規定……”

還有一次,是一個不過20歲的小夥子因涉嫌尋釁滋事被逮捕。提訊中,小夥子悻悻的說:“還是外面好,以前還真沒覺出來……這地方真是啥自由都沒有呀,憋死人了……以後再也不進來了……”

類似的話幾乎每次提訊都能聽見。看著他們無奈的表情,渴望自由的眼神……我不禁一次次提醒著自己:珍惜美好生活,珍惜青春,珍惜生命……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一個多月的充實而又短暫的學習很快過去,這是我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它讓我學到了許多書本上無法學到的知識,看到了許多一般人很難看到的情形;使我從另一方面瞭解了人間冷暖,感受那份特殊的親情。讓我對公檢法有了新的認識,不再有神祕感,更多的是嚮往……一個多月的學習,我受益匪淺,它就是我的一位特殊的老師,用現實教會我做人的道理;它又是一盞明燈,照亮我前進的道路!

2022檢察院頂崗實習報告 篇3

不知不覺,歷時一個月的檢察院實習過程已經結束。為了給自己的實習工作作一個交待,我特別擬寫了以下這份檢察院實習報告。

大學的最後一個暑假,我去區檢察院實習,時間是從20__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實習期間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檢察人員交辦的工作,得到院領導及全體檢察幹警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以下是我的畢業實習報告。

此次實習,主要崗位是審查起訴科,因此主要實習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實習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緻的瞭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並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範圍。跟隨幹警提審,核實犯罪事實,探詢犯罪的心理、動機。真正瞭解和熟悉了我國的公訴程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公訴人員做好案件的調查筆錄和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檢察幹警求教,認真學習政治理論,黨和國家的政策,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餘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為以後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裡,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在學校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採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說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係”: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課堂為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係,以暑期實踐為主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係,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模同步調進展。

在實習過程中,也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於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有一個案件就是這樣的,被告人原是某村會計,後來在改選中落選,這樣一些會計帳簿、會計憑證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認為《會計法》是規定的要等帳目清算後再移交,所以就堅持不交出,結果被以隱匿會計帳簿、會計憑證罪逮捕。這一個案例就說明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瞭解法律、法規的含義。並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神聖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有希望。

再有一個問題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實習中所接觸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後出生的,甚至有兩個犯有搶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慮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從社會大環境來說,我覺得社會也有一些責任的。從八十年代初改革開始到八十年代末,這是一個重大變革的時期。這一段時間對精神文明建設有些放鬆,也就是說,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時期就有可能已經沾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氣。所以說,教育從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個口號,要真正落到實處。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這近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樑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著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幹警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報告總結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

對於自己這樣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群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著重要的角色,其培養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因此,對人才的培養,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很強,所以採用理論聯絡實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是比較可行的,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係,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的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避免畢業後的眼高手低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

以上是我的實習報告,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