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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社會治安綜治工作總結

欄目: 司法工作總結 / 釋出於: / 人氣:3.03W

司法局是政府的司法行政部門。受黨委與政府領導,規格比法院、檢察院略低,是政府宣傳管理法律的專業職能部門。以下是關於司法局社會治安綜治工作總結,僅供參考!

司法局社會治安綜治工作總結

司法局社會治安綜治工作總結(範文一)

一、全面加強司法所規範化建設

深化“司法所規範化建設年”活動。認真落實全省全市司法行政基層工作現場推進會精神,積極培育司法所規範化建設示範點,進一步推動司法所組織建設、隊伍建設、業務建設、保障能力建設和設施裝備建設。

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廳及市司法局關於司法行政基層建設工作會議的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強抓硬體、軟體,確保司法所建設進一步規範化。

一是隊伍建設,基層人員少,任務重,為了更好更出色的為基層服務,需繼續深入開展“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教育,加強業務培訓和崗位鍛鍊,提高司法所幹部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

二是司法所辦公場所建設,城區辦公房屋面積有限,在工作中將爭取當地鄉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的支援,儘量滿足了標準辦公用房的要求(鄉鎮150平方米以上,街道60平方米以上)。“四室一庭”功能區設定到位,司法行政徽、司法所和人民調解標牌、工作職責、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調解文化等規範上牆。改善了司法所硬體設施,有效地夯實工作基礎。

二、深入推進人民調解工作

開展“人民調解規範化建設”活動。認真貫徹落實司法部《關於進一步規範人民調解組織名稱和標識的通知》精神,對全區街道(鄉)、居(村)委會人民調解組織進行了調整。加強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工作。積極推動了勞動爭議、物業管理等行業人民調解組織建設,今年新組建完善了勞動爭議、物業管理行業調解委員會8個。不斷拓寬人民調解組織覆蓋面。

三、紮實開展婚姻家庭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

組織基層司法行政幹警和人民調解員,積極深入村組、社群,開展婚姻家庭矛盾糾紛專項排查,重點加強對外出務工人員、流動人員和社群矯正人員、刑釋解教人員等具有婚姻家庭矛盾糾紛潛在性、高發性家庭排查工作,落實重點管控化解責任。對可能引發重大治安問題或群體性的事件苗頭性問題,及時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有效防止形成危害發生。

妥善做好化解工作。對排查出來的婚姻家庭矛盾糾紛,逐一進行登記造冊,組織分析研判,制定調處方案,落實調處責任人,明確調處措施和化解期限。堅持專項排查、專門化解和動態排查、隨時化解相結合,切實做到“哪裡有婚姻家庭矛盾糾紛,調解預案就跟進到哪裡,調解工作就落實到哪裡”。

建立案件跟蹤聯絡制度,對一時難於解決的重大疑難複雜婚姻家庭矛盾糾紛,安排落實村組幹部、人民調解員為跟蹤聯絡人,及時瞭解當事人的思想狀況及糾紛發展變化資訊,並及時採取相應的穩控措施,直至矛盾糾紛化解銷號為止。

著力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結合普法活動,有針對性地向婦女群眾及其家庭成員宣傳《婦女權益保障法》、《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民法通則》、《物權法》等法律法規知識。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手機簡訊、發放宣傳資料等便捷高效形式,提高法制宣傳教育的覆蓋面。充分發揮法律“六進”活動、村(社群)法制宣傳欄等法制宣傳載體的作用,加強“現身說法、以案釋法”宣傳,用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引導群眾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婚姻家庭糾紛,樹立新型婚姻家庭觀和鄰里關係觀。

對摸排出的矛盾糾紛當事人要重點加強教育,幫助其增強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引導其通過合法渠道表達利益訴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不斷完善排查調處工作機制。健全完善定期排查機制,實行村(社群)一週一排查、鄉鎮(街道)半月一排查、區級一月一排查工作制度,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要及時進行梳理歸類,逐項登記、建立臺賬。

健全完善分級調處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一般矛盾糾紛由村(社群)調委會依法調處;疑難糾紛由鄉鎮(街道)調委會及時調處,對人民調解難以化解的矛盾糾紛,及時通報、提請相關職能部門進行處理。健全完善聯動聯調機制,加強與綜治、公安、民政、婦聯等部門溝通、協作,建立聯絡聯調會議制度,合力調處婚姻家庭矛盾糾紛。

探索建立責任追究倒查機制。鄉鎮(街道)基層司法所和村(社群)人民調解組織為本次婚姻家庭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的直接責任人。

要建立責任倒查機制,對群眾反映的矛盾糾紛置之不理、敷衍推諉,導致矛盾激化,造成群體性的事件和重大案件發生的或不按規定及時進行排查調處,導致矛盾激化、造成嚴重影響的或因遲報、漏報、謊報、瞞報重大矛盾糾紛貽誤處理時機,造成事態升級擴大的,要倒查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並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四、全力打造“法務網格工程”工作品牌

繼續完善了組織網路和工作機制。在“法務網格工程”組織網路全覆蓋的基礎上,按照標牌、機構、職責、流程、制度和臺賬“六統一”的要求,進一步規範“三級平臺”建設,完善工作流程,在全區範圍內建立統一的法務網格工作制度,確保“法務網格工程”規範、協調、常態執行,全面提升了工作水平。

法律服務進網格:法務聯絡員上門瞭解居民有關法律援助、公證、司法鑑定等專業法律服務需求,及時聯絡法律援助中心、公證處和司法鑑定中心,為其提供預約服務,並指導其做好相關資料準備,全年共為居民提供法律諮詢511人次,提供公證預約服務25人次,代辦法律援助61件。

人民調解進網格:

全年共排查受理矛盾糾紛1483件(其中排查矛盾糾紛371件,受理調解矛盾糾紛1212件。),調解成功1188件,調解成功率達到98%;防止民轉刑案件7件;防止群體性上訪32件8100人次。社群矯正安置幫教進網格:對“無家可歸、無業可就、無親可投”的社群服刑人員、刑釋解教人員給予人文關懷,及時提供就業培訓、低保、困難救濟服務,加強部門協調聯動,實現幫扶解困社會化,幫助其順利迴歸社會。

全年共為35名社群矯正人員和150名刑釋解教人員提供就業培訓,幫助安排就業22名,落實困難就濟44名,申請辦理低保11名。

法制宣傳進網格:

組織區屬各律師事務所開展一次“律師進社群”專題活動,定期開展法制講座,提供法律服務,宣傳法律知識。

結合各類主題實踐活動和節日,圍繞群眾關心、關注的社會熱點問題,及時有效地開展法制宣傳活動。全年共設宣傳諮詢點76次,製作法制宣傳欄35期、宣傳展板38塊、懸掛宣傳橫幅28條、貼上標語1000餘條,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活動65場次,發放宣傳資料20xx0份,參加人數達28000人次。

五、學習貫徹黨的xx大精神

紮實開展主題實踐活動,動員組織司法所工作人員、人民調解員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積極參與全區司法行政系統“學習貫徹xx大、爭創發展新業績”主題實踐活動,以黨的xx大精神為指導,推進全區司法行政基層工作科學發展、創新發展。

司法局社會治安綜治工作總結(範文二)

認真學習貫徹黨的xx大精神以及省、市、區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積極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務、法律宣傳的職能作用,很好地完成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維穩各項工作任務,為推動和諧、平安建設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一、貫徹政法工作會議精神,狠抓綜治責任制的落實

全面執行綜治領導責任書,認真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下達我局的綜治責任目標,把綜治工作納入一把手工程,由局長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各科室齊抓共管,層層簽訂社會治安綜治責任書。增強本局各科室、處、所、中心負責人“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感,提高對綜治工作的認識。

進一步加強督促檢查,把各科室、處、所、中心負責人抓綜治工作的實績列為考核的重要內容,並把考核結果作為幹部獎懲的重要依據,與晉職晉級、獎懲直接掛鉤。

二、圍繞穩定,營造和諧穩定社會環境

(一)著力化解矛盾糾紛。

發揮調解職能,全面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

一是加強人民調解組織建設。今年組建了8個勞動爭議、物業管理行業調解委員會。

二是紮實開展婚姻家庭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

三是繼續完善組織網路和工作機制,全力打造“法務網格工程”工作品牌。全年共排查受理矛盾糾紛1483件(其中排查矛盾糾紛371件,受理調解矛盾糾紛1212件。),調解成功1188件,調解成功率達到98%;防止民轉刑案件7件;防止群體性上訪32件8100人次。

(二)著力抓好司法所建設。

一是積極爭取地方黨委政府的重視支援,下大力氣抓好人員補充、辦公條件改善、司法所辦公用房建設等問題。今年,我局以規範化建設年為契機,積極爭取街辦、鄉支援,加強司法所規範化建設,夯實基層基礎。努力滿足標準辦公用房的要求(鄉鎮150平方米以上,街道60平方米以上)。“四室一庭”功能區設定到位,司法行政徽、司法所和人民調解標牌、工作職責、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調解文化等規範上牆。

二是開展建立優秀司法所活動,對司法所實行崗位目標管理和工作責任制,嚴格考勤、考核制度,明確司法助理員工作職責範圍,並對司法助理員實行工作日誌管理。司法助理員每月底把工作日誌交鄉鎮街道分管綜治工作的領導稽核,力爭全區司法所的管理達到規範化。

(三)著力落實安幫措施。

區社群矯正辦公室健全完善對鄉鎮(街道)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的考核制度,制定考核內容和標準,逐項考核。紮實開展刑釋解教人員集中排查清理專項活動,深入開展落實刑釋解教人員低保工作專項活動,培育幫教典型,以點帶面全面推動安置幫教工作開展。對本轄區內刑釋解教人員重新違法犯罪情況進行倒查,加強對刑釋解教人員的培訓,加強刑釋解教人員過渡性安置基地(實體)建設,提高刑釋解教人員安置率。

(四)著力抓好社群矯正工作。

按照區委政法委的部署,充分發揮區矯正辦職能作用,加大與監所、公檢法等單位的協調力度,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規範管理工作。組建好專業工作者和社會志願者隊伍,健全落實工作制度,規範和統一矯正物件檔案、工作臺帳、文書材料的制度、管理、上報和使用,確保工作嚴格規範執行。

截止XX月底,我區累計接收社群矯正物件482人,解矯360人,在矯122人。按照社群矯正工作相關檔案的要求,對矯正物件都建立健全了各種工作臺帳和檔案,並對其進行了監督管理和個案矯正,矯正物件無一脫管、漏管、也未發生重新違法犯罪現象。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地保障了社會穩定與和諧。

三、多措並舉、優質實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

一是統一部署。我區召開XX年依法治區領導小組工作會議,對全年的主要工作任務進行安排。

二是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領導幹部和公務員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見》和《關於進一步加強社群居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見》。

三是強化督導。我區接受了全市普法中期檢查。

(二)深化“法律六進”活動。

一是堅持黨委(黨組)中心組學法制度。邀請XX大學XX老師開展了《法治政府實現途徑》法制講座,200餘人參加了學習。

二是在各學校開展青少年法制宣傳系列活動。

三是在各社群(村)著重宣傳婚姻家庭和徵地拆遷法律知識。

四是以新市民法制學校為平臺,開展農民工法律宣傳活動。今年來全區共在各社群(村)開展法律和政策現場培訓諮詢服務86場次35000人次,共發放法律政策宣傳資料56000多萬份。

(三)加強法治文化建設。

一是在全區各街辦、鄉建立了10個法治文化長廊,長達20xx餘米。

二是全區掛牌成立7個法制宣傳教育基地。

三是開通“法治”線上微博。

(四)加強普法隊伍建設。

全區組建了一支13000人的法治建設志願者隊伍。

(五)加強法治政府建設。

一是完善行政決策機制,打造“依法行政示範區”。

二是加強制度建設,規範行政執法行為。

三是開展法治建立活動,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

四是開展專項整治,規範經濟社會秩序。

四、拓展法律服務,誠信為民優質高效

(一)繼續推進律師工作。

一是選派優秀律師通過擔任政府法律顧問,為政府重大決策提供法律論證建議。3名律師參加區政府組織的各種會議,提供法律支援。併為區11位縣級領導選配了法律助理。

二是積極參與信訪接待。律師參與信訪接待,當好領導的參謀,是國家依法行政的執政理念,也是公正司法的重要載體。今年以來,律師共參與區領導接訪達52人次,接待來信來訪群眾200多人次。

三是積極參與矛盾糾紛調處。充分發揮其熟悉法律的優勢,參與重大疑難複雜矛盾糾紛的調處,在公正司法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今年以來,律師共參與調處矛盾糾紛27起,調處成功27起。

四是積極為困難群眾和特殊群體提供法律援助。今年以來,律師共為困難群眾和特殊群體提供法律援助達56次。

五是積極引導律師自覺履行律師社會責任。依託“律師進社群(農村)”,積極開展“法律六進”活動。全區75名律師繼續對口服務於區75個社群、村,通過電話諮詢,現場法律諮詢,代寫法律文書,參與具體案件調處等各種形式為群眾提供免費的法律服務。今年以來,律師與各社群簽訂了服務協議,免費為人民群眾提供法律諮詢達300多人次。

(二)繼續推進公證服務工作。

一是積極為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服務。在重點工程建設、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國有資產出讓轉讓、企業改制等事項中發揮了監督保障作用,積極為經濟建設保駕護航。今年以來,共辦理重點工程建設、徵地拆遷等現場公證6件。

二是堅持服務社會管理創新。為公民、法人、社會團體辦理財產繼承、房屋贈與、資產租賃等公證提供優質服務。公證處共辦理各類公證1785件,其中國內公證1379件,涉外公證396件,涉港澳臺公證10件,公證收費120餘萬元。

(三)繼續推進法律援助工作。

今年,區政府連續第六年將“法律援助”列為為民辦實事專案之一。我局進一步加強法律援助組織網路和服務視窗建設,切實做好《刑事訴訟法》修改後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和非訴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做到應援盡援。今年以來,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19件,同比增長10%,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89件,同比增長11%,涉及金額820餘萬元,辦理法律援助事項840餘件。

五、加強內部管理,確保安全穩定

各科室、處、所、中心認真落實綜治領導責任制,明確各科室、處、所、中心的負責人為綜治第一責任人。狠抓內部安全防範工作,沒發生治安災害事故(案件),沒發生隊伍違法犯罪事件(案件),確保安全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