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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調解工作總結(通用12篇)

欄目: 工作總結精選 / 釋出於: / 人氣:1.63W

大調解工作總結 篇1

20__年上半年,在區司法局的正確領導下,我鎮按照上級檔案精神和“矛盾糾紛不上交”的要求,把及時排查和及時化解民間糾紛矛盾當作搞好社會穩定工作的第一道防線來抓,並開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成績明顯。現將半年工作總結如下:

大調解工作總結(通用12篇)

一、以規範化建設為抓手,不斷完善各項調解工作制度

2、強化疑難案件聯合調處制度。20__年2月3日下午4:00左右,永興縣油市鎮高衝村3組林文兵搭乘本村林愛尚的摩托車來到__鎮羅祥華開辦的“新世紀”髮廊店要求嫖娼,在發生性行為時,林文兵突發疾病死亡在床上。接警後,我鎮幹部與派出所幹警迅速趕到事發現場,並及時對該死亡案件進行了初步處理。2月14日,由__鎮政府、甦仙區公安局刑偵大隊、__鎮派出所組織林文兵家屬、羅祥華家屬在刑偵大隊就林文兵死亡補償等事宜進行了協商,並達成了一致意見。

3、有效落實調解回訪工作制度。在一些撫養、賠償糾紛中,因為調解協議具有較強的時效要求,所以我們一直注重調解回訪工作,並使之制度化。通過回訪及時掌握糾紛調處的效果和協議履行情況,對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協議的,說服教育當事人,督促其履行協議。通過回訪還可以瞭解到其它一些隱藏在民間的矛盾糾紛。

二、狠抓隊伍建設,不斷增強整體實力

一是重視鎮調委會隊伍建設,在穩定人員的基礎上。年初,我鎮及時調整了鎮、村、組三級調委會、治保會班子成員,讓一批政治可靠,有威信,有業務基礎的同志充實到鎮調委會及基層調委會隊伍中來。二是把人民調解工作經費列入同級綜治工作經費預算,解決調解場所建設及調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實際困難。

三、加強培訓學習,提高調解人員業務水平

一是參加上級組織的各類培訓,通過學習法律、法規、調解工作經驗介紹、業務交流等形式豐富知識,提高業務能力;二是舉辦調解業務培訓班,由鎮司法所同志講課,內容包括法律知識、辦案中的實踐體會、調解協議書的製作等;三是撰寫調解心得,每當調解一起較為複雜的糾紛後,要求參加人員總結成功的經驗,查詢不足;四是分析、預測矛盾糾紛特點規律、發展趨勢,做到調解工作有的放矢。半年來,我鎮共舉辦了2次調解員工作業務知識學習培訓,各村組織組級調解員上培訓班2次。通過對調解員的業務培訓,大大增強了我鎮、村、組三級調解員處理矛盾糾紛和化解矛盾的工作能力。

四、抓好矛盾糾紛定期排查調處,確保社會穩定

雖然我鎮人民調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上級領導的要求、群眾的期望相比還存在差距。今後我們將保持和發揚優勢,改進不足之處,為維護全鎮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作出新的貢獻。

大調解工作總結 篇2

今年以來,我市人民調解工作在廳基層工作處的大力支援和局黨組的正確領導下,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會議精神,緊緊圍繞目標任務,堅持創新思路、夯實基層、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方針,推動人民調解工作向規範化法制化發展。現將全年工作總結匯報如下。

一、人民調解組織網路不斷健全, “大調解”和訴前司法確認機制進一步完善

一是健全完善了村(居)人民調解組織,鞏固提高鄉鎮(街道)人民調解組織,不斷髮展專業性、行業性人民調解組織,進一步加強了調解組織制度建設,健全完善了人民調解委員會崗位責任制度、糾紛登記制度、統計制度、文書檔案管理制度、回訪制度、糾紛排查制度和糾紛資訊傳遞與反饋制度,形成一套適應形勢要求和工作實際的制度體系,切實保障人民調解委員會依法開展人民調解活動。截至目前,全市共建人民調解委員會1978個,其中村(居)調委會1131個、鄉鎮(街道)調委會115個、企事業單位調委會643個、區域性行業性調委會89個,全部備案登記,鄉鎮(街道)村(社群)人民調解組織建有率達到100%,人民調解員11240名,全國模範人民調解委員會1個、模範人民調解員2名。調解組織已成為黨委政府瞭解社情、民意、民生的重要視窗。

二是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多種手段處理和化解新時期人民內部矛盾。同時積極推進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相銜接的“三調聯動”新機制,實現了人民調解組織網路、工作制度、調解活動、協議書效力確認“四個銜接”,豐富和完善了“大調解”工作格局。在當事人自願的基礎上,積極鼓勵當事人對人民調解協議申請進行訴前司法確認。司法確認案件達到了280件,較去年增長了51%。

二、人民調解工作向行業專業領域方向延伸,人民調解工作

激勵機制進一步增強

一是制定下發了《關於進一步推動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的實施意見》,緊緊圍繞“平安蘭州、法治蘭州、和諧蘭州”建設,充分發揮人民調解職能優勢,不斷擴大人民調解工作覆蓋面,切實做好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和隊伍建設工作,有效排查化解專業行業領域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我市平安建立工作做出積極的貢獻,形成了適應重點區域、主要行業、突出矛盾調處、專業糾紛化解的人民調解組織網路,將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行業調解、訴訟緊密結合起來,達到了便民利民的良好效果。在設立人民調解委的同時,積極協調相關行業專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和基層人民法院,實現了責任認定、糾紛調解、訴訟審判、賠償執行的“一站式”服務,方便了人民群眾,節約了工作成本,深化了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調解、司法調解聯調聯動工作機制。全市共建這各類專業性行業性調解委員會89個,專業人民調解員共計607人,全部為大專以上學歷。道路交通事故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12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20個,勞動爭議人民調解委員會5個,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14個,其它類人民調解委員會38個。共調解各類專業性行業性矛盾糾紛1303件,成功1196件,成功率在92%以上。

二是充分調動基層調解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為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工作效率,限度發揮基層一線調解維穩功能,市委市政府以獎代補我局人民調解經費8萬元,各縣區司法局按現實需要制定了“個案補貼”和“以獎代補”激勵機制,補貼各類調解案件20000件,補貼費用90餘萬元。另一方面,市財政落實人民調解員誤工補貼100萬元,大力調動了人民調解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激勵和保障人民調解工作向前發展。

三、集中力量開展矛盾糾紛大調解活動

採取普遍排查和重點排查相結合,定期排查和專項排查相結合。堅持以塊為主、條塊結合。村(居)人民調解委員會負責排查本村(居)範圍內的矛盾糾紛和隱患,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負責排查本轄區內的矛盾糾紛和隱患,企事業單位人民調解委員會負責排查本單位的矛盾糾紛和隱患,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排查本行業或專業領域的矛盾糾紛和隱患,形成了全覆蓋、無盲區的網格化大排查工作格局。根據矛盾糾紛的不同型別、化解的難易程度、可能造成的社會影響和後果的嚴重程度,及時進行調解,切實防止群體性事件、民轉刑案件和群體性上訪事件發生,進一步提高矛盾糾紛調解率、調解成功率、協議履行率和人民群眾滿意率。對在排查過程中發現的鄰里、婚姻家庭、房屋宅基地等常見性、多發性矛盾糾紛,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及時就地化解。化解疑難複雜糾紛。對於排查出來的疑難複雜矛盾糾紛,黨委、政府交辦的矛盾糾紛,相關部門委託移交的矛盾糾紛,制定調解預案,採取有效措施限度地就地及時化解。對於多年積壓、長期未得到有效解決的矛盾糾紛,要協調各有關部門集中攻堅化解。對涉及民生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勞動爭議、山林土地、徵地拆遷、醫療糾紛、道路交通事故、治安案件民事損害賠償等特殊行業和專門領域的糾紛,組織專門專業力量做好化解工作。對熱點難點糾紛,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圍繞黨委、政府關注和人民群眾關心的社會熱點、難點糾紛開展工作,切實提高對社會熱點、敏感問題的應對能力,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截止11月份,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共排查化解各類民間糾紛27060件、調解成功26548件、成功率98%、成功率大幅度提高,防止民間糾紛轉化為刑事案件27件1054人,防止群體性上訪146件3236人,防止群體性械鬥6件710人。

四、明年的工作打算

__年我市人民調解人工作以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方針,緊緊圍繞構建和諧社會的總體目標,把人民調解作為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和諧穩定的重要舉措。

一是深入貫徹實施人民調解法。進一步完善人民調解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制度建設,規範人民調解工作流程,努力開拓人民調解委工作領域,大力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全面落實人民調解各項工作措施,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是進一步健全機構,充分發揮調解組織作用。完善調解組織網路,在鞏固現有網路的基礎上,著力培育和發展行業性的專業調解組織,構建縱到底、橫到邊,依託基層、多方協同的調解網路體系。強化人民調解社會聯動機制。積極推動司法調解、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的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有效推進人民調解協議訴前司法確認機制,從制度上支援和保障人民調解組織依法行使職權。進一步拓寬調解工作領域,加強專門性、專業性、行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

三是強化指導規範,著力推進調解工作規範化建設。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加強調解組織的建設,改善辦公條件,提高調處服務能力。加大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業務指導和司法支援力度,建立法官聯絡指導基層調解組織制度,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為實現人民調解制度與訴訟制度的有效銜接創造有利條件。鄉鎮(街道)、村(社群)建立的調委會達到組織、制度、工作、場所、經費、報酬“六落實”;標牌、印章、標識、程式、制度、文書的“六統一”達90%以上。

四是加強保障,全面提升人民調解工作。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員培訓和人民調解隊伍專職化建設,把好調解員選配關,不斷充實調解員隊伍,強化對調解員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員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調解技能。加強人民調解員的行為規範建設,嚴格工作紀律,通過開展紀律教育和廉政教育,增強人民調解員的責任意識,提高整體素質。積極爭取落實人民調解工作培訓、宣傳、表彰經費、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指導經費和人民調解員的定期補貼經費。

大調解工作總結 篇3

20xx年,鄉黨委、zf高度重視大調解工作,堅持“大調解、大服務、大發展”的工作思路,全面構建黨委、zf統一領導,政法綜治機構綜合協調,司法所、派出所等有關部門各司其職,社會廣泛參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既充分發揮作用,又相互協調配合的“大調解”工作體系,形成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覆蓋的大調解組織網路,有力地維護了全鄉社會穩定和治安大局平穩。全鄉無因民間糾紛引發非正常死亡和民轉刑案件發生,有效地維護了全鎮的穩定。現將我鄉大調解工作總結如下:

一、領導重視、責任到位

針對新時期、新形勢下矛盾糾紛的新問題、新特點,鄉黨委、zf非常重視,建立了黨委、zf統一領導,政法綜治牽頭協調,調處中心具體負責,司法部門業務指導,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社會各方整體聯動的工作體系。授予調處中心矛盾糾紛調處排程、調處督辦、責任追究三大職權,對社會矛盾糾紛實行統一登記、統一受理、統一排程、統一管理,確保了調處中心有責有權,大調解的參與主體更為廣泛,人員組成更加科學。

二、網路健全、機制完善

一是在組織網路上,全鄉構建了鎮調處中心、村調處委員會、村民調解小組和調解資訊員的大調解工作網路。目前全鄉8個村都成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共有專職調解員10名,義務調解員21名,資訊員32名。二是在工作制度上,進一步明確了鄉矛盾糾紛調處中心的職責,先後制定了接訪受理登記制度、矛盾糾紛排查制度、社會矛盾糾紛移送和歸口管理制度、重大疑難糾紛報告制度等多項制度。三是在對接機制上,強化了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方面的密切合作,實現了調處中心與派出所、法院等職能部門的優勢互補。

三、整合力量、分工合作。

在縱向上,由鄉、村調委會每月進行一次矛盾糾紛大排查,尤其是在重點時期,調解組織對轄區的重點人員和重要地段,做到逐級負責,層層摸排,達到“鄉不漏村、村不漏戶、戶不漏人”的總要求。調處中心通過每月的工作例會對排查結果進行分類彙總、梳理分類,對有傾向性的矛盾糾紛隱患做好處置預案,指派專人超前主動介入,避免了矛盾糾紛激化。

在橫向上,通過實行統一受理、分工管理、依法辦理、限期處理的工作原則,做到有訪必接、有案必受,以群眾滿意為服務宗旨,充分整合各種調解資源,改進和完善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基本實現了由一人打鑼向眾人敲鼓的轉變,大大提高了對複雜矛盾糾紛的快速反應和化解能力。

四、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一是大調解工作體系還需要進一步完善。目前,鄉成立了大調解協調中心,落實了一名分管領導專門負責大調解工作,配備了工作人員,但多數工作人員往往身兼數職,時間、精力難以保障。

二是調解員隊伍還需要進一步加強。調解隊伍不夠穩定,結構不夠理想,素質參差不齊。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和大調解組織調解工作臺帳制度,督促各村、單位部門切實做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解工作,結合大接訪實行包案制度,限時限地限人調解。建立大調解資訊管理平臺和臺帳,實現資訊互通,資源共享。二是抓好穩定風險評估、集中排查化解、銜接聯動配合,從源頭上減少穩定隱患和矛盾糾紛。

大調解工作總結 篇4

一、調解委員會工作開展情況

為進一步規範、強化人民調解會的工作,充分發揮人民調解會工作人員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使基層人民調解會更好地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穩定服務,一年來,我們制定了基層人民調解會工作考核方案。該方案對調解會的建設、調解的工作、法制宣傳教育、安置幫教的工作、依法治理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內容進行了細化。具體表現如下:

1、人民調解工作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線,處理不及時,容易導致矛盾激化,造成社會不安定因素。因此,我們選擇有誠心、熱心、耐心的人作為調委會成員,能夠及時主動介入矛盾,及時依法調處,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

2、健全學習記錄、例會記錄,婚姻登記記錄,季度工作統計以及建立檔案管理,同時人民調解員實行每月一次的業務學習,主要學習法律知識及人民調解條例,以及民事、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並結合本轄區的糾紛特點分析矛盾糾紛的情況。

3、完善調解組織功能,強化調解職能,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化解基層糾紛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並結合社群人民調解工作的例項,以及借鑑兄弟社群調委會的先進經驗,交流學習,分析疑難案例,提高調解水平。

4、深入開展基層法律服務,面向群眾,提供各種法律諮詢,組織轄區居民開展一些法律服務和法律宣傳活動。開年至今,我們共調解各種矛盾糾紛5宗,其中3宗在我們調節員的耐心說理勸解下,當事人各方互相取得了諒解,消除了分歧,達成了和解協議,有效地緩解了矛盾,增進了家庭和睦與鄰里團結。

二、積極開展“普法進萬家”的活動。

為了在轄區推廣學習普法知識,不斷增強居民的法律觀念和守法意識,教育群眾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各種矛盾糾紛,逐步把處理人民內部利益矛盾納入法制化、規範化的軌道,真正發揮人民調解委員會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穩定的作用。我們所做具體工作如下:

1、進行普法教育,增強居民參與管理的法制意識。我們利用社群黨員、幹部培訓、社群幹部會議等,舉辦多場法制講座,我們還派發普法宣傳資料發到居民手中,組織居民學習不同的法律法規,從而提高了居民的法制意識。

2、我們注意利用轄區單位資源和各類設施,組織居民學習各種法律知識,為居民上普法課,普法講座,充分發揮社群調解委員會的作用。

3、在社群舉辦法律諮詢,並結合 “愛國、守法、誠信、知禮”等普法活動,解答社群居民關心的法律問題。

三、做好“兩勞”釋放人員幫教工作。

我們根據我社群實際情況,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幫教和過渡性安置工作,我們始終堅持把“教育、感化、挽救”這一工作方針作為安置幫教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積極探索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新路子,建立幫教小組,責任到人,做到出來一個教育一個,減少重新犯罪,取得了明顯成效。具體措施如下:

1、為了使幫教工作切實有效,我們對刑事釋放人員進行登記註冊,辦理有關幫教手續以便於我們進行幫教和跟蹤服務。

2、經常主動與刑釋人員談心,具體由安置員和刑釋解放人員進行面對面對話,及時瞭解他們的思想動態,對其生活困難的地方進行幫教,做到以情動人,以理服人,以事感人,想方設法幫助“兩勞” 釋放人員解決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難題。

3、安置幫教小組每季對刑事釋放人員的生產生活進行排查,隨時掌握動向。這些舉措幫助他們樹立起了信心,重新鼓起做人的勇氣,走上自尊、自重、自立、自強之路,同時也達到了我們對釋放人員安其身,暖其心,正其本的迴歸目的,這些都為維護轄區乃至整個社會的治安穩定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四、積極開展民主法治示範村建設。

今年,我們高度重視平安社群的建立,並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教育活動與依法治社群、社群法制宣傳教育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結合起來,大力推進我社群的民主法制建設。

一年來,我們認真貫徹實施《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以深化法制教育為基礎,以實行社群資訊公開為重點,以建章立製為保障,以促進社群穩定為目標,主動接受居民監督,將本單位內的政務、財務公開化、制度化,重大決策民主化,工作目標責任化,力求把民主法治建設工作落到實處。

今後,我們將嚴格按照上級的要求一如既往的做好各項工作,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通過法制宣傳增強居民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依法決策、依法辦事、依法管理社群內各項事務。力求做到“一般矛盾不出社群”,讓廣大群眾有一個安定舒適的生活環境。

大調解工作總結 篇5

20__年,錦江社群人民調解委員會在上級司法所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對調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第一道防線”的作用,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現將本年度社群調解委員會的工作彙報如下:

一、加強基本設施建設

為了更好地建設社群人民調解委員會這“第一道防線”,調委會在上級部門的關心和支援下,實現了有調解室、有辦公桌椅、有資料櫃等各類硬體設施,社群調解室也基本按照人民調解規範化建設的要求進行了安排和佈置。調委會人員名單及崗位職責、調解程式、調解紀律等均按規定上牆公示,使糾紛當事人在接受調解時能感受到社群人民調解工作“公平公正、依法調解”的良好氛圍。

二、加強隊伍建設

錦江社群20__年10月換屆選舉以來,以社群治安副主任擔任調解主任、另外兩位副主任擔任調委會副主任,社群幹部為成員,擁有社群調解員7人,其中大專學歷以上4人,雖然調解員的學歷比較高,但社群調委會還是很重視對調解員的培訓工作,經常不定期組織調解員學習先進經驗和相關檔案等,使調解員的工作水平提到很大提高。全年無發生調解員因違反紀律被投訴事件。

三、加強業務建設

1、建立健全各項制度

社群調委會建立了人民調解工作的各項制度,並狠抓制度的落實。調解人員責任目標明確,每月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對重大疑難糾紛實行集體討論,一般糾紛在一天內反映到調委會並進行調解,遇到重大糾紛或緊急情況立即採取措施並迅速報告,定期向上級部門彙報工作。

2、完善檔案管理

為進一步規範、強化人民調解會的工作,充分發揮人民調解會工作人員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使錦江社群人民調解會更好地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穩定服務,認真做到調解檔案一事(件)一卷,規範使用全國統一的調解文書,建立健全各類檔案,逐步完善和規範人民調解工作的檔案。

3、開展法制宣傳,狠抓工作實效

人民調解工作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線,處理不及時,容易導致矛盾激化,造成社會不安定因素。為減少刑事案件的發生,社會調委會堅持“調防結合,預防為主,各種手段,協同作戰”的工作方針,堅持各類法律知識宣傳,組織居民參加法律知識講座,還採用了宣傳專刊等宣傳方式,積極為轄區內的社會治安穩定提供各類法律服務,促進了社群法制建設。

4、強化調解職能,化解基層矛盾糾紛。

社群調委會努力完善調解組織功能,強化調解職能,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化解基層糾紛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運用“群眾利益無小事,對症下藥講實效,解決矛盾找關鍵,法理第一為人民”的調解口訣、“快、正、巧”三字經、“溫馨調解法”和“換位思考法”,年內社群調委會共受理糾紛12起,成功12起,調解成功率為100%,涉及婚姻家庭糾紛、鄰里糾紛等。

社群調委會本著“共建和諧社群”的信念,將嚴格按照上級的要求一如斷往的做好各項工作,力求做到“一般矛盾不出戶”,讓廣大群眾有一個安定舒適的生活環境。

大調解工作總結 篇6

為有效化解各類信訪突出問題,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上訪事件的發生,有效預防和減少群體性事件,今年以來,我鄉認真組織開展了此次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通過1個多月以來的努力,摸清了全鄉存在的各種矛盾糾紛,制定了科學的防範化解措施,明確了責任人,有效化解了部分矛盾糾紛,一些老大難問題疏導化解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之中,通過努力,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現將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工作開展基本情況

為圓滿實現集中解決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難點問題,解決一批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杜絕群眾上訪案件的發生,確保社會穩定的目標任務。我鄉切實採取有效措施,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1、提高認識,增強化解矛盾糾紛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利用全體幹部職工學習的機會,通過以案說法,動員廣大幹部充分認清當前社會穩定形勢,增強化解矛盾糾紛重要性和緊迫性,自覺行動起來,努力疏導和化解矛盾糾紛,維社會的長治久安。

2、明確職責,強化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鄉黨委專題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此次專項行動工作,並明確了具體組織實施人員,派出所、司法所、各村委會及各職能部門協同配合,認真開展排查化解疏導工作,為此項工作的開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3、認真排查,明確當前全鄉社會穩定形勢。各村委會、村民小組和相關職能部門,通過深入各村民小組走訪座談、聽取彙報,瞭解和掌握了目前全鄉各村存在的各種不安定因素,做到了底數清,情況明。

4、明確責任,強化措施,各個擊破。對於排查出來的社會矛盾,我鄉通過召開黨政班子聯席會議的方式,逐個進行研究,按照矛盾糾紛化解“五個一”的要求,逐個明確了相關責任人和責任部門,制定了化解方案,明確了化解時限,力爭通過具體措施的落實,使矛盾糾紛能得到有效化解。各責任人和責任單位認真開展了矛盾糾紛的集中調處工作。排查期間,共排查出影響社會穩定的社會矛盾及隱患5件,涉及土地徵用、違法建築等方面。從總體上來看,對於群眾反映的這些問題,大部分都是屬於合理訴求,少數表現出不合理要求或者要求過高,在分清責任的基礎人,各責任人和責任部門深入實地,調查瞭解情況,研究提出合理化的解決方案,組織調解和協調相關部門,認真加以解決,有力維護了全鄉的社會穩定。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通過幾個月以來的集中排查化解,集中解決了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難點問題,解決了一批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減少了群眾上訪案件的發生,確保了社會穩定的目標任務。一些受客觀條件限制一時難以解決的社會矛盾也擺上了工作日程,各項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之中,有望在不長的時間內得到妥善解決。

三、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一是個別人員調解不及時,對社會穩定工作也造成了一定壓力。

二是由於改革發展的不斷深入,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對做好社會穩定工作帶來了一定壓力。

四、主要經驗和做法

一是領導重視、各部門齊抓共管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保障。有了堅強的領導、有了正確的決策,就有了做好工作的方向。

二是社會穩定工作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任務,情況不同了,新的矛盾就會不斷的產生,所以需要形成長效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各項工作機制,時時關注,及時加以化解。只有這樣,社會的長治久安才能夠成為現實。

三是及時排查和預防各種社會矛盾的發生很重要,防止一件矛盾糾紛的發生遠比等矛盾糾紛發生後去化解需要的成本要小的多,及時性的優勢就在於防患於未然,處理成本小。

五、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在鄉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把這次集中排查化解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聽取彙報,認真研究,採取有力措施,推動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的深入開展。各糾紛黨委負責人為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協助部門負責人為職責範圍內的直接責任人。狠抓排查化解各項措施落實,認真貫徹“一個矛盾糾紛、一個化解責任人、一個化解班子、一個化解方案、一個化解期限”的工作措施,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確保工作取得實效,確保矛盾糾紛及時得到化解。

2、積極防範和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完善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的預案,完善公共事件預警機制,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處置機制,及時掌握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等突發事件的情況資訊,努力提高處置能力與水平,並圍繞重點工作,加強隊伍培訓,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把其對社會穩定的衝擊減到最低限度。

3、齊抓共管,形成合力。要進一步調動各方面的力量,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努力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充分發揮各級組織的作用,認真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搞好法制宣傳、法律援助、法律服務等工作,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單位)及時做好防範和化解工作,及時化解因涉法涉訴引發的矛盾糾紛。做好本鄉內的影響社會穩定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工作,不得把本人本單位應處理的問題和矛盾糾紛推向社會,不得把本級應處理的問題和矛盾糾紛推給上級。

大調解工作總結 篇7

今年以來,新都區人民調解工作根據市司法局突出一個主題(化解社會矛盾主題)、強化兩大功能(強化大力開展重大矛盾糾紛化解,為黨委政府排憂解難的功能;深入開展基層社會民間糾紛的預防和調解,發揮群眾自治功能)、夯實三塊基礎(夯實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和工作機制建設三項基礎性工作)工作目標,全面推進基層化解社會矛盾、創新社會管理、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積極服務世界生態田園城市示範區建設、統籌城鄉發展、農村產權制度改革、鎮(街道)黨委政府換屆選舉等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為全區的社會政治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

一、領導重視,人民調解作用得到進一步加強

在改革不斷深入的今天,各種利益衝突不斷加劇,矛盾糾紛日益尖銳和複雜,為社會和諧穩定埋下了諸多隱患。人民調解在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受到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司法局黨組年初就把人民調解工作列入今年工作重點,多方努力,多策並舉,強化人民調解工作。一是借“三定”方案之機,設立專門的人民調解工作科,指導、管理全區的人民調解工作。二是由區政府副區長馮靜任組長的區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和區人民調解工作指導中心作用進一步發揮。今年是鎮(街道)黨委政府換屆之年,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攻堅之年,城鄉統籌發展進一步深化,各種不穩定因素不斷增加,矛盾糾紛呈現群體性、多元化態勢,人民調解工作任務繁重,責任重大,為有效排查、預防各種矛盾糾紛,妥善調處湧現出來的矛盾糾紛案件,區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區人民調解工作指導中心周密部署,精心指導,確保了人民調解各項工作的有效落實。三是領導督辦,局長親自參與調解。新繁、軍屯等鎮一些影響重大的案件在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的具體指導和關心下得到有效化解;局長張玉霖多次親自主持調解羅某與郭某房屋買賣糾紛一案,給全區廣大人民調解員樹立了榜樣。四是廣泛調研,全方位加強調解組織和網路建設。7月,局長張玉霖親自率領局黨組一班人赴廣漢考察交通事故調解委員會建設情況,並多次協調召開區“大調解”辦、區公安分局和律師事務所負責人蔘加的協調會,籌建區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並多次深入木蘭、石板灘、大豐等鎮(街道)調研區域性人民調解組織、社群法律服務工作站建設工作,反覆與相關鎮(街道)黨委書記、鎮長溝通協調,確保區社會辦指定的一些涉及司法行政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重點專案得以順利落實。

二、廣泛開展《人民調解法》宣傳

《人民調解法》的頒佈實施,提升了人民調解工作法律地位,是人民調解發展的一件大事,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件大事。標誌著昔日的“東方經驗”上升為今天的法律規範,標誌著人民調解工作從此全面步入法制化、規範化的發展軌道,為更好地貫徹實施《人民調解法》,區司法局專門下發《關於組織開展〈人民調解法〉宣傳活動的通知》(新法建辦〔20__〕1號)。一年中,各司法所按照通知要求持續不斷地廣泛開展了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1月14日,區法建辦、區司法局協調組織區大調解辦、區法院、區檢察院等20餘個相關部門以及律師事務所、企(事)業單位、專(行)業人民調解組織在新都城區黃桷樹廣場舉行了一次大型的《人民調解法》宣傳活動,參與群眾萬餘人,製作展板50餘個,發放人民調解宣傳資料20000餘份。市局吳小兵副局長,新都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曾剛強,區政府副區長馮靜等領導親臨活動現場指導。全區13個鎮(街道)也同時在轄區內繁華地段開展了相應的宣傳活動。四川電視臺新聞頻道對我區《人民調解法》宣傳活動進行了報道。5月12日,區人大常委會一行21人在主任歐陽誠帶領下對我區《人民調解法》的貫徹實施進行專題調研,視察了新繁司法所、三河街道二臺子社群人民調解工作,對《人民調解法》的順利實施給予充分肯定。

三、人民調解組織、隊伍和制度建設特色鮮明,亮點突出

人民調解組織健全;調解員隊伍穩定,預防和調處矛盾糾紛能力強;調委會制度完善是開展好人民調解工作的前提。

(一)依照《人民調解法》重新對全區人民調解組織進行了統計,並積極探索和紮實推進調委會評定工作。共評出馬家鎮石壩社群、斑竹園鎮忠義社群等“三星”級人民調解委員會12個;大豐街道崇義社群、泰興鎮張庵社群等“二星”級人民調解委員會8個。全區13個鎮(街道),253個村(社群),26個企業、行業(專業)人民調解組織制度健全,執行規範。同時,根據區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安排,及時下發了《關於開展人民調解“六進六入”專項活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的實施意見》(新都司發〔20__〕27號)和《關於分組指導人民調解組織“六進六入”專項活動的安排意見》(新都人調組〔20__〕1號),在全區廣泛掀起了“調解組織進園區入公司企業、進企業入車間班組、進小區入樓幢院落、進車站入客運專線、進景區入名勝景點、進市場入攤點櫃檯”的活動,進一步加強了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的有效銜接。至10月底,在區司法局人民調解指導中心的具體指導下,區工商局在消費者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基礎上建立了中國人壽新都支公司、蘇寧電器商場人民調解委員會;區商貿旅遊局在桂湖公園、寶光寺分別建立了旅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區交通局在新都汽車站、石板灘汽車站建立了客運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區房管局成立了區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並在新都鎮新城花園、東竣湖,大豐街道方營小區、泰興鎮普河小區、木蘭鎮農和片區等多個大型居民聚居區建立了小區調委會,實現了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的有效銜接。與此同時,我區司法調解與人民調解的良性互動也在不斷磨合和探索中前行,並取得了成效,截止目前,僅檢察院委託檢調對接調解案件就達17件,調解成功15件,調解成功率達88.2%。基本實現了“哪裡有人群,哪裡就有調解組織,哪裡有矛盾糾紛,哪裡就有調解工作”的人民調解網路體系。

為更好地服務群眾,滿足群眾日益增長的法律服務需求,區司法局積極探索將司法行政各項業務工作向基層一線,向村(社群)延伸,在大豐街道北延新居建立了融人民調解、法律援助、法制宣傳、安置幫教等司法行政業務於一體的“法律服務工作站”,為社群群眾提供方便、快捷,優質、高效的各類法律服務。

(二)在調解員隊伍建設上,我們注重提高調解員素質和隊伍的規範化管理,積極完善和探索調解員“等級”評定和資格認證、持證上崗制度。並按市局等級調解員評定標準評定出鍾瑜、韓博懷、黃貴長、邱文昌、劉迎鬆等一級、二級人民調解員17名;周小麗、黃成福等三級、四級人民調解員136名。並聯合區人民法院下發《關於開展人民調解員、法律援助聯絡員培訓的通知》(新司發〔20__〕38號),於7月19日至8月12日,採取各鎮(街道)分片集中,由調解科長和區法院立案庭、基層法庭庭長統一授課的方式,對全區13個鎮(街道)1530餘名調解員進行了一次全面、系統的人民調解法知識培訓;10月,利用村(社群)兩委幹部培訓之機對缺課調解員進行了補訓,使調解員全年參訓率達100%,幫助廣大人民調解員正確理解和準確把握人民調解法的立法精神和各項規定,更好地實施《人民調解法》,開展好人民調解工作打下了堅實基礎。同時,還積極參與省、市組織的調解骨幹培訓,先後組織四批28名司法所長、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調解骨幹、調解能手參加省、市人民調解法律知識培訓,有效地提高了我區調解員排查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在調解員隊伍建設上,以政府購買服務形式面向全區公開招錄了26名專職法律服務社工充實到基層司法所協助開展人民調解工作,為調解員專業化建設探索出一條新路。

(三)按照“六統一”、“六落實”要求在每個鎮(街道)分別建設了2—5個高標準的村(社群)標準化人民調解委員會,計劃再用2—3年時間使全區有條件的村(社群)、企業、行業(專業)調解組織均達到標準化調委會建設要求,形成鎮鎮有特色、處處有亮點的人民調解新格局。同時,對調解文書按照司法部最新標準重新進行了規範,統一印製了《人民調解員調解案件登記單》1500本75000餘份,人民調解卷宗5000餘套,利用調解員培訓之機,發放到各調解組織和調解員手中。

四、廣泛開展化矛盾、促和諧專項活動,維護全區社會政治穩定

今年,區司法局先後下發《關於集中開展“兩會”期間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專項維穩活動的通知》(新都司發〔20__〕6號)、《關於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月活動的通知》(新都司發〔20__〕16號)、《關於開展20__年春耕大忙期間民間糾紛專項治理活動的通知》(新都司發〔20__〕21號)、《關於在全區深入開展“四無村(社群)”建立活動完善基層治理機制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通知》(新都司發〔20__〕24號)、《關於深入開展“人民調解化解矛盾糾紛攻堅克難活動”的通知》(新都司發〔20__〕26號)、《關於開展“十一”國慶期間矛盾糾紛專項調處活動的通知》(新都司發〔20__〕59號)以及爭當調解能手等活動,把人民調解與“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和“警民親”活動緊密結合,以活動為抓手,在全區廣泛掀起了化矛盾、保平安、促和諧的群眾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熱潮。軍屯鎮、馬家鎮成功調處了社會影響大、持續時間長的患者家屬與區人民醫院、鎮衛生院的醫療事故糾紛;木蘭鎮、新都鎮、斑竹園鎮成功調處了多起工傷事故糾紛引發的群體性事件;新繁鎮調處了危及多人的重大食品安全糾紛;石板灘鎮、新民鎮把“警民親”活動落實到矛盾糾紛調處工作中去,想群眾所想,急群眾所急,成功調解了多起贍養、勞動務工糾紛。通過活動的開展,一大批影響社會穩定的“積案、老案、難案”得到及時有效化解,切實為當地黨委政府分了憂、解了難。而且,各種活動有安排、有督查、的小結,確保了活動不走過場,取得實效。1—10月,全區各調解組織共調處各類複雜疑難矛盾糾紛1489件,調解成功1437件,調解率和調解成功率分別達100%和96.5%。一至三季度申報個案833件,個案補貼金額91000元。

同時,區司法局還充分發揮省、市調解能手的積極作用,多次在新繁、斑竹園等鎮召開省、市調解能手和部分村(社群)調解主任座談會,交流調解經驗和心得,對一些重大疑難矛盾糾紛展開會診,引入律師參與檢調對接,有效地提高了我區人民調解化解複雜疑難矛盾糾紛的能力。

五、塑造典型,加強宣傳,擴大我區人民調解社會影響力

今年以來,我區大力塑造人民調解先進典型,激勵全區各人民調解組織和廣大人民調解員投身人民調解工作,努力為全區社會和諧穩定服務,湧現出一大批先進集體和優秀個人。1月,新都鎮人民調解委員會、石板灘鎮人民調解委員會、三河街道二臺子社群人民調解委員會獲成都市“大調解”工作先進集體稱號;斑竹園司法所司法助理員、“首席”人民調解員韓博懷,龍橋司法所所長鬍先明,木蘭司法所司法助理員、“首席”人民調解員羅長林,新民司法所司法助理員劉清泉,新繁鎮南街社群調解主任鄧小云獲成都市“大調解”工作先進個人稱號。同時韓博懷還獲得成都市委、市政府命名的成都市“十大調解能手”稱號。7—8月,借對全區人民調解員進行《人民調解法》培訓之機,對20__年表現突出的45個指導、開展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單位和集體,49名調解先進個人以區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的名義進行表彰(新都人調組〔20__〕2號《關於20__年度人民調解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通報》)。近期,軍屯司法所所長餘茂雲由於指導、開展人民調解工作成績突出,成功調解多起重大群體性事件,轄區調解組織、標準化調委會建設成效顯著,經局黨組推薦到市司法局表彰。

今年,省市及其他傳媒也多次對我區人民調解工作進行廣泛報道。1月,四川電視新聞頻道對我區的《人民調解法》大型宣傳活動進行了專題報道;5月,四川電視2臺“名星茶館”欄目對我區成功調處大豐華美社群兩個外來務工人員家庭因小孩早戀導致輟學離家出走的鄰里糾紛進行了專題點評報道。8月,《成都日報》、《四川法制報》分別對我區的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進行了報道。10月,“省十大調解能手”新繁司法所所長鍾瑜的“鍾式調解法”先後被《成都日報》、新浪網、易網轉載。1—10月,編印人民調解月報10期,撰寫簡報30餘篇,適時反映了我區人民調解工作動態,多篇被市司法局採用並向全市轉發,對宣傳我區人民調解工作,提升司法行政隊伍良好形象起到了積極作用。

六、存在的問題

(一)部分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對人民調解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表現在調解組織建設上,一些有條件的園區、企業不願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

(二)部分企業、村(社群)標準化調委會建設投入不足,無調解室,制度不健全,工作開展缺乏力度,有名無實,形同虛設。

(三)統計資料不及時、不全面。一些調解組織不善於統計,以致統計資料失真,不能準確反映全區矛盾糾紛現狀和調解工作開展情況。

(四)鎮(街道)、村(社群)調委會調解員流動性強,在調解員隊伍規範化管理,推行調解員資格認證和持證上崗上存在較大難度,還需進一步探索。

七、201_年工作思路

(一)按《人民調解法》要求進一步健全調解組織,尤其是行業性、專業性、區域性調解組織建設,使人民調解網路更加完善,力爭覆蓋面達100%。

(二)加強標準調委會建設力度,使全區符合條件的村(社群)、企(事)業單位人民調解委員會85%以上達到“六統一”、“六落實”建設標準。

(三)加強調解員隊伍和調解員素質建設。一是充分發揮專職法律服務社工隊伍的作用,使之成為基層一線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中間力量;二是加強對村(社群)、企(事)業單位調解員的專業技能培訓,提高調解員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和正確使用人民調解文書的能力,進一步規範人民調解工作。

(四)廣泛開展矛盾糾紛調處專項活動,以活動解民憂,以活動促穩定,進一步深化矛盾糾紛化解、創新社會管理、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

大調解工作總結 篇8

20xx年,我鄉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中、省、市、縣政法工作部署,緊密結合我鄉實際,始終堅持“打防並舉,以防為主”的工作方針,著力發揮“大調解”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力精心構築矛盾糾紛大調解機制,努力築牢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在“大調解”活動中,排查矛盾糾紛45起(其中村25起、鄉20起),調處45起,調處率為100%,調處成功率100/%。有力地維護了社會的整體穩定,有效地保障了我鄉經濟的健康發展。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健全網路,明確職責

今年,我鄉著力鞏固和整頓了10個人民調解委員會,每個調委會都選聘了1名專職調解員,在村(居)民小組建立維護穩定群眾自治協會組織,發揮“五老”餘熱作用,深入排查基層群眾中的各種不穩定資訊,及時化解各類矛盾,從而形成“村(社群)—村(居)民小組—(黨員)群眾代表-調解員”上下聯動,協調一致的工作網路。同時,明確了各級組織的工作職責和任務,嚴格實行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管轄責任制,堅持分工負責和聯合調處相結合,屬地管理和集中調處相結合,做到了資訊聯通、糾紛聯排、力量聯動、矛盾聯調。對本地區、本單位的重大矛盾糾紛,明確責任主體,實行定領導責任、定單位(部門)責任、定調處時限的工作制度,努力做到糾紛矛盾調處件件有迴音,事事有反饋,重大案件有報告,從而有力地保證了“大調解”機制的正常執行。

二、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糾紛預警機制。每個村建立健全了預警機制,形成資訊員、村(居)民小組、村(居)、鄉鄉四級預警網路。鄉矛盾糾紛“大調解”協調中心指導村調處中心、村調委會每月進行一次糾紛排查,重大節日和敏感期必須及時排查,並將排查結果報鄉調處中心。預警資訊員、調解員發現重大糾紛和集訪苗頭,隨時上報,並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調處,並及時通過資訊渠道向上級報告,切實防止民轉刑案件和集訪、越級上訪事件發生。二是健全檢查考評機制。鄉矛盾糾紛“大調解”協調中心明確了主要考評考核標準,把大調解的各項指標進行細化分解,進行量化考評考核。三是落實社會矛盾糾紛調處責任制。各單位對屬於本轄部門調處的矛盾糾紛,要切實負起責任,及時化解,不得把矛盾糾紛推向上級、推向社會,達到小糾紛不出組、一般糾紛、大糾紛不出村、疑難糾紛不出鄉。四是實行首問責任制。對群眾上門要求調處的矛盾糾紛,實行首問責任制,不管找到那個部門都應熱情接待、主動受理,然後轉交責任部門調處,切實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領導接待、包案制度。鄉、村兩級都確定了領導接待日。鄉定期安排領導接待群眾來訪,村每月排出處理糾紛值班表,黨政領導按照職責分工,對重要信訪來訪、重大糾紛和上訪案件,特別是久拖未決的問題,實行包案處理,負責包案的領導要一包到底,親自處理,直至息訴停訪。

三、統一標準,確保質量

一是統一制度建設標準。鄉矛盾糾紛“大調解”協調中心及人民調解委會統一建立了重大糾紛快報、重大糾紛(社情)彙總分析;重大糾紛協調調解、糾紛排查專項治理、重大糾紛管轄督辦等制度;各調委會統一建立健全工作責任、例會、學習、考評、業務登記、培訓、統計、檔案管理等八項內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規範了大調解工作業務臺帳。二是統一業務建設標準。在“大調解”工作整個過程中,從糾紛調處申請、受理、告知、調查、調解、製作協議書,到協議履行及回訪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並嚴格運作程式,克服工作中隨意性,堅決做到既重視實體上的合法規範,又重視程式上的合法規範。三是統一隊伍建設標準。各調委會組成人員實行選舉與聘用相結合,並報司法所審查、備案;司法所負責培訓調委會主任,年初舉辦了全鄉基層調解員培訓班,參訓人員10名;同時對基層調解員進行目標管理、量化考核、嚴格按標準落實獎懲。四是統一協調中心和調解室建設標準。協調中心具備了有辦公室、調解室、檔案室。調解室且要在20平方米以上,並有明顯標誌;全鄉統一了上牆公示欄。從而使鄉、村兩級協調中心規範化建設得到了加強,使調處中心成為整合力量、聯動各方的調處機構和工作平臺。

四、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一是個別村對大調解機制建設工作重視程度不夠,差距比較明顯;二是村調處中心基礎設施建設還需進一步加強,資金的投入與上級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影響了大調解工作向更高層次拓展;三是部分社群調解室沒有達標,基層調解員的培訓工作尚需進一步規範,四是我鄉矛盾糾紛面寬量大,“大調解”協調中心配備人員太少,無法全面負擔起我鄉全面協調工作。

五、明年工作打算

一是進一步健全大調解體系。調處服務中心機構健全,制度完善,人員到位,切實保障大調解各級組織網路管理規範,執行有效。加強組織協調,繼續加大對大調解工作的指導、督促和考核。根據制定的大調解量化考核標準,對大調解工作開展情況實施檢查考核,確保大調解工作各項措施落到實處。二是進一步建立完善大調解資訊預警機制。按照縣局關於加強資訊預警機制建設意見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大調解資訊預警機制,加強資訊員隊伍建設,完善資訊網路體系,加強糾紛排查工作,提高矛盾糾紛預警能力。三是嚴格落實矛盾糾紛調處責任制。堅持“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矛盾糾紛調處的責任落實到各部門、單位,實行分級負責,歸口調處。在當地發生命案時,司法所要及時瞭解情況,對屬於因民事糾紛引發的命案,要實行責任倒查。四是進一步加強街道居委會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服務中心規範化建設和基礎建設。規範公示內容,健全基礎臺帳,完善工作制度,嚴格考核獎懲。五是大力加強調解員隊伍建設。按照為人公正、辦事公道、有群眾威望、懂政策法律的要求,選好配強調解隊伍。加強調解員教育培訓和管理,著力建設一支政治強、業務精、威信高的高素質調處隊伍。積極推行首席調解員制度,堅持調解員持證上崗,努力提高調解質量。

我們將進一步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精神為指導,深入基層,認真調查研究,總結經驗,樹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廣好經驗、好做法,把我鄉的“大調解”,建設工作推向一個新臺階。

大調解工作總結 篇9

20__年,在街道綜治辦的正確指導下,我社群調解工作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隊伍工作能力為主要內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年共調解矛盾糾紛23件,調處成功23件,調處成功率100%,建立調解卷宗20份,履行率100%。現將我社群今年的人民調解工作開展情況回報如下:

一、堅持重大矛盾主動介入調處制度。發生重大矛盾糾紛時,社群調委會能夠在獲悉情況後的第一時間組織人員趕赴現場,控制事態擴大,並主動介入糾紛的調處,直至糾紛妥善解決。例如“雪蓮花”餐館擾民事件,從前期的居民不滿發展到聚集準備上訪,短短几天裡我社群調委會高度重視,收集民意,協調部門,召開座談會,溝系,最後協同環保局完善處理事件,居民反映比較滿意。

二、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風起於青萍之末,重大疑難糾紛都有一個由小到大的發展過程,密切掌握矛盾的發展動向是調解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因而我們不斷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制度。每月開展常規排查,在“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等重大節日前開展定期排查,在重要會議等敏感時期進行專項排查,做到定期排查與專門排查相結合。從居民樓到各商業店鋪,實現了排查範圍的全覆蓋。由於排查制度的不斷完善,使我們的調解工作掌握了主動,能夠在時機介入矛盾糾紛的調處。做到排查一起、調處一起、化解一起,保證矛盾糾紛不出社群,為我社群的和諧建設提供了一個良好穩定的發展環境。

三、有效落實調解回訪工作制度。在一部分鄰里、遺產糾紛中,因為調解協議的履行是一個不定期的過程,所以我們一直注重調解回訪工作,並使之制度化。通過回訪及時掌握糾紛調處的效果和協議履行情況,對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協議的,說服教育當事人,督促其履行協議。

四、多措並舉,提高調解人員業務水平。一是積極參加各類培訓,通過學習法律、法規等形式豐富知識,提高業務能力;二是調解工作人員之間加強經驗交流,互相借鑑學習工作中的心得體會;三是總結調解心得,每當調解一起較為複雜的糾紛後,要求參加人員總結成功的經驗,查詢不足;四是分析、預測矛盾糾紛特點規律、發展趨勢,做到調解工作有的放矢。

五、加強領導組織協調,提高調委會的工作能力。社群調委會是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我社群成立了以社群主要領導為骨幹的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對於各類矛盾糾紛和突出問題,主要領導都親自過問,定期分析研究,及時解決。

六、充分調動各樓棟長、老黨員的積極性,從居民利益出發,主動調處發現各類糾紛隱患,摸清影響社會穩定的各種不和諧,不安定因素。認真進行分析研究,並爭取積極措施,努力把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訴訟外。使矛盾解決在基層,有效促進了社群和諧建設,維護了社群安定團結。

大調解工作總結 篇10

按照《XX縣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正風肅紀13個專項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我鎮高度重視,積極認真抓好工作開展落實,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

我鎮成立了以鎮黨委書記為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成員的正風肅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負總責,親自抓,緊緊圍繞查找出的我鎮正風肅紀“13+1”問題,以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為重點,加強教育引導,根據縣紀委13個專項工作方案,制定了我鎮的工作方案,認真開展正風肅紀工作。

二、真抓實改,提升作風

(一)文風會風進一步精簡。進一步控制發文數量和質量,根據縣委、縣政府要求,認真落實檔案限額管理制度,嚴格控制檔案篇幅,截止目前,我鎮政府下發檔案19個,鎮黨委下發12個,相比同期下降40%。同時,進一步控制會議數量,認真落實會議限額管理制度,儘量少開會、開短會,並嚴格控制會議人數。經整改,現我鎮的文風會風大大提升。

(二)學風進一步端正。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進一步完善了中心組學習制度、集體學習制度等相關學習制度,並創新學習方式,將學習成果納入績效考核,全面深入開展學習。在群教活動中,已組織開展學習20次,並開展討論、知識競賽、撰寫心得體會等方式創新開展學習。切實解決黨員幹部不重視學習、不善於學習,學習實用主義等學風不正問題。

(三)著力解決亂髮錢物和變相公款旅遊問題。進一步深入學習“中央八項規定”,嚴格財務制度,並積極配合縣紀委、審計、財政開展自查工作,並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積極整改,對去年違規發放工會慰問金問題先已全部退回財政,並吸取教訓,進一步完善和規劃了津補貼發放問題。

(四)治理幹部“走讀”問題。一是進一步加強幹部教育。強化黨員幹部理想信念、宗旨意識、作風紀律、艱苦風斗教育,提升黨員幹部紮根基層、服務群眾意識。二是進一步完善制度。強化制度管人,領導帶頭落實帶班、坐班制度。三是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鎮紀委採取隨機抽查的方式對“走讀”問題進行督促檢查。有效杜絕了“走讀”現象發生。

(五)解決執行不力問題。一是結合黨的群眾路線開展,主動向全鎮群眾作出公開承諾,接受群眾監督。二是加強督辦檢查,對特色鎮建設、五福大道打造、院落整治等重點工作,加強督促檢查,實行定期彙報,確保工作落實到位。三是對收到的群眾意見,實行辦結回覆制,確保群眾的各項訴求能得到回覆。

(六)解決侵害群眾切身利益問題。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全面落實群眾訴求強烈的十大民生工程,同時加大對惠農、民生救助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並嚴肅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違紀違法案件,今年已查處正雲村一起涉嫌村道建設專案的違紀案件,現已報縣紀委立案。

(七)政績觀不正確問題的整治。一是加強學習,從思想深處樹立正確政績觀。二是完善目標績效考核機制,將政府工作成績和群眾滿意度相結合,避免出現“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三是加強監督檢查,特別是報假資料、假材料、假典型等情況進行嚴肅查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八)對“會所中的歪風”問題的整改。一是組織全體黨員幹部簽訂“會員卡零持有”承諾書和“不出入私人會所”承諾書。二是加大監督檢查,鎮紀委對“會所中的歪風”問題加強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黨員幹部違紀行為,並追究相關責任。

(九)對行政行為不規範問題的整治。一是進一步加強便民服務中心管理,規範辦事流程,公開辦事專案,方便群眾辦事。二是加大對行政人員工作作風監督,嚴禁出現態度生硬、作風粗暴等現象。

(十)對違規經商辦企業和違規兼職問題的整治。鎮紀委牽頭對全體機關幹部違規經商辦企業和違規兼職問題進行了梳理排查,我鎮未發現這類問題。同時,我鎮將進一步加大學習教育、管理和監督,強化自律意識,避免出現此類問題。

(十一)對於公務用車和辦公用房的專項整治。一是主動對政府公車進行了梳理,不存在超標、超編、借換車情況。同時進一步加強了公車管理,嚴格公車使用登記和定點停放,嚴禁公車私用。二是按照《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對黨政機關辦公用房進行了清理,現不存在超面積佔用辦公用房情況。

(十二)對違規選用幹部問題專項整治。嚴格幹部選用程式,對村幹部嚴格按照程式進行選舉,對鎮中層幹部實行競爭上崗,全部做到公開公正公平。

(十三)對利用婚喪喜慶藉機斂財問題的專項整治。加強黨風廉政教育,提升黨員幹部增強自律意識,從思想上築牢廉政防線。同時,完善黨員幹部婚喪喜慶事宜報告制度,強化該項工作管理。截止目前,我鎮未發現黨員幹部利用婚喪喜慶藉機斂財案件。

(十四)對聯絡服務群眾不緊密、服務不到位問題的整治。進一步建立完善聯絡幫扶群眾制度,做好群眾聯絡幫扶工作,要求全鎮幹部每週至少下村2次1天的時間,鎮主要領導每週至少3次,每次半天。深入開展走訪、慰問、調研及幫扶工作。同時,主動公佈信箱、電話、發放便民服務聯絡卡方式,暢通群眾訴求渠道,確保群眾各項訴求及時整改落實到位。

三、長期堅持,鞏固成果

我鎮在工作作風、為民服務、工作落實上有了很大提高和改善,但是依然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少數黨員幹部對正風肅紀工作認識不夠;

二是部分制度還不夠健全;三是鎮紀委監督檢查力度不夠。

針對存在的問題,下步我鎮將從三方面做好正風肅紀工作:

(一)進一步加強學習教育。組織全體鎮村幹部進一步學習正風肅紀相關檔案、會議精神,增強黨員幹部認識;進一步學習黨的“八項規定”、廉潔從政、群眾路線等相關精神,深入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築牢拒腐防變防線。

(二)進一步建立完善制度。對現有制度再次進行梳理,對缺失或不健全的制度,及時建立並完善,切實做到制度管人。

(三)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鎮紀委,將深入推進開展“兩深”工作,增強自身實力,對正風肅紀工作中的14個問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整個活動取得實效。

大調解工作總結 篇11

一、基本情況

白果鎮轄10村1社群,常住人口43000餘人,流出人口120xx餘人。目前為止,全鎮共有吸毒人員146人,納入社群戒毒人員15人,其中解除社群戒毒人員1人,新增社群戒毒人員3人。

二、主要工作

面對嚴峻的禁毒工作形勢,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通過對全鎮毒情的認真分析,確定了摸清情況、查詢癥結、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廣泛動員,繼續打好深入持久的禁毒人民戰爭的工作思路。主要從以下兩方面抓好禁毒工作:

(一)、切實加強領導,建立健全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禁毒工作的領導,鎮黨委、政府將此項工作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成立了由鎮長任組長,分管領導、派出所所長任副組長,相關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各村(社群)主任為成員的禁毒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配備了精幹人員7名,在鎮禁毒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領導下,開展各項工作。各企事業單位、村(社群)配備聯絡員2名、協管員1名,形成了齊抓共管,上、下聯動的工作格局。

(二)、細化工作,落實措施

1、動員部署。年初,鎮黨委、政府及時召開了全鎮各部門、企事業單位、村(社群)負責人蔘加的會議,把禁毒工作進行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與各部門、企事業單位、村(社群)簽訂了禁毒工作目標責任書,落實了任務,責任到人。並設立了最低1000元50000元的白果鎮禁毒舉報獎勵制度。

2、認真排查,摸清情況。鎮禁毒領導小組組織專門力量積極配合派出所、企事業單位、村(社群)進行全面的拉網式排查。通過分片包乾,逐人逐戶逐單位的全面排查,切實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20xx年,排查閒置房118處(社群)、出租房294處(社群292處、五通村2處)、茶樓、旅店、網咖各2處(社群)。通過排查,我鎮轄區內未發現制、販毒窩點和吸毒人員。

3、大力宣傳,提高廣大群眾防毒能力。充分利用有線廣播、標語、牆報、會議等形式,對毒品的社會危害性進行廣泛宣傳。在“6.26”國際禁毒日、“12.4”憲法宣傳日活動期間,由黨政領導帶隊,派出所、群工辦工作人員等組成宣傳教育隊伍,開展以“禁絕毒品,人人有責”為主題的宣傳活動。整個活動過程中,共懸掛10幅宣傳標語,書寫牆報40餘幅,發放宣傳資料20xx餘份。

同時,切實搞好預防工作。針對我鎮外出務工人員較多這一特點,我們充分利用其春節前後返鄉期間進行禁毒宣傳,增強抵禦毒品的能力和遠離毒品的自覺性;與派出所、學校密切配合,深入推進“警校共育”,大力開展“不讓毒品進我家”、“不讓毒品進校園”、“社群青少年遠離毒品”、“職工拒絕毒品零計劃行動”等禁毒宣傳教育活動。在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過程中,教育和引導廣大師生及青少年珍愛生命,遠離毒品,確保了我鎮師生和青少年無涉毒人員、案件的發生。

4、加強對X神類藥品、麻醉品、易製毒化學藥品的管理,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今年,鎮禁毒辦、綜治辦配合有關部門對鎮衛生院、醫療站、中學實驗室的上述藥品實施檢查,從源頭上防止了這些藥品流入吸、販毒人員手中。

5、加強對重點區域的控制和管理力度。鎮禁毒辦、綜治辦配合派出所不定期對流入人口進行排查,防止了涉毒案件的發生。同時,我們充分發揮鎮、村兩級巡邏隊、協管員、聯絡員的作用,配合派出所、禁毒辦對轄區內有吸毒史的人員和可能存在有涉毒的區域進行不定期巡查,使我鎮有效地杜絕了“涉毒”案件的發生。

2、積極與派出所配合,進一步完善對吸毒人員的動態管控機制。一是通過充分利用吸毒人員動態管理資料庫。密切關注各類吸毒人員的動向,嚴格落實了管制措施,與上級相關部門建立了無縫街接,做好後續管理;二是能配合公安機關、派出所加大對流動吸毒人員的查控力度。重點是加強了出租房等重點場所的控制,提高了對社會流動人員的發現和控制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由於“禁毒”工作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任務,禁毒鬥爭任重道遠,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將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檔案精神,繼續深入開展禁毒工作。重點做好《禁毒法》的宣傳教育,突出抓好青少年學生、易感高危人群的禁毒宣傳,深化社群戒毒(社群康復)工作,繼續加大宣傳和打擊力度,擴大資訊來源,深挖“涉毒”線索,重拳打擊毒品犯罪,加強對X神類、麻X類藥品和易製毒化學品的管理,為禁毒人民戰爭的勝利和“無毒社群”的建立目標全面完成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氛圍。

大調解工作總結 篇12

為深化我鄉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體系,“大調解”工作向基層延伸,把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20xx年,我鄉全面貫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健全大調解網路,集中力量,多措並舉,積極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將大量的民間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為我鄉的又快又好發展提供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維護社會穩定為己任,以調解民事糾紛為重點,“大調解”工作發揮出了合力,一大批重大、複雜、社會影響面廣的矛盾糾紛得以及時成功化解,有力地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現將今年來的工作總結如下:

一、今年以來的工作成績

今年,我鄉繼續加大在對調解組織的建設力度,進一步健全完善大調解工作協調領導機構及工作機制。使全鄉化解處置重大矛盾糾紛的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協調機制,促進矛盾糾紛問題依法化解

1、加強組織協調,落實領導保障。我鄉成立了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領導小組,鄉調中心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席會議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分析例會,認真研究分析轄區矛盾糾紛動態和規律,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把握矛盾調處工作的主動性,促進基層社會的安定穩定;根據不同時期的具體情況,深入基層瞭解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實行面對面的指導,加強檢查和督促,確保糾紛問題得到落實。

2、規範運作機制,推進工作開展。

一是落實督導機制。對發現的情況較複雜、牽涉面較廣的疑難糾紛問題進行研究,落實工作責任。

二是落實未結糾紛調處責任制。加強未結案件的回訪跟蹤,及時掌握調處進度情況,對在調處工程中遇到困難和問題,積極幫助協調有關部門共同解決。在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專項活動及開展性事件隱患排查調處活動期間,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五定”責任制,進一步明確工作責任和分工,確保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取得實效。

三是加強基層基礎建設。截止目前,南寶鄉、村級調委會共排查各類民事糾紛24件,調處24件,成功調處24件,調解成功率為100%。

3、落實工作制度,促進調解規範。結合我鄉實際,規範了調委會各項工作制度的內容,上牆公示牌的規格、標準,落實了調委會的“五有、六統一”。同時,進一步建立健全了糾紛排查、糾紛登記、糾紛回訪和檔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規範了調解程式和調解文書。進一步完善預防機制,嚴格落例項會制度、調處責任制、資訊報送和責任追究制度等,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今年

(三)加強隊伍建設,推進調解理論水平新發展

1、加強業務培訓,提高人員素質。造就一支思想素質高、業務知識精、工作作風硬的調解隊伍,是有效開展調解工作的保障。通過各項制度的落實,提高隊伍整體素質。

2、加強資訊報送,暢通業務交流渠道。積極暢通對“上”和對“下”兩條渠道,對“下”通過加強與資訊員的日常溝通,瞭解相關工作情況,及時進行指導;對“上”主動了解上級資訊編髮要點,及早謀劃有關資訊。不斷整合資源。

3、加強工作調研,提升調解理論水平。積極深入基層、深入村民,開展調查研究,掌握實際情況,為領導決策提供第一手資料。對了解掌握的情況進行必要的資料統計,量化分析,把握矛盾糾紛問題的根源,提出建設性工作意見。通過工作實踐,我們深刻地認識到:通過每次糾紛調解過程,其實也是在對村民進行法制宣傳和教育的過程。但也只是調解工作治“標”,而調解工作要治“本”,只有通過抓好對村民的普法學習教育來提高村民學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覺性,從而更加有效地避免或減少人民內部矛盾和糾紛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