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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用車工作總結

欄目: 工作總結精選 / 釋出於: / 人氣:2.31W

一、改革前公務用車狀況

公務用車工作總結

公務用車改革前,全區61個部門(含公、檢、法、工商、稅務、醫院、學校等),13個街道,擁有各種車輛1072輛。納入這次車改的63個單位共有626輛車;專、兼職駕駛員103人,據統計每年財政負擔公務用車費用1995萬元(以XX年為例)。其中新車購置費500萬元(與上年度相比呈增長趨勢);車輛使用經費1495萬元,平均每輛車每年耗資經費2.39萬元(不含司勤人員經費)。

在公務用車管理中存在一些不合理的現象,如擁有公車是一種“待遇”,是 “地位”的象徵;公車私用、購車攀比、車輛管理不統一、車輛使用經費較大等問題。這些現象既不利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同時又使財政負擔較重,不利於本地區的建設和發展。至此公務用車管理、使用中的種種弊端已顯露無遺。

二、公車改革的意義

為了貫徹落實全市黨風廉政建設會議精神,進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創新,轉變多年來形成的公車管理使用吃財政“大鍋飯”的做法,逐步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機關後勤保障工作新機制。鄧小平同志指出:“對於物質缺乏誘發的不正之風,非得依靠發展經濟才能消除。對於體制弊病所滋生的腐敗現象,非得深化改革才能治本。”公務用車改革勢在必行。推進公務用車改革是實踐“xxxx”重要思想、堅持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是黨政機關改革、加快建立規範化服務型政府、切實轉變機關工作作風的客觀要求;也是促進勤政廉政建設、從源頭和制度上遏制腐敗的戰略舉措。推進公務用車改革使管理車輛專業化,使用車輛市場化,用車服務社會化,讓職務消費轉化為個人消費,減少交通事故,充分調動廣大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從根本上杜絕“車輪腐敗”,節約財政支出,加快發展地方經濟,加強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三、改革的方案及基本情況

我區的車改工作從今年6月份開始籌備,經過3個月的前期調查,9月上旬全面啟動。至12月底,我區63個參改單位417輛公務車(除執法車、保留特殊用車等)拍賣成功,標誌著我區車改工作已基本完成。

我區的公務用車改革領導高度重視,成立了以區委副書記、區長劉守成同志為組長的車改領導小組;並由區委副書記、區紀委書記、區車改領導小組副組長萬素蓉同志帶隊赴外地考察。在借鑑了外地如上海、齊齊哈爾等市的先進經驗,和本市高新區、青羊區的車改工作經驗,統一思想、統一認識,結合我區的實際情況,以“xxxx”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市黨風廉政建設會議精神,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創新機制,在算大賬、算細賬、算對比賬的基礎上,積極推行公務用車社會化和交通費用貨幣化。在具體改革實踐中,把握了以下幾個主要環節:

(一)界定範圍和物件,提高廣大幹部職工的積極性。

我區車改範圍確定為全區區級機關各部門、各街道。公、檢、法及市垂直領導的單位(含區屬醫院和區屬學校)暫不納入此範圍。物件是參改單位的局級幹部、科級幹部、一般幹部(其他人員)。公務用車改革前,用車的物件主要是局級領導,而公務用車改革後,享受車改補貼的除局級領導外,還包括參改單位局級以下的所有幹部、職工。因此,調動了廣大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提高了工作效率,積極支援,參與車改,為順利推進車改工作奠定了堅實的思想基礎。

(二)確定基本原則,明確實施步驟。

在車改工作中,我們做到“政策公開、方案公開、結果公開”,並結合我區實際確定了4個基本原則:一是有利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原則;二是保證工作需要,不能影響公務活動的原則;三是節約財政支出的原則;四是兼顧國家和個人的利益,有利於調動大多數幹部職工積極性的原則。確定車改基本完成時間在XX年12月31日之前。

(三)深入調查掌握實情,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全區部門、街道63個參改單位涉及到626輛公車,情況各異,問題多樣。根據區委、區政府的部署,從6月份開始,就對全區車輛情況進行了較為詳細的摸底調查。對車輛的購買時間、使用狀況、行車裡程、費用支出、產權歸屬、人員配備等基本情況有了較全面的瞭解和掌握。在此基礎上,研究制定了包括改革範圍、原則、補貼標準、車輛處置、紀律規定等在內的《成都市武侯區機關公務用車改革試行辦法》的建議意見。此外,還先後召開了參改單位領導、車改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會,聽取意見;到部份參改單位聽取意見,對車輛使用經費、人員經費進行抽樣核算比對。經過反覆研究、推敲、修改,最後形成了指導我區車改的指導性檔案。

(四)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補貼標準。

補貼標準的確定,是廣大幹部職工關注的焦點,也是車改能否成功的核心要素,關鍵環節。在借鑑外省、市的經驗,參考了我市高新、青羊的標準,根據各職級不同崗位,經過認真測算、反覆比對、並結合我區的財力建議並報區委、區政府確定:局級正職每月1600元,副職每月1400元,調研員、助理調研員分別為實職的70%(即調研員1120元,助理調研員980元),科級正職為600元,科級副職500元,主任科員500元,副主任科員450元,一般幹部(其他人員)每月也可領取補貼400元。

(五)面向社會公開拍賣,依法處置公務用車。

按照武委發[XX]61號檔案精神,對全區所有參改車輛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拍賣。

參改單位所有車輛經公示後,由本單位車改領導小組確定參改車輛,並報區公務用車改革領導小組同意後,車改單位再次公示參改車輛和留用車輛。所有參改車輛經區公務用車改革辦公室彙總後,由區國資辦委託成都市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按照規定的標準、程式和方法,依法對432輛車進行了價格認證(估價)。

區政府採購中心組織由專家、車改領導小組代表(由區委辦、區組織部、區紀委、區監察局、區政府辦、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物價局、區國資辦等組成)共同組成的招標小組面向社會採用競爭性談判方式公開招標拍賣機構。經過現場談判,最終確定四川省嘉誠拍賣公司為中標公司。在招標過程中特邀請了武侯區公證處對招標全過程進行了公證。由區國資辦委託中標公司嘉誠拍賣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拍賣我區參改的432輛公務用車。

拍賣公司依法、規範、公平、公正、公開地實施展示、拍賣。分別於XX年12月4日、11、18、25日和XX年5月28日組織實施了五場大型拍賣會,共有五千餘人(次)參加競買。參改的434輛車價格認證中心估價金額1423.04萬元,每輛車平均價格為3.28萬元。拍賣成交金額1860.244萬元,每輛平均價格為4.286萬元。

按評估價計算,434輛車共計增值額439.2萬元,增值比例為30.86%。採取公開拍賣方式處置公務用車增強了國有資產處置的公開性,讓民眾更好地監督政府;專家認為此舉增強了政府辦事的透明度,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度;有利於陽光政府、規範化政府的建設,媒體爭相報道,社會反響良好。

(六)明確交通補貼費使用範圍,嚴明工作紀律。區委、區政府在公務用車改革試行辦法中明確了有關紀律規定,區紀委也制定了相關的紀律。一是凡領取了交通補貼費的領導幹部從車改方案執行當月起,在市區內的一切公務活動需用交通工具的,其費用一律由個人支付,二是因公出差到成都市各區(市)縣以外,需乘火車、飛機、車、船等交通工具的,按《四川省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規定》報銷差旅費。區紀委、監察局也制定了相應的《公務用車改革紀律規定》,對違反規定擅自購買、配備公務用車,一律沒收上繳;領取公務交通費的所有人員,不準向管理服務物件借用車輛或接受贈車;不準利用職權和工作關係找管理服務物件無償新增油料,獲取車輛配件以及報銷交通費用等涉及個人的費用;任何單位不準擅自提高或巧立名目變相提高公務交通費的發放標準;享受公務交通補貼的所有幹部,不準為節約交通補助費用而延誤、影響正常公務活動的開展。

四、車改工作的幾點體會

(一)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和決策。為適應規範化服務型政府建設的需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區委、區政府大膽突破傳統觀念,提出了實施公務用車改革的思路。

(二)領導高度重視,統一思想認識。為保證車開工作順利進行,由區委、區政府召開了全區車改工作動員大會,大會宣佈了車改試行辦法和車改紀律規定。使全區幹部職工統一思想,統一認識,全區上下形成合力。為保證公車改革的公開、公正、公平,區委、區政府確定將全區參改的車輛面向社會公開拍賣。由於區委、區政府的正確決策,整個車改工作積極、穩定地進行,並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三)我區車改的成功,歸功於市紀委、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在業務上的指導。外出學習、考察、帶回了先進的可借鑑的經驗,在我們具體操作實踐過程中,各級領導機關給我們提出了很多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四)車改工作的順利進行與全區廣大幹部職工的理解支援、各參改單位的積極配合分不開的。在車改的工作中,尤其是在後期評估、封存期間,正值年底各項工作繁忙時期,各參改單位的領導、幹部職工非常理解、支援配合,使車輛在評估、拍賣階段能夠順利、正常地進行,在時間短、任務重、人手少的情況下,保證全區車改工作能夠按照區委、區政府提出的要求,圓滿地完成各項任務。

(五)車改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密切配合,車改辦同志的辛勤工作。車改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在車改工作中,各負其責,各盡其職,相互支援,相互配合。車改辦同志在困難面前,不畏艱辛,加班加點,做了大量細緻的工作,瞭解每個單位的車輛狀況,每輛車的狀況,為了弄清一個單位甚至是一輛車的情況,往返幾次,付出了很多的努力。正是有了這支能打硬仗的隊伍,才能確保車改工作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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