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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貿市場工作總結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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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農貿市場工作總結街道辦事處農貿市場管理年終工作總結農貿市場年度工作總結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工商總局《關於集中開展集貿(農貿)市場“限塑”整治行動的緊急通知》(工商市[xx]116號)檔案精神和省局有關要求,全市工商系統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營理職能,開展集貿(農貿)市場“限塑”整治工作專項執法檢查活動。以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為契機,積極開展城區農貿市場“限塑”專項執法檢查,以農村市場為重點,推動“限塑”工作的深入開展,加大市場巡查力度,構建長效監管機制。現將工作情況彙報

農貿市場工作總結3篇

一、 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塑料購物袋是日常生活中的易耗品,我市每年都要消耗大量的塑料購物袋。塑料購物袋在為消費者提供便利的同時,由於過量使用及回收處理不到位等原因,也造成了嚴重的能源資源浪費和環境汙染。推進塑料購物袋限產限售限用,是推進節能減排、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實際行動,是工商部門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做到“四個統一”要求的具體措施之一,意義十分重大。我局根據省局的通知要求,立即以川工商瀘辦(xx)176號檔案轉發了國家工商總局《關於集中開展集貿(農貿)市場“限塑”整治行動的緊急通知》(工商市[xx]116號)的通知,並提出具體要求,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長為組長,市場科、消保科、企業科、經檢支隊負責人為成員的“限塑”整治工作領導組,負責全市“限塑”整治工作,對區縣工商局開展“限塑”整治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各區縣工商局也成立了相應的領導組和執法檢查組,開展集貿(農貿)市場和農村市場開展專項執法檢查,積極向市場業主、經營戶、市場內的購買者,在農貿市場農村市場開展“限塑”宣傳,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對“限塑”工作的認識,“限塑“整治工作取得實質性效果。

二、開展全面清查,查處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6月2日至6月3日,市工商局市場科分別會同江陽區工商局、龍馬潭區工商局,對我市城區主要超市、商場和農貿市場、農村市場對“限塑令”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組來到百子圖農貿市場一水果經營戶攤前,見該經營戶還在大量無償使用塑料購物袋,江陽區工商局副局長雄開剛立即上前耐心作好解釋,向經營戶講清楚有償使用塑料購物袋,是為了引導公眾減少使用和迴圈利用塑料購物袋,減少塑料購物袋使用總量,遏制“白色汙染”‘保護生態環境。

在龍馬潭區王氏商場,工商幹部要求廣大經營戶:一是商品零售場所不得銷售、使用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塑料購物袋;二是規定商品零售場所應當依據本辦法向消費者有償提供塑料購物袋;三是商品零售場所應當對塑料購物袋明碼標價,在銷售憑證上單獨列示消費者購買塑料購物袋的數量和單價和款項,不得不按標示價格銷售或變相無償提供塑料購物袋,應當建立塑料購物袋購銷臺賬制度備查。在紅星農貿市場,百子圖農貿市場、泰安鎮廣大經營戶、消費者都在大量無償提供和使用塑料購物袋。

從檢查情況看,匯通、佳惠等超市對“限塑令”貫徹執行好,將有償使用塑料購物袋的有關規定和塑料購物袋的價格都張貼在超市的顯要處,塑料購物袋價格有0.20元/個、0.40元/個、1.50元/個不等。而商店、農貿市場、農村市場等場所對“限塑令”貫徹執行相當差。塑料購物袋的有償使用涉及到人們購物習慣的改變,要改變消費者這一習慣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只有通過不斷對經營戶、消費者宣傳、教育,對無償提供塑料購物袋的商家、經營戶進行查處,全面制定配套措施,培養公眾“迴圈利用”塑料購物袋的觀念,才能有力地保證 “遏制‘白色汙染’,保護生態環境”的目標得以真正實現。

全年檢查共出動執法人員2467人次,檢查農貿市場262個,檢查經營戶8390戶,查處不合格塑料袋3.14萬個,主要檢查經營者是否停止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等。在檢查中發現,由於市民早已習慣了“兩手空空”上商場,心安理得享受免費塑料購物袋帶來的方便,已經對塑料購物袋產生了依賴症這種現狀,目前沒有更好的、更方便的袋子(籃子)替代塑料袋,因此“限塑令”不能很好地在農貿市場中貫徹執行。

三、強化日常管理、構建長效管理機制

將“限塑”工作納入日常化、規範化管理工作之中。將集貿(農貿)市場以及銷售門店提供、使用塑料購物袋的情況作為監督檢查重點,對提供、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的違法經營者,依據《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罰。對銷售未加貼(印)合格塑料購物袋產品標誌的塑料購物袋的經營者,依據《產品質量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有關規定依法處罰,對集貿市場內銷售使用不合格塑料購物袋行為,堅決按照《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辦法》等有關規定對經營者和市場開辦者進行查處。進一步落實農貿市場開辦單位為市場限塑第一責任人,建立市場內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管理制度,承擔起督促檢查場內商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規定的管理責任。同時建立農貿市場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情況的日常巡查監管制度,及時糾正和查處違規行為。

四、存在的問題

1、塑料袋銷售商仍然還在銷售超薄塑料購物袋,集貿(農貿)市場符合規定的環保塑料袋銷售戶極少;

2、我市集貿(農貿)市場的蔬菜、水果、鮮肉、滷製品、乾鮮等經營戶都仍然還在免費提供超薄塑料購物袋;

3、部分經營戶特別是農貿市場經營戶對“限塑令”抵著情緒很大;

4、部分消費者對“限塑令”不理解,多數消費者表示認同,但要改變消費者的空手購物的習慣還需要一個相當長的過程。

在開展集貿(農貿)市場“限塑”工作中,要不折不扣的貫徹實施“限塑令”還有待時日,還要盡心盡責,引導經營者、消費者樹立節能減排、環保消費、綠色消費等理念,使經營者自覺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不進、不銷、不提供超薄塑料購物袋,加大對生產、銷售超薄塑料購物袋經營戶的處罰力度,從源頭杜絕不合格塑料購物袋流入市場,才能有效遏制不使用不合格塑料購物袋的行為,為瀘州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和“國衛”迎複檢、建設美好的環境而努力。

街道辦事處農貿市場管理年終工作總結農貿市場工作總結(2) | 返回目錄

我轄區現有農貿市場6個,紅花村室內綜合農貿市場、荷花池菜市場、西三巷農貿市場、白馬寺綜合市場、益民菜市肖家村店、九里堤南路農貿市場。在區商務局的領導下,相關職能部門和市場主辦方的支援配合下,農貿市場監督管理工作全面開展,順利完成了國家城調隊對成都文明城市建立成果的複查,貫徹了成都市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檢查工作的目標。回顧XX年,在街辦黨工委、處領導的高度重視和指導下,市場管理辦明確目標,落實任務,加強對農貿市場的監管力度,採取有效措施,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績。

一、落實全國文明城市複查、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等各項工作部署,做好常態監管。二月份,街辦召開了六個農貿市場負責會議,部署了全年工作重點,明確目標,落實任務。在市場管理上建立了街辦、相關職能部門、市場主辦單位三聯動,做到日日有巡查,週週有通報,月月有分析,定期有會議。街辦為加強對轄區6個農貿市場的監管工作,配備了10餘人的協管隊伍,每週集中整治,定員日常保持,協助各農貿市場管理方加強管理,規範經營戶經營行為。

二、以市場主辦方為主體,規範經營行為。全年開展了多次的“整治活動月”、“綠色行動主題月”、“每週整治一個農貿市場”等整治活動,重點就農貿市場出攤佔道、車輛亂停亂放、亂堆亂放、衛生環境保潔等問題進行了治理,為市場管理方提供了較大的支援,並規範了商家、經營戶的經營行為。如3月份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整治活動月”,8月份開展了“綠色行動主題月”,9月至12月開展了“每週整治一個農貿市場”的整治活動。因農貿市場管理具有明顯的動態性,有許多不確定因素,所以必須全過程、全天侯、全方位的強化管理,管理的核心主要從市場管理方入手,由間接管理轉變為直接管理,由靜態管理轉變為動態管理,確保了監管到場、到戶、到人。

三、管理制度建設規範,加強市場秩序監管。

農貿市場長效管理關鍵在制度管理,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規範:一是管理責任制建設。年初與各農貿市場市場簽定各專案標責任書,要求市場方作為第一責任人履行其相關職責。二是衛生管理制度建設。衛生方面要求各農貿市場有專人負責,並對日常衛生清掃保潔情況建立了農貿市場衛生巡查記錄薄進行登記。三是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設。各市場設定消防安全人員,就市場內的消防裝置、器材等進行日常維護,定期進行檢查並做相應記錄。四是市場巡查制度建設。通過日常巡查,及時解決問題,如消費者投訴、短斤少兩、規範計量單位等等。從管理制度建設的規範,不定期的對農貿市場的督查,及時整改,有效加強了對市場經營秩序的監管。

四、聯合工商部門規範商品質量准入,食品安全監管到位。多次聯合荷花池西區工商所、工商直屬一分局、高筍塘工商所工作人員,就轄區內農貿市場的商品按六大類商品質量准入制度標準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發現一起不符合要求的商品整治一起,及時通報批評,杜絕了“三無”、“過期”、“變質”商品流入市場。

五、全力以赴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及時傳達市、區和相關部門檔案精神,落實相關責任和工作,按要求上報各項工作情況,對暫無法處理和解決的情況、問題及時向上級相關部門請示、報告。

9月份起開展的“生豬產品質量可追溯體系建設的惠民工程”工作,街辦積極貫徹上級指示,及時落實相關工作,上報轄區白馬寺綜合農貿市場作為第一批的試點市場,並及時聯絡市場管理方、工商所召該市場生豬經營戶關於溯源系統建設工作的會議,傳達相關檔案精神,落實具體工作,按時將經費上交區食安辦。現終端佈線工作已經完成,預計12月份中旬完成終端安裝。第二批、第三批試點市場已於11月份召開了市場生豬經營戶會議,並將前期工作進行了落實,西三巷農貿市場已將經費準備到位,其他市場正在籌備中。

街辦全力配合建設局和商務局就白馬寺綜合市場下水道系統的改造,加強日常監管,督促進度,對異常情況及時向相關部門彙報,並確保12月15日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展望XX年,我們還需要更加的努力,進一步加強對農貿市場的監管工作,切實完成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一是堅持“日巡查,周通報,月分析,年總結”的工作方針,做好轄區農貿市場的日常監管工作。二是完成轄區農貿市場生豬追溯體系建設工作。三是協調相關部門做好益民菜市肖家村店的拆遷工作。四是積極配合上級和相關職能部門就九里堤南路農貿市場進行規範。

農貿市場監管是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重要部分,是城市管理的一個視窗,同時與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街辦市場管理辦將緊扣發展主題,堅持以人為本,突出科學管理,把農貿市場管理水平提升到一個新層次。為廣大市民營造乾淨、舒暢、放心、和諧的購物環境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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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工商總局《關於集中開展集貿(農貿)市場“限塑”整治行動的緊急通知》(工商市[XX]116號)檔案精神和省局有關要求,全市工商系統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營理職能,開展集貿(農貿)市場“限塑”整治工作專項執法檢查活動。以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為契機,積極開展城區農貿市場“限塑”專項執法檢查,以農村市場為重點,推動“限塑”工作的深入開展,加大市場巡查力度,構建長效監管機制。現將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 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塑料購物袋是日常生活中的易耗品,我市每年都要消耗大量的塑料購物袋。塑料購物袋在為消費者提供便利的同時,由於過量使用及回收處理不到位等原因,也造成了嚴重的能源資源浪費和環境汙染。推進塑料購物袋限產限售限用,是推進節能減排、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實際行動,是工商部門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做到“四個統一”要求的具體措施之一,意義十分重大。我局根據省局的通知要求,立即以川工商瀘辦(XX)176號檔案轉發了國家工商總局《關於集中開展集貿(農貿)市場“限塑”整治行動的緊急通知》(工商市[XX]116號)的通知,並提出具體要求,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長為組長,市場科、消保科、企業科、經檢支隊負責人為成員的“限塑”整治工作領導組,負責全市“限塑”整治工作,對區縣工商局開展“限塑”整治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各區縣工商局也成立了相應的領導組和執法檢查組,開展集貿(農貿)市場和農村市場開展專項執法檢查,積極向市場業主、經營戶、市場內的購買者,在農貿市場農村市場開展“限塑”宣傳,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對“限塑”工作的認識,“限塑“整治工作取得實質性效果。

二、開展全面清查,查處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6月2日至6月3日,市工商局市場科分別會同江陽區工商局、龍馬潭區工商局,對我市城區主要超市、商場和農貿市場、農村市場對“限塑令”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組來到百子圖農貿市場一水果經營戶攤前,見該經營戶還在大量無償使用塑料購物袋,江陽區工商局副局長雄開剛立即上前耐心作好解釋,向經營戶講清楚有償使用塑料購物袋,是為了引導公眾減少使用和迴圈利用塑料購物袋,減少塑料購物袋使用總量,遏制“白色汙染”‘保護生態環境。

在龍馬潭區王氏商場,工商幹部要求廣大經營戶:一是商品零售場所不得銷售、使用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塑料購物袋;二是規定商品零售場所應當依據本辦法向消費者有償提供塑料購物袋;三是商品零售場所應當對塑料購物袋明碼標價,在銷售憑證上單獨列示消費者購買塑料購物袋的數量和單價和款項,不得不按標示價格銷售或變相無償提供塑料購物袋,應當建立塑料購物袋購銷臺賬制度備查。在紅星農貿市場,百子圖農貿市場、泰安鎮廣大經營戶、消費者都在大量無償提供和使用塑料購物袋。

從檢查情況看,匯通、佳惠等超市對“限塑令”貫徹執行好,將有償使用塑料購物袋的有關規定和塑料購物袋的價格都張貼在超市的顯要處,塑料購物袋價格有0.20元/個、0.40元/個、1.50元/個不等。而商店、農貿市場、農村市場等場所對“限塑令”貫徹執行相當差。塑料購物袋的有償使用涉及到人們購物習慣的改變,要改變消費者這一習慣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只有通過不斷對經營戶、消費者宣傳、教育,對無償提供塑料購物袋的商家、經營戶進行查處,全面制定配套措施,培養公眾“迴圈利用”塑料購物袋的觀念,才能有力地保證 “遏制‘白色汙染’,保護生態環境”的目標得以真正實現。

全年檢查共出動執法人員2467人次,檢查農貿市場262個,檢查經營戶8390戶,查處不合格塑料袋3.14萬個,主要檢查經營者是否停止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等。在檢查中發現,由於市民早已習慣了“兩手空空”上商場,心安理得享受免費塑料購物袋帶來的方便,已經對塑料購物袋產生了依賴症這種現狀,目前沒有更好的、更方便的袋子(籃子)替代塑料袋,因此“限塑令”不能很好地在農貿市場中貫徹執行。

三、強化日常管理、構建長效管理機制

將“限塑”工作納入日常化、規範化管理工作之中。將集貿(農貿)市場以及銷售門店提供、使用塑料購物袋的情況作為監督檢查重點,對提供、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的違法經營者,依據《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罰。對銷售未加貼(印)合格塑料購物袋產品標誌的塑料購物袋的經營者,依據《產品質量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有關規定依法處罰,對集貿市場內銷售使用不合格塑料購物袋行為,堅決按照《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辦法》等有關規定對經營者和市場開辦者進行查處。進一步落實農貿市場開辦單位為市場限塑第一責任人,建立市場內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管理制度,承擔起督促檢查場內商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規定的管理責任。同時建立農貿市場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情況的日常巡查監管制度,及時糾正和查處違規行為。

四、存在的問題

1、塑料袋銷售商仍然還在銷售超薄塑料購物袋,集貿(農貿)市場符合規定的環保塑料袋銷售戶極少;

2、我市集貿(農貿)市場的蔬菜、水果、鮮肉、滷製品、乾鮮等經營戶都仍然還在免費提供超薄塑料購物袋;

3、部分經營戶特別是農貿市場經營戶對“限塑令”抵著情緒很大;

4、部分消費者對“限塑令”不理解,多數消費者表示認同,但要改變消費者的空手購物的習慣還需要一個相當長的過程。

在開展集貿(農貿)市場“限塑”工作中,要不折不扣的貫徹實施“限塑令”還有待時日,還要盡心盡責,引導經營者、消費者樹立節能減排、環保消費、綠色消費等理念,使經營者自覺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不進、不銷、不提供超薄塑料購物袋,加大對生產、銷售超薄塑料購物袋經營戶的處罰力度,從源頭杜絕不合格塑料購物袋流入市場,才能有效遏制不使用不合格塑料購物袋的行為,為瀘州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和“國衛”迎複檢、建設美好的環境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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