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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策划书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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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策划(Architectural Programming)是总体规划立项以后,建筑设计之前所开展的一项关于项目整体建设的研究工作,该项工作能有效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性,保障项目建设的科学有序开展,促进项目的可持续发展。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带来的建筑工程策划书范文,欢迎参阅。

建筑工程策划书范文3篇
建筑工程策划书范文1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认真落实20XX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建设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和基础)工作,努力提高明水(甘新界)至哈密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第四同段安全监管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从今年开始在明水(甘新界)至哈密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第四同段内开展为期两年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现将有关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抓各施工队、创建示范施工队、重点施工点、抓关键的原则,大力推进本项目安全管理标准化。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工作,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本标段重特大事故为零、遏制较大事故、实现“零”伤亡工地的目标,推进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活动时间和参加范围

活动从20XX年开始,20XX年结束,为期两年。第一年为创建示范年,第二年未达标推广年。.

本项目积极参加活动。活动由项目部牵头,以各施工队为单位开展,预制厂、桥梁和料场等单位参加。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年:创建示范年。

各施工队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并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到班组、作业队。“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等有关法规和规范,重点围绕以下6个方面开展。

1.安全制度建立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各项目办要对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人造册登记,并对施工单位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各种操作规程进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应至少包括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各作业班组长、专职安全员、特种人员等)、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工程部、机材部、试验室、施工班组、仓库、预制厂、分包(协作)单位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特种设备验收登记制度、隧道等危险施工场所进出人员登记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品管理制度。

2.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制定、审查和执行情况:

项目办要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工地不出现重大安全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针对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滑坡和高边坡处理;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必要时,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3.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项目办要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认真进行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要建立劳动用工动态管理台帐,对新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尤其对长期工种施工人员要进行新技术、新工艺的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持有“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否则不得任职。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个人业绩档案。从事垂直运输机械、起重设备安装、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施工的人员,应当持有特种设备操作上岗证书,否则不得上岗。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向一线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范交底,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各项目办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计划,确定详细的安全隐患排查范围,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对排查出的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并及时复查。施工、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对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或者纠正。特别是对现浇桥梁、高墩大跨桥梁等高空作业安全设施,高边坡及滑坡治理安全生产预案,储油罐安全管理、施工用电、生活用电等方面,要重点进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监理单位应采取旁站、巡视等多种检查形式,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理,对于发现的问题,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予以整改,对于问题严重者,监理单位应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5.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情况: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的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并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情况应特别注意各类高空作业,大型桥梁、跨线桥的桩基、墩柱施工作业,水上作业的临边防护,以及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临时便道硬化安全设置是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临时用电线路的布设、拌和场和预制场的布置、选址是否符合相关规程,各种防坠落设施、救生消防避雷设施等是否按有关规定设置。

6.安全专项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

项目部在广泛推动建设活动开展的同时,确定某几个施工队为示范工地,各部门要积极申请,经项目部确定后,进行评审,及时总结经验,组织观摩交流。

各施工队在20XX年6月将总结报告上报项目部。

(二)第二年:达标推广年。

各施工单位在总结“平安工地”建设示范经验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印发本地区“平安工地”达标标准。各从施工队必须严格按照达标标准开展施工活动。项目部负责对各部门开展“平安工地”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整改。确保本标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活动结束后,项目部及各施工单位及时做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总结,巩固活动成果,对达标施工队和部门进行表彰。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制度化,不断规范本标段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对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具有代表性的“零伤亡”部门进行表彰。

四、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活动开展。

项目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杨海峰

副组长: 侯高峰 黄 冲

成 员: 陈满意 朱永辉 李成平 蒋松磊 王长军

各部门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推动活动的开展。

五、工作要求和保证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各部门负责人,确保“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建设“平安工地”是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消除事故隐患、构筑事故防控体系直接有效的抓手,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的落脚点。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管理,抓好落实,开展好各阶段工作。对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推动建设活动扎实有序进行。本项目的各部门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安排,明确活动目标成果,抓好示范施工队工地,严格达标验收,切实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足额到位。各施工队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地开展创建活动。各部门、预制厂、料场等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务求实效。

(二)切实做好“三个结合”,确保建设活动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同步实施,整体推进。

各施工队及部门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部门安全行为纳入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轨道;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把“平安工地”建设工作与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加强宣传动员和信息沟通,促进建设活动顺利开展。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建设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平安工地”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动员和信息沟通。通过召开推进会、横幅、举办培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推动“平安工地”建设各阶段活动在建设项目和各施工部门扎实有效开展,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并监督,形成有利的舆论氛围。对确定为本标段示范施工队的参建队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对在建设活动中走过场,工作措施不得力,工程现场管理混乱的部门,要坚决依法处罚,发生责任事故的要严肃查处。以“平安工地”建设为契机,创建更多更好的“平安工程”,为实现创建“平安行业”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在工程结束前,上报本部门“平安工地”的总结报告。

建筑工程策划书范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当前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结合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建设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规章制度,认真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省交通运输建设平安顺利推进。

二、工作目标

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载体,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两项达标、四项严禁、五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施工安全风险有效控制,减少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三、活动内容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严格按照《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XX]116)要求对各参建单位有关人员实行责任登记;各参建单位应按实际分工明确岗位职责;施工单位应建立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特种作业设备验收登记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二)严格依法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性强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本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监理工程师应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专职安全员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留有检查记录;施工单位应按批复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三)严格执行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施工单位应建立农民工动态管理台帐,对进场农民工和新上岗的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四)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参建单位应制定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计划,排查内容应按工程实际开展情况制定,建立施工安全隐患治理台帐;对排查出的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业主及监理单位应对隐患治理情况及时复查。

(五)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

施工总体布置应符合施工安全需要,临时便道设置、施工便桥的安全验算、临时用电线路的布设、拌和系统和预制场的布置等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炸药仓库须经公安部门验收;严格执行“四项严禁”规定(严禁在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严禁违规人工挖孔桩作业,钻孔确有困难的不良地质区,设计单位要进行专项安全设计并按设计变更规定,经批准后实施;严禁长大隧道无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措施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各类高空作业、跨线桥施工作业区域、水上作业的临边防护、防坠落设施、上下通道、救生消防避雷设施等应按规程和有关规定设置,隧道的掘进、支护、衬砌应符合规范要求。

(六)严格执行施工安全专项费用保障制度

建设单位应明确1%以上的安全生产经费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足额支付;监理单位应严格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费应完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

四、组织领导机构

省厅成立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和指导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赵平同志任组长,罗可、蒋鹏飞、王跃明、郑京杰同志任副组长,谢志军、李建斌、谢立新、夏涛、周志中、孙威期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质监站,郑京杰、孙威期分别兼任办公室正、副主任。

厅直各行业管理局、市州交通局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推动本辖区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开展。请将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4月30日前报厅“平安工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4724628;电子邮箱:XXX;联系人黄斌。

五、活动时间及范围

活动从20XX年开始,20XX年结束,为期2年。第一年为活动创建年,第二年为达标示范年。活动由建设单位牵头,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开展,设计、监理和监测等单位参加。凡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应参加活动。

六、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4.1—20XX.4.30)

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要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认真部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人人都能熟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示范实施阶段(20XX.5.1—20XX.7.31)

1、各建设单位要对照工作目标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内容要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保证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贯彻、执行到位。

2、确定一批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一般应选择具有一定规模,施工难度和技术风险较高的工程和施工合同段。

省公路局负责指导全省干线公路“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各市州交通局在广泛推动建设活动开展的同时,应确定不少于1个示范工程和3个示范工地进行重点指导。省公路局组织干线公路“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负责组织我省高速公路“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确定不少于3个示范工程和10个示范工地,各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应确定本项目示范标段。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统一组织高速公路“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

省地方海事局负责组织开展我省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

3、各行业管理局确定的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名单应在20XX年6月底前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抽查、观摩交流阶段(20XX.8.1—20XX.10.31)

省公路管理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地方海事局分别负责组织各自管辖范围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的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情况于20XX年8月15日前报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厅“平安工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上报情况对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进行抽查,并将确定的省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名单报交通运输部。同时将组织全省或区域性的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

(四)达标推广阶段(20XX.11.1—20XX.12.31)

根据我省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示范实施情况制定“平安工地”标准,并在全省各个项目中推广。

20XX年10月底前各行业管理局应将各自管辖范围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达标推广阶段工作总结报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11月至12月厅领导小组将对全省“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各阶段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活动结束后,将召开“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对达标工程和达标工地进行表彰,并向交通运输部推荐先进典型。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项目业主及参建单位要把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作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一项政治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创建“平安工地”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创建活动作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部署、落实、检查和推进。

(二)强化措施,积极落实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围绕创建目标和措施,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逐步推进创建工作,确保落到实处。同时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年”提出的“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抓好宣传,营造氛围

各建设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的动员和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四)加强考核,确保质量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内容进行督促、检查、考核,确保创建工作质量。要把定期检查与临时抽查、明查与暗访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边检查边指导,落实整改措施,扎扎实实提高创建水平。

建筑工程策划书范文3

一、现场围护:

(一)施工现场四周砌2.00m高240厚砖围墙。

(二)建立门卫制度,凡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现场,凡进入现场施工必须戴安全帽。

(三)对临街通行马路或建筑物处,在醒目部位设警示牌,引起行人或住户的注意。

(四)围墙外应书写宣传标语和三图七表。

二、施工安全防护

(一)外墙围护:

1、采用全封闭立体防护,脚手架的搭设要求详见附图,立网上、下边应与上、下两道横杆连接固定,连接固定点≤0.3m。网与网之间拼装严密。立网采用合格的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的密目安全网。操作层架子外边缘,设高度≥150的挡板,防止物体掉下伤人。

2、凡建筑物出入口处用脚手架搭设防护棚,防护棚的宽度≥3m、净高度≥2.5米、长度≥4m,防护棚顶为两层(上下层间距≥500),其上均满铺厚度不小于50的脚手板,在醒目处悬挂安全通道指示标志,

(二)临边及洞口防护

1、楼梯跟随着施工逐层加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1.05m,扶手栏杆不少于两道(0.5m,1.05m)。

2、对建筑物的留洞,和管道、电梯井(每三层)加设盖板或张挂平网。管道、电梯井四周(在没有砌墙前)和阴阳台栏板未施工前加设栏网或栏杆。

3、阴阳台周边采用栏杆防护,高度≥1.0m,设二道栏杆(0.35m,0.70m)。

4、预留洞口小边的宽度≥200时均应采取防护措施,可设防护栏杆(要求同阳台)或盖板(盖板必须固定不能滑动)或下设平网防护。

5、屋面挑沿板施工时,其底下加设平网,屋面卷材施工时加设挑网或栏杆。(要求同阴阳台)。也可采用围网、围笆,必须封闭严密。操作人员同时须挂安全带。

(三)井桩施工安全措施

1、粉砂层状态土方开挖防护

(1)本工程采用人工成孔,土质情况复杂,杂填土为大量建筑垃圾组成,易产生坍塌,施工危险性较大。根据杂填土层特点,开挖容易塌方,在遇到影响井桩成孔的大体积建筑垃圾时,应将该处松动的建筑垃圾清除干净,在其原位按原井桩直径用强度≥MU7.5的机制砖(M5.0水泥砂浆)砌井圈,砌至设计的桩顶标高时(略低20—30),在其顶面用1:2水泥砂浆找平抹光,在具有一定强度后,重新弹轴线再进行开挖,确保人身安全。

(2)施工操作安全措施:

a、施工前由施工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包括对应急急救的知识培训,防护用具、照明、通讯手段、操作方法、注意事项、施工任务安排等进行详细交底,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b、在施工前对施工设施、工具、防护用品、电缆等应仔细检查,不得将不合格品投入使用,不得有不适应在井下工作的施工人员。

c、井下照明采用36V安全电压,橡胶软皮5芯电缆,防爆灯头,电缆无磨损、裸露,部件接触良好,井下不设开关,照明漏电控制开关箱设在距孔边20xxmm范围处,如发生危险由井外人员及时拉闸断电。

d、为防止从井口掉下石块等杂物对井下人员造成打击伤害,井下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应将井口加盖,倒土时打开,放下吊桶后及时覆盖,井盖根据井口大小制作木质的井盖,并在进风管、井绳、安全帽、电缆入口处留孔或开斜槽,并加垫圈。

(3)通风及防毒措施:

当井桩开挖随深度的增大,井内氧气随之减少,二氧化碳含量增大,临近地下有害气体漏向井孔内,导致有害气体浓度增大,氧气浓度降低,当氧气含量低于18%时,便会阻碍作业人员正常生理机能,因而为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a、采用空气压缩机5000L/h对施工井内连续通风10分钟,将孔内原有气体排除,并用器具吊下点燃的蜡烛检验是否熄灭,若无异常反应,方可下人继续施工。

b、在施工中,为及时测定出是否存在有毒气体,工作人员每挖深1m,检验人员应用比色法,仪器法等或小动物测试法简易快速的方法迅速测定井下气体,严禁井内人员使用明火,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现象。

c、井下、井上施工人员应随时检查孔壁土体的稳定性,施工中应尽量保持原状土不被扰动,当发现孔壁出现流土、流砂、裂缝、坍塌等现象,应及时撤离现场,并将发现的实际情况向施工员、项目经理汇报,项目技术人员通过具体分析采取相应的加固,支护方案处置后,方可继续施工。

三、建筑周边防护棚:

(一)安全通道:

1、进入建筑物应设安全通道,安全通道应有明显的标记,非安全通道必须全部封堵,不得随意进出入。

2、安全通道入口处必须搭设有长(≥3m)*(≥2.5m)*净高(≥2.5m)的双层安全棚,双层安全棚之间的间距≥500,双层安全棚必须满铺脚手板,横杆间距不得>600,立杆间距不得>2m。

(二)用电设施:

对现场用电设施,总分配电箱应设有安全区域和标设警示牌、门锁及防护栏杆。

四、垂直运输机械操作安全

(一)塔式起重机

本工程使用一台塔式起重机,作为主要垂直运输。塔式起重机严格按塔吊起重机基础、安装、拆卸、运转等安全检查制度,以及操作规程执行。

塔吊委托专业单位安装和拆除,必须经审核,持有安装资格证书方可委托。

塔式起重机安装,运行,拆除安全重点。

(二)门式龙门架:

本工程主体工程完成后,拆除塔吊设置龙门架。

龙门架安拆运行,必须按《龙门架及井字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要求。

1、设置方案:

(1)本工程为七层框架,总高度24.7m,装饰期间设置两台门式龙门架。见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图。

2、安装要求:

(1)安装工艺流程:

a、龙门架定位;

b、龙门架基础施工(经安检人员验收);

c、底盘就位;

d、立柱安装(两侧立柱交差安装),临时固定或缆风绳拉结;与此同时卷扬机就位,地锚和接通电源;

3、架体基础的施工

(1)基础应按架体宽度(b+0.8)*1.00范围进行翻土夯实300㎜,再做300㎜厚3:7灰土,压实系数均须过到0.95以上,然后做(b+0.4)(一)*0.60*0.25钢筋(4Φ12,φ8@200)混凝土C20条形基础。

(2)地基承载力>80Kpa,表面平整度≤10㎜,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

(3)条基两端按龙门架立柱正确留置地脚螺栓。

4、架体安装:

(1)将最下面立柱与条基预埋地脚螺栓固定。

(2)两立柱上端进行拉结固定,然后两边立柱交替安装,两边立柱每安装一节,均用临时缆风绳或与建筑物进行固定。

(3)安装达到高度时架设天架,吊挂垂线,拉结缆风绳,每间隔二层与建筑物进行拉结。其垂直度调整到0.005H且<100㎜/

(4)安装导轨,导轨接头处不得出现1.5㎜的差台,导轨必须顺直,不得弯曲变形,其垂直度同架体要求。

(5)安装地导轮及穿钢丝绳。

5、龙门架安全保护装置:

(1)安装通向各楼层之间的通道,通道两边搭设高度≥1.2m栏杆和与吊盘之间的安全门。

(2)安装停靠装置,吊盘内外均有停靠杠,停靠装置必须灵活、可靠。

(3)吊盘设置进料安全门栅栏。架体四周(除进出料口)用密目安全网全封闭。

(4)搭设进料口和卷扬机棚,进料口长度≥4m,宽≥3m,高度≥2.5m。

(5)天梁下安装超高限位器,限位高度离天梁≥3m。

(6)设置紧急断电装置和联系信号。

6、龙门架运行:

(1)安装和保护装置完成以后,经安检专业人员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2)验收工作在检查各部位装置完善后进行空载运转,各装置动作有效后,再进行荷载试验,荷载应逐步加荷,按额定荷载的0.7、1.0、1.2倍进行试验,试验全部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

(三)吊篮脚手架

1、防护要求:

(1)吊篮或吊架荷戴不得超过1150N/㎡,一般只能2人操作;

(2)吊篮使用的钢丝绳型式、规格和长度都应符合说明中的要求,保险钢丝绳直径(d)不得小于12.5mm。

(3)吊降吊篮时,须同时拉动手葫芦;

(4)吊篮四周用密目安全网封死;

(5)挑梁必须采用不少于14#的工字钢或16#槽钢。

2、注意事项

(1)禁止大风作业。

(2)必须设专人定期(在使用时每月不得少于两次)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3)起降操作时不得碰撞建筑物,且操作人员系好安全带。其吊篮脚手结构见附图。

五、施工机械操作安全

(一)砼搅拌机:

1、安装前准备:

(1)安装位置场地进行回填夯实、平整。防止因水侵后下陷,造成机械倾斜,造成机械损坏或倾覆事故。

(2)宽出搅拌机底面每边500㎜范围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100厚C20砼和表面1:3水泥砂浆抹光)。

(3)在搅拌机附近合适位置挖砌洗罐沉淀池(容量≥2m3),并设置污水抽水泵(1″泵)。沉清后的水重复使用,不得将洗罐水直接排入下水中。

(4)搅拌机场前设有钢筋隔栅的水沟,四周设有排水沟,排入沉淀池。

2、搅拌机安装:

(1)搅拌机就位后,将机体支起,砖砌支墩(外抹灰)支墩上设放枕木,使机体座落在支墩枕木上。

(2)利用水平尺或透明软塑料管注水进行测平,调正调平机体,保证机体在同一水平面。

(3)搅拌机上料斜道安装稳定,上料斗坑四周用砖或砼板砌档。

(4)拉接电源,设开关箱,开关箱离机操作人员距离不大于3m,开关箱必须设漏电保护器(额定电流≤15mA0.1s动作)。不得以搅拌机自身操作开关箱替代开关箱。机体外壳金属体必须与接地保护PE线相连接。

(5)接通水源,在搅拌机侧边设蓄水量≥1m3的蓄水箱。

3、搅拌机试运输前的检查:

(1)检查电器箱与电源接线是否正确;

(2)检查减速箱润滑油位和油质,不合格者应及时补充和更换;

(3)各个黄油注孔、杯中注润滑油;

4、空载运转:

(1)合闸点动搅拌机,检查旋转方向,及旋转平衡无异常噪声或冲击现象。

(2)拌筒正、反向旋转,每两分钟一个循环,反复进行15min后,查看电机,变速箱是否发热。

(3)上水泵上水是否正常,上水器计量是否正确。

(二)电焊机

1、一次线应完好无损,一次线必须架空拉接。

2、电焊机在潮湿地面应下面垫木板。

3、电闸箱接保护零线和漏电保护器。

(三)氧气焊

1、氧气焊氧气、乙炔表完好有效。

2、氧气瓶和乙炔瓶应分离≥6m放置。

3、操作场地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切割物体下方有防火和掉落措施。

(四)手持电动工具

1、胶皮软线必须采用三相四线制,电动工具外壳接有保护零线返回到电闸箱漏电保护器。

2、所用软线必须完好无损,对脱皮或已老化软线不得使用,所用软线其截面≥1.5mm。

3、操作人员操作时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操作面,所使用的工具停放要注意稳妥。

六、施工用电

(一)专业人员及档案

1、专业人员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装、维修和拆除必须由电工完成。本工程电工必须具备有五级水平。

(2)电工职责

①掌握本工程所有用电设备的性能,用电功率、电气设备操作方法和操作措施。

②经常检查用电设备运转情况,检查电气装置和操作设施是否完好。

③停用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箱,对较长时间不用的设备应拆除接线。

④搬迁或移位用电设备必须由电工进行完成。

2、安全技术档案

(1)现场用电设备建立档案,电气设备的试、检验情况做好记录。

(2)接地电阻进行测定记录。

(3)每月由电工对现场所有用电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以及接地电阻的测试,做好检查记录。

(二)接地保护及供电线路:

1、保护接零

(1)对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①电机、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②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③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架。

④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物件。

2、接地和接地电阻

(1)在配电总箱及送电线路中间和未端作重复接地。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电阻≤10Ω。

(2)接地装置可利用建筑物正式接地线。

(3)接地体可采用角铁、扁铁、钢管或园钢。

(4)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5)对塔吊、施工电梯等高矗设备作防雷保护装置,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地阻值不得大于30Ω。防雷接地可利用建筑物正式防雷接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