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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土地工程施工租赁合同(通用14篇)

栏目: 施工合同 / 发布于: / 人气:5.21K

建设土地工程施工租赁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土地工程施工租赁合同(通用14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 (大写)元。预计用款为一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

第三条 借款利率: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如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条 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____ 年____ 月起至____ 年____ 月止,就国家规定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贷款逾期不还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文件,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六条 代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计算与银行规定加收借款方罚息计算相同。

第七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八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建设土地工程施工租赁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祥见附表1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依照合同单价和甲方代表签证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合同报价中没有的项目参照相近项目单价或双方议价进行结算。

二、合同工期

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工期为_______天。

三、质量要求

满足设计图纸要求。

四、合同造价

工程预算总造价:

1、甲方责任:

(1)乙方进场施工的一切有关手续均由甲方负责办理好,施工期间如有需要甲方出面协调解决的事项,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2)甲方应协调好工地的其他施工单位,尽快清理施工场地,确保施工顺利进展。

(3)负责向乙方支付工程费用。

2、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合同图纸及签证要求,保质、保量施工。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3)乙方必须最好安全生产工作,若违章作业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完工。

五、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竣工日期推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如遇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不能施工。

3、乙方原因经甲方代表同意顺延的其他情况。

六、工程验收

工程完工,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报告和主要材料产品合格证,甲方5天内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办理有关签证手续。

七、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工程结束

1、工程预算造价:依照合同单价(附表1)和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合同报价中没有的项目参照相近项目单价或双方议价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后,乙方进场施工2天内,甲方预付工程款金额为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结清工程余款。

八、违约责任

1、若乙方逾期交付使用,则按合同价的_____%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待付款中扣除。

2、若由于乙方原因无法按时按量完工交付使用,致使甲方受到业主处罚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若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则按合同价的_____%/天向乙方支付逾期滞纳金。

4、如一方违约,按合同总价的_____%支付给对方。

5、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设土地工程施工租赁合同 篇3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具体详见附件一改造项目工程表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第三条合同工期

1.双方商定总工期 30天。

开工日期: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可以顺延。

①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火灾、地震)等造成的停工。

②因设计图纸修改,增加了工程量,而受影响时。

③因停水、停电等情况达六小时以上时。

④甲方因财力不足或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受影响时。

⑤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和接通施工水源、电源时。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

(二)工程保修按建设有关规定执行,保修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

(三)属乙方施工范围的工程项目,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乙方应给予修补。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品牌、型号采购。

(二)材料设备附有出厂合格证明,材料设备有异议进行检验。

第六条付款方式

(一)由乙方完成工程量的30%,甲方付总造价的30%给乙方;

(二)乙方完成工程量的60%,甲方再付总造价的30%给乙方;

(三)当工程竣工验收后七天内甲方支付竣工结算总价的37 %;

(四)剩余3 %工程款在竣工验收之日起三年内一次结清。

第七条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负责解决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道路畅通;

2、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验收并支付乙方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保证施工质量,精心施工、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凡施工期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① 承包人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② 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服从遵守施工场内各项管理规定,无条件服从场地内保安的管理,妥善处理好相邻单位的关系,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③ 乙方施工期间损坏原有建筑物、消防设施应负责一切后果。

2、负责做好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工作:

3、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工程施工结束后,负责清理完毕场内建筑垃圾。

第八条其它事项

(一)合同签订后,甲方要求增加或变更工程项目,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1、经双方充分协商,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

2、待乙方提交设计图纸、报价或项目调整后,甲方须分别签字盖章认可;

3、增加或变更内容所需材料必须落实;

(二)乙方施工凡因乙方人员施工不当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三)甲方不具备施工条件造成停工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停工的误工损失;

(四)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研究另立补充件,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合同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裁决。

(五)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土地工程施工租赁合同 篇4

一、监理服务的形式

1.服务要求

例:对监理单位的资质、监理服务的主要方式及监理工作的隶属关系等方面的要求。

2.组织机构

例:对监理服务机构的设置、工作计划的安排、主要人员的资质等方面的要求。

二、监理服务的范围

1.服务范围

例:监理服务所包括的工程范围和工作范围。

2.服务目标

例:监理服务的性质、目的及主要工作目标。

三、监理服务的内容

例:本条所列的监理服务各阶段内的具体监理工作,应主要参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 077-95)的内容予以归纳,并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予以补充。

1.编制监理规划或计划;

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

3.参与支柱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成果和施工图设计;

4.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5.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常规工地会议;

6.已发布开(复)工今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7.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

8.验收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审核其人员资质;

9.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

10.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

11.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

12.审批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

13.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

1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核批承包人的修正计划;

15.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16.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17.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18.发布停工令;

19.对已完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

20.签发中期支付凭证;

21.发布变更令;

22.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

23.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24.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和年报;

25.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26.签发交工证书;

27.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门和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28.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29.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

30.签发工程缺陷责枉终止证书;

31.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32.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33.其它。

四、业主对监理单位的授权

例:业主在此明确: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随行监理服务时的职责范围和权限,以及根据本项目或本工程的特点授予监理单位的其它权力。

五、监理服务的依据

例:1.监理合同;

2.业生与第三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协议及附件;

3.合同图纸及说明;

4.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5.合同指定使用的标准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验规程等;

6.国家、交通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监理法规等;

7.其它。

六、其它

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对本附件的内容予以变更。

业主:(盖章)监理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b 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一、文件和资料

例:业主在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下述文件、资料:

1.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与条件__份;

2.业主与承包人共同确认的已标价的工程数量清单及其说明__份;

3.合同图纸和相关的标准图纸及说明__套;

4.合同指定使用的技术规范、检验评定标准、操作远规程__套;

5.其它。

二、决策与决定

例:业主同意:根据监理单位针对有关项目或本工程的工期、质量、投资、合约和安全等重大问题的请示,及是时予以决策或决定。

双方在此约定:业主对上述问题给予书面答复的期限。

三、协助

例:业主在项目所在地对监理单位提供如下协助:

1.建立监理工作人员及个人财产的出入通道;

2.建立监理服务费用财务通道;

3.建立监理服务所需的公关和信息通道;

4.避免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履行监理服务而导致的第三方的收费(不含税金);

5.解决非监理单位原因而发生意外事件时,监理工作人员的遣返和相关事宜;

6.其它。

四、设施与物品

例:业主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下列设施、设备及物品,并承担相应的使用费和维修费。

双方在此约定:业主向监理单位提供下列设施、设备及物品的品种、数量、使用时间和期限:

1.办公设施(办公用房、配套水电及附属物品);

2.生活设施(生活用房、配套水电及附属物品);

3.办公设备;

4.生活设备;

5.通汛设备;

6.交通设备;

7.试验、检测设备;

8.办公物品;

9.其它。

双方在此约定:下列设施、设备和物品由监理单位自备,业主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监理单位自备的设施、设备、物品清单及经济补偿办法

五、辅助工作人员

例:双方约定:业主向监理单位免费派遣工作人员___名,服务人员___名,辅助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工作。

双方约定:下列辅助工作人员由监理单位自行聘用,业主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监理单位聘用辅助工作人员清单

及经济补偿办法

六、其它

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对本附件的内容予以变更。

业主:(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建设土地工程施工租赁合同 篇5

高压线路架设工程施工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___________工程。为明确和维护甲、乙双方责权利,依据__________________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平等自愿公平原则,就本工程施工安装及管理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内容和范围:高压线路架设;变压器安装;配电间高低压配电盘及计量安装。拆除原已安装变压器及高压电杆;延伸高压线路的电线电杆架及安装;配电间拆除及搬迁安装。

六、合同工期: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施工后七个工作日完工。

七、质量标准:本工程严格按国家相关电力安装工程技术规法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报电力主管部门验收。

八、工程款项支付:工程完工交付甲方乙方正常使用后,由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九、甲方责任:甲方必须在通知乙方进行开工前三日对施工现场进行整理,清障确保施工车辆畅通,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遗漏问题。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否则视为违约。如甲方未按以上合同约定完成影响到施工进行,工程相应顺延。

十、乙方责任:负责本工程设计电力线路敷设及相关材料设备采购安装,保证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确保按期按质完工,通电正常使用。

十一、安全施工: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有关规定工程操作,如在施工期间因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因发生的一切费用,非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因不可引起的安全事故工程损失,工期延误由甲乙双方协商承担。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对合同有关条款有不同看法或发生其它争议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到一致意见的可向有关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起诉法院解决。

十三、本合同正本______份,副本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_份,副本______份。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补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设土地工程施工租赁合同 篇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承建的模板单项工程,于 年 月 日,由甲方发包给乙方采用包工方式进行施工。

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助及分工负责等原则,根据本工程的情况,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按益施工图纸中基础分部  以下所有模板工程项目与设计变更单的所有工作内容。

二、承包造价:以模板与砼接触面积计算工程量,包括所有制、安、拆、运及现场文明施工中的工作内容,并承担所有预埋铁件拉墙筋的安装,每平方米 元(该承包单价已含乙方管理费、各类补贴费用及制安模板所用的铁丝、铁钉在内)。

三、组织领导

1)甲、乙双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动、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政治素质及身体、技术素质,严禁使用童工、女工。

特殊工种必须持有上岗证、操作证。

经批准进场的工人须持有效证件。

进场时,每人交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并附花名册一式二份。

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人员,以保证本组技术实力和队伍的稳定性。

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如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制度及宿舍、伙房纪律。

4)合同期内,未经双方商妥并正式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不得单方撤离施工队伍,否则,因此而导致施工现场生产停顿、延误工期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单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冻结乙方的承包工程款。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进场人员的生活住宿条件,负责申报临时户口

2)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3)提供施工必要的机械设备,负责机械的一次性调试运转(以后由乙方负责),小型工具由乙方自备。

4)保证材料供应(材料运至现场 米内,但不提供塔吊运输),如确因种种原因供应不足时,甲方应及时安排其它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配。

工地现场计时工每工日 元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遵守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

尊重和服从建设、临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严格本班组自身的安全生产教育。

每个工人入场时,都必须认真学习、遵守执行经理部制订的《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附后)等制度,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避免民生安全事故,并承担凡是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的大小安全事故的责任。

3)提倡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并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搞好与建设、

4)绝对服从甲方的工程进度安排。

班组长必须在操作作业现场,未经经理同意不准离开工地。

应保证足够的施工力量,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负责组织工人进退场,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5)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配合比合下料,、不造成人为的浪费。

收工前要把剩余的材料清理并尽量回收,做到工完场清,不准从楼层上往下倒建筑垃圾。

6)爱惜甲方的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承担本组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的维护与保管。

违章操作致使机械设备和工具损坏的,其维修费用及由此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严格履行材物领(借)用手续,工完退回。

7)模板制、安必须保证几何尺寸准确和牢固,不准出现下垂、胀模、漏浆等现象。

每次浇捣砼梁、板、柱的时候,必须派专人跟班,以保证质量。

如砼胀模超过允许偏差值,乙方应在拆模后立即负责凿平。

在安装及拆模后,应及时将板面及楼面的垃圾、材料清理干净,避免影响下道工序的施工。

工程完成后,必须把所有木工用料堆回指定位置。

8)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以上各项规定和要求,否则,甲方有权逐项予以罚款处理,所罚款项在结算款中一次扣除,情节严重者则予清除离厂。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建设、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

如果由于设计和管理指挥原因造成损失,所有经济全部由甲方负责;由于操作者盲目蛮干、图速度、不按规范规定操作所造成的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工期

根据项经理部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的时间、期限,保证按期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

七、付款方法

1)为保持施工生产的稳定、连续性,甲方按乙方所完成的施工进度支付给 %的工款,基础工程完工且验收通过后,十天内结算并付清所有工款。

若乙方中途因不能保证甲方的工期、质量、安全及违反国家有关法规而退场,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承包余款,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结算程序:每月底结算当月   日的工作量,乙方根据主管工长签证的分项工程验收单、现场质检证质量等级、下道工序工长签字接收,经项目经理审核,报公司预算部结算核定,总经理签字同意后,财务部在下月十五日左右予以支付。

八、其它

1)由甲方违章指挥或强命工人违章操作造成的伤害,其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造成终身致残的,视程度予以赔偿,但最高幅度赔偿为一次性 元封顶。

2)由于他人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伤害,其经济损失由肇事者负责。

甲方负责追查伤者费用暂由甲方支付。

3)凡操作者违反操作规程和工地有关规定所造成的伤害,其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4)伤者费用在 元以内,不管何种原因均由乙方自理。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甲方对以上各条款负有解释权。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完付清所有承包款时失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建设土地工程施工租赁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双 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项目内容:综合布线系统施工和测试,辅材和线管线槽的采购、安装铺 设。

第二条 工期

1 、本项目的施工期限为合同签订后的 个工作日。

2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甲方审核批准后,工期可做相应调整。

2.1 、重大设计变更(指设计功能改变、在关键线路上的改变)造成的工期 变化,并经甲方书面确认;

2.2 、 双方书面确认的计划工期改变;

2.3 、不可抗力因素。

第三条 承包方式和造价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具体内容参见网络工程设备报价清单)。

2、项目总造价:人民币(大写):(¥)。工程 施工信息点数、单价及材料报价清单为合同附件,项目最后造价按实际 施工工程量结算。

第四条 付款方式、结算方式

(一)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人民币(大写) 。 (¥ );

3、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到乙方合同总价的 65%, 即人民币(大写) 。(¥ );

(二)结算方式:

1、乙方已根据甲方的需求进行评估和整合整个布线工程所需材料及工作量, 本合同总价为工程综合材料及施工费用总和。

2、若甲方需求有变更时,工程施工时发生增项部分,合同总价报价清单已有 的项目按报价清单中单价乘增项部分工程项目数量。如合同总价报价清单中没有 的项目则按甲乙双方协商后经签证后的单价为结算依据。该计算原则适用于工程 施工时发生减项部分的计算。

第五条 材料供应

1、材料供应:施工前乙方提供材料经甲方审核、认可后,方可使用。

2、采用新型材料和代用材料时,乙方须在甲方的书面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 使用。

第六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为乙方的施工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并协调水源、电源,提供材料的合 理堆放场地,协助乙方顺利进行施工。

2、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3、指定项目负责人一名,负责与业主及相关协作单位的协调工作,为乙方 提供可持续施工的作业面,并负责平时乙方增、减项的签证。

4、组织本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按时完成并交付该工程。

2、严格按照甲方与最终用户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

3、负责本合同附件明确的材料采购、保管、运输、安装、保修。

4、接受甲方和当地安全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

5、因乙方的过错造成工程有质量问题时,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必须在三天 内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有异议应及时协商解决,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 应随意停工或借故拖延工期。

7、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 成的损失和罚款。

8、负责施工场地的安全防火,文明施工,施工工人人身安全及卫生等工作。

第七条 工程项目及设计的变更、修改

甲方因最终客户需要,作出设计变更时,应书面通知乙方,经确认后签证, 若由此导致工程延期的,工期应当顺延。在施工过程中若甲方提供的施工内容及 图纸与投标内容及图纸不同处,按实际情况作增项或减项处理,由乙方提出书面 报告,乙方协助甲方共同经业主及监理方签证确认。

第八条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及说明和有关操作规程精心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达到施工图说明和国家颁发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验收标准。

2、本工程承包范围内所有的单项工程的质量,均达到国家或行业的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双方如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 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三天内,乙方将全部有效的技术档案资料二份,送交甲方,确定 验收日期,并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之日即为竣工日期。验收不合格, 乙方应在甲方的限期内进行整改,再实行验收,并以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 作为竣工日期。

2、工程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有关设计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 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等为依据。

3、隐蔽工程在验收通过前不得封闭。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规定支付工程款,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外, 另外每日按 尚未支付的项目款项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规定按时完成该工程,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完成该工程外,另 外每日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或乙方使用的设备、材料如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的,甲方有权让乙方返工整改,并由乙方承担由此 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3、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出现乙方严重违反合同重要条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并终止支付未结算的工程款。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

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损失,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 由贵阳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裁定。

第十二条 工程保修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半年内为保修期。保修期内如发生工程质量的问题,由乙方免费按甲乙双方商定的限期进行维修,设备保修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三保法》严格执行工程完工后两年内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维护服务。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 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向对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证明材料, 根据实际情况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 决定部分或全部免予承 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其它

1、合同签定当天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安全、人身死亡事故,由乙方自 行承担相关责任,因此而引起甲方连带损失的,由乙方做相应赔偿。

2、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或工人窝工的,甲方按每日按合同总价的千分 之三做相应补偿。

3、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线管线槽的楼板开孔和开孔的破坏修补、管道开挖和铺管及回填复绿等工作内容均不在本合同工程实施的工程量范围之内,合 同价款中也不包含以上的工程量报价。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 为本合同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 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

6、合同正本及附件共柒页,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多页的须盖骑缝章方为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土地工程施工租赁合同 篇8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本工程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为保证工程施工顺利实施,保质保量,安全文明按期交工,双方达成如下条款,望共同信守。

一、工程项目名称

凤凰国际项目部城南停车场车库墙体涂装工程

二、工程施工工期

自______至______工期为______天竣工

三、承包方式

有乙方包工不包料的形式自行组织施工。

四、工程质量

按照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涂装要求验收 ______年内墙体保证粉刷质量,不褪色.不掉皮。

五、工程报价及拨款方式

工程报价:工程单价墙为 元/㎡;柱、梁位 元/㎡ 工程量结算方式;按实际竣工面积进行计算。

工程款结算方式

该工程项目开工做完后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标准验收合格后,甲方拨付乙方工程结算款至95%其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再与支付。 ( 工程款竣后乙方向甲方完全交工后才予以支付给乙方相应的款项)。

六、施工方法和维护

1、墙面颜色:白色

2、保修期为1年,在保修期内如出现墙皮脱落或起皮、较大面积发花、脱色现象,由乙方负责维修或重新刷漆,直至甲方满意。若甲方通知乙方后2日内仍不作为,则甲方有权另行安排施工对施工,所产生的费用加10%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七、安全文明竣工要求

1、乙方在施工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及文明施工条例要求标准施工;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整个施工过程施工环节,并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3、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采取安全施工保护措施,造成作业职工及有关人员的人身伤害伤亡及建筑材料等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乙方在施工竣工后,负责施工现场的垃圾清除,保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

一、违约责任

甲方:

1、在工程施工中如需变更技术等规范要求及时与乙方说明;

乙方:

1、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把好工程质量关。

2、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造成重新返工,工期延误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人为的工期延误,每拖延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5%进行罚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二、未涉及条款,有甲乙双方协议解决,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双方及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土地工程施工租赁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公平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甲方就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内容与乙方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  

二、 承包工程内容:  

三、 承包及付款方式:包工包料,暂估价为 万元,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支付进度款。  

四、 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五、 工程质量  

1、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市政工程施工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  

2、 隐蔽工程必须接受业主单位派驻工地代表检查验收和质量监督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 工程竣工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验,发现不合格工程部位,必须无条件返工,直到合格为止。  

六、 工程造价  

1、 工程承包预算造价执行(20)《____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定额》;材料价格按施工当期的《____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____省建设维修工程造价信息》计取;工程量按实计取;人工费按相应规定调整。  

2、 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工作量由乙方编制竣工决算,甲方报审价部门审核后,结算工程承包款项。  

七、 工程款拨付  

1、 工程竣工决算审核后,其余工程款付清。  

八、 施工安全  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土地工程施工租赁合同 篇10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年?月?日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___为兴建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万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__个月(天),或: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5.甲、乙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后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份,双方各执__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编码: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二、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词语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1.甲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又称发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5.工程监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6.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又称施工总监。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9.工程: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久工程服务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11.设计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6.保修金:指为本合同保修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复,按合同中约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额。

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_____、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中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啸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8.竣工验收:乙方按合同约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意见不能统一,则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0条中约定的办法处理。

2.设计文件: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

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乙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甲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应接受并执行。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技术标准的替代:若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中尚未有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条文时,可使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技术标准,若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应由甲方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若工程结构或施工工艺特殊,没有相应技术标准时,应由甲方提出技术标准,或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应技术标准,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合同文件的书写或解释以及双方来往的文件均使用汉语。若需使用_____语言作为辅助语言时,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但当两种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条例和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乙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甲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乙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_____、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

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条?施工期

1.开工: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甲方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乙方应在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内开工。

2.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时,应在接到开工令后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作出答复。若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应顺延。若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则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施工期延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长。

(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

(2)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4)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

4.暂停施工:在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乙方暂停放工,并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暂停施工。乙方在落实了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并在接到监理工程提出复工通知后,才能继续施工。

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错误或停工责任在甲方时,乙方停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由此影响的施工期相应延长。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条件。如果在本合同执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应与乙方进行协商,并签署提前竣工协议,乙方应按此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6.阶段工期:若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

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1)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除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由甲方供应外,均由乙方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自行采购、运输、检验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工程材料应具备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的材质证书或试验报告。

(3)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或设备不合格时,该批材料或设备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或设备符合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副本应交给乙方,甲方应对其质负责。

2.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检报告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3.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1)主要分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将材料、设备和人员进场情况及施工工艺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认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材料、工艺流程的操作的检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因监理工程师的不正确指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施工期延误,则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期相应延长。

4.隐蔽工程验收:

(1)乙方在自检合格并签署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单,在覆盖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内进行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认后,乙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2)若乙方未经验收而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剥开或开孔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和验收通知48小时未能进行验收,而乙方已自检合格,则可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事后应予确认并补办签认手续。

5.试验与检验:试验、试件应按技术标准的要求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单位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及时将试验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有权指定取样送检验单位复检。

6.质量等级: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以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担返工与修整费用,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7.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1)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

(2)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价格和费率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累积超过8小时,使乙方受到损失时;

(4)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3.工程预付款支付: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时,乙方可在约定预付款到达日10天后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从应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4.工程量确认: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核签认。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表后3天内未提出异议,乙方所报工程量视为已被监理工程师确认。

若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所报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应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若乙方拒绝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核报,则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为准。

5.进度款支付:甲方根据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和办法,依据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内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1.甲方提出的变更:甲方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将变更方案送交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根据变更图纸落实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若变更涉及设计规模和设计标准的改变,则应事先与乙方协商。

2.乙方提出的变更: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减或施工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但乙方为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扰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计造成的变更: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与设计出入较大或其他严重不合理设计时,监理工程师应在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予以延长。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单价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单价;

(4)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备案。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船机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甲方同意后实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防护措施费用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条件变化所发生的安全措施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条?_____

1.工程_____: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人员、船机设备_____: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_____,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也属不可抗力。

2.损失报告: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通报损害情况,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损失情况、清理和修复费用以及施工期延误的报告。

3.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3)乙方设备、船舶和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4.损失补偿: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坏时,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后由甲方给予合理补偿,但此类补偿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由本条第3款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清理与修复工作的责任和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共同签署备忘录约定。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1.验收申请: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接到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后7天内予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甲方审批。若工程及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甲方应在接到申请报告14天内组织验收;若工程或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对工程或竣工资料予以整修或补充,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工程及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和组织验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2.验收程序:

(1)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有关各方;

(2)甲方组织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听取有关单位对工程管理、设计、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汇报;审阅工程竣工资料,查验现场,并对工程遗留或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4)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5)工程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应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3.现场清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竣工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竣工资料提交的份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竣工图纸和资料;

(2)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3)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4)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

(5)沉降及位移观测资料;

(6)竣工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7)施工报告;

(8)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

5.竣工结算:

(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审核确认,并在确认后7天内将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若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未予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则视为已被甲方确认。

(2)甲方在确认结算报告后7天内未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从确认结算报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整。疏浚工程不设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阶段验收工程的保修期从阶段验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责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内有责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损坏,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协助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返修:保修期内,对应由乙方负责的返修内容,乙方应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内开始实施返修,并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内修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数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保修金和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返还乙方。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1.争议: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提请主管部门调解,或协商及调解无效,可选用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向有管辖权的合同_____机构申请_____;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停工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违约: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均为违约。违约方应对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4天通知违约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索赔:因甲方违约或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以及其他索赔事件发生时,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在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申请。

(2)在提出索赔申请后14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提供同期记录副本或其他可靠证据,并列明索赔款额、延长施工期及其计算依据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及时进行调查并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后28天内,甲方应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并将确认的索赔款额列入甲方付款计划。

(5)若乙方对甲方的答复有异议,可按本条第1款执行。

4.赔偿: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和标准要求乙方赔偿。

(1)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等级;

(2)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奖励

1.奖励: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乙方奖励。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等级;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1.合同中断: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施工船机和人员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终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结算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终止。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保修金后,保修条款终止。三、合同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

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一条?词语定义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组成和解释次序的补充或更改。

2.设计文件:

(1)甲方提供设计文件的份数;

(2)乙方负责部分设计时,提交设计文件时间、份数。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列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地点、内容、规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结构型式,并明确合同范围内水工、堆场、水电、土建、机械、疏浚等不同专业的施工内容。

第四条?技术标准

2.技术标准的替代:

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术标准及应用范围。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

辅助语言。

2.法规:

责任书取得,经甲方委托施工之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

(10)工程完工后,向甲方及时上报该工程的施工总结。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业主、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

必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

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期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结算总价的________或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罚金。

七、付款方法

(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实际施工进度,每月或每一单项工程完工后,根据业主给甲方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到甲方帐户后三天内按________%扣除税金和管理费后支付给乙方。

(2)质保金: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_ ______%逐月或每单项工程逐次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________年后,据实返还。

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________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八、其它

(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____%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收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九、甲方对本责任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该责任书自双方签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保修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土地工程施工租赁合同 篇1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需建占地面积㎡。乙方负责泥工、木工、小工、模板、机械、脚手架等施工工具,由甲方提供建房材料,每平方米造价元,计总价元,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条:范围、原则

1、甲方将按建筑材料提供到建房地基,需要建材乙方必须提前向甲方告知。

2、乙方必须按图纸施工,如有变动必须通知甲方协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产生返工的一切工料费用由乙方负责。

3、从放样落基日起乙方应在月内全部完工。

第二条:付款方式、结算方法

1、基础完工付款 元;

2、第一层结顶付款 元;

3、第二层结顶付款 元;

4、第三层结顶付款 元;

5、结顶付款 元;

6、内墙粉刷完工付款 元;

7、外墙粉刷完工付款 元;

8、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没有质量问题,留质保金 元,质保金月内付清。

第三条:施工安全及管理

乙方在施工期内要做好安全施工,如有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在施工期内水泥配比、拦料乙方负责交代手下做到拦料、水泥配比完好。

第四条:其他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商议解决。

第五条:此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共同守信,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户主): 乙方(承包人):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土地工程施工租赁合同 篇13

住屋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 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屋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__-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__-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建设土地工程施工租赁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工程质量合同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厨、卫生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乙方负责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施工质量隐患,乙方必须履行保修义务,特别是出现以下情形时:

1、楼地面、屋面、墙面渗漏水;

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漏;

3、楼地面沉陷、空鼓、开裂、起沙;

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油漆等装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

5、门窗变形、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及渗漏水等。

6、厨房、卫生间地面泛水倒坡积水;阳台、露台、走廊、屋面倒坡积水;

7、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渗漏水;

8、室内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渗漏水、堵塞;

9、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

10、钢筋砼、砖石砌体结构及其他承重结构出现变形裂缝;

11、施工产生的其他质量缺陷。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最低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住宅小区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6、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如下: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质量保修期自如下规定日期起计算:

1、质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乙方将竣工档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给甲方的次日起算;

2、若工程移交给甲方时还存在质量问题且乙方选择自行进行整改时,则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全部质量问题整改合格的次日算起;

若乙方书面委托甲方整改、维修并同意所需费用按市场行情进行结算、从乙方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支付时,则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并代为整改、维修后,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共同签署验收合格书面文件次日起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书第五条规定立即派人保修,并在保修书第六条保修时限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如果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向甲方索赔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因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而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义务后,有权就所发生的费用向责任方追偿。因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关责任由设计单位承担;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属乙方采购的,或由甲方采购而乙方不按规定进行检验用于工程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属甲方采购,乙方曾提出质量异议而甲方未经鉴定合格坚持使用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7、在本保修书规定的各分部分项保修期限届满后,如因乙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或采购、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所造成的质量缺陷,导致影响该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费者退房或换房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索赔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配合甲方与业主协商解决。因解决该索赔问题而由该工程保修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协议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若乙方委托的工程保修负责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协商处理的,则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全权处理补偿事宜,乙方与业主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项下约定的补偿金由乙方承担,并授权甲方直接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与返还

1、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5%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且质量保修金预留期间不计息。

2、自第二条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之日起满二年时,甲方应将预留保修金余额返还乙方。

3、甲方在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的各保修期限满后将预留的保修金返还承包人前,甲乙双方应共同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回访,在确定无质量缺陷后甲方才将保修金返还。

4、甲方在返还保修金时,有权将应由乙方承担但已由甲方垫付的款项从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抵扣,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补偿甲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5、自本条规定的保修金返还之日起14日内,乙方应凭相关证明文件到甲方处办理保修金返还手续,因乙方原因逾期办理的,保修金逾期返还期间不计利息。

五、保修程序

1、工程竣工前,乙方应将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时仍未收到乙方的通知,则乙方同意指定该工程项目经理为保修负责人。

2、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应随时保持畅通,如保修负责人或联系电话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关变更在甲方收到乙方的通知之日正式生效。

当发生质量投诉时,甲方可按乙方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该保修负责人应于接到电话通知时起,24小时内到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该电话通知以甲方处留存的电话通知记录为准。

逾期未来领取,或电话通知时该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为了避免各方损失扩大化,乙方同意由甲方另行委托其他施工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及代办费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3、乙方必须从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起24小时内与甲方、房屋所有人约定现场核查时间,并按时到场核查、完成维修;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若乙方不遵循上述规定,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可按所发生费用额的50%向承包人收取代办费。如乙方拒不承担上述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保修金中直接抵扣。

4、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后应妥善保管,并在完成保修经住户签名确认后作为已履行保修义务的依据立即交回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按照返修内容估算返修费用及代办费,并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如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而住户无正当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单》上签名确认,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可认定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义务。

5、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质量保修问题方视为处理妥当。如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有关维修费用的承担按照本条第3款规定执行。

6、若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保修义务而发生的维修费用,均由甲方和甲方另行委托的施工单位按市场行情价进行结算,按本条第3条款规定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六、保修时限

1、楼地面、屋面、墙体渗漏水为5天;

2、楼地面坪沉陷、空鼓、开裂、起砂的为5天;

3、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墙纸、油漆等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的为3天;

4、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不通或泄漏的为2天;

5、厕所、厨房阳台、露台、走廊、屋面等倒坡积水的为5天;

6、门窗变形,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渗漏水及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的为2天;

7、室内外上下水道及其它管道渗、漏水或堵塞的1天以内必须完成,剩余的土建修复工作3天内完成;

8、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的为1天。

以上时限均为住户配合为前提。如住户不予配合,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到场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均视为住户已配合。

七、其他

1、甲方指定其“物业管理部”负责协调保修具体事宜。

2、本保修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条款进行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保修合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