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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事故处理通报(通用19篇)

栏目: 通报 / 发布于: / 人气:8.99K

安监总局事故处理通报 篇1

安监局20xx上半年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近日联合通报20xx年上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县(市、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今年上半年,大部分煤矿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县(市、区)未发生任何事故。

数据显示,第一批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今年上半年发生事故总起数为26起,死亡39人。其中,较大事故3起,分别发生在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四川省达州市达县、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本批次共有34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未发生任何事故和人员伤亡。

在第二批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中,上半年共发生事故27起,死亡42人。其中,较大事故4起,分别发生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本批次未发生任何事故和人员伤亡的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数量为30个。

全国80个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县(市、区)上半年发生的事故起数为42起,死亡人数为62人,其中3起较大事故分别发生在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此外共有54个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县(市、区)未发生任何事故和人员伤亡。

安监总局事故处理通报 篇2

省安监局关于近期两起窒息事故的通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

20xx年11月13日11时左右,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保险粉中心在对保险粉干燥A釜进行检修时发生窒息事故,致1人死亡。经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用压缩空气置换釜内氮气时,干燥釜底部的氮气未得到有效置换。釜内气体取样不具代表性,仅在干燥釜内中间一个点进行了气体取样,未按照有关规定,对干燥釜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

20xx年11月13日17时30分左右,钟祥市大生化工有限公司在对环保设备脱硫塔工区第二单元处理喷淋装置漏点时发生窒息事故,致3人死亡。经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企业组织工人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时未开具作业票证,未对受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进行检测。

目前,上述两起事故正在调查中。这两起事故暴露出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混乱,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形同虚设,违章进行特殊作业等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领导同志指示精神

各地要提高认识,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及时将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蒋超良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到从事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广大干部职工,传达到基层,传达到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强力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事故,确保全年结好帐、收好官。

二、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特殊作业安全管理

全省各级安监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违反相关规定违章作业的行为,一经发现要从严从重处罚。

全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严格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xx)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特殊作业的现场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取样、分析、检测,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9号)。同时,从本通报下发之日起,强力实行特殊作业重点是动火、有限空间和检维修作业经理(厂长)跟班制度,切实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和防控,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贯落实作业规范,使之入脑入心入行,不断提升企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水平,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开展检查,确保特殊时段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安监部门和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防控行动方案》(另发),结合全省安监系统各项检查、督查、执法等活动,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应督促指导企业针对季节特点,重点做好生产设备、设施和管线的防寒保温工作,防止因设备、设施和管线低温损坏、堵塞而发生物料泄漏事故,尤其对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品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储罐和管线,要采取针对性措施,防范因储罐、管线损坏、堵塞而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对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保险粉中心、钟祥市大生化工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在复工复产前由省、市安监部门组织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试考核,严格落实国家安监总局领导“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管理能力就不能恢复生产”的批示要求。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xx年11月25日

安监总局事故处理通报 篇3

关于处理考试作弊行为的通报

兹有广东xx学院商学院20xx级商务英语1班的王xx同学在期末英语考试过程中作弊,监考老师按规定没收了王试卷,王昊非但不服,还与监考老师发生争执,并侮辱监考老师。该同学未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考试,其行为属于明知故犯,目无师长,严重影响学校相关管理纪律。

为严肃规范学风,警戒他人,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根据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经教务处研究决定,给予王xx同学全校通报批评处分。

希望全校学生以此为戒!在学校中严格遵照规定考试,如再发生类似现象,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特此通报!

广东xx学院商学院

xx年xx月xx日

安监总局事故处理通报 篇4

行政科在夏季来到之后,没有及时将防灭蝇工作落到实处,公司领导曾催促单位抓紧落实,及时做好门帘吊挂和灭蝇工作,但到六月一日止,此项工作仍未完成。工人村食堂招待室苍蝇到处飞,就餐条件差,带来较坏影响。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予总经理SS100元、行政科主管产品质量事故处罚通报200元的处罚,给予南工房食堂管理员**100元的处罚,并责令在6月2日上午11:00之前整改完毕。

特此通报。

x年xx月xx日

安监总局事故处理通报 篇5

各部门、科室:

xx年7月28日下午3点多钟,组立36米东行车厂家正在安装调试20t新行车,由于高处作业过程中未采取安全监护和警戒措施,内业科拼板划线人员在下面作业,行车上一直径大约在18cm的轴承突然从该行车高处发生坠落,我作业人员距离坠落点约80cm左右,情况十分危险,行车安装交叉作业,我部门强调必须对作业点进行警戒并落实地面人员进行监护,但设备科对这一要求没有与安装单位很好地予以落实,与员工生命安全而不顾,险些酿成大祸,为了加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要求,安环部责成设备科立即停止外单位的设备安装工作,待条件成熟后由安环部设备科共同组织验收,符合条件后再进行施工安装,同时,对设备科主要负责人赵小炎给予100元的经济处罚,并要求设备科对安装单位落实相应处罚。通过本次事故,希望公司各部门以安全为天职,牢记安全责任,工作不忘安全,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为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尽心尽职,为公司安全发展多做贡献。

安环部

.7.28

安监总局事故处理通报 篇6

部门所属各员工:

5月7日至5月17日期间本部发生员工多次违纪旷工违章事件,现将违章详情及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一、事故或违章详情 20xx年5月7日上午八点,车队组织驾驶员进行三交,点名发现驾驶员未到,未及时电话说明情况(电联其手机关机),下午正常上班时解释因凌晨给孩子看病早上返回后睡觉睡过头了;当事人X5月9日向车队提出请假请求,请假日期为5月15日至17日,请假手续直至5月14日都没有办理完毕;20xx年5月14日下午清点人数发现驾驶员未在,电话也处于关机状态;20xx年5月15日上午多次电话联系当事人无果,也未接到其的任何回复;20xx年15日至17日三天都未来上班。

二、事故或违章原因分析针对驾驶员本次违纪旷工情况,运输部对此作出分析如下:1、驾驶员多次在没有办理正规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岗旷工,没有严格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与管理,对公司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是本次违纪现象发生的主要原因。2 2、驾驶员沟通意识薄弱,出现情况或问题未能及时有效的与领导沟通、请示,关键时候也无法及时联系到其本人直接导致违纪程度加重,是造成本次违纪现象产生的次要原因。

三、对责任人的处理关于本次违纪事件,运输部经研究决定对驾驶员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对驾驶员X处以500元罚款。2、暂停驾驶员相关工作,自行反省一周。3、具体何时恢复驾驶员工作,要视其日后表现而定。四、防范措施对于本次违纪事件,应该引起我运输部足够重视,现针对该次违纪以及为防止以后发生类似事件发生作出如下防护措施:1、运输部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本次违纪事件教训,加强人员管理,培养员工较强的责任意识与纪律意识。2、加强运输部全体人员对公司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的学习,引导员工养成良好的工作态度。3、加强领导与员工之间的沟通,引导员工养成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的良好工作习惯,也能拉近领导与员工的距离从而方便工作的安排与具体实施。4、要求运输部全体员工保持电话的绝对畅通,更换联系方式要及时向大家公布。

20xx年5月21日

安监总局事故处理通报 篇7

20xx年11月03日---11月09日,我区共发生火灾3起,无人员伤亡,现将3起火灾予以通报:

20xx年11月5日0时34分,消防指挥中心接警称位于白马山井家沟村南头有一废品收购站着火,中队立即出动两车16人赶赴现场,到场后发现火势较大,根据废品收购站负责人了解,起火原因不明,向指挥中心汇报需要增援后中队立即出水,由于该废品收购站多为彩钢板建筑,给战斗员救火造成了一定得阻碍,增援中队到场后立即供水,扑灭火情后中队组织返回。

20xx年11月5日17时34分,消防指挥中心接警称位于经二纬六路交汇处东山湖小区25号楼3单元2楼发生火灾,中队立即出动3车18人赶赴现场,到场了解到是因为户主长时间没有看护微波炉所致起火,指挥员立即下达出水命令,中队查无明火和安全隐患后组织返回。

20xx年11月7日 20时23分,消防指挥中心接警称位于党家庄街道办事处罗尔庄村有一处民房着火,中队接到命令后立即出动1车8人赶赴现场,到场后发现是一超市仓库着火,经了解发现可能是电路接触不良发生火情,中队立即出水,检查无明火和安全隐患后中队组织返回。

年月日

安监总局事故处理通报 篇8

公司全体员工:

针对最近车间出现的随意旷工、怠工现象,公司在此作以下通报批评:车间员工,于20xx年XX月XX日起连续旷工3天,严重耽误了工作,影响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对此,将按公司规章制度予以每天100元的处罚。特此通报批评,望大家引以为戒,遵守厂规厂律,加强工作责任心,忌随意旷工、怠工,后若出现此类不良现象,必将严惩不怠。

X公司人力资源部

20xx年XX月XX日

安监总局事故处理通报 篇9

部门所属各员工:

5月x日至5月x日期间本部发生员工多次违纪旷工违章事件,现将违章详情及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一、事故或违章详情

20xx年x月x日上午八点,车队组织驾驶员进行三交,点名发现驾驶员未到,未及时电话说明情况(电联其手机关机),下午正常上班时解释因凌晨给孩子看病早上返回后睡觉睡过头了;当事人X5月x日向车队提出请假请求,请假日期为5月x日至17日,请假手续直至5月x日都没有办理完毕;20xx年x月x日下午清点人数发现驾驶员未在,电话也处于关机状态;20xx年x月x日上午多次电话联系当事人无果,也未接到其的任何回复;20xx年15日至17日三天都未来上班。 二、事故或违章原因分析

针对驾驶员本次违纪旷工情况,运输部对此作出分析如下:

1、驾驶员多次在没有办理正规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岗旷工,没有严格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与管理,对公司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是本次违纪现象发生的主要原因。

2、驾驶员沟通意识薄弱,出现情况或问题未能及时有效的与领导沟通、请示,关键时候也无法及时联系到其本人直接导致违纪程度加重,是造成本次违纪现象产生的次要原因。

三、对责任人的处理

关于本次违纪事件,运输部经研究决定对驾驶员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对驾驶员X处以500元罚款。

2、暂停驾驶员相关工作,自行反省一周。

3、具体何时恢复驾驶员工作,要视其日后表现而定。

四、防范措施

对于本次违纪事件,应该引起我运输部足够重视,现针对该次违纪以及为防止以后发生类似事件发生作出如下防护措施:

1、运输部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本次违纪事件教训,加强人员管理,培养员工较强的责任意识与纪律意识。

2、加强运输部全体人员对公司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的学习,引导员工养成良好的工作态度。

3、加强领导与员工之间的沟通,引导员工养成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的良好工作习惯,也能拉近领导与员工的距离从而方便工作的安排与具体实施。

4、要求运输部全体员工保持电话的绝对畅通,更换联系方式要及时向大家公布。

20xx年x月x日

安监总局事故处理通报 篇10

各部门:根据公司相关企业标准《关于规范员工着装的规定》,对以下人员进行经济处罚;,20xx年12月9日(周一)佩戴领带不齐,处以经济处罚人民币300元(叁佰元整)。,20xx年12月9日(周一)佩戴领带不齐,处以经济处罚人民币300元(叁佰元整)。以上经济处罚在当月工资中体现,由各部门主管、财务、人事行政督促执行。公司今后将加大检查力度,望公司全体员工引以为戒,相互监督,严格规范着装行为,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年十二月八日

安监总局事故处理通报 篇11

近来有少数员工出现上班迟到现象,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公司形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杜绝迟到现象发生,从×月××日起,凡员工迟到的,一律按公司××管理制度进行考核,迟到1小时以内扣一小时工资,1小时以上扣超过时数的两倍工资。特此通知。

××公司办公室

×××年××月××日

安监总局事故处理通报 篇12

xx月16日,xx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10起典型违纪案件,xx名乡村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xx县固隆乡一副乡长被撤职。

16日通报的10起典型违纪案件,主要是发生在农村土地征用出租、民主决策不规范不到位以及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

xx市纪委重申:农村基层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党章》、国家法律法规和《农村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引以为戒,吸取教训,牢固树立为群众服务的理念,严格遵守《党章》规定,切实廉洁履职。要以“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建设为契机,从严要求自己,真正成为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引领人民群众走向富裕的带头人。

查处的10起典型违纪案件为:

1、xx县固隆乡副乡长张某挪用公款案。

经查,张某在20xx年至20xx年任西交乡副乡长、河北镇副镇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截留挪用6个村世行项目资金计4xx00元,存入个人工资卡,将利息占为己有,构成挪用公款行为;擅自将世行专项资金68160元借给他人和自己使用,构成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本人长期借用某贫困村1000元集体资金未还,构成借用资金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xx6条、第94条、第xx6条和第25条之规定,以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3条、第24条之规定,经xx县纪委会议、县监察局局务会议研究,并报xx县县委会议20xx年10月xx日同意,决定给予张某留党察看二年处分,依法撤销其固隆乡副乡长职务。

2、泽州县南村镇裴圪塔村党支部书记贾某、村委主任裴某挪用集体资金、失职渎职案。

经查,该二人任职期间,对某企业及32户村民建房违法占地共计21.66亩,分别负有重要和主要领导责任,构成失职渎职行为。另外,贾某20xx年3月私自做主将100000元公款借给他人还贷款使用,构成挪用集体资金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xx7条、第99条之规定,经泽州县纪委20xx年10月18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裴圪塔村党支部书记贾某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给予裴圪塔村村委主任裴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xx县李寨乡冯沟村党支部书记樊某违反组织纪律案。

经查,该村党支部在确定陈某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及发展为预备党员过程中,未按组织程序召开相关会议,而是由其当村会计的父亲陈某某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补写了推荐为优秀村民、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会议记录。樊某作为党支部书记构成违反组织纪律行为,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66条规定,经李寨乡党委20xx年9月5日会议研究,决定取消陈某中共预备党员资格,给予冯沟村党支部书记樊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该村会计陈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xx市河西镇宰李村原村委主任孙某贪污供应煤款案。

经查,20xx年冬,孙在协助河西镇政府供应村民取暖煤过程中,将1016吨供应煤以每吨380元的价格变卖,得款386xx0元,除支付供煤款、上交村委及用于公务支出外,将余款30326元占为己有,构成贪污行为。经中共高平市纪委20xx年10月xx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宰李村原村委主任孙某开除党籍处分。

5、高平市陈区镇姬兴庄村党支部书记姬某侵占集体资金案。

经查,姬某在任职期间,采取少支多报、重复报销等手段侵占集体资金8160元,构成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95条规定,经高平市陈区镇党委20xx年9月26日会议研究并报高平市纪委批准,决定给予姬兴庄村党支部书记姬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6、xx县东冶镇高石村村委主任王某失职案。

经查,20xx年在实施街巷道路硬化工程中,王作为村委主任、工程总负责人,不顾气温下降、上级通知停工的要求而继续施工,不负责任致使工程毁损,造成49445元经济损失,应负直接责任,构成失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xx9条规定,经东冶镇纪委20xx年10月24日会议研究并报请镇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高石村村委主任王某党内警告处分。

7、xx县秦家庄乡杨家河村村委主任冯某侵占失职案。

经查,冯某在20xx年对村集体违规乱收费乱摊派、街巷硬化工程未进行招投标及虚造资料套取上级财政资金3万元等问题上,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构成失职行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水泥、石粉等材料计370元,构成职务侵占行为;在20xx年无证且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0条、第xx5条、第xx4条、第xx6条、第98条、第25条之规定,经陵川县纪委20xx年10月18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家河村村委主任冯某开除党籍处分。

8、陵川县崇文镇寨则村原党支部书记宋某违反财经纪律并违法醉驾案。

经查,宋某在20xx年xx月至20xx年8月期间,收取4户农户建房占地费共计2.9万元,坐收坐支,构成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宋某20xx年9月,无证且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0条、第xx6条和第25条之规定,经陵川县纪委20xx年xx月1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寨则村原党支部书记宋某开除党籍处分。

9、xx县端氏镇金峰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闫某违反廉洁履职行为案。

经查,闫某20xx年将本村的移民并村垫土方工程590000元,承包给自己开办的公司,构成违反廉洁履职行为;20xx年4月,闫某将收取某公司购土款180000元汇入个人公司账内,除将xx20xx元用于支付村集体开支外,剩余38000元未入集体账,构成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82条、第xx6条之规定和《农村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试行)第5条规定,经沁水县纪委20xx年xx月7日会研究,决定给予金峰村党支部书记闫某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责令其辞去村委主任职务,收缴违纪所得。

10、xx县柿庄镇下泊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张某、村委副主任豆某、村财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王某违反财经纪律案。

经查,该村支部书记张某20xx年至20xx年向村施工的煤层气企业收取井场协调费324000元,除上交村委和支付村民冯某协调工资305000元外,将剩余19000元由其长期保管;村委副主任豆某20xx年9月至20xx年xx月向在村施工的井队收取协调费xx6000元由其长期保管;村财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王某20xx年收取两单位占地赔偿款和施工协调费xx9423元,除支付村民外,将剩余xx850元长期保管,其三人均构成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xx6条之规定,经沁水县纪委20xx年xx月7日会研究,决定给予下泊村党支部书记张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村委副主任豆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村财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王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年月日

安监总局事故处理通报 篇13

(个人简历)王,性别,**年*月出生,**年*月入党,**年*月参加工作,文化程度,所在科室,从事岗位,现任职务。

(错误事实)**年*月*日*午,*单位组织人员对**单位的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时,发现王在工作时间…………。

(处理依据及意见)根据《浙江省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四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王通报批评处理,当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本决定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单位)提出书面申辩。

(盖章)

年 月 日

安监总局事故处理通报 篇14

各项目:

为做好夜间安全防范工作,提高项目值班人员的夜间岗位值班纪律,品质管理部于20xx年04月29日对佛山区域共3个项目进行夜巡,凌晨2:50分巡查到保利名苑项目时,发现销售中心值班人员汪洋值班时利用手机看电影, 夜巡工作人员现场进行劝导,礼宾员汪洋态度很不端正,无视夜巡工作人员,继续观看电影,该队员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值班制度, 经公司研究决定作出以下处理:

当值队员汪洋值班期间存在违纪行为,且态度不端正,根据《员1、

工手册》第十章第二项的2点内容规定,扣除礼宾员汪洋当月绩效工资500元,并在公司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

2、当班值班人员汪洋在岗位上存在违纪行为,当值领班及部门主任没有起到监督、监管作用,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经公司决定给予当值领班汪江浩及部门主任魏子剑做警告处理,且在全公司进行通报批评。

特此通报

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年五月十二日

安监总局事故处理通报 篇15

××年×月×日上午上班时间,××与××因××打架事件,于××处协调解决的情况下,两人再次起冲突后××首先动手扭打起来。根据公司管理规定,员工在上班时间不准打架斗殴,××无视上述管理规定,上班期间主动挑起打架事件,造成极坏的影响。为严肃公司纪律,规范员工管理,经研究决定,对打架事件作如下处理:

对××处以××元人民币罚款。

望公司全体员工引以为戒,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公司示

××年×月×日

安监总局事故处理通报 篇16

(个人简历)王,性别,**年*月出生,**年*月入党,**年*月参加工作,文化程度,所在科室,从事岗位,现任职务。

(错误事实)**年*月*日*午,*单位组织人员对**单位的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时,发现王在工作时间…………。

(处理依据及意见)根据《浙江省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四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王通报批评处理,当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本决定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单位)提出书面申辩。

(盖章)

年 月 日

安监总局事故处理通报 篇17

国务院通报今年两起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结果

近日,国务院对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和西藏拉萨“8.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作出批复,认定这两起事故是责任事故,同意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涉嫌犯罪的41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其他责任人分别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处罚。

20xx年7月19日2时57分,湖南省邵阳市境内沪昆高速公路1309公里33米处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造成54人死亡、6人受伤(其中4人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300万元。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车牌号为湘A3ZT46轻型货车追尾车牌号为闽BY2508大客车,致使轻型货车所运载乙醇泄漏燃烧。管理原因是:长沙大承化工有限公司、长沙市新鸿胜化工原料有限公司非法运输和充装乙醇;福建莆田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对事故大客车存在的站外发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凌晨2时至5时未停车休息等多种违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长沙市胜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和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奥铃汽车厂违规出售汽车二类底盘和出具车辆合格证,长沙市芙蓉区安顺货柜加工厂、振兴塑料厂非法从事车辆改装和罐体加装;其他事故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得力;湖南、福建两省有关地方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责任不得力、不到位。

根据调查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对长沙大承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添,长沙市新鸿胜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戴飞鸿,福建莆田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王祖荣,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邵怀大队隆回中队中队长陈刚,长沙县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柳铁进,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处处长朱楚才、莆田市城厢区运输管理所副所长唐志勇等34人采取司法措施。对其他72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给予湖南省委委员、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长沙市副市长、民盟湖南省委副主委、民盟长沙市委主委何寄华,湖南省交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胡建新,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唐国栋,湖南省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国庆,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新楚记过处分。给予长沙市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文卫红,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曙光,长沙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庆红,福建省莆田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何金清记大过处分。责成湖南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湖南省和福建省安全监管局分别对事故企业长沙大承化工有限公司、福建莆田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处以规定上限的罚款。

20xx年8月9日14时37分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尼木县境内318国道发生一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44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900余万元。

经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藏AX9272越野车在上坡路段超速行驶,在会车时违法占道,藏AL1869大客车安全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在下坡路段严重超速行驶,会车时发现对方车辆违法占道未采取减速、警示、停车或者避让等措施。管理原因是:拉萨志远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远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缺失,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拉萨市交通运输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企业源头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拉萨市尼木县交警大队对所辖318国道事故发生路段车辆超速和违法占道巡查管控不力;尼木县人民政府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路面执法监管及旅游客车超速违法行为检查整治不力;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政府对交通运输企业属地安全管理不到位,督促指导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落实汽车租赁企业和旅游客运企业源头安全监管职责工作不力。

根据调查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志远公司主要负责人杨延杰,圣地公司副总经理及实际负责人杨健康等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和行政处罚人员15人。其中,给予拉萨市委、常务副市长斯朗尼玛,尼木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吴昌军,拉萨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贡扎曲旺,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边巴旺堆记过处分。圣地公司法定代表人、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欧阳旭,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平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并终身不得担任旅客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责成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西藏自治区及拉萨市有关部门吊销志远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没收非法所得,彻底整顿圣地公司;责成西藏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对相关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处以法定上限的罚款。

国务院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工作防范措施建议,要求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和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研究事故防范和工作改进措施,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依法治理,加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和客运“打非治违”和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安监总局事故处理通报 篇18

行政科在夏季来到之后,没有及时将防灭蝇工作落到实处,公司领导曾催促单位抓紧落实,及时做好门帘吊挂和灭蝇工作,但到六月一日止,此项工作仍未完成。工人村食堂招待室苍蝇到处飞,就餐条件差,带来较坏影响。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予总经理SS100元、行政科主管产品质量事故处罚通报200元的处罚,给予南工房食堂管理员**100元的处罚,并责令在6月2日上午11:00之前整改完毕。

特此通报。

x年xx月xx日

安监总局事故处理通报 篇19

学园总部惊悉山林基地事业部于近日组织的“神秘岛夏令营”活动中产生重大失职,引发当事家长集体投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损害学园声誉之事件。

现紧急声明,决议如下:

1、对山林基地直接当事教师及管理人员停职审查。

2、暂停山林基地所有对外活动,立即整改。

3、对当事家庭受损害权益给予全面保护。

4、学园总部成立危机处理小组,进驻山林基地,全面接管山林基地的管理权与经营权。

5、择近期召开本次事件的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布事件真相,并向当事家长道歉。

对于这次事件,学园总部深表遗憾,并真诚道歉。

学园办学十余载,家长们的每一次问题反馈都是我们成长发展路上的助力,它鞭策着我们不忘初心,以孩子为本,以教育为本。此次山林基地失职事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破坏了学园多年积累的声誉,我们与家长一样十分痛心。

学园郑重向社会承诺,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学园教育机构将引以为戒,开展自检自查,孩子的保与教必须并重。细致的生活照顾是一切课程进行的基础,孩子有一个良好的身体是一切教育的前提,我们将深刻反思本次事件中不足的地方,在客观环境、孩子照顾、课程设计中找到一个最适合的平衡点,把家长们的托付当做我们最重的责任,也诚恳邀请各位家长朋友们的监督。

学园

教育集团

20xx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