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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伤仲永读书心得体会(通用12篇)

栏目: 读书心得体会 / 发布于: / 人气:2.82W

学生伤仲永读书心得体会 篇1

《伤仲永》讲述了:有一个叫方仲永的小孩,天资聪明,五岁就能作诗。可他出了名后,他的爸爸就不再让他学习了,带他去全县各处题诗挣钱。由于方仲永没有再学习,最后一事无成,成为一个普通的人!

中学生伤仲永读书心得体会(通用12篇)

因此这篇课文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一个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二者之间,后者更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我相信我们都为这样的“天才”而感到可悲。

何为天才?爱迪生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伤仲永》之所以取这个名字就是因为这个寓言讽刺了方仲永的爸爸,因为他毁了方仲永的一切。

这件事使我联想到著名数学家华罗庚。华罗庚在国中毕业后,曾入上海中华职业学校就读,因拿不出学费而中途退学,故一生只有国中毕业文凭。此后,他开始顽强自学,每天达10个小时以上。他用5年时间学完了高中和大学低年级的全部数学课程。20岁时,他以一篇论文轰动数学界,被清华大学请去工作

华罗庚在顽强自学下,成为了著名的数学家,这个例子就告诉了我们后天努力有多么重要,只要我们努力学习,没有什么做不到的事情!

所以,我们应该接受后天的教育,像华罗庚一样努力学习,为国家做出巨大贡献!

中学生伤仲永读书心得体会 篇2

生而知者之是不存在的,“天才”也是不存在的。人们的才能虽有差别,但主要来自于勤奋学习。《伤仲永》一文给我的启示是:一个人即使有很高的天赋,但如果不努力学习,也很难取得真正的成就。

仲永的故事是这样的:并非书香子弟的方仲永5岁时便能“指物作诗,立就”,并“自为其名”,且“文理皆有可观者”,因而扬名邑中。到了十二三岁,才气渐减,“令作诗,不能称前之所闻。”到了成年,竟“泯然众人矣”。

一个天资聪颖的神童,因为被唯利是图的父亲每天带着四处拜访本县的人,而不让他学习,使得“神童”竟沦为一个默默无闻的“庸人”!这能叫人不扼腕叹惜吗?神童泯然众人,责任在于他父亲,原因是“不使学”。像方仲永这样的天才,由于后天没有好好学习,尚且要成为普通的人,那么,那些本来就普普通通的人,如果不学习,岂不是连一个普通的庸人还不如吗?

所以说:才能来自于勤奋学习!“神童”由于后天不好好学习而沦为“庸人”的,在历史上屡见不鲜;而本来不是“神童”、“天才”,但由于坚持不懈地奋发努力,而成为举世闻名的科学家、发明家的却大有人在。

牛顿不是神童,但他终身勤奋学习,很少在午夜两三点以前休息,常常通宵达旦工作,终于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

爱因斯坦不是神童,中学成绩并不好,大学也是考了两次才被录取,学习也并不出众,后到瑞士一家专利局当了7年职员。在这7年里,爱因斯坦在艰苦的条件下顽强学习、工作,终于奠定了相对论的基础。

爱迪生不是神童,甚至连初小还未念完但他努力自学,总是以无比坚强的意志和毅力,刻苦钻研自己不懂的问题。由于他工作时间比一般人长得多,相当于延长了生命,所以当他79岁的时候,宣称自己已是135岁的人了。

不仅在科学上如此,在文学艺术上也是如此。不论是谁只要付出和他们同样艰辛的努力,都能取得这样或那样的成就。作家狄更斯、巴尔扎克等人的成功同样深刻地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才能来自勤奋学习!

中学生伤仲永读书心得体会 篇3

读了《伤仲永》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再聪明的人,如果不经过后天的学习和努力,是不可能进步的。

《伤仲永》这篇文章讲述了:仲永的天资与通晓事物的能力比一般人高得多。他从里没见过笔墨,就知道是用来写字的。在他四五岁时,就能不假思索地提笔写诗。他写的诗很有意境,乡里的秀才都自叹不如。特细的事他有一个唯利是图的爸爸,让他写是赚钱,不让他学习。在他二十岁时,那种灵性就消失了。我想:如果不是他爸爸贪财,那么仲永将是世界上的一个美好的奇迹!仲永,这个活生生的例子告诫后人:再聪明的人如果不努力学习,总有一天,他会和努力学习的孩子并无两样。

我的小表弟很机灵,大家都夸他聪明。舅舅就带他走访亲戚,叫他说几句好听的话。想借他的聪明来不劳而获。小表弟就晚了一年上国小,基础知识也不舍很扎实。小表弟就是常常做舅舅的”赚钱工具“,而失去了灵性。

聪明的人有很多,那要看你把聪明用在什么地方。使用在踏踏实实的的学习,还是作家长的”赚钱工具“?答案当然是前者,后者所得到的,只有金钱利益,而前者得到的却是至高无上的精神利益!保持灵性的方法除了本能的自觉,也离不开家长的支持。

中学生伤仲永读书心得体会 篇4

在这漫长的暑假期间,在老师的规定下,我阅读了《儒林外史》一书,这本书是吴敬梓写的中国古代小说名著,它还是一篇讽刺小说。

《儒林外史》主要讲了在旧时代时,各类人土对功名富贵的不同现象,描写了一些深受八股科举制度毒害的儒生现象,反映了当时不良的世俗风气。在《儒林外史》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人就是吝啬鬼——严监生。他是一个十分胆小而又十分有钱的人,他最令人深刻的那件事就是严监生疾终正寝。这件事充分表现了严监生,吝啬,爱才如命。但是我觉得像严监生这样的人不值得我们去学习,反而我们在生活中要做一个大方的人,如果不做大方的人,下场就和严监生一样。而严监生另外一件事悼念王妻中知道,严监生吝啬到连给自己的亲人花一分钱都不愿意,从中也可以充分的表现出严监生爱才如命,而《儒林外史》开篇词中一个生于乡村的王冕,因为家里没钱所以就去放牛,但是他非常喜欢读书,所以每一天赚的钱她都不浪费,而是去买书看。最后功夫不负有心人,她成了县内的名人,很多人聘他去做官,他都不接受,于是他就逃到了山中,过着隐居的生活。说明王冕讨厌做官的生活。

然而在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人,有些做官员的人,为了钱和权利,根本不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上,而去做一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最终和严监生一样的下场。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人不能贪小便宜,要大方。

中学生伤仲永读书心得体会 篇5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这本书,封面呈古铜色,中间有一面椭圆形的镜子,精子的边缘有两条蛇,这面镜子也与众不同,镜面上有一个梦幻般的画面:正中间有一条石阶,一直通向天边,石阶两旁还各站着一个独角兽,他们都高举前蹄站立了起来,好似在迎接何人,附近树木突兀森郁,背景呈红色,书中文字分成红色和绿色两种颜色。这本书如同一块吸铁石一般吸引着我,使我爱不释手。

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的“幻想大师”米切尔·恩德的著作,这本书在德国就像《西游记》在中国那样家喻户晓。主要写了:主人公——一个叫巴斯蒂安的小男孩,他酷爱读书,一天,他在旧书店中被一本书深深的吸引,这本书就是《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这本书如同魔法揪住了巴斯蒂安的心,竟使他将书偷了出来,为了能够细细品读,不被外人打扰,他跑到了学校顶楼早已被人遗忘的储藏室中,当他读到幻想王国正在消失,天真女皇命垂一线时,自己就突然来到了幻想王国,并在幻想王国中实现了一个又一个的愿望,随着愿望的实现,他在人间的记忆也被一点一点的抹去,一波三折后,终于回到了自己的父亲身边并做回了自己。

我怀着满腔惊叹合上了书本,不仅由衷的敬佩巴斯蒂安勇敢顽强与坚持自我的精神。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中的幻想王国是一个十分美好的世界,在那里,衣食无忧,就连自己的外貌都可以随心所欲的变化,只需要许一个愿望,就可以去掉所有的缺点,比如:太肥,太胖,长得丑,不够强壮等。巴斯蒂安沉迷在了虚假的世界,忘却了真实的自己,渐渐变得骄傲起来、自满起来,变的贪婪、狡猾,后来,当他看到自己的“未来”时,才如梦初醒,重新面对自己,决定脚踏实地,用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使我受益匪浅,让我明白:好好面对人生,不就像好好学习一样吗?学习没有捷径,也没有天上掉馅饼之事,只有脚踏实地的学习,才能打好基础,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学海无涯,如果我们安于现状,不求上进,反而骄傲自满的话,就会失去自我,变得心胸狭隘。

“初读好书,如获良友;重读好书,如逢故知。”这句话说得真不错,书可以带领我们幼小的心灵看清世间的真善美与假恶丑。让我们在书海中翩翩起舞,享受读书的快乐吧!

中学生伤仲永读书心得体会 篇6

《怪老头儿》这本书是孙幼军爷爷送给我们的又一份礼物。

自从看过老师推荐给我们的《小猪唏哩呼噜》,我就被孙幼军爷爷风趣幽默的儿童化的语言所吸引。所以当我一看到《怪老头儿》的作者,就毫不犹豫的拿了起来。

《怪老头儿》这本书写的是一个五年级的国小生赵新新,无意中遇到了一个自称“怪老头儿”的老爷爷。这位怪老头儿可真是“怪”啊,他家里有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像会飞的飞天树的木片儿,自己就发热的烫铁什么的。总之,在怪老头儿这儿,什么东西你都别想弄明白。看看怪老头儿的样貌吧,“满嘴巴的胡楂子花白,脸跟核桃皮似的。”再看看怪老头儿说话的腔调,“小伙子饭量大,你就铆足了劲儿招呼!”。这本书还是孙幼军爷爷一贯的风格,以小孩子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丰富的想象力,风趣幽默的语言都让我看了几遍还不够呢!

吃小鸟能治肚子疼,房子能够叠巴叠巴揣怀里,镜子卷起来带着,不用鱼饵也能钓鱼……如果你想明白这些怪事都是怎样回事,那么赶快把《怪老头儿》这本书找来读一读吧!

中学生伤仲永读书心得体会 篇7

星期二,我们班举行了图书交流会。我们班里许多同学都展示了自己的书。淦海翔的书名叫《兵器百科丛书》。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其中我知道冲由德国HK公司的设计师蒂洛.默勒、曼佛雷德.格林、乔治.塞德尔和赫尔穆特.巴尔乌投入了命名为“64号工程”的设计工作进行研究制造。这项设计的成品是G3步枪小型化的冲锋枪。读完了书,我想我长大了也要当兵。

中学生伤仲永读书心得体会 篇8

开卷有益,这是我对自己读书多年来的最深、最明了的体会。

从古人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到今人的“书籍是人类灵魂进步的阶梯”,无不看出读书的良好作用。读书好处和重要之大的道理人所共知,再加上在这样一个知识爆炸的时代,“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感觉会经常出现在每个人的身上。于是人人都想读书,把活到老学到老作为至理名言,可是在读书的过程中,许多人只体会到读书的无比之苦,我却更多地感悟到读书的无限之乐。我不是把读书当成一种任务,也不是把读书单纯的当成一种无所事事时候的消遣,而是把读书当成一种心灵之旅,当成一种和古之先贤、智者名士进行跨越时空的对话、交流的过程,当成一种消除疲惫,洗去烦恼的精神生化的过程。

书,是良师,更是益友。

好读书,是年轻时候养成的习惯,但是不得不承认,随着年龄的增长,工作量和各种社会关系的增多,年少时候那种单纯的安心的读书的心境难以追回,再加上每天的各种事务踏至纷来,每天可以有一段长的读书时间就显的弥足珍贵,所以,我这样的年纪和工作的特点使我在读书上不得不养成自己的特点。

一、要读书首先是选书。虽说是开卷有益,但是时间有限,所以必须有选择的读书,把有限的时间放在好的,适合的书籍上。在选书上,不看庸俗无聊,不求高深专业,但要切实有用;不过于专一,而追求广博,读书如交友,只是呆在一个小圈子里,很容易自我封闭,自我限制,所以要广交朋友,经史子集,古今中外,各种书都要尽可能涉猎一。

二、随时备书,“见缝插针”。没有大片的时间可用来读书,只能是把片刻的闲暇时间利用起来。有时间就拿出来翻上两页,享受一下。就算是一本大部头的书籍,只要发挥愚公移山的精神,日积月累,持之以恒,总会在不知不觉中,轻松搞定;

三、有计划,虽说读书的时间少,但是,不能找借口,不能放任,每天必须要挤出一段时间读书,我把这个称之为:每天多走一点路,意思是在每天要停下来休息的地方,要再坚持一下,多看一会儿书,在多走一点路。

四、要用脑读书,多做批注,常写心得体会。用眼读书,获得一种简单的快乐,用心读书,赢得一片安宁,一种丰润,用脑读书,在思考中完成和作者的对话,那么收获的除了快乐,安宁,更是一种洗礼和升华的过程。子曰: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读书学习和独立思考必须结合起来,才能收到化的效果。

五、读书以致用。有人说,现代人读书很功利。我倒是觉得,读书是不能过于功利,那样读书读不好,读不深,读不出快乐。但是读书也要有目的性,那就是读书必然是直接或间接为了我们工作,生活服务的,这就是读书的目的性。读书是要用的。读书不能像是在沙漠中下注水,浇灌了很多,但是长不出娇艳的玫瑰。读书可以死读,但千万不能读死,所以读书应该是要结合自己有选择的读,有目的的读。让书成为我们的良师益友,成为我们工作生活中前进的阶梯。

大家都在读书,但是,每个人读书的方法、感受和收获是不一样的。说了我的读书的方法,在说说我读书的各种体会和收获。总结起来,应该是“三开”。

开心养气。我在读书之中,收获的开心,快乐分四个层次。一是最为简单直接的快乐,一段快意恩仇的故事,一个精采绝伦的比喻,一个构思精妙,哑然失笑的结尾……这些都会让我怡然自乐,欣然发笑。二是读书让心灵安宁,抛开烦恼的快乐。这时候读书已经深入其中,忘记身边的种种事情,溶入到书的世界里。这时候读书,因为书的世界不同,会有激情如火,也会有沉静似水,也会有百般无奈,感慨叹气。这种在书的世界中畅游,与书的内容同呼吸,共命运的感觉就是读书的第二层快乐。三是独立思考,对话交流的快乐。这时候读书不是读了,而是和好友知己聚在一起,或茶香四溢,或青梅煮酒,或踏雪寻梅……总之是在契合两欢的氛围下的对话、交流、碰撞、引申。四是读书有用。这种快乐就不在读书之中了,而是在读书之后的一种反馈。这是在生活和工作中能够“书到用时不恨少”,能够信手拈来,娓娓道来,能够自信大方,举止得体。这样,快乐自然而来了。

中学生伤仲永读书心得体会 篇9

有幸读到肯。福莱特的世纪三部典之一--《巨人的陨落》,并且一气呵成,首先深深地为此书恢宏的大时代背景所折服!此书以第一次世界大战为背景,作者虚构了六个家庭,其中英国的菲茨赫伯特家和威廉姆斯家,德国的冯·乌尔里希家,俄国的别斯科夫家,美国的杜瓦家和维亚洛夫家,这四个国家均为一次世界大战参战主要国家,而且这四个国家在1911年到1924年这十多年间的变迁是真实的。其次,细节描写和大时代背景相互映衬,真实的历史和虚构的故事相映成趣,也是此书荡人心胸的魅力所在!因此在阅读的过程中有种畅快淋漓的感觉!

但是因为我是女性,所以比较喜欢从女性的角度来剖析书中人物性格特点,这其中一定是夹杂了我个人的感情色彩,不成熟的思想是客观存在的。

首先是卡捷琳娜。我认为她是“最值得批判”的女性人物代表,这在她与格雷戈里结婚前的对话中足以印证,明明她爱的人是格雷戈里的弟弟列夫,但为了能每月从部队领取津贴,就与即将参战的哥哥格雷戈里结婚。原文在第十二章的对话是这样写的:

她(卡捷琳娜)说:“如果我嫁给了一个军人,就能过得更好。我的孩子也能有吃有穿。”

(格雷戈里)“可是……你爱的是列夫。”

(卡捷琳娜)“我知道。”她哭了起来,“但是,列夫在美国呢,他根本就不在乎我怎么样,连封信都不写。”

(格雷戈里)“那……你想怎么办?”格雷戈里知道答案是什么,但他想亲耳听见那句话。

“我想要结婚。”她说

“就为了拿到军人妻子的津贴?”

她点点头,“这对我来说非常重要,”她又说,“等孩子出生的时候就能有一点点钱,尤其你又去了部队,不在身边。”

……

由以上对话可以看出卡捷琳娜的本性是自私的,她怕格雷戈里参军后无法生存,就与格雷戈里结婚免去后顾之忧,明明不爱格雷戈里,却还要结婚践踏格雷戈里的感情。

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格雷戈里,这是一个具有“牺牲”意义的典型人物代表。

其一,他对弟弟列夫的爱是具有牺牲意义的。父母双亡后他和弟弟相依为命,并把所有的爱都给予了弟弟列夫。尤其是他为了让弟弟列夫逃避警察追查免受牢狱之灾,把自己准备好的去美国的船票和所有的身份证件都交给了弟弟,这种做法意味着从此他与幸福失之交臂,而与苦难结了缘,他的爱是深沉的,伟大的!

其二,他对自己的爱是具有牺牲意义的。这在参战前与卡捷琳娜结婚上,他便牺牲了自己的爱。尽管他的内心深处一直深受着卡捷琳娜,但在他非常清楚地知道卡捷琳娜爱的是他的弟弟列夫前提下,但为了弟,为了即将谋面的卡捷琳娜肚子里的亲侄儿,他义无反顾地选择牺牲了自己的爱,从此生活在矛盾与痛苦之中。

格雷戈里对亲情这种无私无畏甘于奉献的精神,在当今这个人情淡漠的社会里无疑是令人敬佩并值得推尚的。我们可以在物质生活上“缺衣少食”,但是绝不允许精神家园荒废,有爱存在的世界是温暖的,是美好的!

其次是艾瑟尔。她是书中最重要的女性人物之一,是一个具有独立自主、美丽善良、敢爱敢恨、维护和平、倡导女权、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永不言弃等优点集一身的贫苦女孩,但是她也有懦弱、盲目的优越感等缺点,所以我给予她的评价用“最真实的”但绝不是“最完美的”来概括。文中有两件事件对我来说特别震撼,深刻反映了艾瑟尔的“最真实的”性格特点。

第一件事件是艾瑟尔协助国王和王后对矿难事件中罹难家庭进行慰问。整个事件至始至终表现了艾瑟尔沉着、冷静、大气、从容不迫的处事能力,呈现给读者面前的宛如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聪明的有主见的女主人形象,这无疑与他父亲是矿区工党身份和耳濡目染的工作方法有直接影响,让人感觉到艾瑟尔不是一个普通的卑微胆小女仆,而终将会是一个“涅盘重生”的英雄人物。这件事为她在战争期间去报社工作为维护妇女权益埋下了伏笔。

第二件事件是艾瑟尔当上《军人之妻》总编辑之后,从事政治生活的精彩表现。在战争接近尾声时劳埃德。乔治针对是否结束战争挽救数万名战士的生命权力进行演讲时,最终劳埃德。乔治的立场是拒绝了和平的建议。艾瑟尔表现出异常气愤,她不顾现场参与国的议员阻拦,激动地在讲演现场大声质问:“多少像阿伦。普里查德那样的年轻人在索姆河被杀,有人关心过这个吗?”之后她一字一顿地喊出了一个个死亡士兵的名字,吓得菲茨赫伯爵说:“安静,快坐下来,我的老天!”但是艾瑟尔依然进行呐喊,最终被引座员抓起胳膊,连推带搡地把她赶了出去。

如果第一个慰问事件说明艾瑟尔的性格特征是简单的肤浅的,那么第二个演讲事件无疑让艾瑟尔的形象愈发饱满起来灵动起来,这是人物性格的完美升华。透过书页,我仿佛看到一个手握拳头义愤填膺的女性正在为维护世界和平义正严辞地地声声指责声声呐喊,她的形象是高贵的,她的灵魂是高雅的。

尽管如此,艾瑟尔也有她的不完美的一面,这主要是体现在战争即将结束后菲茨赫伯特伯爵诱惑艾瑟尔做他的情妇并赠予她别墅时,艾瑟尔的表现是犹豫不决的,这种犹豫是客观存在的,因为艾瑟尔出身贫困的矿工家庭,又曾在集财富和权利于一身的菲茨赫伯特伯爵家当过女仆,因此她有超出一般穷苦人的优越感,这也为她单纯迷恋自私、冷漠、厚颜无耻的菲茨赫伯特伯爵埋下了伏笔。尤其是艾瑟尔有着未婚怀孕、被父亲赶出家门、被迫过着背景离乡隐居生活的痛苦经历,因此面对如此巨大的诱惑她的犹豫是在情理之中的,所以这种“不完美”是完全符合艾瑟尔的内心需求,也符合上流社会中“大人物”对“小人物”的发展要求。

最后是茉黛。与卡捷琳娜和艾瑟尔相比较,作者在刻画茉黛形象时几乎是完美的,我也是至始至终报着欣赏的态度来完成阅读的。首先她的出身是高贵的,她是上流人物菲茨赫伯特伯爵的妹妹。其次她自身拥有一系列的优秀品质:对待生活,她积极热情、乐观向上;对待爱情,她忠贞勇敢、至死不渝;对待工作,她锲而不舍、全力以赴。这些优秀的品质对于一位上流社会富家小姐来说是难能可贵的,尤其是在各国战争交锋激烈时,她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为女权运动所做出的巨大努力让她的形象瞬间更加高大、更加光彩照人!这样至高无尚的女性值得任何人去尊重,去敬仰!

书中第二十章这样写道:

“人类为什么这样愚蠢,竟会发动战争?”她(茉黛)对格斯说,“而且,如此可怕的人员伤亡和各种损失早就超过了可能的利益,他们却还在不停地战斗!”

社会发展至今,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今世界的主题,全世界呈现大和平大和谐的态势,尤其是妇女权益得到了最大化的满足,在此由衷地感谢《巨人的陨落》中的两位重要的女性人物--艾瑟尔和茉黛,感谢所有为了维护世界和平为了争取妇女权益而奋斗的革命战士,并以此文献给那些在不同领域自强、自立、自尊、自爱的女性朋友们,祝大家节日快乐,幸福安康!

中学生伤仲永读书心得体会 篇10

这是个法国故事,法国人的小说,即使是非常质朴,以乡村为背景的,里面也看得出他们一种玩世的聪明。这一篇小说讲到阿尔卑斯山上的居民,常会遇到山崩、冰雹、迷路、埋在雪里,种种危险。一老翁,有一个美丽的女儿,翁择婿条件太苛刻,大家简直拿他没办法,有一个青年,遇到机会,救了老翁的命。他想,好了,一定成功了。另一个比较狡猾的青年,却定下计策,自己假装陷入绝境,使老者救他一命,从此这老者看见他就一团高兴,吻他、拥抱他、欢迎他,仅是他的存在就提醒大家,这老人是怎样的一个英雄。

看看那一个有恩于自己的,却像见了真主似的,很不愉快,于是把女儿配给那狡猾的青年,青年在结婚前,喝醉了酒,说出真心话,老人知道受骗,把女儿收回了——但这是太恶俗的尾巴。

也许许多人现在都并不太爱读张爱玲或她那个年代的作家的文章了,但我却独爱她的小说。张爱玲的小说总是带着一点清眼看浊世的味道,就像她说的这个故事。

这两个青年的做法截然不同,所以的,老翁对待他们的态度也是截然不同的。张爱玲可以看到这一点冰箱到许多,但是往往我们却想不到这里,只会多抱怨几句世道不公罢了。现实生活中,有些时候自己有恩于他人,却受到青眼相待,而帮助过自己的人却对自己十分热情。有些人往往不解,但看到这个故事,多少也须得明白一些道理。

看了这篇文章,不得不让我感叹张爱玲的文章,观阅后真的会让人茅塞顿开。听她的叙述,好像就能领悟一层处世的道理一样。

可能有一点不够,但是稍微润色两笔就差不多了。我觉得这篇文章真的不错,而且感悟都是自己写的,希望给分!

中学生伤仲永读书心得体会 篇11

阿Q是辛亥革命前后落后农民的典型。他深受剥削压迫,却极为糊涂落后,其性格呈现出十分复杂的状态。不过在诸多因素中,有一个是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精神胜利法”。阿Q不正视现实,不思做真正的反抗,而用“精神胜利法”,自欺_,知道临死前,在死刑判决书上画圈,他也“立志”要比别人画的圆,结果画成了瓜子模样,他还自我安慰:孙子才画得很圆呢!

我想,正是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一辈子被剥削被压迫被欺凌,却始终处于一种麻痹状态,直至被无辜杀害。

而鲁迅塑造阿Q的目的,也是为了“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阿Q是那个“吃人”时代的特定社会的产儿,有其鲜明的个性,因而是具有巨大概括力的成功的典型。阿Q即使在现代社会,也带有很大的普遍性,其“精神胜利法”是社会的通病,并非落后人士所特有。

当与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时,用并不存在的过去来夸耀于己,仅为获得心灵上的一丝慰藉。

他遭别人殴打,无力还手,懊丧过后,心想:我总算被_打了,他太强了。于是心满意足起来,似乎转败为胜。

向别人表白未果,于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想着自己的优点去与对方的缺点比较,然后妄自尊大,接着又欢天喜地的进行另一次恋爱。

这些社会上“精神胜利法”的现实确实是横亘在我们面前的严峻挑战,只有找准这一现实问题的“题眼”,才能找到_的钥匙,一方面,现代社会的竞争压力,使得如此“悲剧”不断上演;另一方面,人们自身的不思进取使得他们一味的追求精神上的安慰而毫无实际行动。

“精神胜利法”的存在,也提醒我们,如果这成为一种常态,那么社会进步将不复存在。因此以实际行动冲破精神防线的建设迫在眉睫,决不能让社会成为精神中的廉价物,行动中的奢侈品。

“精神胜利法”也许有其可取之处,但弊大于利。因此,要不断探究几千年来其演化轨迹,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精神胜利法”真正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创造出与时代梦想交相辉映的灿烂成果!

中学生伤仲永读书心得体会 篇12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爱恨纠葛,三十年的泪与鲜血铸就了一场悲天恸地的雷雨。这雷雨下冲刷的,是中国封建旧社会吃人的礼教传统,是剧中人痛苦与矛盾交织的情情仇仇,是命运之神狞笑的薄薄嘴角……一场雷雨,一场梦。梦醒之后,一切成空。

悲剧的初始,往往是一个并不动人的错误。富家少爷在空虚无聊的生活中与家中女仆坠入爱河,这样的故事在那时的时代背景下不算少见。理所当然,富家长辈愤然反对二人"悬殊"的交往,在大年三十的夜晚生生将怀抱婴儿的女仆赶走,还"用心良苦"的强要了他们的第一个儿子,悲剧的初形在这里开始酝酿而出。

周朴园,作为剧中中心矛盾的焦点,无疑是情感冲突最激烈之存在。年轻时爱上侍萍的周朴园,或许还能说是仍有一丝纯净残留。可自那个年三十之夜,他听任家中长辈将梅侍萍赶走,随后娶了门当户对的阔小姐时起,他的心灵已彻彻底底成了利益至上的写照。在三十年后,他重又认出侍萍的那一刻,他所表露出来的情感,不是久别重逢的喜悦,而是彻头彻尾的猜忌,怀疑与恐惧。他想到的,是侍萍是到来也许会对他的地位,利益所造成的威胁,是真 相揭穿后自己将面临的尴尬处境,而不是对侍萍悲惨遭遇的同情和怜爱。他口口声声的说他一直留着她喜欢的家具,说他保留她的习惯,珍视那绣了梅花的旧衬衣,可说到底,这些都不是因为爱,都是因为要彰显他那早就不存在的良心,告示天下的人——"看!我是个有情有义的君子!"其实哪里有什么情呢即使曾经有过,那也在三十年的时光中消失殆尽,他如今的一切的一切——包括给侍萍五千大洋,包管她的生活开支,要她们永远不再踏入周家的大门——全都,全都,是为了他自己。对他而言,爱情早已是漫长生命中的一点佐料,可有可无,如梦一般不切实际。这个资本家的代表,早已在商界的"熏陶"下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不成人形。

至于鲁侍萍,悲剧的核心承受者,她的命运无疑是坎坷苦难的,但何尝又不是可悲的。回想三十年前的那场爱情,她也是错误之一。可女人啊女人,你为何纠缠一场无疾而终的情爱三十年,三十年以后还仍拘泥于自己所受的委屈与灾难爱也好,恨也好,难道最终受伤的不是自己么既然如此为何又苦苦沉溺,深陷其间你将这一生的苦难归于命运,归于看不见莫不着的生命之线,念叨着如何苦如何凄惨,紧紧抓住那血红色的恨意,执拗的不愿放手。难道这就是你生命价值的所在么堂堂正正的对峙,随后潇潇洒洒的扬头离去,总比自行降自己于他人身下要舒畅,不是么

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