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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規請示文本寫作格式

欄目: 請示 / 發佈於: / 人氣:2.7K

請示是“適用於向上級請求指示、批准”的公文。小編整理的寫作格式,供參考!

正規請示文本寫作格式

必備條件

請示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必須是下級機關向上級機關的行文。

請示的問題必須是自己無權作出決定和處理的。

必須是為了向上級請求批准。

分類

根據請示的不同內容和寫作意圖分為三類:

請求指示的請示。

此類請示一般是政策性請示,是下級機關需要上級機關對原有政策規定作出明確解釋,對變通處理的問題作出審查認定,對如何處理突發事件或新情況、新問題作出明確指示等請示。

請求批准的請示。

此類請示是下級機關針對某些具體事宜向上級機關請求批准的請示,主要目的是為了解決某些實際困難和具體問題。

請求批轉的請示。

下級機關就某一包含面廣的事項提出處理意見和辦法,需各有關方面協同辦理,但按規定又不能指令平級機關或不相隸屬部門辦理,需上級機關審定後批轉執行,這樣的請示就屬此類。

特點

一文一事。

為了便於領導批覆,請示行文必須一文一事。這就是説,每則請示只能要求上級批覆一個事項,解決一個問題。

請批對應。

一請示,一批覆。沒有請示就沒有批覆。請示所包含的問題,一般較緊迫,沒有批覆,下級機關就無法工作。因此,下級機關應及時就有關問題向上級機關請示,上級機關應及時批覆。

事前行文。

請示應在問題發生或處理前行文,不可先斬後奏。

寫作要求

請示一般由標題、主送機關、正文、發文機關、日期五部分構成。

請示的正文,主要由請示的原因、內容、要求三部分構成,請示時應將理由陳述充分,提出的解決方案應具體,切實可行。請示的注意事項除其特點中所述之外,還應注意請示與報告的區別,切忌用報告代請示行文;請求的內容若包含其他部門或地區時,在正常情況下應事先進行協商,必要時還可聯合行文,如有關方面意見不一致,應如實在請示中反映出來;另外請求撥款的應附預算表;請求批准規章制度的,應附規章制度的內容;請示處理問題的,本單位應先明確表態;正式印發請示送上級機關時,應在文頭註明簽發人姓名。

結構寫法

請示一般由標題、主送機關、正文、落款和附註五部分構成。其各部分的格式、內容和寫法要求如下:

標題。

請示的標題一般有兩種構成形式:一種是由發文機關名稱、事由和文種構成。如《××縣人民政府關於××××××的請示》;另一種是由事由和文種構成,如《關於開展春節擁軍優屬工作的請示》。

主送機關。

請示的主送機關是指負責受理和答覆該文件的直屬的上級機關。每件請示只能寫一個主送機關,不能多頭請示。

正文。

其結構一般由開頭、主體和結語三部分構成。

(1)開頭。主要交代請示的緣由。它是請示事項能否成立的前提條件,也是上級機關批覆的根據。原因講的客觀、具體,理由講的合理、充分、上級機關才好及時決斷,予以有針對性的批覆。

(2)主體。主要説明請求事項。它是向上級機關提出的具體請求,也是陳述緣由的目的所在。這部分內容要單一,只宜請求一件事。另外請示事項要寫的具體、明確、條項清楚,以便上級機關給予明確批覆。

(3)結語。應另起段,習慣用語一般有“當否,請批示”,“妥否,請批覆”,“以上請示,請予審批”或“以上請示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區、各部門研究執行”等。

落款。

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時間兩個項目內容。標題寫明發文機關的,這裏可不再署名,但需加蓋單位公章。

附註。

使用“請示”這一文種時,應出具附註。寫法是,在成文時間下一行居左空2字,加圓括號註明發文機關聯繫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

請示與報告的辨析

請示用於向上級機關請求指導、批准,上級接文後一定要給予批覆;報告則用於向上級機關彙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供上級瞭解情況。為上級提供信息和經驗,上級機關接文後,不一定給予批覆。

請示內容具體單一,要求一文一事,必須提出明確的請求事項。報告內容較廣泛,可一文一事,也可反映多方面情況,但不能在報告中寫入請示事項,也不能請求上級批覆。請示起因、事項和結語缺一不可;報告行文較長,結構安排不拘一格,因文而異。

請示包含事項是沒有進行的,等上級批覆後才能處理,必須事前行文,不能先斬後奏;報告包含事項大卻已過去或正在進行中,能夠事後行文,也能夠事中行文。請求時間性要求強,報告時間性要求一般較差。

批准性請示,上級未作出答覆前,成文單位無權安排和辦理;批轉性報告在上級未作答覆前,成文單位即可進行安排和部署。

請示與報告的聯繫:

請示與報告雖然文種不同,但兩者之間仍有某些相同之處。

主送單位相同。請示、報告的主送單位都是上級機關。因此,兩者都是上行文,都是下級機關向上級機關呈送的報請性公文。

行文手法相同。請示、報告都是用具體的事實和確鑿的數據行文,禁言過其實,弄虛作假,混淆上級機關視聽。

表達方式相同。請示、報告都要求把有關事實敍述得清楚明白,這種敍述並非記流水賬式的羅列材料,而是對有關事實進行系統的歸納和概括。

用語要求相同。請示、報告都是處理問題、指導工作的依據,使用語言時都要求通俗易懂,一目瞭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