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會決議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就股權轉讓一事,於二〇〇四年四月十九日 時在 依法召開了第 次股東會議,形成並通過(以 比例通過)
一、完全同意轉讓方 將其持有的公司 %股權全額轉讓給受讓方 ,轉讓股權的股份分別是 %。
二、股權轉讓後,公司成立時訂立的章程、協議等有關文件由新股東會作相應的修改。公司的經營範圍、註冊資本不變。
三、同意轉讓方按其出資額承擔公司開辦以來至轉讓前的所有債權、債務及其他合理的費用。
四、受讓方支付股款後,按其持股比例享有股東權利並承擔股東義務。
五、 本決議正本一式六份,一份報工商機作關變更登記,公司存檔一份,有關各方各執一份。
股東簽字:
二〇〇x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