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從業人員檔案管理制度(精選24篇)

欄目: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1.74W

從業人員檔案管理制度 篇1

1.辦公室負責本單位職工的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診療管理工作。制定職業健康監護計劃並依法組織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和應急性職業健康檢查,建立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並妥善保存。

從業人員檔案管理制度(精選24篇)

辦公室負責監督職業健康監護工作開展並對相關部門和人員實施獎罰。

2.必須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衞生部第23號令)的規定的週期和範圍,對作業場所有害作業職工進行健康體檢。

(1)要與依法取得省衞生行政部門批准的從事職業健康檢查資質的醫療衞生機構簽定健康檢查委託協議,由委託單位定期對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

(2)必須對可能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包括民工)進行上崗前體檢,並將體檢結果建檔保存。

(3)根據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對在崗職工進行不定期健康體檢,並將體檢結果建檔保存。

(4)工人因各種原因脱離原有害作業時必須進行離崗時健康體檢,並將體檢結果建檔保存。

(5)不得以常規體檢代替職業健康檢查。

3.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及職業禁忌症者,要根據不同的情況及時處理。

(1)對上崗前健康檢查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及職業禁忌症患者時,不得因任何原因,安排其從事所禁忌的勞動。

(2)在崗期間定期健康體檢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及職業禁忌症患者時,要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

(3)要對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4.健康檢查結果表要實施告知和保密制度。

(1)健康檢查結果要及時,如實地告知被檢查者本人。

(2)健康檢查結果要實施保密制度,不可將本人的檢查情況隨意泄漏給其他人員。

5.健康檢查和職業病損害診療費用應列入職業衞生專項經費中,納入單位或項目成本中,實施專款專用。

(1)健康檢查和職業病損害診療費用由辦公室每年制定費用計劃。報單位領導審批後,列入本單位年度經費預算中,實施專款專用。不得擅自挪用。

(2)不得無故拖延、剋扣、拒付有害作業人員(包括民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損害診療的相關費用。

6.職工健康監護檔案必須指定科室和專人妥善保管。

(1)健康監護檔案為永久性保存的資料,要妥善保管,防止丟失。

(2)職工健康監護檔案不得隨意外傳。

(3)職工本人有借閲、複印其本人健康檔案的權利,單位領導和檔案保管人不得拒絕職工借閲、複印其本人檔案。

7.不得安排未經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未成年工、孕婦、哺乳期女職工從事對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

從業人員檔案管理制度 篇2

1、有接觸食品的生產、檢驗人員個人的健康證明材料按部門、班組進行分類存放,保證每一在冊有接觸食品的生產、檢驗人員有相應的健康證明材料。健康證明材料存放兩年以上的可以銷燬。

2、按部門或班組建立有接觸食品的生產、檢驗人員的.《員工健康狀況一覽表》,詳細填寫員的健康狀況,對患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或傷患的員工,還需注意處理措施。《員工健康狀況一覽表》保存期為兩年,超過保存期的可以銷燬。

3、非生產檢驗人員或不直接接觸食品的生產、檢驗人員亦按部門建立好相應的《員工健康狀況一覽表》,健康證明材料可以是防疫站以外的相關醫療部門發放的健康材料。

從業人員檔案管理制度 篇3

一、目的

為了更好地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維護廣大員工的身體健康,保證健康監護檔案和職業病診斷檔案資料的連續性和完整性,更好地為公司員工服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管理辦法》及《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的`要求特制定從業人員職業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二、檔案資料的歸檔範圍

1.健康監護檔案內容

1.1健康監護檔案冊。

1.2職業健康體檢結果報告。

1.3健康體檢綜合分析報告。

1.4職業健康體檢覆查人員名單及複查結果報告。

1.5職業病觀察對象和職業禁忌症處理意見書。

1.6叢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包括勞動者的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職業病診療等有關個人健康資料。

2.職業病診斷檔案

管理部門應建立職業病診斷檔案並永久保存,檔案內容應當包括:

2.1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2.2職業病診斷過程記錄

2.3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提供的診斷用所有資料;

2.4臨牀檢查與實驗室檢驗等結果報告單;

2.5現場調查筆錄及分析評價報告。

三、保管

1.檔案室切實做好七防,即防潮、防蟲、防火、防盜、防塵、防鼠、防曬。

2.檔案室嚴禁吸煙及存放易爆、易燃等易於導致火災的危險品。

3.檔案室要保持清潔衞生,檔案資料擺放整齊,便於資料的管理和使用。

4.檔案管理人員要熟悉業務,準確、及時地為使用者提供方便服務。

5.對所保管的檔案資料,要經常查看,發現破損和字跡不清的,要及時進行修補、複製,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請示、報告。

6.檔案室嚴禁無關人員隨意進入。

從業人員檔案管理制度 篇4

為了保護職工健康和維護企業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本單位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妥善保存,特制訂本制度。

1.綜合辦負責為每一位職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妥善保管。

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包括:

(一)勞動者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二)相應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三)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

(四)職業病診療等健康資料。

2.綜合辦檔案管理人員必須維護從業人員的職業健康隱私權、保密權。相關的衞生監督檢查人員、勞動者或其近親屬、勞動者委託代理人有權查閲、複印勞動者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其他人員不得私自查閲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3.從業人員離開單位時,本人有權索取健康監護檔案複印件,檔案管理人員應如實、無償提供,並在所提供的複印件上籤章。

4.對已離職人員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應在離職後三個月後進行封存,並保存10年以上,以備上級部門查閲。

5.從業人員檔案管理人員應將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妥善保管,防蟲蛀、防黴、防丟失、防丟失,保證檔案安全。

6.所有檔案應有專櫃存放、加鎖,定期清理通風,防濕。

7.所有檔案不得隨意查閲、複印,不得置於公共場所。

8.其他依照企業檔案管理制度執行。

9.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從業人員檔案管理制度 篇5

宿舍是企業對員工的一種關懷,一種福利。有一個清潔整齊的居住環境,是對居住員工的身心健康起着不可忽視的作用。當你勞累的一天想徹底放鬆的時候,回到宿舍有一種回到家的感覺。所以説,為了強化管理,為員工創造一個乾淨整潔、秩序井然的生活環境,使員工宿舍制度化,規範化,特制訂本條例:

1.凡在宿舍住宿員工,須在公司登記後,方可入住。

2.員工宿舍房間及牀位由厂部統一管理,員工未經批准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及牀位。

3.員工不準私自帶外來人員進入宿舍,如有外來客人親戚必須住宿,須在厂部登記後,方可留宿;擅自留宿者將罰款100元。

4.愛護宿舍內衞生及公共區域衞生,及公共設施,如宿舍內公共物品丟失、損壞,一律照價賠償。

5.宿舍內嚴禁隨地吐痰、塗鴉、嬉戲、打鬧、大聲喧譁以及影響他人休息學習的行為,一經發現,罰款50元。

6.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宿舍內禁止存放貴重物品及現金,宿舍鑰匙不得轉借他人,出門時應注意關燈,鎖門。

7.宿舍內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一經發現予以沒收並罰款200元。

8.嚴禁在宿舍內賭博,吸毒,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

9.嚴禁睡卧在牀上吸煙和酗酒鬧事,非上班員工必須在23點之前回宿舍,23:30熄燈就寢。

10.各宿舍內排值日表,輪流負責宿舍的日常衞生管理工作及日常事務監督工作。

11.員工應主動打掃室內衞生,整理個人內務及衞生,將被褥疊放整齊,物品擺放整齊,對長期不疊被褥的.員工,管理員有權上報厂部,將被褥收回,取消該員工的住宿資格。

12.宿舍內員工要互相團結,嚴禁員工間惡意詆譭、誹謗他人,更不得相互間議論與公司不利的語言及事物。

13.嚴禁男女員工串宿舍,發現後將嚴厲處罰。

14.住宿員工離廠時,須來厂部辦理交接手續,交鑰匙(未交鑰匙者罰款100元),未辦理者,按領用公共物資全額賠付。

以上條例望住宿員工自覺遵守!

從業人員檔案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提高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綜合素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以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是指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機動車維修技術人員、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道路運輸經理人和其他道路運輸從業人員。

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包括經營性道路旅客運輸駕駛員和經營性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包括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和押運人員。

機動車維修技術人員包括機動車維修技術負責人員、質量檢驗人員以及從事機修、電器、鈑金、塗漆、車輛技術評估(含檢測)作業的技術人員。

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包括理論教練員、駕駛操作教練員、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教練員和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教練員。

道路運輸經理人包括道路客貨運輸企業、道路客貨運輸站(場)、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機動車維修企業的管理人員。

其他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是指除上述人員以外的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包括道路客運乘務員、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教學負責人及結業考核人員、機動車維修企業價格結算員及業務接待員。

第三條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依法經營,誠實信用,規範操作,文明從業。

第四條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工作應當公平、公正、公開和便民。

第五條交通運輸部負責全國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工作,並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機動車維修技術人員、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道路運輸經理人和其他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從業資格管理

第六條國家對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實行從業資格考試製度。其他已實施國家職業資格制度的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按照國家職業資格的有關規定執行。

從業資格是對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所從事的特定崗位職業素質的基本評價。

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必須取得相應從業資格,方可從事相應的道路運輸活動。

鼓勵機動車維修企業、機動車駕駛培員訓機構優先聘用取得國家職業資格的從業人員從事機動車維修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工作。

第七條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考試應當按照交通運輸部編制的考試大綱、考試題庫、考核標準、考試工作規範和程序組織實施。

第八條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由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組織實施,每月組織一次考試。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考試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每季度組織一次考試。

第九條經營性道路旅客運輸駕駛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1年以上;

(二)年齡不超過60週歲;

(三)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

(四)掌握相關道路旅客運輸法規、機動車維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識;

(五)經考試合格,取得相應的從業資格證件。

第十條經營性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二)年齡不超過60週歲;

(三)掌握相關道路貨物運輸法規、機動車維修和貨物裝載保管基本知識;

(四)經考試合格,取得相應的從業資格證件。

第十一條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二)年齡不超過60週歲;

(三)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

(四)取得經營性道路旅客運輸或者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2年以上或者接受全日制駕駛職業教育的;

(五)接受相關法規、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衞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瞭解危險貨物性質、危害特徵、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

(六)經考試合格,取得相應的從業資格證件。

第十二條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管理人員和押運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年齡不超過60週歲;

(二)國中以上學歷;

(三)接受相關法規、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衞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瞭解危險貨物性質、危害特徵、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

(四)經考試合格,取得相應的從業資格證件。

第十三條機動車維修技術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技術負責人員

1、具有機動車維修或者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者具有機動車維修或相關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2、熟悉機動車維修業務,掌握機動車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範。

(二)質量檢驗人員

1、具有高中以上學歷;

2、熟悉機動車維修檢測作業規範,掌握機動車維修故障診斷和質量檢驗的相關技術,熟悉機動車維修服務收費標準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範。

(三)從事機修、電器、鈑金、塗漆、車輛技術評估(含檢測)作業的技術人員

1、具有國中以上學歷;

2、熟悉所從事工種的維修技術和操作規範,並瞭解機動車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

第十四條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理論教練員

1、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具有2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

2、具有汽車及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者汽車及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3、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規、駕駛理論、機動車構造、交通安全心理學、常用傷員急救等安全駕駛知識,瞭解車輛環保和節約能源的有關知識,瞭解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基本教學知識,具備編寫教案、規範講解的授課能力。

(二)駕駛操作教練員

1、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符合安全駕駛經歷和相應車型駕駛經歷的要求;

2、年齡不超過60週歲;

3、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規、駕駛理論、機動車構造、交通安全心理學和應急駕駛的基本知識,熟悉車輛維護和常見故障診斷、車輛環保和節約能源的有關知識,具備駕駛要領講解、駕駛動作示範、指導駕駛的教學能力。

(三)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教練員

1、具有汽車及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者汽車及相關專業高級以上技術職稱;

2、掌握道路旅客運輸法規、貨物運輸法規以及機動車維修、貨物裝卸保管和旅客急救等相關知識,具備相應的授課能力;

3、具有2年以上從事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教學經歷,且近2年無不良的教學記錄。

(四)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教練員

1、具有化工及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者化工及相關專業高級以上技術職稱;

2、掌握危險貨物運輸法規、危險化學品特性、包裝容器使用方法、職業安全防護和應急救援等知識,具備相應的授課能力;

3、具有2年以上化工及相關專業的教學經歷,且近2年無不良的教學記錄。

第十五條申請參加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向其户籍地或者暫住地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填寫《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申請表》(式樣見附件1),並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證明及複印件;

(二)機動車駕駛證及複印件;

(三)申請參加道路旅客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的,還應當提供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門出具的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證明。

第十六條申請參加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的,應當向其户籍地或者暫住地設區的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填寫《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考試申請表》(式樣見附件2),並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證明及複印件;

(二)機動車駕駛證及複印件;

(三)道路旅客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件或者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件及複印件或者全日制駕駛職業教育學籍證明;

(四)相關培訓證明及複印件;

(五)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門出具的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證明。

第十七條申請參加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管理人員和押運人員從業資格考試的,應當向其户籍地或者暫住地設區的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填寫《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考試申請表》,並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證明及複印件;

(二)學歷證明及複印件;

(三)相關培訓證明及複印件。

第十八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安排考試。

第十九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在考試結束10日內公佈考試成績。對考試合格人員,應當自公佈考試成績之日起10日內頒發相應的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

第二十條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考試成績有效期為1年,考試成績逾期作廢。

第二十一條申請人在從業資格考試中有舞弊行為的,取消當次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

第二十二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建立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管理檔案。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管理檔案包括:從業資格考試申請材料,從業資格考試及從業資格證件記錄,從業資格證件換髮、補發、變更記錄,違章、事故及誠信考核、繼續教育記錄等。

第二十三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向社會提供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相關從業信息的查詢服務。

第三章從業資格證件管理

第二十四條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經考試合格後,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式樣見附件3)。

第二十五條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全國通用。

第二十六條已獲得從業資格證件的人員需要增加相應從業資格類別的.,應當向原發證機關提出申請,並按照規定參加相應培訓和考試。

第二十七條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由交通運輸部統一印製並編號。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由設區的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發放和管理。

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件由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發放和管理。

第二十八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建立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管理數據庫,使用全國統一的管理軟件核發從業資格證件,並逐步採用電子存取和防偽技術,確保有關信息實時輸入、輸出和存儲。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結合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的管理工作,建立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信息系統,並逐步實現異地稽查信息共享和動態資格管理。

第二十九條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補發手續。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服務單位變更的,應當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辦理從業資格證件變更手續。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檔案應當由原發證機關在變更手續辦結後30日內移交户籍遷入地或者現居住地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辦理換證、補證和變更手續,應當填寫《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換髮、補發、變更登記表》(式樣見附件4)。

第三十一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對符合要求的從業資格證件換髮、補發、變更申請予以辦理。

申請人違反相關從業資格管理規定且尚未接受處罰的,受理機關應當在其接受處罰後換髮、補發、變更相應的從業資格證件。

第三十二條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發證機關注銷其從業資格證件:

(一)持證人死亡的;

(二)持證人申請註銷的;

(三)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年齡超過60週歲的;

(四)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被註銷或者被吊銷的;

(五)超過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請換證的。

凡被註銷的從業資格證件,應當由發證機關予以收回,公告作廢並登記歸檔;無法收回的,從業資格證件自行作廢。

第三十三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將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的違章行為記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的違章記錄欄內,並通報發證機關。發證機關應當將該記錄作為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誠信考核和計分考核的依據,並存入管理檔案。機動車維修技術人員、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違章記錄直接記入誠信管理檔案,並作為誠信考核的重要內容。

第三十四條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誠信考核和計分考核週期為12個月,從初次領取從業資格證件之日起計算。誠信考核等級分為優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別用AAA級、AA級、A級和B級表示。在考核週期內,累計計分超過規定的,誠信考核等級為B級。

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將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每年的誠信考核和計分考核結果向社會公佈,供公眾查閲。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誠信考核和計分考核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四章從業行為規定

第三十五條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以及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許可的範圍內從事道路運輸活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除可以駕駛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外,還可以駕駛原從業資格證件許可的道路旅客運輸車輛或者道路貨物運輸車輛。

第三十六條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在從事道路運輸活動時,應當攜帶相應的從業資格證件,並應當遵守國家相關法規和道路運輸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法經營、違章作業。

第三十七條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參加國家相關法規、職業道德及業務知識培訓。

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在崗從業期間,應當按照規定參加繼續教育。

第三十八條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不得超限、超載運輸,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個小時。

第三十九條經營性道路旅客運輸駕駛員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應當按照規定填寫行車日誌。行車日誌式樣由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統一制定。

第四十條經營性道路旅客運輸駕駛員應當採取必要措施保證旅客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發生緊急情況時,應當積極進行救護。

經營性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應當採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脱落、揚撒等。

嚴禁駕駛道路貨物運輸車輛從事經營性道路旅客運輸活動。

第四十一條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應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門指定的行車時間和路線運輸危險貨物。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安全作業規程對道路危險貨物裝卸作業進行現場監督,確保裝卸安全。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押運人員應當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進行全程監管。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嚴格按照《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JT617)、《汽車運輸、裝卸危險貨物作業規程》(JT618)操作,不得違章作業。

第四十二條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燃燒、爆炸、污染、中毒或者被盜、丟失、流散、泄漏等事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押運人員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和所在運輸企業或者單位報告,説明事故情況、危險貨物品名和特性,並採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和應急措施,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處置。

第四十三條機動車維修技術人員應當按照維修規範和程序作業,不得擅自擴大維修項目,不得使用假冒偽劣配件,不得擅自改裝機動車,不得承修已報廢的機動車,不得利用配件拼裝機動車。

第四十四條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應當按照全國統一的教學大綱實施教學,規範填寫教學日誌和培訓記錄,不得擅自減少學時和培訓內容。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員,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相應從業資格證件,駕駛道路客貨運輸車輛的;

(二)使用失效、偽造、變造的從業資格證件,駕駛道路客貨運輸車輛的;

(三)超越從業資格證件核定範圍,駕駛道路客貨運輸車輛的。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員,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相應從業資格證件,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活動的;

(二)使用失效、偽造、變造的從業資格證件,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活動的;

(三)超越從業資格證件核定範圍,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活動的。

第四十七條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有下列不具備安全條件情形之一的,由發證機關吊銷其從業資格證件:

(一)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有關機動車駕駛和相關從業要求且沒有主動申請註銷從業資格的;

(二)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發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負主要責任的;

(三)發現重大事故隱患,不立即採取消除措施,繼續作業的。

被吊銷的從業資格證件應當由發證機關公告作廢並登記歸檔。

第四十八條違反本規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期限組織從業資格考試的;

(二)發現違法行為未及時查處的;

(三)索取、收受他人財物及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四)其他違法行為。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從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和從業資格證件工本費由省級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物價部門核定。

第五十條本規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20xx年9月6日公佈的《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職業培訓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xx年第7號)同時廢止。

從業人員檔案管理制度 篇7

(一)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四)從業人員應堅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禁止長髮、長鬍須、長指甲、戴手飾、塗指甲油、不穿潔淨工作衣帽上崗和上崗期間抽煙、吃零食以及做與生產、加工、經營無關的事情。

(五)對從業人員實行德、能、勤、紀綜合考核。對德、能、勤、紀考核具優者給予表揚或獎勵;對綜合考核成績欠佳者進行批評教育使其改正;對不改者勸其離崗或規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一)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並經衞生知識培訓,取得有效的健康證明和衞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後方可參加工作。未取得前述有效證件的人員不得上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衞生檔案。

(三)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食品生產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從業人員檔案管理制度 篇8

1、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及企業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等。

2、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崗位培訓,取得相關資質證件後,經車隊審查合格報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備案後,方可從事危險貨物運輸。

3、必須按時、定期參加公司安全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學習、培訓、考核、考試、消防演習、應急救援預案演習,並記錄存檔。

4、必須按時每年與公司簽訂安全運輸合同。

5、必須瞭解並熟記自己所承運的危險化學品的危險性、危害性、物理化學特性、運輸注意事項、事故應急救援措施等專業知識。

6、在發生事故意外時應該按事故應急措施進行搶救處理,並及時將事故情況向公司彙報並報保險和交警處理。

7、對企業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從業人員檔案管理制度 篇9

1、遵守校紀校規,以身作則、言傳身帶,嚴格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2、熟悉教規教材,領會教學原理和教學大綱,總結教學經驗,不斷提高自身的理論實際教學水平。

3、保證車輛技術狀況始終處於良好狀態,保證人車出勤率,在訓練中未經隊長同意,不準將車開回和辦與訓練無關的事。

4、愛護學員,搞好師徒關係,構建和諧的培訓氛圍。

5、在訓練中一視同仁,不徇私情,不準向學員吃、拿、卡、要,不準辱罵、體罰學員。

6、服從領導的調動、指揮,遇有在訓練中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向校領導彙報。

7、必須按規定的地點路線進行訓練,動用車輛必須請示領導同意,擅自離開訓練地點和路線要嚴格處理。

8、把好安全第一關,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在訓練中不準離開駕駛室,確保學員的安全駕駛操作。

9、在起步、停車時要嚴格遵守“人不上齊車不走,車不停穩人不下”的安全規定,行駛中避免緊急制動,確保安全訓練。

從業人員檔案管理制度 篇10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源頭控制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發生,把好從業人員管理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編寫要求》(JT/T912-20xx)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範圍內所有從業人員,所有從業人員必須按照“一崗雙責”的規定,遵守《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並嚴格遵守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服從公司的統一管理。

二、公司從業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安全科、業務科、辦公室負責。

三、從業人員的招聘管理由業務科根據業務需要提交擬聘用從業人員的信息申請報公司管理層研究同意後,製作招聘公告、發佈招聘信息及要求。公司安全科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核,包括:危險貨物運輸從業資格條件、駕駛證、年齡、文化程度、身體條件、業務技術條件(駕齡、安全行車經歷)、酒駕記錄、超速20%—50%記錄、吸毒篩查記錄、違章違紀記錄、職業品行等。

四、經審核合格的駕押人員必須參加公司72學時的崗前培訓,經培訓考試合格的從業人員方可上崗。崗前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滿正式錄用後,公司辦公室根據具體崗位確定其工資標準及其他相應的責權利,辦理社保。

五、安全科對從業人員的信息及從業資格證建檔管理,檔案內容包括:從業人員姓名、性別、年齡、準駕車型、取得駕駛證時間、從業資格證編號、家庭成員、身份證號碼、通訊方式、參加安全培訓教育學習和安全活動記錄、違法違章違紀處理情況、調離辭退記錄等,做到一人一檔。

六、從業人員必須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類安全教育培訓,具體培訓內容、要求、記錄按照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執行。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應按照規定每2年參加繼續教育。

七、從業人員應接受公司組織的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立即整改。公司安全科對從業人員發生的違法、違規、違紀行為進行糾正,並按照公司有關管理制度對其作出相應處罰,或責令其下崗參加安全教育培訓,並建立從業人員違法違章違紀情況記錄,記錄包括違章時間、地點、違章內容、違章處理等情況。

八、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的職業習慣和衞生習慣,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職業適應性檢查。

九、對不適合從事危險貨物運輸作業的從業人員應上報公司管理層審批,依據《勞動法》辦理調離或辭退,由公司辦公室提前一個月填寫辭退申請,分管領導批准後,辦公室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闡明辭退理由,本人到公司結算工資待遇,辦理相關手續。調離的人員應進行轉崗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聘用從業人員有離職要求的,本人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經公司批准後,到期後方可與公司結算工資待遇。公司辦公室負責對從業人員的聘用、調離、辭退、辭職等作好記錄並妥善保存。

十、本制度自20__年九月一日執行。

二0xx年八月二十六日修訂

從業人員檔案管理制度 篇11

一、為了加強教學設施設備的管理,提大學聯考訓場地的利用率,保證訓練或考試的安全,杜絕事故,特制定本制度,設施設備部負責本制度的實施。

二、對教練場地的教學設施設備建立登記台帳、檔案。

三、教練場地管理,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為天”的安全管理原則,教練場地實行封閉管理,休息區教練場地設立分隔實施。配備消防設施設備及緊急救護藥品和設備。

四、設立專門的.場地管理員工作崗位,場地管理員職責如下:

1、負責場內設施設備的使用監督與管理。

2、負責場地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使其經常保持完好狀態。

3、未經許可,不允許本單位以外的人使用本校的考訓場地。

4、防火、防盜。

五、教練員、學員以及其他工作人員在使用本場地時,應遵守以下規定:

1、實行進入登記、退出註銷制度。

2、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安全第一,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3、進行教學的學員與教練員必須繫好安全帶,不參加訓練的學員應在休息室休息或在安全區域內排隊等候。

4、嚴格遵守交通標誌、標線等的規定。

5、嚴禁酒後進入場地訓練。

6、吸取“十次肇事九次快”考訓,在進行考試或訓練時要保持安全車速,嚴禁超速行駛。

7、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在教練的隨車指導下進行教學活動。

8、安全部除例行的安全檢查外,至少每月對本場地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檢查,對經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應及時消除。

9、注重美化環境,不在訓練場地亂扔垃圾,不破壞花木草坪。

六、考訓場地內的訓練設施設備一旦損壞,有關責任人應在兩個工作日內請專業人士進行修復。嚴禁非專業人員修理教學設施設備,設施設備在經過修理後,管理人員應對其性能進行檢測,並將檢測結果向設施設備部報告。

七、設施設備部應根據教練場設施的使用情況及時進行維護,(如:路機標線、標誌牌、標誌杆、標誌墩、單邊橋、限寬門、連續障礙、龍門骨架吊杆等)。

八、設施設備部對考訓場地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檢查的項目應包括所有設施設備的數量、性能、維護情況、使用情況等做出準確記錄。

九、對超出使用壽命、失去使用價值或損壞後無法修復的教學設備,應由設施設備部登記報廢。在一週內更新。

十、設施設備部應建立訓練場地教學設施設備的文字和電子檔案。檔案應包括設備購置發票的複印件、技術參數複印件、保修卡、教練場地平面圖、場地使用證明,科目設置明細等。

從業人員檔案管理制度 篇12

一、公司管理人員和全體員工必須認真學習《食品安全法》及其有關規定,掌握有關產品安全和衞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產品安全、衞生知識和法律法規知識,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產品安全意識,嚴格遵守產品安全、衞生相關的法律法規。

二、公司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新員工和臨時工作人員也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產品衞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產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有礙於產品衞生的病症時,應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五、從業人員必須肯有良好的衞生習慣,並且做到:

(1)工作前、處理產品原料後、便後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產品之前應洗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並把頭髮置於帽內;

(3)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加工產品;

(4)不得在產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隨地吐痰。

六、人事管理部門負責從業人員的衞生知識培訓管理工作及培訓計劃實施等。

七、加強對員工產品衞生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將考核結果計入員工個人檔案,作為晉升工資,表彰先進的依據之一。

八、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培訓,並建立完整的培訓檔案。

從業人員檔案管理制度 篇13

依據《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自行或者委託第三方專業機構或者專業人員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制定本制度。

一、門店食品安全員負責門店的日常食品安全自檢自查並負責報告。自檢自查內容包括個人衞生、清潔與消毒、温度控制、蟲害控制、交叉污染、標識和可追溯性、產品監控、記錄等。

二、門店收貨部負責收貨區的自檢自查,包括產品的標識、質量、包裝、清潔、包材、添加劑等,並配合門店食品安全員的檢查。

三、營業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區域內的食品安全自查工作,並將檢查結果記錄在《每日檢查表》上,並填寫行動計劃進行整改。

四、門店防損部負責門店整體公共區域和蟲害控制的'自查工作,並將檢查結果彙總記錄,配合門店食品安全員的檢查。

五、門店工程部負責門店各種設備設施的自檢自查,必須保證設備設施正常運轉,並將檢查結果填寫在每日維修記錄表中。

六、門店食品安全員應定期對門店所有食品安全相關工作進行審計,並形成審計報告,報告給門店店長。

七、門店店長應仔細閲讀審計報告中的問題,並跟進相關部門進行整改。

從業人員檔案管理制度 篇14

學員的檔案由培訓中心具體負責收集、整理、編號、裝訂,由中心檔案室負責接收、歸檔和保管。

一、檔案隨培訓中心獨立設檔,單獨存檔。

二、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檔案,一般不輕易做人員變動。

三、對學員檔案表、花名冊、試卷都要歸檔、建檔。

四、各培訓人員都要將各種材料及時上交,歸檔以便保存。

五、各培訓期學員的所有材料,都要統一存入培訓檔案。按明碼順序分類存放,擺放整齊,存放處有防火、防盜、防潮、防塵、防光、防黴、防鼠等設施。

六、凡經審核的歸檔材料,任何人不得私自塗改。

七、因工作需要借閲培訓人員檔案,應履行借閲登記手續,用後及進歸還。查閲時不得污損、卷折,不得在卷內劃線、打圈、批註和塗改。若需要複印,請示有關領導批准後方可複印。查閲、借閲歸檔材料,須經過培訓中心主任批准,借閲時間不得超過一週。

八、嚴格實行一期一檔制度,建立一期一檔。按期裝訂成冊,標題簡明確切,書寫整齊,編好明碼。

九、做好安全保衞工作,管理好檔案櫃。

十、檔案作為培訓中心材料,長期保存。

十一、學員自登記報名或進入學習之日起,為每個學員建立一份檔案。

十二、學員學習期間的學習、紀律、考勤、日常考評、主要表現、特種作業檔案表、身體健康證明、考卷、考試成績分別整理歸檔入案。

十三、要求組卷合理、標題準確、案卷整齊、排列系統、編目完整。

十四、學員檔案的收進、移出要經主任批准,嚴格保密,不準對外泄密。

十五、學員考試完成後一週內由培訓室負責把檔案轉到中心檔案室。

十六、其它方面按《檔案管理管理制度》執行。

從業人員檔案管理制度 篇15

從業人員衞生知識培訓制度

一、餐飲、食堂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嚴格的衞生知識培訓,經過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二、食品衞生管理人員負責培訓工作,並制定相應的`培訓計劃。

三、聘請衞生監督所管理人員,不定期對酒店餐飲、食堂工作人員進行專題講座,學習有關衞生管理,衞生法律、法規等衞生知識,提高衞生安全素質。

四、組織有關人員參加衞生監督所舉辦的衞生知識培訓班學習,提高衞生管理水平。

五、每月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衞生知識培訓1次,對不能達到衞生安全要求的人員實行停崗培訓,待合格後再行上崗。經培訓仍不合格者予以勸退。

六、每年舉辦一次衞生知識的競賽,強化職工的衞生意識。

七、凡參加衞生知識培訓的人員,一律按時參加衞生知識培訓,不得缺席

八、建立餐飲、食堂工作人員衞生知識培訓檔案,詳細記載衞生知識培訓狀況。

從業人員檔案管理制度 篇16

為規範從業人員個人衞生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和《浙江省食品經營許可實施細則(實行)》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衞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髮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還應戴口罩。每名從業人員至少配備2套工作服。

二、從業人員操作前手部應洗淨,操作時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

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1、處理食物前;

2、上廁所後;

3、處理生食物後;

4、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後;

5、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後;

6、處理動物或廢物後;

7、觸摸耳朵、鼻子、頭髮、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後;

8、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如處理貨項、執行清潔任務)後。

四、非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1、開始工作前;

2、上廁所後;

3、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後;

4、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後;

5、處理動物或廢物後;

6、從事任何(其他)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後。

五、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再次更換專間內專用工作衣帽並佩戴口罩,操作前雙手嚴格進行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地消毒雙手。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六、工作服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

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入食品處理區。

七、不得在食品處理區內吸煙、飲食或從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八、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加工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衞生要求。

九、所有從業人員上班時間必須統一着單位配發的工作服。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式樣。

十、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淺色布料製作,專間工作服宜從顏色或式樣上予以區分。

十一、從業人員上廁所前應在食品處理區內脱去工作服。

從業人員檔案管理制度 篇17

一、健康要求

1、食堂工作人員及有關管理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須按時接受臨時檢查,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健康合格證,衞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

2、凡患有傳染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腸道傳染病及傳染病帶菌者、化濃性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者,不得上崗。

二、個人衞生

1、食堂工作人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勤洗澡、勤理髮、勤換衣服、不得留長髮指甲、塗指甲及使用其他化粧品。便後要洗手、消毒。

2、食堂工作人員必須穿戴統一的.工作服、工作帽,頭髮不得外露,不得將與食品無關的個人用品和服飾物帶入食堂。

3、銷售直接入口食品前應洗手,消毒。銷售時使用工具售貨和正確使用射頻卡,不準收取現金。

4、工作時不許吸煙,不戴戒指、不得隨地吐痰、不亂丟廢棄物。

從業人員檔案管理制度 篇18

1、工作時間

公司實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時,每週工作四十小時,每天的工作時間如下: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因生產製造程序之連續性,員工擔任輪班或特別勤務之上下班及休息時間,依實際所需訂之。公司將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確保員工的休息休假權利。

2.超時工作

2.1員工經批准加班者,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調休。

2.2員工已領取職務加給者,加班原則上安排調休,不另支給加班工資,專案核准者例之。

2.3加班工資按下列情況計算:

2.3.1工作日加班=加班工時×小時工資率×150%

2.3.2休息日加班=加班工時×小時工資率×200%

2.3.3法定日加班=加班工時×小時工資率×300%

2.3.4小時工資率=月基本工資÷21.5÷8

3.考勤制度

3.1員工必須認真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未經允許不得擅離崗位。

3.2公司實行打卡制度,除副處長以上級別和經總經理核准免予打卡者外,必須在上下班打卡,人事單位以考勤打卡時間為核定考勤的依據。

3.3員工應保持卡面清潔,委託他人或代人打卡、自行填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經查屬實者,該日以曠職論,並予以懲處。

3.4員工於上班時間內,因公務需處出者,應填寫《外出申請單》經直屬單位主管許可方可外出,未按規定擅離崗位者,按曠工論。

3.5公司允許員工按實際需要申請病假、事假、婚假、產假、慰唁假等,請假應事先填妥請假卡,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託他人向部門主管報備,上班後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3.6員工發生漏打、錯打或其他特殊情況不能打卡,在當天或次日內應由部門主管或人事單位簽名更正。

3.7遲到、早退

3.7.1員工於規定上班時間後三十分鐘內打卡者為遲到,於下班時間前十五分鐘內提早打卡者為早退。超過上述時間者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計算。

3.7.2員工每月上班遲到十分鐘內,次數不超過二次者或連續三個月累計次數不超過三次者(含)不予計算遲到扣薪,但列入年終績效考核,超過者按前款遲到或早退處理。

3.7.3員工遲到及早退均以三十分鐘為扣薪計算單位,未滿者以三十分鐘計算。

3.8曠工

3.8.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續假,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

3.8.2曠工以四小時為扣薪計算單位,並按日薪三倍扣罰。

3.8.3年度內曠工累計三天(含)以上或連續曠工三天者,作辭退處理。

4.廠證管理

4.1廠證是員工進出廠區的證件,進入或逗留在廠內,必須按規定佩戴在制服左上方規定的位置。

4.2沒有廠證者,保安員有權拒絕其入廠或要求登記後方可放行。

4.3凡有損壞或遺失廠證應書面説明經過向總務處並申請補發,並隨交工本費;年累計二次(含)以上者,人事單位視情節給予警告處分。

4.4使用他人廠證或偽造廠證者,一經查實,使用者、偽造塗改者均以嚴肅懲處,甚至辭退。

4.5員工離職時,必須將廠證交回總務處。

從業人員檔案管理制度 篇19

為履行對接觸職業危害的從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監護的法定職責,規範職業健康監護工作,加強職業健康監護管理,保護員工健康,根據《職業病防治法》、《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企業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根據企業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的類別、接觸水平等情況,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範》的規定,組織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從業人員有計劃地到法定職業衞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員工接受職業健康檢查應當視同正常出勤。

二、組織擬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的新錄用人員(包括轉崗到該作業崗位的人員)、擬從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業的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新進廠員工必須經職業健康檢查合格後,方可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

三、對長期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的.員工應組織進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健康檢查。由企業職業健康管理部門負責核實人員名單,制定體檢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對即將離崗的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的員工,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應組織其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未進行離崗體檢的,不得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五、對體檢中發現有職業禁忌證或有從事與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員工應調離原作業崗位,並妥善安置;發現健康損害或需要複查的,應如實告知員工本人,並按照體檢機構要求的時間,進行復查或醫學觀察。

六、對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按規定向所在地安監和衞生部門報告,並按照體檢機構的要求安排其進行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

七、在設備生產、檢修過程中如出現職業危害因素嚴重超標,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應當及時組織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八、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員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和企業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並按規定妥善保存,接受安監部門的監督檢查。

員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勞動者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2、相應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報告及處理情況;

4、職業病診療等勞動者健康資料。

企業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

1、企業申報檢測、組織員工體檢、委託醫療機構服務等活動的委託書;

2、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報告和評價報告;

3、職業病診斷報告;

4、對職業危害患者、患有職業禁忌證者和已出現職業相關健康損害從業人員的處理和安置記錄。

5、企業在職業健康監護中提供其他資料和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記錄整理的相關資料。

九、對員工要求查閲、複印其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的,企業應予以提供。員工離開企業時,可索取本人健康監護檔案複印件,企業應如實、無償提供,並在所提供的複印件上籤章。

十、企業不得安排未經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員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證的勞動者從事所禁忌的作業。

十一、職業健康檢查、複查、醫學觀察、職業病診療費用由企 業按有關法規規定執行。

十二、建立職業危害事故後參加應急救援人員的職業健康體檢制度。

從業人員檔案管理制度 篇20

一、原料的清洗要徹底。蔬菜與肉類、水產品須分池清洗乾淨,然後分類存放,供加工製作用。

二、要嚴格按照食品衞生的要求進行食品加工,保證食品加工的衞生安全。對盛裝熟食品的容器、餐具、熟食公用具洗刷乾淨後必須進行熱力消毒。

三、食堂炊事員必須彩新鮮潔淨的原料製作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

四、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燒熟煮透,加工後的`熟製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未成品分開存放,未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五、食品在烹飪後至出售前一般不超過2個小時,若超過2個小時存放的,應當在高於60度或低於10度的條件下存放。製作成品到隊員食用其間隔不超過3小時。

六、接觸和盛裝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楹、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誌明顯。並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洗淨,保持清潔。

從業人員檔案管理制度 篇21

一、為了加強駕校的安全工作和推進安全管理,特制定安全會議制度。 駕校的安全會議每月定期召開。要求教練員、駕駛員以及所有工作人員參加。

二、安全工作會議必須人員到齊,不準缺勤,遲到、早退。

三、必須認真做好會議記錄。

四、認真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會議精神和指示。

五、對各部門提出目前存在的問題及隱患,制定具體的整改措施。

六、討論駕校安全工作計劃、修改規章制度,並討論有建設性的建議。

七、總結前一段安全工作,佈置下階段安全工作計劃以及其他安全工作任務。

八、必須認真做好會議記錄。

九、組織全年的安全大檢查會議,落實安排到人。

從業人員檔案管理制度 篇22

一、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勞動防護用品的採購、發放、保管和使用的工作內容及方法,以保證勞動防護用品質量滿足要求。

本制度適用於招信煤業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管理。

二、職責

1、職衞辦是勞動防護用品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制定和審批職工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對勞動防護用品的採購、供應、保管、發放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2、供銷科負責勞動防護用品採購、供應的管理工作。

3、保管室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入庫保管、發放工作。

4、工會負責監督職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的管理規定的執行情況,並提出改進建議。

5、各作業場所/部門參與勞動防護用品管理,按要求配戴防護用品,

三、工作內容和程序

1、勞動防護用品的採購、供應。

⑴職衞辦對勞動防護用品生產單位進行評價,建立合格供方名錄,從具備資格的供方中組織採購;

⑵各車間部門將勞動防護用品(品種、型號、規格、數量等)需求計劃報職衞辦,職衞辦對需求計劃進行審核,(按配備標準)並編制採購計劃,採購計劃經主管領導審批後組織採購和供應;

⑶職衞辦根據班組反饋意見和合同的規定,對勞動防護用品存在質量或防護功能達不到要求等問題,與經營單位聯繫解決並做好備案。

2、勞動防護用品的驗收、保管、發放和使用。

⑴勞動防護用品採購後,首先入庫,由保管員驗收,檢查產品合格證、安全鑑定證等相關事項後確認是否合格,合格品入帳。然後,按配備標準由車間領料單領出。

⑵各車間對供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使用過程中進行驗證,結果反饋職衞辦;

⑶各車間部門按審批的配備標準和使用期限領用保管員審查,對轉崗、復崗的職工按其所在工種崗位標準進行調整;

⑷職衞辦對未到使用期限或有特殊需求的情況進行核實審批。

3、各班組,因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等變化致使原標準不適用時,應及時將職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意見報生產設備部審批。

4、供銷科對勞動防護用品採購、發放、保管、使用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檢查中出現的問題按不符合處理、。

5、各班組對勞動防護用品保管、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出現的質量或防護功能等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

6、所有員工必須按規定配戴防護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防護眼鏡、面具、防塵口罩等,否則按違紀處理。

從業人員檔案管理制度 篇23

為加強教練員隊伍建設,提高全體教練員的素質,充分調動教練員的積極性,提高培訓教學質量,根據交通部《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1、教練員分為理論教練員和駕駛操作教練員;

2、學校聘用的教練員必須符合《浙江省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資格條件》有關教練員的要求;

3、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應當按照統一的教學大綱規範施教,如實填寫《教學日誌》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記錄》;

4、教練員從事教學活動時,應當隨身攜帶《教練員證》,不得轉讓、轉借;

5、文明教學、尊重學員的人格,講解、示範和糾正學員操作時,態度要温和,説話要和氣,不許使用有辱學員尊嚴和人格的語氣和語言;

6、嚴格要求、為人師表,不許收取學員的錢物或參加學員宴請及消費性的娛樂活動;

7、不允許邀請學員參加自己的生日、喬遷等慶祝活動;

8、不許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更不許與學員賭博;

9、認真執行訓練計劃和各項規定,平等對待每個學員,確保每一個學員都有平等學習、訓練的時間;

10、教練員在工作時間內不得飲酒和做不安全的活動;

11、路訓時駕駛室只准座一名學員和一名教練員,不準乘坐與教練無關的人員,場內教練時必須做到現場指導,不準擅自離開現場;

12、不準將車鑰匙交給學員保管,嚴禁教練員不在場時讓學員動用教練車;

13、愛護車輛和隨車工具及物品,勤檢查、保養,確保車況良好、乾淨、整潔,杜絕責任機械事故;

14、教練員在訓練往返途中不得將車交與學員駕駛;

15、建立教練員培訓質量排行榜,每季度孝評一次並公佈前5位和後3位;

16、違反上述規定,受到學員多次投訴且情況屬實的,該教練員由學校立即辭退,並報交通部門備案;

17、學校建立教練員檔案台帳(含理論和實際操作教練員,一人一檔),台帳內容包括:教練員情況彙總表,教練員履歷登記表,身份證、駕駛證、教練員證、學歷證明等複印件,安全管理責任狀,教練員聘用合同,教練員季度和年度培訓質量信譽考核情況記錄等。

從業人員檔案管理制度 篇24

1、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

2、根據公司安排,駕駛員必須準點達到公司,到公司後先去調度報到,晚點一小時之內罰款50元,超過一小時者罰款100元(現場交納)

3、駕駛員出車必須服從調度,對不服從者處以100元罰款。

4、駕駛員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如因手機不通或本人不接聽而影響公司正常出車者,月底扣除安全獎,嚴重者扣發工資及追加處罰。

5、車輛回公司後,必須如實向例檢報告車輛情況,記清里程數,如發現不報告或報告不實者,當班駕駛員每人罰款100元(現場交納)

6、如發現路橋票有徇私舞弊者和倒賣燃油、貨物、車輛配件者,扣發當月工資,嚴重者予以辭退,並追究全部責任。

7、駕駛員在行車中發生交通事故,不報告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及公司處理的,其一切後果由駕駛員本人負責。事態發展,牽扯到公司派人處理者,其事故賠償視情況予以追究。

8、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9、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並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10、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11、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1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13、對改變工種或離崗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的.職工必須重新進行班組崗位安全教育,對脱崗六個月以上的必須重新進行班組、崗位安全教育,才能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