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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管理制度十篇

欄目: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9.36K

車輛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車輛管理制度十篇

為了加強和規範公司管理,減少用車費用和降低公司成本,本着安全、節儉、有序、高效的原則,更好地為公司服務,提高工作效率,特擬定此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所指車輛均指公司的業務辦公用車。

三、權責單位

1、公司車輛由辦公室調度,主管人員管理。出差及業務用車應向主管人員登記申請,填寫用車申請表,領取鑰匙,出襄樊市需由總經理批准。

2、公司業務辦公用車的證照保管,車輛年審、車輛保險及養路費支出等事項統一由主管人員負責管理。

四、用車管理

1、員工外出辦事,三公里以內,應首先選擇公交車為主要交通工具(經理以上人員及財務部支取大額現金用車除外)。其他貼合條件的用車,一律登記、記錄、申請。

2、主管人員依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定辦理申請者,不得派車。如公司車輛一時調配不開,到主管人員登記申請批准後方可打車外出。在發票上要註明始點和終點及所辦事宜否則不予報銷。

3、員工因私借用公車,需經辦公室同意,並經總經理簽署派車單後,主管人員方可派發車鑰匙。交還公車前必須堅持車輛整潔、外觀無損傷、車況正常,並按行駛里程計收油費。

4、節假日或業餘時間車輛的使用應呈請主管人員負責人核准後方可調派。

五、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1、車輛實行節假日及夜間歸位管理,下班後必須按公司指定的存車地點存放,任何車輛不準隨意更換存車地點,如遇特殊情景必須提前通報主管人員並請示主管領導批准。

2、車輛日作任務結束後和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並將車門鎖妥。

3、公司一般公務用車應指定特約修理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不準報銷。如情景特殊,經主管同意可據實報銷。可自行修復的,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4、車輛於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0元時,應事先徵得主管批准。

5、如因駕駛員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於保養,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其所需要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公司或職責人予以負擔。

6、在無照駕駛、非公駕駛外出、未經許可車輛駕駛員將車借予他人使用,違反交通規則、發生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情景,由車輛駕駛員及其直接職責人承擔一切後果。

7、私闖紅燈、亂停車、駕駛未佩帶安全帶、駕駛時車速超規定等駕駛車輛違反交通規則行為,其罰款和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其餘根據具體情景,另行確定職責。

8、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並立即與主管聯絡處理。突發性其它類臨時事故或故障,也應遵守先報告再處理原則。

9、發生職責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按實際損失,職責者應賠償。

a.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經濟損失的50%處罰;

b.嚴重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者):按經濟損失的40%處罰;

c.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20%處罰;

d.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10%處罰。

10、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額後,按3.13條執行。

11、發生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後,按3.13條執行。

12、公司領導自行出車,出現職責事故,按本制度規定處理。

13、公司駕駛員要認真做好對公司領導和各部門的駕駛服務。

14、憑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出車,未經主管批准,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15、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

16、公司職工不得用公車學習汽車駕駛,否則,一切後果及損失由車輛保管者負責。

17、駕駛人應嚴守交通規則,交通違章按第十一條處理。

18、對用車者服務

a.不論用車者是否是本公司職工,司機都應熱情接待,禮貌服務,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b.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機應在乘車人(異常是公司客人和幹部)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開關車門;

d.當乘車人上車後,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e.當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一般不得離車;

f.乘車人帶大件物品時,司機應予以幫忙。

19、離車注意

a.司機因故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死車門;

b.車中放有貴重物品或文件資料,司機必須在離開時,應將其放與後行李箱後加鎖。

20、出發前後工作

a.清潔車內外衞生,確保整車乾淨整潔;

b.行車前要堅持勤檢查,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備齊;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完好;確保車輛處於安全、可靠的良好狀態;

c.司機應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d.隨車運送物品時,收車後需向管理職責者報告。

21、個人形象

a.司機要堅持良好的個人形象,堅持服裝的整潔衞生;

b.注意頭髮、手足的清潔;

c.注意個人言行;

d.在駕駛過程中,努力堅持正確的姿勢。

22、因公外出晚間23時以後回到公司的車輛及員工,可根據情景憑票報銷一趟回到住所出租車費。

23、司機與公司領導或客户同行時,應保守機密,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關信息及資料。

24、屬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種車輛(包括貨車、叉車、拖拉機等)參照本管理制度的有關條款執行。

25、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26、本制度經人事主管人員起草,經總經理核定、批准後施行,人事主管人員對其負有解釋權。

車輛管理制度 篇2

一、車輛調派使用、用油管理、維修管理、車輛管護,統一由祕書科(綜合協調部)具體負責實施。

二、調派車輛的原則是先急後緩,先重要後一般,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和行車安全。

三、關於車輛使用管理

(一)每天上班時間,本辦(公司)的車輛統一集中在單位門前停車場,由祕書科(綜合協調部)根據用車計劃進行調派並做好用車登記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車的,必須做好用車登記手續,由祕書科(綜合協調部)調派車輛;離開市轄區用車的由單位領導審批,未經批准調派的車輛不得擅自出車。

(三)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需外借時,必須經單位領導批准;外借期間,車輛的用油和司機的補助,由借車方承擔。

(四)車輛調派使用時,原則上由專職司機駕駛,專職司機不夠安排時,可安排具有合法駕照的人員駕駛,其他人擅自駕車發生事故的,一切責任由其承擔。專職司機和有合法駕照人員因違反交通規則由其承擔責任發生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

(五)司機行車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如發生意外事故,司機要積極採取措施,協助處理,並及時向單位領導和祕書科(綜合協調部)報告。

四、關於車輛用油管理

(一)市內行車加油,原則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況經單位領導同意才可現金加油。市外行車需加油時,須憑蓋有税務、加油站單位印章的正式發票報銷。

(二)潤滑油更換按規定里程報祕書科(綜合協調部)核准後進行更換,登記工作由祕書科(綜合協調部)負責。

五、關於車輛維修管理

(一)車輛需維修、更換零配件的,先由司機提出申請,小故障由司機檢查確診,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機會診,能自己處理的故障儘量自己處理,不能處理的,填寫《車輛維修申請表》,按程序經領導審批後,到定點的維修站(廠)進行處理維修。

(二)在市轄區外車輛發生故障需要維修的,要及時向祕書科(綜合協調部)報告,根據實際情況就地維修,但事後必須補填《車輛維修申請表》,按程序呈報審批。

六、關於車輛管護工作

(一)車輛與司機相對固定,因工作需要調整時,由祕書科(綜合協調部)安排;辦(公司)領導用車相對固定,辦(公司)領導離開貴港不用車時,其使用的車輛和司機要照常到辦(公司)報到,由祕書科(綜合協調部)統一安排使用。

(二)沒有安排使用的車輛,上班時間必須停放在辦(公司)門前停車場;下班時間和節假日期間,由司機或相對明確保管該車的同志保管,無特殊情況,一般不能出車使用。

(三)司機要經常檢查車輛狀況,及時排除安全隱患,要保持車況良好,長途用車前要做細緻檢查;車輛要保持清潔衞生,統一持卡到定點地方洗車。

(四)車輛年審、養路費購置、車輛保險由祕書科(綜合協調部)安排人員具體辦理,並做好記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司機或相關人員要認真保管好車輛,防止丟失和人為損壞。如因保管人責任心不強,造成車輛丟失或損壞的,要追究其責任,關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

七、每個月初,由單位投資財務管理科(部)統計好每輛車上個月外出公差、維修、用油等情況並統一公佈,祕書科(綜合協調部)要將每星期的用車登記情況報單位領導。

車輛管理制度 篇3

一、目的:為規範車輛管理,加強公司資產管理,保障正常工作用車,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快遞所有車輛。

三、管理細則:

(一)、新車購買審批:

a、新車購買由使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交運經理評估申請理由是否需要購買,經批准後。由公司指定人員購買。

b、新車購買由公司指定人員統一採購、驗收、上牌和辦理保險,在辦訖所有手續、證照後,再交相關使用部門。

(二)、車輛使用:

1、車輛使用:要求司機按下面使用規定去操作:

a、出車前檢查:

1)、檢查證件:

①、所有證件是否齊備;

②、不得無證駕駛、或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

2)、目視檢查:

①、“燃料、剎車油、冷卻液、電液”是否夠;

②、電瓶搭線是否緊固清潔;

③、各連接管道有無漏油現象;

④、輪胎氣壓是否合乎標準,輪胎螺絲是否緊固;

b、收車後:

1)、檢查車容車貌,將車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固定車位上。

2)、停車後拉緊手制動器,加防盜鎖,檢查輪胎氣壓及各部件是否齊全、完好,關門上鎖離開。

3)、檢查車上是否還有沒送到的貨物。

c、車輛使用範圍:

1)、所有車輛只為送貨、提貨服務,未經允許,不得做其它用途。

2)、工作用車只限規定的區域、必經路線和規定時間;

3)、所有車輛只能在早上七點至晚上七點為送貨時間(特殊情況除外)。

(三)、保管:

a、出車後,車輛、證件(貨物)由司機保管。

b、出車任務結束或下班時,車輛應停放在指定的停放點。

c、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公車私用、,違反規定者,將處以扣考核10分的處罰,累計三次者做開除決定。

d、如確需動用公車,必須以書面形式申請,並由主管簽字後,上報至公司主管經理、總監批准方可,並與公司簽訂“用車協議”。

(四)、加油規定:

a、公司均實施“加油卡”加油,長途可用現金加油。其他情況使用現金加油(如油卡沒錢時),現金加油必須由一名財務人員陪同,且經過總經理審批。

(五)、車輛保險:

a、統一由總公司指定車管人員辦理,公司指定保險單位。

b、無特殊情況,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代為辦理。

(七)、車輛維修、審批、費用報銷:

a、所有維修、保養費用,必需以正式發票報銷,並附帶維修明細單方可。否則不予報銷。

b、所有故障維修,經檢查屬自然和疲勞損壞,由公司報銷費用,屬駕駛員操作不當或違規駕駛則由當事人自己承擔(由經理、公司車管人員判定責任歸屬)。

(八)、道路交通事故處理:

a、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必須立即報警,並即時通知公司主管,保存事故現場。

b、事故當事人協助交管、保險人員調查取證,嚴禁私了。

c、因車輛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費用(除保險賠付外):責任:司機違反交通法規發生的罰款,由司機本人承擔;司機在行車時發生事故的,司機負全責的`,按造成損失的50%處罰。

(九)特殊車輛(私車公用)的規定:

a、部門負責人在職受聘期間,其將所擁有的私車用於公務使用的,享受費用補貼,補貼標準隨費用價格的變動而浮動,補貼經總經辦制定。

b、私車公用的車輛,必須已繳納保險費,不影響部門正常業務工作。

(十)、車輛報廢審批、處理:

a、審批:公司所有車輛,達到報廢時限,或不再具有使用價值,由主管以書面的形式將具體情況上報給經理、審批。再填寫資產報廢報告單,上報公司審批。

b、處理:經公司核准報廢后,折價處理後上交公司財務,並辦理好所有變更過户手續。

車輛管理制度 篇4

為科學合理規範管理公司車輛,做到高效、節約、安全行車,保障公司用車需要,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管理

1、公司車隊負責公司車輛的統一購置、落户辦證、保險、年檢年審、維修保養、油料補給、交通事故處理以及考核、培訓、安全教育等工作。

2、公司所有車輛實行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公司車輛除機動車輛外,原則上將車分配到各班子成員、部室優先使用。車輛未用時,車隊經請示後可臨時調配。如領導出差,車輛歸車隊統一調配。

3、嚴格執行車輛專人專車的管理方式,非本車專職駕駛員嚴禁駕駛車輛,駕駛員負責本車駕駛、跟蹤維修保養、清潔、證件保管等,嚴禁轉借或私自調換駕駛車輛,否則,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己承擔並予以重罰。特殊原因如代班等,需經車隊同意。

4、節假日或休息日車輛必須停放公司指定地點,嚴禁非工作用車,嚴禁搭載非公司人員,否則一切後果當事人自負,特殊原因需公司車隊同意。任何用車部門及人員,必須尊重駕駛員權利,不能指使駕駛員做出違章駕駛行為。

5、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各級交通法規和制度,對交通違法、違章行為引發的一切後果和所有罰款由駕車人自己負責處理。

6、特殊情況下外單位和公司職工借用車輛必須填寫《借用公車審批單》,經公司批准同意後,實行付酬派車。車輛使用費按1元/公里支付。

7、車隊長負責對每台車進行單車成本核算,並每月進行公佈,單車成本核算是對駕駛員進行考核的重要指標,直接參與駕駛員工資的發放和年安全獎評比。

(1)每輛車的行駛里程及燃料消耗。

(2)根據車輛車型、車況等因素,確定每輛車百公里燃料消耗等。

(3)每輛車的輪胎消耗量。

8、公司車輛實行定點加油。燃料油採用一車一卡制,車卡相符,並準確填寫公里數。有特殊情況需要在外加油時,事先必須經車隊長同意並報分管領導批准。

二、車輛維修

1、公司所有車輛實行定點維修。車輛維修必須憑派修單到指定的廠家維修。有特殊情況需要在外維修時,事先必須經車隊長同意並報分管領導批准。

2、車輛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

(1)日常維護是由駕駛員每日出車前、行車中和收車後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和安全檢測。

(2)一級維護是由指定的維修廠家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內容是除日常維護作業外,以清潔、潤滑、堅固為主,並檢查有關制動、操縱等安全部件。該級維護為每5000公里進行一次。

(3)二級維護是由指定的維修廠家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內容是除一級維護作業外,以檢查、調整轉向節、轉向搖臂、制動蹄片、懸架等經過一定時間的使用容易磨損或變形的安全部件為主,並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該級維護為每15000公里進行一次。

3、車輛大修按行駛里程15萬公里以上或實際情況確定。

4、車輛維修1000元或更換配件500元以下的由車隊長負責審核同意,車輛維修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或更換配件3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領導審批,車輛維修5000元以上(含5000元)或更換配件3000元以上的(含3000元)的由公司經理審批。維修程序為:

(1)駕駛員報修後由車隊長負責檢驗,確認後再由車隊填寫派修單。為了更好地對車輛進行管理,堵塞漏洞,節省開支,杜絕因維修保養造成的安全隱患,防止駕駛員在修車過程中採取報而不修,多報少修的現象發生,凡維修部件超過200元的必須回收,交車隊驗收。

(2)車輛統一在指定的維修點維修,未經車隊同意,駕駛員不得到定點以外的廠家維修、如有違反由駕駛員承擔一切費用。修理期間駕駛員應在修理廠監督修理工作,防止修理廠家作弊和維修不到位。車隊長要對帳目進行核實簽字,經財務審核後才能付款。

(3)維修質保期限為:一級維護車輛行駛15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三天內;二級維護車輛行駛30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十天內;大修車輛行駛100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三個月內(時間、里程先達到者為準)。

三、報帳程序

1、公司所有車輛的費用開支,均以每台車為單位,單獨辦理報賬手續。

2、報賬經辦人必須是指派的該車駕駛員,特殊情況由非本車駕駛員發生的費用也應轉交本車駕駛員統一報銷。

3、車輛費用報銷程序:駕駛員填寫單據→車隊長籤認→財務部審核→領導批示→財務部報銷。

四、駕駛員管理

1、駕駛員考勤一律由綜合辦統一管理,無特殊原因月漏打考勤3次及以上者,罰款50元/天。考勤作假的,罰款100元並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2、嚴禁長時間待車開空調,一經發現,罰款100元/次。

3、嚴禁上班(待崗)期間玩牌賭博和離開公司辦私事,違者罰款100元並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4、嚴禁以各種藉口逃避出車,當班駕駛員要求做到隨喊隨到,如要出車時無法按時到場視作事假並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5、駕駛員必須做到上車系安全帶,並有義務要求其他乘客也系安全帶。做到不開英雄車,不開賭氣車,不得強行超車,轉彎不佔道超車、不超車,通過集鎮或遇雪、雨、霧天應保持車距,減速慢行。違者處以50元/次的罰款。

6、嚴禁違章駕車,酒後開車,無證開車,穿拖鞋開車,帶病開車,疲勞開車,車輛亂停放。違者責任自負並處以罰款50元/次。

7、嚴禁在開車時使用通訊工具、抽煙、吃檳榔。違者處以50元/次的罰款。

8、因駕駛員責任造成車輛被盜者,取消全年安全獎並予以辭退。

9、嚴禁出私車或私自將車借與他人駕駛。違者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10、駕駛員需每天填寫行車日誌,行車日誌將作為對駕駛員考核的重要依據。未填寫行車日誌的,罰款50元/次。

11、駕駛員要按時參加公司組織召開的安全學習例會。無特殊原因的,不得請假,學習遲到的處以50元/次的罰款,缺課的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五、安全事故處理

車隊負責做好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工作,將安全生產、事故情況及獎罰意見報公司領導批准,其中道路事故與機損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交警、保險公司或修理廠做出鑑定,並由交警劃分責任。

1、不論事故大小,事發後當事人必須及時報告車隊負責人,以便車隊與保險部門聯繫,減少事故損失,縮小事故影響。同時報警,儘快採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積極配合交警處理事故。嚴禁事故發生後逃離現場,隱瞞實情。

2、事故發生涉及人員傷亡,當事人和隨行人員必須組織搶救,發揚人道主義精神,急救傷者移動現場必須設立標記。

3、事故發生後,當事人必須做出書面彙報,説明事故發生的原因以及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總結經驗教訓,避免類似事故的發生。

4、因公出車造成的`責任事故處罰: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20__元以內,取消當月績效工資及全年安全獎;直接經濟損失在20__-5000元者,取消當月績效工資、全年安全獎及半年年終獎金;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或造成人員受傷者,取消當月績效獎金、全年安全獎及年終獎金。

5、責任事故當事人承擔的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一定責任,在劃分責任後,當事人分別按事故經濟損失的5%,4%,3%,2%的比例計算賠償金額。

6、因私出車造成的事故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並予以辭退。

六、安全行車的獎勵措施

全年無任何大小事故,愛崗敬業,服務熱情周到,遵章守制,車容整潔的按200元/月的標準發放安全行車獎。

七、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執行,解釋權歸屬公司綜合辦。

車輛管理制度 篇5

為落實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加強對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特種設備安全運行,使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統化、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的軌道,依據《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範的要求,結合公司對特種設備的使用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種設備崗位安全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崗位操作工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安全生產應負責任的制度,充分體現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形成全員、全面、全過程的安全管理。

1、公司總經理的職責:

公司是特種設備安全的責任主體,總經理是特種設備安全的主要責任者,應當對公司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其主要職責為:

(1)建立健全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責任制;

(2)制定公司特種設備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保證公司特種設備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

(4)督促、檢查公司的安全工作,及時消除特種設備事故隱患;

(5)制定並實施公司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及時、如實報告特種設備傷亡事故。

2、公司其他班子成員的職責:

公司其他班子成員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分管範圍的安全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協助主要負責人做好特種設備安全工作。

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當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後,方可從事管理工作。參與和協助公司負責人制定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設備操作規程等,按照制度要求,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應立即處理。在緊急情況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並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向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1)部室主要負責人的職責:

部室主要負責人是負責本部室特種設備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部室特種設備安全工作。

①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範及有關標準的要求。

②明確落實特種設備安全措施,負責制定和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程。

③定期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④負責編制應急預案和實施應急演練。

⑤負責部室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和報告。

(2)部室副經理的崗位職責:

1①在部室經理領導下,對部室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具體負責。

②掌握相關特種設備安全知識,滿足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範對其任職資格的要求;並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③具體制定、修改、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並檢查執行情況。

④傳達、貫徹上級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規、標準;

⑤定期、不定期檢查特種設備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⑥具體負責特種設備事故的處理、統計、上報等工作。

⑦明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使用、維保、檢驗等)的各個環節及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及管理。

⑧負責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演練,具體負責或事故的處理和報告等。

(3)安全員及班組長崗位職責。①配合部室經理、副經理對本部室使用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具體負責,是負責本崗位特種設備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②掌握相關特種設備安全知識,滿足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範對其任職資格的要求;並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③落實有關安全管理制度,具體制定、修改、落實本部門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並檢查執行情況。

④傳達、貫徹上級及安全管理部門的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規、標準。

⑤負責本崗位特種設備的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上報。⑥具體做好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及管理。

⑦做好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以及安全附件、儀器儀表的檢測、校驗工作;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xx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並配合檢驗機構做好檢驗工作。檢驗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整改。

⑧具體負責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演練;具體負責或事故的響應、處理和報告等。

(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崗位職責:

①遵守勞動紀律,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本崗位的設備和安全設施齊全完好。

②持證上崗,嚴格按照特種設備操作規程操作有關設備,不違章作業,按時巡迴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特種設備運行中的異常情況,出現緊急異常情況立即採取措施,啟動應急預案,報告領導。

③聽從指揮,保持本崗位設備的安全和清潔,不隨意拆除安全保護裝置,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④按時參加有關安全技術培訓,提高水平,確保特種設備安全。

⑤按照部室和公司安排,認真參加應急演練,做好應急處置等工作。

(5)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人員崗位職責:嚴格執行公司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確保部室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齊全完好。特種設備技術檔案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特種設備出廠時所附帶的有關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及使用維修説明、監督檢驗證明等;特種設備運行管理文件包括:註冊登記文件、監督檢驗報告、年度檢驗報告、日常運行記錄、故障排除及維修保養記錄等。

(二)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制度

為保證部室使用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規定,內容如下:

1、特種設備的購置、制度。凡屬特種設備均應由使用部門提出購置計劃,經安全技術部審核並逐級報公司領導批准後,由物資供應部負責購買持有國家相應制造許可證的生產單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術規範的特種設備。

特種設備前,必須先確定具有國家相應許可的單位負責工作,開工前應按照規定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開工告知手續。任何部門不得擅自未經批准的特種設備。完成後,使用部門(或者督促xx單位)應向有關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驗收檢驗。

2、特種設備註冊登記制度。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xx日內,由使用部門負責向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註冊登記。登記標誌以及檢驗合格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着於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並在有效期內安全使用。

管理人員應明確所有特種設備的位置、使用情況、操作人員及安全狀況,並負責制定相關的設備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是為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提供技術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術文件。各相關責任人均應給予高度重視和妥善保管。當需調閲特種設備技術檔案資料時,檔案管理責任人應嚴格照章辦事,履行調用借閲手續並由相關領導審批後,方可交給資料借閲人。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的主要內容包括。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説明等文件以及技術文件和資料;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近、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其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特種設備檔案是從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使用、檢修全過程的文字記載,它向人們提供各個過程的具體情況,也是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和更新報廢的根據。通過建立特種設備檔案,可以使特種設備的管理部門和操作人員全面

3掌握其技術狀況,瞭解和掌握運行規律,防止盲目使用特種設備,從而能有效地控制特種設備事故。

4、特種設備使用制度

①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具有安全生產意識和特種設備使用管理相關知識,加強特種設備使用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

②各設備使用地點、場所應設置安全警示標誌,嚴格進出人員的管理。凡進入危險場所的其他人員(包括領導檢查、外來參觀、設備檢測人員),應由公司或部室負責人批准,並在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等陪同下進入,並嚴格遵守相關規定。設備使用地點嚴禁吸煙、使用明火、放置雜物等。

③依據《條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相應特種設備的作業或管理工作。嚴禁安排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設備,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現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設備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部門安全負責人報告。

④各設備使用部門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條件審核,保證作業人員的文化程度、身體條件等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培訓應做出記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書到期前三個月,應提出複審申請,複審不合格人員不得繼續從事特種設備的作業。

⑤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操作規程可根據法規、規範、標準要求,以及設備使用説明書、運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制定)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設備運行前,做好各項運行前的檢查工作,包括。電源電壓、温度、壓力、安全防護裝置以及現場操作環境等。發現異常應及時處理,嚴禁不經檢查強行運行設備。

設備運行時,按規定進行現場監視或巡視,並認真填寫運行記錄;按要求檢查設備運行狀況以及進行必要的檢測;根據經濟實用的工作原則,調整設備處於最佳工況,降低設備的能源消耗。

當設備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運行,同時啟動備用設備。若沒有備用設備時,則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並盡除故障或搶修,保證正常經營工作。嚴禁設備在故障狀態下運行。

因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動作,造成設備停止運行時,應根據故障顯示進行相應的故障處理。一時難以處理的,應在上報領導的同時,專業技術人員對故障進行排查,並根據排查結果,搶修故障設備。禁止在故障原因不清的情況下強行運行。當設備發生緊急情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操作人員應在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後,立即撤離操作現場,防止發生人員傷亡。

5、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制度。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或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進行。各使用部門應加強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相關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檢修,填寫檢修記錄,並按規定時間對安全附件進行校驗,校驗合格證應當置於或者附着於該安全附件的顯著位置,並送交安全技術部門備案。

6、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在用特種設備實行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對特種設備進行定期檢驗,是確保安全使用的必要手段。所有特種設備在運行中,因各種原因會產生一些缺陷,或原有允許的缺陷逐步擴大,產生事故隱患。通過定期檢驗可以及時發現缺陷,以便能夠得到及時處理,消除事故隱患。設備使用部門應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前天,向公司、向相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設備使用部門應予以積極地配合、協助檢驗檢測機構做好檢驗工作。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根據特種設備檢驗結論,各使用部門做好設備及安全附件的維修、維護工作,以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狀況等級和使用要求。對設備進行的安全檢驗檢測報告以及整改記錄,應建立檔案記錄留存。

7、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制度。各責任部室根據設備使用情況,定期(至少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和巡視,發現問題或異常情況應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並及時報告安全管理部門,並做出記錄。公司安全技術部將採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對各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反饋給使用部門。

8、特種設備報廢制度

標準或者技術規程有壽命期限要求的特種設備或者零部件,或者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應當按照相應要求予以報廢處理。特種設備進行報廢處理後,使用部室必須到負責該特種設備註冊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管理部門辦理註銷手續。

9、其他

設備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按公司內部流程逐級審批,並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相應手續。嚴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未經批准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設備,一經發現除給予嚴肅處理外,責任人還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責任。

車輛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⒈為加強公司機動車輛管理,提高用車效率,降低用車成本,減少管理脱節現象,特制定本規定。

⒉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部客貨機動車輛和司機管理。

第二章車輛管理

⒈本公司的辦公用車由總經理辦公室管理,貨車由運輸隊管理;

⒉專職司機每週定期對車輛檢查及保養,以維持機件壽命,確保行車安全;

⒊車輛的有關證件及保險資料統由總經理辦公室保管,並按車建立資料、費用檔案,記錄每輛車的基本情況;

⒋各部門派車交貨、洽談業務時,應執行下列規定:

①車輛僅供運送公司物資及執行公務專用。

②車輛原則上不得運載任何與業務無關的職員或物品,特殊情況除外。

③車輛出車前須進行安全檢查。

⒌車輛工作任務結束後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並將車、窗鎖妥。

第三章車輛使用

⒈公司公務車不得借於非公司人員使用,若因特殊情況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

⒉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練習駕車。

⒊除公司領導自駕車外,公司公務車原則上由專職司機駕駛。

⒋駕駛人不得擅自將公務車開回家,或作私用,公務車夜間必須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車場。經公司特許或返回時已逾晚上9時例外。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規、損毀、失竊,由駕駛人賠償損失。

⒌節假日或業餘時間車輛的使用應由總經理辦公室核准後方可調派。

第四章車輛維護保養

⒈專職司機每月5、15、20、25、30日對車輛檢查及保養,以維持機件壽命,確保行車安全。如有異常,應及時報告總經理辦公室聯繫修理單位予以修理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專案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⒉駕駛人每次外出時應檢查水量是否足夠,剎車油、轉向系統是否正常,察看輪胎情況,觀察儀表盤的`各種信號指示燈,如有異常,應及時報告辦公室聯繫修理單位,儘快認定發生問題的部位,及時予以修理,堅決杜絕開帶病車上路的現象;

⒊每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⒋司機應每週一擦洗一次自己所開車輛,保持車輛的整潔(包括車內、車外、底盤、引擎、玻璃的清潔);

⒌維修及加油費用經公司審核相關票據後由公司財務部門統一報銷。

第五章駕駛崗位責任制度

⒈本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並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⒉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提倡敬業精神,講究職業道德,端正駕駛作風,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席。

⒊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⒋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

⒌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

⒍公司員工乘車時在車內不準吸煙。公司外的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⒎對用車者服務:

①司機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説話應文明,以維護公司形象;

②對乘車人談話保密;

③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負責車上貨物及車內物品的保管,一般不得離車;

④乘車人帶大件物品時,司機應予以幫助;

⑤司機因故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死車門;

⒏接送員工上下班的司機,要準時出車,不得誤點。

⒐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隨時在辦公室等候出車。不準隨便亂竄其他辦公室。有要事確需離開司機室時,要告知總經理辦公室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出車外出回來,應立即到總經理辦公室報到。

⒑司機對總經理辦公室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有公事應隨叫隨到。

⒒司機應在裝(卸)貨物時協助廠區人員裝(卸)貨。

⒓司機應在每次送貨回來後立即將貨款交於總經理辦公室,沒有特殊情況不得隔日,當日過橋費、停車費、油費等費用根據票據可在公司財務處即時報銷。

⒔上班時間司機手機必須保持開通狀態,以便隨時聯繫。

⒕司機需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整潔衞生。

第六章違規與事故處理

⒈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相應車輛的司機負責。

①無照駕駛;

②未經許可將車借於他人使用。

⒉車輛行車途中應特別注意安全行駛及遵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罰款,由駕駛員負擔。

⒊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或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時,在扣除保險金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人與公司共同負擔。

⒋車輛在公務途中遇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並立即與公司辦公室聯絡協助處理。

⒌外出停放車輛或送貨時由於司機的疏於看護而造成車上貨物及車內物品丟失的,由相應司機承擔經濟損失。

第七章附則

⒈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⒉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經總經理辦公室同意後可隨時修改。

車輛管理制度 篇7

行政車輛使用的運行流程圖

申調單

申請使用人用車須提前一天填寫《申請單》。

部門經理

使用部門經理同意用車的,簽名確認,由申請人交給車隊

調派

物業公司車隊及時給予回覆:何地上車、何時可以派車。

司機

及時與使用申請人聯繫。

起步

抄下車輛總公里數,把路碼表的小表歸零,當面與使用人確認。

使用完

當面與使用人核實簽名:使用總公里數、等候時間、停車費、通行費。

司機

拿《申清單》親自送到使用部門,確認簽名。

《申清單》一式三聯,一聯留在使用部門存檔。

車隊

二聯交車隊,由本隊負責人存檔。

財務

車隊月底彙總、製表,原始財務一聯交財務核對,財務每月與各使用部門結算,另外一聯由車隊長負責存檔。

車輛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條 本公司為使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種車輛,特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務用車輛由總務部門負責管理,分別按車號設冊登記管理。?

第三條 公務用甲種車輛各使用人或司機人員應於規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監理所受檢,如逾期未受檢驗致遭罰款處分者,其費用由各使用人或司機人員自行負擔。?

第四條 公務用各種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車執照、保險卡由各使用人攜帶外,其餘均由總務部門保管,不得遺失,如該車移轉時應辦理車輛轉籍手續,並將該車各種資料隨車轉移。

第五條 本辦法中司機人員的僱用解僱獎懲各項,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規則處理,不再另訂。?

第六條 本公司職員因職務上的需要,經常出外執行業務者,得依本辦法及下列規定購置業務用車輛。(一)各單位業務用需購車輛時,應依國內採購辦法處理。?

二)副理級(含副理)以上人員因公購用機車時,得以150c.c機車或以下為限(以下稱原價標準)。?

三)科長級(含科長)以下人員因公得購置機車,但以100c.c或以下為限(以下稱原價標準)。

上列因公個人使用車輛,其使用期限,定為三年,其購置款應依原價標準由公司先行墊付,其中七成由公司負擔,三成由使用人自己負擔,自行負擔部分分24個月按月自薪給中扣還公司。?

第七條 非企業個人使用車輛,限組長級以上人員得無息貸款3萬元,分24個月自薪給中平均扣還並須事先簽報核定。唯經特准者,不在此限。?

第八條 適用本辦法所購置的因公個人使用車輛,其所有權概屬本公司所有,其應行繳納的牌照税,燃料税及行車執照費由公司負擔,但應依下列標準為限。?

一)汽車以150c.c為標準為標準(副理級以上人員適用)。?

二)機車最高以100c.c為標準。?

第九條 凡依本辦法所購置的因個人使用車輛,其汽(機)油消耗量及修理費悉由本公司裁定補貼,並依(附表)親定按月核發。?

第十條 各單位所屬公務用汽車應由總務部門每月至少將耗油量及行駛旅程記錄簽報單位主管查核一次,以防浪費,如超過耗油標準時(指不正常)應送請調整修理。?

第十一條 購置機車使用人自行負擔部分,分24個月自薪給中平均扣還。待扣清及期間屆滿,一切款項繳清後,使用人得向公司申請所有權變更為己有,可由使用人自行處理,並仍視其業務需要,得依本辦法的規定再行申請購置新車使用。?

第十二條 依本辦法購置因公個人使用的車輛,可以隨時更換新車,但公司原負擔尚未折舊部分(即原價標準的七成尚未折舊部分)及使用人負擔尚未分期扣還部分應於換購車輛前一次繳還公司,其計算公式如下:?

原車購價(原價標準)〖sx(〗24-已扣還公司期數〖〗24〖sx)〗=須一次繳還公司的金額?

第十三條 凡在分期扣還期間款項未繳清之前,遇有下列事情時,均照各該規定辦理。?

一)使用人員如遇調職(未能適用本辦法者)、離職、停職、撤職等情事時:?

1.使用人的分期扣還權利取消,應將該車輛的殘價一次繳還公司,其已扣繳的分期扣還額不予退還。該車輛的所有權同時變更為變更為使用人所有,其殘價的計算公式如下: 殘價=原車購價(原價標準)〖sx(〗24-已扣還公司期數〖〗24〖sx)〗?

2.倘使用人未依前項規定承購時,公司得將該車收回來予拋售,拋售車款優先清償其殘價,如不足清償該車殘價時,其不足額應由使用人賠償。?

3.原使用人如因高價購置較優車輛,其所自行支付超出本辦法所訂原價標準的款項,不得向任何一方追償。?

二)分期扣還期間內車輛遺失或完全損壞或損壞程度已無修理價值時:?

1.倘系因執行業務時發生其殘價(損失)按原定負擔比率分別由公司(殘價的七成)及使用人(殘價的三成)負擔,唯使用人負擔部分得按月繼續扣還到24個月屆滿為止。並可依本辦法的規定再行申請購置新車使用,如該車失竊懸賞回,懸賞金亦按原定比率負擔。?

2.倘系私用時發生,應由使用人負責購置同一年份或年份更新的同牌同排氣量之機車賠償,並使用到原車為24個月屆滿為止,如遇購置新車,可依本辦法第十二條更換新車方式購置,如失竊懸賞尋回,其懸賞金全部由使用人負擔。?

第十四條 使用人意圖虛偽欺瞞而產生與因公遺失(或無修理價值時)相同的結果,或擅自當賣借第三人使用等情事時,除依法嚴辦外,應按殘價(損失)一次償還。?

第十五條 機車違反交通規則罰款概由使用人負擔,但業務用貨車因公務行駛而違反交通規則,如屬人為過失其罰款概由當事人負擔,如其原因可歸屬於公司時其罰款由公司負擔。?

第十六條 各種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並須即刻與公司總務部門聯絡,總務主管除即刻前往處理外,並即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

第十七條 本辦法呈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車輛管理制度 篇9

為有效落實保安學校機動車輛平安管理工作,消退機動車輛平安隱患,確保行車平安無事故,結合車輛使用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嚴格遵守機動車輛管理制度

(一)車輛管理人員工作職責

1、車輛平安管理工作:討論把握車輛管理法規政策、業務技能、管理措施,發揮好車輛平安管理參謀助手作用;仔細服務好領導用車、裝備、平安管理和工作用車;每週對學校車輛進行一次檢查,準時進行保養,確保處於良好狀態。

2、車輛檔案和車務審驗工作:逐車建立管理檔案,精確反映車質車況、證件年審、燃油消耗、保養修理等狀況;按要求進行車輛年檢,駕駛員證件審驗,保險續繳等車務管理手續。

3、司機培訓工作:每季度至少組織全體駕駛員進行(平安(教育))和業務培訓一次,包括交通法規、機動車駕駛、保養、修理技能學問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防範分析等,詳細培訓內容報經學校領導審批。

4、車輛修理和車輛派遣工作:車輛故障要準時(報告),按審批權限到指定地點修理;車輛派遣工作嚴謹完備,依據用車狀況,搞好統籌協調,削減用車次數。

5、車輛管理人員應落實工作職責,以身作則,日常車輛管理工作納入個人考核,年終進行總體評定,獎懲分明。

(二)駕駛員工作職責

1、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禁酒後駕駛,嚴禁開鬥氣車、英雄車、疲憊駕駛車輛。

2、駕駛員必需養成出車前檢查的良好習慣,即對輪胎、儀表、機油、水、光燈、特別聲響進行檢查,發覺問題逐級彙報,杜絕開帶病車。

3、嚴格執行用車行車審批制度,出車後應停放在指定停車場,鎖好車門,防止車輛被毀、被盜。

4、駕駛員應落實自身職責,日常的車輛駕駛工作納入個人考核,年終進行總體評定,獎懲分明。

二、嚴格遵守機動車輛定期保養制度

(一)駕駛員自覺保持車容車況乾淨每週至少衝刷車輛一次。

(二)車內滅火器,提示牌保持完好無損。

(三)運用機動車輛檔位應留意油離協作合理,禁止低檔位和高檔位運行,做到即節油又愛護車輛。

(四)夏季行車為防爆胎準時補充輪胎氮氣,車輛行駛時打開空調冷氣便於節約汽油,冬季行車應準時補充防凍液。

(五)車輛行駛5000公里左右準時更換三濾,即機濾、空濾、氣濾。

(六)風扇皮帶應兩年左右換一次,輪胎10萬公里左右換一次,正時皮帶10萬公里左右換一次。

(七)對行駛10萬公里的車輛應進行全車檢修,必要時更換全線路。

(八)保障領導用車平安,對領導用車提前進行檢查,消退各種平安隱患,以免影響工作。

(九)學校各種機動車輛修理保養和費用開支應提前統一報經校長審批後方可支出。

三、嚴格遵守機動車輛應急工作制度

(一)機動車輛發生故障

1、首先把車放到平安地方,開啟提示燈或放置提示牌。

2、查找故障緣由,如不能修理應準時報修。

3、四周快修門臉。

(二)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

1、駕駛員不能擅自離開現場,應愛護現場準時撥打110電話報警;如有傷病者還應撥打120電話急救傷者。

2、車輛行駛時,如與其他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應打開雙閃燈,馬上撥打110報警電話,如車輛上了保險,應同時給指定保險公司打電話,等待相關人員來處理。

3、車輛行駛時,如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除了撥打110報警電話和保險公司電話之外,應視情打算傷者是否到四周醫院檢查身體。

4、車輛行駛時,如與動物發生交通事故,應打開雙閃燈,馬上撥打110報警電話請交警進行責任事故處理。

(四)學校機動車輛各類事故的`發生應逐級報告,準時應急處理。

四、本管理制度規定由學校綜合部門負責制定、修改和完善,結合學校員工管理獎懲制度進行考核落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車輛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條

公司車輛必須為公司業務服務,各部門公務用車,必須填寫《用車申請單》,報部門領導或分管領導批准同意後,再遞交綜合行政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車輛,用車人必須在用車之前和用完交車時對里程進行登記。

第二條

公司所有人員不得擅自調配車輛,所有車輛的外出必須經得辦公室的同意,服從辦公室的統一的安排。凡是未經得辦公室允許,而私自調配車輛,此次出車費用及責任由此次用車人承擔。

第三條

公司所有車輛鑰匙、相關年檢證件、保險證件都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各部門在使用完畢後,必須將鑰匙在第一時間歸還綜合行政辦公室。

第四條

各部門有需車輛出差外地時,須在《出差申請表》中“擬搭乘交通工具”一欄填寫清楚;且提前一個工作日告知辦公室,《出差申請表》須經得副總經理批准。

第五條

實行誰用車誰報銷原則。所有車輛加油(原則上只允許使用加油卡,)保養、維修費用、年檢費用,最後必須憑藉發票報銷。發票上必須註明加油時的里程數及車牌號碼。為確保燃油費用最低化、合理化,辦公室對每次加油前後的里程數進行詳細登記,由財務部審核。

第六條

外單位借車,需報總經理批准,再由辦公室統一安排。第七條

車輛年檢由辦公室負責(倉庫的車輛由趙海平負責),逾期未正常年檢的,造成的損失由辦公室、趙海平自行承擔,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負責人賠償。

第八條

車輛如需送廠保養、修理,須提前告知辦公室,並經公司副總以上人員批准。且保養、修理過程當中需有公司內部人員至少1人同時在場。

第九條

各部門在車輛使用過程當中,務必謹遵交通法規,切忌無證駕駛、酒後駕車、疲勞行駛等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否則,對因不遵守交通法規,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行為,由用車人自行負責損失和賠償,對於各項違章記錄將根據用車登記表核實追究到每個人。

第十條

辦公室將會對車輛鑰匙進行統一管理,對每次車輛的進出做好嚴格登記,並定期對所有車輛的違規、違章記錄一一核查並追究到個人。

第二章司機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並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十二條

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第十三條

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第十四條

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辦公室,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

第十五條

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臵,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第十六條

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第十七條

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第十八條

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

第十九條

司機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公司將根據情節嚴重,給與一定金額的處罰或是對當事人當月考核進行扣分處理。(對於酒駕等嚴重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損失由駕駛人全部承擔)。

第三章私車公用管理規定

第二十條

隨着公司的不斷髮展,公共交通又無法完全滿足公務出行的需要。為提高辦事效率,公司針對因公務外出需要員工使用私人車輛的情況,對私車公用的員工進行一定的費用補償,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十一條

公務外出應首先向辦公室申請使用公司的公務車輛,在公司公務車輛無法提供時,可申請私車公用。第二十二條

私車公用時,必須事先經副總經理以上人員批准後方可外出。

第二十三條

費用報銷項目及計算方法:

1、私車公用期間產生的停車費、路橋費據實憑發票報銷,同時補助1.5元/公里,每月報銷一次。

2、里程數計算標準:以實際記錄的里程數為基準,並拍下里程數為依據,並由使用人(第三方)簽字。

3、公司總助以上人員實行車補制度,補助標準為1.4元/公里;要求該車輛長期在公司使用,並且為總助以上本人所有;採用先用車後結算的方式,由辦公室人員抄表,每季度為一個結算週期。

第二十四條

員工在執行公司指派任務並自願使用私人產權車輛者為私車公用行為,員工在規定時間駕車上、下班的行為,不屬於私車公用的情形。

第二十五條

員工每次因公務外出,須按照實際里程數及時地認真拍照做好記錄,隨車人員或第二人監督簽字;不準弄虛作假欺瞞公司,否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第二十六條

員工的私車公用車輛,須自行確保駕駛證、車輛行駛證、車輛保險(含第三者責任險和駕乘險)等相關手續齊全並始終在有效期限內,隨車攜帶備查,一切後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擔。上述所需證件的維護費用由車輛所有人自行承擔。

第二十七條

私車公用車輛的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車輛管理條例和交通法律法規,對於違反交通法律法規的相關處罰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駕駛員本人承擔。

第二十八條

員工須及時對車輛日常維護及保養,確保車況良好,不得疲勞駕車或在汽車安全技術性能有問題時駕車。

第二十九條

申請私車公用的員工因公外出發生交通事故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責任人承擔相應的賠償,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