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員工合同期滿後方可離職,離職將發放所有工資,合同期滿後如繼續續約者當次獎勵100元。
(2)如需離職者須提前3個月提呈辭職報告,書寫詳細理由批准後方可離職,離職只發工資,不發提成。
公司宗旨:敏鋭觀察和自我創新,以時尚品質、温馨、潮流為產品風格,以信譽、創新、完美經營為理念,以包裝精美、質量上乘、價格合理、服務優質、信譽良好為追求目標!
1、新員工一般有三個月的試用期。
2、新員工試聘期間可以請事假和病假,但試聘期按請假天數順延。試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員工要求辭職,沒有工資。
3、新員工在試用期間曠工一次或遲到早退累計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隨時解聘。
4、其它獎罰按相應的規章制度辦理,1—30日為計算月,每X日為薪金髮放日。
5、基於業務上之需要,可隨時調遷員工之職務或服務地點,員工不得藉故推諉。
6、調任人員應依限辦理交代並報到完畢,如人員逾限三日,即視同自動辭職。
1、員工合同期滿後方可離職,離職將發放所有工資與歸還培訓費和物雜費;合同期滿後如繼續續約者將當次獎勵100元,並在原有底薪上加30工資;
2、未滿合同期如需離職者必須提前3個月提呈辭職報告,書寫詳細理由批准後方可離職,離職只發放工資,培訓費和物雜費將予以扣除而作為違約金;
3、未滿3個月而要離職者只發放工資的40%,其餘部分與物雜費、培訓費作為違約金而予以扣除;
⑴本餐廳若因業務變更或其他原因需要減員時,餐廳有權決定裁減員工。被裁減的人員應服從安排,不得提出無理要求。對要裁人員,餐廳將提前一個月通知其本人及有關部門。餐廳對被裁減的人員將按合同規定給予補償。
⑵辭職:員工辭職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主管部門,且須填寫辭職申請書,並經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否則按非正常辭職處理。
離職
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15天遞交書面報告,經批准後填寫好《員工離職交接單》,辦理好離職手續,離職十五天後憑《交接批准單》領工資。
辭退
員工因嚴重或多次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不再適合留在公司的,接到解僱通知後填寫好《員工離職交接單》辦理好離職手續,離職十五天後憑《交接批准單》領工資。
一、目的:為確保員工離職時,其工作能明確地轉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制定本辦法,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二、適用範圍: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離職時的處理程序。
三、離職管理
1、辭職1.1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30天向其主管領導提出書面申請。
1.2員工主管與辭職員工積極溝通,對績效良好的員工努力挽留,探討改善其工作環境、條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1.3辭職員工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經各級領導簽署意見審批後,遞交行政人事部。
1.4審批通過後,部門應安排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和職責。到離職日期當日辦理離職移交手續。
1.5辭職員工完成所有必須的離職手續後,將《員工離職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存檔、結算薪資。
1.6試用期職員或未簽訂勞動合同者,視崗位的重要性應提前3-7天提出申請。
1.7審批權限:
崗位審批人一線崗位(裝卸工、生產線員工、廚師、清潔工等)基層管理崗位(文職崗位、倉管、質檢、祕書、助理、出納、統計、班組長等)中層管理崗位(各部門主管、會計)高層管理崗位(副總經理、總經理)部門主管√√副總×√√×行政人事部√√√√總經理√√董事會√
2、辭退、除名2.1有以下情況的予以辭退:
1)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給公司造成巨大損失的;
2)經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經過多次培訓不能勝任工作,又不服從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工作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不能勝任工作的;
3)損害單位利閃,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壞影響的;
4)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各社會秩序的;
5)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但不夠成刑事處分的;
6)受到刑事處罰的;出現以上情況的員工由其部門經理填寫《員工辭退通知單》呈准後,作辭退處理,管理制度《員工離職管理制度》。部門經理級以上的由總經理填寫。交由行政人事部審核。
2.2辭退員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員工辭退通知單》後,辦理離職移交手續。部門應安排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和職責。
2.3員工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連續三天者,視為自動離職,作除名處理。
3、離職面談員工辭職、辭退時,該部門負責人與該員工進行離職面談;如有必要,可請其他人員協助。談話完成下列內容:
1)審查文件、資料的所有權;
2)審查其瞭解公司祕密的程度;
3)審查其掌握工作、進度和角色;
4)闡明公司和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5)《員工離職面談記錄表》經員工和談話經理共同簽字,並交行政人事部存入員工檔案。
4.移交、監交
4.1員工獲准離職或作辭退處理時,依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4.2離職員工應填寫《員工離職交接表》一式三份,並由移交人、接交人及監交人簽名蓋章。
移交清單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一份,一份送行政人事部備查。
4.3移交事項1)現款、有價證券、帳表憑證2)原物料、財產設備、器具、印鑑3)規章、技術文件、業務等有關資料4)其他應交辦事項5)未完成事項4.4監交1)經理級以上員工由總(副)經理監交,但情況特殊者,仍由在握董事長指派專人協助監交。
2)主管級以下員工由直屬經理監交。
5、薪資
5.1除名員工不發放薪資。
5.2員工辦妥離職手續後,由行政人事部依《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終止、退保及結算工資等相關手續。
5.3辭退員工薪資根據勞動法發放。
一、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9:00-21:30分,不遲到不早退。
二、遵守店內各項規章制度
三、按時參加店內各種活動及員工培訓
四、儀容儀表符合上崗要求,不着奇裝異服
五、按規定時間姿勢站立、行走和服務,對客人使用禮貌用語
六、工作期間不可做不文雅動作(打哈欠、剪指甲、伸懶腰)
七、工作未經批准,不可做任何與工作無關事情,不準擅自串崗
八、不做不文明舉動(吐痰、扔雜物、大聲宣譁、追逐打鬧)
九、主動及時,完成各項工作,不可擅自離崗
十、愛護酒店物品,無心損壞按價賠償,不私用公物做個人用途
十一、注意水電能源節約,避免損失和事故
十二、按崗位規定標準工作,避免不良後果
十三、按規定存放物品食品,嚴禁亂堆亂放
十四、手機在工作時間內,調成振動,未經允許,不可接打電話或回覆短信
本飯店不僅是工作的地方,對於我們每個人來説也是一個大家庭、每個人都有責任和義務必去服從本店規章制度的安排,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完成自己本職工作、為了更有效的工作特做了此項規定,即本店的員工守則:
1、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上班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10:00~11:00)
2、工作要服從上級安排,認真工作,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
3、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提前申請,方可請假。
4、如要離職,應該提前一個月向老闆説明。
5、不準在工作期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6、工作期間不準大聲喧譁以免打擾到在坐的客人。
7、要愛護本店財物。
8、員工之間要團結互助,在和諧融洽的氣氛中工作。
9、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一、獎勵條件
(一)對改進飯店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二)在服務工作中,創造優異成績者。
(三)為賓客提供最佳服務、工作積極熱心,多次受到賓客表揚者。
(四)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採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五)見義勇為、保護國家財產和賓客安全者。
(六)恪盡職守,拾金不昧,建功敬業,克己奉公,在精神文明建設中有突出貢獻者。
(七)每月被飯店評為最佳員工者。
(八)勵行節約,控制成本有顯着成績者。
(九)其他應予以獎勵者。
二、獎勵方式:
獎勵方式:通報表揚、授予榮譽稱號、授予獎金、晉級、加薪等。
三、獎勵程序:
(一)部門獎勵由部門經理提出、批准、報總經理審批。
(二)飯店嘉獎,由部門經理提出,評審無違反員工守則之規定,報總經理批准。
(三)凡獲飯店表彰獎勵的員工,其事蹟記入檔案,以備查考。
四、紀律處分:
(一)輕度違紀:口頭警告。
1、上崗時,衣冠不整、不佩帶工號牌。
2、當班時未經許可撥接電話或用酒店電話辦私事者。
3、私吃客人遺留食品或酒店贈品。
5、無故遲到、早退者(包括不參加班前、班後衞生)
6、未經許可,隨意玩弄場內設施者。
7、工作散漫,未及時向客人提供合理服務。
8、當天沒按指定崗位打掃衞生者。
9、未經管理人員批准私自調班者。
10、班前會及大掃除無故缺席。
11、當班期間不注意言談舉止,大聲喧譁,講不雅語言。
12、未經同意離開工作崗位而無合理解釋。
13、逗留他處偷懶或閒聊,離崗者。
14、開單或送食品時出現差錯。
15、在營業場所奔跑者。
16、亂寫亂畫破壞公共設施。
17、不按規範招呼服務客人。
18、對工作不主動使之失職。
19、當班時用廁時間超過10分鐘。
20、不按規範站立或站立時間未準時。
21、開餐前未按要求進行餐前檢查、餐前準備。
22、拿酒水上餐具未使用托盤者。
23、未及時清理空瓶、空箱、空碟者。
24、當班時間聚堆聊天。
25、接聽電話不規範或不禮貌。
26、遇到客人無主動問候意識。
27、不保持儀表的整潔及制服整齊或未淡粧上崗。
28、服務未用敬語、禮貌用語或用禁語。
29、當班吸煙、吃東西,未按規定時間用餐。
30、當班時辦理私人事務,打私人電話,翻閲與工作無關的書刊、雜誌,看電視,聽錄音機等。
31、當班期間聚堆閒談、聊天、打鬧等。
32、隨地吐痰、亂拋雜物或大聲喧譁。
33、酒後當班帶有醉態或當班睡覺。
34、當班時間打瞌睡或擅離崗位。
35、違反規定攜帶私人物品上崗
36、在飯店內粗言穢語。
37、下班後無故逗留在飯店,
38、不遵守飯店關於宿舍及更衣室有關規定。
39、違反安全規定或部門制度,未造成飯店經濟或聲譽損失。
40、其它應給予口頭警告的.輕微過失。
口頭警告:處以1分—5分處罰,每分1元並記錄在案。
(二)重度違紀:書面警告
1、不遵守飯店規章制度,崗位職責,操作服務程序。
2、未將已發生的事故及異常情況向領導彙報。
3、當月無故遲到,早退,累計3次或曠工一天
4、因失職造成飯店重大損失或影響。
5、不服從上級合理指令。
6、散佈虛假言論,對飯店同事的名譽進行惡意。
7、和同事吵架或破壞工作秩序。
8、其它應處於書面警告的嚴重過失。
9、對客人不禮貌或與客人爭吵。
10、其它應給予重度違紀的書面警告。
書面警告:部門簽發處罰單,並處以5--20分以上處罰,累計3次書面警告,飯店保留限時辭退的權利。
(三)嚴重違紀:即時辭退或開除。
1、酗酒、打架者。
2、無故曠工一天以上。
3、偷盜、佔用或損壞飯店及他人財物。
4、因操作或管理不善,導致食物中毒等意外傷害,造成重大損失
5、惡意破壞飯店聲譽。
6、觸犯任何刑事罪案,造成刑事責任的。
7、因在外兼職而影響本職工作的,或經營與本職有關對飯店造成損失的。
8、其它應予以辭退或開除的嚴重過失
9、對客人不禮貌或與客人爭吵。
10、擅自張貼或塗改酒店通告或指示者。
11、蓄意破壞公物或客人物品者。
12、工作差或服務欠佳,受到客人投訴者。
13、發表虛假或性言論,從而影響客人或酒店同事的聲譽者。
14、營業期間無正當理由早退者。
15、私自領用客人存酒據為己有者。
16、其它應給予嚴重違紀的過失。
(四)違紀處理程序
1、輕度違紀:由部門經理備案。
2、重度違紀、嚴重違紀:由部門經理報總經理查實,總經理批准生效。
(五)員工申訴
員工不服紀律處分,可直接或書面向總經理申訴,調查核實後由總經理裁決。
一、飯店防凍掃雪委員會負責領導和協調本飯店之掃雪工作。
二、飯店防凍掃雪委員會組成:
委員會主席:總經理
委員會副主席:大堂經理管家部主管
委員會委員:餐飲總監工程部經理客房部經理
行政總廚桑拿部經理銷售部經理
保安部經理
三、防凍掃雪委員會定期於冬季(11月至2月)每週大例會加強防凍掃雪教育,旨在加強員工防凍掃雪意識,討論防凍掃雪措施,佈置相關工作實施,組織相關工作監督和考評。
四、大堂經理、管家主管負責代表飯店防凍掃雪委員會與當地之城管委保持密切聯繫,清楚瞭解並傳達有關工作指示。
五、人事部文員負責在員工飯堂通告欄內張貼防凍掃雪宣傳資料,及相關防凍防雪的天氣預報,並負責隨時補充和更換新內容。
六、防凍掃雪措施:
1.工程部經理冬季每月定期檢查所有相關設備和管道(檢查表1附後),確保其使用狀態良好,每天巡視飯店各營業區域及後勤區域(檢查表2附後),確保相關室温和水温在規定的管理範圍內。如果查出寒凍隱患應立即採取措施予以解決。
2.飯店掃雪隊: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保安部經理餐飲部總監(現場交通和安全指揮)
管家部主管(現場作業指揮和工具準備)
現場分區指揮:大堂經理
行政總廚或西餐總廚
桑拿部經理
客房部經理
掃雪隊員:餐飲部服務員、傳菜員、管事員共15名
中廚共15名
西廚、西餐共15名
總經辦、前廳部、銷售部、財務部共10名
桑拿部共15名
保安部共1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