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文祕 > 規章制度

員工福利管理制度制度(通用3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1.82W

員工福利管理制度制度 篇1

第1章總則

員工福利管理制度制度(通用3篇)

第1條目的

為了給員工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氛圍,吸引人才,鼓勵員工長期為企業服務並增強企業的凝聚力,以促進企業的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範圍

企業所有員工。

第3條權責單位

(1)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釋和廢止等工作。

(2)總經理負責核准本制度制定、修改、廢止等。

第2章福利的種類及標準

第4條社會保險

企業按照《勞動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為員工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

第5條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在國家規定的實施政策和實施條件下為本企業員工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它居於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中的第二層次,由國家宏觀指導、企業內部決策執行。其資金由企業和員工共同承擔。

(1)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資金來源的主要渠道

①參保員工繳納的部分費用。

②公益金。

③福利金或獎勵基金。

(2)企業與參保員工繳費比例

企業每月繳費比例為參加補充養老保險員工工資總額的%,員工每月繳費為其月工資總額的%。

第6條各種補助或補貼

(1)工作餐補助

發放標準為每人每日元,隨每月工資一同發放。

(2)節假日補助

每逢“五一”、“十一”和春節,企業為員工發放節假日補助,正式員工每人元。

(3)其他補助

①生日補助:正式員工生日時(以員工身份證上的出生日期為準),企業為員工發放生日賀禮元,並贈送由總經理親筆簽名的生日賀卡。

②結婚補助:企業正式員工滿一年及以上者,給付結婚賀禮元,正式聘用未滿半年者賀禮減半,男女雙方都在企業服務的正式員工賀禮加倍。

第7條教育培訓

為不斷提升員工的工作技能和員工自身發展,企業為員工定期或不定期地帶給相關培訓,其採取的方式主要有在職培訓、短脱產培訓、公費進修和出國考察等。

第8條設施福利

旨在豐富員工的業餘生活,培養員工用心向上的道德情操,包括組織旅遊、文體活動等。

第9條勞動保護

(1)因工作原因需要勞動保護的崗位,企業務必發放在崗人員勞動保護用品。

(2)員工在崗時,務必穿戴勞動用品,並不得私自挪做他用。員工辭職或退休離開企業時,須到人力資源部交還勞保用品。

第10條各種休假

(1)國家法定假日

包括元旦(1天)、勞動節(1天)、國慶節(3天)、春節(3天)、清明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

(2)帶薪年假

員工為企業服務每滿1年可享受天的帶薪年假;每增1年相應增1天,但最多為天。

(3)其他假日

員工婚嫁、產假、事假、病假期間,其休假待遇標準如下表所示。

員工婚嫁、產假、事假、病假期間,其休假待遇標準

假日相關説明薪資支付標準

婚嫁貼合婚姻法規定的員工結婚時,享受3天婚假。若是晚婚,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全額發放員工的基本工資

產假女職工的產假有90天,產前假15天,產後假7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按相關法律規定和公司政策執行

事假務必員工本人親自處理時,方可請事假並填寫《請假單》扣除請假日的全額工資病假

1.員工請病假,需填寫《請假單》

2.規定醫療機構開具的病休證明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標準工資的%確定

第3章員工福利管理

第11條人力資源部於每年年底務必將福利資金支出狀況編製成相關報表,交付相關部門審核。

第12條福利金的收支賬務程序比照一般會計制度辦理,支出金額超過元以上者需提交總經理審核。

編制日期審核日期審核部門修改日期

員工福利管理制度制度 篇2

一、員工基本福利制度

1、目的:為了增強公司員工歸屬感,提高員工的滿意度及對公司的認同度,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福利管理的全過程。

3、名詞術語解釋

①法定福利—是指公司為員工帶給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各項福利

②統一福利—是指公司全體員工都有權利享受的共有福利。

③專項福利—是指公司為特殊條件職位的員工帶給的專門福利。

4、制度執行者

①行政人事部——負責本制度的具體執行和統一福利的發放。

②財務部——負責對公司福利進行綜合預算。③總經理——負責福利費用的審批與核定。

5、社會福利

①社會保險的定義:社會保險是國家透過立法的形式,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喪失勞動潛力的狀況下能夠獲得國家和社會補償和幫忙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②社會保險的組成: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五種保險。

③公司按當地政府規定為員工辦理基本社會保險,並承擔公司應繳納部分,個人應繳納部分由公司代繳並從員工薪資中扣除。

二、員工社保辦理福利制度

1、公司依照政府有關規定,為員工辦理相關社會勞動保險,保障員工的利益設立勞動保險項目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

2、公司辦理社會勞動保險的對象是公司試用期滿的正式員工(根據政府有關社會勞動保險的規定,年滿女50週歲、男60週歲的員工停止辦理社會勞動保險)。

3、繳納保險費按有關政策規定的比例由公司與員工共同承擔,公司不承擔試用期的社會勞動保險費用。

4、在試用期間,員工需將其原有社會勞動保險連續起來,可提出申請,經審批後,行政人資部給予辦理,費用由員工自行負擔。

5、公司行政人資部負責辦理員工的社會勞動保險事宜,每月十五日前將本公司人員新增、基數變更或停交等狀況自行備案後,報總經理審批後送報社會勞動保險局。

6、社會勞動保險參保基數:

①試用期滿公司正式員工按當年度的投保基數金額參保。

②投保基數和浮動額度的調整時間為社會保險局每年公佈的時間統一調整。

7、具體工作流程參見《社保辦理流程》

三、員工彈性福利管理制度

對於福利制度,目前提法比較多的是彈性福利,又稱為自助餐式的福利,因為員工能夠從組織所帶給的一份列有各種福利項目的菜單中自由選取其所需要的福利,目前市場上IRewards在該領域相對較為成熟。因為員工的需求常隨時間的變化而有所不同,例如員工的年齡、性別及家屬的數目。

員工既然能夠掌握自己的福利措施分配權,即能夠配合自己的狀況,選取對自己最有利的福利,這種組織所帶給的自我控制,對員工的確有激勵作用,同時也可潤滑員工和組織的對立關係。此外員工因為得到較多的控制權,士氣也會有所提升。

1、困難補助:職員個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難,可申請特殊困難補助,補助金額視具體狀況而定,從公司“愛心基金”中撥款。

2、過節費:根據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元旦、春節、婦女節、勞動節、兒童節、國慶節等),公司將發放適當的過節費或物品。

2、外出郊遊: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組織員工外出郊遊。

3、勞護用品費:每一季度以現金形式發放。

5、滿勤獎:以工資形式每月同工資一齊發放。

6、工作年休假:所有員工享受工作年休假,與春節一同進行,具體天數由公司在年終統一發文規定。

7、住院慰問:員工住院期間,視具體狀況公司組織人員慰問。

員工福利管理制度制度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人事政策

1. 建立並維護公司與員工之間的和諧關係。

2. 使每位員工對公司的政策、服務和發展感到自豪。

3. 尊重每位員工,維護其尊嚴,注重其發展。

4. 選擇優秀員工擔任各級管理職務。

5. 為每位員工安排完善的培訓,以提高其技能和效率。

6. 確保公司員工在安全、整潔、舒適的環境中工作。

7. 給予每位員工合理的報酬和獎勵。

8. 為員工服務、解決員工的後顧之憂。

第二條 工作規則

1. 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是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實行統一管理,具體責任到人。

2. 建立一個結構合理、職責分明組織,並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把適當的人安排到合適的工作崗位,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人才吸引和員工激勵機制是本公司的人事工作原則。

一. 更衣櫃制度:

1. 每位員工配有一個更衣櫃,由員工使用。

2. 衣櫃鑰匙由人事部統一安排發放,如丟失不得擅自更換鎖,損壞照價賠償。

3. 個人物品一律存入更衣櫃,不得帶入工作區。

4. 不得將錢財及其它貴重物品存放在衣櫃內,若發生遺失,公司概不負責。

5. 不得與他人私自更換更衣櫃。

6. 保持更衣室清潔。破壞更衣櫃或更衣室內其它設施的,照價賠償。

7. 離店時應將衣櫃鑰匙交還公司。

二. 出入通道制度:

1. 員工上、下班必須走員工通道。

2. 不得在賓客活動區域隨意來往。

3. 不得在賓客活動區域休息和睡覺。

三. 用餐制度:

1. 公司實行定額工作餐制度,人事部每月給員工發放500元餐補。

2. 工作餐用餐時間為30分鐘,所有員工必須在指定的時間範圍內文明用餐。

3. 員工用餐時間嚴禁喝酒,任何食物不得帶入或帶出公司。

四. 個人儀容規範

1. 頭髮:

不染誇張顏色,梳洗整齊。男性頭髮標準為前不遮眼,後不蓋領,兩側不過耳;女性長髮要盤好,統一用髮網固定,不得戴太誇張的髮飾。

2. 臉部:

清爽乾淨。男性不得蓄鬚,女性不得戴耳飾;女性上崗時需化淡粧,不得戴飾物,不可戴手飾。

3. 手部:

不得留長指甲,指甲要清潔不得藏污垢,不可塗指甲油。

4. 腳部:

男性穿黑襪, 每天換洗、鞋子上班前要擦亮。女性要穿規定的襪色,不掛絲,不破損。

5. 氣味:

要經常洗澡,保持身體氣味清新,防止汗臭,上班前不吃異味食品,飯後漱口,保持口腔清潔,無異味,不得用強烈香料(香水)。

6. 制服:

上班時必須穿規定的工作服,洗燙整潔、鈕釦要全部扣好,袖口及褲腳均不得捲起。制服只准在上班時間內穿。員工名牌:佩牌上崗,上崗前仔細檢查名牌是否佩戴在正確適當的位置,保持牌面整潔,無破損。

五.基本服務禮儀:

1. 在會所內見到客人、上司或同事都主動、熱情地問好。

2. 始終面帶微笑,始終保持正確的立相、坐相、走相及使用規範的行禮方式。

3. 以正確的方式與客人説話,聽客人説話。

4. 做到四輕—説話輕、走路輕、關門輕、操作手勢輕。

5. 走路靠右,不在客人面前橫穿,不超越客人。

6. 不串崗,不在工作場所扎堆聊天。

7. 使賓客感到親切和温暖,是一種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見的禮貌禮儀。

六.基本待客用語:

1. 寒喧:歡迎光臨、您好、您早、晚安、再見、請多關照、真是個好天氣、請走好、告辭了、辛苦了、請進、謝謝、不客氣、請再次光臨。

2. 承答:是、知道了。

3. 謝絕:十分抱歉,實在對不起、真不好意思、打擾了。

4. 詢問:對不起,請問……。

5. 請求:給您添麻煩了……。

6. 道歉:照顧不周,實在抱歉,讓您久等了,打擾了, 給您添麻煩了, 今後一定注意,請稍等一下。

7. 中途退席:失禮了。

8. 確認姓名:對不起,請問是哪一位?

9. 接話:是、好的。

第二章 公司人事政策:任用、招聘及錄用

1. 人事方針:

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錄用、量才定崗;強化培訓、優升劣汰。

公司各級人員任用制度如下:

* 公司各級人員由項目經理任免,報人事部執行。

* 新進人員經項目經理面試合格後,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兩個月。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 剝奪公權尚未恢復者。

* 曾犯刑事案件,經判刑確定者。

* 通緝在案,尚未撤銷者。

* 吸食鴉片或其它毒品者。

* 健康狀況欠佳,難以勝任工作者。

* 未滿十八週歲者。

公司錄用的員工需滿足下列條件:

* 熱愛祖國,忠誠於公司的事業,品行端正,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 身體健康、相貌端正、服裝整潔、言語大方、舉止端正。

* 具有良好的文化素養,接受能力強。

* 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能認真完成本崗位任務。

* 會普通話,具備一定的表達溝通能力。

2. 招聘原則:

公司實行向社會公開招聘、擇優錄取的原則。申請人應如實提供各項所需的證明、證件和有關資料。

3. 招聘程序:

A. 應聘人員在試用培訓前,需向公司提供如下數據:

* 身份證複印件

* 職位申請表(簡歷表)

* 外地人員提供暫住證複印件

* 健康證(指餐廳工作人員)

*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張

* 學歷證明

B. 新進人員報到後如需申請住宿,由人事部填寫住宿申請表,辦理住宿手續。

C. 新進人員報到後,填寫新聘員工的<物品領用清單>,交一份到人事部備存,並於人員離職後將公司財產歸還始可結清工資。

4. 員工試用期:

試用人員的薪金是正職員工薪資的80%,表現優良者,由項目經理核准正式錄用,試用人員表現欠佳者,應由項目經理免職,不予正式錄用。

試用期內公司和新員工均有選擇雙方的權利,公司可對試用期員工根據其表現及能力提出辭退。試用期滿,由項目經理及其主管領導進行考核,合格者方可轉正。經考核合格轉正後,公司與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5. 簽訂勞動合同:

員工經考核轉正後,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首次合同期限為2年,臨時工合同為半年。

6. 辭職與解除合同:

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辭職,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上交《辭職報告》,如無提前遞交報告,按合同規定需支付公司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違約金。

7. 離店手續:

離職前必須辦理有關手續,歸還有關物品,包括工作服、名牌、員工手冊、更衣櫃鑰匙、考勤卡等,並做好與部門的工作移交,歸還辦公桌的鑰匙及有關資料文件等。同時在公司物品清單上分別由相關部門簽字確認。按規定辦完離店手續後,人事部結算員工應得的工資,不能歸還的物品要照價賠償,涉及賠償培訓費的應繳清該交的費用。住宿的員工,應在離職當日,搬出宿舍,並結清宿舍有關費用,有宿舍鑰匙的交還宿舍鑰匙。

8. 離店退檔手續:

員工在辦完離職手續離店後,人事部負責在一個月內辦完退檔、解除合同等有關用工手續。辭職員工不辭而別或雖提出辭職報告,在未得到部門和人事部的批准同意,也沒有辦全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者,公司將不支付任何薪資。

第三章 崗位規範:

1. 員工本着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服從公司分配和管理,不得損毀公司形象,不得對外泄露公司的工作機密,如有違反本條例者,作立即辭退處理。

2. 員工有義務制止和謝絕外來者動用公司內部的計算機。非本公司擁有的光盤、軟盤不得在公司網絡系統內使用。

3. 員工應該愛護公司財物,在公司內拾到任何財物,必須送交人事部進行登記,拾物不交,一經發現將按規定處理。

4. 不準在通道、電梯間、餐廳、吧枱、娛樂等客用公共場所吸煙,倉庫、廚房、鍋爐房、總機房、閉路電視室等室內嚴禁吸煙。吸煙只能在規定的區域吸煙。

5. 各類失職處分:

對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員工,將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口頭警告、書面警告、辭退及開除的處理。

甲類失職: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口頭警告一次。

* 違反儀容、儀表、神態、行為舉止等規範的行為。

* 上班不穿公司規定的工作服,不佩帶員工名牌。

* 上班時未按公司規定戴飾品。

* 當班時串崗,扎堆聊天。

* 當班時吃食物。

* 當班時打私人電話、幹私活,看書報雜誌。

* 看到客人不問候,不微笑。

* 在客人面前打哈欠,挖耳鼻,剔牙,梳頭。

* 在賓客面前橫穿行走,別人説話時從中穿行。

* 在公共場所大聲喧譁,吹口哨,哼歌曲。

* 對賓客的問話不理不睬,或回答説:“不知道”。

* 在客人休息區內奔跑,鞋底上釘。

* 對上級、同事態度不好,工作不配合。

* 隨地吐痰,丟拋紙屑、煙蒂、果殼等雜物。

* 下班後仍在客人休息區內逗留、遊蕩。

* 由於工作失職造成輕度經濟損失。

乙類失職: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以書面警告一次。

* 當班時打瞌睡。

* 離崗時,未檢查電、氣、水源等開關,造成能源浪費。

* 拒絕執行上級的工作安排。

* 違反公司的吸煙規定。

* 未經批准私配工作場所鑰匙。

* 不服從工作調動。

* 私下使用他人電腦或用公司電腦玩遊戲。

* 偷吃公司或客人的食品。

* 不上繳客人或員工遺留物品。

* 超過工作範圍與賓客過份親近。

* 將公司的財產、設施、工具用於個人私用。

* 工作疏忽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

* 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失誤,引起客人投訴。

* 其它類似性質的較重過失行為。

丙類失職: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嚴重警告一次,情節嚴重予以辭退。 * 向客人索取小費。

* 對賓客、同事態度粗暴,説粗話、髒話、吵架。

* 故意損壞或損耗公司、客人、同事的物品。

* 偷拿賓客或同事的財物。

* 行為粗暴、侮辱或毆打他人。

* 假公濟私,嚴重損害公司利益。

* 參與賭博、充當皮條客,介紹暗娼等違法行為。

* 當班酗酒或躺下睡覺。

* 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向他人行賄。

* 玩忽職守,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嚴重後果。

* 未經批准向外泄漏或提供公司的內部資料(產品原價、客户檔案、工資待遇)及商業機密。

* 任何形式的貪污行為。

* 私自啟用公司財務或私下為他人提供方便。

* 未經批准私配關鍵部位鑰匙。

* 違反消防、安全規定情節嚴重。

* 觸犯國家任何刑事、治安等法律的。

* 其它類似嚴重過失行為。

6. 員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曠工處理:

* 遲到1小時以上,仍未及時通知部門經理或行政人事部者。

* 無故不上班或謊報請假理由經查明屬實者。

* 假期已滿又不辦理續假手續或請假未獲批准者。

* 因打架、毆鬥致傷不能上班,屬主動挑起事端者。

* 一個月內累計曠工3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5天者,將予以解僱。

* 員工不辦理請假手續或已辦但未獲批准而不上班,或請假獲得批准但不按期回來上班者,均作曠工論處。員工不得無故曠工,曠工累計三次者,作辭退處理。

第四章 待遇

第一條 公司員工之待遇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章各條辦理。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工資標準規定見下表:

職位

底薪

津貼

獎金

全勤獎

年終獎

通訊費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工資的結算及發放日期:

1. 員工的工資按月結算,結算日期為每月1號到31號。

2. 員工工資的發放日期為:次月10日。

第四條 員工年終獎之發給依下列規定辦理:

1. 服務滿三個月,依公司核定比例按月計發放年終獎。

2. 服務不滿三個月,不發給年終獎。

第五條 初任人員之薪給自到職日起,按日計算。

第六條 升薪或減薪員工之薪給予自人事令生效日起,按日計算。

第五章 調派與休假

第一條 調派

1. 公司基於業務上之需要,可隨時調派員工之職務或服務地點,員工不得藉故推諉。

2. 調任人員應依限辦理交代並報到完畢,如主管人員逾限一日,即視同自動辭職。

3. 調任人員之薪給自到新職日起,按日計算(包括其它獎金)。

第二條 給假

1. 下列日期為例假日,假期根據國家法定給予:

2. 以上假日休息時間視實際情況確定,可以調休也可按加班辦理,加班根據加班管理制度執行

3. 員工請假按下列規定辦理:

A. 事假-

因私事待辦者,可請事假,但事假月累計不得超過五天,年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天。事假需事先經部門經理或負責人以上同意後,方可休假,擅自不來者,作曠工處理。部門主管權限為一天,一天以至三天報部門經理同意,三天以上需要報公司人事部。

B. 病假:

病假需市級醫院或特約醫院出具證明,經部門經理同意後有效。病假條需要提前送交部門,否則無效,作曠工處理。急症應當天打電話通知相關部門,假條可在第二天送到。

C. 婚、喪、產假:

需要事先提前報書面報告,部門經理同意後,上報公司人事部批准後方可休假。

D. 探親假

在公司服務六個月者,可享有薪探親假三天,服務滿十二個月者,可享有薪探親假六天,超過部分視事假處理。

E. 公假

因參加政府舉辦之資格培訓考試,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確定。(資格考試、培訓應於其從事職業相關)。

F. 公傷假:

因公傷可請公傷假,但須出示醫院證明,假期依實際需要確定。

4. 請假逾期按曠工論處(續假批准除外)

5. 薪資給予:

a. 月累計事假超過五天者,不發給當月獎金。累計事假超過三十天者不發給當年年終獎。

b. 員工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報,並由各店店長進行登記後,始為準假。凡未經批准假期而擅離職守或未經批准續假而缺勤者,除臨時大病或重大事故經證明屬實,並於事後三天內依規定補假外,均按曠工論處。

6. 員工請假應依下列規定呈請批准:

a. 副總經理、部門經理、各店店長及主廚、副主廚請假/休假,須由總經理批准。

b. 門店各部門主管請假/休假報部門經理批准。

c. 門店各級員工請假/休假報店長批准。

7. 員工請假不論假別均應填寫請假條,書面説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