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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婦聯學習培訓和黨務會議制度

欄目: 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2.08W

為增強各級幹部參加培訓學習的積極性和自覺性,有效提高各級幹部的綜合素質和能力,根據《**區幹部教育培訓管理辦法(試行)》、《**區幹部教育培訓學分制管理辦法(試行)》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制定本制度

區婦聯學習培訓和黨務會議制度

一、幹部的學習培訓管理嚴格按照《**區幹部教育培訓學分制管理辦法(試行)》,以學分累積的方式進行評價和考核。辦公室專門人員負責對幹部所得學分進行登記、管理,學分的計算按照《**區幹部教育培訓學分制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進行。

二、幹部的政治理論學習要與黨支部的組織學習有機結合 ,與加強機關作風建設學習相結合,學習要做到“五個有”:有學習計劃、有學習內容、有學習形式、有學習筆記、有學習心得。

三、幹部的業務素質學習要與日常工作相結合,同時要注重經濟社會知識學習,加強參政議政能力學習。

1、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黨組學習會,主席召集,黨組成員輪流主持,學習省婦聯、區委區政府重要文件、會議精神,協調解決重大工作問題;

2、輪流選派幹部參加區組織人事部門組織的各類幹部教育培訓班學習,省級以上部門組織的各類業務培訓班學習,或者其他部門舉辦的業務知識、綜合知識培訓學習。

3、支持幹部下基層掛職鍛鍊,在基層實踐中提高服務能力,增長才幹;

4、組織幹部參加全區年度幹部培訓教育學習,每月開展1次單位集中學習;

5、幹部要自覺參加**區幹部網上學習平台必修課程學習外,要根據自身及工作需要,自主選擇學習學習培訓。

6、鼓勵幹部參加在職學歷或學位教育。個人選讀學歷或學位教育的,經黨組同意,其學費個人先付,獲得學歷證書後給予報銷50%的學費,報銷最高限額為2萬元。未經黨組同意選讀的學歷教育,費用自理;幹部學習期間按規定必須佔用工作時間的,由各部室協調安排,考試前每考一門功課可安排1天時間複習,連續複習時間不超過3天。

7、鼓勵幹部通過各類專業資格考試,考試複習時間參照在職學歷或學位教育的有關規定。

四、參加各類培訓學習的幹部,要正確處理好工作和學習的關係,要遵守機關工作制度,服從工作安排,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珍惜培訓教育的機關,圓滿完成學習任務。

五、幹部的學習培訓情況應在每年底在本單位內予以公佈,並作為幹部考核、任職、晉升的參考依據之一,對完成年度學習培訓任務突出的幹部,要予以肯定和表揚。

六、本單位的幹部年度學習培訓工作由辦公室統一管理,並按照有關規定將幹部學習情況上報組織人事部門。

為嚴格黨的組織生活,提高組織生活質量,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等有關規定,結合區婦聯實際,制定本制度。“會議”包括區婦聯黨員參加黨總支及黨支部的黨員大會、支委會、黨員民主生活會。

每個黨員都必須按規定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接受黨內外羣眾監督的特殊黨員。黨員領導幹部既要參加所在黨總支和黨支部的組織生活,又要參加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

一、黨員大會

1、黨總支每年召開一次黨員大會,時間初定在每年的“七一”前後,根據工作安排和實際情況調整開會的時間;黨支部每季度召開一次黨員大會,時間安排在每季度的最後一個月,可根據工作安排和實際情況調整開會的具體時間。

2、黨員大會一般由書記主持,確因特殊情況書記不能主持時,應事先委託副書記或其他支委主持。

3、黨員大會一般須有支部半數以上黨員參加才能召開。

4、會議主要內容包括:

(1)傳達上級黨組織指示,討論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和黨委佈置的任務,組織黨員學習黨在各時期的路線、方針、政策;

(2)討論並通過年度工作計劃;

(3)聽取和審議支委會工作報告;

(4)聽取黨員意見和建議;

(5)討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6)向黨員提出在完成黨的各項工作任務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的具體要求;

(7)選舉支部委員會和出席上級黨代表會的代表,增補和撤銷支委;

(8)黨支部討論發展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的問題,黨總支做好審批;

(9)黨支部提出獎懲黨員的意見,決定職權範圍內的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黨總支做好審批;

(10)討論支委會提交的其他問題。

5、凡提交全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的重要事項,應先由支委會提出意見,經充分討論後再進行表決,黨員大會表決時,須由半數以上應到會議的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贊成,才能做出決議或決定。

6、宣傳委員要做好會議記錄,重大事項、重要決定會後要形成會議紀要。

二、 支委會

1、黨總支支委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時間初定在每年“七一”前後和12月初;黨支部支委會每季度召開一次,時間安排在每季度的最後一個月,在支部黨員大會前召開,可根據工作安排和實際情況適當調整開會的具體時間。

2、會議由書記主持,支委參加。?

3、黨總支支委會主要內容包括:

(1)研究貫徹上級黨委的決議和指示;

(2)討論制定完成工作任務的方法;

(3)研究黨的建設和黨員管理教育方面的問題;

(4)對黨總支近期活動作出安排;

(5)商定黨總支黨員大會召開的內容和形式。

黨支部支委會主要內容包括:

(1)研究貫徹黨總支的決議和指示;

(2)討論制定完成工作任務的方法;

(3)研究支部建設和黨員管理教育方面的問題;

(4)研究培養、發展新黨員工作;

(5)研究表彰先進、處分違紀黨員問題;

(6)對支部近期活動做出安排;

(7)商定支部黨員大會的內容和形式;

4、如有必要,也可召開支委擴大會議。

5、組織委員應將支委會的內容提前通知參會的支委,並要求做好準備,保證支委會的質量。

6、支委會會議圍繞議題進行研究討論;按照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討論重大問題,到會支委必須超過支委人數半數方可有效。

7、支委會由宣傳委員做好會議記錄,重大事項、重要決定要形成會議記要。

三、民主生活會

為加強黨的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提高黨組織的戰鬥力和黨員個體素質,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通過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以達到全體黨員思想上、組織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 特定以下制度:

1、各黨支部每年結合黨員大會一起召開,並與民主評議黨員同時進行。

2、黨員民主生活會由書記主持,確因特殊情況書記不能主持時,應事先委託副書記或其他支委書記主持。

3、參加民主生活會的每個黨員都應遵循“團結 批評―團結”的方針,通過開展積極的思想鬥爭,達到統一思想、增強團結、共同提高的目的。

4、民主生活會前要根據當前形勢、任務和存在的主要問題確定重點議題,同時廣泛徵求黨內外羣眾意見,積極開展談心活動,為解決存在的問題創造良好的氣氛和條件。

5、會議主要內容包括:

(1)對照《黨章》、新時期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的基本要求和共產黨員先進性具體要求,檢查在理想信念、宗旨、作風、遵守紀律和立足本職發揮作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2)檢查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3)從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上剖析思想根源;(4)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6、召開黨員民主生活會,全體黨員一般不得缺席。因故缺席的人員必須提交書面發言,書面發言應在會上宣讀並列入會議記錄。

7、民主生活會的情況應於會後及時報送黨總支,由黨總支彙總後報送有關部門。

8、支部宣傳委員負責記錄民主生活會的情況,活動的時間、地點、應到人數、實到人數、缺席人及原因、主持人、活動內容等均要詳細記錄。

9、黨員針對民主生活會上檢查和反映出來的問題,要積極制定改進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組織生活制度

嚴格執行“三會一課”規定。黨總支每年召開一次全體黨員大會,黨總支支委會每年“七一”前後和12月初各召開一次支委會,每年安排上一次黨課。黨支部每季度召開一次黨員大會;黨支部支委會每季末召開一次支委會;每年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每年安排上一次黨課。各個黨支部每年12月初開展一次民主評議黨員活動,報黨總支審批備案,並報送到相關部門。每個黨員都要自覺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應無故缺席。要對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1、“三會一課”可根據黨總支和支部的安排和實際情況確定具體時間。

2、黨課教育的主要內容:

(1)黨的基本理論教育;(2)黨的理想信念教育;(3)黨的宗旨教育;(4)黨的優良傳統作風教育;(5)黨紀黨規教育;(6)黨員標準教育;(7)黨員的道德規範和法律意識教育;(8)形勢任務教育等。

3、黨課教育要聯繫婦聯工作實際和黨員思想實際,突出黨性和思想性,講求針對性和有效性,力求把黨員教育和黨員管理結合起來。

4、黨員領導幹部要帶頭講黨課,支部書記每年至少給黨員上一次黨課,還可以請理論專家、英模人物、優秀黨員講黨課,也可以結合主題實踐活動開展。

5、黨課教育可吸收發展對象、入黨積極分子、入黨申請人和優秀幹部等參加。

6、授課人要認真準備講稿,事先可以召開支委會議討論確定講課的主題和提綱,然後圍繞提綱廣泛收集資料,認真備課。聽課人員要認真聽講,做好學習筆記,並積極參加課後討論,加深理解。

其他要求

一、議事原則

(一)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黨員會議討論重大問題前,要相互溝通,讓支委帶着問題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在討論決定問題時,要充分發揚民主,各抒己見。對重大問題要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表決。如對重要問題產生不同意見,可緩議,待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統一認識後再作決定。

(二)堅持保密原則。對需要保密的內容,與會人員必須嚴守祕密,不準泄密。對需要傳達的問題,應按照一定程序進行。未經批准,任何人不準查閲會議記錄。

(三)堅持迴避原則。會議議題涉及到參會人員時,本人應迴避,以利於充分討論。

(四)堅持效率原則。會議發言簡明扼要,不照本宣科,避免重複意見和闡述無關的問題。

二、會前準備

(一)上會討論的文件材料要求重點突出,簡明扼要,情況清楚,根據充分,辦法具體。由涉及內容的有關科室準備,組織委員督促。

(二)組織委員及時通知參會人員,並將議題和有關文件材料提前印送支委,安排好會議室,做好準備工作。

(三)凡是支委分工職權範圍內應解決的問題,一般不提交黨支部會議議定。確需上會議定的,分管委員要提出解決問題的明確意見。

三、會中要求

(一)參會人員按時到會,準時開會。無關人員不準隨意進入會場。

(二)做好記錄,要求真實、準確、完整。

(三)會議主持人應儘可能準確地按照會前所計劃的時間安排會議的節奏,不要隨意提前或推後。

四、會後工作

(一)會後宣傳委員要及時向未到會的支部委員通報會議的有關情況。

(二)會議情況視需要由宣傳委員負責整理成會議紀要,經黨總支書記簽署後印報(發)上級黨委、領導和支部委員及有關部門、單位。

(三)會議議定事項,要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承辦。

(四)會議定事項的落實,由組織委員負責督促、催辦、檢查,一般在一週內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