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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安全衞生的管理制度(通用4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2.86W

宿舍安全衞生的管理制度 篇1

一、住宿和退宿制度

宿舍安全衞生的管理制度(通用4篇)

1、學生宿舍由學校宿管組統一管理,所有住校學生必須服從學校宿管組管理,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2、新生報到註冊後到管理員處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3、學生按分配的房間和牀位住宿,嚴禁擅自調換;不準留宿客人。

4、學生住宿所用牀上用品(被套、牀單、枕頭等物品)均按學校統一要求發放。

5、學生離校(含畢業、轉學、退學等),必須由管理員辦理財產移交驗收等手續。學生因故休學均須辦理退宿手續,復學時重新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6、學生離校必須在接到學校通知後的3天內辦理完有關退宿手續,對無故拖延時間滯留學生宿舍者,學校將採取措施處理。

7、宿舍管理實行寢室長負責制。室長應做到:全面關心同學,如有室內同學生病或遺失錢物、鑰匙等應及時向管理員彙報;督促值日生認真負責做好工作,督促同學遵守紀律、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等。

8、學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須先向管理員請假,辦好由班主任同意的請假審批表交宿舍管理員。

9、住校期間,學生晚休擅自離開校園,學校將視情節輕重,對學生實行警告、記過等處分。

二、學生宿舍紀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時間,每天按時起牀,按時清掃衞生,按時進教學樓上課並帶齊學習用具,無特殊情況不得隨便回宿舍。按時熄燈就寢,熄燈後,必須保持安靜,不得洗漱、看書、説笑、吃喝、聽錄音機,熄燈後不得使用手電,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裝和使用枱燈、插座等。

2、在樓內必須保持安靜,不得追跑,不得大聲喧譁,不得使用音響。

3、住宿生必須按指定牀位就寢,不得自行更換,住宿生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帶校內外非住宿生進宿舍樓或留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須親自找班主任或管理員請假並簽名,將請假條交宿舍管理員登記保管,返校後主動銷假。星期五下午必須回家,星期天下午必須返校。如因故無法返校的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5、在上課時間,住宿生未經教師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覺,中途需要回寢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條,晚間不得任意離校。

6、嚴格遵守晚自習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必須在規定教室上晚自習,對於在校園內其它地方學習或無故不上晚自習學生一律曠課處理。

7、住宿生要嚴格遵守中學生行為規範,不吸煙、不喝酒,不談戀愛,不傳播淫穢思想,不打架,不罵人,不偷盜。住宿生要明辨是非,發現違紀行為應及時勸阻,並向教師反映。嚴禁攜帶有毒、有害和腐朽頹廢、淫穢的書刊、音像製品進入宿舍,違者按有關條例處理。

8、未經允許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隨便使用和翻動他人物品,不隨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錢、借物要歸還。

9、提倡艱苦奮鬥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費水平應符合家庭經濟狀況,要節約開支,不攀比,不要追求過度消費。

10、住宿生節假日回家應主動向家長彙報自己在學校的生活學習情況,積極主動幫助家裏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1、住宿生要有較強的人身安全意識,平日注意登高時的人身安全,用電、用火的安全,不得安裝和使用枱燈、電爐、電鍋、電扇、電吹風、電熱袋、電熱毯、熱得快等用具,不得隨便拆改電路、亂拉電線、亂安插座。

12、全體學生和學生宿舍管理服務人員必須節約水電,禁止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13、住宿生個人物品放在小櫃內,貴重物品不要帶到學校。

14、住宿生要尊重教師,見面主動打招呼,要服從教師的教育和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頂撞他人。

三、學生宿舍衞生管理制度

1、建立衞生檔案,進行衞生檢查。宿舍管理員每天檢查一次寢室衞生,並要求有記錄。

2、學生宿舍必須全天保持清潔衞生。做到地面無垃圾,無碎紙、無果皮、無痰跡、無積水。做到牆壁上無腳印,不在宿舍內外亂扔廢棄物。

3、學生宿舍必須整齊劃一,必須做到“八個一條直線”

4、住宿生每天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宿舍衞生的清掃工作,早上6:00-6:30前,做好宿舍衞生,接受教師和值周生的檢查。

5、全校大掃除時每個住宿生必須按照大掃除分工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完成大掃除。

6、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進餐。

7、要保持宿舍周圍的衞生清潔,不得將廢棄物、剩菜剩飯、果皮等倒在宿舍前後的地面上,便後要立即洗水。

8、住宿生要支持寢室長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見要向教師提出,合理解決。

9、實行紀律衞生檢查評比制度。

四、值日生和室長工作職責

(一)值日生職責

1、各宿舍每兩人輪流負責一天值日工作。

2、值日生負責本宿舍全天的衞生工作,每天拖洗地板,及時清理垃圾,不得將垃圾掃至牀下及門外樓道,注意關燈鎖門。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規要求,在起牀、衞生、掃除、熄燈等方面監督檢查全宿舍同學的落實情況。如發現好人好事或違紀行為。必須於當日或次日晨主動向老師報告。

4、值日生必須服從室長的督促和檢查,支持室長工作。

(二)室長職責

1、每學期由宿舍全體同學選出一名錶現突出的同學作室長。室長要和宿舍成員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文明寢室。

2、寢室長必須提醒本宿舍同學按時起牀、出操、按規定執行有關請假制度、按時上課,按時熄燈。室長有權督促檢查值日生及室員的紀律、衞生、財產保管等工作。室長有權督促檢查值日生及舍員的紀律、衞生、財產保管等工作。室長不負責任將追究室長責任,同學不服從管理將追究該同學責任。

3、寢室長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學的出勤情況,對有事請假回家或外出未歸的同學,要在熄燈前及時彙報給值班老師。

4、寢室長要注意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發現問題及時請示彙報。

5、寢室長對工作應認真負責,以身作則起好模範帶頭作用。全宿舍同學應支持寢室長工作。

五、學生宿舍財產管理制度

1、愛護宿舍的門窗、玻璃、窗簾、牀、物品櫃、抽屜、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壞。用手開門、關門要輕,不得摔門踢門。離開宿舍時要鎖好門。週末或節假日離校時要關好窗户鎖好門。由於打鬧或管理不善而損壞公物要賠償。

2、要愛護室內、樓道的牆壁、樓梯扶手,不準在上面塗寫刻畫,不得在牆上釘釘子掛物品,貼畫等。

3、不得向樓下潑水、扔廢棄物。

4、公物損壞後應主動向值班教師報告併到主管部門賠償,若不主動報告,經查出加倍賠償。

5、凡故意破壞公物者,從嚴處理。

六、“文明寢室”評選制度

為了加強宿舍管理,營造恬靜、舒適、整潔、温馨的宿舍生活環境,現制定“文明寢室”評比制度。

一、評比辦法

1、評比共分三項即衞生、紀律、宿舍文化,量化打分,每週計算一次成績。

2、每月彙總檢查結果,一學期評選一次。

二、評分標準

(1)宿舍衞生

1、學生宿舍必須保持清潔衞生,牀鋪整潔,個人物品擺放整齊。

2、住宿生每天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及宿舍的衞生工作,值日生早上7:30前做好宿舍衞生,並接受管理教師的檢查後方可離開。

4、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將飯菜帶到宿舍吃。

5、住宿生要搞好個人衞生,勤換洗衣服,做好個人內務。

宿舍安全衞生的管理制度 篇2

一、室內衞生

1、注意室內通風,保證空氣流暢。

2、自覺將室內物品擺放整齊,宿舍牀鋪擺放參照附表。

2、宿舍衞生每日做到“六淨”、“四無”、“三齊”。“六淨”既地面、牆壁、衣櫃、門窗、玻璃、牀每天保持乾淨;“四無”指無灰塵、無痰跡、無煙頭、無異味;“三齊”既被褥疊放整齊、牀單拉平整齊、枕頭擺放整齊。室內嚴禁亂掛雜物,亂貼字畫,亂扯繩子。

4、室內垃圾做到一天一清理,不累積、堆放垃圾、雜物。嚴禁將室內垃圾掃到走廊。

二、室外衞生

1、保持宿舍窗户玻璃、窗台、走廊、樓梯和扶手的清潔。嚴禁在樓道吐痰、堆放雜物、亂丟垃圾雜物、亂畫牆壁。

2、保持二樓衞生間和三樓洗手池的衞生。大小便入池,便後要放水沖洗乾淨;不向洗手池內倒飯菜、雜物,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現象要及時清除。

三、值日安排

為保證宿舍室外衞生整潔,現將宿舍37人分組值日,詳細分組見附表,內容包括:

1、保證二樓和三樓的樓道、樓梯及扶手清潔衞生,做到樓道、樓梯乾淨無雜物,扶手無灰塵。

2、保證衞生間地面乾淨整潔,便池每日沖洗,紙簍每日清理。

宿舍安全衞生的管理制度 篇3

為確保員工宿舍衞生區整潔美觀,給全體員工創造一個潔淨、優美、舒心的休息環境,結合當前員工宿舍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衞生區域劃分及管理

1、每層按部室為管理單位,部長為第一責任人。一樓為財務部,二樓為經營人事部,三樓為營銷部,四樓為質檢部,五樓為綜合部,六樓為安全生產環保部。

2、宿舍樓每層以樓層中間的施工縫為分界線,分為東西兩個區域。每個區域內的宿舍員工負責本區域的樓道及洗手間、廁所衞生。

二、人員職責劃分

1、每日由保潔公司人員對宿舍樓所有區域進行全面清掃,保潔。

2、每層的管理部室和居住員工對保潔公司人員保潔過程及保潔程度進行監督。

3、居住員工對所屬區域內的衞生要做到:保持乾淨整潔。管理好各自家屬和小孩,共同維護公共衞生。

4、宿舍樓居住員工對自己所屬區域內設施要做到愛護和及時維護,每天及時關閉走廊和衞生間照明燈。

5、宿舍樓居住員工離開宿舍後應做到人走燈關、空調關,門鎖,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財產安全。

三、衞生保持要求

1、保持牆壁清潔,做到“四無”,嚴禁“四亂”。即做到無蜘蛛網,無污跡,無手、腳印。嚴禁亂釘釘子,亂掛雜物,亂貼字畫,亂扯繩子。不亂塗亂畫、亂張貼啟事。

2、室內清理的垃圾必須袋裝,每天及時送到垃圾桶裏。不準將室內垃圾隨便掃在走廊公共區內,任意堆放。

3、保持宿舍、走廊、樓梯和扶手的清潔。不可亂丟雜物,亂吐泡泡糖,亂畫牆壁。

4、保持衞生間、浴室和洗手間的衞生。大小便入池,便後要放水沖洗乾淨;洗髮精等包裝袋要放在垃圾箱內;不向水池內倒雜物,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現象要及時清除。

5、不可在樓道潑水、吐痰、堆放雜物和垃圾。

6、不可向窗外倒水、扔東西。

四、公共設施

1、宿舍公共設施正常使用損壞應由管理部室提出,綜合部負責聯繫人員進行維修。

2、宿舍公共設施屬人為損壞的,維護費用由公共設施所屬區域住宿員工均攤,情節嚴重的予以處罰。

3、宿舍管理部室發現公共設施損壞後及時通知綜合部。

4、綜合部確認設施損壞後,核實是否為人為損壞。若為正常使用損壞,由綜合部通知機電車間予以維修;機電車間不能維修的,由綜合部提出,經領導批准後,通知外協單位進行維修。

5、機電車間每週進行一次巡檢,一旦發現有損壞的公共設施,應及時修理,對突發故障要在第一時間搶修,嚴禁有長流水和長明燈現象。

6、員工宿舍內設施有員工本人負責維護,公司不負責維修。

五、處罰原則

1、樓層管理部室對宿舍衞生要進行定期檢查、限期整改。公司每月定期組織進行評比和考核,對考核末位的樓層和管理部室進行每人次20元的處罰。

2、綜合部宿舍管理人員要不定期對宿舍衞生進行檢查,發現衞生區域內和洗手間不乾淨,有積水、垃圾的,對此區域內所有人員進行每人次20元的處罰。

3、綜合部宿舍管理人員不定期對宿舍樓進行檢查,發現有長明燈或長流水現象,對此區域內所有人員進行每人次2元的處罰。

4、綜合部宿舍管理不到位,應根據情況進行處罰。

宿舍安全衞生的管理制度 篇4

為使員工擁有一個安全舒適的休息環境,根據公司宿舍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員工入住

1、本公司員工可根據各自情況選擇是否在公司宿舍居住,公司有權審核員工是否適合住宿公司宿舍和管理公司宿舍。

2、但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給本公司員工居住,未經批准不得留宿外來人員。如有需要進入宿舍的一律在企管部進行登記。

3、有傳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經發現要立即報告,並及時採取有效措施。

4、住宿舍的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的房間和牀位,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私自更換牀位、房間。凡是住宿公司宿舍的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管理和遵守《員工宿舍管理制度》,若有違反者,公司將視情況輕重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最高可取消入住資格並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5、所有住宿員工因事退房或離職時,到企管部辦理取消住宿手續,並交清鑰匙、用具等交接手續。在正式離職之日起的2天內在企管部或宿舍長人員的陪同下搬離宿舍。

6、每晚門衞22:00準時鎖公司大門。22:00後非重大理由(出差、重病等)不得出入,如有需要出入的人員必須在警衞室的《外出人員登記表》登記,並由門衞簽字批准後將大門鎖好。

二、宿舍規定

1、嚴禁在休息時間22:00-06:00宿舍內大聲喧譁、練習樂器、播放大功率音響等,影響他人休息,晚上22:30前所有宿舍必須關燈。

2、嚴禁自行改裝電源插座、更改線路電制。自覺節約用電,注意用電安全,除手機充電器之外,未經公司許可不得在宿舍內使用電熱管、電爐、電飯煲、電壺、電暖器等其它家用電器。凡發現宿舍存放有以上等高耗器具的,均視為正在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並予以罰款。

3、嚴禁拉幫結派、挑釁、起鬨鬧事。

4、嚴禁私藏公共物品,貯存有毒、易燃、易爆、兇器、武器及其它違禁物品。

5、嚴禁賭博、酗酒、打架、盜竊及其它違法亂紀行為。

7、嚴禁無故擺弄和自行移動消防器材。

8、嚴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違者視為偷竊行為。

9、最後離開宿舍的員工必須將燈管、門窗關好。

10、嚴禁飼養任何動物。

三、衞生值日

1、公司宿舍實行宿舍長負責制,宿舍長由住宿舍的員工推舉並報公司同意後產生,宿舍長負責安排宿舍衞生值日表,監督衞生值日員工作,檢查房間設施,申報日常維修,檢查排除安全隱患,安排入職人員牀位,清點離職人員物品,組織宿舍定期衞生大掃除等。

2、宿舍全體人員按照宿舍長安排的值日表輪流充當衞生值日員,衞生值日員負責當天的宿舍衞生打掃和保潔,提醒各員工按要求整理個人牀鋪、物品,力求整齊劃一。

3、公司辦公室每月不定期進行宿舍安全、衞生等方面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衞生死角及時提出整改意見,限期處理完畢。對檢查中連續不合格的,予以通報批評並全體罰款,情節嚴重的取消住宿資格。

四、物品管理

1、宿舍配備的設施物品,由宿舍長進行監管。入住後由公司指派專人進行清點後與宿舍長進行確認,確認文檔一式兩份,公司存檔一份,宿舍張貼一份。

2、宿舍內非私物品由宿舍長負責保管,員工不得私自拆換、佔用、損壞。

3、宿舍內非私設施,非自然損壞的由責任人照價賠償,不能明確責任歸屬的由宿舍內人員平攤賠償費用,自然損壞及時報公司維修。

4、宿舍內非私設施,未經宿舍長批准,不準私自搬離宿舍,否則從工資中作價扣出。

5、宿舍內個人物品須按規定擺設,貴重物品和證件等(如現金、貴重飾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自覺愛護公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禁止在地面、牆壁、陽台上亂貼、亂掛、亂塗、亂畫,禁止私自鑿洞、打釘、拉線等。

6、辭職或解聘人員在辦理離職手續後,三日內須搬離宿舍,離職人員搬出宿舍時,由宿舍長組織相關人員在場,確認均繫個人物品,給予放行,彙報公司,予以結算工資。

除原價賠償外,違反以上任何一項規定罰款50-500元/人次。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xx年xx月xx日起執行,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和監管,並在執行過程中不斷修改和補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