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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公司招聘(通用5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3.92K

投資公司招聘 篇1

xx市投資有限公司成立於x8年4月,是由東風日產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授權的標準4S店,經營東風日產全系列車型,經營範圍涵蓋了汽車銷售,精品銷售,汽車維修和汽車美容養護等業務.公司位於"海上媽祖"故鄉,坐落於xx區荔園工業園區,交通便利,建築面積4000平方米,展廳寬敞明亮,設施國內一流.

投資公司招聘(通用5篇)

公司堅持“以顧客為中心”的營銷理念,以“實現客户的滿意度”作為公司追求的工作目標,以“實現員工的滿意度”作為公司的管理導向;在“羣策羣力,求實創新”的企業精神下,提出了“認真做事,誠實做人”的經營指導思想,始終不渝地認為規範化、科學化的管理是公司發展的原動力。

隨着公司不斷髮展,需要高文化、高素質的人才加入,共同開創美好的未來!現誠邀您的加盟。

招 聘 以 下 崗 位

一、銷售顧問 3名

崗位職責:

1、負責整車銷售服務和進店客户諮詢服務;

2、負責整理各車型的銷售資料及客户檔案;

3、負責挖掘客户需求,實現產品銷售;

4、負責售前業務跟進及售後客户維繫工作。

任職資格:

1、自信開朗,勤奮好學、有挑戰高薪的精英;

2、賺錢慾望強烈,有野心;

3、對待工作態度認真負責,具有熱誠團隊精神,能夠服從領導管理。

二、售後服務顧問 2名

崗位職責:

1、熱情接待客户,必須使用文明用語,瞭解客户的需求及期望,為客户提供滿意的服務。

2、熟練掌握汽車知識,評估維修要求,及時準確的對維修車輛進行報價,估計維修費用或徵求有關人員(上級)意見,並得到客户確認後,開出維修工單,並耐心向客户説明收費項目及其依據。

3、掌握車間的維修進度,確保完成客户交修項目,按時將狀況完好的車輛交付客户,對未能及時交付的車輛應提前與客户溝通,講清楚原因。

崗位要求:

1、具有良好的交往和溝通能力;

2、擁有車輛駕駛執證和駕駛能力;

三、客服專員 2名

崗位職責:

1、 主要負責銷售、服務回訪

2、 接聽客户來電,正確答覆和解決客户的疑問,與客户保持良好溝通;

3、 整理更新客户信息,建立和維護客户關係;

4、 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崗位要求:

1、熟練掌握與客户溝通的技巧;熟練應用office辦公軟件;

2、 形象良好,普通話流利,口才佳,言語禮貌得體;

3、 有耐心、責任心,具有較好的服務意識,處理問題靈活;

4、 高度的保密意識。

四、續保專員 2名

崗位職責:

1、 主要負責車輛保險的銷售;

2、 接聽客户來電,正確答覆和解決客户的疑問,與客户保持良好溝通;

3、 整理更新客户信息,建立和維護客户關係;

4、 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崗位要求:

1、熟練掌握與客户溝通的技巧;熟練應用office辦公軟件;

2、 形象良好,普通話流利,口才佳,言語禮貌得體;

3、 有耐心、責任心,具有較好的服務意識,處理問題靈活;

4、 高度的保密意識。

福利政策

1、公司為正式員工提供帶薪婚假、產假、陪產假、哺乳假、年休假等;

2、公司為轉正員工辦理社會保險(養老、失業)及醫療保險;

3、公司為員工提供良好的職業發展平台,工作優秀者可列為管理層培養對象;

4、公司提供工作餐;

5、公司為正式員工生日提供蛋糕。

公司地址:xx市xx區xx鎮xx大道號

招聘聯繫電話:

投資公司招聘 篇2

公司簡介

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始建於x3年,以信息諮詢類型行業業起步,逐步向實體經濟靠攏,主要經營包括諮詢服務類、文化傳媒類、金融服務類、建築裝飾類、電子貿易類、礦產品加工類。業務項目種類繁多,從業人員40餘人,是一家邁向品牌化經營道路,極具發展活力的綜合性新興公司。

本公司以“價值、責任、夢想、目標、忠誠、道德、無私、謙遜、廉潔、誠信、勤奮、領導”為企業文化。始終堅持“自強不息、力爭上游”的企業目標。

任職資格

1)、大專及以上學歷,行政管理或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2)、工作有條理,細緻、認真、有責任心,辦事嚴謹;

3)、熟練電腦操作及Office辦公軟件,具備基本的網絡知識;

4)、熟悉辦公室行政管理知識及工作流程,熟悉公文寫作格式,具備基本商務信函寫作能力;

5)、具備較強的文字撰寫能力和較強的溝通協調以及語言表達能力;

6)、偶爾需要陪同經理出差。

職位福利

包吃、餐補、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交通補助、做五休二,合同期上五險一金,按照《勞動法》規定實施。

崗位設置及工資待遇

內勤:(辦公室)文員---辦公室副主任---主任---副總經理---總經理級別,根據職位不同,調整工資,文員到主任晉升一級工資加x元。主任到副總經理晉升一級工資加500元。副總經理到總經理晉升一級工資加x0-3000元。

外勤:經理祕書---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總經理,經理祕書到經理助理晉升一級工資加400元。經理助理到副總經理晉升一級工資加500元。副總經理到總經理晉升一級工資加x0---3000元。

試用期三個月2500~3000,

合同期間3000~5000元。

地址:xx省xx市城關區平涼路北口省委大教樑家屬院一號樓3單元3301室

聯繫人:張經理

聯繫電話:

郵箱:

投資公司招聘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投資行為,降低投資風險,提高投資效益,使投資管理真正做到科學化、民主化、規範化,依照《公司法》、《合同法》等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投資,是指為獲取未來收益而預先支付一定數量的貨幣,實物或出讓權利的行為,包括對外和對內投資。對外投資包括:股票、債券等證券投資、出資設立子公司或對子公司進行增資、公司兼併、合作聯營、租賃經營等。對內投資包括:重大技改項目和更新、基本建設(包括購置廠房等)、購置新設備、新產品開發技術進步等。

第三條 投資管理應遵循的基本原則:符合公司發展戰略、合理配置企業資源、促進要素優化組合,創造良好經濟效益。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屬各部門(中心)。各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控制的所有關聯企業的一切投資行為遵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章 公司投資權限的劃分

第五條 為加強投資決策管理,提高投資決策效率,對第二條所指的公司投資行為,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 股票、債券等證券投資,不論金額大小,均需股東大會批准後實施。

(二) 出資設立子公司或對子公司進行增資、公司兼併、合作聯營等,投資金額不滿公司經審計的總資產30%的,由董事會批准後實施;否則應由股東大會批准後方可實施。

(三) 重大技改項目和更新、基本建設(包括購置廠房等)、購置新設備、新產品開發技術進步等,投資金額不滿公司經審計淨資產值5%的,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決定,並在其後最近一次董事會召開時通報參會董事;投資金額在公司經審計淨資產值5%以上,不滿20%的,由董事會批准後實施;投資金額在公司經審計淨資產值20%以上的,應由股東大會批准後方可實施。

第六條 投資涉及關聯交易,《關聯交易決策制度》有不同規定的,按《關聯交易決策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三章 公司投資管理機構

第七條 公司投資實行專業管理制度。

第八條 董事會辦公室負責股票、債券投資等證券投資。

董事會辦公室負責出資設立子公司或對子公司進行增資、公司兼併、合作聯營等項目的投資及管理。

企管部負責重大技改項目和更新、基本建設(包括購置廠房等)、購置新設備、新產品開發技術進步等項目的投資及管理。

第四章 對外投資審批程序及實施管理

第九條 公司對外投資項目實行逐級審批制度,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 由公司企管部對擬定的項目進行市場調研和經濟分析,形成可行性報告草案。對項目可行性作初步的、原則的分析和論證。

(二) 可行性報告草案形成後提交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初審。

(三) 企管部在經初審的可行性報告的基礎上,與財務部、董事會辦公室等相關部門進行充分溝通討論後,編制正式的可行性報告。

(四) 企管部將可行性報告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論證後,交由董事會辦公室按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規定的權限與程序提交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批准,負責具體實施。

第十條 董事會辦公室負責對外投資各控股、參股子公司的股權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 對內投資的審批程序,比照本章的規定執行。

第五章 後繼管理

第十二條 對內投資項目竣工驗收前,公司審計部應進行專項審計,審計結論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

第十三條 對外投資項目終止的,被投資企業依法進行清算時,由公司委派的董事作為股東代表,董事會辦公室、財務部派員共同參與被投資企業的清算工作。

第十四條 公司董事會辦公室負責投資項目的檔案管理工作,各投資項目管理部門待項目全部結束後負責將項目材料整理交董事會辦公室歸檔。

第十五條 公司監事會、審計部,應依據其職責對投資項目進行全過程監督,對違規行為及時提出糾正意見,對重大問題提出專項報告,提請項目投資審批機構討論處理。監事會認為必要時,可直接向股東大會報告。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本制度的規定如與國家日後頒佈或修訂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或經合法程序修改後的《公司章程》的規定不一致時,按後者的規定執行,並應當及時修改本制度。

第十七條 公司股票公開上市交易的交易所上市規則對重大投資有不同規定的,按上市規則的要求執行。

第十八條 本制度由董事會制訂,經股東大會通過後生效,修改時亦同。

第十九條 本制度由董事會負責解釋。

有限公司

投資公司招聘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法》及中國其它有關法律、法規,______國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或自然人)擬在天津____________設立獨資經營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稱公司)。為此,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公司中文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投資方:系依_________國法律在___________國合法註冊的法人,其法定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

(投資方如是自然人單獨列出)

第四條 公司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投資方以其認繳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外承擔債務。

第五條 公司受中國法律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的規定,不得損害中國的社會公共利益。

第二章 宗旨和經營範圍

第六條 公司的宗旨是: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生產____________產品,發展新產品,並促進產品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營公司投產後生產規模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營公司外銷比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公司自產的產品可由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經營層自行決定在中國境內或境外銷售。

第三章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十條 公司的投資總額為________________;註冊資本為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公司出資方式為現匯__________________;實物折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投資方將按以下方式出繳註冊資本:(任選一種)

1.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六個月內一次性全部繳清。

2.註冊資金分______期繳付,第一期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三個月內繳付____________,佔出資額的______%,其餘部分在_____個月內繳齊。(注:第一期出資不得低於認繳出資額的15%)出資均按繳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基準匯率折算。以實物等形式出資的,其到資日為公司取得權利證書之日。

第十三條 公司繳付任一期出資額後三十日內,由本公司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資,並出具驗資報告。公司在收取驗資報告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出資方出具出資證明書,並報原審批機關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 公司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的調整,應由董事會一致通過後,報原審批機關批准,並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董事會

第十五條 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是本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本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公司批准證書籤發之日即為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十六條 董事會由______人組成,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_____名,董事會成員由投資方委派。董事、董事長和副董事長每屆任期四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不論委派還是撤換董事,均應書面通知另一方,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 董事長是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行使權利及義務。

第十八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應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第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包括臨時會議)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舉行。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決權。

第二十條 董事因故不能參加董事會會議的,應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和表決,如屆時未出席也未委託他人出席,則視作棄權。

第二十一條 下列事項需要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決定:

1.公司章程的修改;

2.公司的終止解散;

3.公司註冊資本的調整;

4.公司的分立及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併;

5.董事會認為須由董事一致通過的事項。

對其他事宜,可採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

第二十二條 每次董事會會議均應詳細記錄,並由出席會議的全體董事簽字。會議記錄由公司存檔備查。

第五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三條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設總經理___人,副總經理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

第二十四條 總經理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執行董事會各項決議;組織和領導本公司的全面生產。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開展工作。總經理、副總經理的職權範圍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二十五條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二十六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其他所有經理均應認真履行其職責,不得兼任其他公司的經理或其他形式的僱員。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二十七條 公司的部門及部門結構設置由總經理商副總經理制定方案,由董事會決定。其他部門及管理人員之外的其他職位設置由總經理商副總經理決定。

第二十八條 高級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董事會可隨時解聘。

第六章 税務、財務和外匯管理

第二十九條 公司依照中國法律和有關税收的規定繳納各種税金。

第三十條 本公司職工收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繳納個人所得税。

第三十一條 公司的會計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財會管理制度執行。公司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三十二條 公司的會計年度為公曆年制,即公曆一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一個會計年度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三十三條 公司的會計憑證、賬簿、報表,應用中文書寫,用外文書寫的,應加註中文。

第三十四條 公司採用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人民幣同其它貨幣折算,按實際發生之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中間價計算。

第三十五條 公司應根據中國適用的法律法規在境內銀行開立外匯賬户和人民幣的賬户。

第三十六條 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公司的財會審計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審查結果報告董事會。

第三十七條 公司的外匯事宜,依照中國有關外匯管理的法規辦理。

第七章 利潤分配

第三十八條 公司從繳納所得税後的利潤中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具體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外商投資企業法實施細則》和中國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決定。

第三十九條 依法繳納公司所得税並提取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各項基金後剩餘的利潤,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分配給投資方。

第四十條 公司的利潤每年分配一次。以往年度虧損尚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往會計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與本會計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潤一併分配。

第八章 職工

第四十一條 公司職工的招收、招聘、辭退、辭職、福利、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中國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的規定辦理。公司不得僱用童工。

第四十二條 公司與錄用員工依法訂立勞動合同,並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三條 公司有權對違犯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職工,給予警告、記過、降薪的處分,情節嚴重可予以開除。開除職工須報當地勞動部門備案。

第四十四條 公司職工的工資待遇,參照中國有關規定,根據公司具體情況,由董事會確定,並在勞動合同中具體規定。

第九章 工會組織

第四十五條 公司的職工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第四十六條 公司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它的任務是: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協助公司合理安排和使用職工福利、獎勵基金;組織職工學習政治、科學技術和業務知識,開展文藝、體育活動;教育職工遵守勞動紀律,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項經濟任務。

第四十七條 公司工會可以代表職工同公司簽訂集體勞動合同,並監督勞動合同的執行。

第四十八條 公司研究決定有關職工獎懲、工資制度、生活福利、勞動保護和保險問題,工會代表有權列席會議,公司應當聽取工會的意見,取得工會的合作。

第四十九條 公司應當積極支持本企業工會的工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為工會組織提供必要的房屋和設備,用於辦公、會議、舉辦職工集體福利、文化、體育事業。

第五十條 公司每月按企業職工實發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撥交工會經費。由本企業工會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有關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

第十章 保險

第五十一條 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保險公司的規定由董事會決定辦理。

第十一章 限期、終止與清算

第五十二條 公司的經營期限為_____年,從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五十三條 若投資方決定延長經營期限,應在合營期滿前並至少提前六個月,向原審批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批機構批准並在原登記機構辦完登記手續後方能延長期限。

第五十四條 除經營期滿外,因下列原因董事會可決定提前終止公司:經營不善,嚴重虧損;

1.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而遭受嚴重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2.破產;

3.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危害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撤銷;

4.本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已經出現。

第五十五條 公司經營期滿或提前終止,董事會應制定清算程序和原則,組織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至少由三人組成,其成員由董事會在董事中選任或者聘請有關專業人員擔任。

第五十六條 清算委員會依據《外商投資企業清算辦法》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對公司的資產、債權和債務進行全面清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資產目錄、制定清算方案,並在投資者通過後執行該清算方案。

第五十七條 在清算期間,清算委員會代表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五十八條 清算費用從企業現存財產中優先支付。

第五十九條 公司清算結束後的資產,在清償債務之後分配給投資方。

第六十條 本公司清算結束,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繳銷營業執照並將清算對外公告。

第十二章 規章制度

第六十一條 公司通過董事會應制訂下列規章制度:

1.經營管理制度,包括所屬各個管理部門的職權與工作程序;

2.職工守則;

3.勞動工資制度;

4.職工考勤、升級與獎懲制度;

5.職工福利制度;

6.財務制度;

7.公司解散時的清算程序;

8.其他必要的規章制度。

第十三章 附則

第六十二條 本章程用(1)中文寫成。(2)中文和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注:任選一種)

本章程一式份,投資方執一份,審批部門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各執一份。

第六十三條 本章程及其附件的訂立、效力、履行和解釋適用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如果對某一特定事宜,中國未頒佈法律,則須參照國際慣例。

第六十四條 本章程須經天津市西青區對外貿易委員會批准才能生效。其修改時同。

第六十五條 本章程由投資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___簽字。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相關知識

一、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概念與特徵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是指中國合作者與外國合作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規定,在中國境內共同舉辦的,按合作企業合同的約定分配收益或者產品、分擔風險和虧損的企業。其特點是:

1.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屬於契約式的合營企業。中外合作者的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不折算成股份,即各方的投資不作價、不計股,中外合作者按何種比例進行收益或者產品的分配、風險和虧損的分擔,由合作企業合同約定。換言之,合作企業合同是企業成立的基本依據,合營各方的權利義務不是取決於投資比例與股份,而是取決於合作企業合同的約定。這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這種股權式的合營企業是有明顯區別的。所以,合作企業稱為契約式合營,而合資企業稱為股權式合營。

2.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組織形式具有多樣化的特點,即中外合作者可以共同舉辦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也可以共同興辦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換言之,合作企業既可以是法人企業,也可以是非法人企業,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都具有法人資格。

3.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組織機構與管理方式具有靈活多樣的特徵。既可以是董事會制,也可以是聯合管理委員會制,還可以是委託第三方管理。

4.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一般採取讓外方先行回收投資的做法,外方承擔的風險相對較小,但合作期滿,企業的資產均歸中方所有。

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設立

(一)國家鼓勵興辦的中外合作企業

合作企業法第4條規定:國家鼓勵興辦產品出口的或者技術先進的生產型合作企業。產品出口企業,是指產品主要用於出口、年度外匯總收入額減除年度生產經營支出額和外國投資者匯出分得利潤所需外匯額以後,外匯有結餘的生產型企業。先進技術企業,是指外國投資者提供先進技術,從事新產品開發,實行產品升級換代,以增加出口創匯或者替代進口的生產型企業。

(二)設立中外合作企業的申請和審批

申請設立中外合作企業,應當將中外合作者簽訂的協議、合同、章程等文件報國家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審批機關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45日內決定批准或者不批准。設立中外合作企業的申請經批准後,應當自接到批准之日起30日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企業的成立日期。合作企業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税務機關辦理税務登記。

三、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組織形式與註冊資本

(一)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組織形式

合作企業法第2條第2款規定:合作企業符合中國法律關於法人條件的規定的,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這就是説,可以申請設立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也可以申請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其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作各方對合作企業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或提供的合作條件為限。合作企業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合作各方的關係是一種合夥關係。合作各方應根據其認繳的出資額或提供的合作條件,在合作合同中約定各自承擔債務責任的比例,但不得影響合作各方連帶責任的履行。償還合作企業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作一方,有權向其他合作者追償。

(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註冊資本

合作企業的註冊資本,是指為設立合作企業,在工商行政機關登記的合作各方認繳的出資額之和。註冊資本可以用人民幣表示,也可以用合作各方約定的一種可自由兑換的外幣表示。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不是同一概念。投資總額包括註冊資本和借貸資本。

合作企業註冊資本在合作期限內不得減少。但是,因投資總額和生產規模等變化,確需減少的,須經審查批准機關批准。

四、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投資與合作條件

(一)合作各方的出資方式

合作各方應依法和依合作企業合同的約定向合作企業投資或提供合作條件。合作各方投資或提供合作條件的方式可以是貨幣,也可以是實物或者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土地使用權等財產權利。合作各方以自有的財產或財產權利作為投資或合作條件,對該投資或合作條件不得設立抵押或其他形式的擔保。合作各方繳納投資或提供合作條件後,應當由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證,合作企業據此發給合作各方出資證明書。

(二)合作各方的出資比例

依法取得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企業,外方合作者的投資一般不低於合作企業註冊資本的25%。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企業,對合作各方向合作企業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具體要求,由商務部確定。

(三)合作各方的出資期限

中外合作企業的合作各方應當根據合作企業的生產經營需要,在合作企業合同中約定合作各方向合作企業投資或提供合作條件的期限。合作各方未按期繳納投資、提供合作條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限期履行;期限屆滿仍未履行的,審查批准機關應當撤銷批准證書,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吊銷營業執照,並予以公告。未按合作企業合同繳納投資或提供合作條件的一方,應當向已經繳納投資或提供合作條件的他方承擔違約責任。

五、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組織機構

合作企業法第12條規定,合作企業應當設立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機構,依照合作企業合同或者章程的規定,決定合作企業的重大問題。此外。還規定,合作企業成立後可改為委託中外合作者以外的他人經營管理。可見,合作企業在組織機構的設置上有較大的靈活性,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有很大區別。合作企業的管理形式有以下三種:

(一)董事會制

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一般實行董事會制。董事會是合作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作企業的重大問題,董事長、副董事長由合作各方協商產生;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擔任董事長的,由他方擔任副董事長。

董事會可以決定任命或者聘請總經理負責合作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合作企業的經營管理機構可以設副總經理1人或若干人。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二)聯合管理制

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一般實行聯合管理制。聯合管理機構由合作各方代表組成,是合作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作企業的重大問題。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擔任聯合管理機構主任的,由他方擔任副主任。

聯合管理機構可以設立經營管理機構,也可以不設立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營管理機構的,總經理由經營管理機構任命或者聘請,負責合作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對聯合管理機構負責。不設經營管理機構的,由聯合管理機構直接管理企業。

(三)委託管理制

經合作各方一致同意,合作企業可以委託中外合作一方進行經營管理,另一方不參加管理;也可以委託合作方以外的第三方經營管理企業。合作企業成立後改為委託第三方經營管理的,屬於合作合同的重大變更,必須經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機構一致同意,並報審批機關審批,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四)議事規則

合作企業的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或主任召集並主持。董事長或者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副董事長、副主任或者其他董事、委員召集並主持。1/3以上董事或委員可以提議召開董事會會議或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

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應當有2/3以上董事或者委員出席方能舉行,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的董事或委員應當書面委託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決。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作出決議,須經全體董事或者委員的過半數通過。董事或者委員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又不委託他人代表其參加董事會會議或者管理委員會會議的,視為出席董事會會議或者管理委員會會議並在表決中棄權。

召開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應當在會議召開的10天前通知全體董事或者委員。董事會或聯合管理委員會也可以用通訊方式作出決議。

董事會或聯合管理委員會作出決議一般由出席會議董事或委員的過半數同意,但合作企業章程的修改,合作企業註冊資本的增加和減少,合作企業的解散,合作企業的資產抵押,合作企業的合併、分立和變更組織形式,合作各方約定由董事會會議或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的其他事項,應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者管理委員會的委員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收益分配和投資回收

(一)合作企業收益或者產品的分配

合作企業收益或者產品的分配方式應當在合作企業合同中予以約定。合作企業在分配方式上,可以實行利潤分成,也可以實行產品分成,後者一般是在資源開發項目中採用的。至於利潤分成、產品分成的比例,也是由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業合同中約定的。由於具體情況不同,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在合作企業期滿前始終按同一個比例實行利潤或產品分成,也可以在合作企業期滿前的一定時期按某種比例分成,在另外的時期按別的比例分成。

(二)合作企業外國合作者投資的回收

在實踐中,通常約定合作企業在合作期滿時,其全部固定資產歸中國合作者所有。為平衡中外各方的利益,一般採用讓外國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內先行回收投資的辦法。回收投資的辦法一般有三種:其一,合作前期從企業税後利潤中給外方多分配,以後逐年遞減,即優先保證外方實現利潤;其二,經税務機關批准,實行税前分配,即外方合營者在合作企業交納所得税前回收投資;其三,經税務機關批准,通過加速固定資產折舊的辦法,用折舊金償還外方的投資。

如果外國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內回收投資尚未完畢,經過審批機關批准,可以延長合作期限,以保證外商繼續回收應予回收而尚未回收的投資。

合作企業合同約定外國合作者在繳納所得税前回收投資的,必須向財政税務機關提出申請,由財政税務機關依照國家有關税收的規定審查批准。

七、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期限和解散

(一)期限

中外合作企業的期限由中外合作者協商並在合作企業合同中規定。合作企業期限屆滿,合作各方同意延長合作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180天前向審查批准機關提出申請,説明原合作企業合同執行情況,延長合作期限的原因,報送合作各方就延長期間權利、義務等事項達成的協議。審批機關自接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決定。

合作企業中,外方先行收回投資的,並且已經收回完畢的,不再延長合作期限。但外國合作者增加投資,合作各方協商同意延長的,可向審查批准機關申請延長合作期限。合作延長期限一經批准,合作企業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二)解散

中外合作企業解散的原因有:合作期限屆滿;合作企業發生嚴重虧損或者因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無力繼續經營;中外合作者一方或數方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合作企業無法繼續經營;合作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解散原因已經出現;合作企業因違反法律而被依法責令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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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本公司項目投資運作和管理,保證投資資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實現投資決策的科學化和經營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經濟條件下,文祕資源網穩健發展,贏取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及屬下各單位在進行各項目投資時,均須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本公司及屬下各單位的重大投資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和董事會審議決定,由總經理和各項目經理負責組織實施。

第四條 本公司項目投資管理的職能部門為公司投資發展部(以下簡稱投資部),其職責範圍另文規定。

第二章 項目的初選與分析

第五條 各投資項目的選擇應以本公司的戰略方針和長遠規劃為依據,綜合考慮產業的主導方向及產業間的結構平衡,以實現投資組合的最優化。

第六條 各投資項目的選擇均應經過充分調查研究,並提供準確、詳細資料及分析,以確保資料內容的可靠性、真實性和有效性。項目分析內容包括:1、市場狀況分析;2、投資回報率;3、投資風險(政治風險、匯率風險、市場風險、經營風險、購買力風險);4、投資流動性;5、投資佔用時間;6、投資管理難度;7、税收優惠條件;8、對實際資產和經營控制的能力;9、投資的預期成本;10、投資項目的籌資能力;11、投資的外部環境及社會法律約束。

凡合作投資項目在人事、資金、技術、管理、生產、銷售、原料等方面無控制權的,原則上不予考慮。由公司進行的必要股權投資可不在此例。

第七條 各投資項目依所掌握的有關資料並進行初步實地考察和調查研究後,由投資項目提出單位(下屬公司或公司投資部)提出項目建議,並編制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按審批程序及權限報送公司總部主管領導審核。總部主管領導對投資單位報送的報告經調研後認為可行的,應儘快給予審批或按程序提交有關會議審定。對暫時不考慮的項目,最遲五天內給予明確答覆,並將有關資料編入備選項目存檔。

第三章 項目的審批與立項

第八條 投資項目的審批權限:1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主管副總經理提出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審批;1000萬元以上項目,由董事會審批。

第九條 凡投資100萬元以上的項目均列為重大投資項目, 應由公司投資部在原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的基礎上提出初審意見,報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後按項目審批權限呈送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室或董事會,進行復審或全面論證。

第十條 總經理辦公室對重大項目的合法性和前期工作內容的完整性,基礎數據的準確性,財務預算的可行性及項目規模、時機等因素均應進行全面審核。必要時,可指派專人對項目再次進行實地考察,或聘請專家論證小組對項目進行專業性的科學論證,以加強對項目的深入認識和了解,確保項目投資的可靠和可行。

經充分論證後,凡達到立項要求的重大投資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或董事會簽署予以確立。

第十一條 投資項目確立後,凡確定為公司直接實施的項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對外簽署經濟合同書及辦理相關手續;凡確定為二級單位實施的項目,由該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對外簽署經濟合同書及辦理相關手續。其他任何人未經授權所簽定之合同,均視無效。

第十二條 各投資項目負責人由實施單位的總經理委派,並對總經理負責。

第十三條 各投資項目的業務班子由項目負責人負責組閣,報實施單位總經理核准。項目負責人還應與本公司或二級單位簽定經濟責任合同書,明確責、權、利的劃分,並按本公司資金有償佔有制度確定完整的經濟指標和合理的利潤基數與比例。

第四章 項目的組織與實施

第十四條 各投資項目應根據形式的不同,具體落實組織實施工作:

1、屬於公司全資項目,由總經理委派項目負責人及組織業務班子,進行項目的實施工作,設立辦事機構,制定員工責任制、生產經營計劃、企業發展戰略以及具體的運作措施等。同時認真執行本公司有關投資管理、資金有償佔有以及合同管理等規定,建立和健全項目財務管理制度。財務主管由公司總部委派,對本公司負責,並接受本公司的財務檢查,同時每月應以報表形式將本月經營運作情況上報公司總部。

2、屬於投資項目控股的,按全資投資項目進行組織實施;非控股的,則本着加快資金回收的原則,委派業務人員積極參與合作,展開工作,並通過董事會施加公司意圖和監控其經營管理,確保利益如期回收。

第五章 項目的運作與管理

第十五條 項目的運作管理原則上由公司分管項目投資的副總經理及項目負責人負責。並由本公司採取總量控制、財務監督、業績考核的管理方式進行管理,項目負責人對主管副總經理負責,副總經理對總經理負責。

第十六條 各項目在完成工商註冊登記及辦理完相關法定手續成為獨立法人進入正常運作後,屬公司全資項目或控股項目,納入公司全資及控股企業的統一管理;屬二級企業投資的項目,由二級企業進行管理。同時接受公司各職能部門的統一協調和指導性管理。協調及指導性管理的內容包括:合併會計報表,財務監督控制;年度經濟責任目標的落實、檢查和考核;企業管理考評;經營班子的任免;例行或專項審計等。

第十七條 凡公司持股及合作開發項目未列入會計報表合併的,應通過委派業務人員以投資者或股東身份積極參與合作和開展工作,並通過被投資企業的董事會及股東會貫徹公司意圖,掌握瞭解被投資企業經營情況,維護公司權益;委派的業務人員應於每季度(最長不超過半年)向公司公司遞交被投資企業資產及經營情況的書面報告,年度應隨附董事會及股東大會相關資料。因故無委派人員的,由公司投資部代表公司按上述要求進行必要的跟蹤管理。

第十八條 公司全資及控股項目的綜合協調管理的牽頭部門為企業管理部;持股及合作企業(未列入合併會計報表部分)的綜合協調管理的牽頭部門為公司投資部。

第十九條 對於貿易及證券投資項目則採用專門的投資程序和保障、監控制度,具體辦法另定

第六章 項目的變更與結束

第二十條 投資項目的變更,包括髮展延伸、投資的增減或滾動使用、規模擴大或縮小、後續或轉產、中止或合同修訂等,均應報公司總部審批核準。

第二十一條 投資項目變更,由項目負責人書面報告變更理由,按報批程序及權限報送總部有關領導審定,重大的變更應參照立項程序予以確認。

第二十二條 項目負責人在實施項目運作期內因工作變動,應主動做好善後工作,如屬公司內部調動,則須向繼任人交接清楚方能離崗。屬個人卸任或離職,必須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違者,所造成之後果,應追究其個人責任。

第二十三條 投資項目的中止或結束,項目負責人及相應機構應及時總結清理,並以書面報告公司公司。屬全資及控股項目,由公司企管部負責彙總整理,經公司統一審定後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清理手續;屬持股或合作項目由投資部負責彙總整理經公司統一審定後,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清理手續。如有待決問題,項目負責人必須負責徹底清潔,不得久拖推諉。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於頒佈之日起實施。未盡事項按本公司有關制度執行和辦理。

第二十五條 本暫行規定由本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