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提高綜合安全管理能力,及時溝通公司各方面的安全信息,分析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研究對策措施,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搞好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結合公司安全管理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對北京首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安委會定期召開的安全生產會議進行管理。
3編制依據和術語
3.1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主席令[20xx]第70號)第19條 3.2術語 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是由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全體成員參加,主要是總結本階段安全生產工作情況,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部署下一階段安全生產工作的會議。每次會議需要有專門的議題,並形成會議紀要。
4職責
(1)安委會是綜合協調公司安全工作的議事機構,負責研究、協調安全管理工作。
(2)安委會會議至少每季度召開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安委會會議原則上全體成員都應參加,因故不能參
加的,應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3)參會人員的職責:認真貫徹“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組織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管理的文件;研究本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和主要工作任務;協調公司各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統一安全管理思想。會議討論議定的 北京首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事項,各成員應認真組織貫徹落實。
(4)安委會辦公室負責安委會會議的籌備工作,負責向安委會成員通知會議時間、會議地點,收集需安委會集體討論的議題機構,負責草擬安委會會議紀要,負責督辦安委會議定的事項。
5詳細規定
5.1安委會全體成員會議
5.1.1召開時間及主持人 公司安委會全體成員會議每季度一次,全年不可少於4次。遇有重大安全任務或特殊情況,由安委會辦公室提請公司法人代表同意臨時召開。時間原則上安排在每季度第一個月的下旬,並提前三天通知參會人員。會議由安委會主任或受委託的副主任主持。
5.1.2參加會議人員
(1)會議組成人員:安委會主任、副主任、成員;
(2)邀請參會人員:根據會議議程需要,公司領導班子全體成員、各有關部門、重要崗位人員等。
5.1.3會議主要內容
(1)傳達和學習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區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文件,組織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和有關領導關於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
(2)通報本地區、本行業的安全情況,分析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研究解決的辦法和對策,提出下階段的安全工作目標。
(3)分析本公司的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和生產領域的典型事故,查找事故原因,舉一反三,研究防範措施。
(4)分析、佈置、督促、檢查公司防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審定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5)聽取有關成員報告上一次安委會會議工作任務的落實情況。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提高綜合安全管理能力,及時溝通公司各方面的安全信息,分析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研究對策措施,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搞好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結合公司安全管理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對北京首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安委會定期召開的安全生產會議進行管理。
3編制依據和術語
3.1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主席令[20xx]第70號)第19條
3.2術語
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是由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全體成員參加,主要是總結本階段安全生產工作情況,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部署下一階段安全生產工作的會議。每次會議需要有專門的議題,並形成會議紀要。
4職責
(1)安委會是綜合協調公司安全工作的議事機構,負責研究、協調安全管理工作。
(2)安委會會議至少每季度召開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安委會會議原則上全體成員都應參加,因故不能參加的,應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3)參會人員的職責:認真貫徹“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組織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管理的文件;研究本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和主要工作任務;協調公司各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統一安全管理思想。會議討論議定的事項,各成員應認真組織貫徹落實。
(4)安委會辦公室負責安委會會議的籌備工作,負責向安委會成員通知會議時間、會議地點,收集需安委會集體討論的議題機構,負責草擬安委會會議紀要,負責督辦安委會議定的事項。
5詳細規定
5.1安委會全體成員會議
5.1.1召開時間及主持人
公司安委會全體成員會議每季度一次,全年不可少於4次。遇有重大安全任務或特殊情況,由安委會辦公室提請公司法人代表同意臨時召開。時間原則上安排在每季度第一個月的下旬,並提前三天通知參會人員。會議由安委會主任或受委託的副主任主持。
5.1.2參加會議人員
(1)會議組成人員:安委會主任、副主任、成員;
(2)邀請參會人員:根據會議議程需要,公司領導班子全體成員、各有關部門、重要崗位人員等。
5.1.3會議主要內容
(1)傳達和學習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區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文件,組織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和有關領導關於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
(2)通報本地區、本行業的安全情況,分析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研究解決的辦法和對策,提出下階段的安全工作目標。
(3)分析本公司的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和生產領域的典型事故,查找事故原因,舉一反三,研究防範措施。
(4)分析、佈置、督促、檢查公司防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審定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5)聽取有關成員報告上一次安委會會議工作任務的落實情況。
(6)討論決定其它須由鎮安委會全體會議研究的重大安全生產問題。
5.1.4會務工作
(1)會議議題由公司安委會協調後彙總提出,送公司黨委研究確定。
(2)會議的組織工作和會議記錄,由安委會辦公室負責。會議記錄每年由安委會辦公室存檔歸卷。
(3)會議應當做出安全工作部署。安全生產必須進行責任分解,並由具體分管領導組織具體實施。
5.2安委會專題會議
5.2.1召開時間及主持人
(1)會議召開時間根據工作需要確定。
(2)會議由安委會主任或專職副主任主持。
5.2.2參加會議人員
根據會議議題需要確定。
5.2.3會議主要內容
(1)研究貫徹落實公司安委會全體會議決定的重要事項;
(2)研究、部署、檢查工作和通報工作情況;
(3)討論審議搞好專項安全生產的辦法和措施;
(4)其它需要專題會議研究的問題。
5.2.4會務工作
(1)會議議題由安委會辦公室協調後彙總提出,由會議主持人確定。
(2)會議的組織工作和會議記錄由安委會辦公室負責。會議決定事項參會部門及人員要嚴格執行。
5.3會議議事規則
(1)會議議定事項採用議決式。會議一般情況下應對討論的事項做出決定。 (2)提請會議議定事項,會議議題要在會前做好充分準備,搞好調研和協調工作,以提高會議的效果。
5.4會議紀律
安委會全體會議,專題會議是推進公司安全生產和防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工作的重要途徑。全體成員必須予以高度重視,並自覺遵守如下紀律:
(1)會議實行簽到登記制度。每年對安委會成員參會情況作一次通報,並納入目標考核。
(2)參會人員要做到:不派員代會,不遲到、不早退,不處理會外事務,不討論與會議無關的事項。
(3)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參會者,須向安委會負責人請假,經同意後方能派副職代會。
(4)若因故未參加會議,貽誤了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要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5)會議應設置簽到表,嚴禁代替他人簽字。
5.5會議記錄管理
安全委員會會議內容由安委會辦公室相關人員負責記錄,建立詳細的安全委員會會議檔案,記錄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參加人員、需要解決的問題以及形成的決議,根據會議議程形成會議紀要,並印發給各成員。負責督促、檢查安委會討論議定的事項,保證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安全生產管委會會議制度範文二:
為了確保安全生產,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安全生產職責,進一步強化和完善安全生 產委員會工作,根據集團及上市公司有關文件要求,特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以下 簡稱安委會)工作制度如下:
一、安委會的組成:
主 任:
成 員:
安委會下設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安委辦、節能減排小組、應急救援小組。
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負責處理安全生產事故和突發事件
工程管理部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安全生產保障機構有:設計管理部、招標採購部、 合約管理部、商業地產管理部、物業管理部、客户服務部、營銷管理部、人事行政部、財務 部、開發部、投資運營部。工程管理部設安全經理 1 名。
各城市公司成立以城市公司負責人為主任、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生產管理委員 會。城市公司安委會下設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安委辦、節能減排小組、應急救援小組。 城市公司工程管理部(項目管理中心)為監督管理機構,其他部門為安全生產保障機構。項 目管理中心設安全主管 1 名。節能減排小組、應急救援小組必須專人負責,職責明確。
各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項目副經理為副組長,各標段經理或專業工程師為成 員的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下設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小組、節能 減排小組、應急救援小組。安全生產管理小組以總監或總監代表為組長,總包單位生產(安 全)經理為副組長,監理單位、總包、分包單位專職安全員為成員的,並向甲方代表彙報。 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小組為項目部日常安全管理和監控的執行者。項目部設專(兼)職安全管 理員 1 名。節能減排小組、應急救援小組必須專人負責,職責明確。
各物業服務中心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物業服務中心設專職安全 管理員 1 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下設節能減排小組和應急救援小組。必須專人負責,職責明 確。
基層單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和突發事件後立即按規定組建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
二、安委會、安委辦主要職責:
(1)安委會的職責
1、研究、部署和貫徹執行國家和華潤集團關於安全生產的工作和活動安排。
2、在華潤置地安委會的領導下,研究華潤置地江蘇省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制訂安全管 理中長期規劃及年度安全工作重點。
3、負責華潤置地江蘇省公司安全管理的決策和指揮。
4、研究、部署和督促重大安全事故隱患的預防、治理整改工作。
5、研究、制定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和處罰。
6、定期分析公司安全生產形勢,協調和解決各城市公司、各基層單位安全生產中的重 大問題。
7、制定完善公司應急救援預案,逐步建立和完善應急救援組織體系。
8、對下屬安全生產單位的安全表現進行定期彙總和分析,表彰、獎勵安全生產先進單 位和個人。
(2)安委會辦公室職責
1、配合上市公司建立、維護華潤置地安全管理體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2、根據集團對華潤置地安全生產責任書和上市公司安全管理要求,起草江蘇省公司對 各城市公司安全生產責任書,經安委會批准後組織簽署,年終對責任書完成情況進行 檢查並提交安委會;
3、定期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督促各城市公司對重大危險源開展安全監控管理活動;
4、配合總部接受第三方對江蘇省公司各城市公司進行安全評價;
5、負責江蘇省公司各城市公司安全信息季報的收集整理,每半年提交安全信息報告;
6、配合總部對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的編制及年審管理工作,協助各城市公司進行重 大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善後處理和預防改進工作;
7、研究提出安全生產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議;
8、督促、檢查各城市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落實情況;
9、組織各城市公司安全管理的經驗交流;
10、完成安委會交辦的任務。
1.3
(3)安委會主要崗位職責
安委會主任:
1) 負責對上市公司安全生產責任書的簽訂;
2) 與區域總部部門、城市公司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3) 審批對下屬安全生產單位安全生產責任書的考核意見;
4) 主持公司安全工作會議;
5) 審批發布公司安全管理文件。
安委會副主任:
1) 協助安委會主任工作;
2) 負責公司安委會的日常領導工作;
3) 組織對下屬安全生產單位安全生產責任書的考核;
4) 負責受安委會主任委託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成員:
1、貫徹落實上市公司安委會工作要求;
2、參加公司安全生產例會;
3、討論、審核、會籤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向安委會提出安全管理提案。
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機構主要職責
(1)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工程管理部)主要職責:
1、配合總部建立、維護華潤置地安全管理體系,健全完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2、根據集團對置地安全生產責任書和上市公司安全管理要求,起草區各部門、 各城市公司安全生產責任書,經安委會批准後組織簽署,年終對責任書完成情況進行 檢查並提交安委會;
3、定期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督促各城市公司對重大危險源開展安全監控管理活動;
4、配合總部接受第三方對省公司各城市公司進行安全評價;
5、負責省公司各城市公司安全信息季報的收集整理,每半年提交安全信息報告;
6、配合總部對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的編制及年審管理工作,協助各城市公司進行重 大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善後處理和預防改進工作;
7、研究提出安全生產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議;
8、督促、檢查各城市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落實情況;
9、組織各城市公司安全管理的經驗交流;
10、完成安委會交辦的任務。
(2)安全生產保障機構主要職責:
1、財務部:嚴格控制安全措施計劃費用,不得挪作其它使用,按合約規定,及時支付 相關方工程款,確保安全文明措施費用足額支付。負責審核各類事故的處理費用支出,納 入公司經濟活動分析彙總。將安全投入單獨列支。
2、招標採購部、合約管理部:預選承包商、監理及供應商等相關方時應綜合考慮相關 方安全績效。在合同中需明確承包商、監理及供應商等相關方安全責任,需與在建工程難 易度結合,明確要求其項目管理團隊的項目經理、安全人員和總監理工程師、安全監理工 程師的配備要求。對於多標段開發的項目,需組織各標段總包簽訂安全生產協議。及時審 核相關方工程款申請單,確保工程款及時支付,並在合同中將安全文明措施費用單例。
3、設計管理部:督促設計單位對工程設計複雜部位提出安全施工的要求和建議。實施 設計風險核查,對涉及後期物業安全管理的地方,如在欄杆、樓梯、防火門窗、消防車道 等方面實行了設計風險核查,收集對應的設計規範。牽頭做好節能率高於當地政府標準要 求的項目總結,做好收集綠色建築經驗和技術的工作。
4、人事行政部:安全教育培訓的組織與考核,員工保險管理,安全生產人員的配備。
5、物業管理部:監督各城市物業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定期組織各類安全管理檢 查,並監督整改措施的落實,定期檢查員工持證上崗率,特別是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組 織和指導各城市物業公司編制應急管理預案。審核各城市物業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標及工 作計劃等。
6、商業地產管理部:監督租户進場裝修確保安全文明施工,監督各租户在商業運營中安 全經營,針對商業運營中的消防管理、大型羣眾性活動、節假日期間、特種設備、租户安 全管理、安全保衞、安全用電管理等制定相應應急預案(或安全管理制度),並定期開展應 急演練。
7、營銷管理部:加強開盤售樓現場營銷活動的消防及應急管理,防止發生火災事故及人 員踩踏事件。加強營銷相關設施(户外大牌、示範區户外圍擋(後期營銷負責部分)、道旗、 樓體布幔、發光字體、外打燈、看房通道等的)的搭設和維護。
8、投資運營部:將安全生產、節能減排納入各部門、各城市公司考核。做好各單位安全 生產的考核。
9、客户服務部:處理業主投訴報修時,友情提醒業主注意家庭用水、用電、燃氣安全。 特別是有危險維修投訴時,提醒業主要等專業人士到達後才能接近現場或啟用。
10、開發部:加強與政府部門溝通,及時辦理四證,保證項目開工有合法手續。
1.5
四、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主要職責
1、當基層單位(在建項目部、物業管理處)發生安全事故時,根據事故響應級別,應 急指揮領導小組或擬派工作組立即開赴現場,領導指揮現場應急指揮部。
2、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報告事故信息,向 事故現場指揮部傳達上市公司應急救援指揮管理中心關於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見,負責督 辦落實。
3、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向所屬事故發生單位下達有關指令,協調指導事 故應急救援工作,提出應急救援建議方案,跟蹤事故救援情況,及時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 領導小組報告,視情況協調其它資源和向上市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領導中心報告。
4、事故發生的城市公司按照集團、上市公司以及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的要求和 指令,在事發現場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具體實施各項應急措施,並向公司應急救援 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彙報應急工作的開展情況。
五、應急救援小組主要職責 應急救援小組分四個小組,分別是:報警聯絡組,疏散安全組,災害處理搶救組,物品轉移組。具體職責如下:
1、報警聯絡組 任務:負責內外部信息的聯絡溝通。 要求:當發生緊急情況時,及時報警,詳細告知事故發生地所處的詳細地址,災害發生的 位置,並及時與公司領導聯繫。在緊急搶救的全過程中,負責內部與外部信息的聯絡溝通, 並確保所有信息的及時性與準確性。
2、疏散安全組 任務:負責組織指揮人員安全快速地撤離辦公區。 要求:按消防疏散圖的要求,準確及時地指揮所有的員工撤離辦公區,在指定地點集合並 進行人數清點,當救援隊伍到達後,所有的指揮權交由外部專業機構負責。
3、災害處理搶救組 任務:負責災害處理及搶救傷員。 要求:在公司領導及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的指揮下,有序高效地進行災害處理的各項工作, 如滅火等,並對傷員進行緊急搶救與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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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物品轉移組
任務:主要物品的轉移,特別是重要和危險物品的轉移。 要求:搶救轉移物品人員各部門指定一個組長,負責本部門物品的轉移,其他部門員工服 從本部門組長安排,如果本部門物品轉移結束可以就近幫助其他部門。首先轉移危險物品 及貴重物品,後轉移一般物品,分批搬運到安全地帶,有人看管。搶救轉移工作中清除通 道上的障礙物,確保通道暢通,保證救援隊伍能及時順利進入出事地點和搶救轉移工作。 轉移物品的首要原則是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不能受到傷害。
六、節能減排小組主要職責
1、大區人事行政部考核公司所有辦公區的節能減排,大區物業管理部考核江蘇省 公司所有案場及交付小區的節能減排,大區工程管理部考核江蘇省公司所有在建項目部的 節能減排,具體詳見《節能減排考核制度》。
2、大區設計管理部負責住宅與商業節能率指標控制,為推行綠色建築做好準備;大區工 程管理部、招標採購部負責新型節能材料的推廣和使用。
3、城市公司節能減排小組按照公司職責配置執行,城市公司人事行政部考核城市 公司各部門辦公區節能減排。
4、基層單位(在建項目部、物業管理處)節能減排小組負責本項目的節能減排工作。
七、安全管理人員主要職責
(1)大區安全經理
1、起草和推行公司安全管理相關規章制度;
2、收集整理省級法律法規適用性清單;
3、督促、檢查城市公司安全管理體系建設;
4、檢查督促城市公司項目部安全生產的合規性;
5、組織及推動城市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小組的活動,督促 落實安全生產檢查整改情況;
6、審核城市公司項目部的安全演練;
7、起草省公司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預算投入計劃;
8、按照年度計劃組織實施省公司層面安全生產管理培訓;
9、收發集團、上市公司相關安全生產文件,並及時傳達公司相關部門和單位;
10、督促、檢查、落實第三方安全評價;
11、落實並組織檢查省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2、統計、報送江蘇省公司安全生產季度報表和總結;
13、督促和配合物業管理部安全管理工作;
14、督促、檢查城市公司節能減排落實情況;
15、跟進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理;
16、配合部門負責人做好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其他工作。
(2)城市公司安全主管
1、對接大區安全經理,報送大區要求報送的資料;
2、收集整理當地市級法律法規適用性清單;
3、依據安全管理相關規章制度健全城市公司安全管理體系;
4、組織和督促項目部安全生產的合規性;
5、推動本城市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小組的活動,督促落實 安全生產檢查整改情況;
6、審批本城市公司項目部的安全演練;
7、起草本城市公司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預算投入計劃;
8、按照年度計劃組織實施本城市公司層面安全生產管理培訓;
9、落實並存檔公司、當地主管部門相關安全生產文件;
10、檢查、落實第三方安全評價;
11、落實並組織檢查本城市公司各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2、統計、報送本城市公司安全生產季度報表和總結;
13、督促和配合本城市公司物業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14、督促、檢查本城市公司項目部節能減排落實情況;
15、跟進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理;
(3)基層單位(在建項目部、物業管理處)安全管理員
1、對接本城市公司安全主管,報送本城市公司要求報送的資料;
2、存檔並組織本基層單位學習省公司收集的法律法規適用性清單;
3、依據省安全管理相關規章制度健全本基層單位的安全管理體系;
4、起草本基層單位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預算投入計劃;
5、按照年度計劃組織實施本基層單位層面安全生產管理培訓;
6、落實並存檔省公司、城市公司及當地主管部門相關安全生產文件;
7、落實第三方安全評價;
8、牽頭組織本基層單位的定期安全檢查,並落實相關方整改;
9、統計、報送本基層單位安全生產季度報表和總結;
10、落實本基層單位節能減排工作並接受上級部門的檢查與考核;
11、按江蘇省公司事故處理相關規定及時上報安全事故。
(4)安全生產管理小組負責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定期對現場安全生 產狀況、文明施工狀況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督促整改;召開安全專題會議,對安全 生產管理狀況和相關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評價;協調施工配合事宜,決定項目安全生產 管理事項,向業主提出安全獎懲建議。
總監或總監代表: 標段負責人:
總包安全生產經理
多名
甲指分包 1 安全員 甲指分包 n 安全員 勞務分包 安全負責人 分包 1 安全員 分包 n 安全員
八、工作制度 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架構圖
1、安委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按照集團、上市公司、上級部門有關規定 分析、佈置、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對重特大事故處理做出決定,並形成會議紀要,督促各 單位認真落實。
2、在每次召開的安全工作會議上,安委辦、節能減排組、應急救援組要按照各自職責 範圍進行專題彙報,彙報的內容應當包括各自工作開展情況、存在的重大安全問題和隱患 處理情況、需要安委會協調解決的事項。
3、安委辦負責牽頭編制大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在安全工作會議上由安委會成員舉手 表決,超過三分之二安委會成員同意即可通過。與會人數超過總人數三分之二時安委會決議有效。決議後各安委會成員在決議文件上簽字認同,安委辦擇日下發通過的正式文件並 在 OA 上公佈。或者通過 OA 流程,江蘇省公司管理團隊同意後就可以公佈執行。
4、各下設機構(小組)對安委會安排的臨時任務必須嚴格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否 則將納入季度安全工作績效考核。
5、基層單位每週對所轄項目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並將檢查會議紀要報送城市公司安 委辦,城市公司(目前公司)每月對所轄範圍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檢查報 告在檢查完畢後 4 日內上報大區安委辦。
6、基層單位對所轄項目存在的重大安全問題,要及時發現,並跟蹤督促處理,若解決 不了的問題,要寫出書面材料上報城市公司負責人,若城市公司解決不了的問題,書面上 報大區安委辦,並在安全辦公會上作重點彙報,以便及時協調解決。
7、各城市公司負責人、各部門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城市公司每週 運營會上要加入安全生產工作內容,研究解決本單位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確保本單位 安全管理有效運行。
九、考核辦法
1、公司安委辦(工程管理部)每季度對公司所有在建項目進行一次全面 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檢查出各項目的問題按照《安全文明檢查評分表》和《EHS 管理體 系運行檢查表》進行評分,並下發檢查通報抄送大區投資運營部和城市公司,大區投資運 營部、城市公司根據檢查評分分別納入責任單位季度安全工作績效,進行考核。在建項目 安全生產大檢查檢查頻次根據項目安全狀況良好情況進行調整,具體調整以書面通知為主。
2、物業管理部每季度對公司所有已交 付住宅小區進行 一 次全面的安全檢 查,並將檢查結果上報安委辦,同時抄送大區投資運營部和城市公司。大區投資運營部、 城市公司根據檢查結果分別納入責任單位季度安全工作績效,進行考核。如有持有商業物
業,檢查頻次會同安委辦另行決定。
3、公司未按規定組織月度檢查季度考核扣 1 分/次,其他城市公司項目部未 按規定組織周檢查的季度考核扣 1 分/次。未及時上報檢查結果扣 1 分/次;未按時參加安委 會組織的各種會議扣 1 分/人次。考核扣分作為部門和個人季度業績合同的扣分,大區安委 辦在季度安全例會召開後 2 個工作日內將扣分結果在 oa 系統中通報,並抄送大區投資運營 部和城市公司,由大區投資運營部和城市公司進行各責任單位的扣分,如發現沒有扣分或 少扣分的情況,大區安委會將對責任單位進行通報處罰,季度業績考核扣 5 分。
十、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實施,解釋權歸公司安委會。
一、總則
為遵守國家關於《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加強對公司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和公司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重大危險源的確定:
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標準對公司生產、儲存、使用的危險化學品進行辨識,我公司生產、儲存的危險化學品數沒有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本公司沒有重大危險源。
三、重大危險源的管理職責:
1、公司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並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2、本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為安健環質團隊,負責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3、公司重大危險源的使用管理部門為生產部,具體實施單位為聯悦氣體。
四、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
1、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工作與本單位的安全評價一齊進行,安全評估報告的相關資料在安全評價報告中體現,一般狀況不單獨進行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
2、在本單位的安全評價報告中,無重大危險源。
五、重大危險源的備案:
安健環質團隊應在完成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或者安全評價報告後15日內,填寫重大危險源備案申請表,連同重大危險源檔案材料,報送贛州市蘿崗區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六、重大危險源的場所和設備管理:
1、建立設備管理檔案,按國家的管理規定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和定期檢測檢驗。2、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操作規程。
3、定期巡檢,發現問題即時處理;
4、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
七、附則
1、本管理制度若與國家法律法規不符時,按國家規定執行。
2、本制度由安健環質歸口管理。
3、本制度解釋權在贛州聯悦氣體有限公司。
4、本制度自批准發佈之日起執行。
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設施配置充足,完好齊全、擺放合理、定期保養;消防通道通暢,員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用電管理:線路完好歸位;電器設施完好齊整、定期保養、負荷內使用;電工持證上崗。
用氣管理:管道完好歸位;氣瓶配備防震膠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氣庫設施齊全、值班記錄完整。
物料管理:歸類歸位擺放、標識清晰;危險品與易潮品有保護措施;現場無呆滯物料。
裝卸管理:不損傷產品或物料,不野蠻工作;機動叉車司機持證上崗、限制時速;裝卸設備專人保管。
危險工序操作管理:關鍵設備定期保養;衝壓人員佩帶耳塞、手套;焊接人員佩帶面具、眼鏡手套;噴粉人員佩帶防毒口罩、手套、絕緣鞋;打砂及清洗人員佩帶安全帽、眼鏡、手套、防塵口罩等;焊接衝壓人員定期培訓、持證上崗。
環境衞生管理:生產現場、辦公場所、走道樓梯乾淨整潔,無衞生死角、無不明物品;玻璃門窗、休息桌椅、陳列設施定期擦拭、無灰塵覆蓋;牆角無蜘蛛網、地面無積水;廁所無異味。
防護管理:各類門、窗、護欄無損壞;天花、牆壁、地面、管道無裂縫、損壞或滲漏;各類勞動防護定期更新。
文明生產管理:私人物品歸位擺放;員工着裝、舉止遵守車間操作行為規範,不偷盜不禍害;無不明身份外來人員;節約用水用電;新員工入職進行安全知識培訓與考核;老員工則單數月進行培訓,雙月數進行測試。
為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有效防範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
一、交通局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二、交通局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由jú長主持召開或委託局分管領導主持召開,交通局各基層單位領導及分管安全的管理人員參加,任何單位不得缺席。
三、交通局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的主要內容包括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精神,聽取基層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情況彙報,交流、分析、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好的經驗做法和存在的問題隱患,提出防範安全生產事故的具體措施,並對今後安全生產工作做出部署和決策。
四、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的記錄工作,必要時可形成文件下發,會議的決議、規定和措施,必須認真落實、嚴格實施。會議記錄及相關文字材料按檔案管理規定存檔。
五、交通局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召開臨時性專題擴大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協調處理有關安全生產的重要事項。
六、交通局各基層單位每月要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由單位主要負責人主持,分析、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採取主動的防範措施,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會議記錄及相關文字材料要按規定存檔。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全面加強煙草行業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保障員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促進行業健康平穩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xx〕23號)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結合煙草行業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煙草行業安全生產工作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行業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員工積極參與”的管理體制。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煙草行業所屬(含控股)的生產經營單位、事業單位。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四條 國家局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並設置安全管理專職機構,負責領導和組織全行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 各省級局(公司)、工業公司及所屬生產經營單位設立以主要負責人為主任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其主要職責是:宣傳貫徹國家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決定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審定本單位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組織、協調、指導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對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意見等。
第六條 各省級局(公司)、地市級局(公司)、煙葉復烤企業、煙葉產區的縣級局,各省級工業公司、捲煙工廠,醋酸纖維有限公司,中國煙草機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屬企業,中國煙草實業發展中心下屬企業等生產經營單位必須設立專職安全管理機構。生產經營單位的車間、班組要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第七條 各級安全管理機構要配備與工作要求條件相符合的安全管理人員。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因工作需要變動崗位,要事先聽取上級安全管理部門的意見。各省級局(公司)、地市級局(公司)、煙葉復烤企業,各省級工業公司、捲煙工廠,醋酸纖維有限公司,中國煙草機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屬企業,中國煙草實業發展中心下屬企業等生產經營單位要按照行業有關規定設置安全工程師崗位並將人員聘任到位。
第八條 工會組織要協助本單位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參加職工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九條 各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必須建立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部門、各崗位相應的安全生產職責,實行目標管理和責任追究制度,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第十條 安全生產工作和生產經營活動必須做到“五同時”(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各單位制訂生產經營目標時,要有安全指標和安全保證措施,制訂、實施安全責任事故一票否決制度。
第十一條 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將安全措施經費納入生產經營年度和中長期發展計劃。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和技術改造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建設項目在進行可行性論證、初步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時,要有同級安全部門參加有關會議併為其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各級安全部門必須認真進行監督檢查,未經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審定的項目不得開工、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二條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完善應急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配置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開展預案培訓和演練,定期進行預案適宜性評審,增強各類突發事故的應對能力。
第十三條 各單位要積極推廣應用先進的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產技術,建立並有效運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企業安全文化工作,不斷加強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持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四條 各單位必須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消防法規、標準及行業規定,各類生產經營場所的建築設計、消防設施和器材配置、消防和疏散通道必須符合相關規定。要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按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或志願消防組織並定期演練,認真落實《煙草倉庫安全技術管理暫行規定》(國煙運〔20xx〕317號),加強火源管理,嚴格執行動火許可制度。
第十五條 各單位要認真落實《煙草系統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暫行規定》(國煙運〔20xx〕367號),嚴格管理機動車輛的使用,落實機動車輛維護、保養制度,加強駕駛人員的管理,嚴禁違法行駛。
第十六條 各單位要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技術規程,加強對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械、電氣焊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必須做到作業人員持證操作,設備按時檢測、安全運行。
第十七條 各單位要確保各類安全基礎設施達標配置並有效運行。要加強安全設施、設備和裝置的管理,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保證配置完好、靈敏可靠。
第十八條 各單位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對所屬(或控股)多種經營單位和戰略投資企業加強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各單位要認真落實《煙草系統賓館飯店安全管理暫行規定》(國煙運〔20xx〕368號),切實加強以消防為重點的各項安全管理;嚴禁將煙葉燻蒸殺蟲、生產經營項目、物業、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要加強對建築施工、技術改造項目的安全監管,必須與項目實施單位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和相應的安全措施並指定專職安全管理生產人員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和協調。
第十九條 各單位運輸、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化學品,必須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44號)的規定,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防護措施和應急設施。
第二十條 各單位要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標準,必須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潛在職業危害的勞動者,必須定期進行健康檢查,預防和減少職業危害。
第四章 安全教育和培訓
第二十一條 各單位必須制訂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安全素質,保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防範事故的能力。未經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合格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要按照國家有關安全培訓規定的學時和大綱要求,組織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參加崗前培訓和再培訓,具備與本單位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管理能力。
第二十三條 新員工、臨時工、實習人員、調入人員,必須進行單位、車間(部門)、班組“三級安全教育”,調換工種和復工人員必須進行上崗前安全教育並經考試合格後方準上崗操作。
第二十四條 電焊工、電工、司爐工、電梯司機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培訓考核合格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同時要按照規定進行培訓複審。
第二十五條 凡採用新工藝、購置新設備,必須由主管部門會同安全管理部門制訂安全操作規程,由技術負責人對管理人員、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操作培訓後方可投入生產。
第二十六條 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單位,要及時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加強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吸取事故教訓,防止同類事故的重複發生。
第五章 安全檢查、評價與整改
第二十七條 各單位必須制訂、實施安全生產檢查、評價考核辦法,建立隱患排查治理機制,認真開展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必須及時整改。隱患整改過程必須採取可靠的安全監控和保障措施。
第二十八條 國家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各省級公司每年至少組織兩次安全檢查。生產經營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組織開展專項安全檢查或專業安全檢查。
第二十九條 安全檢查要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責任制和“一崗雙責”制落實情況:單位領導、各部門、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相應安全職責的落實情況。
(二)安全教育培訓:員工“三級安全教育”、特殊工種人員技能培訓、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情況。
(三)安全管理部門及安全管理人員設置、配備情況:制度建設檢查記錄、會議記錄、基礎管理資料。
(四)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執行情況:查有關部門分工履行職責情況,設計、評價、驗收報告等資料。
(五)各類安全責任事故調查處理、責任追究情況。
(六)生產車間、倉庫、辦公區、特種設備、機動車輛、配電、動力等重點區域或項目的安全管理狀況。
第三十條 安全檢查人員在安全檢查過程中必須認真履行職責,有權依法要求受檢單位負責人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行為。
第三十一條 各單位要完善安全檢查辦法,依據相關法規和標準進行檢查。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組織檢查的單位(部門) 要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受檢單位要將整改情況及時上報組織檢查的單位(部門)。
第三十二條 各單位要為安全管理部門配備相關的安全檢查、檢測儀器和必要的拍攝器材、交通通訊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做到專管專用,為開展安全檢查提供工作保障。
第六章 事故分類與管理
第三十三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以及《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3號)的規定,安全生產事故(以下簡稱事故)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個類別: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少於30人死亡,或者50人以上少於100人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少於1億元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少於10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上少於50人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少於5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少於3人死亡,或者少於10人重傷,或者少於1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第三十四條 事故報告
(一)各單位要建立事故報告制度,公佈事故舉報聯繫方式。各單位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本單位事故的綜合統計彙總並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及時逐級上報。
(二)發生事故的單位要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防止事故擴大或蔓延,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要保護事故現場。
(三)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要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要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並按有關規定向當地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發生人員死亡、火災或鍋爐壓力容器事故的單位,要立即報國家局。
第三十五條 發生各類責任事故,必須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羣眾未受教育不放過;未採取有效防範措施不放過),認真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因工死亡、火災或鍋爐壓力容器事故的調查及處理結果,要專題報國家局。
第三十六條 各單位要建立事故檔案,包括事故現場記錄、旁證材料、照片、技術鑑定、化驗分析、儀表記錄、調查材料、會議記錄、登記表及事故報告書等。負責事故處理的部門在事故處理結束後30日內向本單位檔案部門移交事故檔案。參加事故調查的其他單位可保存與其職能相關的事故調查文件材料的副本或複製件。。
第七章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七條 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和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上級主管部門或本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第三十八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行業有關規定,追究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事故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安全責任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九條 各級紀檢監察部門依照有關規定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對有關領導、部門及其從業人員履行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實施監察。安全管理人員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級主管部門和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條 各單位要根據本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訂實施細則或補充規定。
第四十一條 本規定由國家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一、目的
為了加強項目部安全生產工作,保證生產安全正常運行,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實現安全生產目標,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項目部所有人員。
三、職責
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主持、召開項目部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2、項目部經理——主持、召開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工作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產會議。傳達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內容及精神,計劃、實施本項目部月度、季度、年度安全工作任務。
四、程序
1.項目部安全生產會議。
1)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每月月底召開月度安全工作會議。
2)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季度底召開公司季度安全工作會議。
3)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年12月中旬召開年度安全生產會議。
4) 參加會議的人員——項目部全體員工。
2.項目部安全生產會議議程。
1)項目部安全生產會議,會議議程以總結項目部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為主。
2)提出各生產班組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產工作中需要改
進的不足,值得提倡的安全生產工作先進經驗和工作作風。
4)解決本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問題,落實相應的整改措施。
5)制訂下個月度、季度、年度安全工作計劃。
五、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分析會議。
發生員工死亡事故、重大生產設備設施事故、重大生產環境等事故調查分析會,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或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召開事故調查分析會議。
為加強安全管理工作,貫徹國務院、市有關安全法規文件精神,全面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安全生產獎懲與考核制度。
獎勵:
1、全面完成上級下達的安全生產指標,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規章制度的;
2、對在生產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及時採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預防及發現違章操作及時制止的;
3、安全生產管理台賬齊全,記錄準確的;
4、在安全教育培訓中工作突出的;
5、一年中未發生輕傷、重傷等安全事故的單位;
6、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產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及車間,公司將視情節予以獎勵。
處罰:
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出問題誰承擔的原則,對發生違章違紀造成損失的,按以下規定予以處罰。
1、違反操作規程及安全有關規定進行操作的,對直接領導處以 元罰款,對責任人處以 元罰款;
2、接到違章通知書後未按期進行整改的,處以車間 元罰款;
3、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每發現一人次處以 元罰款;
4、安全管理賬不健全或丟失的,視情節予以扣除獎金;
5、出現各類事故未按規定時間上報或故意隱瞞不報的,視情節予以處罰並予以通報;
6、對出現事故的責任人,按責任大小、情節輕重予以扣除獎金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增強員工安全意識,規範員工安全行為,強化現場安全管理,維護本項目正常的安全管理秩序,認真貫徹落實好“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和減少事故,確保員工生命健康和公司財產安全,依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有關文件規定,特制定本安全生產管理獎勵制度。
第二條 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各單位、各部門經理為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切實履行好所分管領域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督整治工作。在抓生產的同時,層層落實好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三條 本制度把《地服礦違章處罰制度》與安全獎勵相結合,體現安全管理有獎有懲、獎懲分明的原則,以增強全體員工的安全生產責任感,提高全體員工搞好安全生產的積極性和項目整體安全防範效果,達到強化管理,保證安全,促進生產的目的。
第四條 本項目安全生產實行分級負責、專職管理、羣防羣治和羣眾監督,全體員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拒絕違章指揮。有義務確保他人的人身安全,對任何危害員工生命健康和損害本項目利益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我公司對舉報有功的人員進行表彰、獎勵,對“三違”人員、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
第五條 本項目以各單位和全體員工執行“三大規程”、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目標控制指標情況、現場安全管理效果等,作為進行獎勵的主要考核依據。
第二章 獎勵原則
第六條 安全獎勵重點體現在與作業現場生產安全相關的責任者和與之相關的生產管理人員身上。
第七條 安全獎勵體現在安全生產責任制所確定的責任大小,以及現場安全管理效果、安全指標控制和對安全工作的貢獻大小上。
第八條 實行獎勵制度,必須把安全教育同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在獎勵上,要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物質獎勵為主的原則;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和違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員工要堅持以懲罰為主、教育為輔和實事求是、以錯定罰的原則。
第三章 獎勵
第九條 獎勵範圍、對象
公司各施工項目部,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以及檢舉違章,防止或搶救事故的有功人員。
第十條 獎勵的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
1.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令和項目安全管理制度,認真貫徹執行“三大規程”以及各項安全措施,在事故預防、事故目標指標控制、隱患排查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
2.發現事故徵兆,立即採取措施或及時報告公司主管部門,以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因而避免事故,或顯著減輕事故危害程度的集體和個人。
3.搶險、救災、救傷以及排查隱患有功的集體和個人。
4.安全技術工作中有發明創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廣新技術有卓越成績的。
5.對安全生產提出合理化建議並有採納價值的。
6.揭發、檢舉隱瞞事故真相者或舉報、制止“三違”現象的各類人員。
第十一條 獎勵標準及考核形式。
一、獎勵分為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獎、先進個人獎、進步個人獎、特別貢獻獎。
1.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獎:授予“安全生產先進集體”流動紅旗,流動紅旗每一個月評比一次,定獎每次人民幣10萬元。
2先進個人獎:每人次獎勵人民幣1000元,並頒發榮譽證書。
3.進步個人獎:每人次獎勵人民幣1500元,並頒發榮譽證書。
4.特別貢獻個人獎:每人次獎勵人民幣20xx元,並頒發榮譽證書。
二、符合下列全部條件者授予:“安全生產先進集體”流動紅旗。
1、內業資料齊全、安全培訓別開生面、題材新穎、效果良好。
2、對公司開展的各類安全活動,積極參加,認真落實,並取得實效。
3、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現場文明生產、生活區文明生活。
4、現場安全管理,隱患查處力度大,堅持在安排每一道工序前,進行安全分級確認,不安全,堅決不生產。
5、本月違章現象在九個單位中發生的最少,罰款額度最少的單位。
6、隱患整改及時,閉環率最高。
7.依據《地服礦、鄉辦礦綜治項目20xx年各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考核表》得分最高者,授予流動紅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評比先進個人,並頒發榮譽證書。
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能按時完成交辦的重大特殊任務者。
2.敢於制止、舉報一切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現象者。
3.有顯著的善行佳話,在安全生產以及事故預防方面,得到單位表揚者。
4.忍受困難、高温、氣薰之工作並安全圓滿完成生產任務,成為他人學習的榜樣者。
5.小發明、小創新,經批准實行,可改善勞動生產條件者或提高效率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評比進步個人獎,並頒發榮譽證書。
1.對安檢部發出的指令執行能力強,工作態度端正。
2.能夠帶動所屬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將本月的安全指標控制在目標範圍內,取得良好成績。
3.能夠快速熟悉本崗位職責,業務能力強,消除安全隱患及時。
4.不需要上級詳細指導,能勝任本職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特別貢獻個人獎勵,並頒發榮譽證書。
1.對生產技術或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採納實施,卓有成效者。
2.在改善“人、機、物、環”方面卓有成效者。
3.遇有災難,勇於負責,處置適宜者。
4.發現職守外故障,予以速報或妥善解決防止損害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因而減少事故損失者。
6.維護員工安全,遇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7.維護本項目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獎勵應重獎在生產一線現場的安全第一責任人,主管生產的領導,技術人員,安全主管人員和安全管理個人,嚴禁平均分配,獲先進集體獎項目部將獎金分配名單上交一份到公司安全檢查部備案,由安全檢查部不定期監督獎金髮放工作。
六、獎金來源:
安全獎勵資金由財務部設立並建帳,由安檢部門統一掌握使用。
上述達到獎勵標準者,由安檢部進行綜合考評,安檢部經理審核,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本辦法自20xx年八月份起施行。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佔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台。
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倉庫防火制度
一、倉庫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並設明顯標誌牌。
二、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使用60w以下白熾燈或大於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燈具,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三、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四、嚴禁使用電熱器。
五、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六、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後關閉電源,鎖門離開。
七、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
電、氣焊防火制度
倉庫防火制度
一、倉庫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並設明顯標誌牌。
二、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使用60w以下白熾燈或大於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燈具,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三、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四、嚴禁使用電熱器。
五、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六、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後關閉電源,鎖門離開。
七、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
電、氣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並經過考試合格後,方準獨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規定進行“動火作業申請”,核准後方可進行。
三、焊割作業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採取澆濕、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
四、盛過或盛有可燃性氣體或粉塵的易爆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割時,應按有關規定,保持一定距離。
六、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
七、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築物、機器設備、各種管道、金屬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電焊的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
九、焊割工作點火前要遵守操作規程,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並仔細查現場,清除火災隱患;在悶頂,隔牆等隱蔽場所焊接,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反覆檢查,以防暗燃發生。
十、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應有專人現場監護。
根據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和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要求,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分析項目安全生產形勢,總結部署安全生產工作;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活動,研究安全生產獎罰事宜,參與或配合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因此為及時準確的掌握分公司各階段實際情況,做到有針對性的開展安全生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參會人員
1、安全生產例會由經理、副經理、安技組長負責主持。
2、參會人員為:分公司安全組織機構人員參加。
二、會議制度
安全生產例會每月召開一次,召開時間為每月25日,也可根據當前的安全重點工作和上級管理部門安全工作重點要求,實時召開。
三、主要職責
1.學習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管理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指令和規章制度等,研究制定公司貫徹落實制定。
2.根據上級安全工作總體要求,提出分公司安全生產指導思想,安全目標、重點、關鍵和措施。
3.分析安全生產情況,查找傾向性、關鍵性問題,研究、協調、解決安全生產隱患,制定預見性對策措施和解決方案,確定安全生產。
4.貫徹執行上級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和安全生產工作部署,並認真督促抓好落實。
5、彙報本月安全生產情況;通報本月安全檢查情況及事故情況;分析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問題;研究下一步安全工作的重點;安排下月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6、針對各部門、站場、車隊存在的問題,制定可行的措施,採取相應對策,確保各方面正常安全生產。
7、徵求各方建議,持續改進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不斷適應各崗位、站場、車隊,達到管理創新的目的。
四、會議程序
1.會議準備
(1)公司安技組要將本月完成的主要工作(重點是安全檢查與整改落實及存在的問題),形成書面材料報公司主管領導及整理存檔。
(2)公司安技組要將本季度安全檢查情況、檢查的問題、整改情況以及現在還存在的安全隱患和下個月安全工作重點,形成書面材料報公司主管領導及整理存檔。
2.會議程序
(1)首先由公司經理或主管安全副經理、安技組長組織學習上級近期安全生產的有關文件;
(2)安技組彙報本月安全生產情況、檢查出的問題、整改情況、現還存在的安全隱患和下季度安全生產重點與安排;
(3)安技組彙報:一是本月圍繞重點在安全管理上抓了哪些工作及完成數量,即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情況;二是下月安全工作重點及思路;
(4)經理、主管安全副經理,主持分析、研究當前傾向性、關鍵性問題和安全隱患,確定整治項目,制定對策措施,明確實施的責任部門或責任人、完成期限;
(5)會議記錄;由安技組根據安全例會記錄,及時整理形成會議紀要,並整理存檔。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增強員工安全素質,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所屬各單位。
第三條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納入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各單位在每年十二月前制定出本單位下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並及時上報安全環保部。
第四條管理職責
(一)人力資源部是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負責定期識別安全教育培訓需求,制定各類人員的安全培訓計劃;對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的實施效果進行抽查評估。
(二)安全環保部負責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公司級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的組織實施,並對各二級單位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考核。
(三)各單位應建立本單位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並負責本單位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的組織實施。
第四條公司員工進行安全培訓期間,應當支付其工資和必要的費用,並建立員工安全培訓檔案。
第五條公司員工應理解安全培訓,熟悉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控制職業危害和應急處理的潛力。未經安全教育培訓合格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
第六條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理解安全培訓,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潛力,經具備相應資質的培訓機構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
第七條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2學時。並按規定理解繼續教育,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
四級安全教育
人力資源部安排進廠的新員工(包括大學生、復員轉業軍人、外調人員、勞務工等)上崗前,務必進行公司級、單位級、車間(科)級、班組級的四級安全教育,並填寫《新員工四級安全教育卡》(見附件1)交安全環保部安全教育科存檔。
(一)公司級安全教育由人力資源部開據介紹信,受教育者持介紹信到安全環保部,由安全教育科負責組織,經閉卷考試合格後,由安全教育科開據安全教育介紹信,受教育者持介紹信和《新員工四級安全教育卡》和轉入單位進行單位級安全教育。
公司級安全教育資料包括:
1、公司安全生產狀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2、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3、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4、有關事故案例等。
(二)單位級安全教育由各單位生產安保科負責組織,經閉卷考試合格後,由各單位生產安保科開據安全教育介紹信,受教育者持介紹信和《新員工四級安全教育卡》轉入車間(科)進行車間(科)級安全教育。
單位級安全教育資料包括:
1、本單位安全生產狀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2、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3、本單位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4、有關事故案例等。
(三)車間(科)級安全教育務必由車間主任(科長)負責組織實施,車間安全員協助,經閉卷考試合格後,由車間安全員開據介紹信,受教育者持介紹信和《新員工四級安全教育卡》轉入班組進行班組級教育。
車間(科)級安全教育資料包括:
1、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2、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3、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狀況的處理;
5、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6、本車間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7、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8、有關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訓的資料。
(四)班組級安全教育務必由班長負責,班組安全員協助,教育結束後認真填寫《新員工四級安全教育卡》並交生產部(安全環保部)存檔,班組保存介紹信和培訓記錄。
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資料應當包括:
1、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衞生事項;
3、有關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訓的資料。
四級安全教育結束後,由班組選定一名經驗豐富的師傅與新職工簽訂師徒合同,師徒期滿前務必在師傅的監護下操作;師徒合同期滿後,務必進行出師考試,考試合格後,方可獨立上崗工作。培訓記錄、考試資料務必建檔保存。
第十五條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一)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焊接與熱切割作業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包括:起重機械、場(廠)內機動車輛、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
(二)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務必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後方可上崗。無證上崗的,按規定對職責單位和職責人進行處罰。
《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要按照規定複審,逾期未複審或考試不合格者,《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予以註銷。
(三)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取證、複審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安全環保部負責電工作業、焊接與熱切割作業和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的取證和複審;裝備部負責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取證和複審。
(四)各單位負責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訓,確保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及時取證、複審,持證上崗,並建立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信息管理庫。同時做好申報、培訓、考核、複審的組織工作。
第二十一條經常性安全教育培訓
(一)各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崗位職工安全知識、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危險源辨識知識的培訓和考試,培訓具體安排列入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培訓時間不得少於8學時,培訓資料要做好記錄,本人簽字確認,並建檔保存培訓記錄和試卷。考試不合格者不得上崗操作。
車間堅持每月一次、班組堅持每週一次的安全活動,班組要堅持每一天班前安全會和安全交接班制度,並保存記錄,參加人員要簽字確認。車間主任和班組長要結合每日的工作任務、性質,提出安全生產的要求和注意事項。
各單位要設立固定的安全教育培訓場所,並確保其正常運行,以提高安全教育的效率和質量。
(二)生產設備檢修和工程建設項目,項目管理部門要監督和檢查各施工、檢修單位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施工、檢修安全措施進行交底,並保存記錄。
(三)各單位對外來參觀、學習等人員務必進行必要的安全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教育和告知,並建檔保存。
(四)各單位應根據季節特點、生產特點、危害因素分佈特徵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如安全比武、應急預案的演練、事故案例教育等。並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法制和組織紀律性的教育,增強員工遵章守紀的意識,確保安全生產。
(五)各單位要經常利用黑板報、牆報、簡報、標語、櫥窗等宣傳媒體,廣泛地宣傳安全生產知識和單位安全動態,推廣安全生產先進技術和經驗,弘揚企業安全文化。
第二十八條“四新”安全教育培訓
各單位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前,應當對有關操作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建立健全相應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操作人員經考試合格後方能上崗,並建檔保存培訓記錄和考試卷。
第二十九條轉崗、復工安全教育培訓
職工調整工作崗位(包括調換工種)或離崗三個月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單位級、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三十條對工種不變,一人多機(崗)操作的人員安全教育培訓
車間應報告本單位主管領導審查同意並確定相應的學徒期,進行安全、設備、工藝等技術操作規程的培訓,經實際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獨立操作。車間不得擅自安排一人多機(崗)作業。
第三十一條對嚴重違章作業人員的脱崗安全培訓教育
應重新進行“四級”安全教育,經閉卷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發生工傷事故的人員,除對有關職責人進行處罰外,務必對其進行脱崗安全教育和學習。
第三十二條對外來參觀、學習、實習等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相關單位要按規定進行安全告知、並對可能接觸到的危害及應急知識等資料的安全教育,保存記錄,並由專人帶領。
第四十二條職責追究
對於未履行安全教育培訓職責的行為以及造成事故的,依據《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目標及考核辦法》、《公司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管理辦法》對相關職責單位和職責人進行職責追究。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解釋權歸安全環保部。
第四十四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原《安全教育培訓及考核辦法》同時廢止。
目的:為了及時瞭解和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協調和處理公司生產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領導小組及駕駛員安全生產會議。
職責:領導小組負責制度的制定、檢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領導小組和安全監督管理小組安全會議
每一個月召開一次,負責人主持,全體領導小組人員和安全監督管理小組人員參加。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
會議主要內容:研究、討論如何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審定、分解考核公司裏的安全目標管理計劃及執行情況,研究解決重大隱患,且在會上提出對策,擬定解決的辦法及防範措施,協調各部門在隱患處理過程中的分工和協作,指定隱患整改的具體負責人及隱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審議企業的重大事故,審定並通過對重大事故的處理決定和通報等。
會議對所議事項以及作出的決定應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應分發與會人員以及事項涉及的有關單位主管。隊長應負責督促、檢查、考核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並形成記錄。
駕駛員安全生產會議每月至少一次,時間定為每月的25日,由公司召集,參加會議的人員一般有:單位負責人、領導小組、公司全體駕駛員。
會議主要內容:總結上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下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有關文件,並研究提出本企業的貫徹落實措施;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作出處理和決定;表彰和獎勵安全生產典型任務和事蹟;對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和事故隱患研究落實解決問題的措施和方法等會議記錄由隊長進行。
不定期安全生產會議
由公司根據安全生產的季節性和突發性等情況隨時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由召集人負責記錄。由公司對會議決議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
相關要求
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後要下發會議紀要。按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進行傳遞,並對存在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內容、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代清楚。
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説明情況,並得
到允許。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由會議召集人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會議上決定的情況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地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每次安全會議都要有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包括日期、參加人員、召集單位、主持人、會議主要內容、處理結果、決議執行情況的檢查等,定期對各種會議記錄及決議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考核。
1目的:為了加強部門之間安全工作的溝通和推進安全管理,及時瞭解公司的安全狀態,特制定安全會議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XX公司各車間、部門。
3、職責
3.1安全環保部負責召開本單位的安全會議。
3.2各車間部門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並編寫會議記錄。
3.3安委會負責召開每季度末安全會議及年度總結、表彰大會。
4.安全會議組織
4.1安全生產會議是協調和處理公司生產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生產計劃順利實施的主要形式.因此,為了保障生產信息流的暢通,安全生產會議必須及時召開,並形成會議記錄,需要時向有關部門,單位和公司領導進行傳遞,並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4.2公司安全生產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各車間根據具體情況每週召開一次,並形成會議記錄,備查。
4.3公司安全生產例會由安全環保部組織召開,地點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具體時間在召開會議前臨時通知.參加會議的人員一般有:公司副總經,各車間部門等有關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並根據有關情況對與會人員按需要隨時增減。
4.4各車間安全生產會議召開時間,地點和人員由各單位自定。
4.5公司安全生產會議採用到會人員簽名制,對無故不參加會議者,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4.6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參加人員應是本部門,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主管生產的領導,必須熟悉本部門,本單位的生產情況,不得隨意安排他人替代參加會議。
4.7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召開時間原則上為本月十五號,若與公司其他重要會議發生衝突時順延一天,具體時間以安全環保部通知或電話通知為準。
4.8各車間安全生產會議的組織形式可參照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的組織形式進行。
4.9 當公司發生重大事故或突發性事故時必須及時召開會議。
5.會議內容:
5.1總結和分析近期的安全生產形勢,各部門提出已經發現或隱藏的安全隱患,並針對隱患做出具體的安排和部署。
5.2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會議精神和指示。
5.3 研究和決定對各項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以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按四不放過原則認真分析,吸取教訓,制定防範措施。
5.4研究決定對各項安全有功及年度安全先進部門和先進個人的表彰。
5.5各部門提出目前存在的問題及隱患,制定具體的整改措施。
5.6公司安全會議由安全環保部負責組織,安全員做好記錄,安全會議之後,安全員將會議精神和會議紀要下發和張貼,並跟蹤瞭解重大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
5.7部門每週進行的生產例會,由各車間主任做好會議記錄並保存。
一、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二、各級領導在所屬職責範圍內,是安全第一責任人。
三、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要求做到羣管、羣防、羣查、羣治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無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進廠必須堅持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酒庫、酒成品倉庫、包裝材料倉庫,嚴禁使用明火燒焊,要有嚴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顯的禁火標誌,室內要保持良好的通風,降低空氣中的酒精濃度。
六、發現機、電設備運轉聲音異常或有異味,必須立即關閉電源、掛牌、停機檢查、維修,不得帶病運轉操作,設備運轉部位都必須要安裝防護罩。
七、車間內不準帶小孩、洗衣服。
八、車間、倉庫內嚴禁吸煙、烤火、燒飯,非倉庫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九、公司生產區域及倉庫各處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並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電器保險絲要適當,不準任意調大或調小,更不能用銅絲代替,不準用濕手濕布去擦電器設備。
十一、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十二、事故發生後“三不放過”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
事故者及廣大職工不受教育不放過;
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一、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1、安全生產會議是協調和處理部門生產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生產計劃順利實施的主要形式。因此,為了保障生產信息的暢通,安全生產會議必須及時召開,並形成會議記錄,需要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進行傳遞,並對存在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2、部門安全生產會議與部門生產例會每週召開一次,並形成會議記錄,備查。
3、安全生產例會由項目經理組織召開。參加會議的人員一般有:安全負責人、安全員、辦公室主任、技術人員和各部門有關負責人,並根據有關情況對與會人員按需要隨時增減。
4、安全生產會議採用到會人員簽名制,對無故不參加會議者,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5、安全生產會議參加人員應是生產的責任人、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人員,必須熟悉本項目的生產情況,不得隨意安排人員參加會議。
6、 安全生產會議內容為:
1)、學習貫徹公司有關安全方針、政策、規定、指示;
2)、本週安全生產運行的通報;
3)、本週安全生產運行中出現的各類事故、隱患等進行分析研究,制定出解決方案及具體的落實措施,並限定按全隱患的整改時間、責任部門和責任人,以及完成後的複查等;
4)、各部門組織人員安全學習的情況以及下週安全生產運行的安排部署;
7、安全生產會議召開時間原則與每週生產例會同時召開,對於臨時發現的事故隱患,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員可臨時召開緊急安全會議,若與其他重要會議發生衝突時可提前或延後,具體時間以安全生產負責人通知為準。
二、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貫徹安全生產方針,瞭解和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協調和處理公司、項目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項目部安全生產會議的管理
3職責
3.1總經理負責主持召開公司級安全會議、重特大事故相關會議。
3.2綜合管理部負責公司級安全會議、重特大事故相關會議的組織、記錄。
3.3綜合管理部負責主持召開輕傷、一般事故相關會議,並記錄。
3.4各項目負責人負責主持召開相關安全生產會議,召集人記錄。
3.5各部門安全員和班組長負責主持召開班組安全會議,並記錄。
4.內容
4.1會議內容
4.1.1一般安全生產會議內容包括:學習、貫徹安全生產政策法規、標準、文件精神;佈置、落實安全生產工作;通報違紀違章等。
4.1.2安全事故會議內容:調查事故原因、落實整改措施、處理責任者、教育相關人員。
4.1.3緊急會議:針對緊急任務、事情進行安全工作佈置。
4.2會議形式
4.2.1公司級安全會議由總經理主持召開,綜合管理部記錄,每月不少於一次。
4.2.2各項目安全會議由各項目第一負責人主持召開,一般由召集人記錄,每月不少於一次。
4.2.3生產班組安全會議由各部門安全員或班組長(工段長)主持召開,由主持人作記錄,每月不少於一次。
4.2.4緊急會議根據實際情況由相關部門負責人主持召開。
4.3會議要求
4.3.1任何被召集參加會議的人不得無故缺席,確實有事者必須事先向主持人請假並經同意方可不參加會議。
4.3.2會議召集者應在會前準備好會議資料,列出會議重要事項,重要的會議必須形成會議紀要並向相關部門/人員下發。
4.3.3會議召集者應準確通知參會人員會議地點、時間、內容等。
4.3.4會議上決定的事情,相關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去落實,並及時完成。
二、安全會議程序
(一).公司級安全會議
1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安全委員會)
1.1這是公司級別最高會議,每季度固定召開一次,必須在每個季度最後十天完成。由安全科主任負責召集,安全科主任主持,安全處做會議記錄。安全科成員必須參加會議,有事請假,無故不參加者按規定考核。
1.2會議內容一般包括: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推動企業安全健康發展;研究制訂企業公司年度安全生產計劃,解決重大安全問題;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聽取各單位的安全彙報,督促隱患整改,消除安全隱患;對重大人身、設備、生產事故調查處理,落實預防措施;安全科的常設機構是安全科辦公室,具體執行安全科的決議,負責公司日常安全生產事宜。
2.公司安全生產會議
2.1公司安全生產會議,每一個季度召開一次,由公司辦公室召集,由總經理主持召開,全體員工參加。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
2.2會議主要內容:研究、討論如何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審定、分解考核公司裏的安全目標管理計劃及執行情況,研究解決重大隱患,且在會上提出對策,擬定解決的辦法及防範措施,協調各部門在隱患處理過程中的分工和協作,指定隱患整改的具體負責人及隱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審議企業的重大事故,審定並通過對重大事故的處理決定和通報等。
2.3會議記錄由公司辦公室進行,會議對所議事項以及作出的決定應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應分發與會人員以及事項涉及的有關單位主管。公司辦公室應負責督促、檢查、考核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並形成記錄。
3.公司級安全生產會議
3.1公司級安全生產會議,每月至少一次,由安全部門召集,公司生產副總經理主持。參加會議的人員一般有:安全生產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技術人員和各主管生產等,並根據有關情況對與會人員按需要隨時增減。時間由生產副總經理決定,地點由召集人決定。
3.2會議主要內容:檢查上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下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有關文件,並研究提出本企業的貫徹落實措施;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作出處理和決定;表彰和獎勵安全生產典型任務和事蹟;對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和事故隱患研究落實解決問題的措施和方法等
3.3會議記錄由安全部門進行,會議對所議事項以及作出的決定應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應分發與會人員以及事項涉及的有關部門。安全部門應負責督促、檢查、考核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並形成記錄。
(二).項目部安全生產專題會議
安全生產專題會議每月召開一次,特殊情況必須在月底之前完成。安全生產例會由負責人負責組織,安全領導組織全員參加。會議內容一般包括:
1、負責人通報階段性的安全檢查情況,包括內部檢查和現場安全管理機構檢查的情況,學習有關文件或法規;
2、各管理人員根據作業任務情況彙報各自的安全職責履行情況;
3、各管理人員結合作業計劃,彙報各自上一階段的安全作業情況和下一步的打算,以及需要解決的問題;
4、各負責人結合分管業務進行講評;
5、項目經理結合作業任務,講評各人員安全作業工作,佈置下階段安全作業工作任務;
6、與會人員共同研究重大項目、關鍵項目和安全重點部位的對策和安全控制措施;
7、安全領導小組組長進行安全分析形勢,指出存在問題,對需要解決的問題進行討論和研究,提出解決辦法和要求;
8、其他需要研究和確定的事項。
(三).部門級安全會議
1部門級安全會議,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由安全的領導主持,全體組員參加,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
2會議主要內容:討論本部門如何貫徹執行上級和公司裏安全生產上的各項決議以及公司在安全生產上的一些重大問題。
3會議記錄由召集人記錄,部門安全員負責督促、檢查、考核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並形成記錄。安全部門不定期抽查會議記錄及決議執行情況。
(四).班組安全會議
1由班長負責召開,小組成員參加。在每天上班前15分鐘開始,時間一般5—10分鐘,地點由各部門自定。
2會議主要內容:傳達上級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佈置、檢查、交流、總結安全生產工作;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安全規章制度等;分析班組內外事故案例;結合本班組特點開展事故隱患的預測預。
3會議在各班組交接班記錄中進行記錄。領導和安全員每月進行定期檢查並簽字。
(五).各專業性安全會議
由各主管領導負責,根據需要召集有關人員召開,由召集人負責記錄。由主管領導對會議決議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
(六).調度安全會議
專職調度人員每半月組織一次調度安全會議,會議主要是傳達上級關於安全方面的會議紀要、相關政策文件、最新要求等,參加人員包括全體人員。調度人員要充分重視對上級來文的登記、傳達、歸檔等工作。確保項目部能第一時間掌握上級領導關於安全的各種指使。
(七).不定期安全生產會議 由各部門根據安全生產的季節性和突發性等情況隨時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由召集人負責記錄。由各職能部門對會議決議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
(八).相關要求 1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後要下發會議紀要。按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進行傳遞,並對存在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2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內容、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代清楚。
3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説明情況,並得到允許。
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由會議召集人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4會議上決定的情況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地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5每次安全會議都要有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包括日期、參加人員、召集單位、主持人、會議主要內容、處理結果、決議執行情況的檢查等,安技部門應定期對各種會議記錄及決議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考核。
三.附則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實施。
一、總則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控制和消除重大事故的發生,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推廣應用安全系統工程,以系統工程的原理、標準及技術方法,對施工過程中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評價、及預測系統中的危險性,採取綜合安全措施,來消除或控制危險的發生,防止潛在危險轉成實際危險,從而保證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設備安全、結構安全、財產安全和安全的施工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施工現場危險告知
1、危險源調查
首先對生產目的、工藝過程,操作條件和周圍環境,作較為充分的調查瞭解,然後再按照過去的經驗和同類施工中所發生過的事故,分析對象中是否也會出現類似狀況,查找能夠造成人員受傷,物質損失的危險性。
2、識別危險因素
潛在的危險性往往是很難辨識的,危險性是固有的潛在性質,應採取根據現場實際工程特點系統地去辨別它,才不會造成遺漏。
3、建立重大危險源告知,一般風險源以《施工作業危險源告知書》下發給施工隊伍。重大危險源實行現場公示,公示資料包括重大危險源名稱、出現的時段、涉及的危險因素、控制措施、職責部門和職責人,在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的作業點附近掛牌公告。
4、安全培訓
組織上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學習,根據各工種作業特點講解其工作時周圍存在的危險因素,以及針對各種危險因素採取的安全對策,防止或者避免危險的發生,將涉及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重大危險源預警控制
1、項目經理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預警監控工作。
2、成立預警控制安全領導小組(具體安排如下)
組長:林鳳國(項目經理)
副組長:王洋(總工)張建國(安全總監)王立國(工區經理)秦文學(工區經理)
組員:寧世凱(工程部部長)侯永壽(安全環保部部長)
張昭(計劃合同部部長)王冬(物資設備部部長)
李繼光(綜合部部長)任海濤(工程質量部部長)
王景運(試驗室主任)董波(安全工程師)
各施工隊負責人、各施工隊伍安全員
3、由安全預警領導小組組員及各施工隊長、各隊工班長進行日常監控,發現問題及時回報。
4、日常監控的結果是整個系統共享的,信息交流務必是上傳下達,信息公開化。
5、發現問題立即限期進行整改,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6、當現場發生事故時有關人員立即組織力量搶救,當出現的事故出現難以控制時,立即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持和幫忙。
7、根據危險源可能出現的意外事件,配備應急救援物資。
8、務必堅持日常預警監控與定期重點預警監控相結合,互為補充和促進。
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有力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確保公司生產活動的正常進行。依據國家和上海市有關部門文件的規定,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 生產安全管理的規定
1. 各部門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程。
2. 對公司員工必須進行生產安全教育,填寫三級教育卡片備檔。生產員工上崗前,部門或車間必須對員工進行操作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才能獨立操作。
3. 公司為從事作業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條件和防護用品。
4. 杜絕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實際操作人員有權對上述行為拒絕執行。
5. 生產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6. 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必須始終處於正常工作狀況,任何人無權擅自拆除設備安全防護裝置,違者將予以重處。為了確保安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不能正常工作時,不準開機運行。
7. 為了保證用電安全,嚴禁開啟設備的電氣箱,發生電氣故障,必須由電工進行修理,並認真執行設備檢修期間附:設備檢修期間的停送電規定
(1)設備遇大修、小修時都必須事先停電,並懸掛“設備檢修”標誌牌,示明設備處在檢修狀態,設備檢修完畢,需要送電調試前,必須認真巡視設備各部位,並通知在場操作人員和其他檢修人員,設備調試合格後交付使用同時撤走“設備檢修”標誌牌;
(2)日常維修(尤其是電氣維修)原則上要求停電檢修,除非某些部位的檢修可以或者需要帶電時,但必須確保人員和設備的安全上有保證。設備的日常維修是否需要停電,由當班檢修人員根據當時實際情況確定並通知操作工,生產車間不得強制要求帶電檢修;
(3)設備停電檢修後的送電,必須由電工執行,送電完畢後由電工通知操作工或班長,正常停機或開機不受此限制。
8.禁止亂拉電線、亂接電器設備,非專業人員嚴禁從事排拉電線、安裝和檢修電器設備。
9.動用明火必須嚴格執行《動用明火審批制度》。的停送電規定。
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增強安全意識;遵章守紀,持續改善,保障健康安全”的方針,提高員工安全意識,減少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2.1公司全體員工(包括新員工、合同工、臨時工);
2.2外來人員(外單位來公司業務聯繫、施工、培訓、學習等);
2.3轉崗、頂崗、脱崗人員。
3職責:
3.1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新員工、臨時工入廠一級安全教育;
3.2綜合管理部負責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一級安全教育;識別、計劃並組織實施專項、日常安全培訓教育;
3.3行政部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一級安全教育;識別、計劃並組織實施消防、保衞、交通運輸培訓教育;
3.4各生產單位負責對新員工進行二級安全教育;協助人力資源部、綜合管理部、行政部進行安全培訓教育;識別、計劃、組織進行本單位安全培訓教育;
3.5各生產班組負責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協助上級部門實施各種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3.6財務部負責保障教育資金的落實。
4資料:
4.1入企業教育
4.1.1一級安全教育
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綜合管理部、行政部對新入廠員工進行一級安全教育,教育資料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生產特點、相關事故分析、安全注意事項以及職業衞生防護知識等,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分配到單位。培訓時間不少於24學時。
4.1.2二級安全教育
由各單位第一負責人負責,教育資料包括:廠安全生產製度、生產特點、工藝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安全技術規程、相關事故教訓、安全防護設施、勞動保護用品使用等,並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工段、班組。培訓時間不少於24學時。
4.1.3三級安全教育
由班組長(工段長)負責,教育資料包括:崗位生產任務、特點、主要生產設施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職責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預防措施、相關事故案例、安全設施裝置、工(器)具、個人防護用品(器具)消防器材等,並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培訓時間不少於8學時。
4.2特種作業教育
4.2.1由綜合管理部組織特種作業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務必按《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5306-)的要求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證後,方可從事特種作業。
4.2.2特種作業人員須按各業務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期限組織複審。
4.3危險化學品運輸、押運人員教育培訓
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駕駛員、押運人員務必進行有關安全培訓,經所在地設區的交通部門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4.4變更培訓
各單位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獨立作業。
4.5事故教育
凡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後,公司要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教育,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複發生。
4.6大修或關鍵、重點部位檢修前教育
各單位在大修或關鍵、重點部位檢修前,各單位要組織並實施相關人員的專門安全教育。綜合管理部進行監督檢查。
4.7轉崗、頂崗、脱崗人員教育培訓
員工轉崗、幹部頂崗以及脱離崗位6個月以上者,務必由廠、班組進行相關資料的安全教育培訓,並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4.8外來人員培訓
4.6.1外來施工人員務必經綜合管理部和行政部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培訓資料包括:公司生產特點、相關制度、相關規定、安全注意事項、事故應急救援等資料,並經考試合格方可發放入廠證。
4.6.2外來參觀、學習、業務聯繫人員,須由相關單位進行相關安全制度、規定廠及注意事項培訓教育。
4.9日常安全教育
4.9.1綜合管理部協助公司安委會制定並實施公司級日常安全教育,教育對象包括公司級、廠級領導及安全員,教育資料包括:國家政策法規、公司安全文件、規章制度、典型案例討論及其他相關資料。
4.9.2各單位組織制定本單位日常安全教育、班組安全學習計劃,班組安全學習每月不少於一次,班組所有人員務必參加,教育資料包括:國家政策法規、公司安全文件、規章制度、廠安全規章制度、典型案例等相關資料。
4.9.3公司各級管理人員要定期參加班組安全學習,綜合管理部和生產廠安全管理部門要定期檢查班組安全活動狀況,在活動記錄上簽字。
4.9.4公司安全培訓是全員培訓,任何人缺席均需進行補培訓。
4.10安全培訓教育管理
4.10.1公司各部門要建立從業人員培訓教育檔案,記錄培訓時間、資料和考核結果。
4.10.2公司、各單位要根據生產需要,確定培訓目標,指定培訓計劃並實施,培訓計劃變更要有記錄。
4.10各部門要對培訓教育方式和效果進行評價,確定是否到達培訓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