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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班級管理細則(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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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班級管理細則 篇1

一紀律:

國中班級管理細則(精選5篇)

1、遲到、早退一次扣2分,曠課一次扣3分。

2、上課講話、不聽講、搞小動、借東西作一次扣2分。

3、課桌上堆放過多書本一次扣1分。書桌上的書、本、文具擺放不整齊一次扣1分。

4、上課打瞌睡、睡覺一次扣1分,上課喝水、在班級裏吃小食品一次扣2分。

5、課間、中午在班級、走廊大聲説話、追逐、打鬧、下地走動一次扣10分。

二、學習:

1、作業不按時完成扣10分。作業字跡潦草不規範、格式不正確扣10分。

2、作業多寫、少寫、或作業本落在家裏均按沒有完成作業處理扣10分。

3、抄襲他人作業或抄襲作文書、早晨到校補作業,抄襲者扣10分,被抄襲者扣5分。

4、每次考試倒數15名依次扣15分、10分、5分。

三、衞生:

1、教室衞生清掃不徹底,當天值日生每人扣1分,組長扣2分。

2、值日生不按學校指定地點傾倒垃圾和髒水扣10分。亂扔扣10分。

3、值日生不按值日要求完成值日工作,組員扣1分,組長扣2分。

4、座位周圍有紙屑等雜物者每次扣5分。

5、手、臉、脖子髒,頭髮、指甲長一次扣1分。佩戴首飾每次扣10分。

6、書桌堂裏有垃圾、紙屑等雜物每次扣2分。

四、間操、眼保健操

1、遲到、曠操、早退、説話一次扣1分,病假、事假一人次扣1。

2、隊列不整齊,一次扣1分,紀律不好,一次扣1分

3、節拍不準確,動作不到位,一次扣1分,不服從指揮每次扣1分。

五、行為規範:

1、打架鬥毆或糾集校內外人員打架一次扣10分。

2、賭博一次扣10分。抽煙酗酒一次扣10分。

3、起鬨、怪叫、吹哨、鼓倒掌、敲桌椅等影響班級秩序一次扣5分。

4、講話粗俗、低級下流、罵人,一次扣5分。

5、上學穿背心、拖鞋等,儀表不合格,不穿校服、不帶桌布扣1分。

6、不接受老師、班級幹部批評,與教師、班級幹部頂嘴一次扣5分。

7、故意損壞公共財物除照價賠償外每人每次扣10分。

8、學校值周扣分,班級按其2倍扣分。

六、加分

1、作業得到“笑臉”、“100分”、“優”每次加2分,好每次加1分。

2、課堂上受到老師表揚每次加2分。

3、每次考試班級前15名依次加15分、10分、5分。

4、參加各種競賽獲得省市區校獎勵者依次加10分、7分、5分、3分。

5、運動會等體育比賽獲得學年前三名者依次加5分、4分、3分。

6、學校加分,班級按其2倍加分。

國中班級管理細則 篇2

為創設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形成健康向上的班級風貌,促進同學們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行為習慣,特制定本班量化管理細則。

第一章 考核説明

1、每人基礎分100分。

2、期末按總分評出名次,取前三十名發獎;低於基礎分將受勸退。

第二章 加分項目

修養:

1、拾到錢物交還失主,每人次加2—5分。

2、生活中主動幫助他人,每人次加2—5分。(由學生投票選出五人)

3、學習中主動輔導同學,每人次加2—5分。(由學生投票選出五人)

學習:

1、期中、期末考試進步十名,每人加10分;進步五名,每人加5分;進步三名,每人加2分。

2、月考、期中、期末考試單科成績居本班第一名加5分。

3、課堂上發言積極,期末由老師評價,酌情加分。

4、期末作業質量評比,取前十名,每人加10分。(由各科老師評選)

5、因表現好收到老師表揚,加3分。

紀律:

1、兩週內無遲到、早退、曠課現象,加5分。

2、兩週內無違紀行為,加5分。

3、及時向老師報告其他同學的違紀行為,每人次加2分。

4、及時制止其他同學的錯誤行為,每人次加2分。

衞生:

1、小組值日,一週內工作最出色,所有成員每人加2分。

2、學期內,個人衞生狀況良好,由宿舍長評選,每宿舍一名,加5分。

活動:

1、參加學校組織的活動,凡參加者,皆加2分;獲一等獎,每人加10分;獲二等獎;每人加5分。

2、在校級刊物上發表文章,每篇次加2分;

3、參與辦黑板報、佈置教室、校園文化牆等活動,學校評選獲得前六名,每人次加2分。獲得前三名,沒人加5分。

第三章 扣分項目

修養:

1、對老師沒有禮貌,頂撞老師,每人次扣10分。

2、辱罵、嘲笑、諷刺、挖苦、欺負同學,每人次扣3分。

3、説粗話、髒話,每人次扣3分;

4、故意毀壞公物,每人次扣10分;

5、干擾他人學習或滋惹事端,每人次扣3分。

6、背後説同學的壞話,挑撥離間,破壞團結,每人次扣3分。

7、偷竊他人財物,扣20分。

學習:

1、不做作業,每次扣5分。

2、遲交、忘帶、漏寫作業 ,每次扣2分。

3、因作業質量不好,被教師批評,每人次扣2分。

4、抄襲作業,扣5分。由小組長監督。

5、作業在老師講解後,不及時訂正錯誤,扣5分。

6、未按照要求完成複習、預習、背書任務,扣3分。

紀律:

1、無故遲到、早退,每次扣3分,無故曠課,每人次扣10分。

2、課堂上坐姿不端,每人次扣1分。

3、課堂上做跟該課堂無關的事(吃東西、看小説、玩東西、聽MP3、傳遞字條、畫畫等),每人次扣5分。

4、進教室後不做事,每人次扣5分。

5、課堂上交頭接耳,東張西望,每人次扣3分。

6、接教師話茬、起鬨,每人次扣3分。

7、自習課不認真自習,每人次扣10分。

8、課後追逐打鬧,每人次扣3分。

9、抽煙、喝酒、參與賭博、參加幫派等,每人次扣30分。

10、攜帶管制刀具或其它危險物品進校,每人次扣30分。

11、打架,每人次扣10分。

12、打擊報復量化管理人員,每人次扣10分。

13、不按要求穿校服,每次扣5分。

衞生:

1、不聽從衞生委員或室長的安排,每次扣5分。

2、勞動遲到、早退,每次扣2分。

4、勞動缺席,每次扣5分,其他參加勞動人員分別加1分。

5、參加勞動時動作懶散,扣3分。

6、勞動任務完成得差,每人扣2分。

7、隨意丟垃圾,每次扣2分。

活動:

1、無故不出操、不參加升旗儀式,每次扣2分。

2、做操不認真,每次扣2分。

3、參加集會不遵守紀律,每次扣3分。

4、集體活動無故不參加,每人次扣5分。

5、參加活動時不聽從指揮,每人次扣3分。

8、參加活動時要有大局觀念,要有公德意識,凡損壞班級形象,扣3分。

補充説明:

1、“修養板塊”量化由班長高凌霄同學負責;“學習板塊”量化由學習委員張國鵬及各科科代表負責;“紀律板塊”量化由值班班長負責;“衞生板塊”量化由衞生委員張亞軍同學負責;“活動板塊”量化由體育委員張博文之同學負責。負責人應本着為班級負責,為同學負責的精神,立足於事實,認真作好記錄。

2、本量化管理細則於 x年9月9日起執行。

國中班級管理細則 篇3

為規範財務管理,切實把經費收好、管好、用好,根據相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經的方針、政策、制度,確保各項財務收支業務合理、合法、合規。

2.真實、準確和完整地反映財務收支情況,按月編制財務報表,按規定期限報送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和財政部門,並接受監督和檢查。

3.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各項專用資金,繳納各種税金和有關費用。

4.按規定使用各種票據,嚴禁使用“白條憑證”和假髮票。

5.不屬於本單位的經濟往來,不得在本單位的銀行賬户開支。不準租借銀行賬户、支票、公章和代開發票。

6.嚴格執行現金庫存限額,現金使用範圍,現金髮放手續的規定,不得賬外設賬。

7.本單位的現金收付,除發給職工的工資、津貼、勞酬費、請保留此標記獎勵費、差旅費以及支票起點以下的零星現金支付外,其他一切經濟往來,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不得直接以現金支付。

8.嚴格現金收付手續,堅持“賬錢分管”的原則,指定專職或兼職出納人員辦理。建立現金日記賬,逐筆登記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9.按照國家規定配備具有崗位證書的專職或兼職財務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或出納人員調動工作因故離職的,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好交接手續前,不得離職。

10.財務專用章應由專人保管,個人印章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11.嚴格憑證審批手續,報銷憑證須由經辦人簽字或蓋章,經領導審批後方可報銷,重大開支須報董事會討論決定。

12.加強會計檔案管理,對本單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由會計人員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檔案清冊。

國中班級管理細則 篇4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採購、使用、保管和報廢等管理,保證公司資產安全和完整,充分發揮資產使用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三條根據資產的價值和使用年限,分為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兩類。

1、固定資產:單位價值20xx元以上(含20xx元),或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有形資產。

2、低值易耗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下(不含20xx元)的各種用具物品和辦公用品等,並且使用期限1年以下。

第四條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對公司資產的實物管理,公司財務部負責對公司資產的價值管理,使用部門負責對公司資產的使用管理。

第五條綜合管理部設資產管理員崗位,負責對公司資產的全面統一管理,按部門建立資產管理台賬,對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分設帳薄進行管理,資產使用部門要同步建立使用台帳,各部門必須設立一名兼職的資產管理員負責對本部門使用資產進行登記,綜合部資產管理員要定期會同相關部門對公司資產進行盤點。

第六條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購置:各部門提出採購要求,報綜合部(資產管理員)審核,綜合部根據現有資產情況及消耗標準,判斷是否同意購置或直接從其它部門調撥並加註意見,如需採購,報相關領導審核批准後,由物資採供部或綜合管理部採購人員採購。

第七條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驗收:採購的資產由採供部和綜合管理部依據<物品採購申請表>聯合驗收,詳細核對品名、規格、數量、金額,仔細檢查商品質量,對驗收合格的物品填寫<入庫單>,記入庫存;對驗收不合格的物品須及時通知採購人員調換,否則不予入庫。

第八條固定資產的發放:發放固定資產時,須經相關人員和行政副總審批簽字後辦理,領用人必須在<出庫單>中籤字確認。使用過程中因保管不善或其它人為因素造成固定資產遺失、失竊或損壞的,必須按規定賠償。

第九條低值易耗品的發放:發放低值易耗品時,綜合管理部根據現有資產情況及消耗標準確認是否超標並加註意見,領用人和資產管理部門負責人須分別在<出庫單>中籤字確認。

第十條辦公資產使用人離職時,須將辦公資產移交或歸還所用辦公資產,經相關部門負責人核實、確認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的登記與轉移:綜合管理部負責核查、統計各部門的固定資產,明確部門使用管理責任。綜合管理部資產管理員應根據<固定資產出庫單>及時登記資產管理台帳。部門固定資產出現遺失、損毀的應由使用部門填寫<固定資產處置申請單>經總經理辦公會及相關領導審批後,及時更新固定資產管理台帳;固定資產公司內部調撥轉移的,須填寫<固定資產內部轉移通知單>經轉出、轉入部門相關人員及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後方可轉移。

第十二條低值易耗品的登記:綜合部資產管理員依據<低耗品出庫單>,分設部門台帳進行登記。

第十三條固定資產的報廢:固定資產經專業人員確認已無法維修或維修費用超過資產原值時,由使用部門申請報廢,總經理辦公會研究同意後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四條低值易耗品的報廢:經使用部門負責人同意,綜合管理部經理審批後報廢。

第十五條資產的盤點、檢查

1、各部門資產管理人員負責本部門資產的自查和盤點,並將清查盤點情況報綜合管理部。

2、綜合管理部負責資產的登記、檢查及日常監督管理工作,不定期抽查各部門的資產管理情況。

3、每季度末,綜合管理部會同財務部對各部門資產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及盤點,並出具書面報告。對各部門盤盈盤虧的資產,找出原因及責任人,報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後處理。如屬管理不善等人為因素造成,將追究當事人和管理者的責任,並視具體情況賠償損失。

第十六條資產交接

1、資產管理人員進行工作交接時,須保證賬目與實物相符,並由部門負責人審核批准。

2、部門負責人新到崗時須對到崗部門固定資產進行確認。

第十七條未盡事宜根據物資管理和財務管理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本制度從20xx年十月一日起執行。

國中班級管理細則 篇5

第一節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集財務票據的管理,堵塞漏洞,保證公司資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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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財務票據包括普通發票、增值税專用發票、銀行結算票據、收款收據及其他財務票據。

第二節 發票的管理職責

第三條 財務部為發票的管理部門,財務部門須指定票據經辦人,負責發票的領購、保管、使用。發票、收據分別由銷售部、財務部開出,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第三節 發票的日常管理

第四條 財務部門視經營情況向税務機關提出領購申請,及時購買發票。

第五條 發票經管人員人發生變動,須與接管人員辦理工作交接,交接內容包括未用發票、已用發票存根、發票登記簿等所有相關材料。必要時,應對發票管理狀態做出説明。

第六條 發票經管人員設立專門登記簿登記發票的領、用、存情況,並定期與庫存核對相符。

第七條 發票領購入庫,應履行嚴格的驗收手續。

第八條 發票應保管於公司保險櫃(箱)內,與發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及其他財務印章分開保管。

第九條 空白髮票不得加蓋發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或收款專用章保管;禁止攜帶已簽章空白髮票外出,尤其是增值税專用發票。特殊情況確須攜帶外出的,應報請財務總監和總經理批准,並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條 已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管五年,保管期滿,財務部和税務機關查驗後銷燬,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銷燬;未使用的發票,在税務機關更換髮票樣式及其他格式時,按税務機關要求進行核銷

第四節 監督與檢查

第十一條 監督檢查權由財務部財務總監行使。

第十二條 監督與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授權審批是否符合制度規定;

(二)相關的票據是否真實合法。

第五節 附 則

第十三條 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制度自執行董事批准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