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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協議書3篇

欄目: 協議書 / 發佈於: / 人氣:2.42W
本文目錄2019畢業協議書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填寫規定本專科畢業生暫緩就業協議書範文

編號: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

畢業協議書3篇

畢業研究生

用人單位

培養單位

國家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製表籤 約 須 知

根據國家規定,畢業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生)就業實行在國家就業方針、政策指導下,一定範圍內“雙向選擇”的辦法。為規範“雙向選擇”活動各方責任,特制訂本協議書。

①按國家規定招收的畢業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生)必須使用本協議書,參加培養單位或主管畢業生就業部門組織的“雙向選擇”活動。

②簽約各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教委有關畢業研究生就業的規定。

③簽約各方必須如實介紹各自的情況,履行協議,信守諾言。

畢業研究生(甲方 )姓

名性 別出生年月專

業學 制學位類別培養方式 統招統分結業方式 畢業政治面貌畢業時間生源地區身體狀況 婚 否家庭所在地

(已婚填配偶)用人單位(乙方 )單位名稱隸屬部門單位地址聯 系 人郵政編碼聯繫電話使用安排意圖:檔案轉寄詳細地址:培養單位名稱(丙方) 中國科學院近代物理研究所聯繫人及電話 華明漪 0931-4969231經甲、乙、丙、三方協商,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甲方已如實向乙方介紹情況,願意到乙方工作。服從乙方工作安排。

二、乙方已如實向甲方介紹情況,經瞭解,同意接收甲方,並負責按有關規定辦理接收手續。

三、丙方經審議,同意甲方到乙方工作.負責列入就業建議計劃和派遣。

四、所有未盡事宜及甲、乙、丙三方的其他承諾應在備註欄中明確説明,並視為本協議書一部分。

五、三方中有一方要變動協議,需提前一個月徵得另外兩方同意,並按違約有關規定處理。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複印件無效。甲方

畢業研究生籤乙方:丙方:

培養單位簽章用人單位人事部門

簽章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

簽章

年 月 日

負責人: (公章)

年 月 日

負責人: (公章)

年 月 日

負責人: (公章)

年 月 日備註:

如畢業生未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本人情況,因個人行為與乙方發生的糾紛,由畢業生本人與乙方協商解決,責任由畢業生本人承擔。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填寫規定2019畢業協議書(2) | 返回目錄

一、協議書的領取與簽訂

具體程序:

1、經過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雙方達成就業意向後,用人單位填寫或出具錄用函(錄用證明函件);

2、畢業生憑錄用函向班主任/隊長領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班主任/隊長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領取登記表》上登記;

3、畢業生與用人單位一起協商、填寫《協議書》,並各自籤蓋章,《協議書》即生效;

4、畢業生或用人單位將《協議書》先送到班主任/隊長處簽名,再送至學院學生處和就業辦鑑證蓋章,登記並編制就業方案;

5、《協議書》一式三聯,蓋章完成後,用人單位、畢業生、學院就業辦各執一聯。

有關規定:

1、一名畢業生原則上只能領取一份《協議書》;

2、《協議書》為雙方協議,在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籤蓋章後即生效,不論學院就業辦蓋章與否。如要變更,畢業生一定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取得書面同意函,才能到學院就業辦辦理手續,重新領榷協議書》;

3、如果用人單位已簽章,畢業生未籤而改變主意不想再繼續簽約,需由用人單位出具相關的證明、新單位接受函(或經確認有新接受單位)、本人申請和原《協議書》,方可到學院就業辦辦理更換《協議書》的手續;解約後暫未找到新接受單位的,暫不給換新的協議書;

4、考取本科插班生和公務員類單位的畢業生不得領榷協議書》。如果已和用人單位簽訂協議,需與用人單位解除協議,並在學院就業辦登記備案,方可辦理升學等手續;

5、畢業生簽約前必須向用人單位如實説明有無參加專插本考試或考研,如有,應協商好錄取後就業協議解除的辦法。簽約前已錄取並決定就的畢業生原則上不發放《協議書》。錄取前已與單位簽約的畢業生辦理解除就業協議後,必須通知畢業班班主任/隊長和就業辦老師;

6、如果畢業生遺失或損壞《協議書》,必須提出申請並經班主任/隊長核准後到就業辦辦理補發手續。

二、填寫《協議書》注意事項

1)甲方(用人單位)填寫項目

1“用人單位”要與單位公章一致,不要簡寫、誤寫或寫別名;

2“用人單位性質”填寫單位的性質或經濟類型,如獨資、合資、國有、私營等;

3“用人單位電話”填寫人事部門的電話;

4“單位機構代碼”即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法人代表,凡獨立法人單位都有此代碼。外企辦事處無此代碼者,可委託中介機構辦理錄用手續;

5“檔案接受(單位名稱、郵政編碼、詳細地址)”請填寫清楚用人單位的人事檔案接收單位的全稱和詳細地址,用於學校郵寄畢業生檔案材料。有人事檔案保管權的單位可寫單位地址,無人事檔案保管權的單位應填寫其委託保管檔案的地址,如某人才市嘗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2)乙方(畢業生)填寫項目

1“專業”務必填寫準確、規範、統一的專業名稱,應為入學時的專業名稱,不得誤寫、簡寫,如“刑事偵查專業”不要寫成“刑偵”,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2“生源地”填寫為“**省**市”。(生源地為畢業生入讀廣東警官學院前常駐户口所在地);

3“學歷”填寫為“大學專科”或“大學本科”;

4“家庭住址”填寫父母居住地地址;

5“落户地址”填寫畢業生在畢業後户口將遷往的地址;廣州生源直接填寫家庭户口所在地地址。畢業生簽約廣州工作單位的,也要直接填寫廣州市户口所在地的地址(如:廣州市**路**號)。

3)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條款填寫注意事項

1“服務期、見習期”等條款必須明確填寫;

2“各項福利、違約金”等最好註明多少,若不註明,易引起糾紛;

3甲乙雙方可就有關事項協商達成附加條款,如畢業生就讀本科插班生、畢業生未獲畢業證等或用人單位有何特殊體檢要求等均可在《協議書》中補充説明。

本專科畢業生暫緩就業協議書範文2019畢業協議書(3) | 返回目錄

甲方: (省/市)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乙方:

丙方: (畢業生畢業學校就業管理部門)

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以下簡稱甲方)是 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 (以下簡稱乙方)於 年 月畢業於 (院校) 專業,是 省 市 縣(市、區)生源。甲方與乙方和丙方(畢業生畢業學校就業管理部門)根據教育部及 省(市)關於高校畢業生可申請暫緩兩年就業的有關規定及乙方的申請,就乙方暫緩兩年就業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暫緩就業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的檔案委託甲方保管,乙方須將有效聯繫地址及電話通知甲方;乙方的户口(入學時户口未遷入學校的按有關規定辦理)及黨團關係及材料按規定保留在丙方,丙方負責提供用人單位所需乙方在校期間或在暫緩就業期間行為表現等鑑定材料。

三、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應每月一次向丙方所在院系彙報有關情況,黨員要交思想彙報,參加組織生活。乙方可以參加丙方舉辦的各種類型的招聘活動,獲取用人單位的需求信息,與用人單位進行雙向選擇,以及獲取丙方提供有關就業的其他服務。

四、暫緩就業期限內,如乙方需要升學(出國留學除外)或報考公務員時,甲方負責為乙方出具與升學有關的和報考公務員有關的證明,乙方須持本協議書及畢業證到甲方辦理;如乙方需辦理《失業證》、《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或申請出國留學等手續,必須終止本協議,將檔案、户口及其關係轉回生源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由生源地按相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回生源地就業的,憑本協議書到甲方辦理派遣手續;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實就業單位的,憑本協議及當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接收證明到甲方辦理派遣手續。

六、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實單位或回生源地就業經批准辦理了派遣手續的,憑報到證及本協議書到甲方辦理檔案轉遞手續。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將乙方檔案交由機要部門轉遞(特殊情況除外),如乙方未交回轉遞資料而造成檔案轉遞延誤,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七、暫緩就業期限屆滿時,如乙方尚未落實就業單位,必須在暫緩期限屆滿後的十天內,到甲方辦理派遣回生源地和檔案轉遞迴生源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手續,併到丙方辦理户口遷出及黨、團組織關係轉出手續。若協議到期時乙方不辦理,甲方有權將檔案轉回乙方生源地地級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並將報到證交由丙方,由丙方連同户口、黨團關係一併寄回生源地,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八、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法規法紀,如果乙方有違法違紀以及民事糾紛、勞務糾紛、債權債務糾紛等,所引起的法律責任及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丙方無關。乙方被勞動教養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甲方有權取消其暫緩就業資格,將乙方檔案轉回生源地級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户口關係和黨組織關係及材料按本協議第七條中關於未落實單位畢業生的規定辦理。暫緩就業期間,醫療費用、人身意外傷害費用由乙方個人承擔。

九、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委託丙方簽署,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協議書自丙方將本協議書及乙方檔案在規定時間內移交給甲方之日起生效(檔案未到甲方,此協議無效)。

甲方簽章: 丙方簽章: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家庭地址: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範本畢業協議書(4) | 返回目錄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培養單位:________________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 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 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籤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繫人及電話: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

檔案:_________________

接收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

畢業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學院:_________________ 專業: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 學位類別: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 培養方式:______________

生源地:_______________ 婚姻狀況: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畢業生工作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畢業生户口遷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是否簽訂:__________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核准後成立

雙方商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面試網 )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_____________。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XX元。違約方應徵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籤蓋章後方可解除協議。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意見:___________ 用人單位意見:_______________

籤:_________________ 籤: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意見:_______

籤、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畢業生推薦就業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為了全面貫徹教育部關於以社會需求為培養目標,以就業為導向的辦學方針,建立“需求、培養、實訓、就業”的教學模式,使畢業生能夠學以致用,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 甲方應履行的職責

1、根據乙方提供的入學材料,到省教育廳辦理正式錄取手續,負責學生畢業證及就業報到證的辦理工作。

2、按國家教育部規定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及用人單位的實際需求進行教學,保質保量地完成各學科的教學任務。

3、學生畢業後負責推薦就業,併為每位學生至少提供一個就業崗位。

4、負責畢業生崗前培訓工作。

5、負責推薦就業的專業包括我院XX年招生的各個高職專業。

二、乙方應履行的職責

1、學生必須修滿規定的學時。

2、在校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規章制度,刻苦學習,成績必須達到合格以上。

3、學生必須向學院提供真實、有效的入學錄取材料。

4、學生在校期間必須配合學院進行上崗培訓及推薦就業。

三、如果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負責安置工作。

1、在校期間不認真學習,所學課程成績有不合格的,不能按時取得畢業證者。

2、不按時交納學費或經學院允許緩交,但在畢業前仍未交齊全部學費者。

3、在校期間受到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者。

4、畢業後自行就業者。

5、無正當理由,出於個人好惡,不服從推薦就業者。

四、其它規定

1、如發生協議條款之外的事情,由雙方協商解決。

2、十八週歲以下的學生必須由監護人籤。

3、本協議一式兩份,學院和學生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學生)

法定代表人(蓋章) 監護人: (家長)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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