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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文明交通倡議書(通用24篇)

欄目: 倡議書 / 發佈於: / 人氣:1.4W

關於文明交通倡議書 篇1

廣大市民及駕駛員朋友們:

關於文明交通倡議書(通用24篇)

為深化創建文明城市,切實增強公民文明交通意識,全力打造安全、和諧的出行環境,着力糾正各類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進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我們向全體市民發出如下倡議:

一是積極倡導“七大文明交通行為”。即大力倡導機動車禮讓斑馬線、機動車按序排隊通行、機動車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車燈。行人、非機動車各行其道、橫過馬路遵守交通信號、不翻越護欄等文明交通行為。

二是機動車駕駛員自覺摒棄“七大交通陋習”。1、違反信號燈規定的行為,違反了《法》第38條、《條例》第38、40、41、42、43條,根據《法》第90條,罰款200元記6分。2、機動車隨意變更車道,因隨意變更車道而影響其它正常行駛的機動車行駛的,違反了《條例》第44條第2款,根據《法》第90條,處罰款100元。3、違反禁止標線(即駕駛機動車壓黃實線、白實線等),違反了《法》第38條,根據《法》第90條,處罰款200元記3分。4、違法停車(逆向停車、佔用人行道、盲道),違反了《法》第56條第1款、《條例》第63條、《辦法》第49條第1款,根據《法》第93條第2款、《辦法》第71條的規定,處罰款100元。5、開車打手機,違反了《條例》第62條第3項,根據《法》第90條,罰款50元扣2分。6、不繫安全帶,違反了《法》第51條,根據《法》第90條,罰款50元。7、駕乘摩托車未戴頭盔,違反了《法》第51條,根據《法》第90條,罰款50元扣2分。

三是堅決抵制非機動車及行人“七類交通陋習”。1、堅決抵制非機動車逆向行駛,違反了《法》第35條,根據《法》第89條,罰款20元。2、非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通行,違反了《法》第38條、《條例》第38條、40條、41條、42條、43條,根據《法》第89條,罰款20元。3、非機動車違反規定使用其他車輛專用車道的,違反了《法》第37條,根據《法》第89條,罰款50元。4、非機動車遇停止信號時,未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違反了《條例》第68條第4項,根據《法》第89條,罰款20元。5、行人違反交通信號通行的,違反了《法》第38條、第62條、《條例》第38條第2款、39條、43條,根據《法》第89條,口頭警告。6、行人橫過道路未走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的,違反了《法》第62條、《條例》第75條,《法》第89條,罰款20元。7、行人跨越道路隔離設施的,違反了《法》第63條、《辦法》第58條第2項,根據《法》第89條,罰款20元。

市民朋友們讓我們一起攜起手來,共同維護安全、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為了我市道路交通更加和諧、有序、暢通,請您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為創建文明城市做出積極的貢獻!

注:本文中《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簡稱,《條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簡稱,《辦法》為《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的簡稱。

關於文明交通倡議書 篇2

尊敬的市民朋友們:

“文明交通出行”是城市形象的名片、城市文明的標誌。“文明交通出行”不僅能反映出一個城市的文明程度,更是市民文明素質的體現。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責任與義務,我們理應成為“文明交通出行”的宣傳者、參與者、推動者、踐行者和垂範者。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升城市形象與市民生活品質,切實增強公民“文明交通出行”意識,全力打造安全、和諧的出行環境,縣文明辦向全縣市民朋友倡議:

一、爭做“文明交通出行”的宣傳者

崇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服務精神,踴躍加入“文明交通出行”志願者服務行列,積極參與“文明交通出行”公益活動,主動勸阻與“文明交通出行”不協調的各種行為,促進文明和諧交通建設。

二、爭做“文明交通出行”的參與者

自覺學習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識,不斷提高文明交通意識。大力倡導機動車禮讓斑馬線,機動車按序排隊通行,機動車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車燈,行人和非機動車各行其道,行人和非機動車過街遵守信號等文明交通行為。

三、爭做“文明交通出行”的推動者

自覺摒棄機動車隨意變更車道、佔用應急車道、開車不繫安全帶、行人過街闖紅燈、跨越隔離設施等交通陋習,自覺養成文明出行的良好習慣,全力打造人人蔘與文明交通、處處彰顯交通文明的良好氛圍。

四、爭做“文明交通出行”的踐行者

堅決抵制酒後開車、疲勞駕駛、超速行駛、闖紅燈、強行超車、超員超載等危險駕駛行為,做到文明候車、文明乘車、文明開車、文明停車。積極營造遵章守紀、相互禮讓的文明社會風尚,共同維護有序、安全、暢通的交通環境。

五、爭做“文明交通出行”的垂範者。

以身作則,文明行路、文明駕(騎)車、文明乘車,遵守交通規則,不逆向行駛,不闖紅燈,不亂穿馬路,不翻越護欄,自覺服從警察同志和協勤人員的指揮,做良好道德風尚的垂範者。

全縣的市民朋友們,文明交通一小步,社會進步一大步,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從現在做起,從自我做起,從小事做起,做文明人、行文明路、開文明車,共同維護安全、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努力營造“車讓人讓出文明,人讓車讓出安全,車讓車讓出秩序”的文明交通風尚,為建設“平安新絳、和諧新絳、美麗新絳”作出積極的貢獻。

新絳縣文明辦

2019年8月22日

關於文明交通倡議書 篇3

市民朋友們:

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的標誌、是廣大市民幸福生活的和諧音符。文明交通不僅能反映出一個城市的文明程度,更能折射出廣大交通參與者的文明素質。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在全社會倡導文明交通新風,摒棄不文明交通陋習,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為深化“開展學習雷鋒好榜樣萬名志願者集中行動”,切實增強公民文明交通意識,努力打造安全和諧的出行環境,着力糾正各類違反交通法規的現象,進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決定在城區實施“文明交通行動”。因此,我們向廣大交通參與者倡議:

一、做一個文明交通的參與者。認真學習宣傳和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強文明交通意識。積極開展“車讓車、車讓人、人讓車、人讓人”的“四讓”活動,不闖紅燈、不亂穿馬路、諒解寬容、文明禮讓;

二、做一個文明的駕駛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不無證駕駛,不酒後開車和疲勞駕駛,不亂停亂放,不爭道搶行,不違規使用遠光燈,保持行車車距,不開鬥氣車。

三、做一個文明的行路人。行人走人行道,過馬路走人行橫道,不翻越交通隔離設施,非機動車不佔用機動車道,不逆向行駛。

四、做一個文明交通志願者。積極參加文明交通公益活動,隨時提醒身邊的親友,樹立文明交通意識,注意交通安全,勸導交通違法者,糾正不文明交通行為,做文明交通的倡導者,實踐者。

交通中有你、有我、有他,有我們共同參與,交通文明需要你、需要我、需要他,需要我們共同營造!讓我們攜起手來,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文明出行,我行你行,讓沭陽明天更文明、更有序、更和諧!

倡議人:

時間:X年XX月XX日

關於文明交通倡議書 篇4

廣大駕駛員和市民朋友們:

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的窗口,是文明城市的重要標誌。隨着我市創建省級文明城市、生態園林城市、環保模範城市和國家衞生城市、森林城市的全面持續推進,我們的城市變得越來越美,市民文明素養有了顯著提升,為了進一步優化我市文明友善的人文環境,進一步展示韓城文明和諧的城市形象,我們還要從文明交通做起,做文明人、行文明路、開文明車,共同營造安全、暢通、文明、和諧的交通環境。而《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明確規定,機動車行經斑馬線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行時,應當停車讓行。為此我們倡議:

斑馬線前車讓人,減速慢行,禮讓行人,文明出行,讓交通更通暢,讓一讓,心寬路暢。

(一)如果您是公務車駕駛員,請您自覺維護政府形象,在您駕駛公務車輛時,斑馬線前,主動減速禮讓,為廣大市民做好表率。

(二)如果您是公交車、出租車駕駛員,請您發揮窗口行業的示範作用,文明行車,帶頭減速禮讓,做文明出行的排頭兵。

(三)如果您是私家車駕駛員,請您行經斑馬線或遇行人通過道路時,主動減速,停車禮讓,爭做文明出行的踐行者。

(四)如果您是非機動車駕駛員,請您遵守交通信號,駕車不駛入機動車道,行經斑馬線時,主動減速,禮讓行人,不爭道搶行,做文明出行的參與者。

(五)如果您是行人,請您在通過路口或人行橫道時,遵守交通信號並走斑馬線,遇機動車在斑馬線前停車禮讓時,請抓緊時間快速通過,做文明交通的推動者。

(六)如果您是志願者,請您積極參與我們的“車讓人”志願勸導行動,宣傳禮讓相關知識,引導駕駛員主動禮讓,引導行人通行斑馬線,做文明交通的傳播者。

文明之行,始於足下。車讓人,讓出的是安全、是和諧、是關愛、是温暖,是對生命的負責,更是對社會的負責。讓我們相互理解和支持,把每一次道路上的相遇都變成文明的禮遇。

關於文明交通倡議書 篇5

廣大市民、志願者朋友們:

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呼喚文明市民。近年來,隨着蒙城精神文明建設深入開展,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識不斷增強,文明出行習慣逐漸養成。然而,當我們充分享受城區交通治堵成果的同時,在城市主幹道和交通路口,行人亂跑、亂穿,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亂行、亂停等不文明現象仍比較突出,增加了交通事故隱患,影響了交通暢通,影響了城市形象。

讓城市更美麗、讓蒙城更文明,是全體蒙城市民的共同心願。為進一步引導市民形成適應時代需求的精神風貌和行為規範,提升城市形象與市民生活品質,彰顯幸福蒙城的文明風采,我們向全體市民和志願者朋友發出如下倡議:

開文明車,踐行文明交通行為。自覺養成“按燈停走、按道行駛、按線通行、按位停放、按章駕乘、按規處罰”的交通習慣,服從交警指揮,踐行交通法規,不爭道、搶道、佔道,不亂停亂放、亂掉頭,不闖紅燈,不開“霸王”車;杜絕酒後駕駛、疲勞駕駛;保持安全行車車距,繫好安全帶,文明禮讓斑馬線;在行駛中不撥打、接聽手機,不向車外拋灑物品,不污染和破壞道路路面。

行文明路,倡樹文明交通風尚。行路時不闖紅燈、不亂穿馬路、不在機動車道內行走,不翻越交通隔離設施;騎乘非機動車不上機動車道行駛,不違反交通信號指示通行,不妨礙機動車正常通行,不在禁行區騎乘電動自行車,自覺監督和推進文明交通環境的建設。

做文明人,爭當文明交通使者。積極參與文明交通志願服務,主動勸阻不文明交通行為,經常引導和提醒家人、朋友以模範遵守交通法規為榮,以不遵守交通法規為恥;愛護交通安全設施, 注意交通安全;自覺排隊上下車,在公交車上主動為老、弱、病、殘、孕和帶小孩的

交通文明關乎着每一個人的生活,交通安全維繫着每一個家庭的幸福。讓我們立即行動起來,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自覺告別交通陋習,爭做文明有禮市民,共創安全、暢通、和諧、文明的交通環境。

我們向您們發出邀請,加入青年志願服務隊,讓我們一起參加志願服務吧!

關於文明交通倡議書 篇6

文明交通倡議書

尊敬的朋友們:

文明交通,人人有責!!

文明交通是每個城市的明信片,人民羣眾幸福生活的本質需求。文明交通不僅能反映出一個城市的文明程度,更能折射出廣大交通參與者的文明素質。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在全社會倡導文明交通新風,摒棄不文明交通陋習,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責任與義務,我們理應成為文明交通的實踐者、參與者、支持者。我們向廣大市民倡議:

行文明路。行人不闖紅燈、不亂穿馬路、不在車行道上候車和行走、不在十字路口打車、不翻越交通隔離欄、不違反交通信號指示通行、不與非機動車爭道和不妨礙機動車正常通行。

做文明人。自覺做到文明候車、乘車、開車、停車。文明禮讓,從我做起,人讓車,讓出一份安全歸家:車讓人,讓出一份文明駕駛;車讓車,讓出一份平安秩序;人讓人,讓出一份交通友愛。關愛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做文明交通的倡導者和守護者,積極參與文明交通宣傳,引導和提醒家人、朋友注意交通安全。

開文明車。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斑馬線上不爭誰先,紅綠燈前不搶一秒;不違法停車、不逆行、不亂鳴笛、不向車外拋物,不超速、不超載、不搶道;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安全行駛。

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營造和諧交通環境,讓我們自覺做到:文明出行你我他,交通環境靠大家!和諧美好交通路,文明城市齊共享。

關於文明交通倡議書 篇7

尊敬的家長:

您好!

孩子的安全牽動着每位家長的心絃,保護孩子安全是學校領導、老師、家長的首要責任。在學校和家長們不懈的努力下,校門口上、下學秩序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依然出現一些問題,有待改進。每天早晨和傍晚,我們都能看到接送孩子的電瓶車、摩托車隨意停放、調頭,堵住了孩子的生命通道;家長、孩子隨意穿越馬路;尤其是有些家長沒到指定位置接孩子;這樣就帶來了很多潛在的安全隱患,造成校門口道路交通堵塞。為了消除孩子們上學、放學安全隱患,以及非機動車亂停、亂放出現的擁堵問題,我們特發出此倡議,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

認真學習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遵守交通規則,加強安全意識,樹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駕駛車輛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自覺配合護學崗的交警、校門口值勤老師做好規範行車,停車;

接送孩子放學時,私家車、電動車、摩托車請停在學校規定位置,不給校門口增加交通壓力,學校周邊三十米處不允許停放電動車、摩托車,不堵孩子的生命通道,降低安全風險;

接送孩子的電動車、摩托車不在校門口調頭;機動車不在馬路中間隨意停車或讓孩子上、下車。

孩子的安全,需要我們為他們護航!有序合理的停車只是舉手之勞的事情,或許只是一個習慣而已,但是卻能影響一個孩子的安全和一個家庭的幸福。

家長們,為我們自己和自己的孩子創造一個安全的環境,我們期待您的積極響應與支持!

淮北市實驗國小

關於文明交通倡議書 篇8

廣大市民及駕駛員朋友們:

為深化創建文明城市,切實增強公民文明交通意識,全力打造安全、和諧的出行環境,着力糾正各類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進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我們向全體市民發出如下倡議:

❶積極倡導“七大文明交通行為”

大力倡導機動車禮讓斑馬線

機動車按序排隊通行

機動車有序停放

文明使用車燈

行人、非機動車各行其道

橫過馬路遵守交通信號

不翻越護欄等

❷機動車駕駛員自覺摒棄“七大交通陋習”

違反信號燈規定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38、40、41、42、43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罰款200元記6分。

機動車隨意變更車道,因隨意變更車道而影響其它正常行駛的機動車行駛的,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44條第2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處罰款100元。

違反禁止標線(即駕駛機動車壓黃實線、白實線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處罰款200元記3分。

違法停車(逆向停車、佔用人行道、盲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條第1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3條、《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49條第1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條第2款、《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71條的規定,處罰款100元。

開車打手機,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2條第3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罰款50元扣2分。

不繫安全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罰款50元。

駕乘摩托車未戴頭盔,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罰款50元扣2分。

❸堅決抵制非機動車及行人“七類交通陋習”。

堅決抵制非機動車逆向行駛,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罰款20元。

非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通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38條、40條、41條、42條、43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罰款20元。

非機動車違反規定使用其他車輛專用車道的,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7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罰款50元。

非機動車遇停止信號時,未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8條第4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罰款20元。

行人違反交通信號通行的,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條、第62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38條第2款、39條、43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口頭警告。

行人橫過道路未走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的,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5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罰款20元。

行人跨越道路隔離設施的,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條、《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58條第2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罰款20元。

市民朋友們讓我們一起攜起手來,共同維護安全、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為了我市道路交通更加和諧、有序、暢通,請您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為創建文明城市做出積極的貢獻!

萊州市局交通警察大隊

20__年6月

關於文明交通倡議書 篇9

——致家長和學生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長,親愛的同學們:

您們好!根據上級文件精神要求,近期我區正在開展“美麗桂林·文明城區·清潔校園”暨師生文明素質提升行動,我們竹江國小也正積極開展“小手拉大手,交通文明行”活動。我們在校園內利用主題班隊會、黑板報、講座等多種方式宣傳交通安全。為確保學生的出行安全,請家長配合學校和交警部門,教育引導孩子認真學習交通安全知識,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同時要規範自己的交通行為,以自身的一言一行引導孩子養成良好的交通習慣。在此,我們倡議全校家長、學生做到以下幾點:

1、在道路上行走時,要在人行道內行走或靠路邊行走。不要在道路兩側嬉戲、追逐或長時間逗留,不要突然橫過道路。橫過道路時,必須從人行橫道及其他行人過街設施通過;在通過人行橫道時,也要注意觀察來往車輛,加強自身安全防範。

2、橫過馬路時,請做到紅燈停、綠燈行,不亂穿馬路、跨越隔離欄,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或人行橫道的路口,應注意避讓通行的車輛,在沒有車輛通行的前提下安全通行。 3、乘坐公交車時能自覺排隊、主動禮讓。年滿12週歲才能依法在道路上騎自行車。在道路上騎車時,騎車時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不要與機動車搶道,應在非機動車道或靠路邊平穩行駛,不要在道路上相互追逐、扶身並行或脱把騎車,更不要在路中心或機動車道上騎車。

4、家長要帶頭並教育自己的孩子不乘坐非法營運車輛接送孩子上、放學;在校園周邊行車注意減速慢行,接送孩子時即停即走,不影響交通暢通。不乘坐車況差、改裝車座和超員、超載的車輛。

5、每一名國小生要自覺學習交通安全知識,學會自我保護,並勸告家長文明通行,不酒後駕駛、不超速、不違法超車、不疲勞駕駛、不闖紅燈、不亂停亂放,駕駛和乘坐二輪摩托車時須戴好安全頭盔。

文明交通從我做起,交通的文明需要大家共同建設,文明的交通需要大家共同呵護。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努力,倡導文明交通,告別交通陋習,珍愛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爭做文明交通的宣傳者和實踐者和守護者,讓我們城市更通暢、更安全、更和諧,更加文明!

簽名:

日期:年 月 日

關於文明交通倡議書 篇10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為進一步深化文明創建活動,以實際行動加強我校精神文明建設工作,進一步規範師生“文明交通、文明出行、文明餐桌 ”等方面的行為,不斷增強文明意識,在此,校黨總支向全體師生和家長髮出“三文明”倡議行動,希望大家攜手共做文明行為的先行者、實踐者和倡導者。

一、文明交通

“交通事故猛於虎”,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珍惜自己和他人生命,築牢安全意識,是我們每個人應盡的義務。

(一)倡導“開文明車”即:大力倡導機動車禮讓斑馬線;機動車按序排隊通行;機動車有序停放;正確使用車燈;行人、非機動車各行其道;行人、非機動車過街守信號燈等文明交通行為。

(二)倡導“走文明路”。即:十字路口易闖禍,一慢二看三通過。請告別以下陋習:機動車隨意變更車道;佔用應急車道;開車接打手機;不繫安全帶;駕乘摩托車不戴頭盔;行人過街跨越隔離設施等交通惡習。

(三)“抵制六大危險駕駛行為”。即:酒後駕駛;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闖紅燈;自行超車;超員、超載。

二、文明出行

全社會倡導文明旅遊,提升公民旅遊文明素質,是塑造中國形象、增強國家軟實力的必然要求,是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公民文明素質和全社會文明程度的必然要求。

(一)倡導“十大文明旅遊行為”。即:維護環境衞生;遵守公共秩序;保護生態環境;愛護文物古蹟;愛惜公共設施;低費旅遊;講究以禮待人;注重消防安全;倡導健康娛樂;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二)摒棄“十大旅遊陋習”。即:在文物古蹟上亂寫亂畫;文物古蹟不按規定攝像拍照;集體行動缺乏時間觀念;不守秩序亂插隊;隨時吐痰隨地大小便;污言穢語打架鬥毆;亂扔廢棄物;喧譁吵鬧高聲交談;踐踏草坪亂採花果;污損客房用品損壞公用設施。

三、文明餐桌

一粥一飯,當思來之不易;半絲半縷,恆念物力維艱。希望大家做一個驕傲的“光盤族”,堅決抵制“舌尖上的浪費”。

(一)傳承傳統美德。自覺做到傳承“禮儀之邦”的美德,號召親朋好友踴躍參加到文明餐桌行動中來,積極打造温馨、文明的就餐環境。

(二)倡導綠色消費,理性消費。按需點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做到不剩飯不剩菜,吃不完打包。

(三)倡導文明用餐。自覺遵守公共道德規範,不肆意喧譁,不在禁煙場所吸煙,時刻注意他人的用餐感受;講究用餐衞生,不帶寵物進餐廳,不隨意造成用餐環境污染;低碳環保,使用“公筷公勺”,杜絕使用一次性筷子;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駕車。

(四)講究科學飲食。樹立科學的飲食養生新理念,達成人與食物的和諧,從尋常食物中吃出健康和營養。

老師們、同學們,播種的是一種習慣,收穫的是一種品格。讓我們身體力行,與文明握手、與陋習告別,積極參與到“文明交通、文明出行、文明餐桌”的活動中去,讓道德之樹生根發芽,讓文明之花開滿校園!

20xx年12月24日

關於文明交通倡議書 篇11

廣大市民:

鎮遠是一座文明美麗的古城,交通安全暢通是全縣人民的共同責任,需要你我共同參與。

鎮遠縣城區總面積4.3平方公里,機動車共計36579輛(小型汽車:9853輛,摩托車23458輛,電動車3268輛),這其中還未包含黑車、掛外地車牌號的車輛。城小、路窄、車多、人密是鎮遠縣交通環境的真實概括。為營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諧”的交通環境,創建國家5A級景區,全縣廣大黨員幹部、公務人員應積極響應、自覺踐行、率先垂範,爭做“文明出行”的表率。為此,我們倡議:

一 、做“文明交通”倡導者

機關事業單位和廣大幹部職工做好表率,處處以身作則,做文明行路、文明駕車、文明乘車的好榜樣,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堅決抵制交通陋習,積極帶動和影響身邊人共同推進全縣文明交通秩序建設。

二、做“文明交通”宣傳者

低碳生活無處不在,綠色出行就在身邊,文明出行人人能做到。希望大家提高低碳意識,樹立低碳理念,踐行低碳出行,積極向身邊人宣傳“綠色出行、文明出行”的意義和方式,帶動更多的人蔘與進來,讓文明的機關環境更美好,城市道路更暢通。

三、做“文明交通”實踐者

嚴格做到“八不”規範,即不闖紅燈,不亂穿馬路,不在道路上亂丟東西,不在機動車道上候車,不在十字路口“打的”,不翻越交通隔離設施,不與非機動車、行人搶道,不妨礙汽車正常通行,儘量養成能走不騎,能騎不坐,能坐不開生活習慣。即1公里內步行、3公里內騎自行車、5公里內乘公交的出行方式,減少交通擁堵。

養成文明交通習慣,重在自覺行動。讓我們攜起手來,文明出行,率先垂範,讓文明交通的理念走進千家萬户,讓文明交通成為每一個人的自覺行動。

鎮遠縣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20xx年8月10日

關於文明交通倡議書 篇12

全市機關黨員幹部: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主要領導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指示精神,為黨的和省第十四次黨代會順利召開營造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省廳、省文明辦等部門決定,自今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省開展“創文明交通、治秩序亂象”系列行動,全力打造交通文明示範城市。

在此,我們倡議全市廣大黨員幹部、公務人員帶頭響應,自覺踐行文明交通理念,爭做文明出行的表率。

開文明車。做到酒後不駕車、實線不變道、斑馬線上不爭先、紅綠燈前不搶行、行車道上不亂停的“五不承諾”。

行文明路。做到不闖紅燈、不亂穿馬路、不翻越隔離設施、不在道路上亂丟東西、不在機動車道上候車、不在十字路口“打的”、不與車輛搶道、不在機動車道內行走的“八不規定”。

當文明人。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爭當“文明出行”的宣傳者、踐行者、推動者。

做文明事。自覺參與文明勸導,踴躍認管文明路口、路段,利用空餘時間,引導行人、車輛文明有序出行,制止不文明交通行為。

一路有你,一起同行。

讓我們攜起手來,充分發揮機關幹部和黨員同志的帶頭作用,把文明交通意識、行為傳導給廣大市民,真正把我們金華打造成一個安全暢通、温暖和諧的幸福城市。

市文明辦 市直機關工委 市局

關於文明交通倡議書 篇13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

我們都知道:交通安全,人人有責。在社會高速發展、交通面貌日新月異,道路四通八達,車輛川流不息的今天,道路交通安全對於我們每一個人來説都很重要。近年來,我們平度市的道路建設突飛猛進,交通管理水平穩步上升,但闖紅燈、逆向行駛等一些不文明的交通行為依然存在,與當前全市正在開展的“文明交通我先行”活動極不協調。

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在全社會倡導文明交通新風,摒棄不文明交通陋習,這是我們中國小生義不容辭的責任。作為小小市民的我們,一言一行既折射出個人的修養,也關係到我們平度市的對外形象,我們理應成為文明交通的積極參與者、認真實踐者。

同學們,紅燈短暫而生命長久,為了更好的宣傳交通安全知識,更好的珍視我們的生命,我們一定要把“增強交通安全意識 提高自我保護能力”這一交通安全主題貫穿於我們現實生活的每一天。在此,特向全體同學發出以下倡議:

1、我們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加強自我保護安全意識,樹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當我們徒步行走於人來車往的馬路時,請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不在馬路上嬉戲打鬧,密切注意機動車的行駛情況,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3、當我們穿馬路時,多一份謙讓與耐心,不闖紅燈,走人行橫道,左右觀望一切安全後方可過馬路,絕不能為貪一時之快橫穿馬路或翻越護欄。

4、嚴禁12週歲以下的學生騎自行車。

5、放學後不要在校門口因等人而堵塞交通,有車接送的同學,要在學校規定出接送,並要告訴家長儘量不要因停車而影響同學們的出行。

6、每個同學都要審視自己的交通行為是否做到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是否做到安全出行,把交通行為與自己的生命安全緊密的聯繫在一起。遵章守紀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當我們能做到這一切的時候,我們的社會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

同學們,平安是每個家庭的期盼,預防交通事故是每個公民的責任;重視交通安全,是我們每個人應盡的義務,更是我們每位同學義不容辭的責任。我們要牢固樹立交通安全意識,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掌握交通安全知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讓我們攜起手來呵護這文明之花,珍愛彼此的生命吧!

倡議人:

時間:X年XX月XX日

關於文明交通倡議書 篇14

廣大婦女兒童:

為推動“車讓人,人守規”文明交通行動,全面提升道路交通秩序水平,號召全縣廣大婦女兒童率先垂範,發揮模範帶頭作用,通過自己的行動去影響和帶動身邊的人,共同營造安全、暢通、文明、和諧的交通環境,縣婦聯向全縣婦女兒童發出如下倡議:

一、當您駕駛車輛時,斑馬線前,請主動減速、停車禮讓,按序通行、有序停放,不爭道搶行、不鳴喇叭催促行人,爭做文明出行的排頭兵。

二、當您騎乘時,行經斑馬線時,請提前減速、禮讓行人,遵守交通信號,服從交警指揮,不駛入機動車道,做文明出行的踐行者。

三、當您是行人時,遇機動車在斑馬線前停車禮讓時,請抓緊時間快速通過,不闖紅燈、不亂穿馬路、不在機動車道內行走,做文明出行的推動者。

人人都要做文明交通的宣傳員、傳播者,積極宣傳倡導文明交通行為、環保出行方式,帶動身邊更多人自覺參與到“車讓人 人守規”文明交通行動中來。

廣大婦女兒童們:文明之行,始於足下。車讓人、人守規,遵紀守規,用你我的實際行動踐行公民道德規範。身體力行、率先垂範,用交通文明引領城市文明,讓“車讓人 人守規”成為洛川縣城一道靚麗的風景線!

洛川縣婦女聯合會宣

關於文明交通倡議書 篇15

廣大駕駛員朋友

5月以來,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文明交通“車讓人”主題實踐活動已初見成效,“人怕車”日漸式微,“車讓人”初成風景。為進一步推進文明交通“車讓人”主題實踐活動深入健康發展,在全市形成“車讓人、人守規”,人車和諧相處,文明、安全、快捷、暢通的交通環境,市文明辦、市局交警支隊在此共同倡議:

一、嚴守法律法規底線。守法,是公民基本的義務,是市民文明素質的體現。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行人和乘車人通行規定,遵守交通信號、交通標誌標線,服從交警指揮,聽從志願者引導,做到不闖燈、不搶行。

二、緊繃交通安全之弦。生命大於天,安全重如山。要樹立對自己負責、對家庭負責、對他人負責、對社會負責的意識,過馬路要走斑馬線或走人行天橋、地下通道,不在機動車道上隨意橫穿、斜穿,不翻越欄杆、穿越綠籬,不在道路上“涉險”“冒險”。

三、樹立相互禮讓意識。快捷高效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既需要“車讓人”,也需要“人守規”。行人在享受“車讓人”便利的同時,也應儘可能快速通過斑馬線,不在過斑馬線時玩手機,不追逐打鬧嬉戲,最大限度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

四、踐行共建共享責任。文明交通人人共建,交通文明人人共享。每位市民都要積極行動起來,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關愛城市文明,關注城市交通,遵守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在“車讓人、人守規”行動中共奏城市交通文明的和諧樂章。

關於文明交通倡議書 篇16

廣大駕駛員朋友、市民朋友們:

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的一個窗口。《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條明確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對於車輛在斑馬線前不按規定讓行的,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一律處以100元罰款、記3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39條規定: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對於行人違反交通信號通行的,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規定,處警告或者5-50元罰款。斑馬線前的禮讓,讓出的是安全,是和諧,是關愛,是文明。為此,我們向廣大駕駛員朋友和市民朋友們倡議:

1、斑馬線前車讓人,踐行文明交通行為。倡議廣大駕駛員文明駕駛,樹立良好的守法意識,在斑馬線前堅持做到“三個必須”:必須提前減速,做好讓行準備;當有行人通過斑馬線時,必須停車讓行;當無行人通過斑馬線時,必須低速通過,讓斑馬線真正成為安全的生命線。

2、紅燈亮起人禁行,樹立文明交通風尚。倡議廣大市民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時,走斑馬線,遵守信號燈,紅燈停、綠燈行,不隨意亂穿馬路。當機動車斑馬線前停車讓行時,抓緊時間快速通過。

3、宣傳守法斑馬線,爭當文明交通使者。倡議廣大交通參與者主動加入文明交通的各項活動,積極宣傳交通法規,倡導斑馬線前守法理念,勸阻交通不文明行為,引導廣大市民文明行路、文明行車。

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呼喚文明市民。在此,我們呼籲全體駕駛員朋友和廣大市民,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自覺告別交通陋習,爭做文明有禮的上虞人,共創安全、暢通、和諧、文明的交通環境!

關於文明交通倡議書 篇17

倡議書

特此向廣大市民朋友提出“規範文明交通行為倡議書”▲▲▲

機動車

一、遵守標誌標線、不隨意變更車道、不“加塞”插隊、不違法停放、正確使用遠近光燈;

二、摩托車、電動車要佩戴安全頭盔、靠右行駛;

三、杜絕無牌無證、涉酒涉毒、疲勞、超速、超員超載等危險駕駛行為。

非機動車

不違規載人、不逆行、靠右騎行,不違反交通指示信號,路口等待紅燈不跨越停止線。

行人

一、要走人行道,橫穿道路行走斑馬線,不要貪圖方便翻越、鑽跨、攀爬、穿越交通隔離設施;

二、 不在道路上攔車叫賣、散發物品;設有行人交通信號燈的路口,自覺等待綠燈通行。

創建全國文明城市需要全市上下齊心協力,共同努力,更離不開每一位市民的自覺參與。全體市民朋友要充分發揚主人翁精神,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有序出行,自覺成為規範交通行為的實踐者、支持者和傳播者,共同營造人人規範交通行為的良好氛圍,與警方攜手共創安全、文明、和諧、有序的城市交通環境,為把商丘建設成為現代文明交相輝映的全國文明城市而努力奮鬥!

關於文明交通倡議書 篇18

廣大員工朋友們:

交通是我們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共建文明和諧的交通環境,有賴於廣大員工的共同參與,為了您和他人生命安全,家庭幸福,為了廠區的文明,讓我們一起做到: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和甬道,沒有人行道和甬道的道路,要靠右側路邊行走,過馬路要走斑馬線;

2,多人一起行走時,不要相互追逐、打鬧、嬉戲;

3,行走時要專心,注意周圍情況,不要東張西望、邊走邊看書報、手機或做其他事情;

4,在路面上行走一定要聽從安保執勤人員和黨員協助執勤員的指揮,在沒有執勤人員指揮的路段,要學會避讓機動車輛,不與機動車輛爭道搶行;

5,車間內行走要注意走人行步道,不穿越生產線、過路口要提前確認四周是否安全;

6,要經常檢修自行車,保證車況完好,車閘、車鈴是否靈敏、正常尤其重要;

7,騎自行車要在非機動車道上靠右側行駛,不逆行;轉彎時不搶行猛拐,要提前減慢速度,看清四周情況,已明確手勢示意後再轉彎;

8,騎車時不要雙手撒把,不多人並騎、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鬧;

9,在路面騎行一定要聽從安保執勤人員的指揮,在沒有安保執勤人員指揮的路段,要學會避讓機動車輛,不與機動車輛爭道搶行;

10,車間內禁止騎行,要將自行車停放到指定區域,如停車點在車間請推行。

廣大員工朋友們,文明交通,平安是福,讓我們從自己做起,從現在做起,共同維護安全、有序、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為建設文明廠區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轎車二廠

關於文明交通倡議書 篇19

親愛的同學們及家長:

在今年的省“兩會”上,新一屆省政府將治理城市交通擁堵寫入政府工作報告,並把其列為今年省政府十大為民辦實事之首。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開展為期五年的全省治理城市交通擁堵工程的決策部署,省公安廳決定,從今年3月1日開始到12月31日,在全省開展城市道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行動。我市公安機關積極響應,確定“四路一點”(即:環城南路、昌國路、新橋路、青壘頭路、環城東路與蓬萊路交叉路口)和九類交通違法行為(即:1、車輛、行人闖紅燈;2、酒後駕駛;3、違法停車;4、超速(飈車);5、違反禁令標誌違法掉頭、左轉彎、闖禁行線;6、違法佔用公交站點;7、路口違法穿插排隊車輛;8、行人過路口不走人行橫道;9、非機動車佔用機動車道通行)為今年整治工作重點,為此,我們特向你們發出如下倡議:

行文明路,倡導文明交通風尚。行路時不闖紅燈、不亂穿馬路、不在機動車道內行走,不翻越交通隔離設施;騎乘非機動車不上機動車道行駛,不違反交通信號指示通行,不妨礙機動車正常通行。

開文明車,踐行文明交通行為。自覺養成“按燈停走、按道行駛、按線通行、按位停放”的交通習慣,不爭道、搶道、佔道,不亂停亂放、亂掉頭,不闖紅燈;杜絕酒後駕駛、超速行駛;保持安全行車車距,文明禮讓斑馬線。

做文明人,爭當文明交通表率。家長模範遵守交通法規,做好孩子的表率:主動勸阻不文明交通行為,經常引導和提醒孩子以模範遵守交通法規為榮,以不遵守交通法規為恥。

同學們、家長們,城市交通擁堵是“發展中的煩惱”,治理城市交通擁堵,既需要規劃、建設、市政、公安等多個政府部門協同作戰,更需要社會各界和廣大羣眾的擁護支持和配合參與,交通文明關乎着每一個人的生活,交通安全維繫着每一個家庭的幸福。讓我們自覺告別交通陋習,爭做文明有禮市民,走文明路、開文明車、做文明人,為創造安全、暢通、和諧、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而努力!

XX市定海區教育局

XX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定海大隊

二0一X年三月十三日

關於文明交通倡議書 篇20

親愛的市民朋友們: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城市文明的標誌、廣大人民羣眾幸福生活的和諧音符。為引領全體市民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倡導文明交通新風,摒棄交通陋習,我們向全體市民發出如下倡議:

開文明車,踐行文明交通行為。自覺養成“按燈停走、按道行駛、按線通行、按位停放、按章駕乘、按規處罰”的交通習慣,服從交警指揮,踐行交通法規,不爭道、搶道、佔道,不亂停亂放、亂掉頭,不闖紅燈;杜絕酒後駕駛、疲勞駕駛;保持安全行車車距,繫好安全帶,文明禮讓斑馬線;在行駛中不撥打、接聽手機,不向車外拋撒物品,不污染和破壞道路路面。

行文明路,倡樹文明交通風尚。行路時不闖紅燈、不亂穿馬路、不在機動車道內行走,不翻越交通隔離設施;騎乘非機動車不上機動車道行駛,不違反交通信號指示通行,不妨礙機動車正常通行,不在禁行區騎乘電動自行車,自覺監督和推進文明交通環境的建設。

做文明人,爭當文明交通使者。積極參與文明交通志願服務,大力倡導“綠色出行”,主動勸阻不文明交通行為,經常引導和提醒家人、朋友以模範遵守交通法規為榮,以不遵守交通法規為恥;愛護交通安全設施, 注意交通安全;自覺排隊上下公交車,主動為老、弱、病、殘、孕和帶小孩的乘客讓座;關愛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影響、帶動更多的人遵章守紀、文明出行,讓文明鋪滿我們這個城市的每一寸道路。

市民朋友們,交通文明關乎着每一個人的生活,交通安全維繫着每一個家庭的幸福。讓我們立即行動起來,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自覺告別交通陋習,爭做文明市民,共創安全、暢通、和諧、文明的交通環境,為建設美麗瀏陽、打造幸福家園作出應有貢獻!

關於文明交通倡議書 篇21

廣大市民、志願者朋友們:

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呼喚文明市民。近年來,隨着長沙精神文明建設深入開展,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識不斷增強,文明出行習慣逐漸養成。然而,當我們充分享受城區交通治堵成果的同時,在城市主幹道和交通路口,行人亂跑、亂穿,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亂行、亂停等不文明現象仍比較突出,增加了交通事故隱患,影響了交通暢通,影響了城市形象。

讓城市更美麗、讓星城更文明,是全體長沙市民的共同心願。為進一步引導市民形成適應時代需求的精神風貌和行為規範,提升城市形象與市民生活品質,彰顯幸福長沙的文明風采,我們向全體市民和志願者朋友發出如下倡議:

開文明車,踐行文明交通行為。自覺養成“按燈停走、按道行駛、按線通行、按位停放、按章駕乘、按規處罰”的交通習慣,服從交警指揮,踐行交通法規,不爭道、搶道、佔道,不亂停亂放、亂掉頭,不闖紅燈,不開“霸王”車;杜絕酒後駕駛、疲勞駕駛;保持安全行車車距,繫好安全帶,文明禮讓斑馬線;在行駛中不撥打、接聽手機,不向車外拋灑物品,不污染和破壞道路路面。

行文明路,倡樹文明交通風尚。行路時不闖紅燈、不亂穿馬路、不在機動車道內行走,不翻越交通隔離設施;騎乘非機動車不上機動車道行駛,不違反交通信號指示通行,不妨礙機動車正常通行,不在禁行區騎乘電動自行車,自覺監督和推進文明交通環境的建設。

做文明人,爭當文明交通使者。積極參與文明交通志願服務,主動勸阻不文明交通行為,經常引導和提醒家人、朋友以模範遵守交通法規為榮,以不遵守交通法規為恥;愛護交通安全設施, 注意交通安全;自覺排隊上下車,在公交車上主動為老、弱、病、殘、孕和帶小孩的乘客讓座;關愛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影響、帶動更多的人遵章守紀、文明出行。

交通文明關乎着每一個人的生活,交通安全維繫着每一個家庭的幸福。讓我們立即行動起來,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自覺告別交通陋習,爭做文明有禮市民。

關於文明交通倡議書 篇22

全市各級各類志願服務組織及廣大志願者朋友:

文明交通是一種美德,是一種修養,更是一份責任和擔當。為大力弘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志願精神,積極參與全市文明交通“車讓人”主題實踐活動,西安市志願者聯合會向全市各級各類志願組織及廣大志願者朋友發出倡議:自覺做文明交通“車讓人”行動的踐行者、引領者、傳播者,讓志願者成為城市宣傳和踐行文明交通的主力軍。

一、從我做起,努力成為文明交通“車讓人”活動的踐行者。積極組織參與全市文明交通“車讓人”志願者招募,到交通擁堵路口協助交警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各社區志願服務站行動起來,就近就便集中開展文明交通“車讓人”輔助活動、文明出行勸導和愛心護學活動,積極提供交通安全諮詢、服務和救助,協助交警部門糾正、勸導交通違法行為。在城市公交站點、主要大街及十字路口等設立志願服務崗,幫助廣大市民提高文明出行意識,用實際行動積極參與到全市文明交通“車讓人”主題實踐活動中去。

二、從小事做起,努力成為文明交通“車讓人”活動的引領者。全體志願者要帶頭遵守交通規則,踐行文明交通。自覺把文明出行理念融入日常生活;開車時禮讓行人、禮讓斑馬線,按序通行、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車燈、嚴格遵守信號燈。行路時不闖紅燈、不亂穿馬路、不在機動車道內行走;騎乘時不上機動車道,不妨礙機動車正常行駛,不違反交通信號指示燈;人人都開文明車、走文明路,引領文明風尚,展現全體志願者的文明風采。

三、從現在做起,努力成為文明交通“車讓人”活動的傳播者。每一個志願服務組織和每一位志願者都是城市文明交通的宣傳員、傳播者。積極宣傳倡導文明交通行為,集中開展文明交通“車讓人”主題實踐、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宣傳健康、環保的出行方式,用行動帶動身邊更多的人文明出行,制止和勸導各種交通陋習和不文明行為,引領文明交通良好風尚,帶動身邊更多人自覺參與到文明交通“車讓人”活動中來,讓城市多一路暢通,多一點文明。

廣大志願者朋友們,文明交通一小步,城市文明一大步。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從現在做起,為維護暢通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環境,建設美麗文明西安作出自己最大貢獻。

關於文明交通倡議書 篇23

廣大員工朋友們:

文明創建交通先行,暢通、文明、和諧、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是展示城市形象,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品位的重要標誌。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摒棄不文明交通陋習,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是對我們每位企業員工參與文明交通的基本要求。為了進一步全面提升廣大員工的文明交通水準,我們倡議:

爭做文明交通的踐行者。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自覺踐行文明交通,機動車駕駛人要杜絕闖紅燈、壓線行駛、隨意變道、亂停亂放等交通違法行為,不酒後駕車、不疲勞駕駛、不超速超員,積極倡導遵章守紀、相互禮讓的良好社會風尚。

爭做文明交通的推動者。非機動車和行人要自覺摒棄闖紅燈、走快行車道、逆行、隨意橫穿馬路等交通陋習,積極參與文明交通公益活動,自覺監督和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養成文明出行習慣,樹立文明出行新風。

爭做文明交通的守護者。要共同抵制污損破壞交通安全設施,車窗拋物、車輛沿街灑落、三(四)輪車違規營運、大型車輛闖禁區、店外(佔道)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呵護城市的美麗容顏。

爭做文明交通的示範者。行人出行時不闖紅燈、不亂穿馬路、不在機動車道內行走,過馬路時要走人行橫道,不翻越道路交通隔離設施。駕駛非機動車時不逆向行駛、不闖紅燈、不亂停亂放、路口不越線停車、不違反規定載人載物;駕駛和乘坐摩托車時要戴好安全頭盔,非機動車不違規加裝遮陽雨篷。

爭做文明交通的志願者。積極參加文明交通公益活動,勸導交通違法,糾正不文明交通行為,做文明交通的宣傳者。

關於文明交通倡議書 篇24

廣大市民朋友:

文明交通是人類文明的標誌。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在全社會倡導文明交通新風,摒棄不文明交通陋習,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為進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建設,我市將開展“文明交通遵德守禮”活動。在此,都江堰市文明辦和都江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向廣大市民發出倡議:

一是積極倡導“六大文明交通行為”。即大力倡導機動車禮讓斑馬線、機動車按序排隊通行,機動車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車燈,行人、非機動車各行其道,行人、非機動車過街遵守信號燈指示等文明交通行為。

二是自覺摒棄“六大交通陋習”。即自覺告別機動車隨意變更車道、佔用應急車道、開車打手機、不繫安全帶、駕乘摩托車不戴頭盔、行人過街跨越隔離設施等交通陋習。

三是堅決抵制“六大危險駕駛行為”。即堅決抵制酒後駕駛、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闖紅燈、強行超車,超員、超載等危險駕駛行為。

提高市民文明素質,提升城市對外形象是我們共同的責任和義務,目前都江堰市正在深化文明城市建設,需要你的積極參與和支持配合。

為此,讓我們攜起手來,從現在做起,從自我做起,從小事做起,做文明人、走文明路、開文明車,充分展示我們都江堰人民的文明形象,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做到文明出行,共同維護旅遊城市形象,共建“文明都江堰,平安都江堰,魅力都江堰”!

倡議人: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