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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房屋出租合同協議書(精選19篇)

欄目: 租房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2.17K

東莞房屋出租合同協議書 篇1

甲方:

東莞房屋出租合同協議書(精選19篇)

乙方:

一、乙方租用甲方在峯峯礦區濱河路國泰花苑的辦公樓一層(租用面積為65平方米),進行物業管理。

二、租金租期:經甲乙雙方協商於XX年2月1日至XX年1月31日租給乙方使用,租期為5年,每年租金為1000元,租金為預付上交,協議簽字後預付每年全年租金。在租用期間甲方對乙方租金款五年不變。

三、房屋設施使用保護要求

乙方在租用期間,甲方要求乙方做到:

(1)房屋建築主體不得隨意拆建和改建;

(2)對房屋門窗內裝修格局要保護好,正常使用及時維修完善;

(3)對房屋內設施要正常使用、保管,損壞後及時維修和更換,但不能丟失,丟失的由乙方按樣賠償。

四、租用責任:乙方在租用期間對甲方的所有財產負全部責任,第一是保護,第二是不能發生火災,如出現一切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價格雙方協商,請法律仲裁部門鑑定。甲方對自己的財產有權隨時檢查,並對乙方提出要求,但甲方不干預乙方的經營權。第三,乙方租用期間對經營所發生的一切費用自負,如:水、暖、電等等。第四,乙方在租用期間屬自己增值的物品,由自己保管使用,到期後自己帶走。

五、上述條約雙方共同遵守,互相尊重,互相支持,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具有法律保護權。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房屋出租合同協議書 篇2

甲方:   (出租人)乙方:   (承租人)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部分 房屋概況

第一條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設有房屋它項權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則還應增加:已經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聲明。如果是委託租賃,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與受託人的委託協議書)

第二條 房屋法律概況

1、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人:        ,身份證號碼:              ;

2、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

3、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                  ;

4、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房屋建築面積:                  ;

5、房屋的使用面積:

6、房屋的附屬建築物和歸房屋所有權人使用的設施:

第三條 出租房屋概況(包括從落地址、名稱、用途、間數、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地面、牆壁質量、傢俱設備等)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税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2、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房產證號: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設施 、設備清單

本《設施清單》為(甲方)    同(乙方)   所簽訂的編號為房屋租賃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設備:

一、燃氣管道 [ ] 煤氣罐 [ ]

二、暖氣管道 [ ]

三、熱水管道 [ ]

四、燃氣熱水器 [ ] 型號:

電熱水器 [ ] 型號:

五、空調 [ ] 型號及數量:

六、傢俱 [ ] 型號及數量:

七、電器 [ ] 型號及數量:

八、水錶現數: 電錶現數: 燃氣表現數:

九、裝修狀況:

十、其它設施、設備:

東莞房屋出租合同協議書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青海省西寧市▁▁▁區(縣)▁▁▁▁▁▁▁▁▁▁▁▁▁▁▁▁.

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衞,平房▁▁間,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為▁▁▁▁▁▁▁▁▁▁▁▁▁▁▁▁▁▁▁▁▁▁▁▁▁▁▁,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 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元(大寫:▁▁▁▁▁▁▁▁▁▁▁▁▁▁▁▁元)該房屋租金▁▁▁▁(□年/□月)不變,自第▁▁▁▁(□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

▁▁▁▁▁▁▁▁▁▁▁▁▁▁▁▁▁▁▁▁▁▁▁▁▁▁▁▁▁▁▁▁▁▁▁▁▁.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銀行開立賬户,通過該賬户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元(大寫:▁▁▁▁▁▁▁▁▁▁▁▁▁▁▁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合同終止。

甲方:

乙方:

時間:

東莞房屋出租合同協議書 篇4

出租人(甲方):登記備案:

承租人(乙方):?查詢電話:

年?月?日

根據國家《_____》和《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租賃合同如下:

一、甲方出租給乙方房屋情況表:

房屋坐落

所有權人

房產證號

結構及層數

建築面積

使用面積

房屋用途

抵押權人意見

房內設施

二、該房出租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租金為每月?元,在每月?日前交付。

三、甲方依法出租自有房屋,有收取房租的權利,有依法交納税費、及時養護、維修房屋、保障租户的使用安全的義務。

四、乙方租用甲方的房屋,應每月依期繳交租金,不得拖欠。逾期繳交,由甲方按月租額的?%向乙方加收違約金。乙方同意預付保證金?幣?元給甲方。

五、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對房屋擴建、改建,不得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改變約定用途;乙方不得利用租住房屋從事違法_____、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活動。

六、租賃期間,甲方要求提前終止租賃合同收回房屋自用時,需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如期搬出,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可在本合同第十條商定補償條款。

七、租賃期間,乙方要求提前終止租賃合同退回房屋給甲方時,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雙方可在本合同第十條中商定補償條款。乙方如續租甲方房屋,須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

八、甲方如出售出租的房屋,在同等價格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但在甲方通知後半個月內乙方不作購買表示的,應認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河源市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房管部門各存一份。

十二、本合同必須經當地房管部門登記備案。

甲方簽名蓋章:?乙方簽名蓋章: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呈?批?表?(?)?號

申請人?出?租?人?身份證號碼

承?租?人?身份證號碼

出租房情況?房屋權屬人?房產證號

房屋坐落?租賃面積

承租用途?租賃期限

備案類別?1、簽訂合同?□?2、變更合同?□

租賃雙方當事人具結?租賃雙方當事人就簽訂的房屋租賃(變更)合同,向出租房所在地房管所申請登記備案。出租人和承租人鄭重具結:申請合同登記備案事項是在符合相關法規及如下具體要求的前提下進行的,如有不實、不符,願承擔各自相應的法律責任。

①房屋已取得了產權(或者經營管理權);

②房屋的產權無爭議,產權沒受到限制;

③已取得了房屋共有權人同意(有共有權人的);

④房屋不屬違章建築;

⑤房屋符合安全標準;

⑥已取得抵押權人同意(有抵押的房產);

⑦房屋不屬拆遷的範圍;

⑧承租人符合計劃生育的有關要求。

出租方簽名(蓋章):?承租方簽名(蓋章):

聯繫電話:?年?月?日

聯繫電話:?年?月?日

申請人提交資料?名?稱?證?號

備?注?名?稱?證?號?備?注

受理人意見

受理人員:

年?月?日

所長意見

所?長:

年?月?日?(章)

登記日期?終止日期

東莞房屋出租合同協議書 篇5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房屋租賃安全責任的決定》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位於深圳市______區,房屋____(間)編碼為_______的房屋(以下簡稱租賃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租賃房屋建築面積共_______平方米,建築物總層數_______。

租賃房屋權利人:

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件名稱及號碼:

第二條租賃房屋的單位:

租金按房屋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元(大寫:元)計算,月租金總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元)。

第三條乙方應於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元)。

第四條乙方應於:

□每月日前;

□每季度第個月日前;

□每半年第個月日前;

□每年第個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時,應向乙方開具税務發票。

(上述四種方式雙方應共同選擇一項,並在所選項□內打“√”)

第五條乙方租用租賃房屋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約定之期限不得超過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且不得超過20年,超出部分無效。

第六條租賃房屋用途:。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屋用於其他用途。

第七條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租賃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甲方遲於前款時間交付租賃房屋,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並報本合同登記(備案)機關備案。

第八條交付租賃房屋時,雙方應就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當時狀況、附屬財產等有關情況進行確認,並在附頁中補充列明。

第九條甲方交付租賃房屋時,可向乙方收取個月(不超過三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即人民幣元(大寫:元)。

甲方收取租賃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第十條租賃期間,甲方負責支付租賃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費及基於房屋租賃產生的税款、房屋租賃管理費、費;乙方負責按時支付租賃房屋的水電費、衞生費、房屋(大廈)物業管理費、費等因使用租賃房屋所產生的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甲方應確保交付的租賃房屋及其附屬:053140設施的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

第十二條乙方應合理使用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並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違法行為;對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賃房屋,甲方不得干擾或者妨礙。

第十三條乙方在使用租賃房屋過程中,如非因乙方過錯所致,租賃房屋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進一步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日內進行維修或徑直委託乙方代為維修;乙方無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後不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履行維修義務的,乙方可代為維修。

發生特別緊急情況必須立即進行維修的,乙方應先行代為維修並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上述兩款規定情形下發生的維修費用(包括乙方代為維修及因防止缺陷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乙方未盡上述兩款規定義務,未能及時通知或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該(擴大)部分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租賃房屋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損壞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賠償並及告知甲方。

第十五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租賃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的,應在轉讓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個工作日內給予甲方回覆

租賃房屋轉讓他人的,甲方有責任在簽訂轉讓合同時告知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六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許解除或變更本合同:

(一)發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徵用、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屋;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第十七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一)乙方拖欠租金達天(個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導致甲方損失的各項費用達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賃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結構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六)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屋進行裝修;

(七)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屋轉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損害賠償責任或違約責任外,甲方有權依據上述情形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或解除合同

東莞房屋出租合同協議書 篇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位於第____層,共______ 〔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租金為( 幣)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市場變化,雙方可另行協商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幣)__________萬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拾 _______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於每〔月〕〔季〕〔年〕的第_________個月的__________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出租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該房屋前辦妥。出租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着設施每隔 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由____方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電話費;

4.物業管理費;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 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文件向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二十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頁,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東莞房屋出租合同協議書 篇7

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出租人和承租人經友好協商,就有關租賃事宜簽訂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租賃標的物介紹

租賃物位於烏魯木齊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怡和山莊_________小區_________幢_________號房屋。房屋層高為_________/米,建築主體結構為_________框架,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出租人出具的《房屋面積測繪報告》為準)。

第二條:承包期限

合同承包期限為2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承包價格約定

固定租金:前三個月每月承包價格為400元;以後的租金視經營狀況做適當調整,調整幅度不超過15%;

第四條: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

在每個租賃年度承包人按照季度支付,承租人應提前一個月支付下季度租金;首次租金應在合同簽訂之日時繳納。

第五條:承租人承擔租賃物的物業管理費、衞生費、水費、電費、暖氣費等並由此產生的其它全部相關費用。

第六條:承包物使用用途約定

承包人對租賃物僅做__________________經營之用(經營項目務必明確、具體),經營過程中應遵守環保部門的規範要求,不得影響其他業主的經營項目;

承租人在租賃期內變更本條第一款約定的經營項目的,務必向出租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出租人書面批准後方可變更。

第七條:承租人在租賃期內不得擅自改變租賃物主體結構。如需裝修改善和增設他物,務必經出租人書面批准,其裝修費用由承租人自理。

出租人允許承租人對租賃物進行裝修和增設他物的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合同期滿後,附着在租賃物上的設備承租人不得拆除,其產權歸出租人所有。

第八條:承租人在租賃期內未經出租人書面批准,不得將租賃物轉租他人。

第九條:保證條款

承租人在取得租賃物前,應向出租人交納合同履約保證金(大寫金額):_________仟元,在租賃期滿後退還承租人。但承租人在租賃期內造成租賃物設備設施損壞的,出租人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扣除。如果承租人在租賃期內單方解除合同,履約保證金出租人有權不予退還。

第十條:租賃物交付期限

出租人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貼合約定的租賃物交付承租人。

第十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1、出租人有權按合同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並且有權收取或委託小區物業管理部門向承租人收取水、電、暖氣等費用及因租賃物而產生的全部物業管理費用;

2、出租人有權批准承租人關於經營項目變更申請,並就承租人對租賃物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3、在承租人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第九條第二款約定交納完租金和履約保證金後,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

4、出租人保證在承租人租賃期間水、電、暖的正常供應,但非出租人原因除外;

二、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1、承租人在本協議約定範圍內享有對租賃物的合理使用權;

2、在租賃期間,承租人務必按物價部門規定承擔水、電、暖氣等費用,並承擔因租賃物而產生的全部物業費用;

3、承租人經營場所務必貼合消防、環保、規劃、市容衞生的管理要求;

4、承租人經營項目務必遵守合同第六條約定。在租賃期內應遵紀守法、合法經營,如因承租人原因造成出租人損失的,出租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要求承租人賠償損失;

5、廣告牌、店面招牌應嚴格按照小區管理處統一要求製作、懸掛;

6、本合同履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享有優先租賃權。

第十二條: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未按約定交付租金達15日以上;

2、承租人拖欠水、電、暖氣費、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達300元以上;

3、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擅自改變租賃物經營用途的;

4、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合理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或設備嚴重受損的;

5、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租賃物進行改造的;

6、承租人在租賃期內進行違法活動,受到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或者受到停業處分的;

7、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遲延交付租賃物15日以上的;

2、出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職責,致使承租人無法繼續使用租賃物的;

3、無。

三、合同變更或解除的其他狀況:

1、遭遇不可抗力原因,經協商能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經雙方友好協商並達成一致,本合同能夠變更或解除;

3、遇有公共突發事件,雙方可依據公平原則協商變更或解除。

第十三條:租賃合同期滿後,承租人返還租賃物的時間約定:。

第十四條:違約職責

1、如果在租賃期內,本合同任何一方單方解除合同的,違約方就應向守約方支付租賃年度租金20%的違約金。

2、出租人未按時或按要求維修租賃物,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產受到毀損的,負有賠償職責;

3、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不滿日的,除應如數補交外,應按日向出租人支付遲延付款的違約金(違約金計算依據為應付款按日千分之叁),承租人逾期超過15日不支付租金等費用,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4、無。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一式叁份,出租人貳份,承租人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合同糾紛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無。

出租人:_________承租方(承租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承包經營合同範本閲讀

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東莞房屋出租合同協議書 篇8

委託人(甲方)

居間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出租人與房地產經紀機構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居間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居間出租具備以下條件的房屋(見附件),並協助其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用途:對承租人條件的特別要求:

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

第二條

委託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

現場看房

本合同簽訂後日內乙方應到房屋現場對甲方提供的房屋資料進行核實,經核實房屋狀況與甲方提供的資料不一致的,乙方應要求甲方對合同進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人現場看房的,甲方應予以配合。因甲方提供的資料與房屋狀況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費的,甲方應支付全部費用。

第四條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出示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證明自己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

(三)應保證自己提供的房屋資料真實、合法;

(四)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五)應對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資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日內與乙方介紹的承租人進行私下交易;

(七)在委託期限內不得將出租房屋同時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機構出租;

第五條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對承租人條件的特別要求尋找承租人,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彙報,併為承租人現場看房及甲方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三)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必要費用、佣金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範的收費票據;

(五)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第六條

佣金

委託事項完成後,甲方應按照實際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過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應在甲方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即時/日內)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現金□;支票□;。

委託事項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條

費用

委託事項完成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非因乙方過失導致委託事項未完成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必要費用如下:

第八條

轉委託

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將委託事項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經核實房屋狀況與甲方提供的資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對合同進行修改而甲方拒絕修改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甲方沒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證明自己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或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的,或提供虛假的房屋資料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如約支付佣金、必要費用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與乙方介紹的承租人進行私下交易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與承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還有權取得約定的佣金;

(三)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在委託期限內將出租房屋同時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機構出租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佣金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人(章)

居間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東莞房屋出租合同協議書 篇9

本合同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省、市)(區、縣) ;門牌號為   2、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税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 。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房屋出租合同協議書 篇10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按月結算。每月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月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燃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須預交個月租金金額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由業主檢查所有傢俱及其它物品沒有人為損壞時,才退乙方。

五、房屋租賃期為 年 ,從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月租金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善自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七、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八、乙方不得在房屋內從事違法行為,並注重房屋及自身財產和人身安全。如發生違法及人身安全責任事故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一切法律及民事責任。

九、本合同連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東莞房屋出租合同協議書 篇11

出租單位: 村 合同編號:

承租單位(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月日

第一條 租賃房屋坐落在 ,間數 ,建築面積 ,房屋質量 。

第二條 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提示: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三年。超過三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第三條 年租金(大寫): (每月 元/平方)合計租金(大寫):

第四條 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

第五條 承租人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衞生費和物業管理費。

第六條 租賃房屋的用途:

第七條 租賃房屋的維修: 出租人維修的範圍、時間及費用負擔:承租人維修的範圍及費用負擔:

第八條 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範圍是:租賃合同期滿,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處理:

第九條 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房屋:

第十條 定金(大寫) 元。承租人在 前交給出租人。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

2、承租人所欠各項費用達(大寫)

3、未經出租人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承租人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5、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的;

6、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8、遇政府需要拆遷時。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遲延交付出租房屋

2、出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使承租人無法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3、 第十二條 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返還房屋的時間是: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出租人未按時或未按要求維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滯納金。

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毀壞的,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二)依法向人民院起訴。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鎮經營管理、項目管理辦公室、鎮紀委備案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年月日:

東莞房屋出租合同協議書 篇12

出租方: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等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續簽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於市___區____路___的房屋____棟____間,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做____使用,乙方願意承租。

第二條、租賃期共個月,甲方從年月日將上述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條、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者轉借的;

2、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個月或空關個月的。

合同期滿後,如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四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元,由乙方在____月______日交納給甲方。

第五條、租賃期間,甲乙雙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否則屬於違約,如有特殊情況需要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乙方在使用房屋期間,不得擅自房屋結構和用途,如乙方對房屋設施故意造成損害的,應負責修繕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如要對房屋進行裝修,應徵得甲方同意,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租賃期間房屋的修繕

房屋出現建築設施質量不合格問題,由甲方負責維修,乙方給予協助,不得阻撓施工;乙方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為原因造成房屋或設備損壞的,應當由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2、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_%,以天數計算由甲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第九條、其它約定事宜

1、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乙方需配合甲方租賃看房。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1份。

出租方:(蓋章)簽名承租方:(蓋章)簽名

電話:電話:

簽約時間:

合同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東莞房屋出租合同協議書 篇13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年零_____月,出租人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人逾期不搬遷,出租人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損失由承租人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人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_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人與承租人的變更

1.如果出租人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人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____元。

2.出租人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

3.出租人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人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產受損的,負責賠償損損失。

4.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5.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_____委員會申請調解或_____,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_____》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出租人、承租人各執一份;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__單位備案。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房屋出租合同協議書 篇14

委託人(下稱甲方):

姓名/公司名稱:

地址:

證件種類及號碼:

電話:

傳真:

受託人(下稱乙方):

公司名稱: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委託乙方出租其擁有之位於北京市區街號第座層單位房產(下稱“該房產”),有關買賣契約或產權證明見附件,委託期限兩年。該房產的建築面積為平米(需以產權證所載數為準)。甲方合法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及其佔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且甲方願將房產出租。

2、甲方出租房產的條件如下:

1)租約年期:

2)租金:

3)租金支付:

4)按金:

5)其他:

3、乙方應積極為甲方尋找適合租户並最大限度地滿足甲方要求。

4、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介紹客户完成該房產租賃後,乙方可獲得相當於該房產租約中所簽訂之全年租金總額的平均租金作為代理費。甲方授權乙方可在簽署正式房產租約前收取訂金,此訂金可作為之後乙方應得之代理費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甲方在甲方與承租人簽署該房產正式租賃合約(包括甲方應收之租房訂金到位)之日起7日內繳付乙方。

5、當乙方向甲方介紹可能承租人時,甲方應積極配合,自行與承租方簽約,並儘快辦理簽署租約所需的有關手續。

6、甲方亦可授權乙方作為代理人代理簽署有關租約,有關事宜將在授權書中另行約定。

7、甲方除委託乙方代為出租該房產外,亦可自行尋求或委託他人尋求該房產的可能承租人。如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最先尋求到該房產的承租人,均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將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8、在委託期及委託期終止後六個月內,若甲方私下與乙方所介紹的承租方簽訂租約,甲方也須將按照本協議訂明的代理費支付給乙方。

9、本協議書在以下情形下即告失效:

1)委託期滿且雙方並無續約;

2)甲方與經乙方介紹的承租方簽約且付清應付乙方之代理費;

3)甲、乙雙方書面同意提前終止本協議。

10、甲、乙雙方均須為本協議書內容予以保密,未經雙方許可不得將有關內容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11、本委託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擬定,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擬補充條款。如有爭議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通過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2、本委託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房屋出租合同協議書 篇1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單元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期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個月。

二、本房屋年租金為人民幣元,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以及其他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不得擅自將房屋轉租他人,如需轉租,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租賃權,並沒收所有的租賃費及押金。

四、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如出現因乙方違法犯罪後產生的法律責任,甲方概不負責。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續租,則須提前1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要漲房租也得提前一個月提出。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七、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房屋出租合同協議書 篇1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賃事項,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時間:

租賃期限:自月月日止。

二、金額

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租金每年為人民幣8000.00元(大寫:捌仟元整),租金按年度結算,由乙方在每年的12月30日之前,現金一次性付清下年度租金給甲方。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上述房屋產權所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2、甲方保證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3、甲方有權定期向乙方收取租金。

4、甲方出租上述房屋僅限於原狀,乙方對此出租房屋進行裝飾、修整,甲方一概不負責經濟補償,協議到期,乙方可拆除其裝飾部分,但必須將甲方出租房屋現狀損壞部分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所租房屋有經營管理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轉租、轉讓;不得改變使用性質和非法用途。

2、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整修或增擴設備時,應徵得甲方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承租上述房屋期間,必須愛護房屋內設施,如有損壞,需照樣修復,修復不成,照原價賠償。

4、承租期間,乙方所使用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衞生垃圾費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按時支付。

5、租賃期間的各種税收由乙方交納。

6、乙方在承租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法經營,照章納税,如有違法,乙方自負。

7、承租期間,乙方必須搞好安全防火工作,如發生火災,除負法律責任外,並賠償因火災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自覺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規定條款的,懲違約金年度租金的60%。

2、乙方逾期支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年度租金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加收違約金。

3、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強烈地震、水災等)使

4、如遇國家政策重大變化,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可終止協議,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5、如遇國家需要徵用時,甲乙雙方必須服從,不得阻攔,並可終止本協議,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六、承租期滿,如甲方繼續出租,在同等價格、同等條件下,乙方認真履行了本協議,乙方有優先承租權。(鑰匙2把,電卡1張,水卡1張)如有丟失,照價賠償。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與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且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房屋出租合同協議書 篇17

甲方:

聯繫電話:

乙方:

聯繫電話:

1、甲方將 租予乙方使用。月租金 元。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期 個月,押金元。付租方法:乙方1次性付給甲方個月的租金元。餘款需於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

2、在租用期內甲方不得干擾乙方正常使用房屋,不得私自增加房價。

3、在租用期內,乙方不得破壞屋內設施,不得私自對室內結構進行改造,不得轉租、轉借、轉讓他人租用,或另做它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如乙方利用所租房屋從事非法活動(含搞傳銷),則甲方有權收回住房使用權。

4、在租用期內,乙方負責:水費、電費、有線電視、物業費等費用。電錶指數,水錶指數,乙方發生費用待合同到期時結算。

5、室內配有下列物品:。上述物品如乙方丟失或使用不當損壞按價賠償。

6、由於乙方使用太陽能熱水器不當,給甲方或第3方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7、由於乙方過錯,給甲方或第3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由乙方負責承擔損失。

8、在租期到期後,甲乙雙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欲續租應提前30天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後,乙方需提前____日續交下期房租,到期不交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9、1方違約,另1方有權提請民事訴訟,要求賠償。

甲方:(簽字)(手印)

乙方:(簽字)(手印)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東莞房屋出租合同協議書 篇18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通訊地址: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通訊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 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提前2日內告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

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人民幣(大寫)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 , , , , , 。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税費(9)衞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長春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十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十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相當於押金數額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居住地址 : 居住地址: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東莞房屋出租合同協議書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區______棟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第三條 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條 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甲方。

第五條 房屋租賃期間相關費用説明

乙方租賃期間,水、電、取暖、燃氣、電話、物業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第六條 房屋維護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第七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___天內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第八條 提前終止合同

在房屋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響,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九條 違約責任

在房屋租賃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依據事實輕重,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10%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條 本合同頁數,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