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受讓採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1.1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採礦權名稱
第1.2條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的許可證號
第1.3條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發證機關
第1.4條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礦區的地理座標(附地理位置圖)
第1.5條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礦區的面積是
第1.6條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的採礦許可證的有效期
第1.7條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權屬情況
第二條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2.1條甲方應將採礦許可證規定的全部採礦區塊的採礦權、礦山資產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後,共同向申報。
第2.2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採礦權轉讓金。
該採礦權轉讓金為每平方公里元人民幣,總價款為元人民幣。
第2.3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經審批部門批准後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採礦權出讓金總額的%,共計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
乙方在審批部門批准後日內,支付完全部採礦權轉讓金。
第2.4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户內。
銀行名稱:銀行分行,帳號為。
第2.5條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2.6條因本合同採礦權轉讓所發生的税、費由合同雙方平均分擔。
第三條不可抗力
第3.1條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
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3.2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四條違約責任
第4.1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4.2條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到使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轉讓金%的違約金。
第五條通知
第5.1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雙方約定各自的通訊方式為: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電傳 電傳
傳真 傳真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後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6.1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6.2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附則
第7.1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
第7.2條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第7.3條本合同於年月日有中國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簽訂。
第7.4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 (簽字)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受讓採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1.1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採礦權名稱:_______________
第1.2條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的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
第1.3條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發證機關:_______________
第1.4條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礦區的地理座標:_______________(附地理位置圖)
第1.5條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礦區的面積是:_______________
第1.6條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的採礦許可證的有效期:_______________
第1.7條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權屬情況: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2.1條甲方應將採礦許可證規定的全部採礦區塊的採礦權、礦山資產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後,共同向申報。
第2.2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採礦權轉讓金。
該採礦權轉讓金為每平方公里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總價款為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2.3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經審批部門批准後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採礦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_____%,共計_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乙方在審批部門批准後日內,支付完全部採礦權轉讓金。
第2.4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户內。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銀行分行,帳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5條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2.6條因本合同採礦權轉讓所發生的税、費由合同雙方平均分擔。
第三條不可抗力
第3.1條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3.2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四條違約責任
第4.1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4.2條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到使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轉讓金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五條通知
第5.1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約定各自的通訊方式為: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後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6.1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6.2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附則
第7.1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
第7.2條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第7.3條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7.4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簽字)乙方______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xx公司轉讓給乙方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該轉讓礦山座落於,四至以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採礦證為準。
二、轉讓價格為人民幣xx萬元,於協議簽訂時起,乙方付給甲方預付款xx萬元,餘款xx萬元於變壓器上完通電後付清。如乙方不按約定將款付清,甲方有權收回礦山,並不退還預付款。
三、轉讓後甲方應協助乙方調解與當地村民和村委會的關係,涉及上級主管部門事宜由甲方負責協調。
四、轉讓後,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生產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全部歸乙方所有。如乙方在生產經營期間發生工傷事故,與甲方無關。
五、如遇國家徵用,地上附這物及土地補償全部歸乙方所有。
六、花草樹木及土地發生爭議由甲方負責。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 讓 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 份 證號:
住 址:
受 讓 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 份 證號:
住 址: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受讓採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1.1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採礦權名稱: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的許可證號:
第1.2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發證機關: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礦區的地理座標(附礦區照片)。
第1.3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礦區的面積是平方公里。
第1.4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的採礦許可證的有效期 --
第1.5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權屬情況全權轉讓。
第二條 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2.1條 甲方應將採礦許可證規定的全部採礦區塊的採礦權、礦山資產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的合同後生效。
第2.2條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採礦權轉讓金。該採礦權轉讓金為總價款為 萬元人民幣。
第2.3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乙方須以現金向甲方繳付採礦權出讓金共計 萬元人民幣。
第三條 礦山位置、面積:甲方轉讓給乙方的礦山位置在織金縣 ,面積為 平方公里,以國土資源圖為準。
第四條 當事人雙方在平等資源的基礎上商定下列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4.1條 甲方要盡到不非法變更或單方解除合同;在正常開採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收取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費用。
第4.2條 乙方有權在合同期內可將礦產使用權作合作聯營,抵押融資,出讓,變賣。
第4.3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按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有自主決定組織生產、經營,自主處理產品,銷售的權利。
第4.4條 乙方有權拒絕向甲方繳付合同約定外費用;
第4.5條 乙方建場時,就按程序向相關部門辦理手續,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
第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5.1條 道路、電路、設備的安裝維護及使用道路用原村道路,但要進行擴修的地段由甲方與當地村民協商。
第5.3條 現有設備、廠房、場地及所有機具歸乙方所有。 第5.3條 生產、生活用水由甲方協調供給。
第5.4條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無條件配合乙方到工商、税務、國土等單位變更名稱。
第5.5條 甲方合同前所有欠款由甲方自行負責,所有與村民糾紛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 違約責任,此合同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採礦許可證》視為有效。甲、乙雙方違反此合同所約定條款視為違約,違約方要付給對方陸拾萬元人民幣違約金。
第七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共同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有關部門調處,無法調解雙方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同意簽章後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 合同未盡事宜,以後由雙方約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住
址: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住
址: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受讓採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
1.1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採礦權名稱
第
1.3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發證機關
第
1.4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____區的地理座標
(附地理位置圖)
第
1.5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____區的面積是
第
1.6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的採礦許可證的有效期
第
1.7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權屬情況
第二條
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
2.1條 甲方應將採礦許可證規定的全部採____區塊的採礦權、礦山資產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後,共同向
申報。
第
2.2條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採礦權轉讓金。
該採礦權轉讓金為每平方公里
元人民幣,總價款為
元人民幣。
第
2.3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經審批部門批准後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採礦權出讓金總額的
%,共計
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乙方在審批部門批准後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採礦權轉讓金。
第
2.4條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户內。銀行名稱:
銀行
分行,帳號為
。
第
2.5條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
2.6條
因本合同採礦權轉讓所發生的税、費由合同雙方平均分擔。
第三條 不可抗力
第
3.1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
3.2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
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四條 違約責任
第
4.1條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
4.2條 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到使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轉讓金
%的違約金。
第五條
通知
第
5.1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約定各自的通訊方式為: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編碼
編碼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電傳
電傳
傳真
傳真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後_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
6.1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
6.2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附則
第
7.1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
第
7.2條 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第
7.3條 本合同於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有中國
省(自治區、____市)
市(縣)簽訂。
第
7.4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
(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注:本合同範本僅就採礦權轉讓制定。因礦業企業改制、重組、併購、分立、合併、增資擴股等原因需轉讓採礦權的,本合同範本不適用
返
轉 讓 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 份 證號:
住 址:
受 讓 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 份 證號:
住 址: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受讓採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1.1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採礦權名稱: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的許可證號:
第1.2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發證機關: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礦區的地理座標(附礦區照片)。
第1.3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礦區的面積是平方公里。
第1.4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的採礦許可證的有效期 --
第1.5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權屬情況全權轉讓。
第二條 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2.1條 甲方應將採礦許可證規定的全部採礦區塊的採礦權、礦山資產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的合同後生效。
第2.2條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採礦權轉讓金。該採礦權轉讓金為總價款為 萬元人民幣。
第2.3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乙方須以現金向甲方繳付採礦權出讓金共計 萬元人民幣。
第三條 礦山位置、面積:甲方轉讓給乙方的礦山位置在織金縣 ,面積為 平方公里,以國土資源圖為準。
第四條 當事人雙方在平等資源的基礎上商定下列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4.1條 甲方要盡到不非法變更或單方解除合同;在正常開採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收取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費用。
第4.2條 乙方有權在合同期內可將礦產使用權作合作聯營,抵押融資,出讓,變賣。
第4.3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按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有自主決定組織生產、經營,自主處理產品,銷售的權利。
第4.4條 乙方有權拒絕向甲方繳付合同約定外費用;
第4.5條 乙方建場時,就按程序向相關部門辦理手續,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
第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5.1條 道路、電路、設備的安裝維護及使用道路用原村道路,但要進行擴修的地段由甲方與當地村民協商。
第5.3條 現有設備、廠房、場地及所有機具歸乙方所有。 第5.3條 生產、生活用水由甲方協調供給。
第5.4條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無條件配合乙方到工商、税務、國土等單位變更名稱。
第5.5條 甲方合同前所有欠款由甲方自行負責,所有與村民糾紛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 違約責任,此合同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採礦許可證》視為有效。甲、乙雙方違反此合同所約定條款視為違約,違約方要付給對方陸拾萬元人民幣違約金。
第七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共同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有關部門調處,無法調解雙方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同意簽章後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 合同未盡事宜,以後由雙方約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受讓採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1.1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採礦權名稱 第1.2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的許可證號 第1.3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發證機關
第1.4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礦區的地理座標 (附地理位置圖)
第1.5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礦區的面積是 第1.6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的採礦許可證的有效期 第1.7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權屬情況
第二條 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2.1條 甲方應將採礦許可證規定的全部採礦區塊的採礦權、礦山資產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後,共同向 申報。
第2.2條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採礦權轉讓金。 該採礦權轉讓金為每平方公里 元人民幣,總價款為 元人民幣。
第2.3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經審批部門批准後 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採礦權出讓金總額的 %,共計 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乙方在審批部門批准後 日內,支付完全部採礦權轉讓金。
第2.4條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户內。銀行名稱: 銀行 分行,帳號為 。
第2.5條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2.6條 因本合同採礦權轉讓所發生的税、費由合同雙方平均分擔。
第三條 不可抗力
第3.1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3.2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 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 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四條 違約責任
第4.1條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4.2條 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到使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轉讓金 %的違約金。
第五條 通知
第5.1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約定各自的通訊方式為: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電傳 電傳
傳真 傳真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後 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6.1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6.2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附則
第7.1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
第7.2條 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第7.3條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有中國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簽訂。
第7.4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 讓 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 讓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受讓採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1.1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採礦權名稱:鳳凰縣吉信鎮老家田方解石礦、鳳凰縣吉信鎮巖口村方解石礦。
第1.2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的許可證號:
C43312320xx066130023175、C43312320xx066130023177 第1.3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發證機關:鳳凰縣國土資源局。 第1.4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礦區的地理座標:見採礦證(附地理位置圖)
第1.5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礦區的面積是:鳳凰縣吉信鎮老家田方解石礦0.0714平方公里、鳳凰縣吉信鎮巖口方解石礦0.0211平方公里。
第1.6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的採礦許可證的有效期:叁年。 第1.7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權屬情況:私營獨資企業。
第二條 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2.1條 甲方應將採礦許可證規定的全部採礦區塊的採礦權、礦山資產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後,共同向鳳凰縣國土資源局申報。
第2.2條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採礦權轉讓金。 該採礦權轉讓金總價款為:壹佰壹拾伍萬元人民幣。
第2.3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經審批部門批准後叁日內,乙方以轉帳方式向甲方繳付壹拾萬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甲方的採礦許可證及相關資料在全部完成與乙方的過户手續交接後當日內,乙方一次性付清採礦權轉讓金壹佰零伍萬元。由乙方承擔採礦權轉讓及辦理過户手續的全部相關費用。
第2.4條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户內。銀行名稱:中國建設銀行慈利縣分行,帳號為43406 。
第2.5條 礦山及採礦權轉讓給乙方後,因甲方以前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乙方概不負責。
第三條 違約責任
2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違約金 50萬元。 第四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4.1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4.2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 附則
第5.1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
第5.2條 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鳳凰縣國土資源局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山轉讓協議合同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受讓採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1.1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採礦權名稱
第1.2條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的許可證號
第1.3條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發證機關
第1.4條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礦區的地理座標(附地理位置圖)
第1.5條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礦區的面積是
第1.6條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的採礦許可證的有效期
第1.7條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權屬情況
第二條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2.1條甲方應將採礦許可證規定的全部採礦區塊的採礦權、礦山資產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後,共同向申報。
第2.2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採礦權轉讓金。
該採礦權轉讓金為每平方公里元人民幣,總價款為元人民幣。
第2.3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經審批部門批准後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採礦權出讓金總額的%,共計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乙方在審批部門批准後日內,支付完全部採礦權轉讓金。
第2.4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户內。銀行名稱:銀行分行,帳號為。
第2.5條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2.6條因本合同採礦權轉讓所發生的税、費由合同雙方平均分擔。
第三條不可抗力
第3.1條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3.2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四條違約責任
第4.1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4.2條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到使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轉讓金%的違約金。
第五條通知
第5.1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約定各自的通訊方式為: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電話號碼
電傳電傳
傳真傳真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後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6.1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6.2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附則
第7.1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
第7.2條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第7.3條本合同於年月日有中國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簽訂。
第7.4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注:本合同範本僅就採礦權轉讓制定。因礦業企業改制、重組、併購、分立、合併、增資擴股等原因需轉讓採礦權的,本合同範本不適用。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多次協商,本着公平、自願、互利的原則,現就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甲方所有人完全自願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等有關事宜特與乙方簽訂以下合同。
一、轉讓內容
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該一部礦山及公司企業;礦山範圍座標及面積以採礦證上為準。
二、轉讓費:
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一次性轉讓費為 元人民幣;此轉讓費價格甲方所有人堅決不得在任何時間、地點、堅決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藉口和條件再隨意加價等;乙方把此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的轉讓費在第一次按合同約定的數 支付給甲方後,此時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甲方所有人從此之後再沒有任何一點股份、股權;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大理石採礦證礦山從此之後乙方佔有、控股全部100%的股份、股權,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大理石採礦證礦山全部歸乙方全權所有和支配,以後該公司企業及該礦山再生產、開採、轉讓、合作、承包、加工、銷售等過程中,甲方所有人堅決不得再參與、過問、干涉、設阻、鬧事、索款、欺詐等。
三、付款辦法:
元整的轉讓費,待甲方從工商局最快把法人代表及股份過户變更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人且把工商執照於過年前交給乙方後,乙方再支付給甲方 元的轉讓費;待甲方從國土資源局把採礦證上的法人過户、變更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其他人後,乙方把剩餘的 人民幣支付清人甲方。
四、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工商局、國土資源局的過户、變更法人由甲方負責協助辦理,費用自負。
2、礦山開始時的外圍村民關係由甲方協助解決。
3、上合同簽字之日甲方必須把該礦山及公司企業所有的證件、資料、報告、圖紙原件及公章、佔地、佔坡、修路、架電、用水合同及廠房、機械設備、廠房鑰匙等全部移交給乙方,歸乙所有。
4、甲方的全權代理委託書及所有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合法,不得有任何隱瞞、欺詐行為。
5、乙方第一次支付給甲方轉讓費後,此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大理石採礦證礦山全部歸乙方全權所有和支配,甲方所有人從此之後堅決不得再與其他任何人商淡上礦山及公司企業的轉讓、退股、合作、甲、乙雙方人合同簽訂後當日,乙方支付給甲方承包、生產、銷售等有關事宜。
6、礦山以前甲方生產購買的空壓機、全部廠房、未銷售的礦石板材礦山現在有的所有機械設備、物品等現在全部歸乙方所有。
7、甲方必須在一週之內把原來生產開礦所有的人趕快讓其撤退,存在的任何矛盾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全部立即處理、清還,以保證礦山生產的暢通無阻,順利有序進行。
8、甲方礦山、公司及甲方股東、全權代理委託人之間堅決不得有任何矛盾和債權債務糾紛等,乙方把此礦山轉讓費支付給甲方全權代理委託人之後,甲方全權代理委託人必須把此礦山轉讓費支付給甲方礦山法人代表 本人。
五、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約定支付給甲方轉讓費。
2、甲方必須配合乙方做好開工生產前的所有協調工作,以確保乙方開礦生產的順利性、持續性、無阻性。
3、辦理恢復與治理方案和安全評估報告及採礦設計的資料證件由乙方負責承擔。
4、此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從合同簽字之日前所有的矛盾和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全部由甲方全權負責承擔,以後礦山在生產等過程中若因甲方所有人的原因造成的礦山無法正常順利生產等,一切責任後果和經濟損失全部由甲方所有人全權負責承擔。
5、乙方每次付款以收條或銀行打款單為依據。
六、違約責任:
以上合同條款若甲方所有人任意違約其中一條款,此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全部歸乙方所有和支配,甲方所有人按自動放棄對待外甲方還必須按乙方支付給的轉讓的兩倍返還給乙方作為違約金,若乙方違約,乙方支付的轉讓退股費甲方不予退還。
七、此合同未盡事宜,待時協商解決。
八、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鑑證人各執一份。
九、此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發生一切法律效力並與公證處公證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甲方出資人設立了 公司, 持有公司100%股權,現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公司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經股東會決議因無力經營,自願將自己持有的公司的財產和資產摺合人民幣 元轉讓給乙方。
二、乙方先期支付甲方轉讓財產定金 元,甲方負責辦理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股權轉讓變更登記過户移交的一切手續變更後,公司名稱為 公司股東為 為法定代表人,上述手續辦理完畢後,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轉讓款項(定金抵頂轉讓款項)法人代表變更後甲方不負責公司以後的任何責任。
三、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辦理股權轉讓變更登記過户,法定代表人變更及財產移交等一切手續。
2、甲方應保證轉讓財產乙方享有完全所有權並無任何爭議。
3、股權轉讓完畢後,甲方應幫助乙方協調地方關係。
4、本協議簽定後,甲方應將公司公章,採礦許可證安全許可證財務賬冊及企業機構代碼證等手續一切證件全部移交給乙方。
5、在生產前,甲方應協助乙方就有關部門作好全面交接工作。
6、股權變更登記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前原公司債權債物由原公司股東承擔變更登記過程中發生的一 切費用由願公司股東承擔。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股權轉讓,法定代表人變更等所需手續。
2、乙方按約定及時付清轉讓款項。
五、違約責任
本協議雙方簽訂生效後,雙方嚴格按協議條款執行,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造成的全部責任,並負責經濟賠償。
六、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簽訂合同地人民法院管轄。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之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多次協商,本着公平、自願、互利的原則,現就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甲方所有人完全自願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等有關事宜特與乙方簽訂以下合同。
一、轉讓內容
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該一部礦山及公司企業;礦山範圍座標及面積以採礦證上為準。
二、轉讓費:
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一次性轉讓費為 元人民幣;此轉讓費價格甲方所有人堅決不得在任何時間、地點、堅決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藉口和條件再隨意加價等;乙方把此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的轉讓費在第一次按合同約定的數 支付給甲方後,此時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甲方所有人從此之後再沒有任何一點股份、股權;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大理石採礦證礦山從此之後乙方佔有、控股全部100%的股份、股權,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大理石採礦證礦山全部歸乙方全權所有和支配,以後該公司企業及該礦山再生產、開採、轉讓、合作、承包、加工、銷售等過程中,甲方所有人堅決不得再參與、過問、干涉、設阻、鬧事、索款、欺詐等。
三、付款辦法:
元整的轉讓費,待甲方從工商局最快把法人代表及股份過户變更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人且把工商執照於過年前交給乙方後,乙方再支付給甲方 元的轉讓費;待甲方從國土資源局把採礦證上的法人過户、變更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其他人後,乙方把剩餘的 人民幣支付清人甲方。
四、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工商局、國土資源局的過户、變更法人由甲方負責協助辦理,費用自負。
2、礦山開始時的外圍村民關係由甲方協助解決。
3、上合同簽字之日甲方必須把該礦山及公司企業所有的證件、資料、報告、圖紙原件及公章、佔地、佔坡、修路、架電、用水合同及廠房、機械設備、廠房鑰匙等全部移交給乙方,歸乙所有。
4、甲方的全權代理委託書及所有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合法,不得有任何隱瞞、欺詐行為。
5、乙方第一次支付給甲方轉讓費後,此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大理石採礦證礦山全部歸乙方全權所有和支配,甲方所有人從此之後堅決不得再與其他任何人商淡上礦山及公司企業的轉讓、退股、合作、甲、乙雙方人合同簽訂後當日,乙方支付給甲方承包、生產、銷售等有關事宜。
6、礦山以前甲方生產購買的空壓機、全部廠房、未銷售的礦石板材礦山現在有的所有機械設備、物品等現在全部歸乙方所有。
7、甲方必須在一週之內把原來生產開礦所有的人趕快讓其撤退,存在的任何矛盾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全部立即處理、清還,以保證礦山生產的暢通無阻,順利有序進行。
8、甲方礦山、公司及甲方股東、全權代理委託人之間堅決不得有任何矛盾和債權債務糾紛等,乙方把此礦山轉讓費支付給甲方全權代理委託人之後,甲方全權代理委託人必須把此礦山轉讓費支付給甲方礦山法人代表 本人。
五、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約定支付給甲方轉讓費。
2、甲方必須配合乙方做好開工生產前的所有協調工作,以確保乙方開礦生產的順利性、持續性、無阻性。
3、辦理恢復與治理方案和安全評估報告及採礦設計的資料證件由乙方負責承擔。
4、此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從合同簽字之日前所有的矛盾和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全部由甲方全權負責承擔,以後礦山在生產等過程中若因甲方所有人的原因造成的礦山無法正常順利生產等,一切責任後果和經濟損失全部由甲方所有人全權負責承擔。
5、乙方每次付款以收條或銀行打款單為依據。
六、違約責任:
以上合同條款若甲方所有人任意違約其中一條款,此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全部歸乙方所有和支配,甲方所有人按自動放棄對待外甲方還必須按乙方支付給的轉讓的兩倍返還給乙方作為違約金,若乙方違約,乙方支付的轉讓退股費甲方不予退還。
七、此合同未盡事宜,待時協商解決。
八、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鑑證人各執一份。
九、此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發生一切法律效力並與公證處公證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 讓 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 份 證號:
住 址:
受 讓 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 份 證號:
住 址: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受讓採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1.1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採礦權名稱: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的許可證號:
第1.2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發證機關: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礦區的地理座標(附礦區照片)。
第1.3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礦區的面積是平方公里。
第1.4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的採礦許可證的有效期 --
第1.5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權屬情況全權轉讓。
第二條 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2.1條 甲方應將採礦許可證規定的全部採礦區塊的採礦權、礦山資產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的合同後生效。
第2.2條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採礦權轉讓金。該採礦權轉讓金為總價款為 萬元人民幣。
第2.3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乙方須以現金向甲方繳付採礦權出讓金共計 萬元人民幣。
第三條 礦山位置、面積:甲方轉讓給乙方的礦山位置在織金縣 ,面積為 平方公里,以國土資源圖為準。
第四條 當事人雙方在平等資源的基礎上商定下列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4.1條 甲方要盡到不非法變更或單方解除合同;在正常開採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收取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費用。
第4.2條 乙方有權在合同期內可將礦產使用權作合作聯營,抵押融資,出讓,變賣。
第4.3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按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有自主決定組織生產、經營,自主處理產品,銷售的權利。
第4.4條 乙方有權拒絕向甲方繳付合同約定外費用;
第4.5條 乙方建場時,就按程序向相關部門辦理手續,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
第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5.1條 道路、電路、設備的安裝維護及使用道路用原村道路,但要進行擴修的地段由甲方與當地村民協商。
第5.3條 現有設備、廠房、場地及所有機具歸乙方所有。 第5.3條 生產、生活用水由甲方協調供給。
第5.4條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無條件配合乙方到工商、税務、國土等單位變更名稱。
第5.5條 甲方合同前所有欠款由甲方自行負責,所有與村民糾紛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 違約責任,此合同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採礦許可證》視為有效。甲、乙雙方違反此合同所約定條款視為違約,違約方要付給對方陸拾萬元人民幣違約金。
第七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共同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有關部門調處,無法調解雙方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同意簽章後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 合同未盡事宜,以後由雙方約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