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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合同(精選24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發佈於: / 人氣:1.81W

存款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存款合同(精選24篇)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為促進甲,乙雙方業務發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存款協議:

一.特別承諾:

1.甲方以協議存款方式存入乙方的款項,不包括郵政企業的自有資金,均為吸收的客户存款和中間業務資金。除了郵政儲蓄資金的週轉使用外,不得用於任何形式的擔保。

2.協議存款方式存入乙方的款項,不得為郵政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債務,包括但不限於欠乙方的債務,承擔任何擔保責任。乙方也不得接受郵政企業以甲方的協議存款所做出的擔保。

3.乙方及乙方分支機構若與甲方或郵政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發生任何糾紛,乙方及分支機構不得采取任何損害甲方協議存款利益的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凍結,扣劃,延遲支付利息和本金等行為。

二.協議存款金額及存期:

甲方一次性存入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存期為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

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的__________月內,在雙方約定的間內,分次,每次存入乙方人民幣萬元,存期均為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起訖日期祥見本合同項下的單位元定期存款憑證,自甲方資金到帳之日起開始計息。

甲方在資金到達乙方指定賬户後,乙方根據本合同向甲方開立協議存款憑證。

三.協議存款憑證:

乙方應為甲方開具定期存款憑證,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億元,存期為__________月,本合同項下的單位元定期存款憑證上須特別註明“協議存款”和“按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郵政儲匯局和銀行簽訂的協議存款合同條款執行”字樣。

四.協議存款利率:

1.協議存款利率確定為以下第___________種方式。

(1)固定利率: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__。

(2)浮動利率:有兩種方式,第一種方式為隨叮住基層利率變化而浮動,第二種方式為實行一年浮動一次。

第一種方式:在雙方確定協議存款利率後,該協議存款到期前,如遇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按以下公式確定利率:_協議存款利率=調整前的協議存款利率+法定一年期整存整取儲蓄利率調整幅度,自調整之日起分段計息。

法定一年期存款利率調整幅度=調整後的法定一年期整存整取儲蓄利率—調整前的法定一年期整存整取儲蓄利率。

乙方有義務在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種方式:在雙方確定協議存款利率後,無論人民銀行是否調整利率,第一個存款年度不進行調整;若有利率調整,第___________存款年度將根據原協議存款利率和最近一次的利率調整確定協議存款利率,按以下公式確定;協議存款利率=調整前的協議存款利率+最近一次法定一年期整存整取儲蓄利率調整幅度。最近一次法定一年期存款利率調整幅度=調整後的法定一年期整存整取儲蓄利率調整前的法定一年期整存整取儲蓄利率。以後存款年度均按上述規定調整協議存款利率。如在協議合同期限內中國人民銀行放開幷不再製定人民幣存款利率。甲,乙雙方將本着長期合作,共同獲益的原則,重新協商協議存款利率調整方式。

2.協議存款到期未支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司業存款利率計付利息。

3.協議存款不計付複利。

4.提前支取利率

雙方簽訂本協議存款合同後,如在合同期限內乙方發生嚴重的經營情況惡化,償付能力明顯降低等情況,幷影響到甲方的資金安全,甲方發生流動性風險等情況時,甲,乙雙方可以就此合同項下存款的提前支取,以及相關的利率計算等問題,進行協商解決。

五.利息的支付:

1.支取本金時一次性支付,利隨本清;

2.每年支付一次;

3.在整個存期中每季度支付一次;

4.在整個存期中每半年支付一次;

雙方商定利息支付方式,利息支付以轉帳方式劃入甲方在人民銀行的賬户。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存款合同 篇2

正文: 

人民幣單位協定存款合同

人民幣單位協定存款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國建設銀行_______行

甲、乙雙方就開立人民幣協定存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乙方開立人民幣協定存款賬户,雙方依照《中國建設銀行人民幣單位協定存款章程》和《中國建設銀行人民幣單位協定存款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協定存款業務。

二、甲方在乙方開立協定存款賬户的賬號:_____________,其基本存款額度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

三、甲方承諾不在協定存款賬户上辦理透支業務。

四、乙方按季對甲方協定存款賬户進行結息。協定存款賬户中基本存款額度以內的存款按結息日活期存款利率計息;超過基本存款額度的存款按結息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協定存款利率計息。

五、對協定存款賬户銷户的,如果在結息日銷户,超過基本存款額度的存款按協定存款利率計息;如果不在結息日銷户,超過基本存款額度的存款從上一結息日起到銷户日止,不再按協定存款利率計息,而按銷户日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六、雙方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對賬。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為一年。合同期滿,如雙方均未書面提出終止或修改合同,本合同自動延期,其協定存款賬户繼續使用。

八、合同期滿,甲方需要銷户,必須於距合同到期日10天前向乙方提出書面銷户通知,並於到期日辦理銷户手續。乙方將甲方協定存款賬户的存款本息結清後,全部轉入甲方在乙方的基本存款賬户或一般存款賬户,同時協定存款賬户銷户。

九、合同期內,甲方原則上不得要求銷户,如遇特殊情況,須向乙方提交書面銷户申請,乙方在收到銷户申請後五個工作日內答覆。乙方審核批准後,按前條規定為甲方辦理銷户手續。

十、本合同不得質押,且不具任何證明之作用。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蓋章、簽字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經辦行負責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人民幣單位協定存款合同

人民幣單位協定存款合同

存款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銀行復[]90號文件,促進雙方經營順利開展,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簽訂如下約期存款合同:

一、本合同書籤訂之日起______日內,乙方通過轉帳方式向甲方存入單筆不低於人民幣______萬元的約期存款;

二、甲方在存款到帳當日,按照乙方存入款項的金額開具約期存款定單交付乙方。

三、約期款項存入期限為______個月,自存單記載日當日開始計息。

四、雙方約定存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合同履行期間,在無國家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該利率不得變更。

五、甲方按季向乙方支付存款利息,特殊情況徵得乙方同意也可到期支付存款利息,存款利息由甲方直接轉入乙方在甲方開立的結算賬户。

六、約期存款乙方在到期時一次性支取,特殊情況經提前通知甲方也可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按照同業往來利率支付存款利息。

七、乙方利用約期存款定單為本單位及乙方客户進行質押、提供擔保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辦理核押等相關手續。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履行而發出通知、徵得同意、達成補充協議等,均須採用書面形式,並加蓋本單位公章或者業務專用章。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存款支取後自動終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人民銀行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存款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號文件精神,促進雙方經營順利開展,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簽訂如下約期存款合同:

一、本合同書籤訂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通過轉帳方式向甲方存入單筆不低於人民幣______萬元的約期存款;

二、甲方在存款到帳當日,按照乙方存入款項的金額開具約期存款定單交付乙方。

三、約期款項存入期限為______個月,自存單記載日當日開始計息。

四、雙方約定存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合同履行期間,在無國家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該利率不得變更。

五、甲方按季向乙方支付存款利息,特殊情況徵得乙方同意也可到期支付存款利息,存款利息由甲方直接轉入乙方在甲方開立的結算賬户。

六、約期存款乙方在到期時一次性支取,特殊情況經提前通知甲方也可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按照同業往來利率支付存款利息。

七、乙方利用約期存款定單為本單位及乙方客户進行質押、提供擔保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辦理核押等相關手續。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履行而發出通知、徵得同意、達成補充協議等,均須採用書面形式,並加蓋本單位公章或者業務專用章。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存款支取後自動終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人民銀行備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蓋章)

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存款合同 篇5

甲方

負責人    ,行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主任。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銀行復[20__]90號文件精神,促進雙方經營順利開展,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簽訂如下約期存款合同:

一、本合同書籤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通過轉帳方式向甲方存入單筆不低於人民幣  萬元的約期存款;

二、甲方在存款到帳當日,按照乙方存入款項的金額開具約期存款定單交付乙方。

三、約期款項存入期限為   個月,自存單記載日當日開始計息。

四、雙方約定存款利率為月利率   ‰,合同履行期間,在無國家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該利率不得變更。

五、甲方按季向乙方支付存款利息,特殊情況徵得乙方同意也可到期支付存款利息,存款利息由甲方直接轉入乙方在甲方開立的結算賬户。

六、約期存款乙方在到期時一次性支取,特殊情況經提前通知甲方也可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按照同業往來利率支付存款利息。

七、乙方利用約期存款定單為本單位及乙方客户進行質押、提供擔保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辦理核押等相關手續。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履行而發出通知、徵得同意、達成補充協議等,均須採用書面形式,並加蓋本單位公章或者業務專用章。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存款支取後自動終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人民銀行備案一份。

甲方 (蓋章)

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存款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國建設銀行_______行

甲、乙雙方就開立人民幣協定存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乙方開立人民幣協定存款賬户,雙方依照《中國建設銀行人民幣單位協定存款章程》和《中國建設銀行人民幣單位協定存款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協定存款業務。

二、甲方在乙方開立協定存款賬户的賬號:_____________,其基本存款額度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

三、甲方承諾不在協定存款賬户上辦理透支業務。

四、乙方按季對甲方協定存款賬户進行結息。協定存款賬户中基本存款額度以內的存款按結息日活期存款利率計息;超過基本存款額度的存款按結息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協定存款利率計息。

五、對協定存款賬户銷户的,如果在結息日銷户,超過基本存款額度的存款按協定存款利率計息;如果不在結息日銷户,超過基本存款額度的存款從上一結息日起到銷户日止,不再按協定存款利率計息,而按銷户日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六、雙方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對賬。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為一年。合同期滿,如雙方均未書面提出終止或修改合同,本合同自動延期,其協定存款賬户繼續使用。

八、合同期滿,甲方需要銷户,必須於距合同到期日10天前向乙方提出書面銷户通知,並於到期日辦理銷户手續。乙方將甲方協定存款賬户的存款本息結清後,全部轉入甲方在乙方的基本存款賬户或一般存款賬户,同時協定存款賬户銷户。

九、合同期內,甲方原則上不得要求銷户,如遇特殊情況,須向乙方提交書面銷户申請,乙方在收到銷户申請後五個工作日內答覆。乙方審核批准後,按前條規定為甲方辦理銷户手續。

十、本合同不得質押,且不具任何證明之作用。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蓋章、簽字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經辦行負責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存款合同 篇7

甲方中國XX銀行?縣支行。

負責人,行長。

乙方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

法定代表人,主任。?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銀行復[_________]90號文件精神,促進雙方經營順利開展,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簽訂如下約期存款合同:

一、本合同書籤訂之日起日內,乙方通過轉帳方式向甲方存入單筆不低於人民幣?萬元的約期存款;

二、甲方在存款到帳當日,按照乙方存入款項的金額開具約期存款定單交付乙方。

三、約期款項存入期限為個月,自存單記載日當日開始計息。

四、雙方約定存款利率為月利率‰,合同履行期間,在無國家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該利率不得變更。

五、甲方按季向乙方支付存款利息,特殊情況徵得乙方同意也可到期支付存款利息,存款利息由甲方直接轉入乙方在甲方開立的結算賬户。

六、約期存款乙方在到期時一次性支取,特殊情況經提前通知甲方也可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按照同業往來利率支付存款利息。

七、乙方利用約期存款定單為本單位及乙方客户進行質押、提供擔保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辦理核押等相關手續。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履行而發出通知、徵得同意、達成補充協議等,均須採用書面形式,並加蓋本單位公章或者業務專用章。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存款支取後自動終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人民銀行備案一份。

甲方國農業銀行?縣支行(蓋章)

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存款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開立人民幣協定存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乙方開立人民幣協定存款賬户,雙方依照《____________銀行人民幣單位協定存款章程》和《________________銀行人民幣單位協定存款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協定存款業務。

二、甲方在乙方開立協定存款賬户的賬號:_____________,其基本存款額度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

三、甲方承諾不在協定存款賬户上辦理透支業務。

四、乙方按季對甲方協定存款賬户進行結息。協定存款賬户中基本存款額度以內的存款按結息日活期存款利率計息;超過基本存款額度的存款按結息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協定存款利率計息。

五、對協定存款賬户銷户的,如果在結息日銷户,超過基本存款額度的存款按協定存款利率計息;如果不在結息日銷户,超過基本存款額度的存款從上一結息日起到銷户日止,不再按協定存款利率計息,而按銷户日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六、雙方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對賬。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為一年。合同期滿,如雙方均未書面提出終止或修改合同,本合同自動延期,其協定存款賬户繼續使用。

八、合同期滿,甲方需要銷户,必須於距合同到期日10天前向乙方提出書面銷户通知,並於到期日辦理銷户手續。乙方將甲方協定存款賬户的存款本息結清後,全部轉入甲方在乙方的基本存款賬户或一般存款賬户,同時協定存款賬户銷户。

九、合同期內,甲方原則上不得要求銷户,如遇特殊情況,須向乙方提交書面銷户申請,乙方在收到銷户申請後五個工作日內答覆。乙方審核批准後,按前條規定為甲方辦理銷户手續。

十、本合同不得質押,且不具任何證明之作用。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蓋章、簽字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經辦行負責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存款合同 篇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為促進甲,乙雙方業務發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存款協議:

一.特別承諾:

1.甲方以協議存款方式存入乙方的款項,不包括郵政企業的自有資金,均為吸收的客户存款和中間業務資金。除了郵政儲蓄資金的週轉使用外,不得用於任何形式的擔保。

2.協議存款方式存入乙方的款項,不得為郵政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債務,包括但不限於欠乙方的債務,承擔任何擔保責任。乙方也不得接受郵政企業以甲方的協議存款所做出的擔保。

3.乙方及乙方分支機構若與甲方或郵政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發生任何糾紛,乙方及分支機構不得采取任何損害甲方協議存款利益的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凍結,扣劃,延遲支付利息和本金等行為。

二.協議存款金額及存期:

甲方一次性存入乙方人民幣________萬元,存期為________年____月。

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的____月內,在雙方約定的間內,分次,每次存入乙方人民幣萬元,存期均為________年____月。起訖日期祥見本合同項下的單位元定期存款憑證,自甲方資金到帳之日起開始計息。

甲方在資金到達乙方指定賬户後,乙方根據本合同向甲方開立協議存款憑證。

三.協議存款憑證:

乙方應為甲方開具定期存款憑證,金額為人民幣____億元,存期為____月,本合同項下的單位元定期存款憑證上須特別註明“協議存款”和“按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郵政儲匯局和銀行簽訂的協議存款合同條款執行”字樣。

四.協議存款利率:

1.協議存款利率確定為以下第_____種方式。

(1)固定利率:年利率百分之_____。

(2)浮動利率:有兩種方式,第一種方式為隨叮住基層利率變化而浮動,第二種方式為實行一年浮動一次。

第一種方式:在雙方確定協議存款利率後,該協議存款到期前,如遇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按以下公式確定利率:協議存款利率=調整前的協議存款利率+法定一年期整存整取儲蓄利率調整幅度,自調整之日起分段計息。

法定一年期存款利率調整幅度=調整後的法定一年期整存整取儲蓄利率—調整前的法定一年期整存整取儲蓄利率。

乙方有義務在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種方式:在雙方確定協議存款利率後,無論人民銀行是否調整利率,第一個存款年度不進行調整;若有利率調整,第_____存款年度將根據原協議存款利率和最近一次的利率調整確定協議存款利率,按以下公式確定;協議存款利率=調整前的協議存款利率+最近一次法定一年期整存整取儲蓄利率調整幅度。最近一次法定一年期存款利率調整幅度=調整後的法定一年期整存整取儲蓄利率調整前的法定一年期整存整取儲蓄利率。以後存款年度均按上述規定調整協議存款利率。如在協議合同期限內中國人民銀行放開幷不再製定人民幣存款利率。甲,乙雙方將本着長期合作,共同獲益的原則,重新協商協議存款利率調整方式。

2.協議存款到期未支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司業存款利率計付利息。

3.協議存款不計付複利。

4.提前支取利率

雙方簽訂本協議存款合同後,如在合同期限內乙方發生嚴重的經營情況惡化,償付能力明顯降低等情況,幷影響到甲方的資金安全,甲方發生流動性風險等情況時,甲,乙雙方可以就此合同項下存款的提前支取,以及相關的利率計算等問題,進行協商解決。

五.利息的支付:

1.支取本金時一次性支付,利隨本清;

2.每年支付一次;

3.在整個存期中每季度支付一次;

4.在整個存期中每半年支付一次;

雙方商定利息支付方式,利息支付以轉帳方式劃入甲方在人民銀行的賬户。

開户銀行:

户名:

帳號:

六.本金的歸還:

在合同到期日前,甲方向乙方出具本合同,協議存款憑證和相關授權文件,乙方應本着審慎和內部制約的原則,對相應文件進行審查。審查無誤後,向甲方發生正式的書面通知,明確告知甲方受到的合同存款憑證和授權文件等明細內容,幷承諾在和到期日將歸還本金。本金劃入甲方在人民銀行收取利息的賬户。

七.存款合同的變更及掛失處理:

甲方需辦理合同變更,須辦理協議存款的變更手續,雙方重新簽訂《協議存款合同書》,乙方收回原協議存款憑證,幷開立新的存款憑證。

甲方的協議存款憑證遺失或單位印鑑遺失,毀損,必須持單位公函,向乙方申請掛失,乙方受理後,掛失生效。

八.違約處理:

乙方保證到期支付本金和利息,如逾期不能支付本金和利息,按延期支付的實際天數和尚未支付的存款本金和利息金額,按日利息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偉約金,甲方幷有權解除合同。

九.協議存款地點:

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該存款存放在乙方指定的分行。

十.保密責任:

除依據法律,法規或規章制定,或雙方有約定的情況外,雙方對協議存款利率,數量均負有保密義務。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幷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十二.爭議解決:雙方同意本協議下的任爭議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三.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書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幷加蓋公章後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全部支付協議存款本息完畢日止。

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委託人簽字:或授權委託人簽字:

公章: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存款合同 篇10

甲方:銀行:___________縣支行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長

乙方:_______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主任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銀行復[20__]90號文件精神,促進雙方經營順利開展,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簽訂如下約期存款合同:

一、本合同書籤訂之日起______日內,乙方通過轉帳方式向甲方存入單筆不低於人民幣______萬元的約期存款;

二、甲方在存款到帳當日,按照乙方存入款項的金額開具約期存款定單交付乙方。

三、約期款項存入期限為______個月,自存單記載日當日開始計息。

四、雙方約定存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合同履行期間,在無國家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該利率不得變更。

五、甲方按季向乙方支付存款利息,特殊情況徵得乙方同意也可到期支付存款利息,存款利息由甲方直接轉入乙方在甲方開立的結算賬户。

六、約期存款乙方在到期時一次性支取,特殊情況經提前通知甲方也可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按照同業往來利率支付存款利息。

七、乙方利用約期存款定單為本單位及乙方客户進行質押、提供擔保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辦理核押等相關手續。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履行而發出通知、徵得同意、達成補充協議等,均須採用書面形式,並加蓋本單位公章或者業務專用章。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存款支取後自動終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人民銀行備案一份。

甲方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_縣支行(蓋章)

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乙方:_____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存款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中國建設銀行_________ 行甲、乙雙方就開立人民幣協定存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乙方開立人民幣協定存款賬户,雙方依照《中國建設銀行人民幣單位協定存款章程》和《中國建設銀行人民幣單位協定存款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協定存款業務。

二、甲方在乙方開立協定存款賬户的賬號:____,其基本存款額度為人民幣(大寫)____萬。

三、甲方承諾不在協定存款賬户上辦理透支業務。

四、乙方按季對甲方協定存款賬户進行結息。

協定存款賬户中基本存款額度以內的存款按結息日活期存款利率計息;超過基本存款額度的存款按結息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協定存款利率計息。

五、對協定存款賬户銷户的,如果在結息日銷户,超過基本存款額度的存款按協定存款利率計息;如果不在結息日銷户,超過基本存款額度的存款從上一結息日起到銷户日止,不再按協定存款利率計息,而按銷户日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六、雙方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對賬。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為一年。

合同期滿,如雙方均未書面提出終止或修改合同,本合同自動延期,其協定存款賬户繼續使用。

八、合同期滿,甲方需要銷户,必須於距合同到期日10天前向乙方提出書面銷户通知,並於到期日辦理銷户手續。

乙方將甲方協定存款賬户的存款本息結清後,全部轉入甲方在乙方的基本存款賬户或一般存款賬户,同時協定存款賬户銷户。

九、合同期內,甲方原則上不得要求銷户,如遇特殊情況,須向乙方提交書面銷户申請,乙方在收到銷户申請後五個工作日內答覆。

乙方審核批准後,按前條規定為甲方辦理銷户手續。

十、本合同不得質押,且不具任何證明之作用。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蓋章、簽字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公章)

(公章)法定代表人:

經辦行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存款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支行

甲、乙雙方就辦理人民幣協定存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乙方辦理人民幣結算賬户的協定存款業務,甲方確認已對乙方制定的《廣西北部灣銀行單位協定存款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充分了解,雙方依照《廣西北部灣銀行人民幣單位協定存款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協定存款業務。

二、甲方在乙方辦理協定存款的結算賬户賬號: ,其基本存款額度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

三、甲方承諾不在協定存款的結算賬户上辦理透支業務。

四、乙方按季對甲方辦理協定存款的結算賬户進行結息。存款賬户中基本存款額度以內的存款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活期存款計息辦法執行;超過基本存款額度的存款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協定存款計息辦法執行。

五、雙方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對賬。

六、本合同的有效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任何一方需要終止賬户使用或修改合同,必須於賬户使用到期前十個工作日向對方書面提出申請,否則單位協定存款賬户將自動延期一年,延期僅限一次。

七、本合同不得質押,且不具任何證明之作用。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經雙方蓋章、簽字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經辦行負責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存款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中國建設銀行 

甲、乙雙方就開立人民幣協定存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乙方開立人民幣協定存款賬户,雙方依照《中國建設銀行人民幣單位協定存款章程》和《中國建設銀行人民幣單位協定存款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協定存款業務。

二、甲方在乙方開立協定存款賬户的賬號:____,其基本存款額度為人民幣(大寫)____萬。

三、甲方承諾不在協定存款賬户上辦理透支業務。

四、乙方按季對甲方協定存款賬户進行結息。

協定存款賬户中基本存款額度以內的存款按結息日活期存款利率計息;超過基本存款額度的存款按結息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協定存款利率計息。

五、對協定存款賬户銷户的,如果在結息日銷户,超過基本存款額度的存款按協定存款利率計息;如果不在結息日銷户,超過基本存款額度的存款從上一結息日起到銷户日止,不再按協定存款利率計息,而按銷户日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六、雙方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對賬。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為一年。

合同期滿,如雙方均未書面提出終止或修改合同,本合同自動延期,其協定存款賬户繼續使用。

八、合同期滿,甲方需要銷户,必須於距合同到期日10天前向乙方提出書面銷户通知,並於到期日辦理銷户手續。

乙方將甲方協定存款賬户的存款本息結清後,全部轉入甲方在乙方的基本存款賬户或一般存款賬户,同時協定存款賬户銷户。

九、合同期內,甲方原則上不得要求銷户,如遇特殊情況,須向乙方提交書面銷户申請,乙方在收到銷户申請後五個工作日內答覆。

乙方審核批准後,按前條規定為甲方辦理銷户手續。

十、本合同不得質押,且不具任何證明之作用。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蓋章、簽字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經辦行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存款合同 篇14

合同編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

乙方:銀行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

為促進甲、乙雙方業務發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存款協議。

第一條特別承諾

1、甲方以協議存款方式存入乙方的款項,並不包括郵政企業的自有資金,均為甲方吸收的客户存款和中間業務資金。除為了郵政儲蓄資金的週轉使用對外作擔保外,不得用於其他任何目的的擔保。

2、甲方以協議存款方式存入乙方的款項,不得為郵政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債務(包括但不限於欠乙方的債務)承擔任何擔保責任。乙方也不得接受郵政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以甲方的協議存款所提供的擔保。

3、乙方或乙方分支機構若與甲方或郵政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發生任何糾紛,乙方及分支機構不得采取任何侵害甲方協議存款利益的措施。

4、乙方是經批准合法存貸款的金融機構,乙方對甲方按合同存入的款項要按國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5、乙方承諾應向監管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包括但不限於總行)報送年度和季度會計報表後的三個工作日向甲方提供該年度季度會計報表及相關資料。

6、乙方承諾本合同項下甲方存入乙方的協議存款資金不會用於與國家產業政策、宏觀調控政策相違背的項目。

7、乙方承諾在本主合同項下的協議存款存期到期之前,保證合同(編號:)乙方或出具保函(編號:)的銀行發生分立、合併、停業等足以影響甲方利益的重大事項時,在甲方書面通知到達後三個工作日內提供新的由甲方認可的擔保方式,如不提供甲方認可的擔保方式時,甲方有權要求本合同乙方、保證合同(編號:)乙方或出具保函(編號:)的銀行提前連帶承擔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的責任。

8、甲方已取得相關主管部門的同意,有權簽訂本合同。乙方對此已完全知曉。

第二條協議存款金額及存期

1、甲方共分____次合計存入乙方人民幣____億元。

2、協議存款的期限均為________年____天。

3、協議存款起訖日期詳見本合同項下乙方出具的“單位定期存款產權證實書”(該證實書即協議存款憑證)。

第三條劃款時間及方式

甲方共分次向乙方劃款。期限如下:

第一次劃款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次劃款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次劃款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述劃款期限為具體的劃款時間及賬户等信息,以乙方的書面劃款指令為準。

第四條單位定期存款開户證實書

甲方的資金每一次劃撥到達乙方指定賬户後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為甲方開具符合法律規定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户證實書”___份,金額為當次劃款資金的金額,存款為________年另___天,從每一次劃撥資金到達乙方賬户之日起算。本合同項下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户證實書”上應註明“協議存款”和“按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國家郵政局郵政儲匯局和銀行簽訂的協議存款合同條款執行”字樣。

在法律、法規沒有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經營情況,將“單位定期存款開户證實書”向第三方質押、轉讓,甲方質押的目的僅限於郵政儲蓄資金的週轉使用。甲方轉讓“單位定期存款開户證實書”的,在簽訂轉讓協議後五個工作日內須將受讓人名稱、地址、聯繫方式等信息書面通知乙方。

第五條協議存款利率

(一)協議存款利率確定為___%(浮動利率)。隨基準利率變化而浮動(基準利率為協定一年期整存整取儲蓄存款利率)。

在雙方確定協議存款利率後,該協議存款到期前,如遇人民銀行向上調整基準利率,按以下公式確定利率。

協議存款利率=調整前的協議存款利率+基準利率調整幅度

基準利率調整幅度=調整後的基準利率—調整前的基準利率

存款利息自利率調整之後分段計算。

若人民銀行向下調整基準利率,協議存款利率不調整。

乙方有義務在人民銀行調整利率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如在協議存款合同期限內中國人民銀行放開並不再製定人民幣存款利率,甲、乙雙方將本着長期合作、共同獲益的原則,重新協商協議存款利率調整方式。如協商不成,雙方按放開人民幣存款利率的前一日利率執行。

(三)協議存款到期未支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業存款利率計付利息。

(四)協議存款不計付複利。

(五)如在協議存款合同履行期限內,監管部門頒佈的規章、規定、政策、制度等導致甲方根據本合同簽訂時執行的利率獲得的收益實際減少時,甲乙雙方均同意首先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甲方有權經書面通知後單方提前終止履行本合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在協議存款期限內,如果中國人民銀行調整郵政儲蓄協議存款法定準備金的繳存辦法,即郵政儲蓄協議存款所對應資金的法定準備金甲方繳納,乙方不再對吸收的郵政儲蓄協議存款繳納法定準備金,則自政策調整之日起,按照協議存款雙方“成本與收益不變”的原則,將原協議存款的利率水平進行相應調整,付息方式和浮動方式不變。調整公式如下:

調整後利率=(調整前利率—甲方準備金利率x甲方法定存款準備金利)/(1—甲方法定存款準備金率)

第六條利息的支付

(一)自甲方存款資金到達乙方指定賬户之日起開始計息,如甲方依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分次劃款,則依據甲方存款資金分期到達乙方指定賬户的時間開始計算簽約存款利息。

(二)協議存款的日利率計算公式為:

日利率=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利率/360

具體的利率計算方式見本合同附件2,該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利息:

乙方按季向甲方支付利息,付息計算至存款中每季度末月的____日,____日入賬,遇法定節假日或銀行休息日,則順延至法定節假日或銀行休息日後第一個銀行工作。到期支取本金時利隨本走。若本金歸還日為法定節假日或銀行休息日,則順延至法定節假日或銀行休息日後第一個銀行工作日。節假日或休息日仍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利率計付利息。利息支付以轉賬方式劃入甲方在人民銀行的賬户。

(四)甲方開户銀知

户名:國家郵政局郵政儲匯局

賬號:

第七條本金的歸還

在合同約定的存款日期日前十日,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本合同複印件,協議存款開户證實書和相關授權文件。乙方應本着審慎和內部制約的原則,對相應文件進行審查。審查無誤後,向甲方發出正式的書面通知,明確告知甲方提到的合同、協議存款開户證實書和授權文件等明細內容,並承諾在合同到期日要歸還本金。經甲方書面確認後,乙方須將本金轉到甲方在人民銀行收取利息的賬户。

第八條提前支取及利息

1、除非出現本合同第一條第六款、第一條第七款、第五條第五款或者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等影響甲方資金安全的情況或者甲方發生流動性風險等情況,甲方不得提前支取,乙方亦不得提前償還。

2、在合同履行期限內,如出現本合同第一條第六款、第一條第七款、第五條第五款或者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等影響甲方利益的情況或者甲方發生流動性風險等情況,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前償還協議存款本息。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提前支取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將協議存款本金及提前支取日前的利息償付甲方。如果出現本合同第一條第六款、第一條第七款或者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等影響甲方利益的情況而提前支取的,則應同時依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協議存款地點及賬户

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該存款存放在___市、存款賬户等具體信息以乙方的劃款指令為準。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及掛失處理

1、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如果需變更合同,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2、甲方的協議存款開户證實書遺失時,必須持單位公函,向乙方申請掛失。乙方受理後,按有關規定應在七個工作日後重新辦理新的存款手續,掛失生效。

第十一條合同的解除

1、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解除本合同,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2、出現以下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拖欠償還到期利息超過五日的;

(2)乙方被主管部門接管、解散、撤銷、被宣佈破產或出現嚴重的經營情況惡化,償付能力明顯降低等影響甲方資金安全的情況;

(3)乙方未按約定接受甲方資金超過十日;

(4)甲方未能按約定向乙方提供資金超過十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但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第5款的規定向甲方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自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乙方時起,本合同解除,並有權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違約條款

1、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視為違規,違約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沒有約定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2、乙方保證按約到期支付本金和利息,如逾期不能支付本金和利息,應按延期支付的實際數和尚未支付的存款本金和利息金額,以及利率萬分之二點一為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按第十一條的約定解除合同。

3、乙方若沒有按照雙方的約定拒受甲方資金,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拒收金額萬分之二點一的違約金。

4、甲方沒有按照雙方的約定向乙方提供資金,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應付金額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5、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均應賠償另一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6、乙方未在約定的期限內發出劃款指令的,應向甲方支付逾期劃款指令的萬分之三作為違約金。

第十三條保密責任

1、除依據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或雙方有約定的情況外,雙方對協議存款的利率、數量均負有保密義務。

2、任何一方因制定、履行、修改本合同而向有關專業人士(如律師、會計師等)披露本合同相關內容,不視為違約。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由於出現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情況,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遇有前述情況的一方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應在十五日內提供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有效證明,證明文件應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或公證機關出具,雙方應依據不可抗力情況對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條通訊聯絡方式

甲方與乙方之間有關本合同的任何通知應通過專人送達或傳真或郵寄的方式。專人送達自另一方簽收之時視為送達,傳真自發出之時即視為送達,郵寄自投郵後五日即視為送達。雙方的通訊及聯絡方式如下:

甲方聯繫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聯繫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一方通訊及聯絡地址變更,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六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本合同各方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當無法協商解決時,甲乙雙方均同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七條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書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全部支付協議存款本息及其他應付費用之日止。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存款合同 篇15

20__年3月的一天,李某到某商業銀行存款時將一張銀行借記卡和人民幣現金50000元一併交與銀行工作人員,要求將50000元存入該卡內。銀行工作人員在將錢存入該卡後,把借記卡及存單交還李某。這時李某才發現該借記卡並非自己所有。經查證該卡卡主為王某,但王某在銀行辦卡時只登記有姓名,其餘信息無法查證。李某在要求銀行將存入的50000元退還未果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重大誤解為由,要求銀行返還50000元,並提出追加王某作為本案的第三人蔘加訴訟。儘管經法院多次主持調解,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但本案所隱含的法律問題卻值得探討。在案件審理的過程中,有三種截然不同的處理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李某在銀行存款過程中對存款對象確實出現了重大誤解,造成了較大的損失,在發現後李某及時向銀行提出了退款,因此應判令銀行退還誤存的款項。

第二種意見認為,李某與銀行之間的服務合同並不存在重大誤解,李某隻是對將款項存入王某賬户的行為產生了重大誤解,故銀行不具有返還義務,王某雖然身份不能明確,但可以將其以虛擬人的形式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查明事實後可以判決由王某返還。

第三種意見認為,李某與銀行之間的合同即使存在重大誤解,但合同履行後,銀行作為該款項的保管人而非所有人,對該款項不享有所有權從而也就不享有處分權,不能承擔返還義務。該筆存款的户主王某身份不明又無法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故只能駁回李某的訴訟請求。

為進一步釐清案件的相關法律問題,下面筆者嘗試從兩個方面對此案進行分析。

[分 析]

一、關於李某與銀行之間是否存在重大誤解的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71條規定:“行為人因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格和數量等的錯誤認識,使行為的後果與自己的意思相悖,並造成較大損失的,可以認定為重大誤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四條規定:“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當事人一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而對於本案中李某與銀行之間是否存在重大誤解,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衡量:

1、李某是否對合同的性質存在誤解 當事人針對同一物訂立合同,但對合同標的物本質或性質認識錯誤,可以構成重大誤解。比如將出租誤認為出賣,將出借誤認為贈與等。在對合同性質產生誤解的情況下,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將發生重大變化,而且產生此種誤解也完全違背了當事人在訂約時所追求的目的,因此應作為重大誤解。本案中李某對其到銀行存款的行為及銀行為其提供服務的內容是明確清楚的,追求的目的也是在銀行幫助下存款,並未將存款行為理解為其他任何的民事行為,所以李某對合同的性質不存在誤解。

2、李某是否對當事人身份產生了誤解 對對方當事人身份產生誤解,主要發生在一些基於當事人的信任關係和注重相對人的特定身份的合同中,例如在加工承攬、委託等合同中都十分注重相對人的技能、信用、資歷、身份等情況,當事人的身份對於合同的訂立與履行具有重要意義。如果對對方當事人產生誤解,則應構成重大誤解。本案中服務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分別為李某和銀行,李某將存款交由銀行工作人員要求存款時應當明確的知道為自己服務的是銀行,也只有銀行才具有幫助李某完成該服務合同的技能和資格,所以李某對合同對方當事人的身份也未產生誤解。

3、李某是否對標的物產生誤解 對標的物的誤解,包括對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格、數量等誤解:

(1)對標的物品種的誤解,如誤把柴油發電機當作汽油發電機購買,將工業酒精當作食用酒精購買等。對標的物品種的誤解,會使合同的目的落空,使誤解者遭受重大損失,當屬重大誤解。

(2)對標的物質量的誤解,如將90號的水泥當作130號的水泥購買,將黃金手飾當作黃銅手飾出賣等。倘若標的物的質量直接關係到當事人的訂約目的或重大利益,則產生誤解時,必使誤解者的訂約目的不能實現或者使其利益受到重大損失,故應作為重大誤解對待。非此情況,則應認為一般誤解。

(3)對標的物規格的誤解,如誤把50噸的起重機當作100噸的起重機等。這種誤解也可以視為對標的物品種、質量的誤解,在給誤解人造成較大損失時,構成重大誤解。

(4)對標的物的數量、包裝、履行方式、履行期限等內容的誤解,會給誤解者造成重大損失時,也構成重大誤解。

本案中李某與銀行服務合同的標的物是50000元人民幣,從李某攜款到銀行,將錢交給銀行工作人員要求存入50000元人民幣,再到銀行工作人員清點,並按李某要求存入的過程中,該服務合同雙方當事人對所存的是50000元人民幣這一事實都是清楚的,未發生任何的爭議。李某對這50000元人民幣的品種、質量、規格、數量等均不存在錯誤認識。

4、如果本案依李某請求,按重大誤解撤銷了存款行為,就應依據我國《民法典》第61條“民事行為被確認為無效或者被撤銷後,當事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給受損失的一方。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的規定,由銀行返還李某50000元,並由有過錯方賠償損失。問題的關鍵出現了,銀行能返還取得的50000元嗎 答案是不能。因為李某的存款所有權並非由銀行取得,而是由卡主取得。銀行沒有得到存款所有權,當然就不負有返還的義務。

綜上所述,李某在其與銀行之間的服務合同中對合同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格和數量等均不存在錯誤認識,並不構成重大誤解,銀行履行合同過程中沒有過錯,故李某不能要求銀行返還50000元。

二、關於本案涉及的法律關係

本案其實存在兩個民事行為,一個是李某與銀行之間的服務合同,另一個是李某將存款存入王某賬户的行為。

李某在後一個民事行為中,本意是將錢存入自己的賬户,但因將借記卡拿錯,使得對該民事行為的對方當事人產生了錯誤認識,將錢存入王某賬户的後果完全與李某存款行為的目的相悖,並且使李某承受了很大的損失,應當屬於重大誤解。

如果認定重大誤解,按照我國民法典的規定,重大誤解的行為可變更或可撤銷。所謂變更,是指當事人之間通過協商改變合同的某些內容。撤銷則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實,通過撤銷權人行使撤銷權,使已經生效的行為歸於消滅。撤銷後的法律後果,有以下幾種:

存款合同 篇16

男方:__________ 生於____年___月__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 生於____年___月__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男女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婚姻登記機關登記結婚,現雙方就工資以及存款事宜作如下約定:

一、工資情況

1、男方每月取得工資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由女方享有。

2、女方每月所取得的工資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由自己享有。

二、存款情況

女方名下的存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由自己享有。

三、其他

1、雙方均認可,簽訂本協議內容是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並已向律師諮詢瞭解過中國法律有關規定,也明確簽訂本協議的法律後果;雙方也認可,在簽訂本協議時身體健康,神智清楚,具備完全民事行

為能力。

2、簽訂本協議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3、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一方認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議和理由,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修改,並形成本協議的附件。如未達成新的修改意見,則原協議繼續有效。

4、若本協議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5、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兩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男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女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存款合同 篇17

金融機構間約期存款合同書

甲方中國農業銀行?縣支行。

負責人,行長。

乙方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

法定代表人,主任。?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銀行復[_________]90號文件精神,促進雙方經營順利開展,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簽訂如下約期存款合同:

一、本合同書籤訂之日起日內,乙方通過轉帳方式向甲方存入單筆不低於人民幣?萬元的約期存款;

二、甲方在存款到帳當日,按照乙方存入款項的金額開具約期存款定單交付乙方。

三、約期款項存入期限為個月,自存單記載日當日開始計息。

四、雙方約定存款利率為月利率‰,合同履行期間,在無國家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該利率不得變更。

五、甲方按季向乙方支付存款利息,特殊情況徵得乙方同意也可到期支付存款利息,存款利息由甲方直接轉入乙方在甲方開立的結算賬户。

六、約期存款乙方在到期時一次性支取,特殊情況經提前通知甲方也可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按照同業往來利率支付存款利息。

七、乙方利用約期存款定單為本單位及乙方客户進行質押、提供擔保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辦理核押等相關手續。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履行而發出通知、徵得同意、達成補充協議等,均須採用書面形式,並加蓋本單位公章或者業務專用章。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存款支取後自動終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人民銀行備案一份。

甲方中國XX銀行?縣支行(蓋章)

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存款合同 篇18

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_支行

為使客户充分利用閒置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為其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務。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單位協定存款業務,並約定如下:

一、甲方賬户名稱: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協定存款最低留存額為_____________元。

二、單位協定存款户按季結息,賬户餘額超過約定的最低留存額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協定存款預期年化利率執行,現行預期年化利率為年息_____________%,如協議期間遇人民銀行調整預期年化利率,則按結息日或清户日掛牌公告的協定存款預期年化利率計息;其低於約定的最低留存額部分,均按中國人民銀行掛牌公告的活期預期年化利率計息。

三、甲方單位協定存款户在協議期未滿清户,乙方應按清户日人民銀行掛牌公告的活期預期年化利率計息,並將原已按協定存款預期年化利率計付的利息扣回。

四、本協議期限為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五、協議到期日前15日,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以書面形式提出終止或修改本協議的要求,則本協議期限自動延期。

六、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對外不作任何資信證明。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存款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一、 總則

1.1 為更好的拓展品牌系列產品的市場,甲方根據

特許經營總體規劃,同意乙方加入特許經營網絡。

1.2 鑑於乙方接受特許經營理念,具有分銷區域之銷售網絡及其它

相應的商業基礎,且誠意向甲方提出特許經營加盟的申請,成為特許經營之成員,並申請經銷品牌系列產品。經甲方核定,特許乙方於分銷區域內經營品牌系列產品。

1.3有關本合同之所有條款,均為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乙方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一年內,不得將其知悉之甲方任何保密知識、經營方法等向第三者透露,否則甲方保留訴諸法律的權利。

1.4 本合同中使用的貨幣單位為人民幣。

1.5 本合同中所有經濟來往都以雙方公司財務為準,雙方達成共識,甲乙雙方任何業務人員不得代公司或個人收取任何款項。甲乙雙方業務人員的各種私人借款行為都與合同公司無關。

1.6 本合同用詞定義:

1.6.1 商標/營業標誌:產品及服務商標及其有關標記及於本合同期限內甲方認為適用之其它附加或代替商標及營業標誌。於本合同內統稱商標。

1.6.2特許專賣店:甲方授予乙方於指定合同地點內,使用本合同所列之商標及經營技巧所開設之零售專櫃或獨立店鋪並以零售方式經銷本合同之特許品。

1.6.3特許貨品:甲方及其指定之代理商/加盟商/供應商、所代理加盟或經銷附商標之貨品。

二、 協議宗旨

2.1 在協議所規定的分銷區域和產品範圍內,甲方確保乙方供貨情況,服務水平,深層次拓展市場,獲取合理收益。

2.2 本合同中甲、乙雙方在法律和財務上均為各自獨立的法人(或自然人),相互之間不承擔連帶責任。乙方根據本合同得到之權利只限於一般經銷代理商的權利,與本合同不產生其他任何關係,並不產生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到其他任何合同約束之任何權利。尤其是,本合同並不構成委託乙方為甲方的代理人、僱員或合夥人。

2.3 訂本協議並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之權利,甲方擁有本協議最終解釋權。

三、協議有效期

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為期壹年),乙方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後予以續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

四、甲方職責

4.1 乙方取得甲方的特許經營加盟權,銷售服飾的業務範圍僅限於省 市/縣 路 號。

4.2 乙方首批進貨貨款 萬元,年銷售回款額為 萬元。

4.3 乙方於銷售過程中需追(補)貨,可親自或委託他人攜帶乙方簽署並蓋印的訂單到甲方,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銷售日報表(日,周,月報表),並分析該區域服裝市場的銷售走勢進行配貨。

4.4 乙方所下的追加訂單一經確定後,則向甲方交納所訂貨款的30%作為定金,其餘貨款於提貨時一次性全部付清。若乙方於預定提貨日期內更改或未能交清餘款或拒絕提取部分貨品,由甲方將從乙方所交納的定金中扣除貨款總值的10%作為手續費。

4.5 乙方發現甲方貨品質量出現問題,應於提貨後15天內憑收據更換貨品,否則甲方保留更換貨品與否的權利。如經甲方人員鑑別此貨品質量問題並非生產上造成,屬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所致,則甲方保留更換貨品與否的權利。

4.6 乙方必須親臨攜帶具有法律效應的有關文件和手續、身份證複印件前往提貨,貨品應當場核點,否則貨品出倉之後數量不正確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4.7 乙方首批訂貨、平時進(補)貨期間的交通、住宿等有關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有關貨品運輸方面,甲方可以代為辦理,但運輸方式選擇、長途運輸費、貨品保險等有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4. 8 甲方制定統一零售價格,乙方原則上應按甲方所制定的統一零售價格進行銷售。

4.9 進貨方式

4.9.1甲方的服裝類產品統一按吊牌價的 (不含税)作為供貨價給乙方,此方式為訂貨買斷,不退換。

4.9.2甲方的皮具類(皮鞋、皮帶、皮包)皮衣、水貂、襪子、領帶等產品統一按吊牌價的 (不含税)作為供貨價給乙方,此方式為訂貨買斷,不退換。

4.9.3 甲方的皮衣、水貂類產品統一按吊牌價的 (不含税)作為供貨價給乙方,此方式為現貨買斷,不退換。

4.9.4 甲方的服裝類產品統一按吊牌價的 (不含税)作為供貨價給乙方,此方式為現貨買斷(包括補貨),不退換。

4.9.5 道具類產品按公司統一發貨價供貨給乙方,不退換。(如模特、衣架、褲架等)

4.10 乙方在銷售甲方的服飾系列商品時必須明碼標價並保持價格的相對穩定。

4.11 對乙方銷售貨品的零售價格,甲方有監督、檢查的權利。對乙方所聘請的員工有培訓服飾有關知識、銷售技能和經驗的義務。

4.12 甲方定期派專人到乙方專賣店(專櫃),協助瞭解指導乙方銷售活動,調查、分析該地域的服裝市場形勢。甲方對乙方的管理人員、銷售人員進行銷售技巧、產品知識、營運管理、貨場陳列等專業培訓(指開業及大型培訓課程)培訓時間、內容由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有權決定,由甲方派出人員到乙方現場培訓,或由乙方委派人員至甲方指定的地點參加培訓。其中,派出人員的差旅費由甲方負責,食宿費用則由乙方承擔。

4.13 甲方免費提供服飾專賣店(專櫃)的裝修設計方案,協助乙方驗收店面裝修工程。

4.14 乙方所選擇的專賣店(專櫃)位置須經甲方派有關人員考察確認後,方可正式成為甲方特許專賣店(專櫃)

4.15 在乙方代理區域或代理範圍內,甲方如有收到其他客户加盟申請時,甲方無條件將此信息及經營權利完整提供給乙方,協助乙方發展下屬加盟專賣店。

五 、甲方權利

當乙方出現下列問題時,甲方有權修改及單方面終止此協議:乙方未達到甲方之營銷標準要求;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等;在核定的經銷區域和產品範圍內,違規運作或跨區域經營。

六、乙方責任

6.1 乙方在協議限定的經銷區域內從事服飾的銷售活動,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專賣店(專櫃)的位置和麪積,不得變更經銷區域的範圍。

6.2 乙方服飾特許專賣店(專櫃)內,除服飾系列外,不允許有任何其他品牌服裝在內銷售和存放。 乙方不得參與、協助或慫恿生產、銷售假冒 的 系列服飾,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當事人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在乙方經銷區域內,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杜絕他人銷售假冒 系列服飾的違法侵權行為。

6.3 乙方須參加甲方定期舉行的訂貨會及開業前後售前、售中、售後等服務技能的培訓,以不斷適應服飾新的要求及市場發展,各專賣店(專櫃)之間互相交流經驗,以求共同發展。

6.4 乙方須將每天銷售報表及其它競爭品牌的營業情況,需按甲方要求及時傳真給甲方,以有利於甲方統計和分析,制定相應的對策,協助和指導乙方經營。

6.5 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專賣店裝修設計方案,使用甲方提供或指定的裝修物料,甲方尚未指定的裝飾物料雙方協商決定。

6.6 乙方應接受並按規定統一使用甲方提供或指定使用的經營設備,營業用品由雙方協議決定。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製作、張貼、懸掛、發佈使用 服飾商標圖案或文字。

6.7 乙方專賣店的鋪位租金、水電雜費、員工工資福利、工商税務等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全面性的品牌户外形象廣告投入計劃必須以書面形式上報甲方,經審批後方可實施。

6.8 乙方應充分利用節假日開展促銷活動,季尾清貨要協同甲方同時進行,以利統一行動,形成規模效應。

6.9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租、轉讓等形式全部或部分變更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6.10 為不延誤乙方在銷售旺季出現主推款式貨品斷碼現象,乙方主推款式(各款色)單店單位訂貨量上衣為12件,褲子20條,西服8套,為基本起訂量。

6.11 乙方在經銷區域內需新增設專賣店(專櫃),需先經甲方派專人考察核準後方可實施。

6.12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獨立承擔經營風險,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6.13 為支持乙方經營,甲方在乙方第一次購貨同時,有償提供品牌燈箱片、圖片、(以成本價計算)

6.14 在確定特許經營加盟權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證金 貳 萬元。待本合同正常終止三個月後,則此保證金原額無息返還乙方。如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違約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酌情扣除相應的品牌保證金,直至全額扣完,本合同自動終止。

6.15 本協議期滿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續約權,但乙方須在合約期滿前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否則,屆時甲方有權與第三方簽訂協議,並按規定責令乙方把經銷區域內有關服飾的所有標誌、圖案和物品全部拆除。

6.16 本合同終止後,所有產品商標、專利、設計和説明均屬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泄露甲方商業祕密,也不得將機密超越合同範圍使用。

6.17 廣告支持:甲、乙雙方就產生的效益進行各項評估後,其支持額度協商解決。

七、乙方權利

7.1 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按甲方提供 品牌特經營手冊之裝修標準和要求,完成專賣店(專櫃)的佈置和裝修工作,並自行辦理申報專營店及商場一切合法經營相關證件手續。實行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經銷方式,並書面通知甲方派人員審查。

7.2 如產品本身質量問題乙方可無條件退換,如屬經營問題,則由乙方自理。

7.3 乙方有權確定所轄分銷區內之分銷商,呈報甲方核准頒發證書後開始運營。

八、協議終止

8.1 在終止合同時,乙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拆除所有與品牌有關的裝飾用具、宣傳品等,如乙方造成不良影響,甲方依法保留向乙方追索賠償的權利,必要時將通過法律程序提出訴訟。

8.2 如乙方在協議期滿前,非因第十章規定之不可抗力而提出終止,乙方亦必須履行第八章第一條之規定。

8.3 合同解除後,應處理的事項遵從甲方指示。

九、所有權

9.1 是著名商標,受國家法律保護。

9.2 所有帶有表示相關產品的標識,均屬於廣州市服飾貿易有限公司所有。未經事先書面專項授權,乙方不得使用名稱、商標等涉及知識產權內容進行工商註冊、招商、廣告等;不得使用由甲方提供的標識用於本協議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不得擅自印刷有關商標,標識及促銷廣告發布;不得超越本協議所規定受許權利(受許性質、受許地區、受許產品範圍)擅自制作特許經營統一形象進行招牌、燈箱等相關標識物的製作和裝潢。

十、不可抗力

10.1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天災、火災、戰爭、政治活動、意外等事件導致協議無法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之另一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並提出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

10.2 因發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等任何情況,令甲方無法履行協議時,甲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時終止合約,並適用第十章第三條規定。

10.3 如因第十章第一條及第二條原因終止協議,雙方互不追究責任,但乙方仍須承擔所有投資費用。

十一、適用法律

本協議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十二、爭議的解決

困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均可提請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三 、通知及協議備案

13.1 乙方茲承認簽署合約,並已閲讀及明白合約所列條款所包含的規定,並同意受其約束。

13. 2 協議簽署地為廣州,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備案一份,複印件無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之法人企業(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為:

税務登記號:

註冊登記:

開户銀行: 帳户:

户名全稱: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郵政編碼: 電話:

簽訂日期: 甲方公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之法人企業(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為:

税務登記號:

註冊登記:

開户銀行: 帳户:

户名全稱: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郵政編碼: 電話:

簽訂日期: 乙方公章:

存款合同 篇20

合同編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

乙方: 銀行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

為促進甲、乙雙方業務發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存款協議。

第一條 特別承諾

1、甲方以協議存款方式存入乙方的款項,並不包括郵政企業的自有資金,均為甲方吸收的客户存款和中間業務資金。除為了郵政儲蓄資金的週轉使用對外作擔保外,不得用於其他任何目的的擔保。

2、甲方以協議存款方式存入乙方的款項,不得為郵政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債務(包括但不限於欠乙方的債務)承擔任何擔保責任。乙方也不得接受郵政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以甲方的協議存款所提供的擔保。

3、乙方或乙方分支機構若與甲方或郵政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發生任何糾紛,乙方及分支機構不得采取任何侵害甲方協議存款利益的措施。

4、乙方是經批准合法存貸款的金融機構,乙方對甲方按合同存入的款項要按國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5、乙方承諾應向監管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包括但不限於總行)報送年度和季度會計報表後的三個工作日向甲方提供該年度季度會計報表及相關資料。

6、乙方承諾本合同項下甲方存入乙方的協議存款資金不會用於與國家產業政策、宏觀調控政策相違背的項目。

7、乙方承諾在本主合同項下的協議存款存期到期之前,保證合同(編號: )乙方或出具保函(編號: )的 銀行發生分立、合併、停業等足以影響甲方利益的重大事項時,在甲方書面通知到達後三個工作日內提供新的由甲方認可的擔保方式,如不提供甲方認可的擔保方式時,甲方有權要求本合同乙方、保證合同(編號:)乙方或出具保函(編號: )的 銀行提前連帶承擔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的責任。

8、甲方已取得相關主管部門的同意,有權簽訂本合同。乙方對此已完全知曉。

第二條 協議存款金額及存期

1、 甲方共分____次合計存入乙方人民幣____億元。

2、 協議存款的期限均為____年____天。

3、 協議存款起訖日期詳見本合同項下乙方出具的“單位定期存款產權證實書”(該證實書即協議存款憑證)。

第三條 劃款時間及方式

甲方共分 次向乙方劃款。期限如下:

第一次劃款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次劃款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次劃款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上述劃款期限為具體的劃款時間及賬户等信息,以乙方的書面劃款指令為準。

第四條 單位定期存款開户證實書

甲方的資金每一次劃撥到達乙方指定賬户後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為甲方開具符合法律規定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户證實書”___份,金額為當次劃款資金的金額,存款為___年另___天,從每一次劃撥資金到達乙方賬户之日起算。本合同項下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户證實書”上應註明“協議存款”和“按___年___月___日國家郵政局郵政儲匯局和 銀行簽訂的協議存款合同條款執行”字樣。

在法律、法規沒有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經營情況,將“單位定期存款開户證實書”向第三方質押、轉讓,甲方質押的目的僅限於郵政儲蓄資金的週轉使用。甲方轉讓“單位定期存款開户證實書”的,在簽訂轉讓協議後五個工作日內須將受讓人名稱、地址、聯繫方式等信息書面通知乙方。

第五條 協議存款利率

(一)協議存款利率確定為___%(浮動利率)。隨基準利率變化而浮動(基準利率為協定一年期整存整取儲蓄存款利率)。

在雙方確定協議存款利率後,該協議存款到期前,如遇人民銀行向上調整基準利率,按以下公式確定利率。

協議存款利率=調整前的協議存款利率+基準利率調整幅度

基準利率調整幅度=調整後的基準利率—調整前的基準利率

存款利息自利率調整之後分段計算。

若人民銀行向下調整基準利率,協議存款利率不調整。

乙方有義務在人民銀行調整利率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如在協議存款合同期限內中國人民銀行放開並不再製定人民幣存款利率,甲、乙雙方將本着長期合作、共同獲益的原則,重新協商協議存款利率調整方式。如協商不成,雙方按放開人民幣存款利率的前一日利率執行。

(三)協議存款到期未支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業存款利率計付利息。

(四)協議存款不計付複利。

(五)如在協議存款合同履行期限內,監管部門頒佈的規章、規定、政策、制度等導致甲方根據本合同簽訂時執行的利率獲得的收益實際減少時,甲乙雙方均同意首先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甲方有權經書面通知後單方提前終止履行本合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在協議存款期限內,如果中國人民銀行調整郵政儲蓄協議存款法定準備金的繳存辦法,即郵政儲蓄協議存款所對應資金的法定準備金甲方繳納,乙方不再對吸收的郵政儲蓄協議存款繳納法定準備金,則自政策調整之日起,按照協議存款雙方“成本與收益不變”的原則,將原協議存款的利率水平進行相應調整,付息方式和浮動方式不變。調整公式如下:

調整後利率=(調整前利率—甲方準備金利率*甲方法定存款準備金利)/(1—甲方法定存款準備金率)

第六條 利息的支付

(一)自甲方存款資金到達乙方指定賬户之日起開始計息,如甲方依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分次劃款,則依據甲方存款資金分期到達乙方指定賬户的時間開始計算簽約存款利息。

(二)協議存款的日利率計算公式為:

日利率=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利率/360

具體的利率計算方式見本合同附件2,該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利息:

乙方按季向甲方支付利息,付息計算至存款中每季度末月的20日,21日入賬,遇法定節假日或銀行休息日,則順延至法定節假日或銀行休息日後第一個銀行工作。到期支取本金時利隨本走。若本金歸還日為法定節假日或銀行休息日,則順延至法定節假日或銀行休息日後第一個銀行工作日。節假日或休息日仍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利率計付利息。利息支付以轉賬方式劃入甲方在人民銀行的賬户。

(四)甲方開户銀知

户名:國家郵政局郵政儲匯局

賬號:

第七條 本金的歸還

在合同約定的存款日期日前十日,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本合同複印件,協議存款開户證實書和相關授權文件。乙方應本着審慎和內部制約的原則,對相應文件進行審查。審查無誤後,向甲方發出正式的書面通知,明確告知甲方提到的合同、協議存款開户證實書和授權文件等明細內容,並承諾在合同到期日要歸還本金。經甲方書面確認後,乙方須將本金轉到甲方在人民銀行收取利息的賬户。

第八條 提前支取及利息

1、除非出現本合同第一條第六款、第一條第七款、第五條第五款或者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等影響甲方資金安全的情況或者甲方發生流動性風險等情況,甲方不得提前支取,乙方亦不得提前償還。

2、在合同履行期限內,如出現本合同第一條第六款、第一條第七款、第五條第五款或者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等影響甲方利益的情況或者甲方發生流動性風險等情況,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前償還協議存款本息。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提前支取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將協議存款本金及提前支取日前的利息償付甲方。如果出現本合同第一條第六款、第一條第七款或者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等影響甲方利益的情況而提前支取的,則應同時依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協議存款地點及賬户

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該存款存放在___市、存款賬户等具體信息以乙方的劃款指令為準。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及掛失處理

1、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如果需變更合同,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2、甲方的協議存款開户證實書遺失時,必須持單位公函,向乙方申請掛失。乙方受理後,按有關規定應在七個工作日後重新辦理新的存款手續,掛失生效。

第十一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解除本合同,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2、出現以下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拖欠償還到期利息超過五日的;

(2) 乙方被主管部門接管、解散、撤銷、被宣佈破產或出現嚴重的經營情況惡化,償付能力明顯降低等影響甲方資金安全的情況;

(3) 乙方未按約定接受甲方資金超過十日;

(4) 甲方未能按約定向乙方提供資金超過十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但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第5款的規定向甲方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自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乙方時起,本合同解除,並有權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違約條款

1、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視為違規,違約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沒有約定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2、乙方保證按約到期支付本金和利息,如逾期不能支付本金和利息,應按延期支付的實際數和尚未支付的存款本金和利息金額,以及利率萬分之二點一為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按第十一條的約定解除合同。

3、乙方若沒有按照雙方的約定拒受甲方資金,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拒收金額萬分之二點一的違約金。

4、甲方沒有按照雙方的約定向乙方提供資金,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應付金額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5、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均應賠償另一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6、乙方未在約定的期限內發出劃款指令的,應向甲方支付逾期劃款指令的萬分之三作為違約金。

第十三條 保密責任

1、除依據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或雙方有約定的情況外,雙方對協議存款的利率、數量均負有保密義務。

2、任何一方因制定、履行、修改本合同而向有關專業人士(如律師、會計師等)披露本合同相關內容,不視為違約。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由於出現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情況,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遇有前述情況的一方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應在十五日內提供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有效證明,證明文件應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或公證機關出具,雙方應依據不可抗力情況對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條 通訊聯絡方式

甲方與乙方之間有關本合同的任何通知應通過專人送達或傳真或郵寄的方式。專人送達自另一方簽收之時視為送達,傳真自發出之時即視為送達,郵寄自投郵後五日即視為送達。雙方的通訊及聯絡方式如下:

甲方聯繫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聯繫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一方通訊及聯絡地址變更,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本合同各方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當無法協商解決時,甲乙雙方均同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七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書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全部支付協議存款本息及其他應付費用之日止。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存款合同 篇21

甲方: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銀行文件精神,促進雙方經營順利開展,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簽訂如下約期存款合同:

一、本合同書籤訂之日起______日內,乙方通過轉帳方式向甲方存入單筆不低於人民幣______萬元的約期存款;

二、甲方在存款到帳當日,按照乙方存入款項的金額開具約期存款定單交付乙方。

三、約期款項存入期限為______個月,自存單記載日當日開始計息。

四、雙方約定存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合同履行期間,在無國家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該利率不得變更。

五、甲方按季向乙方支付存款利息,特殊情況徵得乙方同意也可到期支付存款利息,存款利息由甲方直接轉入乙方在甲方開立的結算賬户。

六、約期存款乙方在到期時一次性支取,特殊情況經提前通知甲方也可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按照同業往來利率支付存款利息。

七、乙方利用約期存款定單為本單位及乙方客户進行質押、提供擔保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辦理核押等相關手續。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履行而發出通知、徵得同意、達成補充協議等,均須採用書面形式,並加蓋本單位公章或者業務專用章。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存款支取後自動終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人民銀行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存款合同 篇22

編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銀行_________支行

為使客户充分利用閒置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為其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務。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單位協定存款業務,並約定如下:

一、甲方賬户名稱:_________,賬號:_________,協定存款最低留存額為_________元。

二、單位協定存款户按季結息,賬户餘額超過約定的最低留存額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協定存款利率執行,現行利率為年息_________%,如協議期間遇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則按結息日或清户日掛牌公告的協定存款利率計息;其低於約定的最低留存額部分,均按中國人民銀行掛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計息。

三、甲方單位協定存款户在協議期未滿清户,乙方應按清户日人民銀行掛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計息,並將原已按協定存款利率計付的利息扣回。

四、本協議期限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協議到期日前15日,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以書面形式提出終止或修改本協議的要求,則本協議期限自動延期。

六、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對外不作任何資信證明。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存款合同 篇2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協議存款金額:

乙方在甲方存入人民幣元整。

2.協議存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協議存款(以下簡稱“協議存款”)期限為五年零一個月。協議存款起存日、起息日、到期日以甲方向乙方開立的協議存款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户證實書》為準。自甲方開立該《單位定期存款開户證實書》之日起計息。

3.協議存款利率:

3.1本合同項下的協議存款按固定利率計息。存款年利率為.%,中途不做調整。

4.計息規則:

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協議存款利息時,遵循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人民幣

存款計息的規定,採用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

計息期為整年(月)的,計息公式為:

利息=本金__年(月)數__年(月)利率

計息期既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計息公式為:

利息=本金__年(月)數__年(月)利率+本金__零頭天數__日利率

月利率=年利率(%)÷12

日利率=年利率(%)÷360

5.協議存款地點:

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以甲方指定的如下分支行為協議存款的存放地點:。

6.協議存款憑證:

6.1以協議存款起存日為準,甲方至少提前三個工作日將存入金額、日期、存款地及存款賬號書面通知乙方。甲方保證於協議存款自乙方賬户匯入甲方指定賬户之日,為乙方開具協議存款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户證實書》壹(大寫)張,金額合計為人民幣元整。該《單位定期存款開户證實書》應註明“協議存款”和“按年月日雙方簽署的協議存款合同條款執行”字樣。

6.2甲方保證自協議存款起存日起按季向乙方提供書面協議存款對賬服務,按乙方要求提供協議存款詢證服務。

7.還本付息方式:

7.1甲方保證在協議存款期限內,自協議存款起息日起,每滿一年向乙方付息一次。甲方應於《單位定期存款開户證實書》中規定的起息日的逐年對應日自動將協議存款利息(協議存款到期日為本息合計)匯入乙方指定賬户:

賬户名稱:________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系統號:

協議存款第61個月的利息,在到期日隨本金一併支付,按照第4條計息規則計算當月利息。

7.2利息(或本息)歸還日為法定節假日或銀行休息日的,劃款時間順延至法定節假日或銀行休息日後第一個銀行工作日。

8.融資條款:

乙方如急需用款,可以根據法律、法規、甲方融資管理制度向甲方申請將《單位定期存款開户證實書》變更為《單位定期存單》,並以該《單位定期存單》為質押的權利憑證辦理質押融資;但該約定並不意味着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融資,具體以甲方最終的審批結果為準。如乙方獲准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甲方可以拆借形式向乙方提供融資,拆借規模、期限、利率按交易發生時的市場情況商定。

9.違約責任:

甲方應按期支付本金和利息。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第7條約定於付款日將應付款項匯入乙方指定賬户,則甲方應按照延期到賬的實際天數和尚未支付的協議存款本金和利息的餘額,按日利率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且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行為或主張不能免除甲方承擔本條款項下違約責任的義務。

10.提前支取:

10.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可以提前支取協議存款:

10.1.1甲方發生經營情況惡化、償付能力降低等情況,影響乙方的資金安全;

10.1.2政府監管機構確認乙方發生嚴重的流動性風險等情況;

10.1.3乙方出現流動性緊張;

10.1.4其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情況。

10.2如發生提前支取,甲方可對該協議存款提前支取部分自起息日(含該日)至提前支取日(不含該日)期間的利息,按照第4條計息規則及下述適用的計息利率重新計提:

10.2.1上述計息期不足三個月的,計息利率為協議存款起息日適行的金融機構人民幣活期存款基準利率;

10.2.2上述計息期超過三個月(含三個月)不足六個月的,計息利率為協議存款起息日適行的金融機構人民幣叁個月期整存整取存款基準利率;

10.2.3上述計息期超過六個月(含六個月)不足一年的,計息利率為協議存款起息日適行的金融機構人民幣陸個月期整存整取存款基準利率。

10.2.4上述計息期超過一年(含一年)不足二年的,計息利率為協議存款起息日適行的金融機構人民幣壹年期整存整取存款基準利率。

10.2.5上述計息期超過二年(含二年)不足三年的,計息利率為協議存款起息日適行的金融機構人民幣貳年期期整存整取存款基準利率。

10.2.6上述計息期超過三年(含三年)不足五年的,計息利率為協議存款起息日適行的金融機構人民幣叁年期整存整取存款基準利率。

10.2.7上述計息期超過五年(含五年)的,計息利率為協議存款起息日適行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伍年期整存整取存款基準利率。

10.3上述重新計提的利息,扣減該協議存款項下甲方已實際支付乙方的利息後,在提前支取日隨本金一併支付。

11.保密責任:

11.1除非有關部門或者機構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監管機關規定以及任一方上市的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規定要求披露信息,未經對方事先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公司、企業、組織或個人提供或泄漏與對方業務有關及與本合同有關的資料和信息,但任何一方因制定、履行、修改本合同而向其員工或聘請的中介機構披露本合同相關內容除外。披露方應確保其員工或聘請的中介機構知曉並承諾遵守本合同規定的保密責任。

11.2如任何一方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監管機關規定以及任一方上市的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規定須披露與對方相關資料和信息的,該方應在法律、行政法規准許的範圍內,在披露前書面告知對方。

12.合同的解除與掛失處理:

12.1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本合同不得被視為變更或解除。乙方按照本合同第9條的規定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情形除外。

12.2乙方的協議存款開户證實書遺失,乙方應持單位公函,向甲方申請掛失,甲方重新辦理新的存款手續。

13.爭議解決:

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以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

14.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4.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名(或蓋章)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項下全部事項履行完畢時終止。

14.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未盡事宜,雙方商定後簽訂書面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未約定的,適用本合同約定;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約定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存款合同 篇24

合同編號: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 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真: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於 簽署:

為促進甲、乙雙方業務發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存款協議。

第一條 同業存款金額、存期

1.1甲方存入乙方人民幣 元整(小寫:¥ )。

1.2同業存款的期限為 年。存款起訖日期以經甲方審核確認的劃款申請書為準。

1.3甲方存入乙方的同業存款的賬户信息以同業存款劃款申請書載明的信息為準。

第二條 同業存款利率和利息計算

2.1利率

2.1.1本合同中同業存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利率水平為 % 。

2.1.2本合同期限內,如遇國家實施人民幣存貸款利率市場化導致合同計息基準不存在的,本合同利率應由甲乙雙方協商後另行確定。協商不成的,乙方應於利率市場化後10個工作日內償還剩餘同業存款本金,並按利率市場化前一日的執行利率支付利息。

2.2利率調整按以下第( )種方式執行:

(1)固定利率,利率不做調整。

(2)利率在每個自然季度末月21日根據基準利率水平調整,每個計息期內不再調整。

(3)利率於基準利率調整日調整,計息期內調整次數不限。

2.3計息

2.3.1本合同項下利息採用“實際/360”方式計息,公式如下: 利息=同業存款本金×利率×計息天數÷360。 計息期內利率或存款金額作調整的,應分段計息。

2.3.2在“實際/360”計息方式下,計息天數按實際公曆天數計算。

2.4付息

2.4.1付息方式為以下第(1)種方式:

(1)本合同項下存款按季結息,結息日為每季度末月20日。付息日為每季度末月21日。存款按季付息,最後一期利息利隨本清。

(2)本合同項下存款到期一次性結息,利隨本清。

2.4.2如遇付息日為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則可順延至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後甲方第一個工作日付息,付息金額不變,順延期間利息在下一付息日收取。到期日為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則該到期日順延至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後甲方第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按照合同約定的存款利率計息。

第三條 劃款及債務憑證

3.1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同業存款劃款申請書。

3.2乙方提交的同業存款劃款申請書(格式見附件)應加蓋公章並經有權簽字人簽字的。同業存款劃款申請書應填寫無誤,否則導致的劃款失敗損失由乙方承擔。同業存款劃款通知的提交日期應早於劃款日至少1個工作日。

3.3 甲方收到乙方同業存款劃款申請書後,應對劃款條件予以審核,符合以下劃款條件的予以劃款,否則退回同業存款劃款申請書:

(1)本合同要求籤訂的擔保合同等附屬合同(如有)已經簽訂並持續生效,本合同及附屬合同要求的公證、登記、公示等法律事項(如有)已辦理完畢,擔保權益設立並持續有效。

(2)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與保證始終真實有效,經營狀況穩定,沒有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且沒有發生可能導致乙方違約的其他事件。

(3)劃款申請書內容真實、完整,符合甲方要求。 (4)其他: //

3.4甲方的資金劃撥到達乙方指定賬户後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為甲方開具符合法律規定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户證實書》壹份,作為存款債權債務憑證。上須特別註明“同業存款”和“按 年 月 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和 簽訂的同業存款合同(合同編號: )條款執行”字樣。《單位定期存款開户證實書》上載明的信息應與同業存款劃款申請書一致。

3.5甲方同業存款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户證實書》遺失,需向乙方申請掛失、補辦。乙方受理後,在五個工作日內,按有關規定辦理掛失、補辦手續。

第四條 利息支付和本金歸還

4.1 乙方保證在同業存款存續期內於約定的付息日支付利息,並於到期日將應付的利息及本金匯入甲方指定的收款賬户。

4.2甲方指定的收款賬户:

4.3 乙方提前償還同業存款本息應徵得甲方事前書面同意。 第五條 增信措施

5.1本合同項下增信措施包括以下第 // 種方式

(1)保證: 為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保證人,保證人對乙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具體內容詳見甲方與 簽訂的《保證合同》。

(2)質押: 為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提供質押擔保,質押標的為 ,具體內容詳見甲方與 簽訂的《質押合同》。

(3)抵押: 為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提供抵押擔保,抵押標的為 ,具體內容詳見甲方與 簽訂的《抵押合同》。

(4)其他信用增級措施: 5.2若乙方或保證人信用度下降、擔保品價值降低或其他可能導致甲方權利受損的事件發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額外的信用增級措施,乙方不得拒絕,若乙方不能提供令甲方滿意的擔保,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償還本協議項下的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

5.3在甲方行使本條所列各項擔保權利後,仍不能收回全部債權的,乙方就剩餘債務繼續承擔還款責任。

5.4乙方同時提供兩種以上增信措施的,甲方有權選擇優先行使其中一項或多項擔保權利。

第六條 承諾與義務

6.1甲乙雙方均承諾有合法資格簽訂本合同,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且簽署本合同的是雙方的有權簽字人。

6.2乙方、乙方總行、乙方總行所屬其他分支機構若與甲方、甲方關聯機構、與甲方有利害關係的其他任何機構或個人發生任何糾紛,乙方及其各級機構不得采取任何損害甲方於本合同項下享有的權利的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凍結、扣劃、延遲支付本金和利息等行為,司法強制執行的除外。

6.3乙方是經批准合法成立並存續的銀行金融機構,乙方對甲方按本合同存入的款項將按國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按國家規定運用;乙方承諾該同業存款資金的用途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的規定。

6.4乙方按以下內容進行信息披露

6.4.1乙方承諾按照監管部門就上市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包括《商業銀行信息披露辦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特別規定》等向甲方及時披露相應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

6.4.2乙方承諾對上述向甲方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6.4.3甲方在認為確有必要的情況下可以要求乙方提供臨時報告。

6.4.4甲方有權針對乙方披露的信息對乙方進行實地調查,乙方承諾予以配合。

6.5乙方為分行的,乙方承諾已經得到總行的授權可以開展本協議項下同業存款業務;在授權範圍內進行信息披露,配合甲方履行盡職調查和後續管理工作。

6.6合同期間:

(1)乙方發生變更企業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公司類型,修改公司章程,變更營業執照,金融業務許可證、税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代表身份證、法人代表簽章樣本事項時,應向甲方提供加蓋公章的證明覆印件,並根據需要辦理單位定期存款開户證實書變更手續或簽訂補充協議;

(2)甲、乙任一方變更聯繫人及聯繫方式應及時通知對方。

6.7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甲方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質押給第三人。本合同項下甲方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質押不影響乙方權利義務的履行。甲方的質押行為無需獲得乙方同意,但應立即通知乙方,乙方應向甲方開具存單,配合甲方上述權利的行使。

6.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7.1在任何時候,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方面變得非法、無效、被撤銷或不可執行,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執行性不受任何影響或減損。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對上述條款進行修正或補充,並訂立書面協議。

7.2非本合同約定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補充均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協議。

7.3出現以下情況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同業存款本息,或要求乙方增加甲方認可的擔保措施,或單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被主管部門接管、託管、解散、撤銷、被宣告破產或出現嚴重的經營情況惡化、償付能力明顯降低等影響甲方資金安全的情況;

(2)乙方拖欠償還當期利息超過五日的; (3)乙方未按約定接受甲方資金超過十日;

(4)在以乙方為一方的合同或協議中出現重大違約或存在重大違約的可能,或被宣佈債務提前到期。

7.4甲方依照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自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乙方時起,本合同解除,乙方除需及時償還本金外,仍需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利率水平支付截至解除日的利息。甲方單獨解除合同不影響甲方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

7.5甲方未能按約定向乙方提供資金超過十日,乙方可提出解除合同。自合同解除通知到達甲方時起,本合同解除,並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甲方發生下述違約事件,應按違約事件實際天數和對應的同業存款本金以日萬分之三的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提供資金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提前支取同業存款。

8.2乙方發生下述違約事件,應按違約事件實際天數和對應的同業存款本金以日萬分之三的利率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乙方逾期不能支付同業存款本金或利息。

(2)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使用本合同項下資金。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減少存款金額、提前歸還同業存款。

(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交同業存款劃款申請書。

(5)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落實擔保責任,或補足擔保。

8.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均應賠償另一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8.4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及其他約定的,對方有權要求違約方限期更正;違約方在對方限定的期限內沒有更正的,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項下本金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8.5違約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應在對方實際損失範圍內予以補足。

第九條 保密責任

9.1未經本合同各方當事人書面同意,其中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透露本合同及相關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有權機關或機構另有要求的除外。

9.2任何一方因制定、履行、修改本合同而向有關專業人士(如律師、會計師等)披露本合同相關內容,不視為違約。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受不可抗力影響不能按期履約方,應當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及時通知合同對方當事人,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權威機構的有效證明。雙方均須於獲知不可抗力事件後立即採取適當措施防止上述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後果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10.2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以後的執行問題。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在此同意和確認,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經本合同各方友好協商不能得到解決時,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2.1本合同書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同業存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償清之日終止。

12.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已對本合同各項條款向乙方作了全面、準確地解釋,乙方已充分知悉本合同的全部內容,並與甲方達成一致。

附件:同業存款劃款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