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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合同(精選15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發佈於: / 人氣:2.48W

審計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審計合同(精選15篇)

乙方: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下列合同條款。

第一條 審計範圍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建設規模:;

3、建設工程審計業務範圍:是指下列(注:從下列項目中選填審計範圍分類編號,不在下列業務範圍內的,可另行約定)審計業務。

(1)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2)建設工程預算編制、審核;

(3)建設工程結算審核;

(4)建設工程決算審核;

(5)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6)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鑑定與索賠;

(7)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

(8)檢查施工、採購合同訂立是否規範;

(9)檢查甲方確定的材料、設備採購價格是否合理;

(10)檢查施工、採購合同的執行情況;

(11)檢查項目批覆概算、建設標準、建設內容實施的情況;

(12)檢查設計修改、設計變更是否合規、合理,是否符合有關程序及對工程造價的影響;

(13)檢查工程款支付情況;

(14)檢查工程資料形成的合規性。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提供的建設工程審計材料如下:

(填寫材料名稱)___________;

2、甲方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乙方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3、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甲方應負責轉達乙方要求及資料轉送;

4、甲方應在日內對乙方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

5、甲方應當授權本審計業務的代表,負責與乙方聯繫。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審計人員應積極進行現場檢查複核,特別是對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和隱蔽工程等,並提供造價及合理性評價;

2、對超出招、投標書外的工程量、工程項目、報價等作出書面意見;

3、對已形成資料的合規性、合理性、完整性作出評價;

4、向甲方提交與工程審計業務有關的資料及報告,包括工程審計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審計工作計劃等;

5、提供《審計報告》一式六份;

6、按合同約定的範圍實施審計業務。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向乙方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甲方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甲方認定審計專業人員不按審計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更換審計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

甲方在委託的建設工程審計業務範圍內,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乙方在審計過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

2、乙方在審計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審計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乙方在審計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當履行建設工程委託審計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造成的損失;

2、如果甲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審計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乙方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委託審計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2、乙方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乙方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甲方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審計酬金總額(除去税金);

3、乙方對甲方或第三人書面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覆,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審計收費(注:本條第1款、第2款僅作為示範指導,具體項目審計費用計算及支付方式可視情況參考使用或由合同雙方協商約定)。

1、審計費用金額

(1)本次審計總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

(2)費用構成:___________(填寫審計總費用分項構成)。

2、費用支付方式

甲方同意按以下的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乙方的正常服務費:

簽訂合同後日內,預付%預付款計元,當工作量完成%時,預付%款計元,剩餘部分待審計結果定案時一次付清。

3、其他

(1)如果甲方對乙方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5日內向乙方發出異議的通知,但甲方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2)因建設工程審計業務的需要,乙方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甲方同意,其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範圍內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在委託的建設工程審計業務範圍以外經甲方認可,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果由於無法預見的原因,致使乙方從事本合同所涉及的審計服務實際時間較本合同簽訂時預計的時間有明顯的增加或減少時,甲乙雙方應通過協商,相應調整本合同第七條第1項下所述的審計費用。

第八條 保密

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第九條 合同變更與解除

1、如果出現不可預見的情況,影響審計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審計報告時,甲、乙雙方均可要求變更約定事項,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由雙方協商解決;

2、如有未盡事宜,甲、乙方經協商後可簽訂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 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4、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因違約或解除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甲方與乙方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的建設工程審計業務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終結;

3、建設工程委託審計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4、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審計合同 篇2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茲由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稱甲方)委託_________________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對甲方的__________進行審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等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將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第一條本次委託和受託審計的範圍如下

會計期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委託單位委託審計的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委託審計的時間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如有特殊情形可適當延長,但應另行協商補充約定。

第四條資料提供

甲方應對乙方開展審核工作給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條件,

並按乙方的要求,提供賬冊、憑證、報表以及其他在審核過程中需要查看的各種文件資料。

甲方對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合法、完整,保證會計報表及賬冊、憑證充分披露有關信息和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承擔全部責任。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税資料失實,造成代理結果錯誤,乙方不負賠償責任。

此外,在乙方認為必要時,甲方應提供一份管理當局聲明書,對有關會計報表方面的情況作必要的説明,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對有關財務報表、憑證、資料作出説明或解釋。

第五條審核義務

乙方接受委託後,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為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按照國家有關税收法規的要求,對甲方提供的企業所得税税前扣除項目相關資料,實施必要的税務審核程序。

審核的具體事項包括:

1.審核甲方的財務記錄、財務憑證是否適當地保存;

2.審核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賬目、財務憑證的正確性;

3.審核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是否與財務記錄、財務憑證、利潤回報相符合。

第六條報告義務

乙方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甲方會計核算處理存在問題、內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可能產生重大弊端時,可將該情況報告給甲方。

第七條審計報告的出具

乙方在審計結束前_________日內應向甲方提供審計的結論性意見,作為審計成果。提交審計鑑定工作報告及有關審計工作底稿。同時甲方對乙方的審計鑑定工作質量有權進行監督。

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審計報告一式_________份,這些審計報告由甲方分發和正確使用,因使用不當而造成的後果,與乙方無關。但是因乙方違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規,造成被審核企業未繳或少繳税款的,除由甲方繳納或者補繳税款、滯納金外,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忠誠義務

乙方應當將其審計的所有事實對甲方予以披露,同時不能將審計事項披露給第三人,或者利用從審計中得知的信息牟取利益。

第九條保密

乙方對在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除非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執業準則另有規定,或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其知悉的商業祕密和甲方提供的資料對外泄露。

第十條審計收費

1.根據_________市物價局規定和委託項目的工作量、難易及風險程度確定審計費用。

2.經協商,雙方確定本項目的審計費用及付款時間如下:審計費用:_____________;付款時間:簽訂合同之日支付審計費用總額的____%,即大寫_________元,交付審計報告時支付剩餘的審計費用,即大寫_________元。

3.因業務需要由乙方墊付的費用,如差旅費等,由甲方另行全額支付,不計入上述費用。

4.如因審計工作遇到特殊疑難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增加審計程序使實際審計工作時間有較大幅度的增加,甲方應在瞭解實情後接受乙方請求增加審計費用。

5.審計過程中若因甲方原因中止審計,乙方不退審計費。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甲方拒絕或未按期向乙方支付審計業務費,乙方有權停止工作或不向甲方提供審計報告書;

2.甲方未同乙方協商而擅自變更或減除已簽訂的協議,不得索要已支付給乙方的款項;

3.甲方未及時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資料,由此產生的不良後果由其自行負責,乙方不承擔責任並且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總協議收入_________%的違約金;

4.乙方在甲方的積極配合下,不能按期完成審計工作,或未同甲方協商擅自變更、減除已簽訂協議的,應視為違約,違約金為總協議的_________%。

第十二條審計師責任承擔

接受委託的審計師不能以其助手實際完成審計任務為由而免除自己的責任,應當對其自己及其助手的過錯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終止

約定書籤訂後,雙方應積極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如有法定

情形或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給對方以必要的準備時間。

第十四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第十五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

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

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審計合同 篇3

委託方(甲方):

服務方(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地點:

編制及使用説明

一、本合同示範文本的編制主要以股份公司總部和部分地區公司的內部審計項目使用文本為基礎編制。文本編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則:

1、法律規定與企業實際相適應。通過合同條款將公司的生產經營實踐和業務流程加以規範,使合同文本更加符合企業生產經營實際需要。

2、通用性與針對性相統一。示範文本既滿足地區公司對合同的共性需要,又儘可能增加合同針對性條款約定。

3、原則性與操作性相結合。文本的通用條款一經確定,不應隨意更改。需要特殊約定的個性條款,可由地區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細化。

二、示範文本主要適用於聘請有專業資質的審計服務機構對有關內部審計項目進行審計的中介服務合同。

三、示範文本由主合同及相關附件構成,使用中應注意文本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四、合同談判和簽訂應以本示範文本為基礎。地區公司合同管理部門可根據需要組織對示範文本進行細化,並報股份公司法律事務部備案。

五、具體填寫説明:

1、其他填空條款按提示直接填寫,選擇填空只能選一項。

2、不採用或不填的條款應刪除或在相應空格處劃“/”。

六、填寫要求:

1、條款必須齊全,不能缺項。

2、填寫語言應簡練、準確。

3、填空條款填空處不能為空白。

目錄

1.審計項目名稱和目的 1

2.審計服務範圍和期限 1

3.審計依據及驗收標準 1

4.審計服務人員 2

5.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

6.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

7.審計服務費用及結算 3

8.違約責任 4

9.不可抗力 4

10.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 5

11.爭議的解決 6

12.通知 6

13.其它約定 6

委託方(甲方):

住所地:

工商營業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服務方(乙方):

住所地:

工商營業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的相關內部審計管理規定的要求,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審計服務項目的委託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約定。

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是基於該審計項目的特點和甲方內部審計工作的需要確定的。

1.審計項目名稱和目的

1.1審計項目名

稱:。

1.2審計目

的:。

2.審計服務範圍和期限

2.1審計服務範

圍:。

2.2審計服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3根據本審計項目的需要,甲方有權調整審計範圍,乙方應予以配合。

3.審計依據及驗收標準

3.1審計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的財經制度和規定,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的內部制度、規定、規範、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年度考核指標等。

其他依據:。

3.2驗收標準

3.2.1乙方對審計服務的組織和控制,應按照甲方要求,根據《中國註冊會計師質量控制基本標準》和甲方的《內部審計規範》組織本項目審計。

3.2.2乙方在審計過程中,應做到查證事實準確率100%,不得發生重大漏審事項(重大漏審事項是指通過對被審單位或事項提供的帳表、原始單據等資料進行核對、測算、分析、對比,應該發現但未發現的違反國家法律,嚴重違反股份公司有關規定的問題)。完成審計項目後,應向甲方提交審計報告,指出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3.2.3其他驗收標

準:。

4.審計服務人員

為完成該審計項目,乙方應派出

由師人,師人人組成的審計項目組,其中為審計質量控制督導人,對整個審計項目負總責。

5.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甲方有權根據需要使用、分發乙方出具的審計報告及有關文件。

5.2為乙方提供或督促下屬單位提供供審計的會計帳表和其他有關資料,對所提供的會計帳表、會計資料等的真實性承擔責任。

5.3為乙方提供工作配合和必要的工作條件,提供食宿方面的便利。

5.4根據審計項目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派駐現場審計代表。

5.5提前向被審計單位下達審計通知書,並將審計通知書抄送乙方。

5.6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審計服務費用。

6.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審計服務費用。

6.2進點實施審計前,將審計實施方案、審計組組成人員情況等交甲方審查,審查通過後方可進點實施審計。

6.3按約定的時間、範圍、目的、質量要求等全面完成審計業務,出具合格的審計報告,保證審計資料、審計報告的真實性。由於乙方的審計採取事後重點抽查的方法,加上甲方內部控制制度固有的侷限性和其他客觀因素制約,因此,乙方的審計責任並不能替代、減輕或免除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責任。

6.4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和甲方《內部審計規範》的要求進行審計,在對受託事項涉及的內部控制制度進行研究、測試、評價,對會計記錄、實物等進行必要的抽查,以及實施其他必要的審計程序中發現、查出的違法違規問題,應按甲方《內部審計規範》的規定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出具審計報告,真實反映審計結果,客觀評價審計事項,做到證據充分可靠、定性準確,並提出處理建議及依據。

6.5審計工作結束後,乙方應對被審計單位會計處理、內部控制制度等方面提出改進意見。

6.6在現場審計結束後15日內出具審計報告、管理建議書。

6.7對在審計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數據、資料和審計記錄等(下稱“保密信息”)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該保密信息,並保證就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僅用於審計的目的。

7.審計服務費用及結算

7.1甲方就本審計服務項目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審計服務費用為人民

幣元。其中基本審計費為元,食宿費用為元,交通費用為元。

7.2審計服務費用的結算支付方式:選擇下列種方式。

7.2.1一次性支付:

在審計服務結束乙方提交了合格的審計報告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將全額服務費發票提交給甲方,甲方審核合格後日內,向乙方支付審計服務費用。

7.2.2.分期支付:

a) 本合同生效後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審計服務費用總額

的 %,即元;

b) 按照以下審計服務進度支

付:;

c) 在審計服務結束乙方提交了合格的審計報告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在日內向乙方支付剩餘的審計服務費用,即元;

d) 在甲方向乙方分期支付各次服務費前,乙方應先將符合甲方財務要求的服務費發票提交給甲方。

7.2.3其他約

定:。

7.3 乙方指定以下帳户為接受審計服務費用的帳户,並對其指定的下列賬户信息真實性、安全性、準確性負責。

收款人:

開户行:

賬號:

7.4上述費用已包含與此項審計有關的全部費用,乙方為執行審計任務而發生的食宿、交通、郵電通訊、醫療、保險以及其他費用均自理。乙方應自行對其派出的服務人員進行管理,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5如因審計服務範圍發生較大調整或者審計工作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審計工作量有較大幅度的增加或較大幅度的減少,甲乙雙方協商後,達成補充協議,可以對審計費用進行增加或者減少。

7.6、審計報告的使用責際審計工作量有較大幅度的增加,甲乙雙方協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約定,或發生重大漏審事項,甲方可相應扣減審計費用。雙方可就審計服務範圍及費用的變更另行簽署補充協議。

8.違約責任

8.1 乙方未按約定提供審計服務,應支付合同價款 %的違約金,造成損失的,予以賠償。

8.2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乙方應給予賠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8.3 乙方擅自轉讓審計服務項目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支付合同價款 %的違約金。

8.4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合同價款 %的違約金,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8.5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審計服務費用的,應按照利率支付違約金。

8.6 任何一方不履行其他合同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並按合同價款 %支付違約金。

8.7其他約定:。

9.不可抗力

9.1 下列事件可認為是不可抗力事件:戰爭、動亂、地震、颶風、洪水、冰雹、雪災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9.2 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使雙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時,應採取有效措施,儘量避免或減少損失,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並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其後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效證明文件。

9.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一方未盡通知義務或未採取措施避免、減少損失的,應就擴大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10.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

10.1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變更或解除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10.3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權人可單方解除合同,但應向對方發出書面的合同解除通知。

10.3.1甲方解除合同條件:

a)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b) 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乙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實際行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義務的。

c)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審計目標且未按甲方要求整改的,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

d) 其他約定:。

10.3.2乙方解除合同條件:

a)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b) 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甲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實際行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義務的。

c) 甲方拒不支付合同價款的。

d) 其他約定:。

1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終止:

10.4.1合同已經按照約定履行完結。

10.4.2雙方協商解除合同。

10.4.3一方依據法定或約定原因解除合同。

10.4.4其他約定:。

10.5合同的變更或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條款的效力。

11.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

下方式解決:

11.1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仲裁規則

在進行仲裁。仲裁裁決具有終局性,雙方都應執行。

11.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3因關聯交易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雙方上級機關協調解決。

12.通知

甲方:

通訊地址、郵政編碼:

聯繫人:

聯繫電話/傳真:

乙方:

通訊地址、郵政編碼:

聯繫人:

聯繫電話/傳真:

13.其它約定

13.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內容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13.2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日期:年月日

審計合同 篇4

委託審計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依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中國註冊會計師_____審計準則》等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

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委託人)委託_________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受託人)進行下述專項審計:

1.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

2.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

3.辦理企業合併、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的報告;

4.會計報表內的特定項目審計;

5.內部控制制度遵循情況審計;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

7.本項審計業務預定在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內完成。如有特殊情形可適當延長。

二、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2.委託人在審計約定書籤約時支付審計費用總額的_________%,即大寫_________元,交付審計報告時支付剩餘的審計費用,即大寫_________元。

3.如因審計工作遇到特殊疑難重大問題,致使受託人增加審計程序使實際審計工作時間有較大幅度的增加,委託人應在瞭解實情後接受受託人請求增加審計費用。

4.審計過程中因委託人原因,中止審計,受託人不退審計費。

三、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

1.委託人承擔會計責任(管理當局的責任),即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保護資產的安全,並保證其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受託人承擔審計責任,即依據《中國註冊會計師_____審計準則》的規定,對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承擔責任。

四、委託人權利義務

1.按約定時間提供審計業務所需全部資料,包括財務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

2.協助受託人查看業務現場,並提供其他必要的協助;

3.按約定條件及時足額支付審計費用,不以足額支付審計費用為條件影響報告意見;

4.按委託目的正確使用審計報告,不給使用人關於審計報告理解的誤導。

5.受託人與委託人有利害關係的,委託人有權要求其迴避。

6.委託人委託會計師事務所辦理業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五、受託人權利義務

1.嚴格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註冊會計師_____審計準則》執行業務;

2.應於_________日之前出具審計報告;

3.對在業務執行過程中獲悉的商業祕密保密。

4.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5.受託人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並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並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

6.受託人可以根據需要查閲委託人的有關會計資料和文件,查看委託人的業務現場和設施,要求委託人提供其他必要的協助。

7.受託人執行審計業務,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拒絕出具有關報告:

(1)委託人示意其作不實或者不當證明的;

(2)委託人故意不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和文件的;

(3)因委託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註冊會計師出具的報告不能對財務會計的重要事項作出正確表述的。

8.受託人執行審計業務,必須按照執業準則、規則確定的工作程序出具報告。在出具報告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1)明知委託人對重要事項的財務會計處理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而不予指明;

(2)明知委託人的財務會計處理會直接損害報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的利益,而予以隱瞞或者作不實的報告;

(3)明知委託人的財務會計處理會導致報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產生重大誤解,而不予指明;

(4)明知委託人的會計報表的重要事項有其他不實的內容,而不予指明。

9.受託人在執行審計業務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1)在執行審計業務期間,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買賣被審計單位的股票、債券或者不得購買被審計單位或者個人的其他財產的期限內,買賣被審計單位的股票、債券或者購買被審計單位或者個人所擁有的其他財產;

(2)索取、收受委託合同約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財物,或者利用執行業務之便,謀取其他不正當的利益;

(3)接受委託催收債款;

(4)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行業務;

(5)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業務;

(6)對其能力進行廣告宣傳以招攬業務;

(7)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行為。

10.受託人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11.受託人應當具備與其從事的審計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12.受託人辦理審計事項,與被審計單位或者審計事項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六、違約責任

1.由於委託人變更計劃,或未及時提供審計所需全部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受託人返工、窩工或修改報告,受託人可合理延期出具審計報告或拒絕出具審計報告,委託人應根據受託人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另行支付相應費用;

2.如因委託人原因導致本項目中途停止,受託人所_____用不再退還委託人;

3.除因委託人原因以外,受託人未在合同規定期限內提交審計報告,委託人可以拒絕支付服務費用;

七、本合同因下列事由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八、聲明及保證

委託人:

1.委託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委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受託人:

1.受託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受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九、保密

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一、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二、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三、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_____、_____,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受託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審計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依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等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

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委託人)委託_________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受託人)進行下述專項審計:

1.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

2.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

3.辦理企業合併、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的報告;

4.會計報表內的特定項目審計;

5.內部控制制度遵循情況審計;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

7.本項審計業務預定在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內完成。如有特殊情形可適當延長。

二、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按照實際參加審計工作的各級工作人員所耗用時間及現行事務所業務收費標準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完成本項業務代理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因業務需要由受託人墊付的費用,如差旅、食宿等費用,由委託人另行全額支付,不計入上述費用。

2.委託人在審計約定書籤約時支付審計費用總額的_________%,即大寫_________元,交付審計報告時支付剩餘的審計費用,即大寫_________元。

3.如因審計工作遇到特殊疑難重大問題,致使受託人增加審計程序使實際審計工作時間有較大幅度的增加,委託人應在瞭解實情後接受受託人請求增加審計費用。

4.審計過程中因委託人原因,中止審計,受託人不退審計費。

三、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

1.委託人承擔會計責任(管理當局的責任),即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保護資產的安全,並保證其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受託人承擔審計責任,即依據《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的規定,對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承擔責任。

四、委託人權利義務

1.按約定時間提供審計業務所需全部資料,包括財務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

2.協助受託人查看業務現場,並提供其他必要的協助;

3.按約定條件及時足額支付審計費用,不以足額支付審計費用為條件影響報告意見;

4.按委託目的正確使用審計報告,不給使用人關於審計報告理解的誤導。

5.受託人與委託人有利害關係的,委託人有權要求其迴避。

6.委託人委託會計師事務所辦理業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五、受託人權利義務

1.嚴格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執行業務;

2.應於_________日之前出具審計報告;

3.對在業務執行過程中獲悉的商業祕密保密。

4.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5.受託人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並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並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

6.受託人可以根據需要查閲委託人的有關會計資料和文件,查看委託人的業務現場和設施,要求委託人提供其他必要的協助。

7.受託人執行審計業務,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拒絕出具有關報告:

(1)委託人示意其作不實或者不當證明的;

(2)委託人故意不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和文件的;

(3)因委託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註冊會計師出具的報告不能對財務會計的重要事項作出正確表述的。

8.受託人執行審計業務,必須按照執業準則、規則確定的工作程序出具報告。在出具報告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1)明知委託人對重要事項的財務會計處理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而不予指明;

(2)明知委託人的財務會計處理會直接損害報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的利益,而予以隱瞞或者作不實的報告;

(3)明知委託人的財務會計處理會導致報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產生重大誤解,而不予指明;

(4)明知委託人的會計報表的重要事項有其他不實的內容,而不予指明。

9.受託人在執行審計業務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1)在執行審計業務期間,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買賣被審計單位的股票、債券或者不得購買被審計單位或者個人的其他財產的期限內,買賣被審計單位的股票、債券或者購買被審計單位或者個人所擁有的其他財產;

(2)索取、收受委託合同約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財物,或者利用執行業務之便,謀取其他不正當的利益;

(3)接受委託催收債款;

(4)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行業務;

(5)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業務;

(6)對其能力進行廣告宣傳以招攬業務;

【第 一範文§網整理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原出處所有。】

(7)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行為。

10.受託人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11.受託人應當具備與其從事的審計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12.受託人辦理審計事項,與被審計單位或者審計事項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六、違約責任

1.由於委託人變更計劃,或未及時提供審計所需全部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受託人返工、窩工或修改報告,受託人可合理延期出具審計報告或拒絕出具審計報告,委託人應根據受託人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另行支付相應費用;

2.如因委託人原因導致本項目中途停止,受託人所收費用不再退還委託人;

3.除因委託人原因以外,受託人未在合同規定期限內提交審計報告,委託人可以拒絕支付服務費用;

4.如合同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都應負責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合理損失。

七、本合同因下列事由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八、聲明及保證

委託人:

1.委託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委託合同書的格式與樣本 ·委託理財合同 ·委託購買合同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委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受託人:

1.受託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受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九、保密

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共2頁,當前第1頁12

審計合同 篇6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會計師事務所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

目錄

1.委託事項;

2.審計費用及支付方式;

3.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

4.甲方權利義務;

5.乙方權利義務;

6.保密條款;

7.違約責任;

8.不可抗力;

9.法律適用及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0.合同的變更;

11.合同的終止;

12.合同的轉讓;

13.通知和送達;

14.補充協議與附件;

15.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合同正文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會計師事務所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事項:

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進行下述第項進行專項審計:

1.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

2.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

3.辦理企業合併、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的報告;

4.會計報表內的特定項目審計;

5.內部控制制度遵循情況審計;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具體審計業務如下:

(1);

(2)。

7.本項審計業務預定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現場工作。如有特殊情形,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適當延長。

第二條審計費用及支付方式:

1.雙方約定完成本項業務的審計費用為:_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

2.1甲方在本審計合同簽署後______日內,支付費用總額的_______%,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__元);

2.2乙方交付審計報告並經過甲方書面確認後______日內,甲方支付剩餘的審計費用,即人民大寫_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__元)。

3.因業務需要,發生的相關費用如差旅、食宿等費用,按照下列方式第種方式執行:________________

3.1甲方另行全額支付,不計入上述費用。具體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按照不高於甲方普通工作人員標準,由乙方先行墊付,審計事項完成後由甲方實報實銷。

3.2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4.在每一次付款前,乙方應當在上述付款期限之前天開具並向甲方提交等額的正式發票提示甲方付款,乙方拒絕提供正式發票或所提供發票不合格的,甲方可以拒絕支付審計費用。

5.如因審計工作遇到特殊疑難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增加審計程序使實際審計工作時間有較大幅度的增加,甲方應在瞭解實情後確認是否接受乙方增加審計費用的請求。

6.審計過程中因甲方原因中止審計,雙方應當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的工作量進行評估,對於甲方多支出部分的費用,乙方應當予以退還。

7.如果甲方經調查發現乙方出具的審計報告存在未披露的內容,則乙方應當按照審計費用總額的_______%對甲方進行賠償。

第三條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

1.甲方承擔會計責任(管理當局的責任),即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保護資產的安全,並保證其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乙方承擔審計責任,即依據《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承擔責任。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按約定時間提供審計業務所需全部資料,包括財務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

2.協助乙方查看業務現場,並提供其他必要的協助;

3.按約定條件及時足額支付審計費用,不以足額支付審計費用為條件影響報告意見;

4.按委託目的正確使用審計報告,不給使用人關於審計報告理解的誤導;

5.乙方指定的主辦或經辦審計人員與甲方或委託事項有利害關係的,甲方有權要求其迴避;

6.甲方委託會計師事務所辦理業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7.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提供相應審計工作底稿及相應資料原件。

8.當甲方認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執業人員和服務質量與合同約定不符,拒不改正的;

(2)有確鑿證據表明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

(3)存在嚴重工作過失,有弄虛作假、提供虛假資料的;

(4)違約將委託服務業務轉包、分包給其他中介機構的;

(5)受到有關部門或行業協會處罰,喪失執業資質的;

(6)拒不配合工作要求達三(3)次以上的;

(7)應當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1.嚴格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業務。

2.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出具審計報告共計份。

3.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4.乙方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並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並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

5.乙方可以根據需要查閲甲方的有關會計資料和文件,查看甲方的業務現場和設施,要求甲方提供其他必要的協助。除非甲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乙方應對其在甲方現場的工作人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負責。該等工作人員在現場期間造成甲方及在現場的任何人員的任何人身或者財產損害的,乙方應當承擔責任。

6.乙方執行審計業務,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拒絕出具有關報告:

6.1甲方示意其作不實或者不當證明的;

6.2甲方故意不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和文件的;

6.3因甲方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註冊會計師出具的報告不能對財務會計的重要事項作出正確表述的。

7.乙方執行審計業務,必須按照執業準則、規則確定的工作程序出具報告。在出具報告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7.1明知甲方對重要事項的財務會計處理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而不予指明;

7.2明知甲方的財務會計處理會直接損害報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的利益,而予以隱瞞或者作不實的報告;

7.3明知甲方的財務會計處理會導致報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產生重大誤解,而不予指明;

7.4明知甲方的會計報表的重要事項有其他不實的內容,而不予指明。

8.乙方應確保其自身、工作人員及其任何替代人員在執行審計業務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8.1在執行審計業務期間,在法律、行政法規或證券交易所的規則規定不得買賣被審計單位的股票、債券或者不得購買被審計單位或者個人的其他財產的期限內,買賣被審計單位的股票、債券或者購買被審計單位或者個人所擁有的其他財產;

8.2索取、收受委託合同約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財物,或者利用執行業務之便,謀取其他不正當的利益;

8.3接受委託催收債款;

8.4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行業務;

8.5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業務;

8.6對其能力進行廣告宣傳以招攬業務;

8.7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行為。

9.乙方應當具備與其從事的審計工作相適應的資質,並承諾工作人員及其任何替代人員具備與其從事的審計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10.乙方辦理審計事項,與被審計單位或者審計事項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第六條保密條款:

1.乙方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甲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允許第三人使用或使用於本協議之外的其他目的及用途,否則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本合同保密期限為合同有效期及合同終止後______年。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變更計劃,或未及時提供審計所需全部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乙方返工、窩工或修改報告,乙方可合理延期出具審計報告,雙方可協商由甲方根據乙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另行支付相應費用;

2.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本項目中途停止,甲方已支付費用扣除合理費用(由雙方協商認可)後,應退還甲方;

3.除因甲方原因以外,乙方未在合同規定期限內提交審計報告,甲方可以:

(1)拒絕支付服務費用直至乙方向甲方交付審計報告,且每遲延______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審計費用的_______%作為違約金,甲方有權從最終支付的審計費用中扣除。遲延達__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退回其已支付的審計費用;或

(2)立即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退回其已支付的審計費用,且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4.乙方提交的審計報告不符合甲方相關要求及國家、行業協會相關規定的,其應向甲方賠償由此遭受的損失,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自付費用重新進行審計。

5.如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都應負責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合理損失。

第八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______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

2.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______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3.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九條法律適用及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以及爭議的解決等均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首先應當通過友好協商或調解及時加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調解不成時,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其中一種):_

(一)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北京,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北京。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二)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上述爭議發生期間以及協商、仲裁/訴訟期間,除與爭議有關的事項外,本合同雙方仍應當行使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權利並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收到後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一條合同的終止:

1.雙方履行完畢本合同項下各自的全部義務、責任,本合同自行終止。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4.在下列情形下,非違約方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的:

4.1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4.2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4.3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5.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人或者委託給任何第三人行使。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三條通知和送達:

1.根據本合同的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對方應當簽收)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

郵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

郵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______日起三(3)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四條補充協議與附件: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如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2.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為: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保留對審計結果進行復核的權利。經複核後若乙方審計存在較大偏差的甲方有權扣減部分審計費。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執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簽署後,本合同中的約定將取代雙方之前達成的任何關於本合同主題事項的協議,包括但不限於合同雙方在簽署本合同以前任何關於磋商與本合同簽署有關的書面或口頭意向協議、會商紀要、往來傳真和電子郵件等形式的協議或函件。

(以下無正文,為本合同的簽字蓋章處)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審計合同 篇7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工程造價結算審計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工程造價結算審計業務範圍

甲方委託的工程項目,具體項目以甲方委託的資料為準。

二、乙方結算審計人員的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在以往執業經歷中無不良記錄。

2、乙方結算審計人員必須為乙方在冊人員,不得臨時招聘人員。乙方結算審計人員應具備註冊造價師或省級二級以上的造價員任職資格,精通造價知識,且從事本專業不少於3年。

乙方項目經理:

乙方主要審計人員:

3、乙方將企業營業執照、資質以及結算審計人員的資格證書複印件交甲方備案。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檢查乙方結算審計工作的進度安排及落實情況。

2、對結算審計人員違反本規定及職業道德的行為進行監督,並對乙方審計人員的工作情況向乙方通報,提出意見要求。

3、根據實際情況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換審計人員,無需支付任何費用。

4、結算審計完成後,甲方對工程總造價或部分單項工程進行復核,如複核審減金額超過乙方審定金額的5%,則甲方不予支付此部分工程結算審計費用,且甲方有權另行委託其他造價諮詢機構進行二次結算審計,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並承擔甲方二次審計費用。

5、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有關約定時,如甲方在結算審計前發現可單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結算審計過程中發現可單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結算審計結束後發現可全額拒付審計費用,已支付部分費用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起10日內返還,否則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甲方此部分的利息。

(二)甲方的義務:

1、及時向乙方提供施工合同、招標投標文件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資料原件,並對其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及時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工程地質資料、現場簽證資料、設計變更單及其他結算資料,並對其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3、為乙方派駐的審計人員提供食宿、交通、通訊等便利條件,但費用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甲方進行與結算審計工作相關的必要的配合和協調。

2、有權對甲方在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或建議。

3、有權按合同規定收取審計費用。

4、乙方在審核工程結算過程中,若發現竣工圖、圖紙會審紀要、工程變更、現場簽證以及認質認價等資料不齊全(簽收資料清單以外)影響審計工作的,或施工方不前來配合核對的,乙方有權書面(需蓋公章)通知施工單位在5日之內(自通知之日起計算)將缺失資料補齊或前來核對,所補資料必須是原始資料且必須為原件,並且簽章齊全。

(二)乙方的義務:

1、委派符合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精通工程造價業務且有較高職業道德的審計人員對本工程進行審計。

2、審計過程中堅持科學、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審計工作。

3、自簽收委託人移交的結算資料之日起60天內提供該部分結算審計報告。全部單項工程出具審計報告後天內出具最終審計報告。時間每超一天,支付甲方500元違約金。由於非乙方原因導致的工期延誤順延。

4、按照不同施工單位分別進行審計的書面審計報告要求一式六份,且審計報告要求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造價諮詢單位簽字蓋章後方為生效;按照各單項工程出具的書面審計報告要求符合甲方要求,審計報告要求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造價諮詢單位簽字蓋章後方為生效。兩種形式的審計報告必須提供相應書面報告同內容電子版各1份。報告可以都送給審計部結算資料事務所來取

5、乙方有隨時向甲方就審計報告內容進行解釋的義務。

五、結算審計費用

結算審計費用=甲方送審額׉ + 乙方審減額× %,若乙方審減額低於:甲方送審額׉,則按照審減額支付審計費用。

甲方送審額是指針對本項目甲方進行初審後的額度,具體數據以甲方確認為準。

六、付款方式

七、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2、若甲方發現乙方造價人員有明顯違背職業道德的審計行為(如吃、拿、卡、要或與施工單位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等),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行選定造價諮詢機構。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兩份。

4、其他: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

委託人:受託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開户行:開户行:

賬號:賬號:

税號:税號:

審計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依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中國註冊會計師_____審計準則》等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

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委託人)委託_________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受託人)進行下述專項審計:

1.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

2.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

3.辦理企業合併、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的報告;

4.會計報表內的特定項目審計;

5.內部控制制度遵循情況審計;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

7.本項審計業務預定在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內完成。如有特殊情形可適當延長。

二、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2.委託人在審計約定書籤約時支付審計費用總額的_________%,即大寫_________元,交付審計報告時支付剩餘的審計費用,即大寫_________元。

3.如因審計工作遇到特殊疑難重大問題,致使受託人增加審計程序使實際審計工作時間有較大幅度的增加,委託人應在瞭解實情後接受受託人請求增加審計費用。

4.審計過程中因委託人原因,中止審計,受託人不退審計費。

三、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

1.委託人承擔會計責任(管理當局的責任),即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保護資產的安全,並保證其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受託人承擔審計責任,即依據《中國註冊會計師_____審計準則》的規定,對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承擔責任。

四、委託人權利義務

1.按約定時間提供審計業務所需全部資料,包括財務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

2.協助受託人查看業務現場,並提供其他必要的協助;

3.按約定條件及時足額支付審計費用,不以足額支付審計費用為條件影響報告意見;

4.按委託目的正確使用審計報告,不給使用人關於審計報告理解的誤導。

5.受託人與委託人有利害關係的,委託人有權要求其迴避。

6.委託人委託會計師事務所辦理業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五、受託人權利義務

1.嚴格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註冊會計師_____審計準則》執行業務;

2.應於_________日之前出具審計報告;

3.對在業務執行過程中獲悉的商業祕密保密。

4.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5.受託人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並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並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

6.受託人可以根據需要查閲委託人的有關會計資料和文件,查看委託人的業務現場和設施,要求委託人提供其他必要的協助。

7.受託人執行審計業務,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拒絕出具有關報告:

(1)委託人示意其作不實或者不當證明的;

(2)委託人故意不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和文件的;

(3)因委託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註冊會計師出具的報告不能對財務會計的重要事項作出正確表述的。

8.受託人執行審計業務,必須按照執業準則、規則確定的工作程序出具報告。在出具報告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1)明知委託人對重要事項的財務會計處理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而不予指明;

(2)明知委託人的財務會計處理會直接損害報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的利益,而予以隱瞞或者作不實的報告;

(3)明知委託人的財務會計處理會導致報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產生重大誤解,而不予指明;

(4)明知委託人的會計報表的重要事項有其他不實的內容,而不予指明。

9.受託人在執行審計業務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1)在執行審計業務期間,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買賣被審計單位的股票、債券或者不得購買被審計單位或者個人的其他財產的期限內,買賣被審計單位的股票、債券或者購買被審計單位或者個人所擁有的其他財產;

(2)索取、收受委託合同約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財物,或者利用執行業務之便,謀取其他不正當的利益;

(3)接受委託催收債款;

(4)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行業務;

(5)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業務;

(6)對其能力進行廣告宣傳以招攬業務;

(7)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行為。

10.受託人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11.受託人應當具備與其從事的審計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12.受託人辦理審計事項,與被審計單位或者審計事項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六、違約責任

1.由於委託人變更計劃,或未及時提供審計所需全部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受託人返工、窩工或修改報告,受託人可合理延期出具審計報告或拒絕出具審計報告,委託人應根據受託人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另行支付相應費用;

2.如因委託人原因導致本項目中途停止,受託人所_____用不再退還委託人;

3.除因委託人原因以外,受託人未在合同規定期限內提交審計報告,委託人可以拒絕支付服務費用;

七、本合同因下列事由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八、聲明及保證

委託人:

1.委託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委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受託人:

1.受託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受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九、保密

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一、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二、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三、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_____、_____,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受託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審計合同 篇9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税務登記號: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茲有_________委託_________提供代理服務,經雙方協商,現將雙方的責任及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一、委託事項

(一)項目名稱:_________。

(二)本項審計業務預定在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內完成。如有特殊情形可適當延長。

二、委託單位委託審計的目的:_________。

三、雙方的義務及責任

(一)乙方的義務及責任

1.乙方接受委託後,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為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

2.按照國家有關税收法規的要求,對甲方提供的企業所得税税前扣除項目相關資料,實施必要的税務審核程序,並按時出具審核報告。

3.按照中國獨立審計準則出具審計報告,保障委託單位合理使用審計報告。

4.乙方對在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

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資料對外泄露。

5.因乙方違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規,造成被審核企業未繳或少繳税款的,除由甲方繳納或者補繳税款、滯納金外,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甲方的義務及責任

1.甲方應對乙方開展審核工作給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並按乙方的要求,提供賬冊、憑證、報表以及其他在審核過程中需要查看的各種文件資料。

2.甲方對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合法、完整,保證會計報表及賬冊、憑證充分披露有關信息和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承擔全部責任。

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税資料失實,造成代理結果錯誤,乙方不負賠償責任。

3.作為審核程序的一部分,在乙方認為必要時,甲方應提供一份管理當局聲明書,對有關會計報表方面的情況作必要的説明。

4.甲方應按照約定的條件,及時、足額的支付代理費。

四、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一)按照實際參加審計工作的各級工作人員所耗用時間及現行事務所業務收費標準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完成本項業務代理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差旅、食宿等費用另行計算。

(二)甲方在審計約定書籤約時對上述代理費用支付50%,其餘50%在交付審計報告時支付。

(三)如因審計工作遇到特殊疑難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增加審計程序使實際審計工作時間有較大幅度的增加,甲方應在瞭解實情後接受乙方請求增加審計費用。

(四)審計過程中因甲方原因中止審計,乙方不退審計費。

五、約定書籤訂後,雙方應積極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

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給對方以必要的準備時間。

六、聲明及保證

(一)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七、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未盡會計責任造成乙方審計失誤且須承擔連帶民事賠償責任時,乙方有權在賠償限額內向甲方的責任人或負有責任的股東等索賠。

2.乙方出具的審計報告如因不符合註冊會計師行業規定而不能使用,應退回已收費用。

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

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二、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審計合同 篇10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務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茲有_________委託_________提供代理服務,經雙方協商,現將雙方的責任及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一、委託事項

(一)項目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項審計業務預定在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內完成。如有特殊情形可適當延長。

二、委託單位委託審計的目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雙方的義務及責任

(一)乙方的義務及責任

1.乙方接受委託後,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為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

2.按照國家有關税收法規的要求,對甲方提供的企業所得税税前扣除項目相關資料,實施必要的税務審核程序,並按時出具審核報告。

3.按照中國獨立審計準則出具審計報告,保障委託單位合理使用審計報告。

4.乙方對在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資料對外泄露。

5.因乙方違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規,造成被審核企業未繳或少繳税款的,除由甲方繳納或者補繳税款、滯納金外,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甲方的義務及責任

1.甲方應對乙方開展審核工作給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並按乙方的'要求,提供賬冊、憑證、報表以及其他在審核過程中需要查看的各種文件資料。

2.甲方對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合法、完整,保證會計報表及賬冊、憑證充分披露有關信息和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承擔全部責任。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税資料失實,造成代理結果錯誤,乙方不負賠償責任。

3.作為審核程序的一部分,在乙方認為必要時,甲方應提供一份管理當局聲明書,對有關會計報表方面的情況作必要的説明。

4.甲方應按照約定的條件,及時、足額的支付代理費。

四、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一)按照實際參加審計工作的各級工作人員所耗用時間及現行事務所業務收費標準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完成本項

業務代理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差旅、食宿等費用另行計算。

(二)甲方在審計約定書籤約時對上述代理費用支付50%,其餘50%在交付審計報告時支付。

(三)如因審計工作遇到特殊疑難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增加審計程序使實際審計工作時間有較大幅度的增加,甲方應在瞭解實情後接受乙方請求增加審計費用。

(四)審計過程中因甲方原因中止審計,乙方不退審計費。

五、約定書籤訂後,雙方應積極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給對方以必要的準備時間。

六、聲明及保證

(一)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七、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

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未盡會計責任造成乙方審計失誤且須承擔連帶民事賠償責任時,乙方有權在賠償限額內向甲方的責任人或負有責任的股東等索賠。

2.乙方出具的審計報告如因不符合註冊會計師行業規定而不能使用,應退回已收費用。

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

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

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二、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___年,自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審計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等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

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委託人)委託_________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受託人)進行下述專項審計:

1.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

2.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

3.辦理企業合併、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的報告;

4.會計報表內的特定項目審計;

5.內部控制制度遵循情況審計;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

7.本項審計業務預定在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內完成。如有特殊情形可適當延長。

二、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按照實際參加審計工作的各級工作人員所耗用時間及現行事務所業務收費標準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完成本項業務代理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因業務需要由受託人墊付的費用,如差旅、食宿等費用,由委託人另行全額支付,不計入上述費用。

2.委託人在審計約定書籤約時支付審計費用總額的_________%,即大寫_________元,交付審計報告時支付剩餘的審計費用,即大寫_________元。

3.如因審計工作遇到特殊疑難重大問題,致使受託人增加審計程序使實際審計工作時間有較大幅度的增加,委託人應在瞭解實情後接受受託人請求增加審計費用。

4.審計過程中因委託人原因,中止審計,受託人不退審計費。

三、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

1.委託人承擔會計責任(管理當局的責任),即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保護資產的安全,並保證其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受託人承擔審計責任,即依據《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的規定,對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承擔責任。

四、委託人權利義務

1.按約定時間提供審計業務所需全部資料,包括財務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

2.協助受託人查看業務現場,並提供其他必要的協助;

3.按約定條件及時足額支付審計費用,不以足額支付審計費用為條件影響報告意見;

4.按委託目的正確使用審計報告,不給使用人關於審計報告理解的誤導。

5.受託人與委託人有利害關係的,委託人有權要求其迴避。

6.委託人委託會計師事務所辦理業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五、受託人權利義務

1.嚴格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執行業務;

2.應於_________日之前出具審計報告;

3.對在業務執行過程中獲悉的商業祕密保密。

4.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5.受託人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並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並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

6.受託人可以根據需要查閲委託人的有關會計資料和文件,查看委託人的業務現場和設施,要求委託人提供其他必要的協助。

7.受託人執行審計業務,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拒絕出具有關報告:

(1)委託人示意其作不實或者不當證明的;

(2)委託人故意不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和文件的;

(3)因委託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註冊會計師出具的報告不能對財務會計的重要事項作出正確表述的。

8.受託人執行審計業務,必須按照執業準則、規則確定的工作程序出具報告。在出具報告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1)明知委託人對重要事項的財務會計處理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而不予指明;

(2)明知委託人的財務會計處理會直接損害報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的利益,而予以隱瞞或者作不實的報告;

(3)明知委託人的財務會計處理會導致報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產生重大誤解,而不予指明;

(4)明知委託人的會計報表的重要事項有其他不實的內容,而不予指明。

9.受託人在執行審計業務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1)在執行審計業務期間,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買賣被審計單位的股票、債券或者不得購買被審計單位或者個人的其他財產的期限內,買賣被審計單位的股票、債券或者購買被審計單位或者個人所擁有的其他財產;

(2)索取、收受委託合同約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財物,或者利用執行業務之便,謀取其他不正當的利益;

(3)接受委託催收債款;

(4)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行業務;

(5)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業務;

(6)對其能力進行廣告宣傳以招攬業務;

(7)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行為。

10.受託人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11.受託人應當具備與其從事的審計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12.受託人辦理審計事項,與被審計單位或者審計事項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六、違約責任

1.由於委託人變更計劃,或未及時提供審計所需全部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受託人返工、窩工或修改報告,受託人可合理延期出具審計報告或拒絕出具審計報告,委託人應根據受託人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另行支付相應費用;

2.如因委託人原因導致本項目中途停止,受託人所收費用不再退還委託人;

3.除因委託人原因以外,受託人未在合同規定期限內提交審計報告,委託人可以拒絕支付服務費用;

4.如合同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都應負責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合理損失。

七、本合同因下列事由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八、聲明及保證

委託人:

1.委託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委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受託人:

1.受託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受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九、保密

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一、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二、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三、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 受託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審計合同 篇12

委託方:

受託方:

為了規範專項資金管理,根據我行工作計劃安排和分行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現委託對農業銀行膠南市支行琅琊分理處項目進行審計。確保審計業務的委託與受託關係,簽訂本委託協議書。

第一條委託審計的範圍和內容

(一) 範圍農業銀行膠南市支行琅琊分理處工程合同範圍的所有引起合同價款改變的變更、簽證、追加減等。

(二) 內容

合同範圍內的土建、裝飾、安裝等全部內容

第二條審計時間要求

(一) 受託方應在委託方發出審計委託通知書後的3天內進點實施審計。於年月日前,向委託方提交審計報告和有關資料,審計報告所涉及的問題必須有相關書面證據予以支持。

(二) 若因被審計單位資料提供原因或受託方在執業過程中遇到不可預見的情況影響審計報告如期提交,或者委託方要求受託方提前出具審計報告,需經雙方協商同意。

第三條受託方出具的審計報告只供委託方使用。經委託方審查後,作為委託方對被審計單位做出審計結論和決定的依據。

第四條委託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 督促被審計單位對委託方開展審計工作給予積極配合。

(二) 督促被審計單位及時向受託方提供審計工作所必須的真實、合法、完整的資料。

(三) 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對受託方執業審計紀律的情況和審計業務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第五條受託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中國國家審計準則》和有關法律實施審計,確保審計質量。對委託方負責。

(二) 委派與審計事項要求能力相適應、具有執業資格的人員進行審計。

(三) 嚴格遵守執業道德規範和審計紀律。不得向被審計單位索取、收受協議以外的任何費用,不得利用審計之便謀取任何不正當利益。

(四) 嚴格保守在執業過程中知悉的國家祕密和商業祕密。未經委託方同意,受託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審計資料和情況。

(五) 按照協議規定的時間完成委託事項,按時提交審計報告及有關資料。

(六) 主動接受和配合委託方對審計質量的監督檢查。

第六條審計費用

按照農業銀行膠南市支行與雙方簽訂的合同,由委託單位支付審計費用。

第七條法律責任

(一) 由於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固有的侷限性和其他因素的制約,導致受託方在審計中未發現存在的問題的,受託方應承擔的責任不能替代、免除、減輕被審計單位應承擔的責任。

(二) 受託方對審計報告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受託方因過失、故意、舞弊等行為出具虛假審計報告,委託方有權終止委託協議,取消審計資格,並追回審計費用。給被審計單位和委託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由受託方承擔經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 受託方執業不當或違反執業準則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爭議解決順序

(一) 協商;

(二) 仲裁;

(三) 法律訴訟。

第九條協議份數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補充條款

委託單位:農業銀行膠南市支行受託方單位:

法定代表人或經辦人:法定代表人或經辦人:

電話:電話:

(簽章) (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審計合同 篇13

委託方: (以下簡稱“業主”)

受託方: (以下簡稱“工程造價諮詢單位”)

業主與工程造價諮詢單位雙方協商,就摩爾尚城一期工程決算書編制的委託審核達成一下協議內容:

一、 業主委託工程造價諮詢單位的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摩爾尚城5#、7#、10# 樓的工程決算書(依清單編制)

諮詢業務內容:摩爾尚城5#、7#、10# 樓的工程審核決算(依清單編制) 並出具決算書書面和電子文檔報告。

編制原則上按《建設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20xx年《江蘇省建築與裝飾工程計價表》、《江蘇省安裝工程計價表》。

主要材料價格參照蘇州市建設局蘇建價『20xx』5號文的《建設工程材料指導價格調整表》及江蘇華新建設工程單位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的商務標中的組成綜合單價計取。

二、 雙方簽定的由業主提供的工程造價資料及提供的時間: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竣工圖紙後,應在20天內完成三幢工程決算書編制的全部工作。

三、 收費標準及付款方式

雙方約定費用結算按所委託工程合理決算價的核減金額的3%收取。所計取的委託費用已包含了審核人員的工資、各種補貼、加班費及乙方公司經營管理費、税金等全部費用。

委託費用至本協議內容審核結束提交報告後十天內付款,對所審核的工程決算書由業主核對確認後,一次性支付。

四、 雙方義務

1、業主對提交給工程造價諮詢單位審核的資料的真實、合法和完整性負責。 工程造價諮詢單位在計量編制過程中應仔細核對資料,如發現有資料不清、遺漏的應及時與業主聯繫反映。

2、工程造價諮詢單位根據業主提供的施工圖紙及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規範結合工程的實際施工情況進行編制,確保編制標底結果合理、準確,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如編制的差異較大業主有權要求工程造價諮詢單位重新審核編制。

3、工程造價諮詢單位組織實施本工程編審決算的人員必須是具有專業的編審資格和類似的編審經驗及良好的職業操守,編審時乙方應將審核人員的相關工作簡力和證書提交業主確認。

五、 工程造價諮詢單位的責任

1、程造價諮詢單位應當在諮詢委託協議書的有效期內,向業主提供完整、準確的工程造價諮詢結果並留有完整、準確資料檔案,以便查證。

2、編審過程工程造價諮詢單位應作好保密措施,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3、工程造價諮詢單位不得與參與可能與業主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六、 業主的責任

1、業主應當履行工程造價諮詢委託書約定的義務,如有違約責任,應賠償工 程造價諮詢單位經濟損失,賠償的方式及金額按雙方約定 相同的收費金額 。

2、業主應配合工程造價諮詢單位的相關工作和施工現場的勘察等。

3、業主應按協議要求按時支付委託費用。

七、 違約與索賠

工程造價諮詢單位編制結果弄虛作假、質量低劣和泄密,造成業主損失的,應向業主作出賠償。工程造價諮詢單位未能在協議時間完成相應工作內容的,業主有權解除協議且對工程造價諮詢單位不作任何形式的補償,並保留向工程造價諮詢單位追訴賠償相關損失的權利,如因業主或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延期除外。

八、 爭議與仲裁

本協議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協調,仍不能達成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由 蘇州 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 其他約定事項

十、本協議正本一式 四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貳 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業主:(簽章) 諮詢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址: 地址: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郵編:

電話:

籤於 年 月 日 帳號: 郵編: 電話: 籤於 年 日 月

審計合同 篇14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

委託審計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委託方): 簽訂地點: 乙方(受託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聲明:

1.合同雙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對方要求作了相應的説明,簽約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2.合同雙方均承諾自身符合法律對簽約要求的強制性規定,並履行了必要的手續。 鑑於:受託人承諾自身是合法的審計機構,有能力組織審計工作。因此,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委託受託人開展審計工作(以下稱委託事項),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審計內容

1.審計項目名稱及類型:工程竣工決算審計(跟蹤審計或計劃執行情況審計)

2.審計範圍:__ 工程所涉及的全部經濟活動 _______

3.審計目的:通過審計,核實工程造價和投資支出,保障資金使用的合理、合法性,促進有關部門和單位加強項目管理,規範履行建設程序,提高建設資金使用效率。

4.審計時間: _ _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___

5.審計方式:________送達審計與現場審計相結合________具體審計事項以委託人核准的《審計實施方案》為準。

第二條 審計費用

1.審計費用的計算方式:

2.上述費用指受託人完成委託事項所得的全部費用和報酬,包括複印、通訊、諮詢、差旅費用等任何受託人為完成委託事項所實際支出的費用,及與之相關的税費。

3.支付時間:於受託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審計報告,並經委託人驗收合格後90個工作日內完成結算手續。

4.支付方式:__由財務資產處(部)或二級單位財務部門按規定支付__。受託人應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據憑證。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 委託人應按委託審計合同要求向受託人提供必要的文件、資料,協調審計過程中的各項事宜,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委託人應積極配合受託人開展審計工作,並及時通知被審計單位(部門)提供審計所需的資料和文件。受託人應對此項工作予以指導。在受託人給予正確指導的前提下,因委託人配合不當或未及時提供委託人能夠提供的有關資料文件,導致受託人未能按時完成審計工作的,責任由委託人自負。

2.受託人應嚴格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關於審計工作的規定,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嚴謹、正確、客觀的開展審計工作,並於合同簽訂之日起 6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計工作,向委託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審計報告正本一式2份。審計程序、審計工作底稿、審計報告及審計處理處罰決定,執行《中國*化內部審計工作規定》及相關規範。

3.受託人在審計過程中發現審計對象或其所屬單位在會計核算、財務管理、資產管理上有重大缺陷,有導致產生重大弊端的可能,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委託人。

4.受託人對工作中知悉的商業祕密保密,不得將所獲得的有關資料和文件用於與委託事項無關的活動。本義務在委託事項結束後,仍然有效。保密承諾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5.委託人不當使用審計報告造成的後果與受託人無關。

6.委託事項完成或本合同解除後,受託人應在_7_日內將所有委託人提供的文件、資料返還給委託人。

7.受託人不得將委託事項轉委託給第三方。

8.委託人需要就審計報告向政府部門或上級單位履行有關報批手續的,受託人應給予必要的協助。

9.受託人不得接受除委託審計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審計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或參與可能影響審計工作正常開展的任何活動。

10.委託人依照《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控制辦法(試行)》、《中國*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計管理辦法》和《中*化委託中介機構審投資項目管理辦法》、《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司審計項目質量考核評分辦法》等規章制度的要求,對受託人的審計工作進行全過程檢查、監督,受託人應積極配合委託人對其審計質量進行抽查。

12.受託審計機構應對其受託實施完成的投資項目審計工作進度和質量負責,經審計的投資項目不能有重要審計環節和重大問題遺漏。如在外審外查中,發現已審計投資項目存在重大審計質量問題,將追究受託人責任。

13.委託人應按合同要求對委託審計項目進行全過程質量控制,並在審計結束後對委託審計項目進行驗收。對事實不清、查證資料不全和未能達到委託審計合同要求的,應責成受託審計機構限期進行重審直至達到合同要求,並酌情扣減審計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委託人未按約定時間支付委託費用的,應按_基本審計費的千分之一每天_支付滯納金。

2.因受託人自身原因,未按約完成審計工作的,應按_基本審計費的千分之一每天__支付違約金。委託人可解除本合同,或重新指定受託人應完成審計工作的合理期限。

3.受託人泄露商業祕密的,應按__審計費的10%__支付違約金,並且委託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4.委託人有證據證明受託人出具的審計報告存在明顯錯誤或偏差的,有權不予支付審計費用和解除本合同。

5.任何違約行為,違約方按照本條1-4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仍不足以彌補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的,應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水災、地震或其他災難,戰爭或暴亂,以及其他在受影響的一方合理控制範圍以外且經該方合理努力後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類似事件。政府行為是指國家依據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實施的強制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拆遷、徵收、禁令,以及其他本合同當事方無法控制的且對合同履行有實質性影響的事件。

2.由於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遲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視不可抗力的實際影響免除部分或全部違約責任。但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影響的一方應在通知可能的情況下立即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力發生後15天內特快專遞郵寄相關的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審查、確認。

3.發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事件終止或消除後,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影響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 發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事件終止或消除後15天內特快專遞郵寄相關的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文件確認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事件的終止或消除。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 雙方其他約定的事項:

第七條 附則

1.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繫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並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文件,屬於合同的補充文件。雙方聯繫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未作特殊約定的,通訊地址為本合同首部載明的地址。

送達時間以下列規定為準:

(1)專人交付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2)郵遞以郵政部門可以證明的收到日視為送達之日;

(3)傳真以順利發出當天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視為送達之日。

2.除國家法律本身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無追溯力。本合同可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進行修改與補充,但必須採用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並經雙方簽字同意後執行。

3.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交委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當地_仲裁委員會裁決,仲裁書對雙方具有終局效力。

4.本合同一式_ 4 _份,雙方各執_ 2 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 號: 賬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月日:年月日:

審計合同 篇15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諮詢人:_______________

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委託人委託諮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1、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服務類別:建設工程施工階段全過程造價跟蹤審計。

二、 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 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 諮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

五、 委託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諮詢人支付酬金。

六、 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自該工程施工開始實施,至工程竣工終結。

七、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結清諮詢費用後失效。

八、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委託人:__________(蓋章) 諮詢人: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字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