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選擇其中一項並填寫完整) :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 工作為期限。
2、本合同包含 3個月的試用期(自 年月 日至 年月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 部門(或崗位)擔任 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20xx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 1800元;
(若實行計件工資的按照以下標準計法工資: )。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 。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並依法採取安全防範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七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八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祕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 (具體部門、職務)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合作建立共青團“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事宜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目的
第一條 建立共青團“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目的是接收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已畢業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下崗失業青年和青年農民工進行就業見習,為其積累工作經驗、提高就業創業能力提供幫助,為企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搭建平台。
二、合同期限
第二條 本合同期限為三年,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是否續簽由雙方協商確定。
三、合作方式與內容
第三條 甲方願在合同期限內,與乙方合作建立 個共青團“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每個基地每年提供的見習崗位不少於 個。
第四條 乙方按照甲方崗位需求招收青年,並選派到甲方進行見習,見習時間為2-6個月。乙方所選派的青年應身體健康。
第五條 見習期間,見習人員的見習活動包括業務培訓和工作,均由甲方安排和管理,乙方予以協助。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制定見習管理制度,同見習人員簽訂見習協議。
第七條 安排見習人員具體見習崗位,見習期間可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調整,但不能安排超越見習人員年齡體力、承受能力的工作和高危崗位,也不應以短期勞務用工為主要目的來安排見習內容。
第八條 負責見習人員在崗期間的管理,有權要求見習人員遵守本單位的各項規定。
第九條 乙方提供的見習人員名單報甲方後,甲方在見習人員到崗前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金額不低於 元人民幣;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月足額為見習人員發放基本生活補助,具體金額由甲方同見習人員簽訂見習協議規定;有條件的單位可以為見習人員見習期間的食宿提供便利;尊重見習人員休息權;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保障見習人員在見習崗位的安全。
第十條 對見習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和指導,培訓內容及時間由甲方確定。
第十一條 見習結束時,應為見習人員出具見習鑑定。
第十二條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見習人員。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協助甲方對見習人員進行管理,加強見習人員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督促見習人員保守甲方商業祕密、技術祕密和遵守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安排專門人員對見習人員見習情況進行聯繫和跟蹤,發現問題及時與甲方溝通,共同協商解決辦法。
第十四條 面向青年公佈甲方見習崗位信息,向甲方提供見習人員名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年齡、在讀學校或畢業學校、所學專業(技能)、興趣愛好或特長等信息),組織見習人員到甲方進行見習。
第十五條 在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撤銷基地牌匾。
六、保密協定
第十六條 乙方教育見習人員對涉及甲方的技術和商業等祕密進行保密。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甲乙雙方公章生效。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終止本合同。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未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乙方報送團中央或團省委備案。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城鎮(農民)合同制職工,並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摘要 對大學畢業生就業時常遭遇到的合同陷阱進行分析,對如何防範合同陷阱提出對策。
關鍵詞 大學畢業生;就業;合同陷阱
隨着我國高等教育改革的迅猛發展和高等教育大眾化進程的加快,高校招生規模迅速擴大,高校畢業生數量快速增加,就業形勢越來越嚴峻,大學生就業問題越來越來突出。由於我國人力資源市場建設滯後,高校畢業生就業機制不夠健全,相關各方對大學生就業問題認識不深,作用發揮不夠,客觀上助長了各種不依法用人、違法招聘等為大學生就業設置各種合同陷阱的現象屢屢出現。因此,在大學生就業過程中如何防範合同陷阱,維護自己合法權益,具有十分重大的現實意義。
1 合同陷阱的概念及類型
合同陷阱是指在大學生就業過程中招聘單位,其它機構或個人,利用大學生的弱勢地位,以提供就業機會為誘因,採用違背勞動合同法的手段,與大學生達成權利與義務不對等的各類就業意向(協議),從而侵害大學生合法權益的現象。當前大學生就業過程中遭遇的合同陷阱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1 用人單位規避勞動合同簽訂,侵害大學生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的訂立是勞動合同制度的核心,事關勞動合同者權益保護,因此《勞動合同法》第16條、第19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但用人單位受降低用工成本的驅動,為逃避繳納社會保險和解僱成本的法律責任,規避勞動合同的簽訂。根據一項調查顯示,平均60%左右的用人單位都不與員工簽定合同,其中建築、餐飲等非技術行業的勞動合同簽約率最低,在40%上下。由於缺少書面勞動合同,在爭議處理時,勞動者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維護。
1。2 合同短期化現象嚴重,大學畢業生職業穩定感缺乏保障
根據有關調查顯示,目前勞動合同期限以短期合同為主,簽訂3年以下的佔60%左右;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僅佔20%,遼寧、天津、山西、山東、江西等五省都在10%以下。這一狀況,已經影響了職工的職業穩定感和對企業的歸屬感。此種影響對大學畢業生尤為嚴重,原因在於大學生畢業之際,除了激烈的就業競爭之外,同時面臨住房、結婚生子等人生中的重要問題。如果其職業穩定感缺乏在物質與精神雙重壓力下,勢必影響社會的.穩定和發展。勞動權是公民生存的基礎,是重要的人權。職業穩定權作為勞動權的內涵之一,在社會文明進步的今天,理應獲得應有的保護。
1。3 試用期濫用,損害大學畢業生合法權益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對新錄用的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適合自己進行詳細瞭解的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作為勞動合同中的一個特殊階段,對於幫助用人單位以最低的成本風險爭取優秀人才加入,促進勞動者的風險意識和競爭意識,都有極其重要的意義。然而,立法者之初衷卻遭用人單位扭曲。鑑於大學畢業生在就業中的弱勢地位,加之缺乏工作經驗,據此,試用期為用人單位濫用:一方面,試用期的長短及試用期內的報酬由用人單位單方決定;另一方面,用人單位以實習期、見習期為由規避試用期規定,或者利用試用期隨意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的應有作用並未發揮,相反,卻成為用人單位侵害大學生就業者的工具。
1。4 格式條款包含諸多“霸王條款”,大學生就業者意志遭剝奪
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的訂立中居於主導地位,在勞動合同訂立時多使用的是預先擬定好的合同文本。大學生就業者只有籤與不籤的選擇,很少也很難與用人單位討價還價,使勞動合同事實上成為格式條款。雖然式條款具有節省成本、提高效率的作用,但其廣泛運用導致了諸多問題的產生。鑑於格式條款存在的問題,很多學者認為,格式條款是對合同自由的破壞,甚至有學者將其稱為“合同的死亡”。
1。5 違規收取保證金、押金
有些公司在招聘時對應聘者的條件不做任何的要求,以錄用作為誘餌騙取費用,要求求職者支付報名費登記費資料費註冊費等,當被用人單位錄用進去之後,公司還會找出各種理由收取其他費用,如培訓費保證金等,理由是應聘者的專業知識不足,公司需要對其進行專業培訓,但需要交納一定金額的培訓費,許多求職心切的畢業生,往往會掉入此類陷阱。其實,這都是黑心單位最常用的欺騙手段。
2 大學生就業防範合同陷阱的對策
2。1 提高對大學生的法律知識和法制觀念教育
據調查表明,我國大學生的法律知識水平不高,大學生大都重視專業課,而對法律基礎課不予以重視,只是臨考應付,缺乏紮實的法律基礎知識,高校應在這個時間段對大學生進行法律知識和法制觀念教育。可以組織大學生看一些著名案例的錄像,請有關辦案人員或著名法學專家來校開講座;組織學生旁聽法院庭審,親身體驗法院審理各類案件的程序,瞭解我國的審判制度;組織學生到監獄考察參觀,通過服刑人員現身説法,使學生受到生動且深刻的法制教育;開展模擬法庭活動,通過大學生自己模擬法官律師檢察官被告等角色,提高守法意識。
2。2 在大學生中開展《勞動合同法》專項講座
20xx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同年9月3日《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施行,這些法律法規為勞動者權益提供了很好的法律保護,也對大學生就業產生了較大的影響。高校應安排適當時間,在大學生中開展勞動合同法專項講座,邀請專家學者講解法律知識,教會大家如何避免就業陷阱,保護自己權益。
2。3 規範企業招聘加大對用人單位的監督
勞動部門和教育部門應當聯合規範大學生就業市場,針對實習期尚無法律明文規定,可制定強制性的行政規章和規範來規定學校及學生與企業簽訂實習保障協議,簽訂實習保障協議是避免出現糾紛無人問津而導致大學生權益受損的根本途徑。鑑於面前就業難的實際情況,相關職能部門應該通過培訓或簽訂責任書等方式,督促部分單位遵守勞動合同法的相關內容,切實加強政府在該方面的調控與監管力度,為大學生的實習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另一方面,對於單位的招聘情況可建立聲譽評價制度,單位招聘過程中大學生與企業還不存在勞動關係,雙方只是一種民事關係,根據民法上要求的誠實信用原則,聲譽評價制度是對單位招聘過程中的信用的反映,對於聲譽好的單位,可給予學校宣講的資格以及就業招聘上的優先待遇,而對於聲譽較差的單位可拒絕其宣講要求。
3 結語
當然,大學畢業生之供給與勞動力市場之需求間的矛盾將會長期存在,而勞動合同規範體系的構建與完善也將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對大學生就業者的法律保護探討,也必須在鮮活的現實生活中不斷創新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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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梁平,陳奎。大學生就業困境及法律保障問題研究[J]。河北法學,20xx,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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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姜穎。勞動合同法論[G]。法律出版社,20xx,83。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畢業生):
甲方聘用乙方為正式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人事管理制度辦理。
第二條 乙方受聘於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履行職責。
第三條 乙方的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需要進行分派。
第四條 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併為乙方投保。
第五條 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勞動保健制度,乙方可以享受有關勞保待遇。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並可享受公司規定的津貼福利和獎勵。
(二)甲方可參考乙方工作考核及社會經濟發展一般水平調整乙方職等。
第七條 甲方因業務萎縮時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合同終止時,甲方增發乙方一個月的工資,且乙方不必補償培訓費。
第八條 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且甲方不予增發一個月工資。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為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勞動局為第一審理機關。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性別: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現居住地址:
户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工作數量,並達到 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工資標準)。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
第十一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工資的規定。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性別: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現居住地址:
户籍所在地地址:
甲方: 專業女子護膚美容
乙方: 身份證:
為拓展美容事業增加就業門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聘用協議: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內XX年,即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試用期為XX日,即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二 乙方職責與待遇
(一)職責
1 甲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保質量地完成工作。
2 乙方必須無條件地遵紀守法,執行本店一切規章制度和本行業的行業道德,認真接受教育和培訓,服從院長安排完成具體任務,如有異議只能直接向院長反映,不得任意擴散。同事之間團結、共進、禮貌待人、不得挑撥離間、閒話他人、諷刺打擊、出口傷人。
3 嚴格按照工作和技術規程進行操作,並能靈活應用。
4 好學上進,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嚴格按照本店的《管理制度》的規定做事,禮貌待客。
5 愛店如愛家,時刻維護本店的形象,愛護店內的一切設施。
(二)待遇
1 乙方錄用後即可獲得基本工資和因工作效益獲得的提成獎金,並於每月的 號領取上月工資。
2 乙方每月可由院長安排兩天休息,但不得擅自調整休息時間(特殊情況必須院長批准),否則將扣除當事人當日的兩倍工資,並不得累計到次月一次性休息。
三 甲方責任
1 保障乙方工作的順利進行,甲方須為乙方提供相應的工作條件及所需的產品、儀器。
2 對乙方進行法紀、規章制度、職業道德和專業技術的培訓,以不斷提高其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能。
3 合同期內甲方不承擔乙方社會保險金。
四 合同的執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 甲方因經營情況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下列情況甲方可解除合同:
(A)乙方在試用期間,甲方發現其不符合錄用條;
(B)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及甲方管理制度,乙方應於辭退;
(C)乙方患病或受傷,醫療期滿後,不能繼續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時。
2 下列情況,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A)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
(B)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時。
3 乙方被勞教以及受刑事處分,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4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
5 合同期滿,終止執行。是否續簽,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簽手續,視為籤同一合同期限。
五 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均應自覺、積極、完全履行相應的義務,如一方違約,除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外,無過錯方有權終止合同的履行
六 本合同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尚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法律效力如發生爭議協商解決,打不成協議,均可直接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七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學校
為推動教育事業發展、促進校企文化交流,大力體現企業發展中回報社會、關注教育的高度社會責任感及為學生成長構建開放式的教育平台、全面實施學校素質教育,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與____________學校在長期友好協作的基礎上,就建立校企合作關係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原則
本着友好協商、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原則,校企雙方建立長期、緊密的合作關係。
二、合作方式及內容
(一)校企文化交流
1.甲、乙雙方通過定期舉辦走訪、座談等形式及開展職工體育、文化活動,加深對彼此辦學(經營)理念、學校(企業)文化的理解,在活動中深入溝通,強化合作,增進友誼;
2.乙方有義務發揮學校文化的育人功能,為甲方舉辦各類技能培訓、業務進修提供師資、場地等方面支持;
3.乙方有義務利用校園文化活動場館健全的優勢,在不影響正常教學的情況下,積極、主動為甲方開展的各類文體活動提供支持。
(二)建立學生實踐課程教學基地
1.乙方在甲方建立“學生實踐課程教學基地”;甲方在不影響企業常規工作開展的情況下,為學生社會實踐教學活動的開展提供場地、人員等方面的支持。
2.乙方在前往甲方開展學生社會實踐課程教學活動前,應提前2周與甲方聯繫,在徵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前往開展活動;
3.乙方有責任做好進入教學實踐基地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和秩序維護工作,指導學生在不影響甲方常規生產的情況下有序進行觀摩、學習;
4.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現場安全防護和秩序維護工作,並根據實踐活動的需要,為學生開展講座或舉行相關內容的互動交流;
(三)設立“____________獎學金”
1.甲方向乙方捐贈設立“____________獎學金”;
2.乙方根據與甲方協商制定的《獎學金評選辦法》對獎學金進行評選、發放;
3.甲方有權對資金的管理和使用進行監督;
4.乙方承諾資金專款專用,並依據相關規定對資金進行有效管理;
5.獎學金髮放、管理等詳見《“____________獎學金”管理辦法》。
三、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表(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質: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城鎮(農民)合同制職工,並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編碼:
乙方(簽名):
鑑證人員(蓋章):
甲方:系
乙方:
為給畢業生創造良好的就業機會,根據用人單位要求,在學生本人和家長請求下,經研究決定,本着對學生負責的原則,就學生實習或提前離校參加用人單位的就業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同意乙方提前參加實習或者就業;
2、甲方在乙方畢業之前對其有監督和管理的責任;
3、在乙方按照甲方規定時間範圍內完成所有課程學習、考核、實習報告、畢業設計及答辯的前提下,甲方有責任按照程序辦理畢業手續。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在參加實習或提前離校就業前,必須出具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證明,方可申請提前離校就業或實習;
2、乙方必須按學院離校程序完清所有手續,方可參加實習或提前離校就業;
3、乙方必須認真填寫《實習鑑定》或《用人單位用工鑑定表》,並將原件送學院就業指導處存檔備案;
4、乙方實習或提前離校就業後,在校外的工作、生活、安全保障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5、乙方實習或提前離校就業期間(x年x月x日前)應服從學院和用人單位的雙重管理,保證按時返校參加考試,完成畢業設計並按時參加答辯;必須確保學習質量,定期向輔導員彙報個人學習、實習或就業情況,保持個人、家庭與輔導員、系部通訊聯繫的暢通,必須保證按時返校參加畢業生信息採集,填寫畢業生登記表及完成學院要求的各項離校工作,方能頒發畢業證書。如不能按時完成上級教育部門及我院、系規定的各項畢業生工作,影響畢業證書發放,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6、乙方必須按照與用人單位的協議按期履行實習或就業任務,遵守用人單位的相關規章制度,若因學生個人原因違約,學院將按規定給予處理,並且不予再次推薦工作;
7、乙方保證提交證明和所有簽字的真實性,若因乙方偽造或找人代簽產生遺留問題一律由乙方自行負責。
本協議一式二份,系部和本人分別保存一份。
附件:
1、家長身份證複印件(背面籤“同意子女參加實習或提前就業”並留下電話和簽名、手印);
2、實習或就業單位接收證明及接收單位簡介。
實習或提前就業單位名稱、地址、負責人及電話:
身份證號碼:
甲方蓋章:
x乙方簽字: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